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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菁选3篇【通用文档】

时间:2023-09-24 15:00:08 来源:网友投稿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1  拟订全市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并对其执行医疗保险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菁选3篇【通用文档】,供大家参考。

2023年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菁选3篇【通用文档】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1

  拟订全市城镇医疗保险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生育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的管理及费用结算办法,并对其执行医疗保险制度情况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费率调整工作;贯彻执行职工疾病和生育期间的待遇政策。

  萍乡市医疗保险查询

  姓名:

  医保编号:

  密码:

  请输入正确账号信息查询,更新的数据截止到上一个月。如果您需要查询最新信息,请您到社会保险服务窗口。

  萍乡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帐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一般为用人单位缴费的30%左右,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结构等因素确定。职工年龄越大,划入个人帐户的比例越高。退休人员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单位缴费划入部分按不低于职工最高划入比例划入,同时按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从单位缴费中再划入其个人帐户。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要划定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使用,不得互相挤占。要确定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控制在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均工资的4倍左右。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主要从统筹基金中支付,个人也要负担一定比例,个人负担比例随医疗费用的增加,逐步下降。退休人员人个负担比例要低于在职职工。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可以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统筹基金的具体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以及在起付标准以上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下医疗费用的个人负担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以收定支、收支*衡的原则确定。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2

  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分为两种参保形式:一是随用人单位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单位职工医保);二是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下简称个人职工医保)。

  一、哪些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一)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二)城镇失业人员;

  (三)用人单位,但已享受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每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分为两档,由个人自愿选择档次参保。

  一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工资)的5%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

  二档年缴费:按我市上年度社*工资的11%缴纳(1%用于建立大额医疗费互助保险)。具体标准每年度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财政局公布。

  三、个人参保人员凭哪些资料、到哪里去办理参保?

  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未就业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本人户籍关系所在地(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可到本人劳动关系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区)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社会保障服务机构统一到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集中办理辖区内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

  四、个人参保人员应在什么时候缴费?

  参保人员于每年1月10日前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应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的次月10日前缴纳当年剩余月份的医疗保险费。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其中本人按规定实际缴费年限必须满10年。

  五、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有几种缴费办法?

  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医疗保险费。初次参保或中断缴费后再次缴费的,按当年实际剩余的月份缴纳医疗保险费。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本人自愿的,可一次性趸缴剩余年限的医疗保险费(大额医疗保险费应继续缴纳),也可按年缴纳。

  六、个人参保缴费后何时可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新参保的,设医保待遇等待期12个月。即:参保人员应连续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后,从第13个月的.1日起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随单位参保转成为个人身份参保,并按规定在3个月内接续参保缴费的,其医保待遇不设等待期。

  七、个人参保医保费用出现欠费后,对医保待遇有什么影响?

  参保人员应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对中断缴费的,从其欠费的次月1日起暂停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对中断缴费3个月内补清欠费的,其欠费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按规定支付。对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补清欠费的,其欠费期间的医疗费用不予支付(个人账户按规定补划),医疗费用从再次缴费之月的第13个月起按规定支付,补缴欠费金额按再次缴费时的缴费标准计算。

  八、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几类特殊疾病医保报销?医保可报销多少?

  一档参保人员目前能享受到4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恶性肿瘤放疗、化疗、镇痛治疗;肾功能衰竭病人的透析治疗;肾移植后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其与单位职工医保的特殊疾病报销比例及限额与医保待遇是一致的(可参看前面单位职工医保特殊疾病医保待遇部分)。

  九、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一档的参保人员住院了,医保可报销多少?

  一档参保人员不设个人账户,但其住院医保待遇,与单位职工医保的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是一致的(可参看前面单位职工医保住院医保待遇部分)。

  十、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到哪些医疗保险待遇?

  二档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可享受到与单位参保人员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十一、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个人账户是如何划入的?

  (1)35岁以下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3%划入;

  (2)35岁至44岁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5%划入;

  (3)45岁以上的职工,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3.7%划入;

  (4)退休人员,缴费期内按本人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4%划入,缴费期满后按上年度社*工资的60%的4%划入。

  十二、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能享受哪些病种的特殊疾病医保报销?医保可报销多少?

  二档参保人员目前能享受到21类特殊疾病的医保报销,其病种与医保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是一致的。

  十三、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二档的参保人员住院了,医保可报销多少?

  二档参保人员住院后,其待遇与单位参保人员的住院报销比例及限额一致。

萍乡市职工医疗保险3

  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办法

  1、按照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时间确定补缴起始时间,但补缴时间不得早于1997年1月。

  2、参保人员个人补缴当期之前医疗保险费的,可按当期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的5.5%补缴,补缴后不划个人账户,不报销补缴期间的医疗费用;参保单位为职工补缴当期之前医疗保险费的,应按其当期缴费基数10%全额补缴,补缴后按规定标准划入个人账户,不报销补缴期间的医疗费用。

  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补缴办法

  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条件:退休前处于连续参保状态,且累计缴费年限男满25年、女满20年(断保期间医保费未补缴的,断保前的缴费年限不计入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并一次补足或缴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费达15年。

  未达到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条件的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补缴:

  在退休前应参加职工医保而未参保或中断参保及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按享受在职人员医疗保险补缴办法补缴;补缴后仍不足最低缴费年限或实际缴费年限的,可按办理补缴手续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均工资、10%缴费比例及需补缴年限,一次性补足职工医疗保险费,补缴部分不划个人账户,不报销补缴期间医疗费用;亦可逐年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享受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直至达到符合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的条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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