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专业的辛易范文网平台! 工作总结 工作计划 心得体会 思想汇报 发言稿 述职报告 教案设计 申请书大全
当前位置:首页 > 范文大全 > 公文范文 > 正文

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7篇

时间:2022-08-29 13:50:04 来源:网友投稿

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7篇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调查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8]146号《关于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试点调查的通知》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7篇,供大家参考。

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7篇

篇一: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调查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8]146 号《关于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试点调查的通知》精神 要求我省协助国家完成此项试点工作。接到国家统计局通知后我省高度重视迅速下发了河南省统计局豫统文„2008‟145 号文件《关于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制定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房屋普查试点实施意见》和工作流程图对试点的组织实施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布置 要求试点工作在国家统计局统一领导下 由河南省统计局和试点所在市、 县 区人民政府负责具体实施紧紧围绕试点工作要求和工作目的扎扎实实地抓好各项工作。经过认真选点、划分普查区、调查小区、绘制小区图、调查员选调、培训、宣传动员、摸底登记、快速汇总、数据录入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历时四个月圆满完成了国家交给的房屋试点调查任务。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搞好第六次人口普查房屋试点调查积极探索质量控制措施 一认真进行选点兼顾各种房屋类型 接到国家统计局任务后我处和郑州市及金水区搜集了大量有关资料比较并进行了实地勘察经过反复筛选各种房屋类型比较最后确定了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办事处的三个社区广测社区、烟草社区和黄河路社区这三个社区各有特色广测社区房屋类型比较齐全有商务楼有宾馆、有学校、有超市、有机关、有居民楼等等烟草社区具有都市村庄自建住宅的房屋类型黄河路社区有高层的住宅楼、有规模较大的人民医院家属院居民素质教高比较适合住户自填类型这三个社区各有特点对房屋普查试点有较全的代表性经过国家统计局人口司来实地查看于九月底确定了这三个社区。

 二认真组织好现场观摩工作 11 月 27-30 日国家组织部分省市人员参加试点摸底现场观摩会。

 试点分 5 个组进行现场观摩类型各有不同黄河路普查区第 7、第 9 调查小区属于住户自填类型烟草普查区 35 小区属于家属院类型广测普查区第 1 调查小区属于学校类型

 广测普查区 12 调查小区属于商品房类型烟草普查区 28 调查小区属于都市村庄类型通过这几个小区的现场观摩使各位代表对入户摸底情况有了直接的了解对人口普查有关问题的讨论更有针对性更切合实际提出方法、建议现场观摩工作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国家和兄弟省普遍反映较好。

 三积极探索房屋试点调查质量控制措施

 为了切实加强第六次人口普查房屋试点调查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确保试点各项工作的高质量我们在试点中积极探索第六次人口普查房屋试点调查质量控制措施。

 1、从责任目标上进行质量控制 落实政府责任目标。加强政府行为是试点调查成功的有力保证。本次试点要突出政府行为建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试点调查领导机构及办公室积极抓好试点的全面工作切实解决试点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试点摸底和现场登记的关键阶段主要领导要亲临调查第一线指挥调查工作确保房屋试点调查成功。

 2、从技术业务上进行质量控制 1从责任关、综合素质关、经验关进行选调把关。试点实施意见要求调查员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选调 侧重于丰产路办事处。

 选调的调查员要熟悉当地情况、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能胜任调查工作即把好三关责任关、综合素质关、经验关。为保证调查员的质量要求在经济普查的普查员中选拔一部分业务能力强的人员担任试点普查员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刚结束这部分人通过经济普查的清查摸底锻炼具备了一定的调查经验比新选的调查员要熟练进入角色快可以在试点调查中承担业务骨干的作用另外还要选择一部分区里、办事处及社区的工作人员作为指导员他们的工作身份更利于组织协调调查员的工作。同时要求被调查地域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调查员的选调及登记工作。这次人口普查试点共选调了普查员 87 人指导员 11 人其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 90.24%特别是普查指导员 11 人全都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除指导员外其余人员均为外聘人员。

 2在高一级层次进行普查区图绘制和调查小区划分工作。为高质量完成普查区图的绘制和调查小区划分工作我们把对普查区图的绘制和调查小区划分工作放在高一级层次进行由丰产路办事处信息中心完成这样对于坚持地域原则划分调查小区比较理解把握的更准确。同时加强对绘制调查小区地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通过实地核查做好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建立和落实工作质量责任制 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明确职责范围。

 3切实做好摸底工作重点掌握特殊房屋和特殊人口情况。调查摸底阶段我们深入到调查小区检查调查员的摸底工作是否按规定进行要求调查员在编制户主姓名底册时重点掌握特殊房屋和特殊人口的情况对于非住宅类房屋要进行认真查看看是否有人居住认真填写非住宅类房屋清单。对于外来人口特别是对居无定所和居住地变动频繁的流动人口要进行认真访查对全户外出的户和空挂户要摸清情况还应参考户口本、房产证等有关资料切实掌握本调查小区内的房屋和人口情况。摸底结果汇总后要与当地有关资料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如发现与本地实际情况不符合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补救。

 第一次摸底结果为 10936 人空房 659 户我们认为摸底数字偏低空房过多就要求普查员通过社区、派出所、邻居多方核查排除了一部分空房户第二次摸底结果为 11617 人空房 292 户比第一次摸底多 681 人空房减少 367 户。

 4采取以入户调查为主多种方法并用的现场调查方法。为适应人口普查形势的需要采取以入户调查为主多种方法并用的现场调查方法。制定了《普查员入户登记操作规程》从登记的进度上、填表的质量上、逻辑的审查上做出明确的规定。在登记中必须做到认真仔细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对于屡次上门找不到人的调查户采取预约调查对于确实找不到人的户利用社区掌握的户籍资料进行登记对住户自填的调查小区要求调查员做好跟踪记录认真填好跟踪记录表摸索规律总结住户自填的有效方法。在黄河路社区进行了住户自填试点在 1072 户居民中选择自填户数为 276 户占总户数的 25.75%拒填户数 4户占总户数的 0.37%12 月 5 日前收回全部自填表差错一项的自填表 8 户

 占自填户总数的 2.9%差错两项以上的自填表 6 户占自填户总数的 2.17%填表错误重新入户的 200 户占自填户总数的 72.46%住户自填表完全正确的 63 户占自填户总数的 22.83%。

 3、从宣传发动上进行质量控制

  为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传力度根据当地实际拿出可操作性强的宣传方案。要通过宣传解除干部和群众的思想顾虑营造有利的调查氛围和环境为调查登记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试点领导小组组长要在调查的关键阶段亲自进行战前试点动员鼓舞士气二是将致调查户的一封信发到被调查的每一户 三是集中进行宣传周活动 在调查地区采取多种有效方式进行宣传试点共悬挂横幅标语 40 条在各普查小区的家属院门口及醒目位置张贴试点公告各门幢内张贴普查通知并向每个调查户发放了宣传单和入户礼品。

  二、面对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普查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人口普查工作是一个系统性强、周期性长、牵涉面广的庞大的体系要把人口普查工作搞好最基本的是我们应当客观地、实事求是地面对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第六次人口普查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如人口流动性增强、群众的配合程度下降行政管理上的政绩考核、普查员抽调的困难等等都会给普查工作带来困难。面临这些矛盾和问题究竟采取什么态度我们既不能回避也不能采取主观臆断的态度必须以实事求是的发展观为出发点遵循客观规律从我省现实基础和条件出发寻求发展的路径转变观念科学地、实事求是地分析解决普查工作中存在的种种复杂矛盾对困难进行分析梳理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

 一

  人口调查方法的探索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结构日趋复杂人员流动活跃从事经济活动的范围越来越广家庭住户的生活规律也不像计划经济时期那样稳定这些情况都给我们开展人口普查带来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在调查工作实践中总结摸索出了几种新的调查摸底方法使问题得到了较好解决。

 一是“预约法”。在调查试点摸底时我们发现有个别被调查户事务多、工作忙出门回家没有规律为较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又不影响被调查户的正常生活和工作调查员先和这些被调查户预约时间让他们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调查登记时间较好地解决了多次上门多次扑空无法登记的问题。如黄河路人民医院调查小区很多医生倒夜班调查员上门时发放预约登记单约定在不上班时候登门调查。

 二是“追踪法”。在调查试点摸底工作中我们了解到有相当一部分被调查户他们不是不配合我们的调查而是因为从事经营活动找不到人为确保这些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登记我们千方百计弄清这些被调查户的经营场所然后调查员追踪寻找被调查户从而达到调查登记的目的。如在调查试点中有一调查户多次登门找不到人调查员晚上跑到都市村庄他经营的商铺终于完成了调查任务。

 三是空房查询对照法。在摸底、登记中对于屡次上门找不到人的空房户我们组织普查员到所辖社区利用社区掌握的户籍资料逐一对空房户进行对照有户籍资料的就利用其资料登记建筑面积不清楚的就根据楼上或楼下邻居对应建筑面积进行登记等方法。通过空房查询对照由第一次摸底的 10936 人到登记录入汇总的 12749 人多出 1813 人。

 二组织实施方法的探索

 一是推行责任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开展人口调查的积极性。经过多 次普查和人口抽样调查特别是近年来各种普查和抽样调查中暴露出的一些负面因素对基层干部的影响较大“普查、调查数据搞不准”、“搞了没有用”的糊涂认识在一些干部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因此他们工作中消极对待缚衍塞责。而这些基层干部恰好又是人口调查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他们与大多数调查对象朝夕相处 具有接触、 了解调查对象的地缘和人缘优势。

 如果基层干部有思想顾虑不积极配合或消极应付调查的质量将很难保证。因此这次人口普查试点在制定实施方案时通过政府渠道推行责任制签定责任承诺书建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依靠基层干部的主动性、灵活性和创造性来维护调查工作

 的严肃性确保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充分发挥调查指导员在调查工作的作用。从这次人口普查试点的实际看我们所选拔的调查指导员大都是社区的工作人员和业务骨干他们发挥了不可缺少或替代的关键作用。

 在试点工作中对调查指导员实行责任制 让他们分包调查小区实行跟班作业。这样调查指导员既能起到承上启下与业务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情况的作用又能监督指导调查员开展工作同时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他们可以共同研究及时加以解决。

 三是是培训方式要尽可能地适合基层普查员的特点。人口普查工作量大统计部门不可能派员直接调查。从工作实际看我们所选拔的调查员大都是从基层干部中产生的。这些同志长期奋斗在城乡第一线形成了特定的工作和学习方式不可能像专业人员一样在短期内接受全面系统的指标解释和实际操作要求。因此在今后的培训内容、 培训方法上应尽可能地增强针对性、 直观性和实用性 特别是市、县两级要用拿着比葫芦画瓢的办法对基层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不能搞理论式说教要实行互动式培训和现场试填登记让培训对象有充足的时间消化试填登记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他们反映的情况要进行筛选、搜集平常所掌握的实 例分类形成确切的、统一的、权威的、可操作性强的培训方案。

 三、试点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及有关建议 一存在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1、现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各类上门推销较多居民对上门登记存在戒备心理尤其是摸底、登记需要两次入户更引起居民的厌烦从而使普查工作难度加大 2、“都市村庄”流动人口的大量涌现且变动非常频繁难以把握摸底和登记情况 3、按 300 人配备 1 名普查员标准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普查任务 4、个别居民存在抵触情绪拒绝填报普查表 5、对普查员来说空户认定较为困难

 6、人户分离现象较为普遍摸底、登记难度加大人口总量难以把握弹性较大 7、无法确定人员申报情况是否属实存在瞒报现象 8、由于培训时间较短普查员对部分指标把握不准确 9、单独一名男普查员存在入户难问题 10、外来人口租房多次找不到人无法查看户籍资料容易漏登。

 二有关建议 1、在人口普查摸底时可采取多种方法并用。城市社区资料齐全的可在社区先进行摸底...

篇二: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谢老师制作 虚拟拟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A 谢老师制作 [选取日期]

 虚拟拟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使各部门能不断提高处置自然灾害的水平和能力,熟悉和掌握应急处置的工作程序,全面做好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的有关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物安全,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重特大自然灾害事故,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通过普查,最大限度减少或降低自然灾害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 XXXXX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原则,大力开展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的有关工作,严格落实《虚拟拟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在 XXXX 年 11月 25 日前完成初步普查,在 XXXX 年 11 月 30 日前配合省普查办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等普查成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工作目标 在 XXXX 年 12 月底前,摸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风险底数,查明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同时为全国、全省和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探索路子,提供示范。

 (二)工作任务 1.开展房屋建筑调查。

 第一阶段(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至 XXXX 年 11 月 25 日前):针对全县自然灾害点辐射范围内房屋建筑和集镇范围内老旧小区房屋调查。

 第二阶段(XXXX 年 11 月 26 日至 12 月 20 日):完成全县剩余房屋建筑调查。主要提取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地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层数、用途、经济价值、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2.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调查。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开始,开展针对市政道路、市政桥梁、

 供水管线、供水厂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共享整合各类基础设施分部和部分属性数据库,通过外业补充性调查设施的空间分部和属性数据。设施基础和灾害属性信息主要包括设施类型、数量、价值、服务能力和设防水平等内容。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虚拟拟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庄生晓淘同志 副组长:庄生晓京同志 成员:县住建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及各乡(镇)人民政成府、尹珍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建筑业服务中心,负责具体自然灾害普查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对应设立相关机构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

 (二)工作分工 县住建局:负责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的指导和调度,按要求明确各乡(镇、街道)涉及房屋建筑调查的任务工作量。

 县综合执法局:负责全县市政道路、市政桥梁调查工作的指导,按要求明确各乡(镇、街道)涉及市政道路、市政桥梁调查的任务工作量。

 县水务局:负责全县市政供水管线、供水厂调查工作的指导,按要求明确各乡(镇、街道)涉及市政供水管线、供水厂调查的任务工作量。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地质灾害点、集镇范围房屋、农村房屋等基础相关数据。

 各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负责统筹属地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的具体开展,督促属地基层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实施调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填报。为确保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县自然资源局提供相关基础数据。

 四、调查的内容和时间 (一)调查内容 1.房屋建筑调查。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 APP 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农村房屋具体内容见《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导则(试用)》中更新后的《农村住宅建筑调查现场采集表 1-独立住宅》《农村住宅建筑调查现场采集表 2-集合住宅》《农村住宅建筑调查现场采集表 3-住宅辅助用房》《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登记表一现场信息采集表》;城镇房屋具体内容见《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试用稿)》中更新后的《城镇住宅建筑调查登记表》《城镇房

 屋建筑(非住宅)调查登记表》。

 2.市政基础设施调查。市政桥梁调查范围为城管部门管理的市政桥梁;市政道路调查范围为主要城市道路;城市供水设施调查范围为城镇供水设施,包括取水设施(含预处理设施)、输水管道、净水厂设施(含地下水配水厂)、加压泵站设施以及配水干管管网。具体内容见《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技术导则(草案)》《市政道路普查登记表》《市政桥梁信息普查资料卡》《供水设施一厂站调查表》《供水设施一管道调查表》。

 (二)调查时间 在 10 月 30 日前完成安排部署、普查人员确定、普查培训等工作;在 10 月 30 日前正式启动实际普查工作,在 11 月 25日前完成初步普查;在 12 月 20 日前完成普查试点工作总结,配合市、县普查办完成自然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

 五、工作保障 (一)本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优先普查自然灾害风险突出,易导致次生灾害以及灾害发生后对群众危害较大的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

 (二)各单位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尹珍街道办事处给予普查人员最大限度的支持,如实提供普查人员前期已经掌握的相关数据及资料,做好线路引导等后勤服务。

 (三)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严格按照县人民政府

 统一安排,牵头协调推进普查工作,工作中要强化调度和业务指导,并每周将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梳理后于每周五分别报送上级主管部门。

 (四)县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水务局将根据各乡(镇、街道)工作推进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全面掌握工作进展,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在 10月前分别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工作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并在 11 月对工作推进慢、存在问题多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专项督导。

篇三: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县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按照省、市有关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部署和要求,完成全县房屋建筑、市政设施承灾体调查,摸清房屋建筑、市政设施的底数,建立互联共享的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要素信息,反映承灾体数量、空间分布与设防水平的调查成果数据集,满足全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对房屋建筑承灾体信息需求,支撑国家、省、市和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评估与区划。

 XX 县坚决落实上级部署,全面开展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工作任务,准确把握房屋建筑、市政设施存量底数和空间分布及灾害属性特性,摸清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人口和财富的数量、价值、设防水平等底数信息,全面掌握全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二、标准时点 标准时点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的标准时点一致,为 2020 年 12 月 31 日。

 三、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是指标准时点在 XX 县境内实际存在的房屋建

 筑、市政设施。房屋建筑主要包含城镇房屋和农村房屋两部分,其中分别包含了住宅和非住宅两部分。城镇房屋建筑的调查范围为全县城镇范围内所有现存的房屋建筑,分为住宅类和非住宅类两类。农村房屋调查范围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现存的房屋建筑,分为农村住宅建筑(独立住宅、集合住宅)和农村非住宅建筑两类。

 未建成使用的城镇房屋建筑工程和农村房屋建筑工程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属于国家秘密不对外开放的其他场所、部位的房屋建筑,不在本次普查范围之内。

 四、调查内容 农村房屋建筑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实地调查各类农村住宅或非住宅建筑的户主、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筑用途、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造方式、抗震设防等信息。城镇房屋建筑调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实地调查各类城镇住宅或非住宅建筑的建筑名称、产权单位、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面积、建造方式、施工许可、抗震设防信息等内容。

 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应登记填写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制定的调查表,包括: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

 息采集表、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

 其中,使用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表格,原则上依据所在土地的权属性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填写城镇房屋表格,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填写农村房屋建筑表格。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地上附着物的房屋建筑仍为征收前自建的,填写城镇房屋表格,但需明确判断是否经过专业设计建造。表格的使用不代表对房屋性质的认定。

 调查表所调查项目全部纳入电子设备软件系统,通过信息化方式录入和汇交数据,调查表及调查软件所设项目的填写,依据国务院普查办印发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实施。

 五、调查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县住建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在县住建局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指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完成工作。调查工作以县域行政区为基本工作单元,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市政设施调查工作。

 (1)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工作开展。XX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立普查组织领导办公室,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各乡镇人员协调开展工作,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组织各乡镇房屋调查人员培训、现场技术指导、数据质量审核、抽

 验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包括收集资料、内业资料整理、外业信息采集、数据质量审核等工作,确保第一手数据的质量。各村(居)委会组织调查人员积极配合开展工作,所有调查人员经过培训合格后,分配对应调查任务区域,统一持证上岗。由于调查系统操作有一定门槛,调查员选择智能手机操作较为熟练的年轻人为佳,做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的人优先考虑。各乡镇选出的调查员,在调查成果验收后,给予一定补助。

 (2)各部门积极配合工作。城镇和农村建筑调查一方面需要协调文旅新体局、卫健委、商务局、经开区管委会、教育局等单位,协助调查员对相应管辖区域的景区、场馆、医院、企业、工厂、学校等非住宅建筑进行调查工作,设立专门对接负责人,并提供相关机构调查许可;另一方面需要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数据、城镇楼房数据、产权和物业管理单位数据、行政区划数据、房地一体数据、房屋不动产登记数据等房屋建筑原始数据,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便利。

 六、调查方法流程 调查采用全面调查的方法,房屋建筑以调查标准时点实际存在的每一栋单体建筑为单位进行登记,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辖区内现有全部图斑的调查工作。

 调查登记采用内外业结合的作业方式开展。内业提取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充分利用

 各相关单位已有的业务数据资料,将可复用数据内业输入软件系统:在轮廓底图基础上,调查人员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不可使用苹果手机)APP 终端录入相关信息,当场填报,最后内业质检完成。

 调查工作全程采用信息化工作模式。调查人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平板电脑或智能手机,不可使用苹果手机)登记调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施传输。在不具备实时网络传输条件的偏远乡镇,可与技术人员及时沟通,使用办公软件离线模式登记房屋信息。

 调查人员赴现场调查前,务必掌握软件系统基本操作,全面熟悉所负责调查区域的工作底图,然后进行现场调查和填报工作,确保调查登记真实准确、不重不漏。调查工作中,出现任何问题,应及时与县住建局、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及时沟通解决。调查工作完成后,质检未通过验收的外业数据成果,如需补充,调查人员应积极配合外业采集工作。

 七、调查数据处理 开展调查工作应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发的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底图和软件系统。工作底图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备并加载至软件系统内下发,软件系统由省级住建部门技术团队负责运维管理。

 县住建局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应保障必要的数据处理办公环境和网络条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

 数据处理工作的安全、正常进行。

 八、调查质量控制 房屋建筑调查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确保调查数据的可核查、可追溯、可问责。

 在县住建局普查办统一领导下,组织人员对全县房屋建筑调查数据质量的管控和审核,采用过程检查、数据质检、抽样核查等措施,从源头提高调查数据质量。

 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负责技术指导,实行质量控制机制,设置质量负责人和专职检查员,实时掌握调查数据质量,汇总解决普查技术问题,实现全过程质量控制。定期举行工作汇报,听取进度汇报,集中力量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九、数据成果和质量审核 (一)数据成果 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包括城镇住宅建筑、城镇非住宅建筑、农村住宅建筑、农村非住宅建筑 4 类数据集,所有数据存入住建部房屋建筑调查系统,并保留房屋建筑所有现场照片数据。

 调查产生的数据通过质检系统审核后,采用统一的软件系统进行横向汇交和纵向汇交,各乡镇人民政府在线上汇交数据的同时,线下提交工作报告、数据质量检查报告。

 (二)质量审核

 为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严格的监督指导机制。指定专人负责联络,按照方案要求的时间节点,协调督促工作进度。调查数据质量审核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类审核的原则,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加强数据汇交和质量审核技术能力,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十、调查时间要求 (一)准备落实工作 2021 年底前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 XX 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开展房屋建筑调查第三方技术服务招投标工作;落实调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技术培训;开展收集已有资料、基础数据的清查与整理加工,部署调查软件系统。

 (二)全面调查阶段 2022 年为全面调查阶段。按照国家、省、市、县普查办要求的工作进度,2022 年 2 月 20 日前要完成全县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完成各级调查数据审核并逐级汇总,调查数据成果汇交至县住建局。

 十一、调查纪律 坚持依法普查,调查工作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组织开展。

 各乡镇要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数据,按时

 填报调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所有参与人员对普查中所知悉的资料和数据,要严格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泄露,所得数据不得用于全国自然灾害风险普查以外的目的。

 十二、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成立 XX 县住建局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城乡建设股,负责统筹指导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压紧压实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战,分管同志要抓具体、抓落实,加强对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宣传保障 房屋建筑调查工作,面广量大,任务艰巨,时间紧张,要求严格。部分信息采集和确认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群众认知程度和对参与调查人员的培训至关重要。可以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和自媒体等渠道,大力宣传本次房屋建筑调查意义、进一步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意识,提高全社会对本次调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做好舆情引导,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为本次调查营造良好的外部

 环境。

 (三)技术和质量保障 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要加强技术指导,明确调查各流程环节的技术要求以及操作程序和成果审核要求,制定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培训。严格控制过程质量控制,每一阶段成果需经检查合格后方转入下一阶段,避免将错误带入下阶段工作。执行分级检查验收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责对本级调查成果进行预验收,县住建局委托的第三方技术支持机构对上报的调查成果进行验收,确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经费保障 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县住建局及时向县政府报告,通过财政预算足额安排经费,确保按时拨付,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建立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项目经费使用,提供普查经费使用效率。

 (五)工作要求 对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问题严重,约谈其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篇四: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区住建局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汇报 2022 年度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 关于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2022 年某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乡镇居民自建居民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区住建局关于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汇报

  按照中省市关于全面开展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相关要求,我区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按照中省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会议精神,我局*日组织各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会,传达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会后联合区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立即组织开展全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明确排查范围、排查重点、时间节点和工作任务,利用五一假期(5 月 1 日—3 日)3 天时间,完成了全区用作经营的自建房、三层及以上房屋、人员密集区域住房、擅自改扩建自建房等 4 类重点房屋排查工作,共排查房屋*栋(自建房*栋),其中农村住房*栋,用作经营的*栋,改扩建*栋。三层及以上房屋*栋、用作经营*栋、人员密集*栋、擅自改扩建*栋。经镇村初步研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房屋*栋,现人员已撤离,并设置警示标识。目前我局正在联系有房屋鉴定资质的第三方完成鉴定核实工作。*日下午,我局再次组织各镇(街道)负责人召开调度会,就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再部署再安排,会后立即安排专业人员深入各个镇(街道)做好集中排查的检查、

 指导工作,发现问题,现场交办。*日上午我局召开工作会议,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初稿)进行研究讨论,对下一步工作任务再强调再细化再部署,确保高质量高标准顺利完成全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日下午,我局联合*街道办事处对社区排查人员进行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业务培训。培训包括“四类重点房屋”的排查认定程序、排查方法等内容,现场对排查人员产生的疑问及时进行了解释。

 截至目前,针对初步排查判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我局已督促各镇(街道)采取停止经营、警戒封存等临时管控措施,严格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于符合条件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的房屋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做到应保尽保。

 二、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对自建房的管理不规范,自建房产权人未按照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导致随意改扩建、自主经营、租赁现象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二是多年来行业没有出台针对私自改扩建的建设、鉴定标准,对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不能准确判断;三是我区无质监站机构,缺乏专业的质量安全鉴定技术人员,房屋安全鉴定工作需聘请第三方机构完成;四是此次排查房屋情况虽然基本安全,但有部分房屋存在轻微墙体裂缝、墙皮脱落、屋顶漏水的现象。在排查过程中已动员房屋产权人尽

 快进行修缮,避免因产权人疏忽大意,不及时进行维护而导致影响房屋安全的现象发生。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按照《*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监测职责分工明细表》加大对各镇(街道)各类房屋排查的督查力度,加强对辖区经营性的自建房、人员密集片区重点房屋的动态监测,对排查出的疑似危险房屋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二是及时组织人员鉴定,发现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即查即改,对废弃的危旧房屋根据实际,能拆除的实施拆除,因客观原因拆除不了的,实施封存或隔离,坚决遏制不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法规、政策和房屋使用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印发《房屋评定标准及简易鉴定方法》等宣传资料,提高镇、村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是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要自觉履行相关义务,配合做好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准确把控风险,及时消灭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不危房。

 2 2022 年度 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 汇报

 **副市长、**副秘书长、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

 长沙望城 4.29 事故发生后,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责任,全面开展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战”。市级成立 12 个工作组下沉各县市区全力推动,在“市级统筹、县区主抓、乡镇(街道)主体”的工作机制下,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 5 月 1 日以来的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召开会议,立即部署。4 月 30 日上午,全省深化建设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市委副书记、市长***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决定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5 月 1 日,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市委书记朱洪武,要求全市立即开展重大风险隐患全面排查。5 月 1 日上午 8 点半,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自建房建筑安全使用情况普查视频会议,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5 月 1 日下午 4 点,市委副书记、市长***再次组织各级各部门,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精神,王勇国务委员在事故调度会上的讲话精

 神,以及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工作。各县市区及时贯彻落实省、市会议精神,召开会议、部署落实、迅速推动排查整治工作。

 2、成立专班,迅速行动。市里由市长亲自挂帅,市住建、自然资源、城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商务、交通、教育、文旅广体、市场监管、公安、工信、消防等职能部门参与,加强联动,强力推进有关工作。同时,市里成立 12个工作组,由一名市直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每个工作组安排 4 名人员于 5 月 2 日全部进驻到 14 个县市区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对标对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乡镇(街道)督查工作。

 3、制定方案,明确要求。市住建局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开展全市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并确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标准“三看四查五不准”,三看:一看房屋墙体是否有较大裂缝 ,二看房屋主体是否有明显倾斜,三看房屋基础是否有明显下沉;四查:查手续有没有,查面积超没超,查规划变没变,查性质改没改;五不准:不准危房住人经营,不准擅自加层扩建,不准破坏承重结构,不准楼面堆载超重,不准随意拆除加固。

 4、全面摸排,立即整治。对前阶段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中初判存在风险的 385 户,重新进行了摸排,其中鉴定为 C、D 级的 328 户,已全部完成整治。本次居民自建房排

 查整治中,共排查 94823 人,排查 32447 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 1299 栋、已消除安全隐患的 1211 栋。

 二、工作亮点 1、层层压实,落实工作。冷水滩区、道县、蓝山、江华等县市区第一时间抓部署,成立工作专班,分组下沉到各乡镇(街道)开展排查工作,确保工作做实、做细、做好。江华、零陵等县区还抽调技术人员加入工作小组,负责从专业技术层面指导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新田县对于经鉴定为较大安全隐患的 6 栋房屋,坚决拆除,并设置围挡及明显警示标示等管理措施,切实做到“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畅通渠道,有奖举报。市住建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分别在市局和各县市区住建局开通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并明确专人负责和如实举报奖励制度。

 3、创新举措,有效推进。零陵区规范建房标准,将农村自建房纳入统一监管,要求居民自建房建设必须遵守“五个必须”“五个不准”“十个严禁”规定。江华沱江镇,一方面镇村干部通过微信、抖音等媒体转发 4.29 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案例和建房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另一方面发放建房设计图册,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文字描述和生动丰富的示例图片,从农房建设选址、布局、建造、使用和维护等方面作出安全提示。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督导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报送的工作情况与所督查县市区工作情况混淆,未能体现督查组实际工作内容。二是部分县市区摸排中采集的数据与现状不符。三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村(社区)干部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了解、不熟悉。四是督导工作组及县市区的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如祁阳、江永等,未明确专人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五是大部分县市区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四、下一步措施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站位。12 个市级工作组及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压实责任,克服畏难情绪,从严从速落实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聚焦城郊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大型商场周边、农贸市场周边、园区周边、安置小区周边以及景区周边等人员密集场所用作经营的自建房排查,做到确保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对安全隐患彻底排查整改到位。

 二是进一步强化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

 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同时,加强技术支持,抽调安全鉴定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排查整治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联动。各县市区要与 12 个市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方面密切配合,大力支持,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加大居民自建房安全知识及典型工作亮点宣传力度,切实提升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工作氛围。

 关于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 领导们、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现我就近段时间我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1. 提高站位、行动迅速。4 月 30 日、5 月 1 日,我区分别召开了全区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安排部署会,**书记会上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作出的批示精神、王勇国务委员在现场调度会上的讲话精神、省委书记**在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讲话精神和市委书记**批示和市长**在全市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并对我区居民自建房排查工作作出了安排。要求,全区上下要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迅速组织开展为期 1 个月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切实摸清自建房情况底数,确保全覆盖排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第一时间整治到位,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

 2. 加大宣传,制定方案。我区制定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开展城镇和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方案》,出动宣传车辆**余车次、组织工作人员**余人次、悬挂农村建房条幅**余条、印刷“农村自建房安全常识”一张图**余份、张贴宣传单页**余张,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区住建局开通了专线固定电话,用于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明确要求全区上下把全面

 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

 3. 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市督导组**组长、**副组长亲临**进行指导,在区级层面组建**个督导组,从 5 月 1 日下午起,进驻全区**乡**镇,开展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导,督导组工作人员与乡镇、村党员干部同吃、同住、同工作,实行“一日一报告双签字、一周一调度、半月一通报”制度,区住建局作为住建行业主管部门,坚持坚决为全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全方位业务指导,目前全区排查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4. 积极整改、督查通报。截止**月**日,全区共排查房屋**栋、排查人员**人次,发现有较大安全隐患的房屋**处,其中农村空心房**处,集镇**处。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目前我们做好了在住人员的安全撤离,共撤离人员**人,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设立了警戒线及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贴封条,下一步将按程序马上启动拆除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区级工作组工作不够仔细,流于形式,没有下沉到村、组、户;二是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虽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乡、村干部配合开展了危房鉴定,但是未接受过房屋危险性鉴定系统培训,仍对房屋危险性鉴定的标准不够了解、不够熟悉;三是部分乡镇领导认识不够,存在工作推诿的情况;四是部分乡镇没有安排专人上报数据,情况报送不够全面、及时、精确;五是各乡

 镇缺乏有效的典型经验做法,对空心危房拆除等问题缺乏有力举措,对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够。

 三、下一步措施 一是进一步提高站位。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理念,充分认识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的重要意义,区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负责、岗岗有责、人人担责”的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开展摸排。坚持“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的原则,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组对辖区内自建房屋开展开展“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大排查,逐一了解房屋情况和安全现状,建立“一户一档”台账清单,重点随意改变房屋结构、使用功能的建筑,年久失修或受自然灾害损坏的房屋建筑,做到不漏一村一组、不漏一栋一户,确保房屋排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三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协调调度,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力量,投入排查整治工作,建立排查整治台账,实行动态管理;三是进一步协调联动。各乡镇要与四个区级工作组加强联动,在人员协调、车辆安排、数据上报等...

篇五: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的查处力度,推动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向纵深发展,全面彻底消除各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巩固全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成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根据省、市政府安委会专班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基础上,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城区所有房屋建筑的建设和审批情况开展专项清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带来的房屋安全风险,强化房屋建筑安全源头管控,排查整治房屋建筑安全隐患,守牢房屋建筑安全底线,完善房屋建筑规划建设经营全过程动态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房屋安全管理水平。

 二、排查范围和重点 (一)排查范围 中站区城区范围内所有既有和在建房屋建筑。

 (二)排查内容

 重点排查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经营、使用等环节有关情况和房屋安全隐患。具体排查是否存在以下行为:

 1.未依法办理立项手续的房屋建筑; 2.违法占地建设的房屋建筑; 3.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房屋建筑; 4.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房屋建筑; 5.无资质设计、施工的房屋建筑; 6.未办理竣工验收擅自投入使用的房屋建筑; 7.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违法改扩建的房屋建筑(含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等情形); 8.存在第 1 至 7 项情形并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或者未取得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等行政许可用作居住、生产经营以及公共事业的房屋建筑,特别是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 9.存在重大结构安全隐患,可能发生坍塌的房屋建筑。

 三、方法步骤 排查方式参照《全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X 区安〔2020〕X 号)和本工作方案有关要求。

 (一)业主自查。房屋所有权人及使用人是违法建设和

 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的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对照排查内容开展自查,并向辖区街道办上报自查情况,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如实上报并进行自我纠正。

 (二)政府部门排查。在业主自查的同时,街道办事处落实属地责任同步对辖区内房屋建筑开展拉网式排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组织行业领域内建筑排查。2020 年第一阶段排查的房屋建筑,已登记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的,不再重复排查,未登记或未查清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的,重新进行清查。城区内其他房屋建筑按照本方案排查内容进行全覆盖“双向”排查,不仅排查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一并排查安全隐患问题,并填写《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信息登记表》(附件 1、2)。排查整治数据将来要录入基于 CIM 平台的城市运行管理信息系统,鉴于全省尚未建立平台,各办事处和相关部门要形成排查整治数据电子台账,为后期进入平台汇集基础数据。

 (三)分类整治。对排查中发现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依法依规实施整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要逐项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等,该处罚的坚决处罚,逐项实施问题销号;属于其他有关部门职责范围的,要及时移交有关

 部门实施整改。对于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按照《全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有关要求实施整改,该加固的立即加固,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彻底整治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首先清人、停用、封房,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员安全。

 (四)核查验收。区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有关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分阶段进行,排查结束后即组织对排查工作的核查验收;整改工作核查验收随第二阶段整体工作同步进行,边整治边验收,整改一批验收一批,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验收,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验收按具体整治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进行,力争 3 年内完成全部问题的整改验收,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处罚,安全隐患问题得以整治。

 (五)督导检查。完善工作指导制度,加强层级指导检查。排查阶段工作指导不少于 2 次,问题整改阶段工作指导每半年 1 次,对重大违法建设、违规审批及安全隐患整改要及时指导和跟踪督办。

 四、时间节点 2021 年 3 月底前,梳理上报 2020 年全区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一阶段已排查的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建立电子台账,报送《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附件 3)。梳理发现未查清违

 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的,要登记造册与其他房屋建筑排查工作一并重新排查上报。

 2021 年 6 月底前,完成辖区内其他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并清查其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建立排查整治电子台账,同步推进违法违规问题处理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2023 年 12 月底前,力争完成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和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并建立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办事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第二阶段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明确排查责任,逐一清查房屋建筑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工商登记以及其他生产经营等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依法依规实施整改或移交有关部门(业主)实施整改,统筹抓好工作落实。区发改、国土、规划、住建、房管、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加强对城区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督导,并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违规问题。区房管中心、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等部门要按照《XX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 建质安〔2020〕X 号)明确的职责

 分工做好第二阶段房屋安全排查整治有关工作。其中,区房管中心负责指导城区既有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工作;区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区在建房屋建筑排查整治工作,并与市住建局对接,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区城管局负责与市城管局对接,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同时,要结合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中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工作,协调推进第二阶段专项行动工作,避免重复工作及层层加码,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二)加强技术保障。区人民政府结合第二阶段工作任务,动员有关部门的专业执法力量及房屋安全鉴定、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领域有资质的机构和人员参与第二阶段的排查整治工作,保证专业性、准确性和工作质量。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排查、鉴定和验收工作。要继续加强执法和安全隐患排查的专业技术培训,尤其是加强对街道办等一线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指导,为第二阶段工作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总结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经验和有效做法,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违法建设、使用、经营活动及违法违规审批的严重危害,动员群众大力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舆论监督,广泛征集线索,精准治理问题。同时,要大力宣传房屋建筑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自

 觉抵制违法改扩建、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及违法出租、经营等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区工作专班每月 20 日前向市工作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附件 3)。2021 年 3 月 20 日前首次报送 2020 年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第一阶段已排查房屋建筑的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情况和《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附件 3)。

 联系方式:2958117 电子邮箱:zzqcjhb@126.com 附件:1.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信息登记表(既有建筑)

 2.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信息登记表(在建建筑)

 3.设区市建成区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统计表

 附件 1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信息登记表

 (既有建筑)

 填报单位:

 填写人: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一、房屋建筑基本情况

 1

 建筑名称

 2

 建筑地址

 3

 所有权(使用权)

 单位(人)、物业管理单位

 4

 建筑用途

 住宅 口

  公共建筑 口

 工业建筑 口

 其他 口

 5

 建筑面积(平方米)

 6

 建筑层数

 房屋套数

 7

 建成时间

 年

 月

 日

 8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口

 框架结构 口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口

  钢结构 口

 砖木结构 口

  其他 口

 9

 设计单位

 口有/口无

 单位名称

 是否依法取得资质

 口是/口否

 依法无需有资质单位设计 口

 10

 施工单位

 口有/口无

 单位名称

 是否依法取得资质

 口是/口否

 依法无需有资质单位施工 口

 11

 是否改建扩建

 口是/口否

 二、房屋建筑审批情况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1

 是否依法办理立项手续

 口是/口否

 依法不需办理立项手续 口

 2

 立项手续情况

 审批部门: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3

 是否违法占地建设

 口是/口否

 4

 用地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5

 是否办理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口是/口否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口是/口依规定无需取得规划证照 口

 否

 6

 建设规划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7

 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

 口是/口否

 依法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口

 8

 施工许可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9

 是否未办理竣工验收

 擅自投入使用

 口是/口否

 依法不需办理竣工验收 口

 10

 竣工验收是否备案

 口是/口否

 依法依规不需备案 口

 11

 房屋改扩建情况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

 口是/口否

 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布局

 口是/口否

 违法改扩建

 口是/口否

 12

 具体改变内容

 13

 改扩建报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14

 是否依法取得

 消防行政许可

 口是/口否

 依法不需消防行政许可 口

 15

 消防行政许可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16

 是否用作经营

 口是/口否

 17

 经营者是否工商登记

 口是/口否

 18

 是否用作特种行业经营

 口是/口否

 特种行业经营是否依法审批

 口是/口否

 19

 特种经营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房屋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三、排查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1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口是/口否

 2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及部位

 口是/口否

  隐患部位:

 3

 隐患级别

 一般隐患 口

 重大隐患

 口

  可能发生坍塌的重大结构安全隐患 口

 4

 是否拆除

 口是/口否

 5

 是否加固

 口是/口否

 6

 是否予以没收

 口是/口否

 7

 是否责令停止使用

 口是/口否

 四、处罚情况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1

 是否下发整改

 口是/口否

 通知书(单)

 2

 罚款金额(万元)

 3

 是否处罚企业(单位)

 口是/口否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4

 是否处罚人员

 口是/口否

 被处罚人员名字:

 附件 2

 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信息登记表

 (在建建筑)

 填报单位:

  填写人: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一、房屋建筑基本情况

 1

 建筑名称

 2

 建筑地址

 3

 建设单位(个人)

 4

 设计单位

 口有/口无

 单位名称

 是否依法取得资质

 口是/口否

 5

 施工单位

 口有/口无

 单位名称

 是否依法取得资质

 口是/口否

 6

 结构类型

 砖混结构 口

 框架结构 口 底部框架抗震墙砌体结构 口

  钢结构 口 砖木结构 口 其他 口

  7

 开工时间

 8

 形象进度

 二、房屋建筑审批情况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1

 是否依法办理立项手续

 口是/口否

 依法不需办理立项手续 口

 2

 立项手续情况

 审批部门: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3

 是否违法占地建设

 口是/口否

 4

 用地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5

 是否办理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证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口是/口否

 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口是/口否

 依规定无需取得规划证照 口

 6

 建设规划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7

 是否依法取得施工许可

 口是/口否

 依法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口

 8

 施工许可审批情况

 审批部门:

 证号(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实际与审批情况是否一致 口是/口否

 三、排查及隐患问题整改情况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1

 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口是/口否

 2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及部位

 口是/口否

 隐患部位:

 3

 隐患部位或类别

 4

 隐患级别

 一般隐患 口

 重大隐患

 口

 5

 是否责令停工整改

 口是/口否

 四、处罚情况

 序号

 内容

 有关情况

 1

 是否下发整改通知书(单)

 口是/口否

 2...

篇六: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1 -

 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度安排的通知》精神及 XX 区、XX 市和 XX 县普查办有关工作要求,为确保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普查工作有序推进,全面做好全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简称房屋建筑调查,下同)的有关工作,结合我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国务院、XX 区和 XX 市关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我县房屋建筑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构建和完善我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数据库,建立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房屋建筑灾害风险调查工作体系,提高我县房屋建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工作目标

 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全面摸清掌握翔实准确的城乡房屋建筑数量、空间分布特征,查明房屋建筑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房屋建筑灾害综合风险水平,建立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地理信息系统(GIS)数据库。通过纵向和横向的成果分享,为

  - 2 - 非常态应急管理、常态灾害风险分析和防灾减灾、空间发展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项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和科学决策依据。

 三、工作任务和调查范围

 (一)工作任务 以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普查系统为依托,按要求完成全县房屋建筑调查。主要采集城镇和农村住宅、非住宅房屋建筑单栋轮廓,掌握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占地面积信息;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地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 APP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层数、用途、经济价值、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二)调查范围 我县辖区范围内现存的各类城乡房屋建筑(不含涉密房屋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非住宅建筑。

 四、调查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调查内容 在房屋建筑单体轮廓底图基础上,外业实地调查并使用 APP 终端录入单栋房屋建筑的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用途、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具体内容详见《城镇房屋建筑调查技术导则》中的附件:《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表》和《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表》;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具体内容见《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技

  - 3 - 术导则》中的附件:《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独立住宅)》、《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集合住宅)》及《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

 (二)调查时间 1.在 2022 年 10 月底前要完成安排部署、调查人员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选定、调查培训等前期工作; 2.在 2022 年 11 月上旬要正式启动并全面开展实际调查工作; 3.在 2022 年 12 月中旬要完成初步调查; 4.在 2022 年 12 月底前完成调查工作成果上报并形成工作总结。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机构 成立 XX 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XX 县房屋建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城镇房屋调查组、农村房屋调查组。

 1.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 主

 任:XX

  - 4 - 成

 员:XX 办公室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县房屋调查工作。

 2.城镇房屋建筑调查组(设在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组

 长:XX 成

 员:XX 负责牵头统筹推进指导并按要求完成城镇房屋建筑调查工作任务。

 3.农村房屋建筑调查组(设在县危改办) 组

 长:XX 成

 员:XX 负责牵头统筹推进指导并按要求完成农村房屋建筑调查工作任务。承担全县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审核汇总上报等相关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对应设立相关机构负责本辖区房屋建筑调查工作。

 (二)部门工作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检查各行业部门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进度,建立健全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2.县财政局:负责下达我县房屋建筑调查的工作经费,指导相关单位按照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资金管理和使用。

 3.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

  - 5 - 作的指导和调度,协调解决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城镇范围房屋、农村房屋等基础相关数据,可给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全县农村房地一体化工作所获取的数据信息提供共享。

 5.各乡( 镇) 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房屋建筑调查的具体开展,督促属地基层部门实施调查工作和数据信息填报。

 为确保房屋建筑调查工作顺利开展,由县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主要负责对全县范围内统筹利用房屋建筑已有基础数据,开展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该项工作主要包括资料收集整合、方案编制、宣传动员、组织培训、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库建设、数据质检与核查、审核和成果汇交等内容。

 六、保障措施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我国基本国情和国力的专项性普查,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前提。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工作。

 (二)要重视学习借鉴。住建部门要认真谋划我县房屋建筑调查工作,走出去学习借鉴广西实施该项工作试点县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制定我县房屋调查工作方案按程序上报审

  - 6 - 批。

 (三)要尽快启动调查。住建部门要尽快摸清我县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底数,对接好财政等部门尽快落实工作经费。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组织各相关单位按照实施步骤要求推进工作落实。

 (四)要建立激励机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约谈问责机制,实行“县人民政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将房屋建筑调查目标任务纳入绩效考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的内容,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完成上级下达的房屋建筑调查工作任务。

 (五)要强化宣传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工作。要发挥各乡镇人民政府等基层部门的力量,按照划分的调查区域,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配合完成调查工作相关部门要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房屋建筑调查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及时总结、推广、宣传房屋调查工作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要加强信息报送。建立房屋建筑调查信息报送机制,启动调查工作后,各乡(镇)要定期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调查工作中需县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附件 : 1.房屋建筑调查技术路线 2.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流程

  - 7 - 附件 1 房屋建筑调查技术路线 房屋建筑调查主要是以住建部统一下发的房屋建筑底图数据为基础,结合调查软件以离线包或者在线的形式,把下发的房屋建筑底图数据以及高分辨率影像数据等底图数据导入到移动端调查软件 APP 中,形成房屋调查工作的基础数据,在调查软件中选取与实地相对应的房屋建筑进行详细调查,填报调查的房屋属性信息,填报完成后,形成符合房屋建筑调查技术规定的调查成果。

 第一阶段为房屋建筑单体矢量采集,由住建部完成。住建部以卫星遥感影像图成果为基础,采用目视解译的方法,在计算机上逐屏的查找房屋建筑信息,采用地理信息技术手段,逐个勾绘面积大于 20 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外轮廓信息,形成单体房屋建筑底面数据集成果,作为房屋建筑属性调查的基础底图数据。

 第二阶段为现场房屋建筑属性调查,由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主要是组织调查工作小组和专业调查队伍,采用内外业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内业通过电脑终端,将已有的房屋数据资料进行录入调查系统。外业结合现场房屋现状,按照房屋调查技术规定,现场对房屋建筑的使用状况,结构类型特点等信息进行调查,按照相关技术规定,在调查软件移动端 APP 上填写相应的房屋建筑调查表,同时搜集

  - 8 - 上传相应的影像调查资料(如建筑外立面、损伤照片等),经质量检查后形成满足要求的房屋建筑调查成果,通过调查系统上报至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三阶段为县(区)一级进行房屋抽样核查,由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县(区)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核查机构按要求比例,对所辖区域调查机构上报的调查成果进行核查,判定成果有效性,并将相关资料汇总后上报至市一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第四阶段为市一级房屋抽样核查,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核查机构对各县(区)上报资料进行抽样审核。根据上报的数据,可随机选择某些建筑进行现场查验审核,确保县(区)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

 第五阶段为成果汇交,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完成。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完成各区调查成果核查后,形成我市房屋建筑调查数据并汇总上报 XX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附件 2 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流程 一、数据准备 各县(区)可通过县(区)级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或乡镇(街道)等基层部门获取辖区房屋基础信息:

  - 9 - (一)通过基层部门获取住宅基本信息,建立调查区域的住宅名录。

 (二)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系统,获取房屋改变、抗震加固等相关信息。

 (三)通过房屋建筑所在地城建档案馆或原建造五方(建造、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获得房屋建筑的竣工图纸,在房屋建筑、结构设计说明中获取房屋的建筑面积、、层数、结构形式等相关信息。

 (四)通过房屋建筑所属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获得房屋的基本情况。

 (五)向地方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测绘数据获取。地方测绘部门提供的地图测绘数据可以帮助进行房屋建筑的详细定位,并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

 二、房屋建筑调查 (一)工具准备 调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可上网电脑、手机(可上网且有拍照功能)、测距仪、尺子、便签纸、签字笔、手电筒等。

 (二)房屋调查 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实施人员以住建部下发的房屋调查工作底图为基础,利用移动端房屋调查 APP 将填写完毕的《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农村非住宅建筑

  - 10 - 调查信息采集表》和相关资料,汇总上传提交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基层调查组获取基本数据,内业通过 PC 进行数据采集录入,外业可使用 APP 实现调查信息录入调整。

 数据填写的顺序是先内业在 PC 端填写----外业现场手机 APP 核实并补充----内业电脑校核整理。

 获取房屋的基础数据后,调查人员需在移动端对房屋的信息进行实地核对、完善及补充;对房屋的使用情况进行补充填写,主要补充的内容有房屋的裂缝、变形及倾斜等;现场拍摄相应照片进行移动端补充采集。之后调查人员再通过PC 端进行详细校核自检后,再将数据进行上传,基层部门调查完成并自检后将数据直接上传至上级相关部门。

 三、抽样审核 在现场调查人员对房屋调查数据进行采集和实地核查补充完善后,市、县(区)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负责对自下而上纵向汇交的数据成果的完整性、规范性、一致性、准确性等,进行逐级质量审核。采取软件审核、人工核查等方式。

篇七: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仁县住建局房屋建筑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2021 年 09 月 16 日

 为推动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省市、县房屋建筑普查文件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结合住建领域房屋建筑普查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房屋建筑自然灾害风险普查,完成对城镇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筑的调查与评估,摸底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区域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县房屋建筑灾害风险水平,为县政府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工作、切实保障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房屋建筑承灾、抗灾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二、普查范围、时间节点及内容

 普查标准时点为 2021 年 10 月 30 日完成。普查对象为标准时点实际存在的房屋建筑,包括所有城镇房屋、农村房屋(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在建工程不在本次调查范围之内)。

 (一)普查范围:全县房屋调查系统中调查任务图斑266321 个,其中城镇房屋建筑调查任务图斑 2761 个,农村

  房屋建筑调查任务图斑 263560 个(具体以调查系统实际显示数据为准)。

 (二)普查时间节点:按照房屋建筑普查任务清单有关要求,本次普查须在 2021 年 11 月 20 日前全面完成普查任务。

 (三)普查内容:依据所在土地的权属性质区分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调查掌握城镇和农村房屋建筑的地理位置、建筑面积、结构、建设年代、层数、使用状况、设防水平等信息。

 1.城镇房屋建筑普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建筑调查按城镇房屋建筑填报,填写城镇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城镇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已经征收为国有土地但地上附着的房屋建筑仍为征收前自建的,按照城镇房屋建筑填报,但需明确判断是否经过专业设计建造;

 2.农村房屋建筑普查。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建筑调查按农村房屋建筑填报,填写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独立住宅)、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集合住宅)、农村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住宅辅助用房)、农村非住宅建筑调查信息采集表。

 调查表所设调查项目全部纳入全国房屋建筑施普查软件系统,统一通过信息化方式录入和汇交数据,依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编制的《城镇房屋建筑调查信息填报说明》《农村房屋建筑调查信息填报说明》实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房屋建筑普查工作,成立县住建局房屋建筑普查工作领导,由李小华同志任组长,谭炼红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全局其他副科级领导任副组长,局各站股室及内设(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住建局村镇股,下设综合协调组、调查督导组、宣传报道及后勤保障组、城建档案内业整理组、技术专家组等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谭炼红

 成

 员(工作专班联络员):周霆 、周玉喜、贺建、

 段华玉、侯昆翔

 职

  责:

 1.负责全县房屋建筑普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联络协调各工作小组、业务指导及普查数据资料收集汇总等工作;

 3.负责省、市、县普查工作和第三方机构的对接和联络;4.负责全县房屋建筑普查技术培训指导工作;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查督导组

 全县房屋建筑调查共分为七个督导工作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表)

 职

 责:

 1.负责所联系乡镇房屋建筑普查工作;

  2.负责所联系乡镇房屋建筑普查数据资料收集、问题反馈、汇总等数据归集整理以及数据核查、质检等工作;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报道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曹咏梅

 成

 员:周海燕、侯志群

 职

  责:

 1.负责安排普查人员车辆安排、后勤保障;

 2.负责经费保障和审核工作;

 3.负责房屋建筑普查政策宣传、新闻报道工作,营造良好的普查氛围;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城建档案内业整理组

 组

 长:豆小红

 成

 员:江燕芝、李秀萍、张逸

 职

 责:

 1.负责城建档案资料内业整理,做好城镇房屋建筑基础数据采集、录入,为全县城镇房屋调查提供基础数据;

 2.负责配合或协助市政设施权属单位或运维单位做好市政设施数据采集;

 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技术专家组

 组

 长:张伟兵

  成

  员:贺星光、凡遵红、谭福钢、张志尧、

 第三方机构若干人

 职

 责:

 1.负责协助第三方机构完成全县房屋普查数据初步分析、5‰-2%的抽检、校准审核、数据汇交等工作,形成调查成果文件;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普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有关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调度,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按照任务范围职责划分,严格落实落细普查各项工作任务,同时查漏补缺、补齐短板、夯实基础,把房屋建筑调查的基本情况、主要措施、实际成效、亮点工作等充分展现出来,确保全县房屋建筑普查在 10 月 30 日前全部完成成果汇交及评估工作。

 (二)熟悉政策,讲究方法。各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有关成员要认真学习房屋建筑普查政策文件,悟透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房屋建筑普查的时间、内容、方式、重点和要求,熟练掌握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普查工作情况和政策落实情况。同时,要系统、全面的熟悉房屋和市政普查系统(登录网站:http://218.77.58.36:8089/)掌握普查数据调查每栋涉及填写选项内容多达 5 类(基本信息、建筑信息、抗震设防信息、使用信息、安全隐患信息)60 项指标,加强学习钻研、把握工

  作重点,扎实推动房屋建筑普查各项工作,实现国家、省市、县房屋建筑普查验收工作圆满完成。

 (三)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各分管领导及业务股室有关成员要按照责任要求,做到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层层担责任、人人有任务、不留空白点,确保房屋建筑普查工作细化、量化、指标化。县普查办会定期对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含房屋建筑)进行督察检查,对房屋普查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要严肃问责。

推荐访问:房屋普查工作存在问题 普查 存在问题 房屋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