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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8篇

时间:2022-09-26 18:50:03 来源:网友投稿

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8篇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1附件2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8篇,供大家参考。

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8篇

篇一: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件 22022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指南(征求意见稿)根据《2022 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为做好 2022 年药品目录调整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目录外西药和中成药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外药品,可以按程序申报:1.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含,下同)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的新通用名药品。2.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药品。3.纳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的药品。4.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 年版)》的药品。5.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首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二批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三批鼓励研发申

 2报儿童药品清单》,《第一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和《第二批鼓励仿制药品目录》的药品。6.2022 年 6 月 30 日前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上市,说明书适应症中包含有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所收录罕见病的药品。(二)目录内西药和中成药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目录内药品,可以按程序提出申报:1.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协议到期的谈判药品。协议有效期包括谈判协议有效期和续约谈判协议有效期。2.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期间,经国家药监部门批准,适应症或功能主治发生重大变化的谈判药品和目录内其他药品。(三)中药饮片不需要申报。二、申报主体符合本指南申报范围药品的上市许可持有人或其授权主体。三、申报方式统一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同步邮寄纸质申报资料。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四、申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资料和摘要幻灯片,内容涉及药品基本信息、经济性信息、有效性信息、安全性信息、创新性信息及公平性信息等,预算影响分析、是否独家判定、汇率等信息均以 2022

 3年 6 月 30 日为 准,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见“2022 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五、申报流程(一)接收申报1.网上申报。申报主体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网址为https://fuwu.nhsa.gov.cn/)在线提交申请。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月*日9 :

 00至*月*日17 :

 00(14天),到期后申报入口将自动关闭。申报主体申报前须按要求进行注册,获取唯一单位账号等信息。同一申报主体只对应一个账号,禁止重复注册。同一申报主体申报多个药品应在同一账号下申报。已有有效注册账号的,可以延续使用。2.提交纸质申报资料。网上申报提交后,将网上填报内容和《企业承诺书》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连同上传的其他资料按顺序装订,邮寄或快递至国家医保局。纸质申报资料请于 2022 年*月*日前寄出(以寄出邮戳为准)。(二)形式审查1.审查。收到企业申报资料后,将按申报规则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申报条件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2.公示。形式审查初步结果及企业填报除经济性以外的药品信息将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7 日内接受企业邮件申诉及社会各界意见反馈。将按程序对相关申诉信息组织重新认定。

 4(三)反馈结果公示期结束后,根据反馈意见建议对形式审查的最终结果进行最终确认,在国家医疗保障局官网公告,并通过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反馈企业。六、咨询渠道申报期间开通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解答与申报相关的问题。咨询电话:010-8906**。电子邮件:**@nhsa.gov.cn。咨询邮件主题统一命名格式为:联系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如张某-XX 制药-138XX)。咨询时间:2022 年*月*日至*月*日,每日 9:00-17:00。七、纸质资料邮寄地址国家医保局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 2 号院***室,邮编:100830。附件:2-1.申报药品摘要幻灯片要求2-2.药品摘要幻灯片示例 1(含经济性)2-3.药品摘要幻灯片示例 2(不含经济性)

篇二: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院医院2022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 [键入文档副标题] 李 A 谢老师制作

 卫生院医院 2022 年医疗保险工作自查整改工作总结报告

  本年度的医保工作在医保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院严格执行上级有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政策规定和要求,各项医保工作和各种医保规章制度都日趋完善成熟,并已全面步入正规化、系统化的管理轨道。行医过程中,我院一直严格按照《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了医保运行机制。在医疗卫生市场竞争十分激烈的形势下,我院本着“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完成了本年度参保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对于此次的医保检查,我院积极组织,立即成立领导小组,由庄甄哓贾任组长,对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查缺补漏,使医院医保工作得到了完善,切实维护与保障就医患者的权益,未出现借卡看病、超范围检查、分解住院等情况,维护了医保基金的安全运行。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医保组织管理工作: 我院被指定为城镇职工定点医疗保险单位后,医院立即成

 立了医疗保险管理领导小组,由院长具体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下设有医保办公室,成员有医教科主任、医疗服务部主任、总护士长、财务科长、各科主任及护士长等组成。专门负责对医保患者诊断、治疗、宣教、结算等各方面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及时向各科室反馈结果,与奖惩挂钩。对社保局、医改办下发的文件能及时传达执行,有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有健全的医保财务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医保往来账目。

 二、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教育工作 医院采取了各种形式的宣传:如义诊咨询、出医保宣传版面、各种黑板报、门诊大厅设有医保患者诊治流程图、发放宣传单、健康知识讲座、召开病员工休会、医保病人床头宣教等。组织全院职工学习医保政策,熟知医保知识。只有员工熟知医保政策法规,才能为参保病员讲解清楚、提供方便,使参保人员明白消费。在门诊门口设有医保意见投诉箱、投诉电话,同时在每层住院病房设有医保咨询与投诉电话。

 三、医疗质量管理 我院按照《医院管理评价指标体系》的要求逐步落实和完善医院医疗质量及安全管理工作。首先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机构,其次成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病案管理委员会、药事

 管理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等各大委员会,严把医院医疗质量及医疗安全。

 1、对医院所有药品的进购有临床科室根据病情需要提出,通过药事委员会讨论后,按需购进。严格按医院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2、病案的审核有科室、病案室把关,医教科抽查等相结合监督。

 3、严格按首诊负责制,对门诊首诊病人的接诊,处方的开具均按照医疗规范化要求执行。

 4、严格掌握住院指针,对住院患者核对医保卡和本人身份证,严禁冒名就诊及住院和严禁挂名住院,同时在院患者也不得以人为因素延长住院日及搭车开药。

 5、医院认真落实了各项关于医保规章制度,无无故拒收和推诿病人,严格要求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诊断与治疗相符,治疗与住院天数相对应,能用甲类药的不用乙类药,能用乙类药的不用自费药,出院带药严格按医保协议的规定执行,做到层层把关,落实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6、医教科与医保督察专职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科室督察,医教 科对处方及病历中存在的问题与奖惩制度挂钩。出现诊断

 与治疗用药有出入的、辅助检查超出范围的,金额扣除由主管医师负责,实行责任到人。

 7、经层层把关无医疗事故差错发生,因严格管理,无滞留医保手册现象。

 四、医疗服务质量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医院优化了就医流程,简化了就医环节,在门诊、西药房均设医保专人结算,医保患者报出院后,该窗口将医保患者的费用总清单、出院证,出院发票,等资料一并与当日下午下班前交财务科。

 医院大厅设有导医进行导诊服务,墙上挂有医保患者就医流程、医保药品目录及收费标准。

 病房自医保开通至今,每日发放一日清单,进行床头知情谈话,如“病人或家属知情谈话记录单”、“病人入院及术前检查项目知情同意书”、“诊疗项目意向书”等,让病人明白自己的疾病、诊断、检查、用药及收费等。

 另因我院有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为了减轻居民经济负担,专家挂号费用均按普通号收取,同时为居民减免检查、住院、手术费用,为社区居民免费体检,查 b 超、化验共支出近 5万元(包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及职工医疗保险人员)。上门免费查心电图、b 超及发放免费药品 XX 余元,发放优惠

 卡 1500 张。

 五、医保管理情况 我院自成立以来,就使用市社保局安装的软件系统,实现医保医疗、财务记账、结算等微机网络化管理,严格按照《区医疗单位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无擅自立项收费、无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现象,门诊使用微机明细发票,参保职工门诊一次处方量控制在 3-7 日,慢性病控制在 15 日之内。住院实行一日清单制,由护士每天送到病人床头,予以耐心解释工作。出院带药严格按照急性病 3 日量,慢性病 7 日量,最长不超过2 周的带药原则,超过标准予以处罚,此项工作由药房、科室把关。

 对于门诊慢性病的诊冶项目做到与疾病治疗相对应,收费不弄虚作假,使用由财政监制的发票。

 六、信息管理 我院重视信息管理,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计算机网络化管理,覆盖门诊、病房、药房、等各个环节,设有信息科,归财务科管理,有严格的管理工作规程及措施,能及时排除医疗信息管理系统出现的故障,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存在的问题:

 1、个别医生病历书粘贴出现错字现象,检查单粘贴不及

 时。

 2、个别病人做完治疗后,未经医生同意,私自离院的现象,还 有部分病人请假未按时返院,对这样的病人管理力度不够。

 七、整改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院已加大监管力度,相关部门反复督察,同时加强疾病健康知识宣传,让患者知道住院期间离开医院,如疾病发作不能及时救治怎么办?如病人在院外出现意外科室应负的责任等,通过学习强化双方的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我县医疗定点医院,我们的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参保患者的积极性及大家的健康水平,所以我们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医疗技术水平,及时发现问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统一政策,严格把关,进一步深化宣传,优化补偿工作程序,保证医保工作健康、稳步推进。

 以上是我们自查的结果,还存在有许多不足,希望各位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虚心接受检查和监督,虚心学习,不断改进,把医保工作做好。

篇三: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22/7/27 1学习解读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主讲人:XXX

 时间:20XX.XX跨省异地就医新规出台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前言7月26日,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统一规范参保人外地就医备案、基金支付、协同业务等细则,将对每一名有外出就医需求的参保人产生重要影响。2025年底前,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

 33进 一 步 做 好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工 作目录一二三四

 44进 一 步 做 好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工 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政策解读一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政 策 解 读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推进基本医保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是完善医保制度、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切的重要改革举措。《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对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提出明确要求,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国家医保局成立以来,在全面实现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的基础上,全力推进所有统筹地区实现异地就医线上备案和普通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全国一半统筹地区启动了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等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着力破解异地就医备案不便捷等堵点难点问题,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出台《通知》。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政 策 解 读二、《通知》的总体考虑一是坚持政策优化集成。近些年,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从住院,到普通门诊,进而拓展到门诊慢特病,试点初期,多数政策是以“打补丁”的方式推进,本次《通知》对以往政策进行了系统性梳理和整合,并在此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破解备案人员范围窄、时限短,跨省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不能双向享受待遇,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报销比例偏低等问题。二是坚持管理统一规范。针对部分地区不支持将急诊抢救费用、外伤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以及补办备案后的医疗费用纳入直接结算的问题,制定全国统一的规范,形成全国统一的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规范框架。三是坚持业务协同高效。针对地区间问题协同效率低、异地手工报销群众跑腿多、大额费用核查难、经办信息不透明等问题,明确国家、省、市医保部门业务协同职责,依托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和APP等线上服务渠道,提升跨区域业务协同处理能力。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政 策 解 读四是坚持服务精准便捷。规范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和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服务事项、管理规范和时限要求,将服务覆盖所有服务机构。明确就医结算事前、事中和事后服务,将服务覆盖所有业务场景。拓展线上经办管理服务,推进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将服务覆盖所有政务服务模式。三、《通知》的主要内容一是明确十四五末的目标任务。即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政 策 解 读二是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明确了跨省直接结算时原则上均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基金支付政策;明确了“先备案、选定点、持码卡就医”异地就医管理服务流程;明确了“先预付、后清算”的异地就医资金管理要求。三是着力破解异地就医备案、结算和协同三个难题。进一步完善异地就医备案政策。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拓展到跨省急诊抢救人员和非急诊且未转诊人员。统一备案有效期,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支持参保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待遇。指导地方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进一步明确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服务范围。将急诊抢救费用、住院期间院外检查治疗购药费用和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允许参保人员在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并享受跨省直接结算服务。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政 策 解 读进一步规范经办机构跨区域协同流程。建立就医地与参保地协同处理问题的机制,提高地区间问题协同处置效率。推进医保政策、停机公告等信息共享。压实大额医疗费用(3万元及以上)就医地协查责任。依托定点医药机构上传自费人员医疗费用信息,探索提供跨省手工报销线上办理服务。四是强化跨省异地就医资金管理。强化了各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的职责,规范了跨省异地就医资金年度预付额度调整和年度内紧急调整流程,明确了资金清算模式、实现路径和时限要求。五是提升医保信息化标准化支撑力度。要求持续深化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和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全业务全流程应用,推进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优化完善,加强系统运维管理和安全保障。六是加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监管。要求健全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基金监管机制,完善区域协作、联合检查等工作制度;落实就医地和参保地监管责任,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作为日常监管、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等重点内容;同时明确了跨省异地就医监管追回的医保基金、扣款等处理方式。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政 策 解 读七是同步印发《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规定了总则、范围对象、登记备案、就医管理、预付金管理、医疗费用结算、费用清算、审核检查、业务协同、附则共十个章节的内容,加强各级医保经办机构业务管理,规范相关业务流程,推动业务协同联动,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四、《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实施的具体时间《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要及时调整与本通知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确保2022年12月底前同国家政策相衔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政策管理规定,精简办理材料,简化办理流程,优化管理服务;同步按要求调整信息系统,保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平稳过渡。《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经办规程》将于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11进 一 步 做 好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工 作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通知要求二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通 知 要 求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部署要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政策优化集成、管理规范统一、业务协同联动、服务高效便捷,深化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改革,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二)目标任务。2025年底前,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体系和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支撑作用持续强化,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显著提升;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通 知 要 求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提高到70%以上,普通门诊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数量实现翻一番,群众需求大、各地普遍开展的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逐步纳入跨省直接结算范围,异地就医备案规范便捷,基本实现医保报销线上线下都能跨省通办。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一)统一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原则上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等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等有关政策。(二)明确异地就医备案人员范围。跨省异地长期居住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的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以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通 知 要 求其中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三)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有效期限。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办理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参保地可设置变更或取消备案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四)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跨省出院结算前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就医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应为参保人员办理医疗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同时,符合就医地管理规定的无第三方责任外伤费用可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就医地经办机构应将相关费用一并纳入核查范围。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通 知 要 求(五)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可以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就医结算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执行参保地规定的本地就医时的标准;备案有效期内确需回参保地就医的,可以在参保地享受医保结算服务,原则上不低于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水平。其中参保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可在补齐相关备案材料后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符合转外就医规定的,执行参保地跨省转诊转院待遇政策。(六)合理确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报销政策。各统筹地区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民健康需求、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分级诊疗要求,合理设定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直接结算报销政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可低于参保地相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水平,原则上,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抢救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10个百分点,非急诊且未转诊的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支付比例的降幅不超过20个百分点。强化异地就医结算政策与分级诊疗制度的协同,合理确定异地就医人员在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报销水平差异,引导参保人员有序就医。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通 知 要 求三、规范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一)规范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地经办机构要切实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政策宣传解读,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支持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补办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参保人员申请异地就医备案时,可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并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按照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选择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二)方便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跨省转诊就医。参保人员应按分级诊疗的相关规定有序就医,确因病情需要跨省异地就医的,可通过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向省外医疗机构转诊。定点医疗机构应以患者病情为出发点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需要转诊时可通过不同形式安排转诊,不得将在本地住院作为开具转诊的先决条件。参保人员因同种疾病确需在就医地继续治疗或再次转外就医的,参保地经办机构应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方便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跨 省 异 地 就 医 直 接 结 算 的 通 知 要 求(三)规范参保人员持医保...

篇四: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关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汇报 市乡村振兴局

 (1 2021 年 年 0 10 月 1 12 2 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局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去年工作总结 2020 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局认真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参保工作,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户,××人全部参保,参保率 100%。同时加强与医保等部门配合,全年贫困人口综合医保累计报销××万人次,支出××亿元,大幅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今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医疗保障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分类落实脱贫人口各项医疗保障待遇,立足实际优化调整资助参保和医保扶贫倾斜帮扶政策,实事求是确定待遇标准,确保政策平稳衔接、制度可持续。

 二是配合市医保局联合下发《××市 2021 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合理调整参保缴费资助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给予 320 元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 280 元定额资助。过渡期内,识别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 250 元的定额资助,纳入农村低收入监测范围的监测人口给予 160 元定额资助。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

  2 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三是及时与市医保局对接,将“两类人员”(脱贫人口与监测户)(新识别监测户共××户××人)的数据提供给医保部门;同时先后 2 次召开乡村振兴系统城乡医保参保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参保工作,要求各县区乡村振兴局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工作,确保脱贫人口和监测户应保尽保。

 四是强化宣传,通过集中与分散宣传相结合形式,利用微信工作群、QQ 工作群、短信、局网站等多种媒介向群众推送缴费信息,介绍缴费方式,并充分利用扶贫工作站及扶贫专干纽带作用,做好参保缴费“广播员”,扩大医保缴费知晓率,提高医保征收效率。

 三、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主要问题:根据《关于印发××省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8 号)精神,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目前,我市稳定脱贫人口(除低保和特困户)共××余人,由于以往个人缴费全部由政府资助,按照新的政策,每人 320 元的费用将由其本人承担,每家按 3 口人计算,需要缴纳费用 960 元,负担过重,有可能对参保率带来一定的影响。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推进“两类人员”的参保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保尽保。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重点加强政策解读,通过镇村干部、驻村工作

  3 队、网格员入村入户宣讲、张贴政策文件,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强调基本医疗保险的普惠性、福利性、公平性,把参保的账给群众算清楚,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保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提高参保率,确保应保尽保。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与信息共享。市、县(区)乡村振兴局依托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分析疑点数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会同医保、卫健、民政、教育、水利、住建、人社等职能部门,加强数据共享和对接,综合分析部门信息数据,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杜绝该参保的未参保、该代缴保费的未代缴问题发生。

篇五: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重庆市九龙坡区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在九龙坡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九龙坡区 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21 年财政工作情况 2021 年,财政工作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以赴抓开源、抓节流、抓保重、抓增效、抓风控,主动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竭力保证了全区财政平稳运行,为谱写“十四五”九龙坡区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了财政力量。

 (一)主要财税政策落实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全面落实区委部署和区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实心干 —1—

 事、攻坚克难,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

 第一,紧扣收入稳增长目标,高位统筹“开源”。面对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强化政策集成和资金协同,高位统筹集聚财源。坚持惠企利民与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相结合,展期执行疫情期间惠企利民政策,出台区级“十条”助企纾困,“放水养鱼”涵养税源新增长点,2021 年为企业新增减税 12.50 亿元、降费 13.78 亿元,兑现招商引资政策 3.99 亿元。通盘考虑“三本预算”可统筹财力,扎实做好“三资”整合,区领导挂帅每月定期研判,科学把握财政收入征管的“时、度、效”,2021 年完成税收收入 37.66亿元、同比增长 14.92%,超出预期 2.93 亿元,高于年初目标 8.92个百分点。注重从存量资金、资产中挖掘潜力,为持续发展争取财力空间,通过盘活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经营权、收回结转结余资金、清理消化暂付性款项等筹集资金 25.41 亿元。综合施策加快优质地块出让,在土地出让管理、土地价款入库、土地收益统筹使用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形成有效财力,全年实现土地收益入库 72.82 亿元。积极向上争取财力支持,共争取财力性转移支付和各类专项转移支付 101.59 亿元。

 第二,应对预算紧平衡状态,优化支出“节流”。正确应对土地市场不确定性等影响财力而支出刚性增长的收支平衡压力,下更大力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腾出资金兜底保重。继续贯彻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严把预算支出“关口”,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优先保障准备充分、成熟度高、 —2—

 成本控制好、绩效目标明确的项目,对不合理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项目资金予以精准压减,全年通过预算公开评审、支出标准审核、政府采购、国有投资项目概算和结(决)算审核等节约资金 5.78 亿元。逗硬落实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对排名靠后的单位扣减公用经费,通过事中绩效运行“双监控”调减项目资金 4.3 亿元。深化政府投融资改革,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吸引金融和社会资本参投区人民医院迁建、老旧小区改造等重点领域建设,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第三,突出财政逆周期调节,集中财力“保重”。积极的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充分发挥财政在稳定经济中的关键作用,保证合理的支出强度,精准聚焦稳投资兜底线。坚持把“六保”“六稳”摆在优先位置,在财力紧张、收支缺口较大的情况下,2021 年民生投入 66.04 亿元,科技、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生态环保、农林水等重点领域支出均得到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坚持把产业扶持作为推动经济持续恢复、高质量发展的重中之重,强化科技战略支撑,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全年共安排各类产业扶持资金5.94 亿元。坚持强化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坚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支持推动乡村振兴,全年涉农财政投入1.8 亿元。坚持财政资金投向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全局,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工具,做好“资金池”与“项目池”对接平衡,多方筹集资金 6.6 亿元,全力支撑渝昆铁路、白市驿隧道、火车西站东 —3—

 延伸段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为畅通国际国内双循环、构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实现“三高三宜三率先”总愿景等重大战略任务增强财力保障。

 第四,致力资金高效率使用,改革创新“增效”。以财政改革和精细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继续深化零基预算、部门预决算公开、预算编制公开评审等制度执行,首次推行年度中追加预算公开评审制度,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启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以系统化思维和信息化手段,构建“制度+技术”管理机制和大数据平台,推动收入管理更加完整、支出管理更加精细、预算执行更加规范、外部监督更加严格。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基本形成全方位格局、全过程闭环、全范围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一级预算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覆盖率达到 100%、项目绩效目标公开预算单位覆盖率达到 100%。进一步深化财政票据暨非税收入电子化改革,试点上线非税国标系统,发放医疗电子票据 654 万份。完成行政事业性单位所属企业集中统一监管改革,推动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集中运营管理。

 第五,保障财政稳定性运行,牢守底线“风控”。紧扣财政安全运转,强化底线思维,提升防控能力,坚决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从紧从严债券发行、使用、管理,顺利完成高新区体制调整后双方财政、资产、债务、土地划分,成功争取到建制县区隐性债务风 —4—

 险化解试点并提前偿还隐性债务。加强金融监督管理,妥善开展邦家、皇威等非法集资案件债权登记及资金清退工作,金融乱象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牢牢守住了金融风险底线。严格财政监督管理,修订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常态化加强财政库款监测、收支动态管理,对 26 个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现场检查,绷紧财经纪律“高压线”。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一是高标准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坚持依法接受区人大监督,严格按照区第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和区人大财经委审查意见的要求,认真执行各项财政收支预算,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全面落实财税改革任务,圆满完成了 2021 年各项预算目标。特别是坚持用好预算管理“指挥棒”,把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长期坚持的方针,在加强预算编制严肃性、强化预算刚性约束、提高预算执行率和预算安排“有保有压”等方面进一步加力,通过出台预算追加公开评审办法、建设预算管理一体化、财政支出优先保民生保重点等措施,切实提升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

 二是高质量抓好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高度重视代表委员们提出的宝贵建议和提案,把加强沟通联系作为办理建议提案的必要环节,通过电话、座谈、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一对一”谈问题,把高质量办理各项建议和提案作为推动工作上台阶的抓手。2021 年区财政局共承办建议、提案 56 件,其中主办件 5 —5—

 件,协办件 51 件,推动解决了一批代表委员关心、群众关切的金融、教育、城市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和协办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满意率均为 100%。

 二、2021 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545981 万元,同比增长 4.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 376569 万元,同比增长 14.92%,上级补助收入260069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 266200 万元,调入资金 121335 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9915 万元,上年结转收入 45024 万元,收入总计 1268524 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25551 万元,上解支出 76031 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 275304 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7482 万元,结转下年74156 万元,支出总计 1268524 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825551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教育支出 220235 万元,同比增长 21.82%,完成预算的93.69%。主要用于:保障教育部门的正常运转,支持各阶段教育发展,落实“民转公”政策和各学段教育资助政策,支持学校建设和教师队伍发展。其中,安排 26485 万元,用于学校改扩建、信息化建设和教室照明改造;安排 23120 万元,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要求,保障 3 所“民转公”学校、5 所高完中和 5 所独立公办幼儿园正常运转;安排 13881 万元,提升学前教育普惠率、公办率;安排 7543 万元,保障各阶段学生资助、义务教育阶段教辅和 —6—

 校园安全;安排 1877 万元,支持课改、集团化办学和办学水平考核等。

 ——科学技术支出 33088 万元,同比增长 7.37%,完成预算的 99.49%。主要用于:支持产业技术创新、重点科研平台建设,资助科技计划项目,扶持科技企业,奖励科技创新专利等。其中,安排 6417 万元,支持庆铃汽车、秦安机电、戴卡捷力等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工业企业技改升级、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鼓励和促进全区科技创新;安排 4601 万元,支持渝州实验室、飞马创新研究院、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中心、清研理工创业谷等重点区级创新平台建设及运营;安排 669 万元,支持提升创业种子基金运营管理能力、基层科普行动等。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622万元,同比增长0.44%,完成预算的 98.86%。主要用于:保障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支持文艺精品创作和旅游、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安排 1455 万元,支持“三馆一站”免费开放、群众文化活动、公共文化数字建设、图书馆和文化馆一级馆复评等;安排 1385 万元,用于“晒旅游精品晒文创产品”区长双晒直播、海军博物馆建设、长江艺术湾区打造和澜湄市长文化旅游论坛等;安排 1243 万元,用于刘伯承六店旧居布展开放;安排 600 万元,支持新媒体运行;安排 360 万元,支持国际攀岩队、空手道集训;安排 315 万元,支持冬笋坝考古挖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28449 万元,同比增长 9.91%,完 —7—

 成预算的 94.23%。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供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补助、残疾人救助、退役安置、就业创业补贴等。其中,安排 8347 万元,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落实退役安置政策、烈士纪念设施维护等;安排 6067 万元,用于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和临时救助;安排 1913 万元,推动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人才公寓建设,实施“人才龙卡”优化人才服务;安排 1647 万元,落实市区两级惠残政策和 0—6 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安排 276 万元,完成 7 个便民服务中心装修改造。

 ——卫生健康支出 77852 万元,同比下降 26.56%,完成预算的 93.45%,降幅原因主要是今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资金 2.78 亿元直拨基金专户,不再由区级一般公共预算列支。主要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全民医疗健康保障、卫生事业发展等。其中,安排 9794 万元,用于核酸检测、疫苗接种、设备物资采购、社区排查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安排 8208 万元,保障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安排 6497 万元,用于计划生育家庭补助;安排 5000 万元,用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建设;安排 4028 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安排3200 万元,用于区人民医院等 6 家公立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大型设备购置等“六大投入”。

 ——节能环保支出 36978 万元,同比增长 1.14%,完成预算的 84.36%。主要用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支持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其中,安排 15231 万元,用于 —8—

 生活垃圾分类、垃圾收运及处置等;安排 14936 万元,保障重点企业、重点流域污水“三排”整治、乡镇污水处理厂、生态补水设施运行维护;安排 6166 万元,用于空气质量检测、蓝天保卫攻坚战。

 ——城乡社区支出 50222 万元,同比下降 40.31%,完成预算的 93.19%。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城市品质提升等。其中,安排 16206 万元,用于华福立交、西彭园区智能高科技产业基地周边道路工程、“增绿添园”民生工程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安排 13097 万元,用于清水绿岸治理提升、黑臭水体治理以及排水设施工程整治;安排 7424 万元,用于财政支持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改革;安排 2866 万元,用于高层建筑可燃雨棚突出外墙整治、“三无”小区消防设施改造和老旧小区改造提升。

 ——农林水支出 18144 万元,同比增长 1.93%,完成预算的73.62%。主要用于:全区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江禁捕、惠农补贴等。其中,安排 10665 万元,用于推进乡村振兴、打牢农业基础、“三农”领域补短板和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大振兴”;安排 3653 万元,用于森林修复恢复、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安排 1588 万元,用于提升管河效率、水体环境和水质标准,推动河清、库清、岸清;安排 223 万元,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交通运输支出 6245 万元,同比下降 74.12%,完成预算的 73.02%。主要用于:城乡道路建设、养护及城乡公交一体化运 —9—

 营。其中,安排 4463 万元,用于西铜南路、西铜北路等干线公路改造;安排 909 万元,用于长林路、石岗路等“四好”农村公路建设。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876万元,同比下降25.54%,完成预算的 98.75%。主要用于:支持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氢能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稳增长,推动民营企业成长发展等。其中,安排 6822 万元,落实工业和信息化、中小微企业发展、大数据应用发展、汽车摩托车制造业促销稳产等重大专项政策;安排 1430 万元,帮助天泰...

篇六: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市南川区全民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 (2021-2025 年)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重庆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重庆市南川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编制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成就

 (一)发展成就。

 “十三五”以来,全区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待遇保障为重点,以参保促进、医保制度改革、医保治理能力建设为主线,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精准实施医保扶贫,战贫战疫并举,推动医疗保障事业全面发展,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为推动“十四五”时期的医保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医疗保障制度体系更趋完善。涵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为主体的医疗保障制度更加健全,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等多层次医疗保障

 制度框架基本形成。2020 年,全区基本医保参保 61.8 万人,其中职工医保 8.2 万人,居民医保 53.6 万人。“十三五”期间,全区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 95%以上。

 ——医疗保障筹资能力进一步提升。健全基本医疗保障稳定可持续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坚持收支平衡,实现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基金运行总体安全可控。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促进和引导各类单位和符合条件的人员长期持续参保,从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据统计,2016年-2020 年,职工医保基金收入分别为 2.43 亿元、2.88 亿元、3.29 亿元、3.16 亿元、3.46 亿元,年均增加 0.26 亿元,增幅 10.6%;居民医保基金收入分别为 2.87 亿元、3.65 亿元、4.86 亿元、4.27 亿元、4.5 亿元,前三年年均增加 0.66亿元,增幅 23%,近两年略有起伏。

 ——医保系统性改革更加深入。“十三五”期间,完成了以取消药事服务费和药品加成、执行新调整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和医保报销政策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职工医保与生育保险合并征缴、联网运行的合并实施改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建设等多项重点改革任务。实施了 DRG 付费改革试点和医联体总额付费改革试点。全面启动新版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和抗癌药使用。圆满组建医保专网,推进医保电子凭证、DRG 支付

 方式改革等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国家、市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在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私立医疗机构自愿加入集采行列,积极性高。完成五批次常用药品带量采购,确保运行正常。自 2019 年 11 月启动高血压、糖尿病“两病”用药保障机制,2020 年,“两病”办理 7070 人次,发生 5652 人次,医保基金报销 12.6 万元。

 ——待遇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落实全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待遇报销政策,不断优化医保结算流程,加强与定点医疗机构的衔接沟通,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平台,竭力做到联网报账方便快捷,异地就医手工报销限时办结,全区基本医疗保险受益率、惠及面更加广泛。“十三五”期间,享受基本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年均达 300 万人次以上、年均支付医保待遇 6 亿元以上。全区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 83%、65%,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得以切实保障。

 ——医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积极投入到全区开展的“访深贫、促整改、督攻坚”、“百日攻坚大会战”等活动,较好实施《重庆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 年)》,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一站式”结合平台更加健全。在坚持基本标准、确保医保普惠政策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参保资助和“两升两降一取消”待

 遇倾斜等医保扶贫政策。全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入院就诊全部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政策覆盖率达 100%。确保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人员等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困难对象和因病致贫对象医疗救助政策覆盖率,以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率均达到 100%。

 ——医保合力抗疫成效显著。疫情防控期间,认真贯彻落实“两个确保”的要求,认真执行重庆市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医疗费用参照医保单病种方式进行结算管理和对疑似或确诊患者在疫情流行期间实行“即参即享”。减税降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2020 年全区减征企业共 1626 家,减征金额 1404.9 万元。实施参保费用减征缓缴政策,736 家参保单位缓缴医保费 326.9 万元。

 ——参保人就医便利性明显改善。“十三五”期间,两定机构数量快速增长,2020 年末,全区共有医保定点服务机构 700 余家,实现乡镇全覆盖。实现异地就医手工报销限时办结,将四类人员纳入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范畴。“十三五”期末,全区参保人在全国 30 个省 398 个地市实现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1200 余人次,总费用 1800 万元,基金支付 900 余万元。

 ——医疗保障监管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强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维护基金安全,制定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医保局组建以来至“十三五”末,累计查处违规定点医药机构 108 家次,追回违规违约金额 356.1 万元,处违约金 771.5 万元。医疗保障部门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共治格局和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基本形成。

 (二)发展形势。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新冠肺炎疫情仍在起伏反复,数字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将对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产生影响;随着共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新时代西部大开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深入实施,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局面。

 ——医疗保障监管压力持续增大。全区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结构性此消彼长,医疗保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广、绝对数量大,加之医保和医院在现行体制下始终处于博弈境地,医保与医院从制度层面、技术层面均处于不对称状况,从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违规行为存在发现难、确认难,处理的准确度以及医院的接受度不能很好把握,基金运行风险不容忽视。

 ——基金收支平衡压力逐步增大。全区医保参保覆盖面已接近“天花板”,通过扩大参保人数来大幅增加医保基金收入的空间十分有限。随着全区人口老龄化进一步加剧,长期护理保障需求日益增长,疾病谱变化影响更加复杂,特殊群体和罕见病群体医疗保障诉求越来越迫切,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高质量医疗保障需求越来越高,医疗费用支出将长期保持高增长态势,基金收支平衡压力逐步增大。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围绕区第十五次党代会明确的“一区目标”“两化路径”“五大定位”“六个提升”的总体思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推动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坚持医疗保障需求侧管理和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并重,深入实施健康中国南川行动,加快建设覆盖全民、统

 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推动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以政治建设统领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

 ——坚持人民至上。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公平适度。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基本理念贯穿始终,科学合理确定保障范围和标准,纠正过度保障和保障不足问题,提高基金统筹共济能力,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坚持系统协同。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汇聚合力,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健全基金监管长效体制机制,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取得更大突破。

 ——坚持共享共治。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共同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保障的格局。强化多主体协商共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提高医疗保障治理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政策规范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程度明显提升,对渝南黔北地区群众参保就医的吸引力明显增强。

 ——保障体系统一规范。基本医疗保障更加公平普惠,各方责任更加均衡,保障范围和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公共服务更加可及,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成熟定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基本建立。

 ——监管机制严密有力。医疗保障制度法定化程度明显提升,医保基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高效,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加透明高效,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明显增强。

 ——医药服务协同高效。医疗保障和医药服务高质量协同发展,医保支付机制更加管用高效,以市场为主导的医药价格和采购机制更加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更加灵敏有度。

 ——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医疗保障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互联网+”综合保障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医保大数据和智能监控全面应用,医保电子凭证普遍推广,医保服务更加便捷惠民。

 专栏 1

 “十四五”期间南川区医疗保障主要发展指标 类

 别 主

 要

 指

 标 2020年 2025 年 指 标属性 参保覆盖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5 >95①

 约束性 基金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亿元)

 7.98 收入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亿元)

 8.4 支出规模与经济社会预期性

 发展水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更加适应 保障程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83 左右 85 预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65 左右 70 预期性 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70 70 预期性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

 27.32 ≤27 约束性 精细管理 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

 — 70 预期性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 90 95 预期

 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占全部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的比例(%)

 性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占全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的比例(%)

 — 80 预期性 优质服务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②(%)

 58 >70 预期性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 80 预期性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

 — 100 约束性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门诊慢特病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覆盖统筹地区范围(%)

 — 100 预期性 注:①指“十四五”期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每年保持在 95%以上。

 ②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人次占全部住院跨省异地就医人次的比例。

 三、重点工作与任务

 (一)健全医疗待遇保障制度。

 1. 加快提升全民医保参保质量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机制。医疗保障部门与相关部门建立数据共享交换机制,加强人员信息比对和共享,形成全区全民参保计划库,核实断保、停保人员情况,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加强制度衔接和信息比对,防止出现重复参保、重复缴费、重复补贴和重复享受。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

 ——扩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职工医疗保险逐步以全区劳动就业人口作为参保扩面对象。完善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保缴费方式,引导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和城镇职工医保的衔接,防止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因失业而断保。

 ——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加强与税务部门衔接,按照中央和重庆市统一部署,稳步推进医疗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全面实施单位自主申报缴费。加强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服务,压实乡镇街道参保征缴责任。加强医保、税务、银行三方“线上+线下”合作,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

 专栏 2

 全民参保巩固提升计划

 1. 拓展参保缴费便民服务渠道。加强医保、税务、银行三方“线上+线下”合作,提高参保登记、基数或费款申报、缴费退费、个人查询、转移接续等事项的便利度。

 2. 强化基础信息共享机制。利用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加强数据比对,健全应保未保、重复参保防范机制。加强医保基础数据治理,提升参保质量。

 2. 完善基本医保待遇保障机制

 ——合理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建立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共济制度。做好普通门诊统筹与门诊重症待遇、住院支付政策和分级诊疗政策衔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保障力度。均衡门诊重症、门诊慢性病与住院待遇水平,探...

篇七: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2022 医保培训试题 集 及答案

 试题 1 1

 一、填空题

 1 1 、参保患者在门诊就医和住院治疗时,首诊医师应该认真核对该患者的(

 医保本

 )和(

 医保卡)是否确系本人的,并在(

 医保本

 )上将患者当次的诊疗情况清晰完整地记录。

 2 2 、首诊医师在医保患者诊疗手册上记录内容包括八项分别是(

 主诉

 )、

 现病史)、(既往史)、(

 一般检查、(

 实验室检查)、(诊断

 )、(处置意见)、(医师签名)。

 3 3 、外伤患者还应写明受伤的(时间)、(

 地点)、(原因),并将受伤证明附带保存在病历里。

 4 4 、根据卫生厅《综合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和医保中心和我院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规定,二级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应控制在( 16 )天之内. .

 5 5 、市医保患者药品费用占医疗总费用比例应控制在( 50%。

 )以下。

 6 6 、市医保自付率应控制在(

 25 )% % 以内。

 7 7 、今年市医保中心给我院下达的定额次均费用为(0 8500 元);市医保患者检查费用不得超过住院费用的( 30 )%。

 8 8 、山西省直医保患者次均费用不超过( 6500 )元,住院费用自付比例不超过( 20 )%。

 9 9 、省医保患者丙类药应控制在(8 8 )%以下,住院药占比不超过总费用的( 45 )% 。

 10 、市医保患者因同一病种在同一医院二次住院时需间隔 ( 10 )天以上, , 属急、危、重的患者除外。

 11 、太原市医保中心从 7 2007 年 年 7 7 月 月 1 1 日起实行单病种包干结算的十种单纯手术病种分别是(子宫肌瘤)、(腰椎间盘突出)、(胆囊炎胆囊结石)、(单纯性阑尾手术)、(腹外疝)、(急性胰腺炎)、。

 (食管癌根治术)、(输尿管结石)、(膀胱结石)、(肠梗阻)。

 12 、市医保随后又有十种单病种包干结算的病种分别是(白内障摘除术)、(青光眼摘除术)、(卵巢囊肿切除术)、(鼻镜下鼻息肉切除术)、(痔疮手术)、(乳腺纤维瘤)、(前 列腺摘除术)、(人工髋关节置换术)、(精索静脉曲张高位结扎术)、(结肠癌根治术)。

 13 、市医保规定的以上 0 20 种单病种是指无合并症或有合并症但不需同时治疗的,在定点医院治疗时不缴付起付线,个人需按包干费用标准(

 15% )自负。

 14 、严禁将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参保患者以医保形式收治入院的情况有(打架斗殴)、(酗酒)、(交通事故)、(工伤)、(自杀自残)等。

 15 、谷维素、思密达为(限门诊用药)。

 16 、 ATP 、辅酶 A A 为(限急救用药) ) 。

 17 、奥硝唑注射液为(限二线用药)。

 18 、琥珀酰明胶注射液为(限休克抢救用药)。

 19 、主管医师应控制进口药、贵重药的使用,因病情必须用时,要严格审批制度,每次在医保科审批的量不得超过(3 3 )日或(4 4 )日量。

 20 、参保患者出院带药时,按照市医保中心规定:只能带口服药,不能带输液针剂,且急性病种可带(

 3 )天药量,慢性病种(

 5 )天药量。

 21 、为了管理好在院的参保患者,我院明确规定所有住院医保、农合病历都要规范书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所有申请报告单和处方必须(

 加盖专用章)。

 22 、参保、参合患者住院期间不准(离院),否则视为。

 挂床住院。

 23 、医保限用药应有相应的(临床指征)、(

 辅助化验室检查)和对应的(

 临床诊断依据)。

 24 、限二线用药应有一线药(无效)或(不能耐受)的依据。

 25 、城镇居民医保患者首诊一般情况下应在本人选定的首诊定点医院进行,如病情需要且符合转诊的可逐级转诊,并应将(转诊表)送交医保科留存。

 26 、太原市医保及城镇居民医保患者在定点医院使用体内置放材料后应将所使用材料的(中文说明书)、(发票复印件)、(

 条形码复印件、)留存在患者病历及医保科各一份,以备查阅

 。

 27 、参保患者因病情需要做 CT 、 MRI 、彩超、X X -刀等大型检查或使用血液制品时必须到(

 医保科)进行审批登记,急诊急救患者可随后补办相关手续。

 30 、新农合患者住院时,要严格控制目录外药品及检查自费率,因病情需要必须使用非《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时,应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签字,二级医院应低于(

 10% )。

 31 、太原市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时二级医院起付标准( 600 )元,在一个医疗内,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

 减半

 ),三次以后不再设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目前为(

 5 5 万)元,大病医保最高支付到(8 18 万 )元。

 32 、市医保纳入乙类目录的药品是指疗效稳定、价格相对高的药品,其费用个人先自付(

 10 )% % ,其佘(

 90 )% % 纳入统筹计算。

 33 、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是指(

 基本医疗药品目录)、(基本医疗诊疗项目目录)、(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目录)。

 34 、太原市医保规定重症患者临床使用白蛋白的化验室指征必须为蛋白低于(

 30 )

 g/L 。

 35 、使用白蛋白后需填写《特殊就医申请表》、(病危通知书)或抢救证明、(

 化验单复印件)到医保科签注意见后报医保中心医管科审批登记,且一次化验结果只审批一支蛋白。

 36 、参保 患者在急救或抢救期间使用血液制品后,主管医师须携。

 带(病危通知书)或抢救证明、(白蛋白化验单)到医保科审批登记。

 37 、医保用药原则为:目录内药品先(

 甲)类后(乙)类;医保用药原则为:先(口服)后(注射)。

 38 、医保口服药品使用原则为先(常释)后(缓释

 )剂型。

 39 、美洛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舒巴坦均为(乙)类用药,二者均是限(重度感染)用药。

 二、不定项选择题( ( 每小题 2 2 分共 0 20 分) )

 1 1 、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门诊的慢性病报销:

 (A 、 C)

 A A 、限额 0 1000 元

 B B 、限额 0 2000 元

 C C 、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增加 2 20 00 元

 D D 、每增加一个病种限额增加 0 1000 元

 2 2 、城镇职工特殊疾病门诊治疗报销 90% 的特殊病种是:

 (A 、B B 、C)

 A A 、恶性肿瘤的放疗、化疗、镇痛治疗

 B B 、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

 C C 、器官移植后的抗排异治疗

 D D 、重度前列腺增生

 3 3 、居民医保交通事故的处理:须符合什么条件方可由医保基金报销。

 (A 、C C 、 D)

 A A 、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B B 、病员为次要责任

 C C 、病员为主要责任

 D D 、病员为全部责任

 4 4 、参保住院病人出院带药:

 (A 、B B 、C C 、 D)

 A A 、以出院第一诊断疾病所需药物为主,不得带与参保人员本次住院所患疾病无关的药品

 B B 、不超过 5 5 种药物且不超过 7 7 天剂量

 C C 、出院不准带肌注和静脉药品

 D D 、出院第一诊断疾病是特殊疾病的,特殊疾病用药不超过 14天剂量

 5 5 、下列哪些疾病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重大疾病范围:

 (A 、B B 、 D)

 A A 、血友病 B B 、再生障碍性贫血 C C 、冠心病 D D 、艾滋病机会性感染

 6 6 、下列哪些疾病属于城乡居民医保特殊疾病慢性病范围 (B 、C C 、D)

 A A 、恶性肿瘤 B B 、糖尿病 C C 、冠心病 D D 、脑血管意外后遗症

 7 7 、下列哪些流程属于城镇职工医保特殊疾病申报资料 (A 、B B 、C C 、D)

 A A 、《重庆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申请表》; ;

 B B 、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复印件; ;

 C C 、本人近期 2 2 张 张 1 1 寸免冠照片; ;

 D D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亲自申报需要委托他人办理时,还应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双方签字的委托书。

 8 8 、参保病员在治疗过程中,需使用价值在以下哪种情况下的医用材料,应经参保人员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使用。

 (B)

 A A 、0 500 元以上

 B B 、0 600 元以上

 C C 、0 1000 元以上

 D D 、0 2000 元以上

 9 9 、 参保病员在治疗过程中,下列哪些项目须事先向参保人员或其家属说明理由及价格,并征得参保人员或其家属同意,在《参保人员身份核定与自费及高值耗材项目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 急诊、抢救等特殊情况除外) ) 后才可使用。

 (A 、B B 、C C 、 D)

 A A 、使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

 B B 、使用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服务设施

 C C 、使用高值耗材项目

 D D 、使用价值在 0 600 元以上的医用材料

 10 、定点医疗机构的具体医师( ( 药师) )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被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定点服务机构违规事项处理决定书》予以点名具体处理( ( 以下简称“书面处理”1 )1 次的, (C) 。被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处理 2 2次的, (B) 。被医保经办机构书面处理 3 3 次的, (A) 。

 A A 、取消其医保诊疗服务资格,且 3 3 年内不得申请

 B B 、中断其开展医保诊疗服务 2 12 个月资格

 C C 、定点医疗机构应给予其书面警告和内部通报批评

 三、判断题( ( 每小题 2 2 分共 0 20 分) )

 1 1 、开展单病种结算的科室,住院医保病人第一诊断为单病种,但科室未按照单病种结算办法对病人进行结算的需填写《第一诊断为单病种且未按单病种结算办法结算备案表》,留医保科备查。( ( √) )

 2 2 、参保人员住院时,应在医生或护士办公室的“住院病人一览表”上对参保人员设置明显标识,同时将住院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复印后留存住院病历中,并在参保人员入院 3 3日内( ( 且在出院之前) ) ,由经治医生或主管护士核实身份后在《参保人员身份核定与自费及高值耗材项目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 √) )

 3 3 、医务人员在对医保病员进行救治时应向患者介绍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项目供患者选择,优先推荐基本医疗、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 ( √) )

 4 4 、对基本医疗保险服务范围外的诊疗项目应事先征得参保患者的知情同意后方可使用。( ( √) )

 5 5 、医疗 保险服务协议中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应实行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一日清单和门诊医疗费清单制度,一日清单( ( 包括门诊医疗费清单) ) 中的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均应标明医疗保险属性( ( 甲类、乙类、自费) ) 。( ( √) )

 6 6 、医务人员对参保人员实际提供的" " 医疗服务应与参保人员本次就医的疾病诊断、医嘱、处方等记录相吻合。( ( √) )

 7 7 、医务人员在参保人员就医时应严格核验其医疗保险相关有效凭证,经核对准确无误后才能提供医保服务,发现参保人员持无效证

 件或医疗保险凭证与个人身份不符时,只要不被发现,也可以提供少量医保服务。( ( ×) )

 8 8 、定点医疗机构应 严格掌握各项检查项目的适应症,不得将特殊检查项目( (如 如 CT、 、I MRI 等非常规检查项目) ) 列为常规检查,需要使用此类检查时,应在病历记录中说明理由。( ( √) )

 9 9 、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科室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现违规行为的对一个科室出现被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累计书面处理 3 3 次的,中止其开展医疗保险诊疗服务 3 3 个月。对一个科室出现被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累计书面处理 5 5 次的,中止其开展医疗保险诊疗服务 2 12 个月。对一个科室出现被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累计书面处理 8 8 次的,取消其开展医疗保险诊疗服务资格,3 3 年内不得申请。( ( √) )

 10 、医保受限项目是指在符 合医保限制范围内使用时才可按要求要求进入医保报销范围再按比例报销。( ( √) )

 试题 2 2

 一、判断题(每小题 4 分,共 20 分)

 1 1 、医疗保险卡丢失期间, , 住院及门诊特定项目登记等手续可凭其医保卡挂失证明、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 ( )

 2 2 、在给医保患者用药时,应优先使用同类“甲”类药品,其次使用“乙”类,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经病人同意并签订自费同意书。()

 3 3 、已经达到出院标准的医保病人因自身原因考虑不愿意出院,可以允许其继续按医保住院治疗。

 ( )

 4 4 、因考虑到住院费用超出医保定额,将病情尚未稳定的医保病人强行出院。

 ( )

 5 5 、各种保健性营养费、日常生活进行的康复性治疗及其用品费用属于医保支付范围。

 ( )

 二、填空题(每空 2 2 分)

 . 1.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系统第一部行政法规,自

 (

  ) ) 年 (

  ) 月 (

  ) 日起施行。

 2. 。

 主管全国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

 3. 定点医药机构违反服务协议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可以督促其履行服务协议, 按照服务协议约定 (

  ) 、 (

  ) 、中止相关责任人员或者所在部门涉及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的医药服务,直至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相关责任人员有权进行陈述、申辩。

 4. 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

 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 (

  ) 、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

 (

  ) ) 、(

  ) 、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 诱导、协助他人

 (

  ) ) 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5.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凭处方销售医保目录内

 ,药师应当对处方进行 (

  ) 后调剂配发药品。外配处方必须由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有 (

  ) 。定点零售药店可凭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电子外配处方销售药品。

 6. 定点零售药店应当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相关制度、政策的

 (

  ) ), ,

 本单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不规范的行为。

 7. 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及时如实向统筹地区经办机构

 参保人员购买药品的品种、规格、价格及费用信息,定期向经办机构

 医保目录内 药品的 (

  ) 数据,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 定点零售药店提供药品服务时应核对参保人员有效身份凭证,做到

 。特殊情况下为他人代购药品的应出示

 。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药品费用直接结算单据和相关资料,参...

篇八:重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022

1 ― 重庆市渝北区医疗保障 “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

 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健康,促进共同富裕,依据《中共重庆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改革的实施意见》《重庆市医疗保障“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年)》和《重庆市渝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 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展望至 2035 年。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安排,组建区医保局,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全区医疗保障事业取得积极进展,医保基金安全可持续,为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决胜脱贫攻坚、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制度体系更加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更好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化医疗保障需求。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更加完善,生育保险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体制机制日益健全。初步建立起集中统一的医疗保障管理体

 ― 2 ― 制,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初步显现,支付方式改革不断深化,形成以总额控制付费为主,单病种结算、按床日付费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复合支付制度。医保药品目录实现动态调整,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更加规范,对医药机构良性发展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明显增强。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统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在全市率先试点推行,截止 2020 年底,全区“两病”管理对象增幅达 166%。

 重点改革成效显著。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实现常态化,累计开展了 4 批次 119 个品种的药品集中带量采购,采购金额达1828.83 万元,药品平均降幅 53%,最高降幅 96%,累计节省费用约 2000 万元。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同步调整了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现公立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持续推进,全覆盖检查形成震慑,举报奖励机制初步建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成效显著,专业配合、社会参与、部门协同的综合监管格局基本形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协作机制初步建立,西南五省(区、市)门诊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有序推进。

 基础支撑不断夯实。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经办服务网络实现全覆盖,派驻医疗机构医保服务站建成投用,特病门诊鉴定实现就近就便、随到随检,群众享受“家门口”的医保服务。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取得突破,医疗保障信息国家平台顺利接入并平稳运行,15 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全面推行,医保

 ― 3 ― 电子凭证推广应用,累计激活人数达 30 万人。

 疫情应对及时有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及时预付专项医保基金,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创新医疗费用结算管理,对疑似或确诊病例实行“即参即享”政策。推行异地就医网上、掌上、电话等多渠道备案,确保疫情期间群众医保服务不断线。实施参保费用减征缓缴政策,为企业减负超 2 亿元。将符合条件的新冠病毒“应检尽检”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实行全民免费。

 群众获得感持续增强。基本医疗保险覆盖 114.6 万人,覆盖率稳定在 96%以上,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 83%左右和 61%左右。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全面推开,实现区内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全覆盖,全区累计结算 3200 人次,医保基金支付 1291 万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稳步试点,累计开通结算机构 444 家,异地就医备案服务更加便捷。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助力全区 1001 户因病致贫家庭精准脱贫,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五年累计支出 53.53 亿元,2020 年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下降到 28.28%。

 当前,我区医疗保障制度机制还不够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加强,医保信息化、法治化建设及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于城镇化发展速度,还不能满足快速城镇化和人口聚集需求,医保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欺诈骗保和侵害群众利益的

 ― 4 ― 现象时有发生。但也要看到,渝北区参保人员年龄结构优势显著,人口在职退休比远超全市平均水平,基金运行稳健可持续,治理效能提升,管理服务日趋精细,医疗保障改革共识不断凝聚,尤其是随着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战略深入实施,为我区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带来更多有利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立足渝北建设“四个大区”、打造“标杆城区”的目标定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健全完善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保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坚持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领导,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坚持制度的统一性和规范性,体现制度的刚性约束,为更加成熟定型的医疗保障制度落地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把维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

 ― 5 ― 康放在首位,提供更加公平、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医疗保障,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增进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公平,推进共同富裕。

 ——坚持保障基本、更可持续。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把保基本理念贯穿始终,通过深化付费方式改革,引导定点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防范和化解基金运行风险。

 ——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准确把握医疗保障各方面之间、医疗保障领域和相关领域之间改革的联系,纵深推进“三医联动”,汇聚改革合力,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取得更大突破。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疗保障共建共享,助推川渝高竹新区建设。

 ——坚持精细管理、优质服务。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智能化应用创新并行,深入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加强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升适老化水平,构建“医保在身边”公共服务体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优化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健全基金监管长效体制机制。

 ——坚持共享共治、多方参与。促进多层次医疗保障有序衔接、共同发展,形成政府、市场、社会协同保障的格局。强化多主体协商共治,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凝聚改革发展共识,提高医疗保障治理水平。

 (三)发展目标。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到 2025 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

 ― 6 ― 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医疗保障管理精细化、服务便捷化、改革协同化水平成为全市标杆,努力将渝北区打造成为全市医保优质资源聚集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医保协同发展样板间。

 专栏 1

 “十四五”时期渝北区医疗保障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主要指标 2020 年 2025 年 指标属性 参保覆盖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97 约束性 基金安全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亿元)

 34.2 收入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更加适应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支出(亿元)

 15.19 支出规模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群众基本医疗需求更加适应 预期性 保障程度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83.2 保持稳定 预期性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

 61.1 70 预期性 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

 70 70 预期性 精细管理 实行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和按病种付费的住院费用占全部住院费用的比例(%)

 - 70 预期性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药品金额占全部采购药品(不含中药饮片)金额的比例(%)

 90 96 预期性

 ― 7 ― 精细管理 公立医疗机构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值医用耗材金额占全部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金额的比例(%)

 - 82 预期性 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个)

 127 >500 预期性 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类)

 1 >5 预期性 优质服务 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①(%)

 >42.5 >70 预期性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 - 80 预期性 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可办率 - 100 约束性 注:①指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人次占全部住院跨省异地就医人次的比例。

 展望 2035 年,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更加规范统一,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医保、医疗、医药协同治理格局总体形成,中国特色医疗保障制度优越性充分显现,全民医疗保障向全民健康保障积极迈进。

 三、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一)提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质量。

 依法依规分类参保。落实全民参保计划,参保覆盖率达 97%以上。针对学生、新生儿、灵活就业人员、缴费中断人员等,分类落实参保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部门与教育、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税务、市场监管、乡村振兴、残

 ― 8 ― 联等部门和单位的数据共享机制,完善覆盖全民的参保数据库,实现参保信息实时动态查询。

 优化参保缴费服务。深化完善医疗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加强部门协作,提高征缴效率。优化参保缴费服务,加强医保、税务部门和商业银行等“线上+线下”合作,拓展丰富参保缴费便民渠道;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以残疾人、生活困难人员、农村低收入人员为重点,精准实施资助参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做好跨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便捷服务工作。健全常态化监督机制,每年按照不低于辖区参保人数 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对,防范参保领域廉政风险。

 (二)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保障机制。

 稳步提高待遇保障水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承受能力,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保障政策,逐步提高门诊待遇保障水平。稳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待遇,落实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完善“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现“两病”患者全覆盖,公立医疗机构“两病”集采用药使用率达 60%以上,推进“两病”早诊早治、医防融合。

 规范实施医疗救助。健全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全面落实救助对象分类资助参保和分层分类救助政策,重点救助对象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 70%,合理控制困难群

 ― 9 ― 众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

 专栏 2

 重大疾病救助措施 1. 建立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加强部门协同,做好各类困难群众身份信息共享,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

 2. 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依申请落实综合保障政策。

 3. 引导合理诊疗,促进有序就医,严控不合理医疗费用。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将脱贫攻坚期开展的其他医疗保障扶贫措施资金逐步统一并入医疗救助基金,确保政策有效衔接、待遇平稳过渡。建立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动态监测预警及精准帮扶机制,对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大病产生的大额自付医疗费用,影响基本生活的,采取“一事一议”,通过社会救助、社会捐赠、医疗互助等方式开展特殊救助,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推行分级诊疗,强化用药管理,综合施策降低农村低收入人口看病就医成本。

 落实重大疫情医疗保障机制。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落实重大疫情医保基金预付机制和重大疫情医疗救治医保支付政策,提升医保基金对重大疫情医疗救治支付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对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统筹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对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差别化支付政策,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和医疗服务有效衔接。

 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继续推行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规范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管理,推进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分娩按病种支付,产前检查按人头支付,控制生育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生育成本。

 ― 10 ― (三)稳步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老龄化发展趋势,全面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体系,引入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到 2025 年,全区开通长护险评估机制 3 家、护理机构 10 家。

 四、优化医疗保障协同治理体系 发挥医保支付、价格管理、基金监管综合功能,促进医疗保障与医疗服务体系良性互动,使人民群众享有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药服务和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保障。

 (一)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实施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扩大DRG 付费医疗机构数量,到 2025 年,DRG 支付方式涵盖所有符合条件的开展住院服务的医疗机构,实现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全面执行全市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按床日付费、按人头付费等医保支付政策。探索紧密型区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政策。

 专栏 3

 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主要类型及改革方向 1.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积极探索将点数法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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