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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5篇

时间:2022-09-10 09:00:07 来源:网友投稿

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5篇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 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维持国家稳定、推动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国有企业历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5篇,供大家参考。

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5篇

篇一: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

企业 内部 监督机制存在的

 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是维持国家稳定、推动国家发展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国国有企业历史悠久,发展迅速,规模庞大。因此需要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来实现其内部良好的运转,才能实现国有企业于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文通过对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提出国有企业内部纪检监督存在的问题,并且对国有企业派出监督机制进行分析和探讨,为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做出理论参考。

 一、前言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是国家,国家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改革开放之后,国有企业经过一系列改制和创新,基本摆脱了过去计划经济的弊端。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就出现了,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占

 据掌握着社会主要的生产资料,不管是资源还是技术,都有很强的垄断性。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所支配的重要资源,使得国有企业一些管理人员,在面对纷杂的市场经济和巨大的利益诱惑下,利用自身的权力和资源,从事有损企业和国家利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地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对国家和政府的形象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长期下去,不仅会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同时也会对国家的经济发展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在新时期的政治经济环境下,加强国有企业的内部管理、实现国有企业健康良好的发展,是当下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重要的内容。

 二、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分析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充分认识到我国国有企业中存在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对此提出了新一轮的改革目标。2015年,我国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从改革的总体要求到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强化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为国有企业改革创造良好环境条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党的十九大之后,我国提出了未来社会的一系列建设目标,要实现这些目标,关键是要落实好相关的改革政策,做好国有企业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一方

 面增强企业的自身活力,另一方面强化自身监管机制,保障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来说,中央和国家各级已经对相应级别的国有企业建立了纪检监督制度,对国有企业的各级管理层进行有效的监督。但是在国有企业内部,各个层级的纪检监督效力还是明显不足,尤其是国有企业的分支机构还没有实现自上而下、系统的纪检监督机制,这些问题都是急需解决的。

 三、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 (一)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乏整体设计

 随着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逐渐完善,国有企业已经基本上建立了自上而下的治理层、管理层和业务层多层次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于各个级别的监督已经十分完善。但是这些制度知识规定了各种治理主体于监督部门的职责内容,缺乏对内部监督制度体系的整体设计,也没有考虑到治理主体与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内容相互衔接,導致了监督主体各自为政,缺乏统一的协调,监督的资源不能够共享。这种机制使得各个层级的监督出现了交叉重叠的现象,也没有上层机构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协调,导致监督资源浪费,同时也会使得有些事项和部门出现监管漏洞。

 (二)在内部监督机制中存在“ 一刀切” 的现象

 国有企业根据其产品和服务的不同,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上也存在很大的特点,总的来说,不同规模、不同性质的国有企业在实行内部监督管理中比较类似,没有按照该企业的特点来进行设计。比如一些大型的国有企业,其内部的结构很复杂,职能部门众多,分支机构也遍及全球。这就需要建立全面的监督机构,对一个部门每一个分支机构都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构,配齐监督人员,保障各个层级都能够达到监督的效果。而对于一些规模比较小、业务服务比较单一的国有企业,在进行监督机制的建立中,就可以尽量地精简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从企业的性质上来看,公益性的企业和商业性的企业,在进行监督管理中,要对重点监督内容进行分析。但是在实际的监督机制建立,对这些内容产生了忽视。企业内部纪检监督“一刀切”的现象,表明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不够精细,片面地执行上级组织纪检监督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到企业自身的特点,对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三)内部监督制度执行力度不够

 在建立国有企业内部的监督管理机制中,执行效力缺乏也是严重存在的缺陷。国有企业主要是商业性质的,以盈利为主要目的。在执行监督的过程中必然会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可能会使得国有企业在执行监督管理中,

 出现不积极、不彻底的现象。长期下去,会使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流于形式,不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职权。其次,国有企业内部机构复杂,有些国有企业在全球范围内均设有分支机构,这些分支机构当地规模大小不一,有些分支机构没有常设纪检监督机构,属于国有企业监督的空白区。此外,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没有形成监督管理的思想意识,对于企业的监管行为出现抵触的情绪,甚至会有意识地对抗组织上的监督管理。企业的管理人员与企业分支机构监管等问题,都会导致国有企业监督制度执行力不够,没能正确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督的效力,造成人力、财力等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四、国有企业派出监督机制分析 《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提出,要整合出资人监管、外派监事会监督和审计、纪检监督、巡视巡查等监督力量,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统筹,创新方式,共享资源,减少重复检查,提高监督效能。对于国有企业的派出纪检监察机制,应该从多个方面进行考虑,充分发挥派出纪检监察机制的效果。目前来说,我国企业部内部派出监督机制还处在理论探索的阶段,需要组织企业各个部门来共同完善派出监督机构的各项政策和制度的实施,使国有企业能够不断加强派出监督机制,保障国有企业内部良好运转。

 (一)进一步加强派出监督职权的认识

 国有企业内部应该加强对派出监督,提高管理人员对企业纪检检查外派机制的重视程度。要求各级组织和机构,积极配合派出纪检检查机构的相关工作。同时,也要加强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的权力和职责认识,能够正确履行自身的职权,端正思想,深刻认识到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对国有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完善派出监督机制的相关法律法规

 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制,是在中央纪检监察机构中确立的,有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来进行纪检监察效力的保障。但是在国有企业内部的派出纪检监察机构,相关的法律法规内容较少。而国有企业根据经营内容不同,规模形式也不同,中央纪检监察机构的相关文件可能并不适用企业内部派出机构的实际情况。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变化,以及国有企业内部的改革和创新,国有企业的运营机制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企业许多规定已经不适应当下国有企业的发展。因此,在进行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派出机制的建立中,企业内部应根据中央有关文献,制定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相适应的规章制度。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能够不断完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派出监督机构的相关法律。使得国有企业的派出监督机构能够有效行使权力,同时也会对企业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情况产生制约。

 (三)明确派出监督机构职能定位

 通过对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机制进行改革调整,进一步明确派出监督机构的职能,紧抓住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这个关键,切实做到理顺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关系,既要不折不扣地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又要把督促驻在部门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作为派出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只有找准职能定位,才能发挥派驻机构应有作用。另外,要加强派出监督机构“预警人”的作用,赋予派出监督机构的监督职责,随时检查和监督国有企业的财务经营状况,保证国家的利益不受损失。

 五、结语 新时代,国有企业将会对我国的经济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因此,加强和落实国有企业的派出监督机制,使国有企业能够良好、健康的运转,对国有企业自身来说,能够更加有效的实现经济效益,对于国家和社会来说,能够保持社会经济的稳定运行和国家财产的有效积累。

篇二: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

团公司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年 3 月 20 日)

  为了促进****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项决策、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厅政务督查工作规定》、《****建设集团公司工作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督办工作坚持围绕**集团中心任务,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分级负责、强化落实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又好又快有效运行。

  第二条**集团监察室是督办工作办事机构,负责日常督办工作,对督办事项逐月进行汇总,并定期发布督办工作通报。

  第三条**集团所属各单位、机关各部(室)(以下统称各单位)负责人是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对督办工作负总责。

  第四条督办工作范围

  (一)省委、省政府、**部和省**厅确定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召开的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

  (二)省人大、省政协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的重要问题的办理情况;上级党政机关、领导同志批示件和省**厅要求报告处理结果事项的办理情况;

  (三)**集团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和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集团领导重要批示件和要求报告查处结果事项的办理情况;

  (四)**集团各单位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的办理情况;**集团信访接待和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五)重要新闻媒体对**集团工作的批评和建议的办理情况;

  (六)兄弟部门和地方政府提请**集团解决或答复事项的办理情况;

  (七)**集团领导交办的需要督办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对列入督办的事项,**集团办公室将文件印发承办部门的同时抄送监察室。各单位对督办事项办结后,应及时将办理结果抄报监察室,对未按要求报送办理结果的事项,监察室启动督办工作程序。

  第六条督办工作程序。督办事项一般应按立项、承办、督办、反馈、通报的程序进行工作

  (一)立项。**集团监察室根据督办工作职责,对督办的事项,按照工作职责填写《****建设集团公司重要工作督办通知单》,转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需要

 多部门共同完成的督办事项,明确主办、协办单位;

  (二)承办。承办单位收到《****建设集团公司重要工作督办通知单》后,应按督办要求尽快办理。如认为督办事项不属于本单位办理的,应立即退回并说明理由;

  (三)督办。督办事项下达后,督办部门应采取调研、明察暗访、组织协调、跟踪检查、实地督查、电话、发函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办,要做到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

  (四)反馈。督办事项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对承办单位报来的办理结果要认真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办理要求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或部门以规定形式如实上报办理结果。对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补办或重新办理; (五)通报。对督办事项的办理情况**集团将定期印发《****建设集团公司重要工作督办通报》。

  第七条督办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各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督办人员,建立健全督办工作分级负责、按时报告、责任追究和安全保密工作制度。

  第八条督办事项应明确办理时限。情况特殊需要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领导核准报**集团交办部门同意后可延期办理。对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一)上级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

  1.有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一般应在时限要求内提前 2 个工作日完成。对未明确时限要求的紧急事项,承办单位应在 3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其他事项,承办单位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

  2.查办件一般应在 1 个月内完成,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时限的,应及时说明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经承办单位主要领导核准,报 U**集团同意后可延期办理;重要查办件延期须报**集团领导同意;

  3.特急件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完成;急件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上级文件中涉及**集团重要工作事项的办理

  1.承办单位应在收到文件后的 2 个工作日内,将落实办理的时间、方式、具体责任人等报送**集团监察室;

  2.列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三)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需要答复事项的应按来文时限要

 求给予答复。

  (四)**集团领导批示及交办事项的办理

  1.有明确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在时限要求内提前 2 个工作日完成;没有时限要求的,承办单位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意见。

  2.需要调研后办理的事项,承办单位一般应在 1 个月内完成,并向来文单位说明情况 o

  3.需要**集团所属单位报送有关情况的,承办单位要明确提出报送时限,并督促报送单位按时报送。

  (五)**集团会议决定事项的办理。承办单位必须按照会议要求及时办理。有明确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没有具体时限要求的,由**集团监察室提出时限要求,报**集团领导审批后,交承办单位办理。

  (六)重要信访督办件的办理。办公室在接到重要信访督办件后 2 个工作日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承办单位按要求办理。

  (七)**集团领导日常工作中交办的督办事项。承办单位应按《****建设集团公司重要工作督办通知单》确定的时限内完成。

  (八)**集团所属单位报送的需要回复的请示件的督办。承办单位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复;如不予批复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报送请示的单位说明情况,同时告知**集团监察室。

  (九)其他督办件的办理。承办单位应按照交办部门的要求及时办理;对办理时限有异议的,应尽快提出督办时限建议。

  第九条责任追究制度。对督办事项办理不认真、无故拖延、敷衍推诿,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集团要给予通报批评。督办工作纳入**集团月、季度、年终绩效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

  第十条请示报告制度。重要督办事项的工作进度和落实情况,或在执行中遇到重要情况或特殊问题的,**集团监察室要及时向**集团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安全保密制度。各单位承担督办工作的机构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对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督办事项,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落实承办督办工作部门,选配政治素质好、有一定政策水平、工作经验和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承担督办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督办工作

 人员可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完善督办工作载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督办工作,大力推广网络化督查,逐步建立比较完整的督办反馈体系,确保督办渠道通畅。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制订本单位的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并报**集团备案。

  第十五条本规定由**集团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建设集团公司督办通知单

 ****建设集团公司督办通知单 陕交建督[**]

 号 督办事由:

 督办要求:

 交办时间 **年

 月

 日 承办人

 联系电话

  1、承办单位接到督办单后,请于 2 个工作日内向集团督办室报告承办人姓名及联系 电话; 2、督办件必须在办理时限内办结;确实难以按期办结的要书面说明情况或报告进展 情况; 3、办理结果须以正式文件报送(一式五份)。

篇三: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确保董事会决议的落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查督办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根据《 股份有限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有 限公司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及后评估制度xx第一条 为规范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券法》《国 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省《省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检xxwx

  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会决议是指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的所有决议以及董事会决策后上报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决议,以及形成的会议纪要(以下统称“董事会决议”);且适用于国资监管机构、证券等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关注事项、问询等。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检查督办是指对董事会和股东会所通过决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检查和督办。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决议落实日常管理的部门, 主要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决议落实工作的相关制度,决议督办工作 的日常管理,建立台账,与决议承办部门的信息沟通,组织决议 落实情况的调研活动,组织向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决议落实情况的信息反馈,决议落实情况的资料收集、汇总及归档,其他与决议落实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五条

 董事会作出决议后,由董事会办公室进行任务分解,明确工作任务、具体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完成时限等。

 第六条

 董事会决议承办单位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和子公 司、分厂(分公司)。

 各承办单位接到董事会决议分解任务书后,应及时认真办理。

 涉及两个部门及以上的督办事项,以承担主要工作的部门为主办部门,其他部门为协办部门,主办部门须协调有关承办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承办事项。对明确完成时限的事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有困难不能按时完成的,或决议执行时的条件与做出决议时的条件发生重大

  变更的,应及时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并向董事会办公室反馈。

 第三章 管理内容及要求 第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每季度对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形成专项材料,在董事会上作专题报告,重大事项及时向董事长报告。董事提出质询意见的,相关承办单位应进行解释。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相关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要求进一步核实情况,及时反馈。

 第八条

 董事会决议检查督办由董事长、监事会负责,或授权董事会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董事长检查督办。董事长对公司改革发展负首要责任, 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 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二)监事会专项检查督办。负责检查企业财务,监督企业 重大决策和关键环节以及董事会、经理层履职情况,但不参与、 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反馈意见,重 大事项可直接向股东会报告。

 (三)董事会办公室检查督办。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决议事项 的任务分解,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督促督办以及后评估等工作, 必要时实施跟踪督办。

 第四章 检 查 第九条

 董事会决议检查督办根据董事会决议的内容及性 质,可采取连续性跟踪和专项跟踪方式进行检查。

 第十条

 连续性跟踪检查的重点是承办决议的公司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厂(分公司)的运作,若出现异常情况,可要求总经理、

  决议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做出解释,并将督查和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告董事会。

 需连续性跟踪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发展战略和规划落实情况;

 (二)深化改革任务执行落实情况;

 (三)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及执行情况; (四)对内及对外的投资完成情况及进度; (五)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的收益情况;

 (六)基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七)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及惩戒执行情况;

 (八)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及工作完成情况;

 (九)其他需要连续性跟踪检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一条

 专项跟踪检查的重点是关注董事会决议、股东会 决议是否按计划执行,执行中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现有异常情况, 可要求总经理、决议的承办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谈话并作 出解释,并于执行阶段或相关事项完成时以专题报告的形式向董 事会汇报。

 专项跟踪检查内容包括:

 (一)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运营收益情况;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融资事项、资产处置及 其他担保事项的完成情况;

 (三)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的执行情况; (四)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其他 具

  有债券性质的证券)及上市方案的执行情况;

 (五)公司重大资产收购、兼并;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 分立和解散方案的执行情况;子公司、分厂(分公司)设立运营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管人员及决议的执行情况; (七)公司的重大收入分配、工资总额预算与清算、职工收 入、企业年金等分配决议执行情况;

 (八)公司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法律合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九)聘请或更换为公司服务的中介机构(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的情况; (十)其他需要专项跟踪检查督办的事项。

 第十二条

 检查督办的方式主要是由决议的承办的职能部 门、子公司、分厂(分公司)根据工作制度及本办法规定,按照董事长、监事会的检查要求,向董事会办公室报送相关的材料和数据,检查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决议承办部门的有关内容进行抽查,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参与。

 第十三条

 董事会通过信息反馈、听取汇报等方式了解决议 落实情况后,根据情况可分别组织董事、监事及承办部门相关人 员召开现场检查会,就决议落实事项进展中的重大、复杂或疑难 问题进行汇报、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公司各承办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厂(分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的报送工作,并保证相关数据报送工作的准确性、及时性和连续性。

 各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子公司、分厂(分公司)的负责人是相关

  数据报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章 评价及结果运用 第十五条

 董事会办公室将定期对相关部门及各子公司、分厂(分公司)配合完成情况予以通报,并将相关情况向公司总经理通报,作为总经理对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年中或年度工作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十六条

 董事会定期听取经理层和董事会办公室关于董事会决议落实的情况报告。每季度报告一次,在定期召开的董事会会议上,由总经理和董事会办公室分别就上期董事会各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报告。其中经理层落实的决议事项,由总经理负责报告;其余决议事项,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报告。对于跨年度执行的决议事项,除在决策当年需按规定进行定期报告外,还应纳入以后年度的报告内容。

 第十七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6 个月内,应安排公司经理层向外部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根据具体工作需要,可以安排外部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第十八条

 董事会对决议落实情况进行评价,并作为董事会 对总经理的年度考核依据之一。

 第十九条

 董事会办公室应将检查督办情况整理汇总后,以 书面报告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第二十条

 所有检查督办结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均作为公 司董事会资料保存,妥善保存于公司。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 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1 年 月 日xxx x

篇四: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

市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问责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问责管理确保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落实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 重点工程、 重要事项(文中可简称“三重”)是指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工程、事项。

  本办法所称重大决策包括上级党委、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市党代会、市委全委会、市委常委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市人代会作出的重大决策市政府全体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需要进行督办的其他重大决策。

  本办法所称重点工程包括已纳入国家和省管理的项目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大型项目高科技并能带动行业技术进步的项目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项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需要进行督办的其他重点工程。

  本办法所称重要事项包括上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要事项市委、市政府研究确定的重要事项上级和本级领导批办的重要事项列入民生工程的重要事项引发严重后果或影响大的重要事件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公共管理事件需要进行督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县(市、区)、济宁高新区、济宁北湖度假区、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及各重点工程、重要事项指挥部、包保责任组等。

  第四条 跟踪督办问效问责的对象是承办单位 (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及承办人员、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

  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是指具体负责和参与重大决策、 重点工程、 重要事项落实的单位和人员。

  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是指为重大决策、 重点工程、 重要事项落实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人员。

  第五条 跟踪督办问效问责的范围是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点工程建设情况、重要事项落实情况。

  第六条 跟踪督办问效问责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依纪原则。遵守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坚持依法办事。

  (二)客观公正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全面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情况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三)注重实效原则。

 及时有效地解决问题 确保督办事项件件有结果、 事事有回音防止和克服官僚主义、形式主义。

  (四)硬约束、严考核、重激励原则。加强跟踪督办严肃问效问责贯彻“从严带队伍、从严管干部、从严抓作风”的要求营造“一切工作具体化、大家都来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 工作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 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任组长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问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

 调、检查和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

  第八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下列职责

  (一)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制定跟踪督办方案进行责任分解

  (二)协调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服务单位

  (三)对督办事项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程督办

  (四)制定绩效考核细则对督办事项进行问效问责

  (五)编发跟踪督办问效问责工作简报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跟踪督办问效问责责任分工

  (一)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审定并提出拟办意见

  (二)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市发改委负责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绩效考核

  (三)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负责对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督办过程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章 跟踪督办

  第十条 跟踪督办的具体内容

  (一)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工作目标的情况

  (二)建立机构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的情况

  (三)建立管理制度制定廉政、勤政、善政措施的情况

  (四)建立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分工负责、沟通联系、协调配合工作机制以及工作运转的情况

  (五)争取有关方面支持营造外部环境加强舆论宣传的情况

  (六)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转变作风、履行职责的情况

  (七)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支持配合、提供服务的情况

  (八)工作进展、工作质量和取得效果的情况。

  第十一条 跟踪督办的方式

  (一)督促催办。通过电话联系、上门督办等督促承办单位按照规定要求办理督办事项并反馈办理情况。

  (二)专项督办。通过下发《监察建议书》或《督查建议书》等对遇到困难、工作受阻的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进行督办。

  (三)约谈督办。通过约谈承办单位负责人介绍承办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工作动态明确落实要求。

  (四)调研督办。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介绍、深入基层查访等进行调研督办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跟踪督办的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 跟踪督办的程序

  (一)立项拟办。每年或阶段性对纳入“三重”督办范围事项进行立项并通报。未纳入立项但确有必要实施跟踪督办或应急性、新增加的重要工作经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会或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确定。

 (二)落实责任。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牵头部门为主要责任单位协办部门为次要责任单位。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并担任联络员。市委、市政府向承办单位下达《济宁市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承办责任书》 。承办单位应对承办事项进行细化分解层层签订责任书把责任落

 实到具体科室和经办人员。

 (三)检查催办。依据不同事项的不同特点和情况分别确定进展情况反馈、催办、督办的时限、方式和要求并定期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做到全程跟踪、过程反馈、阶段性通报。检查催办的情况应记录备案对发现的问题应下达《督办通知书》及时督促整改。

 (四)反馈报结。承办单位按时反馈督办事项办理结果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逾期未反馈办理结果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催办对反馈情况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承办单位补办或重新办理。

 (五)考核评估。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核小组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形成考核评估报告提出考核评估意见报领导小组审定。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督办事项进行个案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绩效考核以时限性目标、质效性目标为重点依据时间节点和工作质量效果进行具体考核分析。时限的评估分为“提前”、“按时”、“延时”三个等级质量效果的评估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对未达到时间节点要求或质量效果不好的 分析查找原因和责任。

 具体考核以下内容

 (一)组织实施是否及时工作进展是否顺利思想认识和宣传工作是否到位有无政令不通、人为梗阻现象

  (二)实施意见是否具体细致工作计划是否全面可行工作目标是否科学务实

  (三)工作机构是否健全任务分解是否细化责任是否明确

  (四)内部管理是否严密工作制度是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五)牵头单位与协办单位分工是否合理联系是否顺畅配合是否协调工作运转是否有序、规范、高效有无棚架、推诿现象

  (六)外部环境是否良好是否存在人为设障等问题

  (七)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作风是否科学、精细、务实

  (八)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服务是否及时、到位、优质

  (九)是否按规定时限完成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是否达到质量要求及取得预期效果

  (十)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失察失职渎职问题

  (十一)需要进行绩效考核的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一)依据有关规定制定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跟踪督办问效问责考核细则。考核细则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标准、方法、程序。

 (二)依据绩效考核细则对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等次。

 第十五条 绩效考核的等次 (一)承办单位、服务单位绩效考核的等次为“好”、“较好”、“一般”和“差”实行百分制考核。得分 90 分(含)以上的为“好”70—90 分的为“较好”60—70 分(不含)的为“一般”60 分(不含)以下的为“差”。

 (二)承办人员、服务人员绩效考核的等次为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实行百分制考核。

 得分 90 分(含)以上的为“优秀” 70—90 分的为“称职” 60—70 分(不含)的为“基本称职”60 分(不含)以下的为“不称职”。

 第十六条 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落实情况作为部门和单位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和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考核成绩量化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对成绩特别差的实行一票否决。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的承办单位及承办人员服务单位及服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命令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的

 (二)工作不力作风不实造成工作被动或无人为不可抗因素不按时间要求完成质量效果有严重瑕疵达不到预期效果的 (三)拒不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作出的决定和提出的具体要求的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同一事项发出两次(含)以上督办通知的 (五)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 (六)截留、滞留、挤占或挪用项目建设专项资金或者不按规定使用财政资金、处置国有资产的 (七)违规插手招投标的 (八)泄露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 (九)擅自降低工程建设标准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十)报告工作或者对外发布有关情况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瞒报、虚报、迟报重大突发事件或重要情况、重要数据的 (十一)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不力的 (十二)因工作失误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和未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处置的或者处置失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十三)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的 (十四)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 配偶子女插手重点工程谋取私利的

 (十五)违反规定使用公章或公章管理不善造成不良后果的 (十六)保管文件或档案不善致使文件或档案损毁或者丢失、泄密的 (十七)牵头单位不牵头协调协办单位不支持配合服务单位不积极服务致使工作延误的 (十八)利用职权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出不合理要求获取不正当利益的 (十九)设定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检查或行政强制措施等行政行为的 (二十)暗箱操作对应当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不真实的 (二十一)故意刁难、拖延影响工程建设的 (二十二)违反限时办结制对应该及时办理的事项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 (二十三)不履行层级监督管理职责对请示的事项不作具体指示对内部管理出现的问题放任不管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制止、查处不力的 (二十四)连续多年发生重大问题领导班子长期不团结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 (二十五)违反《济宁市创新发展环境二十条规定》的 (二十六)违反《济宁市国家工作人员十个不准》的 (二十七)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 责任追究的主要方式 (一)对在落实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工作中造成损失尚未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有关规定采取诫勉谈话、书面告诫、通报批

 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就地免职等组织处理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二)对在落实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工作中造成损失构成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和有关规定 给予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 三对在落实重大决策、重点工程、重要事项工作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国有企业跟踪督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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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指导

 总第307期国有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探析文/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自贡销售分公司  陈文妤;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 李元昭督查督办机制是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落实工作、实施监督、推动改革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在长期实践中,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相对缺乏监督检查工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和有效的运作。伴随着当前科技的进步和网络的发展,督察督办的变革也在持续深入,改革企业内部自身的治理结构,进一步促进企业权力配置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人所关注。通过系统理论功能研究和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践探索,有利于加强对企业内部管理的督查督办,推进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促进企业完成相应的改革和转型。一、治理结构概述“治理”的概念来自对企业问题的研究。当前,对于“治理”所进行的研究已经融入到了国家以及企业等多种不同的组织里。有关的的研究视角也基本上都是在以下几点进行的:一是以管理创新的理念进行研究;二是从运行机制的现状进行研究。通常认为,需要使用制度上的创新以及机制上的创新设计理论去对现代组织结构进行探索,并且对这一机制进行创新和实施。治理结构实际上就是对企业组织内部多种权力进行组织与分配和运作的一种形式。它是组织中相关利益团体的互动和联系。它主要是使用配置以及操作权力去对企业组织内部之间的联系进行操控,从而为组织自身的稳定运行与快速发展提供保证。并且,治理结构涉及到了外部治理结构与内部治理结构两种。因此,通过系统的设计和实施,优化内部相关权力,积极实施各种内外部的社会、政府和市场影响因素整合,最终实现善治。因此,治理结构是企业实现管理目标的手段,是协调公司各单位、部门利益相关方的利益,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从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角度来看,监督研究是对新时期企业管理风格和管理效率的回顾。可以对现有检查和监督工作的结果进行梳理,也可以从新的角度思考和监督工作的督查督办。二、督查督办工作要点分析督查督办其涉及到的内容主要有:一是决策层对相关的工作以及企业重点要进行的工作给予部署。二是对部署企业当前阶段性的工作给予执行。检查和监督工作的过程一般是建立和进行,

 所使用的监督方式一般都有专项监督、后续检查、联合监督和现场监督四种形式;监督监督的监督原则应遵循“强调积极主动,严格时限,注重实效”的四项原则,督查督办工作要科学运用各种管理方法,并且不断进行创新,使得企业自身的协调与沟通能力得到有效的保证,切实为决策的执行以及战略部署助力,保持企业的快速发展。三、办公室需要变成督查督办工作的运转机构从企业组织的职责分工看,如果决策层是公司的大脑核心,那么办公室就应该起到中枢神经的传导作用,自上至下进行指挥协调作为办公室的职能之一进行督查督办。从现行检查监督内容来看,涵盖了企业决策,各阶段战略规划的落实情况,分阶段的工作重点,突发重大事件的推进等情况,涉及企业管理工作的各个方面。随着企业发展的加快,监管事项的数量也将迅速增加。但是,国内大部分企业在监督事项发生时只设立临时工作组来处理问题,监督管理不规范。这种临时工作组很难适应当前企业快速发展的需要,暴露出许多问题:首先,在这种情况下,督查督办工作组因事件而暂时形成。因此,需要对人员进行一定程度的调整,而这种调整将会导致组织松散,权力不足,无法高效率地推进工作。在推进企业重大决策和重点工作中,有必要对企业内各方资源进行分配和协调,甚至与企业外的相关组织进行沟通和联系,协助共同解决问题,但临时工作组由于缺乏相关工作经验,使得监督检查的进度和质量得不到保证,延误正常工作进展。四、办公室在督查督办过程中需肩负的职能把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当前企业办公室必须进行的常规工作,使其能够系统性地去进行相关的工作,并且还需要对督查督办工作形式给予细化,不断加强督办的力度,真正将被动转变为主动,使得工作效率得到快速提升。企业办公室所进行的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职能大体上能够分成以下几个部分:(一)拟办。在企业决策层作出重大决策、工作安排等审批(交付)事项后,应当根据内容和工作部门的督查督办向办公室主任提交意见,并在必要时将其提交给主管进行审核。在处理过程中,要注意监督事项对公司整体战略规划的作用,注意两者之间的联系,及时协调和解决,助推企业整体规划逐步实施。(二)交办。办公室应当将监督管理事项通知相关工作部门,并规定期限、责任和要求。其中,沟通和协调是现阶段办公室的重要任务。尤其是跨部门之间所进行的沟通和协调其自【摘要】本文通过内部治理结构的降低去对督查督办的相关工作机制给予研究,重新去对新时期下的企业管理形式、管理效率,以及当前现有的督查督办工作研究成果进行有效的梳理,并从一些全新角度去对督查督办工作进行思考与探索,指出督查督办工作在管理上的部分设想对服务和管理互动功能给予实现的一些实践途径。【关键词】企业管理;内部治理;督查督办督查工作Overseer work

 督查工作Overseer work第 94 页2019/1

 工作指导

 总第307期身需要具备一些比较完善的协调机制以及整体的沟通手段。并且对有关的工作制度给予设置,使其能够为工作的快速执行提供有利保障。(三)监督。监督并督促处理有关事项后,办公室应及时掌握承建单位的落实情况,随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工作落实进展情况,保证监督工作有序进行。有必要发现、反映和协调处理事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并及时处理未完成及在推进的各类事项。(四)完成、反馈和归档。在完成对事务的督查督办之后,应当提交事项具体落实的情况报告,由办公室领导进行严格审查。由于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难以处理,需要进一步沟通协调,由办公室领导决定是否批准延期或采取适当措施,处理和处理结果的状态必须报告给公司决策层去进行确认。办公室应分析整理完成的项目,及时报告实施情况,并按照文件档案管理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此外,督查督办也应负责向决策层提供相关的决策建议。监督检查结束后,办公室要进行全面分析。一是要认真对日常工作中出现的管理漏洞给予分析。二是在协调沟通过程中发现后,应该整体纠正,责任追究。此外,除日常工作外,还可不时进行联合检查,以进行影响重大、覆盖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复杂任务。为进行联合监督,应派出有关职能部门监督人员参与,组建临时监督小组,并按照有关专门监督程序开展监督工作。五、办公室督查督办工作的相关流程企业的总体督查督办主要采用传统的电话监督方式,发布监督检查通知和查询。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传统的闭环监督管理效率不高,功能不能完全实现。

 具体表现为:一是监督实施监督力度不够,效果不佳,现有监事监督方式难以适应新形式的管理。二是职能部门在职能和相关会议范围内没有尽力落实督查督办职能。监督管理部门联合监督机构减少,不能共同督查督办。三是监督评估不到位,工作没有达到上下协调,协作缓慢,执行力度薄弱。六、结束语办公室的监督检查和监督职能在时间上是渐进式的。伴随着事件的快速发展,多种管理功能发挥着自身的作用。企业督查督办的重点是沟通和协调。这也需要办公室日常工作里给予极大关注的一项任务。准确对监督监督工作在当前企业内部治理结构里的地位和作用给予认识,不断对监督监督职能给予落实能够有效促进企业进步,提高工作效率,确保企业发展稳定,推动企业改革深化,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参考文献】[1]姜媛.办公室规范管理实务[M].中国纺织出版社,2011. [2]李晓博.如何做好企业督查督办工作[J].行业管理,2010(8):11. [3]李峰生,王亚茹.企业督查督办工作思考与启发[J].经济视角,2012(4):38. [4]高万钊.论国有企业督察工作的重要性[J].法制与社会,2009(12):253. [5]梁家鹏.督察督办——企业管理工作的"好推手"[J].经营者,2014(11):79. [6]程慧婧.开展督察督办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五个关键点[J].工作指导,2016(11):101.[7]程林,何剑,孙元章.线路实时可靠性模型参数对电网运行可靠性评估的影响[J].电网技术,2016,30(13):8-13.(上接第88页)理技术水平是否达标。单位和企业应该加大投资,研究最新和最先进的管理技术,更新相关的信息设备,对于技术水平进行升级换代。所以需要做好经费支持,建立健全保障体系,提高信息保密管理的专业数据。另外,还需要有机结合所处单位或者企业的保密管理范围和通用的保密管理技术。建立专用的保密检查工具软件进行辅助,并且定期开展知识培训和讲座,让相关工作人员逐渐形成信息保密管理意识和发展专业素质。(四)开展专业队伍建设。一支专业的管理队伍是做好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的保障条件。因此,加强保密管理工作,就必须加强专业队伍的建设。专业队伍的建设需要从人员选拔、使用、教育和培训以及实践等环节开展。第一,保密管理工作非常重要,需要选用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的人员,需要有强烈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不能随便泄露相关信息。并且所选用的人员做事要认真,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和条例进行信息管理,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心理。第二,需要加强制度建设,据定惩罚和奖赏措施,从制度角度加强管理。第三,应该加强对于工作人员的教育和培训,让他们通过参加培训,了解到最新的技术和最新的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数据,更新管理思想,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与时俱进。除此之外,还应该通过独立自主和合作交流的多样方式,打造专业队伍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三、结语信息化时代推进全球进入数字化时代。数字化体现在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数字化技术在生产、生活、经济、文化、科技、社会、国防安全和教育中的不断运用。保密管理工作,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发展,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在新时代开展保密管理工作具有重要性和必要性。本篇文章通过分析保密管理工作的不足,结合实际,对于问题进行总结,探索出一些加强保密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希望通过对策分析能够提升数字化时代保密管理工作的效率。【参考文献】[1]韩瑾.办公自动化环境下档案管理工作研究[A].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颁布20周年档案学术研讨会论文集[C].2014.[2]张国芳.通过加强档案管理促进继续教育工作[J].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04).

 [3]李涛.略论电子信息技术条件下的档案保密工作[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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