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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时间:2022-09-29 18:40:04 来源:网友投稿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供大家参考。

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6篇

篇一: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务会计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有效使用、资金的安全运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本单位财务会计管理的合法合规,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条现金、银行存款和印章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 5 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零星购买支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三、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2、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四条

 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 1 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五条

 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第六条 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旗帜鲜花租用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承德市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第七条 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承德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

  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第八条

 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内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超过的报分管财务的单位负责人审批。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批—分管财务领导审批<1000 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财务报销。

 第九条 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

  析。

 2、 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第十条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 ,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 500 元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500 元以上的由主管局长或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第三章

 收费的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

  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第十二条

 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

篇二: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审批,节约经费开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保证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 结合实际, 制定本制度。

 一、 财务管理工作制度 1. 机关财务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 各项财务收支活动都应纳入财会部门统一管理、 统一核算, 各项支出均应严格遵守市行政单位经费规定执行,并接受监督。

 2.财务人员需做好部门预算、 部门决算工作, 及时清理债权、 债务, 准确的编制会计报表。

 完善内部支出管理, 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工作。

 3.财务人员根据规定的报账程序,对原始票据进行审核、确保每项业务的合法性、 真实性、 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 然后予以报销费用。

 财务人员对一切审批手续不完备的资金使用事项, 有权拒绝办理。

 二、 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 一)

 报批制度 1.职工因公外出开会、 培训、 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执行。

 借支差旅费的人员, 必须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 注明到何地、 办何事及计划天数, 核定借款金额, 返回后一周内按审批程序报销。

 2.购买各种固定资产、 办公用品及订阅报刊杂志、 专业书籍等均应由经办人或部门提出计划, 然后履行正常报批手续予以报销。

 3.机动车辆实行定点维修, 维修前应由司机提出计划,经办公室主任汇总, 报销时必须按正常报批程序结算, 并附修理费明细表。

 ( 二)

 审批及结算制度 1.办公费用开支, 必须有真实合法的正式发票( 税务局统一监制的)

 或行政事业单位收据, 印章齐全, 填制报销凭据单后由经手人、 证明人、 部门负责人签名, 经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付款。

 2.机关各项开支均应实行计划管理, 发票由财务按计划审核。

 数额 500 元以上的各项开支, 必须通过银行转帐或公务卡结算。

 一万元以下开支经局分管财务领导批准后予以报销; 一万元以上开支由局主要领导审核签字报销; 开支数额五万元以上, 由局党组会研究后批准报销。

 三、 财务公开制度 财务公开内容包括财务计划、 预算收支情况、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每年年初公布当年单位部门预算及上年部门决算, 每半年公布一次经费收支和“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篇三: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单位财务公开制度

  篇一: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管理体系一、会计管理体系 (一)单位领导人职责:

 1、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单位领导人领导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和其他人员执行《会计法》,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保障会计人员的职权不受侵犯。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负有领导责任,负责对各项内部会计制度进行监督、实施、落实。

 3、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认真执行《会计法》,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人员,财政部门、单位领导及时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二)会计主管职责:(二)会计主管职责: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财务制度,履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职能。

 2、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编制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使用资金。

 3、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定期(季度、半年度、年度)对单位的财务收支使用状况进行分析,准确为领导提供财务信

  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息,做好领导参谋。领导好财务会计工作,做好对银行、税务、财政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4、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组织好财会人员的业务学习,提高财会人员业务水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职业道德,廉洁奉公,实事求是,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

  工作质量。

 (三)会计部门与其它部门的关系:

 1、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会计部门要经常与业务部门沟通,及时为业务部门提供核算信息,经常深入基层第一线,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做好财务后勤保障工作,为单位中心工作服务。

 2、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实行政府采购制度,把好维修项目、基建工程的审计关。

 3、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业务部门领用支票,必须在五日内结账。收到的支票必须在一日内交财务室解交银行,促进资金回笼,保证资金运用安全。

 4、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配合财政、银行做好每月代发工资工作。

 (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四)各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制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方式。

 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各单位设立财务室(可隶属办公室),根据本单位实行集中记账的具体情况,设置以下会计岗位:会计主管一名,出纳会计一名,下属事业单位各配报账员一名。

 (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一)会计主管的岗位责任制:

 1、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宣传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各类收支项目和收支标准,加强会计监督、领导财会人员同一切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行为作斗争。

 2、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负责编制财务计划,定期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做好财务分析,参与单位各项消耗定额的制定

  或修订,为规范和加强财务工作献计献策,当好参谋。

 3、坚持按规定做到、坚持按规定做到“ 收支两条线” ,贯彻率达百分之百。

 4、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根据各项经济业务及会计制度的规定负责对收、付款凭证、账册、报表的审核,确保会计工作规范化。编制

  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凭证和记账,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正确、账目清楚、账实相符、按期上报。

 5、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加强单位财产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定期组织对流动资金、固定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查、盘点、处理,确保单位资产安全完整。发生溢缺,及时处理,保证单位财产账、账实相符(每年于六月)。

 6、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加强对票据的管理,对领取的各种票据,要定期与财政进行核对,对领用部门要定期核对和抽查,并接受财税部门的监督。

 7、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组织全体财会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学习,学习财会理论知识和新的会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会计人员业务素质。

 8、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对违反财会制度和财经纪律的财务收支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或上级财会部门报告。

 9、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做好会计资料的整理、保管,按会计档案制度要求存档。

 (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二)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

 1、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严格按照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准确处理好各项经济业务的款项收付。

 2、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白条及不合格凭证入账,认真编制记账凭证,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

 3、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严格按照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办理现金收付业务,不得坐支,不得白条抵库,不准任意挪用现金,不得公款私存,不得设立“ 小金库”。

 。

  暂借现金由领导审批,坚持报销凭证“ 一支笔” 审批制度。

 4、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严格按照银行结算制度规定,认真办理银行业务收支、款项支付必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支付。不准出借账户,外单位支票不准在本单位套用现

  金。

 5、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加强支票管理,领取支票碰到疑难时,须报领导批准,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签发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收到的支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6、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对现金、支票、汇票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安全有效,保险箱密码和钥匙,不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得轻易交给他人。

 7、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负责发票、收据的保管,要专设登记簿进行明细登记,做好购入、领用、收缴等情况的记录,并定期对领用部门核对和抽查。

 8、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做好每月的工资、奖金、津贴等现金发放工作,经常定期轧账,发现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9、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配合会计主管做好账务工作,坚持原则,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处处为方便职工着想,服务工作。

 (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三)报账员的岗位责任制 1、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负责保管、使用本单位的备用金,并确保其安全完整。

 2、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负责本单位各种税、费的上缴及日常经费开支的报销。

 3、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组织进行本单位的收费工作,各项收费资金及时上缴财政专户,不得公款私存。4、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负责初审原始凭证,分类汇总,填制各种结报凭证,经稽核审核、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财务室办理结算报销手续。

 5 、完成本单位及财务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账务处理

  程序制度 (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一)各单位采用通用记账凭证(借、贷记账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并连续编号。

 (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二)会计账簿的设置: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备查账。总账、现金、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明细账

  采用活页式,账簿启用时正确填写好扉页。

 (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三)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采用凭证账务处理程序,有效地组织会计核算。

 (四)记账凭证及时传递,不得积压。

 (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五)会计报表的种类和要求:

 1、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对外报送的会计报表,月报:资产负债表、收支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年报: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行政事业支出明细表、基本数字表、往来款明细表、专用基金收支明细表、决算表及文字说明。

 2 、以“ 诚信为本,不做假账”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为基本原则,编制报表的要求:真实可靠、计算准确、内容完整、上报及时。

 四、会计内部牵制制度

 1、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出纳工作与会计工作要严格分开,分别负责。

 2、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职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3、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会计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单位领导人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主管人员,会计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在本单位会计机构中担任出纳工作。

 4、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出纳要根据稽核审核后、并按审批制度规定经有关审批人审批后的单据办理款项支付。

 5、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出纳人员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会计主管应督

  促及时核对银行往来并检查当月发生的“ 未达账项”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是否属实,存在未达账项应及时查找原因。

 6、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现金保险箱钥匙和密码只能由出纳人员保管,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一旦出纳人员工作调动,要收回保险箱钥匙,并及时更换保险箱的密码。

 7 、银行支票、印鉴要分开保管,银行

  篇二: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会计财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工作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我县单位实际情况和内部管理的需要,制定本制度。为了规...

篇四: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位名称 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本单位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杜绝违纪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序健康发展,完善内部监控制度,防止财产、资金流失、浪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 预算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报市财政部门审核、报批。部门预算由收入预算、支出预算组成。

  2、单位的各项收入,包括:机构运行、退休费、住房公积金、上级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必须列入收入预算,不得隐瞒或少列。

  3、单位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实物),要据实及时入账,不得隐瞒,更不得另设账户或私设“小金库”。

  4、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或财政预算内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或罚没款,要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及时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不得滞留在单位坐支、挪用。

  5、单位编制的支出预算,应当保证本部门履行基本职能所需要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对其他弹性支出和专项支出应当严格控制。

  6、支出预算包括: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专项支出。人员支出预算的编制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没有政策规定的项目,不得列入预算。日常公用支出预算的编制应本着节约、从俭的原则编报。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预算的编制应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标准,逐项核定。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应紧密结合单位当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及事业发展设想,并充分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本着实事求是:从严从紧、区别轻重缓急,急事优先的原则按序安排支出事项。

 7、 对财政下达的预算,单位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

 8、加强上级补助资金的管理,设立项目专账建立健全项目的申报、实施、检查制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专.项资金应实行项目管理,专款专用,不得虚列项目辜出,不得截留、挤占、挪用、浪费、套取、转移专项资金。

 9、 建立健全支出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稽核、审批、审查制度,完善内部支出管理,强化内部约束,不断降低单位运行成本。各项支出应当符合国家的现行规定,不得擅自提高补贴标准,不得巧立名目、变相扩大个人补贴范围;不得随意提高差旅费、会议费等报销标准;不得追求奢华超财力购置或配备高档交通工具、办公设备和其他设施。

  单位名称

 日期 制订

篇五: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机构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搞好会计核算。 2.管理本部门、本单位经费以及其他有关专项业务经费,制定本部门的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审查核定年度预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综合统筹平衡工作。 3.按照《会计法》的要求,认真做好记账、算账、报账等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期报账。 4.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和预算,节约开支,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充分利用财务数据,客观、真实地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及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 5.负责债权、债务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完整。 6.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制度,负责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资料的立卷、建档工作。

 7.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领购、分发、缴销等工作。 8.负责本单位所属各科室(单位)经费申请报告和政府采购手续的审查、监督和呈报工作。 9.组织本单位及系统财务人员,学习国家财政法规制度和现代化财务管理。 10.接受并配合审计、财政、税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做好本部门(单位)财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二、现金管理制度 1.管理原则:严格审核、手续齐备,当面点清、坚持复核,加盖戳记、编证入账,账账核对、日清日结,查核限额、及时存取,严禁“白条”、不得坐支,禁止违规大额提现,严防挪用、确保安全。 2.开支范围:(1)职工工资、津贴;(2)个人劳务报酬;(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项奖金;(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对个人的其他支出;(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3.定期盘点现金,做到账实相符。 4.积极推广使用财政公务卡。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授权支付业务中原使用现金结算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和

 万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以下的零星购买支

 出等,一般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各单位应根据银行卡受理环境等情况,积极扩大公务卡使用范围,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公务卡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三、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1.加强账户管理,按规定办理存款、取款结算。定期检查、清理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情况。 2.严格遵守银行支付结算纪律。 3.定期获取银行对账单,查实银行余额,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4.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防止空白票据遗失和被盗用。

 四、财务印章的管理制度 1.财务相关方面的印章由办公室统一制作,相关人员严禁私自制作印章。 2.财务专用章应由专人管理,个人名章应由本人或其授权人员保管。未经授权的人员一律不得接触、使用印章。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3.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4.印章保管人若管理不慎使印章遗失、被盗或损毁,需立即上报办公室,由办公室登记后申明作废并制作新的印章。

  五、预借款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借用现金要按规定填写《XXX单位个人借款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由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财务领导审批。办理借款手续时,要出具有关批示或会议通知等相关资料。借用现金的经办人员必须是正式在编人员。非公务活动一律不得借款。 2.办理现金借款时,借款人应依据公务需要和外出期限提出借款数额,借款数额限定在外出、参会所必需的基本费用之内。除会务资料费外,省内出差,一般情况下每次每人借款不超过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省外出差,每人每次不超过

  元。集体出差的,一般每次借款不超过

 元。 3.借用现金应在公务活动结束 1 个月内报销结账。如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销,应向财务机构出具书面说明材料。对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未结清借款的人员,由财务机构通知其所在科室(单位),限期办理报销手续;限期仍未及时报销结账的,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直至结清欠款。 4.需要以银行结算方式预付款的,应填写《XXX 单位预付款申请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审签、财务负责人审批后按规定程序办理。

  六、报销票据的管理制度 1.作为报销依据的发票或收据必须符合税务、财政部门的统一规定,未经税务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监制的发票和收据,一律不予报销。 2.发票或收据须按规定要求其全联、逐栏一次性如实开具。其中,发票的“商品名称”栏须开具所购商品具体名称;因购买商品较多、无法在发票联上全部列明的,须附卖方出具的购物小票或商品明细清单。收据上必须要求其详细列明收款事由。 3.凡遗失车票、船票、飞机票的,必须由当事人书面说明情况,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金额以核定数为准。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财务专用章的证明(需注明票据号码、金额和内容)或原票据记账联的复印件(须加财务专用章证明),由经办科室负责人签批意见,经审定后,方可代作原始凭证报销。 4.跨年度的票据,原则上不予报销。如有特殊情况确需报销的,必须以书面形式陈述理由,按规定程序审批。 5.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须将发票和收据等原始凭证粘贴整齐、有序。

 七、会议培训费的管理制度 1.本单位所属科室(单位)组织召开会议必须遵守有关党政机关出差会议定点管理和会议审批等规定。 2.会议培训费开支范围:会议培训费开支包括会议室租金、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办公用品费、文件印刷费、夜餐费、医药费、会标桌签通行证制作费等。 3.会议培训费开支标准。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的,各项费用按不高于定点饭店政府采购协议价执行。 4.会议参加人员和开支标准要从严掌握,会前必须填报《XXX 单位会议培训审批单》,细化开支预算,并按程序核批。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核定后的会议培训预算和举办地点安排,对超过预算标准的费用或在定点饭店以外场所召开会议或举办培训的,财务一律不予支付。 5.会议培训费采取一会一结的办法,有关科室(单位)应于会议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事宜。报销时应提供会议培训审批单、正式发票或收据(票据上需开列房租费、场所费、伙食费、其他费用等分项数额)、会议费结算清单、会议培训人员签到表,并附会议通知原件和会议安排等资料

 八、差旅费管理制度 1.职工因公出差前要填写出差任务单,经科室(单位)负责人和主管领导审批后,作为借款和报销的依据,并粘贴在差旅

 费报销单上。报销差旅费时按规定填写《XXX 单位差旅费报销单》。 2.差旅费报销要严格按照《XXX 省(市、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 3.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主管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4.出差人员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按在途实际天数核领。在出差地工作期间,无接待单位的,凭出差地就餐发票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凭接待单位开具的有效凭证在规定标准内核领伙食补助;没有接待单位有效凭证的,不发伙食补助。 5.工作人员报销会议培训期间差旅费,要附举办单位的正式会议培训通知或主管领导同意召开会议、组织培训的批示;领取学习、进修、挂职锻炼、帮助工作等期间的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要提供领导批示件,并经人事教育机构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 6.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进行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7.因公出国(境)经费须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出访任务要与经费性质一致。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发生的计划外项目,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落实经费来源,且各项开支必须符合有关外事财务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

 8.需要预拨出国(境)费用时应提供以下文件:组团单位出国任务通知书、国外邀请函、活动日程安排、费用预算明细、出国任务批件、政审批件、交款通知和局领导批示件。以上手续齐全后,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付款。不需预付款的,在报销时提供上述文件。回国后应凭正式票据及时办理财务报销手续。

 九、财务收支审批制度 1.财务收支原则上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具体额度各单位可以自定,但对于重大支出事项,必须履行集体审批制度。 2.事业性收费的范围和标准按物价部门审批的收费许可证执行。 3.在单位经费预算内的单项经费支出数额在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内的由单位负责人直接审批,超过

 元的经单位班子会研究决定。专项经费按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规定的权限审批。 4.报销程序为:经办人填制报销单并签字—科室(单位)负责人审核—财务审核—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元以上开支(差旅费除外)>—单位负责人审批—财务报销。

 十、财务分析制度 1.财务部门每季度对预算编制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资产

 情况、负债情况、财务管理情况进行分析。 2.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支出增长率、人均开支水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占总支出的比重、专项支出占总支出的比重等。

 3.财务分析的方法以对比分析法为主。

 4.财务分析要形成书面报告。财务分析的编写要抓住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反映问题;数字运用恰当、准确,观点与材料相统一;文字精练、准确。

  十一、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1.固定资产管理的组织分工:固定资产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国家统一所有,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财务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通过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卡片进行会计核算,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帐卡相符、帐证相符、账账相符。单位内各科室(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行负责人负责制,各科室(单位)负责人全面负责本科室(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登记固定资产卡片,填制“固定资产变动情况表”,经科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机构。 2.固定资产的购置:固定资产是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

 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各科室(单位)所需固定资产应当根据业务工作的需要和单位财力的可能,按照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进行配置。购置固定资产首先填制“因定资产购置申请表”交财务机构,金额在

 元(以人民币为单位,下同)以下的由财务负责人审批,

  元以上的由主要负责人或班子会研究审批,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要实行政府采购。 3.固定资产的调拨:是指单位内部有偿或无偿调拨固定资产(包括机关与各事业单位之间调拨),要由调出部门填写《固定资产调拨单》,由调出调入单位双方签章,经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一份,双方单位各存一份,据此办理固定资产增减手续。 4.固定资产的处置:是指对单位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等。处置固定资产要严格按照《XXX 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定的权限及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处置。对擅自处置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的出租、出借:是指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固定资产,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经审批同意,按

 照国家有关政策将存量资产进行出租、出借的行为。资产出租、出借,严格按照《XXX 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进行审批;未经批准,不得出租、出借。对擅自出租、出借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国有资产收入管理:单位取得的国有资产收入,严格执行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预算,各单位按规定编报收支预算,经财政部门审核汇总、统筹平衡并按程序报批后编入部门预算。有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固定资产的清查: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由财务机构统一组织。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并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重点清查。对清查中清理出的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根据《XXX 省(市、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核实暂行办法》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后处理。 8.上级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配备(调拨)的、用专项资金购买的固定资产,根据调拨单、原始发票等及时记入固定资产账进行管理。

 十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 非税收入范围包括: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

 营收益、其他政府非税收入等。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单位(指与财政部门有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经营服务收入依法纳税后的余额、与非税收入有关而暂时收取的款项(含暂扣款、保证金、押金等)也要缴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本部门凡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严格按照收费许可证批准的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实行收费。除财政部另有规定外,执收单位收取政府非税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分别使用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并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十三、单位票据管理制度 1.票据由财务机构负责到相应的财政部门领取,实行限量发放,验旧领新制度。有收费业务的科室(单位)要由专人负责购领、保管票据,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到财务机构核验,按期限上缴收入。用票单位应按票种设置票据登记簿,如实反映收费、罚没票据的购领、使用、结存情况,并定期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收费、罚没票据在启用前,应当检查票据是否有缺页、漏页、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向同级财政收费管理机构报告。开具的票据必须内容完整,字迹工整,印章齐全。如填写错误,应另行填开。填错的票据应加盖作...

篇六:最新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

016 年财务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单位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保障单位工作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财经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单位机关所有财务管理活动在单位法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 按照财政部门和相关准则、制度的要求,财务科具体承担所在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所有支出单据实行财务预先审核制度,即所有支出必须由业务科室负责人、分管业务负责人对支出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签字,财务科对支出单据的合法、合规、准确、完整、有无预算进行审核把关,报请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方可报销。

 第二章 收入管理 第四条 执收科室收取的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及其它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通过山东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实行“票款分离”。严禁私存、挪用、坐收坐支及私设小金库。

 第五条

 各项收费必须按物价部门规定的项目及标准进行收费,不得

  乱收及超标准收费。

 第六条 各项收费必须开具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票据,严禁用普通收款收据收取,确保票据合法、合规。使用的票据填写要规范,字迹清楚,填列准确,票据必须各联齐全,并且不得跳号使用,严禁私开、套开、外借收费票据。作废的票据要全部联次留存并加盖“作废”戳记。

 第七条

 房屋出租由单位资产管理委员会制定办法,经单位办公会研究后实行。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八条 本着节约使用各项资金,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没有预算的支出不允许列支。各项支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报销的单据必须是合规发票。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资采购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有关规定。财务科要严把审核关,必须严格审核列支的项目和内容,对不合规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按规定更正、补充。

 第九条

 财务审核支出单据的主要内容包括:单据是否正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支出金额与办理事项是否相符;支出事项是否合规;附件是否齐全,附件与发票金额是否相符;经办人、事由等是否清楚等。

 第十条 严格控制办公用品的购置。日常办公支出,须提前填写项目支出申请单,并把所需办公用品的名称、数量及大约所需资金填写清楚,报单位办公室,办公室审核后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由办公室统一购置,购置物品按入库手续进行登记,由单位办公室物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发放。

  第十一条 对单位一次性支出超过 5000 元的,须报单位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未经研究或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支出单位财务科不予支付。

 第十二条 对单位执法执勤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申请用车时由单位办公室按规定统一安排,使用加油卡加油,统一结算。车辆大修必须提前写出修理申请,经单位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到指定维修点进行修理。具体办法:

 (一)

 燃油由办公室根据车辆标准耗油量及行车里程进行登记,印制“车辆行车里程及加油登记表”,由驾驶员签字。

 (二)

 外地出差确需中途加油的,须经办公室同意。返回后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三)

 所有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由办公室考察确定修理厂家。

 (四)

 实行维修单制度。小件维修、养护经查验属实后,由办公室签发维修单,到指定厂家维修;大件(500 元以上)维修,须经主要领导批准。

 (五)

 除出发在外需紧急修理情况外,所有未经办公室签发维修单的维修项目,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 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只报销往来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补助费。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必须出具与之相符的往来车票,市内交通费按照出差实际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80 元包干使用;县内交通费按照出差实际天数计算,每人每天 30 元包干使用。住宿费在标准限额之内凭合规发票据实报销。到省、市出差生活补助均为每人每天 100 元(早餐 20 元、

  中餐 40 元、晚餐 40 元标准执行),县内(除沂源中心城区以外)伙食补助费根据出差就餐需要,按照每人每天 50 元(早餐 10 元、中餐 20 元、晚餐 20 元标准执行)。参加上级组织的外出考察、学习,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报销费用。完成出差任务后,因公出差人应在一周内凭相关单据到财务报销。

 第十四条

 职工医疗费报销按照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执行,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相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因业务往来确需招待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单位办公室安排并开据就餐审批单。具体标准:上级来人接待,原则上午餐、晚餐按照每人每餐 40 元标准执行,严格控制高档烟酒使用。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10 人以上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报销凭证应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等。

 第十六条 对水、电、暖及电话费等项目的支出管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抄表登记及费用缴纳,对其数量金额进行核实,坚持实事求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

 第四章

  专项资金管理 第十七条

 各项专项资金必须严格按照批复的计划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不得随意改变项目内容和扩大使用范围,严禁截留、挤占、挪用,防止资金流失。

 第十八条

 项目建设所需的大宗物资或设备,要根据财政部门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和法定的采购方式进行采

  购。

 第十九条

 拨付项目资金或项目物资时,施工队或项目承建单位必须出具正规收据、合规发票。

 第二十条

 各项专款的划拨要认真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招投标文本、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工程(项目)预决算报告书或审计报告等依据拨付,严禁超工程进度付款。

 第五章

 往来款项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严格控制个人借款,因公出差需借款的一律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借款手续。借款申请单须写明事由、金额、还款时间等。

 第二十二条 所借款项要求在一个月内办理结算手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办理结算手续的,需向财务科说明原因,申请批准迟延结算,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财务科在月末予以挂账。无特殊情况逾期结算借款的,一律不再办理借款手续,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第二十三条 定期对往来账目进行核对并及时进行清理。

 第六章

 固定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单位价值在 1000 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 1500 元以上)并在使用中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然未达到规定标准,但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不含一年)的大批同类物资也视为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单位所有,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损毁、变卖、出租、出借和处理固定资产。

 第二十五条

 新购置固定资产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由具体使用科室

  (部门)根据需要及年初科室预算提出购置申请,填写《固定资产购置审批单》,分管业务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资产管理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存量状况和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对购置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交财务科,财务科审核有无预算,然后提交单位负责人或单位办公会审批后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购置的固定资产,相关科室须提供资产验收入库单据,相关购置申请、招投标文件、合同、发票、资产明细清单等到财务进行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所有资产采购,相关科室需先报县政府采购中心,根据政府采购中心的意见,公示后进行采购。

 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固定资产由使用科室具体管理,遵循“谁使用,谁保管”的原则,总体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或单位资产管理部门。一旦发生遗失、毁损,由资产使用人及科室负责人各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

 办公室或单位资产管理部门应对固定资产设账、卡管理,做到账、卡、物相一致,财务科负责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登记固定资产台账,固定资产卡片中须记录固定资产的具体名称、规格、使用单位、存放地点等内容。

 (二)

 单位内部固定资产的调拨与转移,必须通过办公室或单位资产管理部门、财务科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同时由调出、调入科室的双方负责人及办公室,财务科监管人员签字后,办理转账手续,并由财务科及资产管理员进行账、卡交接。

 第二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清查。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清查时由

  使用科室进行现场清查,并形成清查报告,资产管理员负责与系统核对盘盈盘亏情况,财务科负责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处置。固定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资产处置时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分管单位长审核,财务科审核,提交单位长办公会研究审批,按规定程序报县财政单位审批。资产处置应通过招投标、拍卖、协议、转让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处置完毕后公示处置结果。资产管理员对资产系统、资产卡片及时更新,财务科根据核批文件及时调整相关账目,处置收入应及时全额上缴国库。

 第七章

 内部监督与审计 第二十九条 建立财务内部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 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职责权限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监督、相互制约。

 (一)

 帐钱分开。会计管帐,出纳管钱,管帐的不经手钱,管钱的不登记帐。

 (二)

 印鉴分开。银行预留印鉴由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

 (三)

 网银密码分开。实行网上银行的,网银录入员和审核员密码分开管理。

 (四)

 电算化密码分开。实行会计电算化的,会计核算与出纳制证密码由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

 (五)

 票据使用和审核分开。会计管理票据的发放和核销,出纳管

  理票据的具体使用,两者要分开牵制。

 (六)

 主管会计要把好货币资金关。主管会计要严格审核单据,随时清查核对货币资金帐实相符情况,月底必须进行一次货币资金流向的逐笔核查。

 第三十一条 建立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单位设立内部审计科(室),重点加强会计工作监督,全面做好财务收支审计和经济效益审计,有效控制风险,确保本单位财务活动和经济业务经受住各级审计检查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章

 罚则

 第三十二条 下列行为属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

 (一)行政性收费无《收费许可证》而收费或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乱扣滥罚的、越权罚款的;收取各种押金、保证金的(法律规定的除外);乱集资、乱摊派、强拉赞助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收款不按规定开具票据的;收款后不按期上缴的。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不按规定上缴、截留、坐支、挪用、私设小金库的。

 (五)私分、转移、隐瞒非税收入的。

 (六)擅自用非税收入进行基本建设、购买专控商品或不经批准用于发放津贴、补贴、福利的。

 (七)公款请客、送礼、旅游的;超标准招待、挥霍浪费的。

 (八)财务支出不按规定程序审批的;处理固定资产时不按规定程序

  审批的;管理不善造成固定资产损失的。

 (九)对审计监督人员隐瞒账务或拒绝接受审计的。

 (十)其它违反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凡有第三十二条所述行为之一情节轻微的,单位内部将给该部门通报批评,没收非法所得或追回经济损失,对部门负责人及责任人予以警诫;造成重大影响的,对部门负责人予以免职。

 第三十四条 凡有第三十二条所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将报县纪委、监察单位给予单位负责人及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由单位财务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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