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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3篇

时间:2022-10-11 10:20:04 来源:网友投稿

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3篇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九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3篇,供大家参考。

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3篇

篇一: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

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培育一批支撑高水平科技自主自强的创新型领军人才,引领带动我省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四川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人才聚集高地和科技创新中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是我省设立的科学技术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省级学术称号。

 第三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四个面向”要求,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省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突出以科学精神、创新价值、创新能力、业绩贡献为主的人才评价导向,重点选拔培养学术技术水平处于省内外领先,在推动国家(省级)重大战略、重大产业、重大工程、重大创新平台、重要理论创新、新型高端智库建设等方面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显著的领军人才,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

 第四条

 选拔工作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凝心聚力,坚持聚焦中心、服务发展,坚持高端引领、选育并重,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第五条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人才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可增设基层、产业等人才专项。人才专项的设立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商有关部门确定。

 第六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管理工作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由省委组织部、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协、省社科联及省委军民融合办、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林草局等产业专项涉及部门共同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

 选拔条件 第七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在职学术技术人才中推荐选拔。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四川高质量发展作贡献; (二)弘扬科学家精神,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开拓创新、拼搏奉献精神; (三)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是我省某一学科(专业)或研究领域的奠基人、开拓者或重要推动者,能够开

 辟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新的发展方向或引领其保持和赶超国内外先进水平,善于发现、培养和使用人才; (四)具有良好的研究开发、沟通协调、组织管理能力,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突破关键共性和前沿引领技术攻关; (五)具有中国国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企事业单位人员; (六)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的学术技术工作。

 国家人才计划入选者在支持期(管理期)内的,“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峨眉计划”领军人才层次及以上项目入选者在管理期内的,不再申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不重复申报其他批次选拔。

 第八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除具备上述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取得下列一项或多项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

 (一)在科学研究方面,潜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成果有原创性、重大科学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或在我省实验室体系等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施重大科技专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中贡献突出,在本领域具有显著学术影响力; (二)在哲学社会科学方面,具有主持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课题、领导重点学科建设等经历,其研究成果有重大创新和影响,

 或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服务公共决策、制度设计、新型智库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成绩卓著; (三)在产业技术开发方面,具有主持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大平台的研究、开发、建设、实施及推广应用工作等经历,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工程应用,有重大发明创造,推动我省产业关键技术革新或解决了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中关键性技术难题;或在行业中发挥技术引领作用,技术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处于同行业、产业龙头地位;或长期坚持在工农业生产、建设和科技推广一线,在科技成果转化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四)在农业农村发展方面,科技研究成果具有开创性和重大应用价值,有重大成果转化、技术突破,推动全省农林牧渔业创新发展;或在推动乡村振兴中,助推乡村产业壮大、结构优化、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文化繁荣、生态文明、科学规划、基层治理等方面贡献突出,被同行公认的领军人才; (五)在医疗卫生方面,长期从事医疗卫生科研临床一线工作,医术精湛,诊治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在有效预防、控制、消除疾病,创造健康有益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业绩为同行公认,社会影响大; (六)在文化艺术方面,学术造诣深厚,行业知名度高,为繁荣发展全省文化事业,推动新闻出版、文学艺术、考古发掘和保护、文

 旅融合、宣传传播和弘扬巴蜀文化、促进巴蜀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 (七)在教育教学方面,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一线,在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国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教育领域享有较高声望; (八)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其他重要成就。

 第九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一般按一级学科、专业选拔,每个学科、专业每次选拔 2-3 人,每批次新增 300 名左右;重点、优势、新兴、交叉及覆盖面广或对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影响重大的学科、专业可适当增加选拔数量;条件尚不成熟的学科、专业暂不选拔。

  第三章

 选拔程序 第十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选拔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选拔程序如下:

 (一)制定方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选拔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选拔推荐工作。

 (二)资格审查、推荐申报。由市(州)政府、省直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和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其中,非公有制单位人选由其单位所在的市(州)政府负责资格审查、推荐。各市(州)政府、省直部门、中央在川单位主(代)管部门在

 控制指标范围内择优推荐,鼓励专家推荐。推荐人选须经专家评议,未进行专家评议或评议未通过的,不得作为推荐人选。推荐对象工作所在单位对其基本情况和业绩贡献等审查公示,并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

 (三)分类专家初评。省科协、省社科联、人才专项涉及的省直有关部门分类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议候选人的学术技术水平,按照评定名额的两倍推荐产生初评通过人选。

 (四)资格复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初评通过人选的资格条件和推荐程序进行复审,确定有效初评通过人选。

 (五)专家终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初评情况,组织省内外同行专家评议有效初评通过人选学术技术水平,按照评定名额推荐产生终评通过人选。采取适当形式对终评通过人选进行公示。

 (六)审定公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经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由省政府发文公布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名单,颁发《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证书》。

  第四章

 职责和待遇 第十一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应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提倡科学道德,维护科学精神,发扬优良作风,普及科学知识;

 (二)积极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发展和应用,努力创新,做出成绩; (三)积极培养人才,推动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四)承担省委、省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 (五)与所在单位签订管理期内须完成的体现学术技术带头人作用的岗位职责任务,认真履行所在单位赋予的岗位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六)努力推动我省经济社会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十二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一)每月发放岗位激励资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具体负责发放工作,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承担; (二)可按规定申请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支持经费,用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等工作; (三)因公临时出国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学术交流合作,出国批次数和在外停留天数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出国经费按有关规定执行。对使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经费出国开展学术交流合作的,要体现既符合科研活动规律、又符合预算管理要求的原则; (四)按规定享受四川省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子女就学管理支持政策; (五)在聘岗和住房等方面,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六)参加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组织的学习进修、学术交流、休假疗养等活动。

  第五章

 管理和服务 第十三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管理期限为六年,起始时间自被批准的次月 1 日起计算。

 第十四条

 对管理期内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由所在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内容为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及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岗位职责任务的履行情况,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等次,结果记入本人考绩档案。对考核优秀和不合格人员,报省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不定期抽查考核情况。对考核优秀人员,优先作为国家人才计划的推荐对象。

 第十五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管理期内考核为优秀或合格的,管理期满后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范围、条件的,可再次被推荐、选拔管理。再次推荐、选拔与首次推荐、选拔程序相同。

 第十六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有下列情况之一,取消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及其他待遇:

 (一)丧失或违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所必须具备的思想政治条件和职业道德标准的; (二)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受到开除党籍或行政开除处分,或构成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擅自离职、不履行规定职责,工作渎职、失职,造成严重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五)管理期内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的。

 第十七条

 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停发岗位激励资金:

 (一)退休; (二)去世; (三)调离四川; (四)被取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

 第十八条

 对应取消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称号及相关待遇的,由所在地区、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研究处理,处理结果报省政府备案。

 第十九条

 省直有关部门切实采取措施,积极营造宽松、民主、开放的学术研究氛围,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加强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大力支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开展科技创新工作。

 在审批重大工程项目、重点科技计划、前沿科研课题和资助科研经费时,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和重点支持:

 (一)多名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合作研究、实施的;

 (二)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与其他省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合作研究、实施的; (三)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技术领衔主持的。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应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及时组织相关领域的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研究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建议,供省委、省政府决策参考;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省)重点实验室、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院士(专家)工作站、教育部及省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专家服务基地、继续教育基地等平台,发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作用;建立健全相应平台,促进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之间交流合作。

 第二十一条

 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申报科研项目、申请科研经费、承担科研课题,为其参加学习进修、学术交流、休假疗养等活动提供便利;应尽量保持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业务工作的相对稳定,保证其有足够的时间从事学术技术工作,充分发挥其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作用,安排社会活动和社会兼职应充分尊重本人意见;应与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保持经常联系,及时掌握其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并将其取得重大学术技术成果、受到奖惩、工作变动、职务变化、患重大疾病、退休和去世等情况及时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以做好有关管理服务工作。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有效期 5 年。2016 年 10 月 8 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八部门制定发布的《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评定管理办法》(川人社发〔2016〕43 号)同时废止。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选拔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中央、省委人才工作会议,省委十一届九次、十次全会精神,加强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建立与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制度相互衔接、上下贯通、梯次配备的人才培育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是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重点培养对象。

 第三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

篇二: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公立医院主体地位,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为引领,以学科、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医学教育、临床科研、医院管理提升为重点,以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为标尺,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成都、川北、川南、川东、川西片区各选择 1-3 家大型医院开展省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对标竞进”试点,建设功能化、人性化、智能化的现代化医院样板,率先探索出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的实现路径。到 2025 年,初步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新需求相匹配,上下联动、区域协同、医防融合、中西医并重、优质高效的公立医院体系,为落实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二、重点建设行动

  (一)建设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

  加快国家口腔医学中心、国家儿童区域(西南)医疗中心和老年疾病、口腔疾病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依托中央在川和省内高水平医院,争创综合类、高原病等国家医

 学中心(含国家中医医学中心)和传染病、呼吸、妇产、创伤、癌症、精神、老年等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含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规划建设省医学中心和省区域医疗中心。实施县中医医院提标扩能项目,发挥公立医院在医疗联合体中的牵头引领作用。持续推进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力争 100%县医院达到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80%县医院达到推荐标准,力争 90 家县医院纳入国家“千县工程”。依托片区中心镇(副中心镇)卫生院规划建设 400个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全力争取国家中医特色重点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等项目建设,促进中医医院特色发展,发挥中西医协同引领作用。到 2025 年,形成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为引领,省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为骨干,高水平市(州)、县(市、区)级医院为支点,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为载体的高水平公立医院网络,在疑难疾病、重大疾病、重大疫情的医疗救治、多中心研究、大数据集成、科研成果转化等方面发挥协同作用,带动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建设临床重点专科群。

  以满足重大疾病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全面启动我省临床重点专科“卓越、精品、支撑、培育”工程,着力打造国家、省、市、县四级专科体系。加强肿瘤、呼吸、消化、心

 血管、妇产、儿科、重症医学、骨科、康复、老年、精神卫生、急诊急救、职业病等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建设基本覆盖发病率排名靠前疾病的临床医学重点专科群,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水平提升,为开展先进医疗技术、高难度手术和疑难复杂疾病诊疗提供支撑。推进微创与介入、移植与再生等临床特色专科建设,加强骨伤科、肛肠科、儿科、皮肤科、妇产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和心脑血管病、周围血管病、脾胃病、肾病等中医药特色专科专病建设。依托国家、省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开展合作,探索多学科交叉融合,培育一批在医疗技术、医疗质量、临床研究等方面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优势专科,引领全省医疗技术快速发展。到 2025 年,全省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 70 个,建设省级临床重点专科 300 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 500 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 1000 个,区域专科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建设高质量人才队伍。

  健全人才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疗卫生人员培养机制和供需平衡机制,完善医学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深化医教协同改革,加强全科、儿科、老年、麻醉、急诊、重症、精神卫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培训,提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推广“互联网+继续医学教育”。以

 “天府健康英才”工程为统揽,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加强公立医院行政管理人才培养,实施四川卫生健康英才培养计划,遴选培养一批首席专家、领军人才、中青年拔尖人才和临床技能名师。支持四川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医科大学等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探索高层次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培养机制。推进公立医院编制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全员聘用和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健全公立医院薪酬考核分配制度。完善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长效机制,鼓励公立医院对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薪酬、职业发展激励。到 2025 年,基本建成支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专业技术和医院管理人才队伍。加强高层次西学中人才培养,非中医类别医师每年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加强中医药疫病防治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将中医师带徒任务、中医诊疗量等纳入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指标。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打造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四)建设“三位一体”智慧医院。

  将信息化作为医院基本建设的优先领域,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信息系统。实施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提升工程,开展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落实国家和行业信息化标准,修订完善全省智慧医院评价标准体系,提升智慧医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推动 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在医疗领域的融合应用。力争建立覆盖所有县(市、区)的“5G+医疗健康”远程应用体系。优化完善医疗“三监管”及“四川智慧卫监”平台,构建智慧监管体系,推进医疗机构运用信息化监管平台实施院内管理。建立药品追溯制度,推动公立医院处方、药品追溯、医保结算、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结算、医疗服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提升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到 2022年,全省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智慧服务平均级别力争达到2级和3级,智慧管理平均级别力争达到 1 级和 2 级,能够支撑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医疗服务新模式。到 2025 年,力争 60%的三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三星级及以上智慧医院、20%的二级公立医疗机构建成二星级及以上智慧医院,市级及以上综合医院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 5 级以上水平,县级公立综合医院达到 4 级水平。

  三、能力提升行动

  (一)实施医疗质量提升行动。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推动医疗质量控制以住院患者为主延伸至门急诊、日间手术患者的全诊疗人群。加快组建普外科、骨科等分支学科较多专业的亚专业质控组,健全覆盖一级诊疗科目的省市县三级专科医疗质控体系,对

 应省级质控中心(成立时间 3 年以上)相关专业的市(州)质控中心覆盖率 90%以上。持续巩固十八项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以年度“国家医疗质量安全改进目标”为指引,推进目标管理。实施手术质量安全、病案内涵提升等相关专项行动。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病案首页、医学名词、疾病诊断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实现“四统一”。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覆盖范围,三级公立医院 50%出院患者、二级公立医院70%出院患者实现临床路径管理。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开设药学专科门诊或药学联合门诊,鼓励医院利用信息化技术扩大处方审核和点评范围,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实现二级医院合理用药评估全覆盖,合理诊疗和合理用药指标不断改善。公立医院通过国家级、省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评的项目数和通过率持续提升。认真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工作,落实依法执业主体责任。

  (二)实施患者体验提升行动。

  推动公立医院“以疾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建立患者综合服务中心(窗口),推进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疾病预防、预约诊疗、门诊和住院等一体化服务,形成公立医院医防融合服务新模式。建立健全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多学科诊疗、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远程医疗、临床路径管理、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日间医疗服务、合理用药管理、满意度管理等医疗服务领域十项制度,中医医院深入实施

 “方便看中医,放心用中药”行动。全省力争建成 300 家以上互联网医院,85%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建成老年友善医院,60%二级公立医院和 9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30%二级公立医院和 50%三级公立医院提供检查检验集中预约服务,40%二级公立医院和 70%三级公立医院推行诊间(床旁)结算,三级公立医院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达 20%,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实现同级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建立针对疑难复杂疾病、重大突发传染病等重大疾病的救治与管理制度,形成患者接诊、治疗、转诊、管理的科学流程。推动院前医疗急救网络与院内急诊有效衔接,推进航空医疗救护试点。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等救治中心建设,全力打造脑卒中“一小时黄金救治圈”,逐步打通胸痛救治最后“一公里”,构建快速、高效、广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以医联体为载体、以信息化为支撑,不断增强医疗服务连续性,将患者安全管理融入医院管理各个环节,实现持续改进。做好医患沟通,完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机制。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门诊患者满意度、住院患者满意度、员工满意度均排名全国前列。

  (三)实施医院管理提升行动。

  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健全医院议事决策制度,建立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构建党委统一

 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公立医院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落实各岗位工作要求和重点任务,建立基于数据循证的医院运营管理决策支持系统,凝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医院先进文化。建设耗材和药品入销存、物价、特殊医保提示、项目内涵、基本药物提示等全链条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闭环管理。以大数据方法建立病种组合标准体系,形成疾病严重程度与资源消耗在每一个病组的量化治疗标准、药品标准和耗材标准等,对医院病例组合指数(CMI)、成本产出、医生绩效等进行监测评价,提高效率、节约费用。探索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后勤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提升后勤管理的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降低万元收入能耗支出。建立健全全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绩效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制度,规范开展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评价,优化医院内部辅助性、支持性服务流程,促进资源有效分配和使用。加强平安医院建设,强化医院安防系统建设,依法严厉打击医闹、暴力伤医等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到 2025年,1000 张及以上床位大型公立医院安防系统建设达标率100%、安检覆盖率 100%。

  (四)实施临床科研提升行动。

  对接国家和全省重大战略部署,积极争取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基地、重大科技项目在卫生健康和中医药领域布局。围

 绕维护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的重大科技需求,聚焦医学前沿技术、重大传染性疾病防控、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妇幼健康、老年健康、药物与疫苗、设备与器械、突发公共卫生应急、中医药优势特色病种防治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重点科技项目,着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培育代表四川医学科技创新水平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加强临床研究创新平台建设,高质量建设国家和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天府实验室、医学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支持医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机构建设,为科技创新成果转移转化提供专业化服务。完善医学创新激励机制和以应用为导向的成果评价机制。依托国家、省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医药、医疗设备和器械的临床研究基地和科研成果转化基地。支持公立医院牵头或参与联合建立研发机构、科研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积极开展药品使用临床综合评价。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含中医药主管部门,下同)要充分认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紧迫性,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积极落实财政、人事、医保等配套政策,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各公立医院要把握发展契机,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

 机制,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三个提高”,为辖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

  (二)强化指导评估。

  各市(州)要加大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调研指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好工作推进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务求实效。结合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指数以及辖区实际等情况,分级分类制定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估具体办法,“不搞一刀切”,避免增加基层负担。强化评估结果合理应用,与财政投入、评先评优、重大项目安排、重点专科学科建设等挂钩。

  (三)同步推进改革。

  各市(州)要将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等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同督促,通过深化改革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要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政策协同联动,解决分级诊疗体系和医联体建设面临的体制机制问题。深入推进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优化完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充分运用绩效考核结果,发挥绩效考核与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的协同作用,形成推动公立医院改革发展的合力。

  (四)做好宣传培训。

  各市(州)要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广播、电视等

 各类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舆论导向,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深入开展全员培训,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明确重点,提升各级干部和医院管理者的政策水平和执行力,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顺利实施。要及时总结经验,挖掘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公立医院整体实现高质量发展。

篇三:四川卫生人才健康管理平台

彭州市 202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 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2021 年 12 月 15 日在彭州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彭州市财政局局长 周洪金各位代表:受彭州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我市 202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 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2021 年,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站位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重大决策部署,以建设践行新发展理念的立体山水公园城市为统领,稳步推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力抓好财税收入组织、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圆满完成市人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有力地支

 持了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为开辟“十四五”发展新篇章提供了坚实财力支撑。一、202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1 . 一般公共预算 。2021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40.1 亿元,为预算的 117.6%,增长 11.5%,其中:税收收入29.5 亿元、增长 17%,非税收入 10.6 亿元、下降 1.4%。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 22.42 亿元、一般债券转贷收入 5.25 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89 亿元、上年结余 3.77 亿元,预计收入总计82.43 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完成 58.44 亿元,为预算的 94.9%,增长 0.2%。加预计上解上级支出 7.94 亿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5.25 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8.18 亿元,预计支出总计 79.81 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2.62 亿元。2 . 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 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36.71 亿元,为预算的 59.77%,增长 0.5%。加预计上级补助收入 0.41 亿元、专项债务转贷收入 7.49 亿元、上年结余 4.25亿元,预计收入总计 48.86 亿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计完成 43.11 亿元,为预算的 99.5%,下降 2.7%。加预计上解上级支出1.74亿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57亿元,预计支出总计48.42亿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 0.44 亿元。3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 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完成 1573.5 万元,加转移支付收入和上年结转收入 729万元,收入总计 2302.5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计完成

 1830.45 万元,加转移性支出 472.05 万元,支出总计 2302.5 万元。收支相抵,年终无结余。4 .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预算法》要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统筹层次编制,因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市统筹,我市不单独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上预算执行具体情况详见《彭州市 2021 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及 2022 年财政预算草案情况表》。二、2021 年财政重点工作情况(一)抓收入优支出,财政保障能力显著增强1 . 财税收入增长实现新突破。始终把保持收入稳定增长摆在工作首位,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创建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重大任务,科学研析全市财税收入形势,积极涵养税源、培植财源,跟进财税任务分解落实情况,深入挖掘重点行业领域税收潜力,及时研究解决收入预算执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依法征收,确保应收尽收,在严格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奋力完成全年收入目标。2021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首次突破 40 亿元大关,其中税收收入 29.5 亿元。2 . 支出结构优化取得新进展。严格落实预算法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科学编制年度预算,把严把紧预算支出关口,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58.44亿元。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全面

 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和实有账户资金,将延期执行或取消的项目支出、调整优化的专项资金等及时收回,统筹用于保障重点领域支出。3. . 产业转型升级迈上新台阶 。投入 9870 万元,重点支持新材料、中医药大健康、航空动力装备、文化生态旅游及康养、现代农业及商贸物流 5 大产业发展。成都新材料产业功能区获评“2021 中国化工园区潜力 10 强”,新材料、航空动力与增材制造产值突破 550 亿元。天府中药城被确定为成都市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主承载区,中医药大健康产值达 80 亿元、继续保持全省第一。支持完善供应及技术服务体系,快速推进标果供应链、华晖探测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实现现代服务业重点突破。将项目招引攻坚经费纳入预算编制予以重点保障,全年签约引进亿元以上项目 40 个、总投资 349 亿元,支持大连大特等 23 个项目开工建设,世纪康宏医疗器械等 7 个项目竣工投产,项目赋能产业转型升级作用更加凸显。(二)补短板强弱项,乡村振兴战略纵深推进1 . 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逐步完善。健全涉农投入保障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集聚效应,统筹安排资金 4.3 亿元,投向现代农业、农产品加工销售及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有效破解支农投入资金结构性“短缺”难题。完善信贷担保政策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农项目信贷投放力度,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通过“农贷通”

 融资综合服务平台,累计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放贷4371笔、41.03亿元,金融服务“三农”质效显著增强。创新金融高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方式,全年累计向 202 个村(社区)整村授信,授信金额10.19 亿元,实现了由传统的单村授信向批量整村授信模式的提档升级。2. . 现代农业发展质效全面提升 。以“擦亮川菜金字招牌,建设中国西部菜都”为主题,促进都市农业提质增效。投入 1500 万元,稳步推动中国(彭什)川芎现代农业产业园、天府蔬香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基地、4 万亩高效菜粮示范区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建设,打造彭什跨区域现代农业园区。统筹资金支持市场化办会模式,高水平举办第七届成都种业博览会,增强农业品牌竞争力和市场号召力。支持建成蟠龙文创、鱼凫竹海等“林盘+”新场景8 个。3 . 农业农村生态治理效果显著。围绕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大清洁大整治”行动,协同推进“提气”“降碳”。投入 5.57 亿元,支持 107 公里排污管网建设和 18 座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实现 3 个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助推西部首个大气环境综合气象监测基地建设,空气质量有望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投入 2177 万元,完善垃圾处理设施,解决 3000 户污水排放和 4500 户安全饮水问题。支持土壤污染治理,农药化肥使用量下降 2.5 个百分点,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普及完善农村无害

 化卫生厕所,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率达 100%,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 95.9%,人居环境品质得到有效提升。(三)解民忧办实事,居民幸福指数不断提升1. .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预计民生投入 40 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68.45%。投入 1.13 亿元,用于核酸检测、疫苗接种、疫情防控人员补助发放等,为全市安全应急和疫情防控提供了坚实财政保障。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1320 万元、就业援助补贴 1180 万元,城镇新增就业和失业人员再就业 10000 人,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在 4%以内。投入 1.01 亿元,用于特殊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等,不断提高保障能力。投入 1.49 亿元,发放社区激励资金、社区保障资金,提升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水平,激发社区居民干事创业热情。投入 2.37 亿元,推动市中医医院新院等项目加快建设,提升全市医疗水平。2 . 城市功能品质显著改善。坚持把高质量发展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紧密结合,提升城市生活品质。投入 1.64 亿元,重点支持金彭大道西段、天府路东段主体等骨干路网建设。投入140 万元,增设 1.1 万个停车位、21 个便民饮水点,进一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支持打造安仁东街等 4 个特色商业街区,完成官渠郊野公园东段、牡丹大道城区段改造,建成体育场东街、红照壁南街等公园城市示范街区,公园城市大美形态加快呈现。3 . 教育事业发展优质均衡。全年教育支出 14.41 亿元,同比增长 8.66%,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24.66%。支持各级各类

 教育资助工作,拨付资金 5812.57 万元,实现全市低收入家庭学生享受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支持新增各类学位 6000 个,有序推进四川省应急管理学院等 5 所高校项目前期工作,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严格落实各项政策,依法保障教师待遇,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4. . 文化旅游体育全面振兴 。投入 7800 万元,保障各类文体赛事活动经费。支持成功举办庆祝建党 100 周年红色交响合唱音乐会、第三十七届天彭牡丹花会、“走基层”文化惠民演出、CBSA成都·彭州中式台球国际公开赛、“2021 年天府绿道行——彭派自然徒步行主题活动”“大港+蓉漂彩虹跑”等文化体育活动 180 场。打造龙门山镇宝山村文化中心等 2 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示范点、白鹿上书院等 6 个公共文化阅读空间、峥嵘岁月·红色彭州等 13 条精品旅游及红色旅游线路。(四)提效益促转型,重点领域改革落地见效1. . 财政预算绩效评价更加科学 。编制 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绩效目标编制与预算编制同步布置、编制、审核、批复,从源头上规范预算资金使用和预期效益。全年共对 9 个新增“专项类”项目实施重点事前绩效评估,对 5 个部门整体支出、3 个财政政策、7 个项目支出(含 1 个地方政府债券、3 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组织开展重点评价,涉及财政资金 19.65 亿元。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对各单位项目预算执

 行和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全覆盖式审核,针对发现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2 . 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纵深推进。出台《彭州市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紧扣“加快转型发展,打造千亿国企,实现 AAA 评级,推动企业上市”目标,将市国经公司划转至湔江投资集团,搭建起“1+8+N”国企发展架构;扎实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累计梳理出镇村公有资产 520 宗、价值 40亿元,分“五个一批”盘活利用;通过注入资本金、资产划转等形式,推动湔江投资集团资产总规模突破 1000 亿元;全市国资国企服务城市发展和社会民生战略支撑作用显著增强。3 . 政府债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关于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工作要求,扎实推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健全债务风险实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妥善分类化解存量债务风险,从举借预算管理、使用绩效管理、偿还计划管理、监督防范管理等方面形成全方位闭环管理体系。截至目前,政府债务余额 77.81 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 37.02 亿元,专项债务余额 40.79 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等级由橙色降至黄色,全市债务风险稳定可控。4. . 金融服务实体能力不断增强 。成立“重大项目金融顾问服务团”,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全年实施“顾问团”服务重大项目 105 个、总授信金额超 270.69 亿元。印发实施《2021 年彭州市法定数字人民币全域推广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6 家试点银行累计摸排 15.19 万户白名单用户,法定数字货币交易 25.45 万笔、6.79 亿元。深入实施中小企业金融纾困专项行动,加快推进“蓉易贷”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普惠民营中小微企业贷款 3732 笔、余额 148.79 亿元。协调解决华融化学在合规证明、历史沿革方面的问题,兑现本级奖励 300 万元,加快推动企业上市进程,力争年内实现彭州上市企业零突破。过去一年,全市财政运行总体良好,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一是经济发展环境更加复杂多变,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趋势更加明显;二是重大招商项目落地、重大基建项目开工、城市更新提升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快速增长,财政支出压力凸显;三是支出结构固化、资金效益不高、资产闲置浪费等问题依然存在,促改革、提绩效、强监管仍然任重道远。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三、过去五年财政工作回顾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我们始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成都市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财政收支矛盾,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财政管理与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 )

 固本强基 、 培植税源 , 财政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五年

 来,我们始终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严格落实财税政策,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 174.57 亿元、年均增长13.75%,为助力全市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二 )

 尽力而为 、 量力而行 , 基本民生支出保障有力 。五年来,我们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完善公共财政体系,累计投入民生资金 175.6 亿元,占财政支出比例超 67.63%,有力支持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实施重大项目建设等,推动城乡面貌焕然一新,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经济社会改革发展成果,民生福祉持续增强。(三 )

 系统谋划 、 分步实施 , 国资国企改革全面深化 。五年来,我们推动国企重组整合,科学构建起“1+8+N”国企发展体系,基本完成国企去平台化,确立了国企市场化地位,建立起符合企业发展规律和经营实际的负责人考核评价体系,有效激发了国企发展活力和动力。全力打好国资国企改革攻坚战,深入实施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三年攻坚行动,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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