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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9篇

时间:2022-10-01 16:0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9篇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新旧对比 今年3至4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公务员职务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9篇,供大家参考。

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9篇

篇一: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新旧对比

 今年 3 至 4 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明确自 2019 年 6 月 1 日起实施,2015 年 1 月 15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同时废止。对比新《规定》和旧《意见》,突出表现在以下四大不同之处:

 (一)实施范围不同

 新《规定》实施范围相对较广,基本面向所有具有公务员(参公)登记在职在编人员,部分特殊人员(如员额检察官、法官等)不纳入实施范围。旧《意见》则针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二)职级和职数设置不同

 新《规定》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设置职级和职数,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设置职级:一至二级巡视员、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一至二级科员,同时对相应层次的职级职数提出明确的职数限制。旧《意见》设置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 5 个职级,职级数量设置较少且没有职数限制。

 (三)晋升条件不同

 一是任职年限要求不同,旧《意见》晋升职级所需年限均在 8 年以上,晋升副科级以上职级需要十几年的任职年限,而新《规定》要求晋升年限均在 4 年以下,晋升二级调研员以下职级年限均为 2 年,大大缩短了晋升年限要求。二是晋升条件和资格不同,由于没有职数限制和明确规定,旧《意见》实施过程中,只要满足晋升所需具备的任职年限、工资情况和工作基本表现就能得到晋升,而新《规定》则明确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三是晋升程序不同,旧《意见》要求组织人事部门通过摸底和初核提出你晋升职级人员名单,再进行民主测评和考核;而新《规定》要求在提出晋升方案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或民主测评提出初步人选,再进行考察工作。

 (四)职务与职级的关联度不同

 旧《意见》在保持原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晋升制度不变的基础上,建立主要依据任职年限和级别晋升职级的制度,缓解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职级与职务相对独立。新《规定》明确“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职务与职级的对应关系,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和职级

 可以互相转任、兼任;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可以晋升领导职务或者职级”,对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起到较大的激励作用。

 旧《意见》的实施为新《规定》的制定提供了一定的经验总结,《规定》建立的领导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和职级序列,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职级晋升工作中存在的“到点就提”、只缓解工资待遇、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等问题,能有效促进公务员立足本职安心工作,加强专业化建设,激励公务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

篇二: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科学2021·5月 (上)2019年6月1日起全面施行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近年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是基于传统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对应制度的变革创新,开辟了公务员晋升“双道并行”新制度。我国之前以职定级、以职定薪的规定给基层公务员管理造成了诸多困扰,如职务低晋升难、职业晋升道路受阻、薪酬福利水平处于公务员群体的末端等,挫伤了大多数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勤勉工作的积极性。基层公务员位于国家管理的第一线,直接且频繁地与基层群众联系,肩负着基层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的重任。充分激发基层公务员勤勉工作、勇于创新的热情,不仅有利于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还关乎社会治理目标的达成。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打破了基层公务员职业晋升的天花板,降低了公务员对于自身职业的倦怠感,同时也保证了职业发展的公平公正,重新激发了公务员开创事业与勤勉工作的积极性[1] ,能够推动我国政府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本文聚焦于分析基层全面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时遇到的新问题,尝试建构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一、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内涵(一)核心内容:以“职级”取代“非领导职务”,实现“双道并行”2019年6月开始全面推行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以新增的“职级”概念替换旧制度中的“非领导职务”,开始实施公务员管理的第二通道,即“职级管理”,将职级与公务员待遇挂钩,形成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双道”人事制度。这种“双道并行”公务员管理制度,即通常意义上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此后公务员拥有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的“双道”晋升模式,此制度的创新点与核心点在于增设了职级晋升通道。(二)基本要求:职数限额与择优晋升,保障公平与公正的价值导向职数限额是指不能超职数限额进行人员配备。比如,W局核定1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数,符合晋升条件的有3名同志,但受职级职数限制,只能有1名同志得到晋升。择优晋升是指以工作能力为晋升导向,而非工作年限、任职资历等。比如,W局空缺1名四级调研员职级职数,符合条件的有A君、B君,A君虽工作时间长,但工作表现平平;而领导视点●周 巍 杨幸玉公 务 员 职 务 与 职 级 并 行 的落 实 困 境 与 化 解 策 略【摘 要】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近年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工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基层公务员晋升和工资福利天花板困境,切实激励了公务员队伍。然而,基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推行中面临政策文本之困和政策实施之困。因此,切实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基层的运行,需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提出指导意见;加强前期调研,制订晋升方案;统筹考虑提级,横向择优晋升;动态调整指标,使职级晋升常态化;对标干部考核,严格晋升流程;加强指导监督,确保落实到位。【关 键 词】公务员;基层;职务与职级并行;职数;制度【作者简介】周巍(1986— ),女,新疆大学讲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公共政策、公共部门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杨幸玉(1998— ),女,新疆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地方政府治理。【中图分类号】C936;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06(2021)09-0007-047DOI:10.19572/j.cnki.ldkx.2021.09.004

 领导科学2021·5月 (上)B君工作能力强、承担工作任务重,工作实绩突出,那么得到晋升的应是B君。这种晋升要求,体现了公平和公正的价值导向。(三)执行原则:职级只与个人待遇相关,无关职务权力,确保权责一致“双道并行”实施前,非领导职务虽是虚职,却实实在在享受领导职务待遇,是名正言顺的职务。而当前实行的职级晋升,职级本身不承担领导职责,是与职务不同的另一条晋升路径,依据新的晋升方案来确定工资及相应待遇。《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明确规定, “公务员晋升职级,不改变工作职位和领导指挥关系,不享受相应职务层次的政治待遇、工作待遇”。即职级明确体现公务员政治素养、业务能力等综合素质,是确定工资及相应待遇的重要依据,不承担领导职责,同时也不享受领导职务的政治待遇与工作待遇。由此可知,职级管理创新了公务员管理模式,改革了我国公务员分类管理制度。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开辟了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新通道,从旧制度的职务晋升改革为职务与职级并行的双通道晋升机制,破解了公务员因领导职位有限而难以获得职务晋升的局面,新制度出台后可以通过职级晋升提高相应待遇;二是打通了职务晋升与职级晋升之间的职业转换通道,公务员担任的领导职务与职级可以互相转任,干部既可以在晋升领导职务时进行职级晋升,实现职务与职级双晋升,也可以从领导岗位卸任后通过所处职级对接相应工作,而非原有的将职务晋升和职级晋升相独立只能选其一的晋升模式;三是职级晋升与职务晋升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符合对应的晋升条件,即要具备相应的能力、资历与实绩。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基层运行的困境分析(一)政策文本之困1.职级概念模糊造成理解与认识偏差制度出台后,职级概念界定的模糊性造成公务员出现理解与认识偏差。对于制度方案中首次套转可以进行“一次套转两次晋升”的理解,部分人认为可以晋升两次,而部分人认为只能晋升一次。

 “一次套转两次晋升”,指平级套转后可以进行跨级晋升。以副主任科员为例,首次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晋升一次为三级主任科员,符合下一级晋升条件时,还可以晋升到二级主任科员,从而实现“副科”到“正科”的晋升。但也会出现特殊情况,当针对科员级别时,科员首次套转为一级科员,晋升一次为四级主任科员,按规定在同一层次内,符合晋升下一级条件可以再晋升为三级主任科员。然而,在实际执行中,要求跨级后不再晋升,即科员只能晋升到四级主任科员而不能晋升到三级主任科员。2.晋级规范不明确,择优条件不合理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出台后,全国各地符合晋级条件的公务员都可以依据新《公务员法》晋升职级,提高相应待遇。然而,当前出台的制度规定只在宏观层面提出了职级晋升的指导意见,而实际中全国各地情况不同,由于具体的晋级规范不明确,不同部门、不同种类的公务员在晋升职级时表现出较大的差距。尤其是制度方案中择优条件规定的不明确与不合理,导致公务员对职级晋升规定提出质疑。

 《规定》中提出:

 “公务员的职级依据其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其中德才表现与工作实绩在实际考核中难以量化为具体的晋升标准,往往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而出现主观随意性,从而与制度目标相背离。并且,制度中缺乏择优晋升的细化规定,若全员晋级则会使职级晋升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减弱,失去制度的激励意义,因而在晋级规范与择优条件方面存在一定程度的制度缺陷。(二)政策实施之困1.论资排辈乱象频出,应晋尽晋区分不明政策执行过程中受固有观念影响,出现论资排辈现象。个别老同志以老资历自居,希望组织能够对自己多年来的工作给予肯定。为了照顾老同志,部分领导班子尤其是年龄结构偏大的领导班子,将职级晋升视为奖励和肯定,搞论资排辈。临退休的老领导们积极主动向组织反映要求晋升职级,因为晋升职级后可以加速退休,将空缺职位交予年轻有为的干部。但职级晋升后相应待遇依据新的职级执行,本意是希望晋升职级后为社会多做贡献,如今加速退休则失去职级晋升的激励意义,反而增加了退休成本,国家压力必然增大。应晋尽晋的标准与人员之间也缺少相应的区分度。职级晋升标准应与职务晋升相同,遵循优中选优、择优录取原则,使部分能干事、干成事、会干事的干部得以晋升职级,提高相应待遇。但部分领导干部临退休时想为单位办“好事”,或者个别新任领导因不熟悉情况而需要老同志的支持帮助,在单位大搞应晋尽晋,使基层年轻干部尤其是干实事的年轻干部产生心理上的不平衡。部分基层干部向上级反映,尽管施行职务与职级并行,但干多干少一个样,大家都能晋升。有的干部坚信不犯错误就能晋升的理念,能不干就不干,干的少错的少,熬够8

 领导科学2021·5月 (上)时间、熬到年限,同样能晋升。2.编制数量与晋升层级的制约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为例,为了避免互相挤占职数,兵团第十三师职级晋升时,要求按照单位级别组织晋升。例如,团场与团场间,师机关部门正处级间、副处级间分别组织晋升,因而在职级晋升过程中出现职数不均衡现象,受到了编制数量的制约。部分单位符合条件人数多,但职数少;部分单位符合条件的人数少,但职数多。同时,也会出现因计算层级不同而晋升机会不同的现象,领导干部若在团场则晋升机会大,若在机关则难以晋升。此外,职务与职级并行后领导干部为了晋升更高层次职级,往往会挤占职级职数。例如,团场的党政正职为县处级正职,为了晋升二级巡视员及以上职级,往往会挤占一级调研员职级。同理,乡科级正职领导为了晋升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往往会挤占一级主任科员职级,与现有二级主任科员职级人员形成竞争。3.职级考核的科学性与有效性不足政策施行过程中,职级考核标准的不明确导致考核的科学性不足。从省一级到地市级,制定实施办法“上下一般粗”,缺乏结合实际情况的因地制宜,缺乏可操作的具体实施办法。在比例设置、晋升标准等方面完全依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生搬硬套,缺少对配套措施的调研、细化与解释,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尺度不一现象。职级考核在具体实施时,考核人员的操作能力不强导致考核的有效性不足。由于缺少前期调研摸底,对于职务职级晋升工作缺乏充分准备,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同一地区公务员不能同步晋升问题。职级晋升是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结合不同层次、不同单位性质分步开展的,若缺乏统筹客观上会出现晋升时间前后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引发怨言。4.制度落实的激励失效与权责失衡职级晋升对公务员的激励作用不足。根据《规定》的职数要求,暂不考虑领导职务公务员,则二级调研员至四级调研员职位数量与一级主任科员至四级主任科员职位数量合计应当不超过机关综合管理类职位数量的72%。若再加上领导班子成员职数,则30%的领导班子成员可以实现“双占”,即同时占有职务和职级,因而理想状态下基本上可以实现各级干部全覆盖,单位若有空编则完全可以实现全覆盖。但是,单位全体人员都可以通过职级晋升提高相应待遇,致使职级晋升对公务员职业发展的激励作用越来越弱,进而使职务与职级并行失去其制度意义。晋升职级后出现权责不一致的情况。职务与职级并行后,职务公务员因承担领导职责,责任重压力大。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虽领导一级主任科员,但在工作量与组织问责方面有明显差别,若工作出现偏差首先追究领导责任,导致领导职务责任大、担子重,但相应的权力与收入待遇无法与之匹配,出现权责不一致的情况。此外,职级公务员符合职务晋升条件可以转任领导职务,相同年限下,职级公务员比职务公务员晋升阻力小,且在后期提任领导职务时不受影响。例如,乡科级副职领导与四级主任科员同样因工作失误受到处分,后者再次获得提拔的机会更大,即使不提拔,职级晋升后的三级主任科员收入也比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工资高。因此,部分资历较老的干部受权责失衡影响,权衡利弊后为了求稳而不愿当领导,希望保持现有工资收入与待遇,容易造成懈怠。三、推进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基层运行的路径(一)加强顶层设计,提出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规定》,在制度层面明确职级概念,界定职级晋升范围与依据。要加强顶层设计,在宏观层面提出指导性思想,把握职级晋升对基层公务员有效激励的大方向,避免概念模糊、界定不清导致对政策的错误解读,挫伤基层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进而不能达到激励的最终目标。上级政府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布会等方式正确传达中央文件要义,大力宣传政策精神。各单位各部门也要组织全员参与学习,确保政策被正确解读、精神被准确传达,对涉及公务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工资、住房、医疗等待遇的提高要确保全体公务员第一时间关注并随时跟进。各级部门针对部门内特殊情况、复杂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或组织部门报告,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来解决老同志的职级晋升问题,确保每位符合晋级条件的同志都能切身享受到政策带来的益处,从而激发其努力工作、为人民服务的积极性。(二)加强前期调研,制订晋升方案中国基层公务员基数大,相应出现的复杂问题也较多。在《规定》出台后,符合条件需要晋升职级的公务员数量众多且具体情况不同,如何统筹安排特殊情况下同志们的晋升问题,协调解决单位内部门内不同年龄段与不同职务的公务员的晋级情况,是亟须解决的问题。因此,各单位要加强前期调研,设置专门的调研小组通过正式或非正式的途径全方位收集信息,各部门各科室也要详细制作每位9

 领导科学2021·5月 (上)公务员的信息表,包括职务、级别、任职年限、工作能力等,一方面作为内部考核的依据,另一方面呈交上级统筹安排。在前期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依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制订出符合本单位本部门的晋升方案。首先要设置晋升年龄要求,其次要尽量减少“双占”的情况,再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因制度改革受到影响的人员,要在充分听取其意见的基础上,探索出台临时性政策予以弥补。(三)统筹考虑提级,横向择优晋升为公务员开辟职级晋升的另一条职业发展通道,是为了缓解职务晋升难导致的工资待遇低等情况。所以要统筹考虑,明确职级晋升并不是全员晋升,晋升职级也要引入竞争机制,有压力更有动力。要加强绩效考核,凭实绩论英雄,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设置...

篇三: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公务员法》重点解读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2 月 29 日修订通过,自 自 9 2019 年 年 6 6 月 月 1 1 日起施行。

 新公务员法有哪些亮点,有哪些新规定与我们息息相关呢?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 18 章 107 条调整为 18 章 113 条,增加 6 条,实质性修改 49 条,个别文字修改 16 条,条文顺序调整 2 条。有 4 个章节的标题发生变化:“职务与级别”修订为“职务、职级与级别”,“职务任免”修订为“职务、职级任免”,“职务升降”修订为“职务、职级与升降”,“惩戒”修订为“监督与惩戒”。

 中组部有关负责人就公务员法的修订和学习贯彻等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作了相应修改完善,体现了对“关键少数”从严管理的要求。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衔接,进一步扎牢从严管理公务员的制度笼子。

 亮点解读:修改公务员养老等保险待遇

 亮点 1 1 :非领导职务改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把原来公务员法第三章章名“职务与级别”修改为“职务、职级与级别”,把现行公务员法中“领导职务”、“非领导职务”的设置调整为“领导职务”、“职级”,规定了设置原则,明确了领导职务、职级层次的划分。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层次分为四等十二级: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在此基础上,对领导职务与职级的任免、升降以及其他章节中与此有关的条文进行了修改。同时,根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分类改革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改革深化的实际,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职位聘任试用期也作了明确。

 亮点 2 2 :工作 0 30 年可申请提前退休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服务 0 30 年后可以申请提前。

 退休。除了公务员,参公人员也是一样,他们也都在执行《公务员法》。因此,他们也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公务员法规定,60 岁以上的男子、50 岁以上的女工以及 55 岁以上的女干部和自由职业者可以正常退休。如果完全丧失工作能力,也

 可以退休。此外,公务员如果工作 30 年或 20 年或 20 年以下,退休时间少于 5 年,根据行政权限,经人事局和组织部批准,可以提前申请退休。

 在这项改革方案中,对于行政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规定离退休只要不超过 5 年的人,就可以申请退休,并由社保部门提前予以保障。这项政策不限制个人身份,即无论是公务员、还是普通员工、普通雇员还是临时合同工。同时,工作年限没有限制。只要个人的年龄低于离退休年龄不超过 5 岁,就可以申请提前退休。

 亮点 3 3 :增加“违反家庭美德”等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将原来公务员法第九章章名“惩戒”修改为“监督与惩戒”,增加了有关加强公务员监督的规定,增加了“违反国家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破坏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担当不作为”、“违反家庭美德”等禁止性纪律规定。对任职回避情形、地域回避情形、责令辞职规定、离职后从业限制规定等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修订草案增加了在录用、聘任等工作中违纪违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在奖励上仍分为五类,把“授予荣誉称号”修订为“授予称号”。增加了监督内容,明晰了所有单位的监督职责,“机关应当对公务员的思想政治、履行职责、作风表现、遵守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开展勤政廉政教育,建立日常管理监督制度”,对监督发现的问题进行“谈

 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组织处理、处分”。

 亮点 4 4 :公务员加班应补休或补助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在奖励原则、奖励情形、津贴补贴、加班补助等规定中都调整增加了有关表述。按照公务员养老、医疗等保险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对涉及公务员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规定作出相应修改。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公务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和奖金。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地区附加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交通补贴等津贴补贴。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公务员工资应当按时足额发放。

 此外,公务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不能补休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再做下面这些事将被开除公职 《新公务员法》规定中,明确提出了公职人员不能有第二份收入。《新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不可以进行生产经营工作,对于生产经营工作的项目也有了举例。规定一出让很多公务人员陷入尴尬,到底

 发生了什么情况,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公务人员不可以兼职 《公务员法》第 42 条规定: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

 本条是关于公务员在机关外兼职的规定。公务员是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理当全心全力做好本职工作,一般不应在机关外兼任其他职务。

 02 、公务人员不可以开店 公务员不可以开店,国家公务员法里明确规定,公务员不能经商,也不能从事其他的兼职工作,若是要从事本部门以外的企业内工作时,则需要有相关的部门给予批准,而且公务员在这些单位里,不能有任何报酬,否则要处在处罚等。

 03 、公务人员不可以办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国家公职人员不得经商办企业或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04 、公务人员不可以入股开公司 公务员是不可以开公司、从事三产、参股做生意的,对此《公务员法》有明确规定。对于公务员,原则上是要求一人一职。一人一职,

 保证公务员能集中精力干好本职工作。一人多职就会出现多重职务关系和多重身份,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矛盾和紊乱。

 如果公务员违反了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得以处罚。轻的情况会被警告并退还不当的收入,一旦情节严重,会被直接开除公职。

 热点问答 非领导职务怎么晋升定级? 针对大家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记者梳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有关负责人的说明和中组部有关负责人的解读,并结合新修订公务员法的内容给予解答。

 1. 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有何区别? 答:领导职务是指机关中具有组织、管理、决策、指挥职能的职务,直白点说就是那些处长、科长、县长等有具体职务的。非领导职务是指不具有领导职责的职务,比如调研员、科员等。

 2. 对于新入职 的公务员有何影响? 答:根据目前试点情况,工资普遍有所提升。

 如果研究生毕业进入公务员,1 年试用期之后,此前是定副主任科员,三年之后可提主任科员。

 按照新规,大概率是 1 年试用期后,定为四级主任科员。按照一

 年一提的惯例,可能需要至少四年时间提拔为主任科员,相比原来要多干一年。

 如果是大学本科毕业,参照以前的规定,应该是试用期后,定为一级科员(以前的科员);高中毕业,试用期后定为二级科员(以前的办事员)。

 综合而言,对于刚成为公务员的年轻人而言,可能会有更高的待遇报酬,但同时,也可能多干点年头才能提拔到相应级别。

 3. 对于已经定级的公务员如何处理? 答:具体方案有待细则明确。无非两种方案:第一种,按照新体制来,设定对应的规定;第二种,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再次重申,这次调整的是非领导职务。对于科长、处长等领导职务,是不受影响的!

 4. 事业单位怎么改革? 答:在我国,公务员与事业单位实行两套完全不同的晋升体系。这里说的是公务员职级(非领导职务)晋升的调整,与事业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事业单位分为两种,普通事业单位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俗称参公事业单位)。参公事业单位,既然都是按照公务员来管理了,也得受到这次调整的影响。

 5. 国企会受到什么影响? 答:国企、事业单位、公务员,分别是三套不同的晋升体系。国企的自主性更高,在职务设置方面权限很大,短期内并不会受到此次公务员调整影响,长期来看,可能部分国企会参照公务员调整进行调整。

 6. 职级增多会影响管理效率吗? :

 答: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确实会影响管理效率。但是,这里说的是职级,只是跟待遇相对应,并不是领导职务,上级对下级并没有管理权限,所以并不会影响管理效率。同样,按照管理学理论,层级的增加也可以有利于调动做事积极性,毕竟之前七八年都没法提拔,容易灰心。现在每隔几年就提拔一次,工作有奔头,还是有利于激发干劲的。

 7. 非领导职务有人数限制吗? 答:在此前,非领导职务是有人数限制的。

 在国家部委,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 40%,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 75%。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省厅,巡视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厅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 50%。主任科员(含正副)无限制。

 在地级市,调研员(含正副)不得超过处级领导职务职数的三分之一;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 50%。

 在县级,主任科员(含正副)不得超过科级领导职务职数的 50%。

 8. 每个层级的晋升,是自动提拔吗? 答:根据前期试点和现阶段实际操作,并不是自动提拔,需要人事部门走个流程。

篇四: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组织部 职级晋升考察工作方案 通用

 按照《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察工作方案。

 一、晋升范围 、原则 和资格条件

 ( ( 一) ) 晋升范围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的县管干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已经进行登记备案、在编的县管干部。经批准已调离、辞去公职、辞退、退休的人员,不列入晋升范围。

 本次择优晋升三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

 ( ( 二) )

 晋升 原则

 1、严格按照《大善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晋升职级。

 2、从严把关,严格政策标准,严肃工作纪律,防止干部“带病”晋升职级。

 3、严格按照核定职级职数晋升。公务员身份干部晋升职级只能在行政编制核定的职级职数内晋升,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身份干部晋升职级只能在按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核定的职级职数内晋升。

 4、分类晋升原则。县直干部符合晋升职级条件的在县

 直机关范围内晋升,乡(镇、街道)干部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在乡(镇、街道)机关范围内晋升。

 5、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工作表现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的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职级。

 6、统筹兼顾原则。兼顾有序过渡衔接和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各层次职级晋升职数统筹使用,按照《大善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的要求,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不是达到最低任职年限就必须晋升,也不能简单按照任职年限论资排辈,要体现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晋升资格条件

 公务员晋升职级,应具备下列基本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专业知识,忠于职守,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工作实绩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5、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晋升三

 级调研员,应当任县处级副职或者四级调研员 2 年以上;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 2 年以上;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 2 年以上。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2020 年 3 月。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 6、各层次职级晋升职数统筹使用,根据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综合考虑,本次晋升三级调研员职级人员较多,拟按照以下顺序逐次确定晋升职级人选:现任党政正职优先,担任过党政正职的优先,现任实职领导干部优先。同等优先条件的一并考虑,若空余职数不足以解决同一条件人员同时晋升时,仍保留空余职数,待职数宽余时一并解决,不以占满职数为原则。

 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晋升职级: :

  1、不具备晋升职级基本条件或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二、程序和方法

 (一)通报情况 1 1 、 通报考察安排。考察组到达后,要同单位主要领导商议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参加人员范围和时间安排等具体事宜;向单位了解准备工作情况(提醒准备《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干部名册》、参加推荐的人员名单、相关表格)。

  2 2、 、。

 发布考察预告。在单位公示栏中张榜公布考察预告(见附件 1),公布考察组成员姓名、职务、联系电话等,受理群众举报,接受群众监督。

 (二)谈话调研推荐 1 1 、进行 谈话 调研 推荐。考察组同有关同志进行谈话调研(见附件 2.1、附件 2.2),推荐拟晋升人选,并请谈话人员简要说明推荐理由。

 ①县直单位参加谈话人员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②乡镇参加谈话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纪委委员、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和乡镇二级机构负责人。

 ③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可以根据知情度、关联度和代表性原则确定。

 谈话调研推荐表分 A、B 两类,其中 A 类由乡科级干部填写,B 类由参与谈话调研推荐的其他人员填写。

 2 2 、汇总谈话调 研推荐情况。考察组对谈话推荐情况进

 行汇总(乡科级干部、其他人员的推荐票分别进行统计,见附件 3)。

 3 3 、汇报反馈谈话调研推荐结果。考察组向县委组织部汇报推荐情况,得到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后,再向单位党委(组)主要领导反馈(见附件 4)。

 (三)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名单 1 1。

 、酝酿《会议推荐参考名单》。根据谈话调研推荐情况,综合考虑人选条件、一贯表现等情况,考察组同单位党委(组)书记沟通,经班子专题会议酝酿,研究提出初步的《会议推荐参考名单》(见附件 5)。单位党委(组)还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方面意见。

 2 2、 、 确定《会议推荐参考名单》。考察组与单位党委(组)形成一致意见后,将初步的《会议推荐参考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形成正式的《会议推荐参考名单》。

 谈话调研推荐意见集中的,可以不提供《会议推荐参》 考名单》 ,根据实际需要,提供《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干部名册》供参考。

 (四)会议推荐 1 1。

 、召开推荐会议。《会议推荐参考名单》之外有符合条件的人选,也可以推荐。

 主要议程:

 ①组长讲话,通报考察工作任务,提出有关要求;

 ②工作人员发放《民主推荐表》 (见附件 6.1、附件 6.2)、《会议推荐参考名单》(或《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干部名册》),发放数量确认无误后告知考察组;《民主推荐表》分A、B 两类,其中 A 类由乡科级干部填写;B 类由参加会议推荐的其他人员填写;

 ③组长就表格的填写作说明;

 ④分类收回会议推荐票。

 参加范围:

  ①县直单位参加人员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机关全体人员及二级机构负责人和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②乡镇参加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乡镇纪委委员、乡镇机关中层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和乡镇二级机构负责人。

 ③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2 2。

 、结果汇总及反馈。《民主推荐表》由考察组负责收回,并分类统计、汇总(见附件 7)。推荐结果汇总后,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汇报,得到县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后,再向党委(组)主要领导反馈(见附件 8)。

 (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1 1 、酝酿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单位党委(组)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关规定和

 县委有关要求,根据考察组反馈的谈话调研推荐、会议推荐等情况,综合考虑工作需要,德才表现、职责轻重、工作实绩和资历等因素,经单位党委(组)专题会酝酿, 提出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名单。

 2 2 、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初步人选审核把关。考察组对单位党委(组)建议的考察对象初步人选的晋升资格条件要严格把关,还要注意审查考察对象的公务员登记备案和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情况。

 3 3 、沟通拟定的考察 对象初步人选

 ①考察组与单位党委(组)商定形成一致意见后,将研究提出的考察对象建议人选情况上报县委组织部;

 ②县委组织部原则同意后,向考察组反馈意见;

 ③考察组及时向单位党委(组)书记反馈意见。

 4 4 、召开单位党委(组)会议确定考察对象。单位党委(组)召开会议确定考察人选(拟考察人选为班子成员的要回避),并以文件形式报县委组织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群众公认度不高的; 3、上一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

 4、有跑官、拉票等非组织行为的;

 5、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

 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其他原因不宜晋升职级的。

 (六)深入考察

 1 1 、公示考察对象。在单位公示栏中张贴公告(见附件 9.1、附件 9.2)对考察人选进行公示,同时发布深入考察预告。

 2 2 、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谈话同时填写考察对象的《民主测评及书面征求意见表》,见附件 10)。

 参加人员范围一般为:

 ①县直单位参加人员为单位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及所分管口的主要负责人或所在科室的人员; ②乡镇参加人员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及所分管口的主要负责人或所在科室的人员; ③其他需要参加的人员。

 谈话口径:

 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相关规定,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经研究,确定 XX 同志为 XX 人选考察对象,并已进行了公示,您是否同意。请谈谈该同志平时政治表现,举例说明;请谈谈该同志的工作能力、责任担当情况,列举主

 要亮点工作 2-3 个;请谈谈该同志的思想品行、作风形象、廉洁自律情况,结合日常为人处事、交友、家庭、兴趣爱好等方面表现举例说明;您认为该同志最突出的特点是什么,最主要的不足是什么,总体评价是什么。

 与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支部书记谈话口径: :

 请您谈谈考察对象平时政治表现情况,能否以普通党员身份按时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能否正常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和活动,是否主动按时足额缴纳党费等。

 3 3 、 审核干部档案。考察组要认真审核考察对象的干部人事档案,填写《职级晋升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见附件 11),审阅档案人和考察组组长签字并对审查情况负责。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是否存在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情况,是否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以及任职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等情况。对干部档案审核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分管部门领导、有关干部科室、干部监督室组成联审工作小组集体研判,对档案信息审核认定及是否影响晋升职级等形成结论性意见,必要时提请部务会研究。

 4 4 、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一是由单位党组织对每位考察对象出具的廉洁自律结论性评价意见(红头文件上,要求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双签字”)

 。二是由单位提

 供考察对象表现材料; 三是由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出具党员日常表现材料。

 5 5 、收集有关材料。

 ①考察组通知考察对象撰写近三年思想和工作小结(3000 字左右,其中要有理论学习、品德、作风、廉洁自律和不足之处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本人主导的 2-3 件大事实事,只需提供电子版),并填写《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信息采集表》(一式 1 份,见附件 12,附电子版),《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一式 1 份,领导签字盖章)交考察组。

 考察组要认真审核干部的家庭成员情况,重点审核家庭成员中是否有国外(境外)学习、工作、定居和在中外合资或外资企业工作的,如有上述情况,应核实其所在院校、定居地点、工作单位及职务,并核实是否取得永久居留权。干部最新的家庭信息在档案中没有反映的,应由考察组多方查证、核实确定。

 ②纪委监委、卫健委等单位要提供有关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党政纪处分、计划生育等方面有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式 2 份)。

 6 6 、 延 伸 考察。对在现岗位工作不满两年的考察对象,要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通过与考察对象共过事的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7 7 、 专项调查。考察期间,对反映考察对象的有关问题,

 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政治、品德、团结、作风、廉洁等方面的问题,凡是线索清楚、情节具体的,要转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调查核实并报结果;对意见分歧较大的涉及考察对象本人及主要亲属的情况,在需要作进一步核实时,应当抽调专门入员进行调查核实;对署名反映情况的,考察组可直接核实;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了解清楚的,请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抓紧调査了解,在讨论决定前形成结论性意见。

 8 8 、 与考察对象面谈。考察组与考察对象谈话,请考察对象介绍本人的家庭情況、成长经历、个性特点、不足之处、廉洁自律、任现职以来本人主导的 2-3 件大事实事,对本单位重点、难点问题的认识,对自已作出全面客观的自我评价。通过面谈,进一步了解考察对象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以及理论学习、心理素质、自我认知、脾气乗性等情况,比较对照不同考察环节的评价意见,深化对考察对象的了解。对考察中反映的需要考察对象说明的问题,听取本人说明。

 9 9 、 实地走访。根据需要到基层群众中走访,直接考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业绩,了解群众口碑。

 (七)形成材料 1 1 、综合分析考察情况。考察组对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考察对象各方面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印证,全面准确地对

 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2 2 、形成材料并汇报考察情况。由考察组形成有关材料并向书记会、组织部部务会、常委会汇报。汇报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①职级晋升考察工作综合汇报提纲(要包含考察工作过程,档案审核情况、纪检监察机关及计生等部门意见、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调查情况、家庭成员审核情况,考察期间发现的其他问题及调査核实情况,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能否晋升职级的结论性评价意见等,参考格式见附件 13);

 ②考察材料; ③职级晋升工作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登记表; ④需要反映的专项调査材料等。

 三、有关要求 考察工作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并对全程记实。

 中共大善县委组织部

 2020 年 月 日

篇五: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中央组织部制定《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解读主讲:xxx

 时间:xxx

 近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2019年12月23日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全文如下: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三《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三《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共23条2019年12月23日制定2020年3月3日发布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制度,健全公务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和管理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国家相关领导人思想、国家相关领导人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国家相关领导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集中统一领导,遵循依法、科学、规范、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 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是实施公务员管理,确定公务员工资以及其他待遇的依据。第四条 公务员级别由低至高依次为二十七级至一级。

 第五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一)国家级正职:一级;(二)国家级副职:四级至二级;(三)省部级正职:八级至四级;(四)省部级副职:十级至六级;(五)厅局级正职:十三级至八级;(六)厅局级副职:十五级至十级;(七)县处级正职:十八级至十二级;(八)县处级副职:二十级至十四级;(九)乡科级正职:二十二级至十六级;(十)乡科级副职:二十四级至十七级。副部级机关内设机构、副省级城市机关的司局级正职对应十五级至十级;司局级副职对应十七级至十一级。

 第六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与职级的设置、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对应的最低职级、职级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七条 确定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应当在规定的领导职务、职级序列和职数限额内,按照有关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第八条 晋升、降低领导职务、职级或者调任、转任以及因其他原因需要明确领导职务、职级的,按照拟任领导职务、职级任职条件等确定。

 第九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执行。其中,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最低任职年限条件为:(一)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2年以上,或者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者任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2年以上。(二)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任一级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3年以上。

 第十条 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确定。第十一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职级、级别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公务员级别应当根据其所任领导职务、职级及德才表现、工作实绩、资历确定。第十一条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职级、级别的确定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通过面向社会选拔、调任等方式进入机关的公务员,其级别按照新任领导职务、职级,结合本人原任职务、工作经历、文化程度等条件,参照机关同类人员确定。第十三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职级后,原级别低于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已在新任领导职务、职级对应范围的,除晋升一级、三级调研员和一级、三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外,在原级别的基础上晋升一个级别。

 第十四条 公务员累计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以在领导职务、职级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一个级别。第十五条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领导职务后的级别确定,以及公务员因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受到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受到处分应当降低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公务员受到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处分等,遇有影响期且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晋升的情形的,不晋升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第十七条 公务员级别的确定、晋升,按照管理权限,由决定其领导职务、职级任免的机关批准。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设置、确定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对不按照规定的职数要求、资格条件及程序等设置、确定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的,不予批准或者备案;已经作出的决定一律无效,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予以纠正。

 第二十条 对违反规定进行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与级别确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第二十一条 监察官、法官、检察官等职务、职级的设置和管理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附件三《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中共中央组织部制定《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解读

 初任公务员培训心得汇报人:

 前言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党的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QIANYAN初任公务员培训心得一是研究党的建设的理论科学;二是在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指导下所进行的党的建设的实践活动;三是作为理论原则与实际行动两者中介的约法规章。党的建设包括三个方面的含义

 目录鉴定思想政治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足本职工作 树立法治思维树立底线意识 提升个人境界坚持学习热情 端正工作态度

 鉴定思想政治第一部分

 鉴定思想政治党建,即党的建设的简称。党的建设即马克思主义建党理论同党的建设实践的统一,马克思主义党的学说的应用。党建党建的概念

 鉴定思想政治0102 0403添加文本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添加文本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添加文本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添加文本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添加文本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鉴定思想政治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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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第二部分

 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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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01 单击添加文本02 单击添加文本03 单击添加文本04 单击添加文本•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立足本职工作 树立法治思维第三部分

 立足本职工作 树立法治思维输入你需要的内容简要总结:123输入你需要的内容输入你需要的内容输入你需要的内容输入你需要的内容输入你需要的内容输入你需要的内容

 立足本职工作 树立法治思维• 单击添加文本 • 单击添加文本• 单击添加文本• 单击添加文本 • 单击添加文本• 单击添加文本1 23465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立足本职工作 树立法治思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添加文本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01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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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底线意识 提升个人境界第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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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立底线意识 提升个人境界单击此处添加文本描述单击此处添加文本描述单击此处添加文本描述单击此处添加文本描述添加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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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学习热情 端正工作态度第五部分

 坚持学习热情 端正工作态度请添加您的标题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坚持学习热情 端正工作态度点击添加文本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添加文本点击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添加文本•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

 坚持学习热情 端正工作态度添加标题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82%73%56%32%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添加文本添加标题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通过复制您的文本后,在此框中选择粘贴,并选择只保留文字。您的内容打在这里,或者

 感谢聆听汇报人:

篇六: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务 员 职 务 、 级 别

 及

 工 资 等 级 划 分 公 务 员 职 务 、 级 别

 及

 工 资 等 级 划 分      2009-08-21 公务员职务、 级别 及 工资等级 划分

 一、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1、 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

 国家级正/副职、 省部级正/副职、 厅局级正/副职、 县处级正/副职、 乡科级正/副职 2、 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

 正/副巡视员、 正/副调研员、 正/副主任科员、 科员、 办事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 不含党委、 人大、 政协)

 第一:

 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第二:

 省级干部(部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

 (四级)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 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 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 12 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

 (五级)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 (如山东省副省长、 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 (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 31 军副军长)

 第三:

 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

 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 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 1 军后勤部部长、 34 师政委)

 注:

 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 :(七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 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 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 35 师副政委、 179旅旅长)

 第四:

 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

 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

 (八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 (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 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 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 105 团政委)

 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 (如农业部兽医局防疫处副处长)

 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 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 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 105 团参谋长)

 第五: 乡级干部(科级干部) :

 乡 级正职(正科级) :(十级)

 乡 级副职(副科级) :(十一级)

 主任科员:(十二级)

 副主任科员:(十三级)

 科员: (十四级)

 办事员: (十五级)

 注:

 各高等院校、 科研院所、 医院等事业单位, 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 但不具有行政级别, 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 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 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 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 高级干部在 60 或 65 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人大、 政协担任领导职务, 俗称“退居二线”

 二、 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办发[1993]85 号) 的腾规定,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初中毕业生为 170 元;高中、 中专毕业生为 180 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为 195 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为 205 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 、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 220 元; 硕士学位研究生为 240 元; 博士学位研究生为 270 元。

 (二)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

 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 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 (国办发[1993]85 号) 的有关规定,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 按所确定职务、 级别领取相应工资。

 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 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

 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 50 元; 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 60 元; 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 63 元; 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 75 元; 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 、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 99 元; 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116 元。

 分配到艰苦、 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 可提前定级, 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 按所任职务, 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 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 (国办发[1993]85 号) 的有关规定,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 应及时确定其级别。

 具体办法是: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

 初中、 高中、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 定为十五级; 大学专科毕业生, 定为十四级; 大学本科毕业生、 获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 、 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定为十三级;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 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 定为十一级。

 (二) 其他新录用人员, 根据本人所任职务, 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

 任科员的公务员, 工作年限为 15 年及以下的, 定为十四级; 16 到 20 年的, 定为十三级; 21 到 25 年的, 定为十二级; 任办事员的公务员, 工作年限为 10 年及以下的, 定为十五级; 11 至 15 年的, 定为十四级; 16 至 20 年的, 定为十三级。

 《2006 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 及工资级别对照表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 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 限于下列单位中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 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 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 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 套改办法

  1、 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 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 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 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 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 按工龄、 学历, 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

 截止时间 2005 年 12 月 31 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 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 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 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 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 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 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 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 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

 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 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 根据清理地区、 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 200 元。

 (二)、 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 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 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其中, 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 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 2006 年1 月 1 日起, 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连续)

 五年称职级以上的, 从次年 1 月 1 日起, 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 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下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 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因晋升职务而晋升级别,如级别晋升两级以上,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级别只晋升一级, 不影响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

 公务员按本实施办法套改确定级别后, 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级别未发生变动或因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 如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并按 2005 年 12 月 31 日时的职务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中

 上一级别规定年限, 可从达到规定年限次年的 1 月 1 起晋升一个级别, 但最高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 级别工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级别相对应的档次。

 公务员按此办法晋升级别后, 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已经达到所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 不再晋升级别工资, 只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级别工资档次

  连续两年为称职及以上的, 从次年 1 月 1 日起 , 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档次。

 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与正常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分别计算。

 公务员因晋升级别增加级别工资时, 如增资额少于或等于原级别一个工资当差, 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可与级别变动前的考核年限累加计算。

 如增资额超过按级别一个工资档差, 晋升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同时晋升级别和档次的, 先晋升级别, 再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三)、 新录用人员工资。

 1、试用期工资。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工资分别为:

 初中 585 元、 高中、 中专 605 元、 大专650 元、 大学本科 700 元、 双学士 740 元、 硕士学位研究生 790 元、 博士学位研究生 880 元。

  2、 试用期满后级别和级别工资的确定。

 初中定办事员 27 级 1 档 295 元、 高中、 中专定办事员 27 级 2 档 313 元、 大专办事员 26 级 2 档 345 元、 大学本科定科员 25 级 2 档 381 元、双学士定科员 25 级 3 档 403 元、 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副主任科员 24 级 3 档 446 元、 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 22 级 1 档 484 元。

 其他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可按低于单位同类人员的水平执行。

 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人员, 试用期可直接执行试用期满定级工资。

 三、 实行级别和待遇相互挂钩的办法

  符合级别与生活待遇挂钩条件的公务员任职满 5 年, 达到规定级别前连续考核 5 年称职以上, 符合以下条件:

 厅级副职 13 级、 处级正职 15 级、 处级副职 16 级、 科级正职 18 级、 科级副职 19 级、 科员 20 级、 办事员 21 级的, 可以执行现任职务上一层次非领导职务的职务工资、 津贴补贴标准及住房、 医疗等待遇, 级别工资档次在现任职务对应的级别范围内晋升。

 退休后, 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退休费、 住房、 医疗等待遇。

 撤职以上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的不得享受以上待遇。

 四、 实行县乡 党政主要领导(乡镇公务员)

 工资倾斜的办法

  从 2006 年 1 月 1 日起, 担任县委书记、 县长、乡 党委书记、 乡长的人员, 任现职满 5 年并考核合格的, 可从满 5 年的次年 1 月 1 起在现任级别的基础上高定一个级别, 就近就高靠近新一级别的档次并不影响正常的职务变动或正常考核引起的级别变动。

 五、 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制度

  (一)、 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 基本工资有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两项。

 构成取消原奖金, 设置岗位工资、 技术等级工资。

 (二)、 岗位工资按技术等级、 套改年限确定。

 (三)、 正常增资办法:

 1、 每两年晋升一档岗位工资。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

 机关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累计两年为合格级以上的, 从次年 1 月 1 日起晋升一档岗位工资。

 2、 晋升技术等级。

 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相应的岗位工资标准, 如增资额超过按原技术等级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 晋升岗位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从晋升技术等级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如增资额少于或等于按原技术职务正常晋升岗位工资档次增加工资的数额, 其晋升技术等级前后的年限可累加计算。

 六、 定期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办法

  每两年调整一次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幅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 财政状况、 物价变动等情况和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确定。

 在工资调查制度建立之前, 主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 财政状况、 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

 七、 改革奖金发放办法。

 取消连续三年考核优秀增加一级级别工资的办法, 改为年终一次性奖金和考核结果挂钩, 考核称职的发 12 月份一个月的基本工资, 考核优秀的可发放 1. 5 倍 (2 倍 )

 。

 八、 其他有关政策

  (一)、 专业技术类别、 行政执法类别和实行...

篇七: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公务员职务级别及工资等级划分 2016-07-24 浏览:分享人:吕伟君手机版

  一、公务员职务与级别对应关系

 1、十个综合管理类领导职位:

 国家级正/副职、省部级正/副职、厅局级正/副职、县处级正/副职、乡科级正/副职

 2、八个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

 正/副巡视员、正/副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五档十五级:(以政府和军队为例,不含党委、人大、政协)

 第一:国家级:

 国务院总理(一级)

 国务院副总理(二级)

 国务院常委(三级)

 第二:省级干部(部级干部):

 正省级干部(正部级干部):(四级)

 国务院各部委正职干部(如教育部部长、国家发改委主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山东省省长、

 天津市市长)

 部队正军职干部(如山东省军区司令员、12 军军长)

 副省级干部(副部级干部):(五级)

 国务院各部委副职干部(如公安部副部长、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职干部(如国家文物总局局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山东省副省长、重庆市副市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市长)

 部队副军职干部(如浙江省警备司令部副司令、31 军副军长)

 第三:地市级干部(厅级干部):

 正地市级干部(正厅级干部):(六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干部(如教育部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正职干部(如山东省交通厅厅长,北京市财政局局长)

 各副省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宁波市副市长)

 各地级市政府正职干部(如无锡市市长)

 部队正师职干部(如 1 军后勤部部长、34 师政委)

 注:以上为高级干部

 副地市级干部(副厅级干部):(七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干部(如人事部人才流动开发司副司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副职干部(如黑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上海市文化局副局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南京市教育局局长、江宁区区长)

 各地级市政府副职干部(如苏州市副市长)

 部队副师职干部(如 35 师副政委、179 旅旅长)

 第四:县团级干部(处级干部):

 正县团级干部(正处级干部):(八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经济作物处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正职干部(如江苏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沈阳市卫生局副局长、浦口区副区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正职干部(如扬州市劳动局局长、滨海县县长)

 部队正团职干部(如 105 团政委)

 副县团级干部(副处级干部):(九级)

 国务院部委各司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农业部兽医局防

 疫处副处长)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所属处室副职干部(如江苏省教育厅人事处副处长)

 副省级市所属各局处室及区县各局正职干部(如南京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处处长、玄武区卫生局局长)

 地级市所属各局及各区县政府副职干部(如镇江市民政局副局长、张家港市副市长)

 部队副团职干部(如 105 团参谋长)

 第五:乡级干部(科级干部):

 乡级正职(正科级):(十级)

 乡级副职(副科级):(十一级)

 主任科员:(十二级)

 副主任科员:(十三级)

 科员:(十四级)

 办事员:(十五级)

 注: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其各级干部参照政府各级干部待遇,但不具有行政级别,不属于公务员编制

 政府各级干部如为上一级党委常委,则其行政级别升一级。如张家港市市长为正处级干部,若为苏州市市委常委,则为副厅级干部

 按例,高级干部在 60 或 65 岁以后往往调往相应级别的

 人大、政协担任领导职务,俗称“退居二线”

 正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巡抚与布政使,为从二品

 副省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按察使,为正三品

 正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府,为从四品

 副厅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同知,为正五品

 正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知县,为正七品

 副处级干部约略相当于清代之县丞,为正八品

 二、公务员的工资级别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 号)的腾规定,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确定的办法是: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初中毕业生为 170 元;高中、中专毕业生为 180 元;大学专科毕业生为 195 元;大学本科毕业生为 205 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为 220 元;硕士学位研究生为 240 元;博士学位研究生为 270 元。

 (二)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年限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确定,原则上应略低于本单位正式任职的同等条件人员。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 号)的有关规定,

 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按所确定职务、级别领取相应工资。具体办法是:

 直接从各类学校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有期满后的职务工资为:初中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一档 50 元;高中、中专毕业生定为办事员二档 60 元;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一档 63元;大学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二档 75 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科员四档 99 元;博士学位研究生定主任科员二档 116 元。

 分配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大中专以上毕业生,可提前定级,职务工资可高于同类人员一至二档。

 其他新录用国家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类条件人员确定职务工资档次,其基本工资原则上应高于试用期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通知》(国办发[1993]85 号)的有关规定,新录用人员试用期满正式任职后,应及时确定其级别。具体办法是:

 (一) 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初中、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学生,定为十五级;大学专科毕业生,定为十四级;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双学士学位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生)、研

 究生班毕业生和没有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三级;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二级;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定为十一级。

 (二)其他新录用人员,根据本人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确定级别。任科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 15 年及以下的,定为十四级;16 到 20 年的,定为十三级;21 到 25年的,定为十二级;任办事员的公务员,工作年限为 10 年及以下的,定为十五级;11 至 15 年的,定为十四级;16 至 20年的,定为十三级。

 《2016 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实施办法》及工资级别对照表

 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范围,限于下列单位中 2016 年 12 月 31 日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一)、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经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

 二、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上述范围的单位,除工勤人员外的公务员。

 (一)、套改办法

 1、职务工资。

 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2、级别工资。

 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档次按照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重新确定。

 现任职务,按干部管理权限任命的职务

 任职年限,按正式任命的开始时间计算。

 套改年限,按工龄、学历,减去扣除的年限确定。截止时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按现任职务套改的级别,如低于或等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在此基础上级别再高定一档,级别工资可就近就高套入相应档次;如高于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但级别工资额低于按原任低一级职务确定的级别工资额,可先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再就近就高套入按现任职务确定的级别对应的工资档次。按原任低一级职务套改,现任职务的任职年限与原任低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合并计算。

 套改工资后,根据清理地区、部门和单位自行发放津贴补贴的情况,将清理出的津贴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 200 元。

 (二)、正常晋升工资的办法

 1、晋升职务增加工资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从晋升职务的下月起按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其中,级别和级别工资按以

 下办法确定,原级别低于新任职务最低级别的晋升到新任职务的最低级别,原级别在新任职务对应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

 级别工资逐级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

 2、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增加工资

 从 2016 年 1 月 1 日起,公务员年度考核累计(连续)五年称职级以上的,从次年 1 月 1 日起,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级,级别工资就近就高套入新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下一次按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公务员因晋升职务而晋升级别,如级别晋升两级以上,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如级别只晋升一级,不影响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

 公务员按本实施办法套改确定级别后,自 2016 年 1 月 1日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级别未发生变动或因晋升职务只晋升一个级别的,如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并按 2016 年12 月 31 日时的职务达到级别工资确定表中上一级别规定年限,可从达到规定年限次年的 1 月 1 起晋升一个级别,但最高不得突破本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级别工资就近就高进入新任级别相对应的档次。公务员按此办法晋升级别后,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工资的考核年限从级别变动的当年起重新计算。

 公务员已经达到所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不再晋升

 级别工资,只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级别工资档次

 连续两年为称职及以上的,从次年 1 月 1 日起,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

篇八: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21 年商务局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方案

  为全面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增强生机与活力,树立良好用人导向,根据《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商务局实际,拟开展公务员晋升职级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二、职级职数核定情况

  市商务局局共有公务员编制***人。根据《实施方案》相关规定,以及一二级主任科员之间、三四级主任科员之间职数比例按各占**%的原则,市商务局局可以核定四级调研员 1 个,一、二级主任科员职数 3 名,其中:一级 2 个,二级1 个;核定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 3 名,其中:三级 2 个,四级 1 个。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拟晋升职级的干部,应当符合信念坚定、为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以及《实施方案》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接受组织挑选的优先考虑。

  2、具备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知识,忠于职守,工作实绩较好。

  3、群众公认度较高。

  4、符合拟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和资历。

  5、作风品行好,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清正廉洁。

 (二)晋升资格

  1、晋升四级调研员,应当任一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

  2、晋升一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正职或者二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

  3、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三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

  4、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乡科级副职或者四级主任科员 2 年以上;

  5、晋升四级主任科员,应当任一级科员 2 年以上;

  6、晋升一级科员,应当任二级科员 2 年以上。

  公务员晋升职级所要求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应为称职以上等次,每有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等次或者不定等次的,该年度不计算为晋升职级的任职年限;从 2019 年年度考核开始,公务员每有 1 个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晋升职级所要求的任职年限缩短半年。

  (三)不予晋升情形

  1、不具备本方案明确的晋升职级基本条件、基本资格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影响晋升职级的其他情形。

  四、晋升职级程序

  公务员晋升职级程序分两个层面进行。即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和普通公务员(非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一)乡局级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1、召开商务局党组会议,对领导干部晋升职级情况拿出初步推荐意见,报市委组织部审定。

  2、市委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贯表现、急难险重工作担当作为

 情况,结合推荐意见和职级空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晋升职级动议。

  3、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

  4、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后,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决定。

  6、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7、对晋升职级的领导干部,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二)普通公务员(非领导干部)晋升职级程序

  1、根据公务员年度考核、平时考核、一贯表现、急难险重工作担当作为以及职级空缺情况,召开商务局党组会议,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提出晋升职级动议。

  2、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民主推荐和考察。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民主推荐和考察。

  3、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信访举报。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审查干部档案、查核信访举报。

  4、对拟晋升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级的,由商务局负责报市委组织部预审。

  5、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议研究讨论;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召开会议研究讨论。

  6、对拟晋升职级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

 7、对晋升二级主任科员(含二级主任科员)以上职级的,由市委组织部印发任职文件;对晋升三级主任科员(含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的,由商务局印发任职文件。

  8、对晋升职级的公务员,填写《省公务员职务职级任免呈报表》,履行完相关程序后,存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

  五、晋升原则

  1、德才兼备的原则。必须坚持既要重视政治立场、思想品质,又要重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2、注重实绩的原则。把工作实绩作为公务员职务晋升的主要依据。

  3、逐级晋升原则。按照职务等级序列,由低到高,一级一级地晋升。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经党组会商讨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程序进行职级晋升审查考核。

  六、组织领导

  为保证晋升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干部选拔工作的公正与规范,成立晋升职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七、相关要求

  (一)严肃组织纪律。严禁拉票、贿赂等违纪行为,一经发现查实立刻取消晋升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把政策实施。让全体公务员了解政策,摸清底数,以及存在的实际问题,稳步精准实施,确保不出现纰漏。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正面教育引导,对职级得到晋升的公务员要予以鼓励,对预期过高、心理产生落差的公务员,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对极少数只关注自身诉求、不顾大局的,要严肃批评教育,确保思想稳定、队伍稳定。

篇九:一级主任科员晋升四级调研员年限

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 激励作用调研报告

  围绕如何有效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我们通过座谈交流、个别访谈、走访市直单位等方式,开展了调查研究。在调研过程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实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查找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对策建议,努力发挥政策最大最优效应,激发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精气神。

 一、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的现状 公务员和参公管理人员总编制数为XXX名,其中市直XXX名、县区 XXX 名;公务员实有人数为 XXX 人,其中市直 XXX人、县区 XXX 人;全市纳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编制数为 XXX 名,其中市直机关 XXX 名、县区XXX名;纳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范围的实有人数XXX人、其中市直 XXX 人、县区 XXX 人(见图 1)。根据职级设置比例要求,全市可设置各职级职数 XXX 名,其中可设置巡视员 XXX 名,一级巡视员 XXX 名、二级巡视员 XXX 名;可设置一至四级调研员 XXX 名,一级调研员 XXX 名,二级调研员XXX 名,三、四级调研员 XXX 名;可设置一至四级主任科员XXX 名,一、二级主任科员 XXX 名,三、四级主任科员 XXX名(见图 2)。

  2

  (一)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全面套转职级公务员。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要求,职级并行之前的 XXX 名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全部归并套转为职级公务员。其中 XXX 人套转为二级调研员、XXX 人套转为四级调研员、XXX 人套转为二级主任科员、XXX 人套转为四级主任科员(见图 3)。

 (二)公务员职级职数大幅度增加。全市共有一至四级调研员、一至四级主任科员职数 XXX 名,较之前相对应的非领导职务和享受 2015 年县以下职务与职级并行人员大幅度增加。其中一至四级调研员新增 XXX 名(见图 4)、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新增 XXX 名(见图 5)。

  3 (三)公务员职级晋升频率明显加快。市以下机关的职级设置突破了机构规格,提高了晋升空间,职级台阶由原来的 8 个增加到 12 个,一级调研员以下职数晋升年限最低为 2年,对比之前年限要求大为缩短,门槛明显降低,晋升频次加快,有利于“小步快跑”,实现持续激励。

 (四)公务员面临晋升的机会明显增多。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后,在今年年底前将有五成以上公务员面临晋升机会。一方面,平级套转 XXX 人中除 XXX 人套转二级调研员是单独设置职数外,其他 XXX 人因职数打包设置都有机会晋升上一职级,其中三、四级调研员 XXX 人、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XXX 人。另一方面,平级套转后剩余职数 XXX 名,将产生新的晋升机会,其中一至四级调研员 XXX 名、一至四级主任科员 XXX 名。

 (五)公务员工资待遇普遍提高。工资级别和档次的增加将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待遇,经初步测算,年底前通过职级获得晋升的人员超过全市公务员总量的 50%,有部分公务员将连续晋升两次。一级、三级调研员,一级、三级主任科员为新增职级,按照中央新出台的工资政策精神,以上四个职级的工资额标准约为其高一职级和低一职级标准的中间值。市直公务员综合管理类职务与职级套改后,晋升一次,人均增资额度在每月 500-600 元,人均年增资额度超过 6000 元。

 二、我市推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主要做法

  4 (一)加强政策学习,严格审核把关。中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出台后,我市按照中组部、省委组织部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及时举办了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和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培训班,使县区和市直单位组织人事干部,特别是单位负责人深入领会《规定》精神。同时,制定我市工作方案,通过印发资料、主动上门服务、开通咨询电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强化制度执行的教育引领和调研督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文件规定的职级设置要求,严格审核各县区各单位机构类别、机构级别、编制数量、三定方案,职级设置比例、职级职数等信息;对各县区各单位晋升职级工作方案进行备案,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了解、公示、审批等程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做到细致深入、公开透明。

 (二)树立择优导向,推演晋升举措。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准确把握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择优性,体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正向激励作用。全面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按照文件精神推演职数。对政治上忠诚可靠,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勤勉敬业、作风务实、敢于担当、资历较深、实绩突出的干部优先考虑晋升,符合条件的年内考虑二次晋升;对政治忠诚、遵章守纪、务实敬业、资历较深,能积极完成年度任务目标的干部,实行逐级晋升;对纪律观念淡薄、不服从组织决定,工作不适应、不胜任、不务实、不作为、不担当,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不好的干部,视情延后或暂缓晋升。让那

  5 些想干事、肯干事、能干成事的干部有盼头有希望,推动担责尽职、真抓实干蔚然成风,为那些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干部开辟一条通道,不搞普惠式的“大锅饭”。

 (三)厘清职能定位,增强互补效应。针对有的干部领导素养好、驾驭全局能力强更适合担任领导职务,有的长期在基层一线或专业性强或受年龄、能力等因素所限适合走晋升职级的路子的情况,认真厘清职能定位,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的互补效应。如:对表现优秀、年满 57 周岁的正处职干部和年满 55 周岁的副处职干部,符合资格条件的,优先晋升两个职级,晋升后一般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经个人自愿申请,可提前办理退休;对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个人自愿提出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的,可转任相应职级,转任后,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晋升职级。着眼于干部队伍整体建设,准确把握各个领导班子、各类干部群体的实际情况,加强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发挥职务与职级的正向激励作用,充分调动各层级、各岗位、各年龄段干部的积极性。

 (四)树立鲜明导向,关爱基层一线。2015 年以来,通过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相对较低等问题。为巩固制度成果,我们及时研究解决新政策实行后的新情况、新问题,发挥好持续激励作用,坚持向基层倾斜的导向,让广大基层干部有更多获得感。在制定方案时,充分认识到基层一线工作的特殊性,在现有政策范围内,尽可能地

  6 倾斜基层、关心基层。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后,按照设置比例,低职级的数量较以往明显增多。

 (五)把好晋升关口,严格执行制度。按照文件精神,及时完成公务员职级套转工作。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德才兼备、安心基层、安心本职的晋升原则。对晋升二级巡视员的,兼顾资历的同时优先考虑在市直重要部门或承担职责任务较重部门担任县处级正职的干部;晋升一级调研员的,优先考虑担任县处级正职和表现突出的副处级单位正职;晋升二级调研员的,兼顾资历的同时优先考虑在市直重要部门或承担职责任务较重部门担任副职的干部;晋升三级调研员的,优先考虑副处职干部;晋升四级调研员的,优先考虑正科职干部。对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等情形的,不得晋升职级,真正体现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的思想。

 (六)排查摸清底数,统筹用好职数。为进一步摸清全市公务员总体情况,准确掌握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公务员人数,对全市符合条件的拟职级晋升人员进行摸底、统计、造册,做到心中有数,未雨绸缪。在前期摸底、核查的基础上,对遇到的实际情况和问题,分门别类开展统计汇总,规范统筹使用职数。如:市管处级干部套转后,所在单位无职数的,使用市委统筹职数解决;市管干部交流、个别干部因特殊情况晋升,接收(所在)单位无职数的,可使用市委统筹职数;

  7 特别优秀但所在单位没有职数的,使用市委统筹职数晋升;建立统筹使用职数台账,明确具体使用情况和归还时间;实行“专职专用”,当使用单位有职数或借用职数干部调整交流等原因免去相应职级后,收回职数。统筹用好职数,发挥政策最大最优效应,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发挥最大价值。

 三、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我市公务员晋升难、通道单一问题,特别是有效改善了基层公务员因职务晋升难、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矛盾,充分激发广大公务员干事创业热情,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推行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职数不平衡矛盾突出,超职数单位和职数富余单位之间存在较大反差。大单位与小单位领导成员职数相差不多,而职级职数是以编制数为基数的,导致小单位存在职数紧张的问题。县区在 2015 年实行了职级并行,提拔的科级处级干部多,在套转后也会出现超职数问题。此外,因换届、机构改革等原因,部分县区和单位也出现了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导致一些县区和单位职级职数严重不足,而有的单位职数富余过多,职数不平衡矛盾突出。对于职数不足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干部无法得到晋升,特别是作为单位中坚和骨干力量的优秀年轻干部,如果无法及时晋升,很大程度上

  8 会影响其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干部队伍建设;市直职数富余的单位,富余职数相对集中在低职级职数,主要原因是干部梯队建设不够合理,年轻干部数量总体偏少,如有的市直单位富余三、四级主任科员职数近 20 个;也有个别单位,存在高职级职数闲置无符合条件人员晋升的现象,如有的市直单位 5 名一级调研员职数,暂无符合条件人选。如何用足用活并行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课题。

 (二)对并行制度的理解不够到位,制度执行存在偏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出台,得到公务员的普遍关注和热议,但是也存在理解不够到位的问题,有些公务员以为只要任职时间较长都可以晋升,有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时间长,晋升的期望比较高,但具体到自己单位,因种种原因,仍然无法晋升。一些干部对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不够了解,个别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对并行制度的精神和内涵理解把握不够到位,一些组织人事干部对制度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制度的普及率、知晓率、熟悉度都不够高,距离“一般干部知晓、领导干部熟悉、人事干部精通”的要求还存在较大差距。一些单位对职级晋升导向把握不够准,有的纯粹考虑年限资历,有的纯粹考虑现职择优,政策执行还存在偏差走样的现象,并行制度的正向激励效果打了折扣。有的单位对职级并行制度学习了解不够、理解不深,对相关业务不熟

  9 悉,理解不准确、不到位,具体操作不够科学,衔接不够有序,不利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低职务公务员领导高职级公务员,新型人事关系重塑和理顺存在时差。职级不具有领导职责,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履行领导职责,不担任领导职务的职级公务员一般在机关从事具体工作,依据隶属关系接受单位领导的领导。当公务员晋升至所在机关领导成员职务对应的职级时,仍然不能作为机关领导成员管理。职级公务员“有职无权”,例如,未兼职务的四级调研员,要接受科长、副科长的领导,面对这种情况,有些公务员会淡然处之,有些则会有心理失落,滋生骄傲自满、得过且过等不良情绪,甚至出现指挥协调不灵的情况,影响工作开展。调研发现,年龄较长、资历较深、工龄较长的公务员职级晋升的机会较大,随着职级并行制度的推行,资深年长的高职级公务员接受年轻低职务公务员领导的现象会更加普遍,因而形成的这种新型人事领导关系,有待于通过恰当手段进一步理顺。

 (四)军转干部占用职数较多,部分公务员对制度的期盼与制度执行的现实存在落差。市直军转干部保留非领导级别干部待遇,共有处级军转干部 XXX 人,其中正处级 XXX 人,副处级 XXX 人,之前是不占单位职数、单列管理,职级套转后占用了较多高职级职数,导致有的单位没有一至四级调研员职数空缺,本单位其他干部晋升空间被严重挤压。调研发现,并行制度实施之前,能否顺利套转和晋升,有效解决“天

  10 花板”问题,成为公务员队伍中的热议话题,普遍反响强烈,期望颇高。但在实际操作中,因职级职数呈金字塔结构,职级越高、职数越少,金字塔上端一旦遇堵,空不出职数,其他人员即使符合条件也无法晋升。如,有个市直单位编制数XXX 名,可设置一至四级调研员 XXX 名,该单位处级非领导职务人员 XXX 人,存量消化压力大,尤其是年龄偏大的干部,晋升机会渺茫。期望与实际的落差,导致一些干部情绪受到影响,无形中加大了制度推行的难度。

 四、进一步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的对策建议 发挥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激励作用,需要我们强化政策研究,强化择优导向,坚决不让老实人吃亏,科学安排职务与职级兼任比例,用好用活统筹职数等措施,为河源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政治保障。

 (一)强化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政策研究和探索,准确把握制度实施的内涵实质,找准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定位和功能,消除“堵”点、淡化“官”念、搭桥互通,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广大公务员担当作为,结合我市实际,坚持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在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下,制定完善程序、规定和方法,重点解决好领导职务和职级如何互相转任、改任的问题,如何在坚持晋升条件的同时合理简化程序的问题,二次晋升原则如何把握的问题,提前退休等问题,确保有序衔接、有机配套。进一步

  11 加大探索创新力度,积累经验,推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取得更好的效果。

 (二)强化择优导向。不搞论资排辈、到点就升,强化择优导向,激励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公务员队伍积极性。突出正向激励,把政治立场坚定、政治态度鲜明等作为首要条件,对在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公务员优先晋升,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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