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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篇

时间:2022-10-03 18:10:04 来源:网友投稿

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篇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1-附件1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单位:(盖章) 年 月 日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具体工作事项落实情况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篇,供大家参考。

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篇

篇一: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1 - 附件 1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落实细则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作 内容 工作要求 具体工作事项 落实情况 已完成 正推进 未开展 补充记录 一、一、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 (一)制定三项制度 各地各部门依据省制定的三个试行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

 1.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明确行政执法公示信息梳理、采集、传递、汇总、审核、发布、撤销和更新等内部管理和责任分工。

  2.结合实际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文字记录,完善案卷管理,明确执法音像记录适用范围、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数字化信息归档管理、调阅监督等要求。

  3.结合实际制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细化审核范围,优化审核流程。

  (二)完善配套制度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与三项制度相衔接的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4.制作行政执法公示操作手册或公示操作指引。

  5.制定执法记录仪管理办法、执法记录仪操作规范、执法记录仪使用环节一览表、全过程记录资料模版、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各程序环节具体记录方式和规范。

  6.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证单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运行流程图、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指引。

  7.加强和完善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

  二、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一)明确公示职责

 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开展执法信息公示。

 8.执法信息公示作业流程制度及责任分工图示上墙。

  9.制定统一的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格式。

  (二)明确公示载体

 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

 10.以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当地主要新闻媒体等公示为主,以办公场所公示为辅。重点公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征用等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动态信息。

  (三)公示基本信息

  主动及时准确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

 11.事前公开内容:

 12.

 (一)执法主体的名称、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职责分工、管辖范围、执法区域、办公地点、咨询监督电话;(二)主要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三)执法人员身份信息(涉密行政执法机关的人员除外);(四)行政执法服装、标志、标识及执法证件的样式信息;(五)行政执法流程图和行政执法文书样式;(六)行政处罚的裁量基准、听证标准;(七)政务服务事项的服务对象、办理条件、办理方式、办理流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收费方式、收费依据以及申办材料的目录、表格、填写说明、示范文本;(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主动公示的基本信息。

 13.

 聘用辅助人员工作职责、辅助权限,配发的服装、标志、标识、工作证件等信息。

 14.

 每年第一季度公示年度执法检查(含双随机抽查)计划,内容包括检查主体、检查方式、管理对象基数和对应的检查比例、检查频次等相关信息。

 15.

 行政执法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及时对已公示的基本信息进行更新。

  - 2 - 填报人及联系方式:

  二、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四)公示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公示内容齐全,结果显示及时。

 16.事中公示内容:

 17.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并表明身份。

 18.

 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应当主动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并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救济方式和救济渠道等内容。

 19.

 政务服务窗口设置信息公示牌或者电子信息屏,主动公示窗口办理业务名称、办理进度状态、办理人员身份、咨询服务渠道、投诉举报受理等信息。

 20.

 根据考试成绩和其他法定条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的,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前公示考试成绩等信息。

 21.

 采取摇号、抽签等方式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给付的,在摇号或者抽签之日前,公示符合条件的相对人信息。

 22.

 采取招标、拍卖方式实施行政许可或者行政强制执行的,依照《招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采取发布招标或者拍卖公告的方式公示相关信息。

 23.

 需要组织公开听证的,采取发布听证公告的方式,公示听证时间、地点、听证事项等信息。

 24.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事中公示的执法过程信息。

  25.事后公示内容:

 26.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后 7 个工作日内主动公示。

 27.

 行政检查信息应当按月或者按季度公示。

 28.

 其它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应当在决定作出 20 个工作日内主动公示。

 29.

 行政执法结果信息的公示可以采取公示执法决定文书或者公示执法决定摘要的方式进行。执法结果信息采取摘要方式公示的,应当包括执法主体、执法类别、执法对象(个人隐去真实姓名)、执法决定、决定书文号、决定日期等内容。采取公示执法决定文书方式的,应当隐去执法决定文书中有关银行账号、动产或者不动产权属证书编号、单位或者个人财产状况等涉及财产的信息以及个人的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通讯方式等隐私信息。

  30.

 每年 1 月底前主动公示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并报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同时抄送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备案。行政执法统计年报主要内容:1.上年度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2.上年度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3.上年度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情况以及人均办件(办案)量;4.上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执行情况以及人均检查量、检查合格率;5.上年度投诉、举报案件的受理量及分类办理结果;6.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31.

 行政执法结果信息公示后,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原因,原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或者部分撤销、确认违法、确认无效、变更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收到相关决定之日起及时撤下已公示的相关行政执法结果信息。

  - 3 - 三、三、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一)明确全过程起止点 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32.行政处罚的全过程自获取违法线索开始,包括受案、立案、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终结等一般环节和抽样调查、先行登记保存、事先告知、听证、中止、延期等特别执法环节。

 33.

 行政强制的全过程自呈报审批开始,包括呈批、决定、催告、送达、实施、终结等一般程序环节和中止、延期等特别执法环节。

 34.

 行政检查的全过程自检查活动开始,包括现场核查、签署检查意见、送达等一般程序环节和询问、勘验、抽样、鉴定、责令改正、复查等特别程序环节。

 35.

 实物征收征用的全过程自论证和征求意见开始,包括论证、征求意见、审核、决定、送达、实施、补偿、终结等一般程序环节和公告、中止、延期等特别程序环节。

 36.

 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规费征收、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裁决的全过程自接收相关办理材料开始,包括接收、受理、补正、核验、审查、决定、送达等一般程序环节和中止、延期、听证等特别程序环节。

  三、三、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二)完善文字记录 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及时准确 37.省级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有关部门,结合本部门执法实际,制定统一适用的执法文件格式文本。市、县人民政府根据省级执法部门制定的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完善有关文书格式。

  38.制定执法规范用语、执法文书制作指引,规范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

  39.纸质文书记录应当使用行政执法机关印制的制式文书,并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时序对相关执法环节的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对象、执法事项等过程性信息进行记录。

  (三)规范音像记录 音像记录合法、规范、文明、准确、有效 40.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以及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41.

 鼓励在政务服务窗口、违章处理窗口、询问室、听证室等执法办公场所安装音视频监控系统,对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42.

 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部委相关规范性文件对特定环节使用音像设备进行执法过程记录有强制性规定的,从其规定。

  43.音像记录设备使用前,执法人员应当检查音像设备的性能、电量和存储空间使用情况,并对系统时间进行校准。

 44.

 音像设备开启后,执法人员应当先行语音说明时间、地点、执法人员、执法对象以及需要记录的执法环节等情况,再对特定执法环节进行不间断记录。有条件的可以使用多台音像设备从不同角度,同时对特定执法环节进行不间断记录。

 45.

 音像记录过程中,因天气恶劣、设备故障、设备损坏或者其他原因需要中止音像记录的,重新开始记录时应当对中断原因进行语音说明。确实无法连续记录的,执法人员可以终止记录但应当事后书面说明情况。

  (四)严格记录归档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规定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

 46.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记录资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积极探索成本低、效果好、易保存、防删改的信息化记录储存方式,通过技术手段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

  - 4 - (五)发挥记录作用 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发现行政执法薄弱环节,改进行政执法工作。

 47.在案卷评查、执法监督、评议考核、舆情应对、行政决策和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等工作中发挥全过程记录信息的作用。

 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为行政执法机关内部资料,未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严格按照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司法、监察、审计等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依法函告行政执法机关调阅、复制特定案件执法过程记录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协助提供。行政执法相对人要求查阅、复制与其相关的执法过程记录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协助提供,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或者举报人、投诉人以及其他第三人的信息。已经结案归档的执法过程记录,应当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查阅手续。

 加强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

  四、四、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一)落实审核机构和人员 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部审查机制,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

 48.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

  49.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按照不少于本级政府部门执法人员总数 5%。

  50.加强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

  51.针对基层存在的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分布不均等问题,探索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二)明确审核范围

 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52.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报同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53.落实《湖北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上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对下级行政执法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加强指导,明确重大执法决定事项的标准)

  (三)明确审核内容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内容全面、程序规范;制定标准格式法制审核意见书、法制审核意见得到采纳落实。

 54.行政执法机构应当提交的法核材料:(一)完整的行政执法卷宗材料;(二)承办机构的办理建议及理由、依据;(三)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据、证明材料。

  55.法制审核重点审核的内容:(一)提交审核材料是否完整;(二)执法主体和权限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三)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四)执法对象是否认定准确,相关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自由裁量是否适当;(六)执法文书是否完备、文书制作是否规范;(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八)其他应当审核的内容。

  56.根据审核情况提出具体的书面审核意见。法制审核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反馈承办机构存入执法案卷,一份由法制审核机构留存归档。

  57.法制审核时限。法制审核机构自收到行政执法案卷及相关材料之日起,一般应当在 5 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案情复杂的,经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3-5 个工作日。

  - 5 - 58.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执法决定。

  (四)明确审核责任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责任明晰、运...

篇二: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X 县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征求意见稿)

 坚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把率先“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中,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以开展“对标提升法治力 奋进喜迎二十大”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打造“五型”政府,努力为携手书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江西的精彩华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政府及其部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深刻认识“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的重要定位,以“率先突破”带动“整体提升”。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常态化学法制度,制定实施 2022 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每季度举办法治专题讲座,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全面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牵头 单位 :县 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 政府 办、县委党校、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2. 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对标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中发〔2021〕33 号)、《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赣发〔2021〕

 23 号)和《南昌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 年)》,制定出台《X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举措落实落地。(牵头 单位 :县 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 政府 相 关部门,各 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3. 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创建的引领、推动作用,积极参与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对照《江西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2 年版)》,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牵头 单位 :县 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 政府 相 关部门,各 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4.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与 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开展法治政府建设重点领域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等制度,持续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政府目标绩效考评内容,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牵头 单位 :县 司法局 局; 责任单位 :县 政府 相 关部门,各 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大力提高政府服务效能 5. 持续推进“放 管服” 改革。落实国家、省、市压减和调整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健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与事中事后监管衔接互动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一网通办”,坚决落实“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暖心代办服务,确保便民惠企事项网办率达90%以

 上,推动企业和老百姓异地“跨省通办、一次办成”。推进重大重点项目“大承诺、大容缺、大模拟”超简审批改革,全面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审批承诺制,完善项目代办服务机制。

 (牵 牵头 单位 :县政数局、 县 发改委、 县 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 相关部门,各 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6.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建立行政审批与清单相衔接的准入机制,做到“单外无单、非禁即入”。推广“一照通办”改革,推动跨行业跨领域许可证集成办理。常态化推进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牵头 单位 :县 发改委、 县 商务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 政数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相关部门,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7. 服务保障高质量跨越 式发展。强化政务服务评价、反馈、整改、监督闭环管理。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对新业态新领域深化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法治护企”专项行动,组织行政复议进园区、商会、企业,提供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服务,深化“万所联万会”长效合作机制,实质性化解“政企纠纷”。

 (牵 牵头 单位 :县 发改委、 县司法局、 县市场监管局 、 县 政数局; 责任单位 :

 县 政府 相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三、完善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依法治理能力 8.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

 督管理,严格落实调研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程序。贯彻《江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和《XX县人民政府文件审查工作规则》,提升合法性审核质效。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权威发布、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信息平台。

 (牵头 单位 :县 政府办、 县 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 政府 相 关部门,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9. 依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县政府结合实际制定公布本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建立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并推动目录化管理实现 100%覆盖。严防合法性审查“走形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管理、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咨询论证作用,鼓励并引导政府部门设立公职律师办公室,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率达到 100%。

 (牵头 单位 :县 政府办 、县 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相 关部门,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0. 依法开展疫情防控和处置突发事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 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应急管理体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完善各类应急举措的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完善突发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依法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按“三管三必须”的原则(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科学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严格依法有序开展监测

 预警、核酸检测、医疗救治、流调溯源、社区管控、疫苗接种等防控工作。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管理,完善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应对机制。

 (牵头 单位 :县应急管理局 、 县 公安局、县 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 :县 政府 相关 部门,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机制,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1.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市场监管、 生态环境、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 法改革,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推进基层行政执法体制综合改革,强化编制、人员、经费、技术配套保障。

 ( 牵头 单位 :

 县生态环境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 广新 旅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 应急管理局 、县委编办、县财 政局等; 责任单位:

 县政府相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2. 加强 行政执法 规范化建设。

 。严格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 罚法》。加快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纵深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全面公开、公示行政执法的依据、程序、结果等信息,按照规定足额配备执法记录仪,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法制审核人员配备不少于本部门执法人员总数的 5%。加大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提升一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积极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和“首违不罚”清单制度。(牵头 单位 :

 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 :

 县政府 相 关部门,各乡镇,

 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3.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重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备案 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制度,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整治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完善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持续开展行政执法社会满意度测评。

 (牵头 单位 :

 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 :

 县政府 相 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14. 自觉接受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完善行政机关审计、统计等专门监督。认真执行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接受询问和质询制度。按规定向政协通报有关情况。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执行行政案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支持检察院开展行政诉讼监督工作和行政公益诉讼,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理和反馈制度。

 (牵头 部门 :

 县政府办、县审计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等 等;责 责 任单位 :

 县政府相 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5. 推进政务公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 开条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围绕减税降费、市场监管、稳岗就业、扩大有效投资、重大建设项目、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做好信息公开,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加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精准做好政策宣传解读,积极稳妥回应社会关切。深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建设政务公开示范点。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依托线上信息公开平台和线下政务公开专区。

 (牵头单 单位 :

 县政府办公室; 责任单位 :

 县政府 相 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6.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贯彻《江西省社会信用条例》,守信 践诺,完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机制。及时修订全县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优化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提升信息归集共享水平。强化行政合同签订和履行管理,健全行政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关注度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进行重点治理。

 (牵头 单位 :

 县发改委; 责任单位 :

 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形成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 17. 加强矛盾纠纷源头 化解。做好和解、调解、仲裁、行政 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的多元化解工作,全面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民转刑”案件发生,深入推进平安XX建设。加强行政调解工作,提高行政调解质量。坚持 “三调联动”,促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推动调解向商事、知识产权等领域延伸、拓展。推进基层综

 治中心实体化建设,打造专业性、行业性矛盾纠纷调处平台和乡镇综治中心。

 (牵 牵头 单位 :

 县委政法委、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 :县政府 相 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8. 深化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开展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示范创建,优化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行政复议综合纠错力度。建立行政复议决定以及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执行监督机制。加强行政复议人员、经费、功能用房等保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质效,以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方式增强办案效果,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率达到 100%。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行政机关正职负责人每年至少出庭 1 次,全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 90%以上。加强行政应诉典型案例剖析,进一步强化行政应诉工作能力建设。至少组织开展 1次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旁听法院庭审活动。

 (牵头 单位:

 :

 县司法局;责任单位 :

 县政府相关部门,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19. 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 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优化乡镇司法所职能定位,加强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设。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法》,推行法律援助“先行受理”等服务模式。全面推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深化公证改革。加强律师行业管理,探索试行律师行业评级评价体系建设。

 (牵头单 单位 :

 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 :

 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20. 实施“ 八五” 普法规划。以全面开展“八五”普法为牵 引,举办全县“八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围绕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扎实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谁执法谁普法”,加强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宣传教育解读,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深化以案释法,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宣传展示。突出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组织开展全民旁听庭审工作,创新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集群”。推进“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研究制定“五个一”达标创建活动配套制度,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训、考核和奖惩,将乡镇(街道)和村(居)“两委”干部作为重点培养对象纳入党校法治培训计划。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将《行政处罚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等纳入学法重点。

 (牵头单 单位 :

 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 :

 县政府 相 关部门,各乡镇,县城市社区管委会)

 附件 2 修改意见(模板)

 原文第(X)大点中(X)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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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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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任务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具体举措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一 强化事前公开 1.配合省司法厅建立统一的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依托司法行政部门门户网站或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与执法信息公示平台的有效链接,协助制定信息公示内容的标准和格式。

 综合科 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建立后 1 个月内 2.依法确认本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编制《行政执法主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开。

 2019 年 10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3.通过河南省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线查询系统公开本地、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信息。

 综合科、法规科 2019 年 10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4.制定、修订并公开本系统适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裁量标准。

 各执法部门及时向法规科报备 2019 年 12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5.编制并公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明确职权类别、职权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事项、办理期限、收费情况等。

 法规科牵头,各执法机构配合 2019 年 10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三 定 方 案 未 出 台的,应于出台后 2个月内完成。

 一

 强化事前公开 6.编制并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名称、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对象、抽查比例、抽查频次、抽查方式、抽查内容等。

 法规科牵头,各执法机构配合 2019 年 9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7.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执法程序、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公开救济渠道、监督方式。

 各行政执法部门 2019 年 9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二

 规范事中公示 8.严格执行省、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佩戴执法证件并主动出示,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执法全程公示执法身份。国家规定统一着执法服装、佩戴执法标识的,执法时要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

 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9.向当事人出具行政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

 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10.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各行政执法部门 2019 年 8 月,并长期执行。

 三 加强事后公开 11.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公开,但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各行政执法部门 2019 年 10 月底前公开本年度执法决定信息,并长期执行。

 四

 建立执法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 12.法律、法规、规章及机构职能变化或执法人员变动的,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更新相关行政执法信息;已公开的行政执法决定被依法撤销、确认违法或者要求重新作出的,应当在20 个工作日内撤下原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发现已公开的行政执法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应当在 20 个工作日内更正。

 各行政执法部门,并及时报法规科备案 长期执行 五 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 13.每年1月31日前公开本机关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本级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法规科汇总上报 长期执行 六 完善文字记录 14.规范使用行政执法文书,在司法部制定发布统一的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标准前,按照《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河南省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和《河南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

 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七

 规范音像记录 15.结合行政执法实际,编制并公开《音像记录事项清单》。

 法规科牵头 2019 年 10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16.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执法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法规科牵头 2019 年 9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17.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本部门执法具体情况,合理配备音像记录设备、建设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

 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八

 强化记录实效 18.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档案管理和《河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的规定归档、保存记录资料。

 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19.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各行政执法部门 2019 年 9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九 明确审核机构 20.明确具体负责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确保法制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调整充实到法制审核岗位,配强工作力量,原则上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 5%。

 2019 年 11 月,并长期执行。

 九

 明确审核机构 21.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 长期执行

 建立健全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十 明确审核范围 22.结合本机关行政执法行为的类别、执法层级、所属领域、涉案金额等因素,制定并公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法规科牵头 2019 年 9 月,并长期执行,适时调整。

 23.对其他适用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进行法制审核,有条件的可以对所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

 法规科 长期执行 十一 明确审核内容 24.法制审核机构要重点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对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后,要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行政执法承办机构要对法制审核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的审核意见进行研究,作出处理后再次报送法制审核;有异议的,要与法制审核机构协商沟通,经沟通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法规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十二 明确审核责任 25.行政执法机关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机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机关作出的行政执法决定负责。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机构的承办人员、负责法制审核的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的,要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法规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26.确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送审材料报送要求和审核的方式、时限、责任等。

 法规科。市征收办、房管中心自行确定 2019 年 8 月,并长期执行。

 27.按时向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上传行政执法主体信息、人员信息、执法事项信息等。

 各行政执法部门 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后 1 个月内,动态调整。

 28.依托河南省政务服务网开展网上行政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十三 推进信息共享 29.配合完善全省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进跨地区、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认真梳理行政执法基础数据,探索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库,逐步形成集数据储存、共享功能于一体的行政执法数据中心。

 综合科、法规科 长期执行 十四

 强化智能应用 30.加强对行政执法大数据的关联分析、深化应用,及时发现解决行政机关在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升行政立法、行政决策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政府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法规科及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十五 加强组织领导 31.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三项制度”组织实施工作,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

 法规科及时汇报工作,市征收办、房管中心自行组织 长期执行 32.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司法行政、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协调机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

 长期执行

 十六 加强制度建设 33.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三项制度”体系,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指导、行政执法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行政执法投诉举报以及行政执法考核监督等制度建设,积极做好相关制度衔接工作,形成统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的制度体系。

 法规科,各行政执法部门 长期执行 十七 加强培训宣传 34.开展“三项制度”专题学习培训,加强业务交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宣传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主要做法、典型经验和实施效果,为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各行政执法部门、法规科 2019 年 10 月,并长期执行 十八 加强跟踪问效 35.结合执法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细则,并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法规科牵头 2019 年 8 月,并长期执行 36.把“三项制度”推行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指标体系。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对工作中出现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通报批评,依纪依法问责。

 长期执行

 十八

 加强跟踪问效 37.将推行“三项制度”列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内容。注重培养推行“三项制度”先进典型,将行政执法示范点建设与推行“三项制度”相结合,按规定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充分调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积极性、主动性。

 长期执行 十九 加强经费保障 38.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严禁将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执法实际,将执法装备配备需求报本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

 长期执行 二十 加强队伍建设 39.重视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建设,健全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制度,着力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素养。

 长期执行 4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数据库,鼓励和支持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2019 年 10 月 41.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和人员激励机制,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建立和实施执法人员人身意外伤害和工伤保险制度,落实国家抚恤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长期执行

  洛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 年 8 月 5 日印发

篇四: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制度

 单选题 1、行政执法公示,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通过一定载体和方式,在行政执法的()主动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公开行政执法信息,自觉接受监督的活动。

 正确答案:D 各个环节

 2、因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修改、废止或者机关职责调整需要更新行政执法信息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自权责清单调整完毕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新。

 正确答案:C20

 3、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表明身份。

 正确答案:C 执法证件

 4、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决定信息应当自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行政执法决定信息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开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正确答案:D9

 5、()是指以纸质文件或者电子文件形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的记录,包括向当事人出具的行政执法文书、调查取证文书、内部审批文书、听证文书、送达文书等书面记录。

 正确答案:D 书面记录

 6、行政执法机关采用音像记录方式记录行政执法过程的,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应当进行()音像记录。

 正确答案:C 全过程无间断

 7、音像记录完成后,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个工作日内将音像记录信息存储至所在机关的行政执法信息系统或者指定的存储设备,不得私自保管或者擅自交给他人保管。

 正确答案:B3

 8、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应当在行政执法行为终结之日起()日内,将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按照档案管理的规定立卷、归档。

 正确答案:C30

 9、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配备法制审核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机关执法人员总数的(),并实行动态管理。

 正确答案:A5%

 10、法制审核机构应当自收到执法承办机构送审材料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制审核。情况复杂的,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5 个工作日。补充材料后审核期限重新计算。

 正确答案:B10

 多选题 1、行政执法机关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公示的信息不得危及(),不得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正确答案:A 国家安全 B 公共安全 C 经济安全 D 社会稳定

  2、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正确答案:A 公民 B 法人

  3、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应当遵循()的原则。

 正确答案:A 合法 B 公正 C 客观 D 全面

  4、行政执法机关及其有关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

 正确答案:A 毁损 B 删除 C 修改 D 对外泄露

  5、行政执法公示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

 正确答案:A 公正 B 公平 C 合法 D 准确

 6、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是指行政执法机关采取文字记录、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等环节进行记录和归档管理的行为。

 正确答案:A 程序启动 B 调查取证 C 审查决定 D 送达执行

  7、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是指具有();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情形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征收征用等决定:

 正确答案:A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B 可能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引发社会风险的;C 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的;D 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

  8、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以及行政执法的()的合法性负责。

 正确答案:A 事实 B 证据 C 法律适用 D 程序

  9、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执法案件()相分离的原则,明确具体负责本单位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工作机构。行政执法机关设有执法队伍的,该执法队伍的法制机构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机构;行政执法机关没有执法队伍的,本机关的法制(执法监督)机构是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机构。

 正确答案:B 办理 C 审核 D 决定

 10、法制审核机构应当对下列内容进行法制审核:()适用裁量基准是否适当;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应当审核的其他内容。

 正确答案:A 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B 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 C 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D 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

篇五: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 XX 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整改,进一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研究,决定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切实将制度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全县行政执法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目标。巩固近年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信息及时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

 录制度规范运行,音像记录设备合理配备,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审核程序规范有序,法制审核力量配齐配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水平取得显著成效。

 二、工作任务

 县直相关执法部门按照《XX 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X 政办秘〔2019〕X 号)、《XX 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XX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X 法办法〔2020〕X 号)、《XX 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X 政办秘〔2019〕X 号)等文件规定要求,从以下六个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提升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查是否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保障机制,充分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是否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三项制度”体系、要义、操作流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证件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等。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方面。查是否在网站、办事大

 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并形成常态机制;是否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亮明身份,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是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执法决定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是否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查执法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是否按要求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是否建立和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是否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音像设备、集中存储设备;执法人员是否按规定及时将音像资料归档入卷保存;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是否统一、规范情况等。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查是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 5%的要求;是否落实培训制度,为法制审核工作高水平运行提供保障;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涵盖重大执法事项,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败诉率维持较低水平;是否将执法和审核相分离,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等。

 (五)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方面。查是否按要求将执法决定

 信息录入“XX 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并做到动态调整、及时更新;是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数据汇集和信息共享机制等。

 (六)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度、裁量基准方面。查是否制定和完善本系统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裁量制度和裁量基准;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和机构职能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公示平台及时更新内容;是否正确适用行政裁量制度和裁量基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 月)。县司法局拟定于 4 月下旬召开专题动员部署会,督促、指导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等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XX 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XX 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和《XX 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等规定,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重点,为扎实开展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5 月至 6 月)。各行政执法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要求对照清单(详见附件)逐条逐项自查,认真梳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6 月 20 日前,县直

 相关执法部门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报县司法局。

 (三)监督检查阶段(7 月至 8 月)。县司法局对县直各执法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明察暗访、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行政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问题梳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9 月至 10 月)。县直相关执法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本部门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的措施、成效、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等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根源,理清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10 月 10 日前,县直相关执法部门将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报告报县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考核。县直相关执法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县司法局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二)搞好结合,注重实效。县直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扎实开展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要将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与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建设、年度考核、案卷评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确保活动开展与各项业务工作互相促进。

 (三)认真整改,总结提升。县直相关执法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梳理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各行政执法单位对存在的个性问题,要立行立改;要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推广,不断提升“三项制度”实践效果,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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