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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0篇

时间:2022-09-21 13:00:03 来源:网友投稿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0篇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市XXXX局 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〇八年一月 目 录 党务党建类1、市局党委会议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0篇,供大家参考。

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10篇

篇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XXXX 局

 内 部管理制度汇编

  二〇〇八年一月

 目

  录

 党务党建类 1、 市局党委会议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市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3、 市局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 4、 市局党务管理工作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 5、 市局党委实施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的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3 6、 市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实施办法.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5 行政管理类 7、 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守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4 8、 市局接待来访工作规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6 9、 市局局务会议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7 10、 市局公文收发和印章使用管理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2 11、 市局信访工作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4 12、 市局编写大事记的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7 13、 市局档案综合管理实施细则.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9 内务管理类 14、 市局财务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4 15、 市局车辆管理规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58 16、 市局机关考勤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1 17、 市国土房管机关后勤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6

 - 1- 党 务 党 建 类

  市局党委会议制度

 一、 局党委会议是局党委为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和政策而实施决策的最高形式。

 凡涉及局的重大决策、 重大资金活动、干部任免调配等事项都须报经党委会议讨论决定。

 二、 局党委会议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召集,党委成员 参加。

 三、 党委会议的议题由党委书记确定。

 四、 党委会议的通知和记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五、 提交局党委会议讨论的文件和有关资料, 一般应在会前印发各党委成员 。

 六、 必要时党委书记召集党委扩大会议, 参加人员 可按会议内容临时确定。

 七、 如遇重大紧急事项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但在局的党委成员 又达不到半数以上时, 可采取各成员 分别圈阅的方式作出决定。

 八、 局党委会议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对其所作出的决定,执行部门和个人必须坚决执行。

 - 2- 九、 党委会议参加者必须对会议内容严格保密, 对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和会上讨论的内容一律不得外传。

 如有违反并产生不良影响的, 要追究责任。

 十、 党委会议的决定, 明确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 并反馈给局党委。

 - 3- 市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议制度

 一、 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议是局党委为加强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活跃党内民主生活, 密切联系群众, 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解决班子自 身矛盾, 加强党内监督, 提高班子思想水平和修养水平,增强班子凝聚力、 号召力和战斗力而召开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二、 局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书记或由党委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党委成员 参加, 同时邀请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同志列席, 必要时可请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列席参加。

 三、 党委民主生活会的议题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确定, 并提前通知出席人员 ,让大家做好充分的准备。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议题, 会前 10天应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廉洁自 律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应提前 15 天报市直机关工委、 市纪委、 市委组织部。

 四、 召开党委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记录、 整理和汇报由局党委办公室负责。

 五、 党委民主生活会前, 局党委委托局党委办公室在局系统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的意见和建议, 并形成书面材料, 如实转告党委书记及每个成员 或者在会上报告, 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六、 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负责开好民主生活会。

 会前根据民主生活会中心议题和群众反映的意见、 自 律情况, 听取各成员 的

 - 4- 意见, 对班子基本状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做到心中有数。

 会议结束时, 对民主生活会作出评价和总结, 指出不足, 提出改进意见。

 七、 为提高党委民主生活会质量, 搞好党内监督, 党委班子各成员 要围绕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对自 己的学习、 思想、 作风、廉洁自 律、 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达到沟通思想, 消除隔阂, 化解矛盾, 增进团结。

 八、 党委民主生活会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 要逐一研究, 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意见。

 并形成民主生活会会议纪要上报上级党组织。

 九、 有关部门要抓好督促落实民主生活会的整改工作, 并把落实的情况如实反馈给局党委, 必要时向局系统党内外群众通报。

 十、 局党委民主生活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 1 次, 具体时间按照上级党组织通知而定。

 - 5- 市局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

 中心组学习是我局领导干部学习思想政治理论的一种重要形式, 是提高我局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素质和工作能力的重要环节, 也是加强我局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需要。

 为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管理, 促进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 规范化, 保证学习质量, 进一步提高我局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 特制定本制度:

 一、 领导带头学习 理论。

 中心组学习 是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 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 把它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认真学习理论, 发挥表率作用, 带动全局党员 干部的理论学习。

 二、 中心组学习 的组成人员 。

 局中心组学习 成员 包括局党委全体成员 、 局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局中心组理论学习, 由党委书记任组长。

 三、 中心组学习的基本内容。

 学习的基本内容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有关重要会议精神; 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 现代管理知识、 财政、 金融、 法律知识等。

 四、 学习形式。

 中心组学习要坚持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学原著为主, 以自 学为主。

 根据学习要求列出统一学习的内容和思考讨论题。

 各学习成员 要注重调查研究, 认真研讨, 写好读

 - 6- 书笔记, 做好发言准备, 同时每年要写 1—2 篇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 提高思想理论水平, 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五、 抓好集中学习研讨。

 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一个半月 集中安排一次, 每次学习时间为 1 天, 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 8 天。

 各学习 成员 必须根据专题学习 内容认真做好自 学、 调研等准备工作, 集中研讨时, 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 切实提高学习质量。

 六、 中心组学习的日 常管理。

 局中心组学习设秘书, 由局党委办公室人员 担任。

 秘书负责做好中心组的学习安排和学习情况汇报, 做好学习考勤登记、 学习资料准备等服务工作。

 七、 抓好理论学习的检查和考核工作。

 各学习成员 在做好自学的基础上, 要认真完成中心组制订的学习计划和布置的任务。对局中心组的学习情况每年进行一次检查和考核。

 检查、 考核的重要内容包括学习形式、 学习时间、 学习内容等, 具体包括中心组成员 的出席和学习计划完成情况, 思想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的提高, 以及班子和个人思想作风建设的情况。

 检查、 考核工作要从实际出发, 讲求实效, 不搞形式主义, 促进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八、 在做好局中心组学习的同进, 要认真抓好局系统党组织理论学习的指导、 检查和考核工作。

 - 7- 市局党务管理工作制度

 根据党章的规定和上级党委的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党务日 常工作管理, 特制定本制度。

 一、 会议制度 ( 一)

 党委全体委员 会议。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如需要或特殊情况, 可临时召开。

 ( 二)

 党委扩大会议。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

 党委委员 和机关各党支部、 负责人或其他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 参加。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

 ( 三)

 党支部书记会议。

 由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和主持。每年上、 下半年至少各召开一次。

 二、 文件的审批和呈阅制度 ( 一)

 以党委名 义印发的涉及全面工作或重大问题、 以及报送上级的重要文件, 经党委会通过后, 由书记审核签发。

 ( 二)

 以党委名 义上报的一般性文件, 由书记和副书记审核签发。

 ( 三)

 以党委名 义下发的一般性文件、 各类公文, 由书记或副书记审核签发。

 ( 四)

 上级下发的重要文件, 先呈书记、 副书记阅。

 书记或副书记根据文件要求做出具体批示, 研究贯彻执行意见。

 ( 五)

 上级下发的一般性文件或各类函件, 书记或副书记阅

 - 8- 后, 交工作人员 具体经办。

 三、 建立健全党支部及支委会制度 ( 一)

 党员 少的支部( 如 5 人以下), 可不设立支委会, 只设书记。

 工作需要可增设副书记。

 ( 二)

 党支部委员 缺额时, 应当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补选。如果已接近支委改选时间, 可待改选时一并解决。

 补选的委员 应报局党委审批。

 ( 三)

 党支部委员 会每届任期四年。

 任届期满的党支部委员会应按规定及时改选。

 支部( 党委)

 的改选, 候选人的确定, 需报局党委审批。

 改选时应召开支部大会, 由支委会报告本届支部的工作, 充分发扬民主, 认真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 同时, 由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提出支委候选人名 单。

 选举一般采取无记名 投票方式进行, 由党员 选举出新的支委会; 新的支委会按规定选出书记、 副书记, 最后, 支部将新的支委会报局党委审批。

 ( 四)

 做好支委会、 支部大会的记录。

 为便于党支部和党委检查支部工作或查阅有关材料, 凡是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 都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其内容包括会议名 称、 日 期、议题、 主持人、 出席与缺席人( 支部大会可注明出席、 缺席人数)、列席人、 记录人的姓名 , 每个人发言的要点, 决议事项和对决议有无异议等。

 四、 组织生活制度 ( 一)

 局领导要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经征求局领导本人意见

 - 9- 后, 指定其参加有关支部的组织生活。

 支部在开展组织生活活动之前, 应事先通知有关领导以便其安排时间参加。

 ( 二)

 各支部应不定期召开支委会; 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 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每个月 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由党员 向组织汇报思想, 工作等情况, 开展批评和自 我批评,并注意分析党员 队伍的思想状况, 发现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教育。

 ( 三)

 因工外出工作、 学习的党员 , 除有特别要求外, 外出时间不超过半年的, 一般只开具党员 证明信( 在新单位属于过临时组织生活的, 没有选举权, 表决权和被选举权), 不转移党员 组织关系; 外出时间超过半年的, 均应转出党员 组织关系。

 外出公务结束, 转回组织关系。

 ( 四)

 召开好民主生活会。

 各基层党组织按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 每次召开民主生活会应提前将会议的内容、时间报告局党委。

 民主生活会召开后, 要及时将有关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局党委。

 五、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 一)

 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 条件和入党手续, 不断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入党。

 发展壮大党的队伍, 是党组织尤其是党支部在组织建设上的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任务。

 各支部都应以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 认真做好发展党员 工作。

 ( 二)

 各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 工作细则( 试行)》 规定, 掌握入党条件, 严格入党手续, 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 10- 切实把好质量关。

 1、 各支部对每个发展对象, 都要认真进行教育考察培养工作,端正入党动机, 全面地考察了 解他们的思想觉悟, 政治素质, 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

 尤其重要的是从思想、 学习、 工作等方面考察他( 她)

 对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态度, 以保证党员 质量。

 2、 发展对象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培养考察 ( 包括党的知识培训)后, 支委会认为表现较好的, 即可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连同有关资料报局党委审查。

 3、 支部对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般需经过一年以上的时间。

 在讨论其入党问题前, ...

篇二: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关制度汇编目 录

 第一篇:

 日常管理(P01-P42)

 1. 实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暂行办法………………………………………03 2. 日常政务运行规则…………………………………………………………04 3. 行政会议制度 ………………………………………………………………07 4. 重大会议活动及接待管理制度……………………………………………12 5. 文电处理制度 ………………………………………………………………13 6. 建议提案办理规定…………………………………………………………17 7. 政务信息工作规定…………………………………………………………18 8. 机关车辆管理若干规定……………………………………………………19 9. 岗位变动公用财产与资料交接管理规定…………………………………22 10. 档案管理制度 ………………………………………………………23 11. 突发性事件应急管理暂行规定…………………………………………26 12. 信访工作制度 ……………………………………………………………28 13. 保密工作管理办法………………………………………………………29 14. 机要文件管理办法…………………………………………………………34 15. 涉密计算机及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37 16. 机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规定……………………………………………40

 第二篇:

 依法行政(P43-P93)

 17. 行政监督检查工作制度……………………………………………………45 1 8. GSP 认证检查员 行为 规范… … … … … … … … … … … … … … … 47

  - 2 -19. 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49 20. 行政处罚案件 “办、审、定”三分离制度……………………………………52 21. 行政处罚管理程序制度……………………………………………………56 2 2 . 药 品 抽 验 工 作 规 范 … … … … … … … … … … … … … … … … … 5 9 23. 药品餐饮安全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试行)…………………………………64 24. 行政复议工作制度…………………………………………………………68 25. 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制度……………………………………………………71 26. 行政人员行政败诉过错责任追究办法……………………………………73 27. 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与质量考评制度………………………………………76 28. 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和管理制度…………………………………………80 29. 重大决策听证制度…………………………………………………………81 30.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85 31. 局门户网站管理暂行规定…………………………………………………87 32. 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制度……………………………………………………89 33. 新闻发布操作规程…………………………………………………………91 34. 公益性宣传类短信平台管理办法…………………………………………92

 第三篇:

 干部人事(P95-P103)

 35. 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制度…………………………………………………97 36. 教育培训制度……………………………………………………………98 37. 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98 38. 请假休假规定……………………………………………………………99 39. 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制度…………………………………………………102

 第四篇:

 财务管理(P105-P121)

 40. 机关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107 41. 机关财务报账管理暂行规定……………………………………………109 42. 机关公务卡结算管理暂行办法…………………………………………111 43. 机关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113 44. 机关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116 45. 罚没物品管理规定 ………………………………………………………117 46. 非税收入票据管理规定 …………………………………………………119 47.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120

 第五篇:

 机关党建(P123-P129)

 48. 党建工作制度…………………………………………………………125 49. 民主生活会制度…………………………………………………………125 50.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126 51. 党务公开制度……………………………………………………………127 52. 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127 53. 党员谈心制度……………………………………………………………128 54. 联系群众制度……………………………………………………………128

 第六篇:

 行政监察(P131-P146)

 55. 机关工作纪律规定………………………………………………………133 56. 机关工作人员公正执法、 廉洁从政规定………………………………133 57.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135 58. 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制度…………………………………………………136 59. 行政执法跟踪回访制度…………………………………………………140 60. 违纪违规案件查处工作暂行办法………………………………………140

  - 4 -61. 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实施办法………………………………………143 62. 廉政谈话制度…………………………………………………………144

 第七篇:

 附件(P147-P180)

 63.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呈批件……………………………………149 64.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值班日志…………………………………150 65.

 系统会议申报表…………………………………………………………151 66.

 局务会局长办公会申报表………………………………………………152 67.

 局务会局长办公会预案…………………………………………………153 68.

 会议通知单………………………………………………………………154 79.

 会议考勤单………………………………………………………………155 70.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文(电文) 处理单………………………156 71.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文稿纸…………………………………157 72.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稿纸……………………………158 73.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会签单…………………………159 74.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提案办理沟通联系表………………160 75.

 机关公用财产与文件资料移交登记表…………………………………161 76.

 确定密级事项审核表……………………………………………………162 77.

 密件分发登记表…………………………………………………………163 78.

 密件借阅登记表…………………………………………………………164 79.

 涉密文件复印登记表……………………………………………………165 80.

 参加现场检查审批表……………………………………………………166 81.

 参加现场检查廉政承诺…………………………………………………167 82.

 参加现场检查纪律履行情况表…………………………………………168 83.

 郴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项目审批表…………………………169

 84. 聘用人员申请表…………………………………………………………170 85. 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表……………………………………………………171 86. 聘用人员保密承诺书……………………………………………………172 87.

 请休假审 批表… … … … … … … … … … … … … … … … … … … 1 73 88.

 公务卡强制结算目 录…………………………………………………174 89.

 机关固定资产移交表……………………………………………………175 90.

 机关固定资产购置申请表……………………………………………176 91.

 机关采购固定资产验收单……………………………………………177 92.

 机关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178 93.

 办公用品采购计划表…………………………………………………179 94.

 科室办公用品申购表…………………………………………………180

 一、 日常管理

 一、 日常管理

  第一篇:

 日 常管理

  - 2 -

 一、 日常管理

  实施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暂行办法

 一、 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范围 ( 一)

 列入《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2013 年修订)

 的各项制度均列入适用范围, 均在本局内网公示。

 ( 二)

 在《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2013 年修订)

 实施之后制定、 修订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 应列入适用范围, 应在本局内网公示。

 二、 本暂行办法的适用要求 ( 一)

 各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纳入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

 ( 二)

 各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已明确考评科室的, 由负责考评的科室实施考评; 未明确考评科室的, 由负责绩效考核工作的部门实施考评或由其报局务会决定考评科室。

 ( 三)

 各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已有罚则条款、 已明确规定绩效考核计分标准和办法的, 从其规定; 没有罚则条款、 没有具体规定绩效考核计分标准和办法, 且没有相应文件作出规定的, 适用本暂行办法的处罚规定。

 三、 机关内部管理考评的组织实施 ( 一)

 建立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考评办公室, 考评办公室设在政工科, 成员 由政工科、 办公室、 监察室负责人及其分管领导组成, 负责制度执行情况的综合协调、 监督检查、 分析评估, 负责组织制度的修订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向各考评科室收集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与修订意见。

 2. 根据各考评科室提供的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考评办法或细则实施绩效考核计分, 并及时通报违反制度的科室。

 3. 每年结合绩效考核, 组织一次制度执行情况考评并通报; 每年酌情组织一次制度修订。

 ( 二)

 各项制度的考评科室具体实施考评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1. 对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执行相关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

 2. 及时向考评办公室报告违反相关制度的情况, 并提交确切证明材料。

  - 4 -四、 违反制度的责任追究 ( 一)

 对责任人的追究 1. 对违反制度、 未对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责任人, 应责令其所在科室给予批评教育; 对违反制度、 对工作造成一定后果的责任人, 应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 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并在机关内通报批评。

 2. 凡科室没有履行考评职责的, 经纪检监察室查证属实的, 对科室负责人酌情处理 3. 对违反制度、 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 年度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按党纪政纪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 二)

 对违责的工作人员 及科室的追究 1. 对工作人员 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 在机关内对其所在科室通报批评。

 2. 对工作人员 违反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机关内对其所在科室通报批评, 并取消该科室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3. 对违反制度的责任人所在科室, 按制度已有规定及机关有关文件( 含年度考核相关文件)

 确定的标准进行考评计分。

 五、 本暂行规定自 二〇一三年四月 一日 起施行。

  日 常政务运行规则

 一、 领导成员 工作规范 ( 一)

 实行局长负责制。

 局长主持和领导本局全面工作, 对全局工作负总责, 对市人民政府负责。

 副局长及其他局级领导协助局长工作, 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对局长负责。

 ( 二)

 执行民主集中制。

 重大事项由分管局领导先行组织调查研究, 提出方案后, 提交局党组会、 局长办公会、 局务会集体讨论决定。

 ( 三)

 实行层级报告制。

 局长向分管局领导交待工作时, 可要求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

 分管局领导应及时向局长报告重要事项, 对涉及 2 名 及以上局领导分管的重大事项, 应报局长决定 1 名 局领导为主抓, 其他局领导配合抓。

 ( 四)

 实行工作协作制。

 局长外出或因故暂不能主持全局工作时, 由排

 一、 日常管理

  名 第一的副局长或指定一名 局领导代为主持工作。

 其他局领导离开机关 5个工作日 以上, 应报局长决定一名 局级领导代管所分管的工作, 并通知局办公室和其所分管单位主要负责人。

 ( 五)实行外出报告制。

 局主要负责人因故离开本市 3 个工作日 及以上,或按规定休假、 请假的, 应交待办公室按规定向市委、 市政府报告; 其他局领导离开机关参加各类会议、 活动, 或按规定休假、 请假的, 应报局长同意,并告知办公室去向及时间。

 二、 科长履职规范 ( 一)科室实行科长负责制。

 科长对本科室工作负总责, 对分管局领导、局长负责。

 ( 二)

 实行层级报告制。

 科长对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应召集会议研究讨论, 会后需及时向分管局领导报告, 重大问题报经分管局领导后向局长请示报告; 科长外出参加会议、 活动需报经分管局领导同意, 离开郴州 1天及以上需同时报告分管局领导和局长, 按规定休假、 请假的还应向政工科办理手续。

 ( 三)

 实行工作协作制。

 科长离开机关 5 个工作日 以上、 1 个月 以内的,应报分管局领导指定 1 名 副职主持工作; 科长离开岗位 1 个月 以上的, 由分管局领导报局长指定临时负责人; 科长与副科长一般不得同时离开郴州, ...

篇三: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机关 管理 制度汇编 目 目

 录

 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 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管理制度 公文处理制度 公章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工作例会制度 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审批制度 干部 职工诫勉制度 上缴礼品 礼金登记制度 考勤制度 接待工作制度 车辆管理制度 卫生劳动管理制度

  2

  党政 正职 四不直接 管制度

  根据县委办《关于印发﹤某县党政机关、事业部门党政正职“四不直接管”制度(试行)的通知﹥》某县党办[2021]90 号文件有关精神,为切实加强委机关财务、人事、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四项工作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正职领导不直接管人事工作。由分管办公室的副主任负责人事工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相关规定开展。各股室之间、粮油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分管领导根据工作需要,根据干部职工自身工作特长,由分管领导适时提出方案报委主要领导,通过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一般干部提拔为股室长或科室主任,由分管领导根据各股室意见及群众反映和平时掌握的拟提拔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与主要领导沟通后报委务会集体研究决定。一般干部推荐副科后备干部的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规定,总支做好各项配合工作,推荐选择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尽职尽责群众公认的干部,坚持公平、公正、择优推荐。为逐步完善竞聘上岗工作机制,一般干部提拔为股室长不低于 50%。

 二、党政正职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分管办公室副主任负责财务管理工作。

 1、委机关各单位、各股室的费用支出应预先向办公室提出申请,通过办公室主任核准后提请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报。如遇数额较大单笔支出费用(10000 元以上),由

  3 班子集体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

 2、对必须支出的相对固定的开支(如水、电、暖、电话费)由办公室、财务室分管人员核实后报分管领导审批直接支付,对不可预定数额但必须产生的费用(如接待费、燃油、差旅费、培训费、车辆维护费等)数额在一万元以内的由相关科室根据用途分别由办公室、财务室逐步审核后报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主要领导确认后根据支付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3、对单笔开支金额在一万元以上的,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同时,委监督工作小组定期对费用票据进行核查,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纠正。财务支出情况由财务室负责定期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监督。

  三、正职领导不直接管基本建设项目工作。由分管项目工作领导负责基本建设项目工作。某局直接管理的项目由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意见和建议,报委务会集体研究通过,由分管领导根据基本建设管理规定负责实施,并定期向主要领导及领导班子报项目实施情况。由分管收储公司和军供站的副职领导负责粮油购销公司及军粮供应站的具体项目。基本建设项目工作要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相关规定、档案。委机关、粮油购销公司、军粮供应站自行维修、政府投资、新建项目分管领导需向主要领导汇报,相关股室提出方案计划后报委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正职领导不直接管物资采购。小额度的物资采购由各股室拟定计划报分管领导批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较大额度的物资采购,提出申请由办公室审核后,分管领导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数额在 5000 元以上的,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由

  4 班子集体研究确定人员采购。自行采购的物资必须严格履行申报、定价、采购的程序,凡采购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物资,经班子集体研究后,一律报政府采购中心施行统一采购。

  五、各分管领导要严格按权限、职责和运作程序抓好分管工作,严禁违规操作。

 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扬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财务管理制度

 为加强委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行政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有序进行,根据《预算法》、《会计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财务法规、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财务监督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单位预算,按照县财政部门预算编制有关要求,编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采购计划和预算,大型会议、培训等专项经费预算,需报具体项目。

 二、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财务核算,单位在业务活动中与其它单位或个人发生的一切款项,应该及时开具财务票据、收取款项、登记入帐,不得截留、隐瞒、挪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财经法规的要求规范财务行为,做到账款相符,账目清楚,单据完整,手续完备,账簿记录准确。对每笔单据报销、资金结算、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等逐一

  5 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全的报帐单据,会计人员有权要求退回纠正、不予报帐核算。

 四、委机关财务支出管理根据财务审核范围及审批权限,严格按照本委“四不直接管”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法规,保证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分管财务工作的领导主动接受监督,每季度向“一把手”报告一次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六、加强计档案管理,做到会计凭证装订整齐、平整,并按规定存放,同时接受县财政、审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办公用品采购及领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领用,提高使用效率,降低办公经费,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结合我委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用品采购

 1、委机关办公用品实行统一采购、统一管理、统一发放,部门使用的办法。各股室(单位)所需办公用品,须提前列出计划交办公室,报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审核同意后,由办公室负责采购。

 2、一般办公用品的购买,由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的要求和实际库存情况,提出需购办公用品的清单及数量,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方可购买,交保管人员验收入库。(登记金额、数量建立保管帐)

 3、大宗物品采购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由

  6 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购买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报主任审核后,通过政府采购实行公开招标择优购买。单次采购办公用品价值超过 2 万元的,须经委领导班子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确定。

 4、办公室物品采购要实行定点采购和非定点采购两种方式。成批备品须定点采购,专用或急用等小件物品可实行非定点采购。

 二、办公用品的管理及领用

 1、办公室要对所购办公用品进行详细分类登记,价值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严格按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属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应登记用品名称、件数、金额。

 2、物品保管员要详细填写《办公用品登记簿》,办公室主任要要定期与办公用品保管人员核对库存帐目,保证库存办公用品帐物相符。

 3、各股室(单位)领取办公用品时,应指定专人按实际需要领用,做到不乱领、不多领。

 4、领用前要填写《办公用品领用登记表》(一式两份,保管员填写金额),经股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办公室主任审核,并在《出库登记簿》上详细登记。

 5、办公用品保管人员要加强对办公用品库房的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保持库房整洁,防止办公用品损坏、丢失。

 6、各部门要坚持“勤俭节约、即用即领”的原则,坚决杜绝铺张浪费,努力降低办公成本。

 公文处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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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做好公文处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文质量和办文效率,努力实现我委公文处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依据《国家机关公文处理管理办法》,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来文由办公室负责编号、登记、传阅、保管、立卷、存档。办公室对来文提出批阅建议报主任批示后送分管领导、各业务股室阅办。文件传阅实行登记和注销手续,明确责任。对于急办文件,如主任外出不在,可直接交分管领导、股室先行阅办,办理结果经请示主任后上报和下发。

 二、各部门、股室应指定专人保管文件,做好文件收退工作,各股室阅文后,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原则上当日文件当日退回,一般文件传阅最多不超过 2 天。领导签批的办理事项须在 2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或者及时上报进展情况。

 三、凡是上报或下发的各种文件,须经办公室审核后,核发文号报送委主任签发,公文处理严格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

 四、坚持谁拟稿谁校对的原则,重要文件要反复核对,防止出现差错,保证文件质量。对有问题的文件,办公室要严把关口,责令重新印发。

 五、委机关文件的起草要统一使用办公室印刷的发文稿纸,必须用钢笔或碳素笔书写,要文字书写工整、标点准确、条理清楚。

 六、公文必须做到格式规范,要素齐全。公文主题词要按有关部门制定的《公文主题词表》科学标注。

  8 七、各股室要努力提高公文质量,压缩公文数量,减少不必要的发文,以维护委机关文件的严肃性。

 八、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时销毁有关保密件的废损纸张。

 公章管理制度

  一、委机关公章由办公室专人严格保管,严防公章被盗用和丢失的现象发生。

 二、委机关公章不得带出,特殊情况必须带出得,必须经行政主要领导批准。

 三、不得在空白信笺或白纸上盖章,盖错和试盖章应及时将纸张销毁。

 四、系统内部一般文件资料加盖公章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盖章,行文以领导签批为准。涉及项目、资金、报表等重大事项和对外使用介绍信等资料,须经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加盖公章。

 五、每次盖章必须登记,详细注明盖章事由、时间、数量、审批人、经办人。紧急情况领导不能及时签字但必须盖章的,应报请分管领导初核并电话请示行政主要领导同意后盖章。

 档案管理制度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委机关设立档案室,有兼职档案人员负责档案管理工

  9 作。

 三、凡是能准确反映本委各项活动的文件、材料、影像、报表等,以及上级下达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都必须及时归档,确保完整无缺。

 四、应归档的文件、会计档案等资料各股室(单位)原则上应于次年 2 月底前送交委档案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分类、立卷。

 五、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按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规范操作,并按规定的时间做好档按管理的收集整理立卷移交工作。

 六、各股室查阅本股室(单位)档案的,登记后便可查阅,查阅其他股室档案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外单位查阅、复印、借阅档案,必须持有关单位函,须委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七、借阅档案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档案,不得在所借档案上圈点、划线或涂改。

 八、涉密文件档案管理按照《保密法》规定执行。

 九、档案人员必须在次年 6 月中旬前完成上年文件资料的归档立卷工作。需销毁的文件应严格按档案销毁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首问责任制度

  首问责任制度

  为规范办事程序,明确工作人员责任,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保证来国资委办事人员能得到及时、高效、优质的服务,根据我委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首问(接待)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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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机关工作人员对来我委办事(包括办理业务、上访、投诉、咨询等)的人员要主动热情接待,不得互相推诿、冷淡办事人员。主动接办人员、来办事者先找到的人员或首先接电话的人员即为该事项的“首问(接)责任人”。

 二、首问(接)责任人的职责

  (一)首问(接)责任人负有主动、文明、礼貌、热情接待来办事者的责任。

  (二)首问 (接)责任人要向来办事者主动问明来意。对来电话者,要主动告知对方单位和姓名,问清对方意图。

 (三)来访来电等,都要有记录。

 (四)对来访内容在自己职责范围内能答复或解决的,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受理接办,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予以办理。

 (五)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部门或本人职权范围内的事项,要解释清楚,并引领来委办事人员到有关科室部门,落实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对电话咨询的,要告知负责答复部门的电话和联系人。

  (六)首问责任人对不属于本委办理范围内的事项,要认真说明理由,介绍或联系到其他职能部门办理。

 三、责任追究

 本委工作人员在考核年度内出现以下三种情况受到举报的,一经查实,按照行政过错进行责任追究。

  (一)本委工作人员不履行首问(接)责任,对来办事者不接待、推诿扯皮或来办事人员首问遭冷遇的。

  (二)首问(接)责任人引办、转办过程中,未落实好负责单位或接办人之前就撒手不管造成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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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接待来办事者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工作例会制度

 为增强各股室科学谋划和分解的工作能力,全面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机关、委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 一、每周二早晨正式上班前30分钟由委领导召开工作例会,夏季召开例会时间为 9:00 整,冬季召开例会时间为 9:30 分。

 二、参会人员包括委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下属企业主要负责人。

 三、各股室负责人总结上周或前一阶段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通报下周或近期主要工作计划和任务。

 四、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对股室工作点评,并进行具体指导。

 五、委领导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安排近期工作及重点任务。

 六、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并于当日将各股室下周工作计划和委领导安排的工作重点印发至各相关股室负责人。

 七、各参加例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否则按考勤制度处理。

 八...

篇四: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

 一、室(局)务会议事规则

 为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以来的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全面规范和提升领导班子议事决策的能力、廉洁从政的定力、担当作为的动力,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阳光化和规范化,根据中省市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坚持党的领导、从严治党的原则。依据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第二条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原则。领导班子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率先垂范,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做解放思想的先行者、实事求是的践行者,为全办(局)营造一个勤于学习、敢于担当、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的工作氛围。

 第三条

 坚持民主集中、科学决策的原则。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要求,确保领导班子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实行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坚持统一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民智,实施科学决策。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四条

  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重要文件,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结合本办(局)实际,认真作出贯彻落实的决定和安排意见;

 第五条

 讨论研究全办(局)工作的重要问题,需要向上级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研究内部机构设置、职责、编制和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等事项;

 第七条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干部的录用、调动、任免、推荐、考核、奖惩、教育培训、退休等事项;

 第八条

 研究制定或调整班子成员工作分工;

 第九条

 研究决定重大项目建设、预算决算、重大费用支出、固定资产购置及处置计划或方案等事项;

 第十条

 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思想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十一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

  其它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第三章

 参会人员

 第十三条

 办(局)室务会由网信办、数据局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必要时,根据会议需要经主任(局长)决定,可通知其他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第十四条

  办(局)室务会由主任(局长)主持召集,或者主任(局长)委托班子其他成员召集。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列席人员由主任(局长)确定。

 第十六条

  主任(局长)或办秘书科长指定的同志具体承办会议的通知、记录以及会议纪要的起草、分送和决议的督办。

 第十七条

  严格落实会议请销假制度,确保会议严肃性。出差在外或其他原因不能到现场的可以通过手机视频会议的方式参加非涉密议题的会议。

 第四章 会议程序

 第十八条

 办(局)室务会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也可以根据议题情况不定期召开。会议的议题、时间、地点由秘书科提前征集,主任(局长)确定,会议前通知与会人员。

 第十九条

  会议研究决定涉及全办(局)的重要问题,事前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初步方案。会议讨论的有关文件、材料,应早作准备,有关职能科室应在会前将初步方案向主任(局长)汇报。

 第二十条

 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与会人员应认真讨论,发表明确意见。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对于分岐较大的议题,或者有重大问题需要核实的,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一般情况下暂缓作出决定。

 第二十一条

 会议决定问题的表决,应逐项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般采用口头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口头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以超过应到会人员的半数为通过,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

 第二十二条

 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

 第二十三条

 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成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

 第二十四条

 对于重要事项要及时形成正式的会议纪要,并经过主任(局长)审签后印发执行。会议记录要及时整理并经会议主持人签字后长期存档。

 第五章 议事纪律

 第二十五条

 对会议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改变。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会上充分发表,一旦作出集体决定,应坚决执行集体决定,不得有任何与会议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动。

 第二十六条

 在工作中因出现新情况需要改变原决定的,应及时向主任(局长)建议提请下次会议讨论,但在未做出新的决定之前,应继续执行。

 第二十七条

 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及讨论过程的具体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予以追责。

 第六章 执行落实

 第二十八条

 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要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抓好执行和落实。实行重点任务清单管理制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点评、一季一考核。

 第二十九条

 重点任务清单由办秘书科负责整理、传达、督办和考核,办结的及时销号,新增的及时递补,超期的及时预警,拖延的及时督办,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第三十条

 会议决议和重点任务未能及时落实的,承担任务的责任人须向室(局)务会议或主任(局长)说明原因,因科室或个人原因造成贻误的要在考核中扣分,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根据情况予以追责。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要定期检查分析决议和本规则执行情况。对模范执行、实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职责、不坚持组织原则、违反本规则和决策程序的,要追究责任,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十二条

 室(局)务会议议题应提前一天向派驻纪检组报告,如研究“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应邀请派驻纪检组参会。

 第三十三条

 酝酿、决策、执行、督办、考核、总结的全过程应在互联网上全面公开(涉密内容需脱密脱敏)。

 第三十四条

 如上级组织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党建工作制度

 第一章

 机关支部基本任务

 第一条

 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团结和带领支部全体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机关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办(局)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科室所担负的任务。

 第二条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特别是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学习重点,要推进“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第三条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四条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办(局)工会、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第五条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第六条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第七条

 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

 第八条

 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九条

 办(局)机关支部围绕中心工作、建设网信铁军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教育党员遵规守纪,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第十条

 联系退休党员干部职工,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十一条

 对未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可以将其临时纳入机关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第二章 组织生活制度

 第十二条

 办(局)机关机关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机关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

 (一)

 机关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

 (二)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第十四条

 主题党日制度

 机关支部应在每月第一周的星期三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机关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

 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

 机关支部每年至少召开 1 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形式召开,主要内容为报告工作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二)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集中开展 1 次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六条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

 机关支部一般每年开展 1 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二)

 机关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三)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七条

 党内谈心制度

 (一)

 机关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机关支部委员之间、机关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 1 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二)

 机关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机关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机关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八条

 政治生日制度

 (一)

 机关支部要每月组织一次政治生日活动,为历史上当月入党的机关党员过政治生日,在家的全体党员要参加活动,

 (二)

 活动的组织在党小组之间轮流举办,由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带领重温入党誓词,集体学习有关政治理论、党纪党规,也可以根据情况组织其它形式的活动。

 (三)

 机关支部要利用党费等合规渠道为过政治生日的党员准备一份学习方面的用品或图书作为生日礼物。

 第三章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第十九条

 支部党员大会

 (一)

 机关支部党员大会是机关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 1 次。

 (二)

 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机关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机关支部选举工作,

 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三)

 机关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二十条

 支部委员会

 (一)

 机关支部委员会是机关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结合办(局)工作实际,支部委员会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至两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机关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机关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二)

 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内容:讨论研究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围绕办(局)中心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教育、管理的措施;发展党员以及对党员的奖惩问题;研究讨论群众工作,包括群众的思想倾向和如何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

 第二十一条

 党小组会

 党小组主要落实机关支部工作要求,完成机关支部安排的任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 1 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二十二条

 党课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支部党员讲党课,办(局)领...

篇五: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规章制度汇编

 行政治理制度汇编

  (内部资料

 注意储存)

  二〇一〇年元月

 讲

 明

  为进一步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实现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更好地为上街区税收事业服务,我们在原有的制度汇编基础上,编印《上街区地税局行政治理制度汇编》。

 制定制度,贵在执行;执行制度,贵在自觉。期望大伙儿要从我做起,互相监督,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洞头民政人“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把我局各项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上地税党〔2010〕 号

 中共上街区地税局党组

 关于印发《上街区地税局行政

 治理制度汇编》的通知

  :

 现将《上街区地税局机关行政治理制度汇编》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上街区地税局党组

 2010 年 月 日

 主题词:机关

 治理

 制度

 通知

 上街区地税局办公室

  2010 年 月 日印发

  目

 录

  1、 上街区地税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1

 2、 上街区地税局局务会议制度·············2

 3、 上街区地税局党组议事规则·············3

 4、 上街区地税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6

 5、 上街区地税局请示、报告制度············7

 6、 上街区地税局机关干部学习制度···········8

 7、 上街区地税局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9

 8、 上街区地税局干部学法制度·············10

 9、 上街区地税局机关督促检查工作制度·········11

 10、上街区地税局外出学习调研考察规定·········13

 11、上街区地税局廉政勤政制度·············15

 12、上街区地税局诫勉制度···············16

 13、上街区地税局效能建设服务承诺制··········17

 14、上街区地税局机关内部效能建设若干规定·······18

 15、上街区地税局接待工作制度·············19

 16、上街区地税局干部职工工作制度···········22

 17、上街区地税局 AB 岗工作制度············23

 18、上街区地税局工作人员“八小时外”监督治理的规定··24

 19、上街区地税局行风建设的十条规定··········26

 20、上街区地税局责任追究制··············27

 21、上街区地税局首咨询责任制··············29

 22、上街区地税局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追究制度·······30

 23、上街区地税局行政执法监督制度···········35

 24、上街区地税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36

 25、上街区地税局行政执法证件治理制度·········37

 26、上街区地税局年度考核暂行规定···········39

 27、上街区地税局末位剔除考评实施细则·········42

 28、上街区地税局考勤治理制度·············46

 29、上街区地税局信息考评奖励方法············50

 30、上街区地税局工作打算总结报送制度·········52

 31、上街区地税局财务治理制度·············53

 32、上街区地税局固定资产治理制度···········55

 33、上街区地税局救灾救济款使用治理制度·········57

 34、上街区地税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59

 35、上街区地税局干部离任公用财物交接方法·······61

 36、上街区地税局内部审计制度·············62

 37、上街区地税局车辆治理方法·············63

 38、上街区地税局探望慰咨询规定·············66

 39、上街区地税局公文治理及办理制度··········67

 40、上街区地税局档案治理制度·············68

 41、上街区地税局印章治理使用制度···········69

 42、上街区地税局值班制度···············70

 43、上街区地税局卫生制度···············71

 44、上街区地税局保密制度···············72

 45、上街区地税局政务公布制度·············74

 46、上街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布工作制度··········75

 47、上街区地税局信息公布工作考核方法·········76

 48、上街区地税局信息公布工作责任追究方法·······78

 49、上街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布前审查制度········80

 50、上街区地税局政府信息公布保密治理制度·······82

 51、上街区地税局信访工作群众接待来访制度·······83

 52、上街区地税局信访日常办理工作制度·········85

 53、上街区地税局信访工作议事制度···········87

 54、上街区地税局信访干部下访工作制度·········88

 55、上街区地税局信访工作领导包案制度·········90

 56、上街区地税局信访形式分析报告制度·········92

 57、上街区地税局信访排查报告制度···········93

 58、上街区地税局信访处理报告答复制度·········94

 59、上街区地税局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95

 60、上街区地税局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和不再受理告知制度··96

 61、上街区地税局信访信息报送制度···········97

 62、上街区地税局岗位职责···············98

  上街区地税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刻 一样每月召开一次,遇重大咨询题或专门情形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全体党组成员及办公室主任,议题涉及到的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能够列席会议。局长办公会由局长主持召开,若局长外出时,则由局长指定的副职领导主持。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记录。

 三、议事内容和范畴 1、研究贯彻上级有关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和省市民政部门、县领导的重要指示,部署安排全局性工作。

 2、研究、议定全县民政工作和局机关、直属单位改革进展的差不多思路、重大事项。

 3、研究审议向省市民政部门和县政府报送的重要请示报告以及下发的重要文件。

 4、研究确定本局机关岗位责任制和职务分工以及较大的经费开支。

 5、对其它重要事项作出审议决策。

 6、研究本局治理干部的职务任免、人员调动和奖惩。

 四、决策程序 1、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主持召开。

 2、会议议题可由局长提出,也可由分管副局长、局纪检组长在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向会议提交。办公室应提早将会议议题、日期通知应参加人员,以便作好充好预备。

 3、会议议题在会上经民主讨论后,形成决议。在一些重大咨询题上存在意见分歧时,应进一步协商和调查研究,经深入交换意见后再作决议;对需要赶忙决策的议题,则按局长负责制的原则执行。

 4、会议形成决议后,由分管领导组织实施,并将实施情形在以后的局长办公会议上汇报。

 5、会议应有详细的记录,并存档。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讲明,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上街区地税局局务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刻 一样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定在每月第一周周一),按照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 局务会议由局长负责召集,副局长、局纪检组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工作人员参加,办公室负责记录。局长外出时由局长指定副职领导主持。

 三、要紧任务 学习传达上级有关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讨论决定贯彻意见;听取各科(室)长的工作汇报;和谐落实有关工作任务、处理督促有关专项工作的实施;审定全局的工作安排和工作总结;研究岗位责任制和职责分工;局长认为其他需要研究处理的事项。

 四、议事形式 1、会议召开前做好议题征集工作。需提交会议决策的,事先报告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后按议题主次缓急、分门别类拟定,并于前一周周四前交到局长室,征得局长同意后再交会议讨论。提交前,还应及时将会议议题、日期提早通知与会人员,以便作好充分预备。

 2、各科室负责人要做好发言预备,要紧内容是上月各项工作落实情形,本月工作打算讲明并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提出,以供商讨。

 3、与会人员应按照议题的内容发表意见。在反复磋商、集思广益的基础上作出明确表态; 4、会议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担任记录,并将上月工作情形和本月要做的工作,以简报形式上报下发,同时负责会议确定事宜的督查和反馈;

 5、会议决议按职责范畴,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提出实施意见并落实; 6、执行决议情形应列入下一次会议议程,由分管领导、有关科室汇报,并由办公室把各科室执行决议情形整理存档,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五、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条文具体事项由局办公室负责讲明,未尽事宜由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上街区地税局党组议事规则

  为了进一步加大局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形成团结、务实、高效的领导集体,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本党组议事制度。

  一、议事范畴

  1、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的会议精神及其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研究贯彻落实的意见。

  2、分析研究如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分析研究上级对我局工作指示的执行情形,及时作出决策和工作部署。

  3、决定向上级请示的重大事项和要求。

  4、决定本单位职权范畴内人事任免、奖惩、人员调动事项;审定本单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结果;审定本单位和向市举荐的先进党组织、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结果。

  5、研究治理过程中发生重的大安全维稳突发事故等有关事宜的处置方法。

  6、讨论职权范畴内党纪政纪处分咨询题。

  7、研究讨论其它需要局党组决定的事项。

  二、议事原则

  1、坚持集体领导和全局利益的原则。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决议、决定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各项工

 作部署,保证政令畅通。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正确处理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关系。

  2、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局党组内部人人平等,党组书记在集体领导中负要紧责任。坚决贯彻“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工作方针,实行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不能搞个人讲了算,也不能搞极端民主化。集体讨论决定咨询题时,让每个人都充分发表意见,再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采纳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应当记录在案。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果对重要咨询题意见不一致,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形下必须坚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断外,应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再进行表决。

  讨论干部任免事项,还应当如实记录举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形。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举荐擢升领导干部人选和外单位人员调入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举荐材料并署名。

  3、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凡属议事范畴内的咨询题,必须由集体研究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都无权决定重大事项。党组成员之间要互相信任和支持,加大团结协作,对分管工作和属职权范畴内的情况敢于负责,按照集体的决定独立负责处理,认真履行职责;到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或参加其它活动时,能够按照局党组会议定的原则发表指导工作的个人意见,但不承诺以个人名义发表与局党组会议议定的原则相违抗的个人意见。

  三、议事纪律

  l、对党组会议作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不承诺个人擅自改变或各行其是。如有不同意见,或因工作显现新情形需要改变原决定,必须按组织原则反映,或向党组书记建议召开有关会议决定。在集体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要坚决执行原决定。

  2、关于应当经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也未征求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意见,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除紧急情形外,应当区别情形追究要紧决定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不遵守、不执行集体的决定,或

 未能按照集体的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给工作造成缺失的,应当追究责任。

  3、对应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的情形必须严守隐秘,不得向外泄露。如因泄露造成重大阻碍,要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开会时遵守会场纪律,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可进入会场。

  四、议事程序

  1、确定议题。局党组会议议题,由办公室按照时期性工作情形或党组成员意见综合列出,报局党组书记审定,最后提早一天发放给党组成员,以做好议事预备。讨论干部人事任免、人员调动、评比先进、奖励、党纪政纪处分等事项由办公室事前理好议题报党组书记审定。

  2、会议通知。会议确定后,由办公室按照党组书记的指示发会议通知,一样在会前 1 天通知与会人员并告知党组会议议题。会前由办公室将出席、请假人员情形报告党组书记。

  3、会议记录。党组会议的记录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使用专项记录本,办公室及时整理、妥善保管,用完及时交办档案室储存。

  4、召开会议。局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召集并主持,一样情形下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形或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党组会议必...

篇六: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单位 规章制度汇编目录

  俗话说不以规距不成方圆。为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促进建设事业各项工作开展我局集中力量对原有各项工作制度进行收集、 修改、 补充和完善 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形成了党建、组织人事、廉政与效能建设、日常管理等 36 项规章制度现编印成册供大家在工作中遵照执行。

 制度建设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制度的落实靠大家。各单位、各部门务必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形成按章办事的良好氛围使制度建设真正发挥作用促使我们各项工作走入规范化提高办事效率更好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服务。

 制度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执行当中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使制度日臻完善更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目

 录 1 工作规则 2 党委工作规则 3 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4 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实施办法 5 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实施细则 6 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反馈和谈话 7 干部因私出国境审批管理规定 8 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制度 9 三会一课制度 10 行风建设工作制度 1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规则(试行) 12 机关事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13 廉洁自律制度 14 廉政教育制度 15 干部职工谈心谈话制度 16 廉政谈话制度 17 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8 举报投诉处理规定 19 综合治理工作例会制度 20 信访工作制度 21 系统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2 政务公开制度 23 请销假制度 24 机关工作人员礼仪规范 25 公务接待制度 26 行政效能建设实施意见

 27 效能责任追究制度 28 审批中心窗口工作暂行规定 29 机关首问负责制 30 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31 机关公文处理规定 32 机关文书档案管理规定 33 印章管理规定 34 保密工作制度 35 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 36 机关各科室条线职能

篇七: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021 年局机关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学习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

 2 二、工作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 . . . . . . . . . . . . . . .

 3 三、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4 四、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5 五、文档及保密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6 六、计生、综治、安全制度 . . . . . . . . . . . . . . . .

 7 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7 八、值班制度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九、机关大院日常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 .

 10 十、房屋、水、电、气管理制度 . . . . . . . . . . . . . 12

  一、学习制度 第一条

 除每月“支部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外,原则上每周一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由局党组、机关党支部、班子成员或股(室)负责人组织学习,因特殊情况不能集中学习的,职工自学,但每月必须保证一天以上的政治理论学习时间。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不得迟到、早退、缺席,工作原因不能参加学习的,必须经主要领导或主持学习的领导同意,否则视为缺勤。

 第二条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的方式。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干部轮流主讲的方式辅导大家学习,同时可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辅导、专题研讨、形势报告会等。聘请专家、学者进行理论辅导、专题讲座的,其辅导、讲座内容需按程序提前报市委宣传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一是政治理论;二是党纪党规;三是法律法规;四是各级党委政府文件和领导讲话;五是与本单位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六是廉洁自律的有关文件规定;七是其它上级部门和机关单位安排的必学内容。

 第四条

 确保学习成效。全体干部职工要按照确定的学习计划和各个时期的学习内容,抓住重点,解剖难点,活学活用,学有成效。每名干部每年要有 1 篇以上学习心得体会文章和相应的读书笔记。外出培训、考察以及出公差人员,必须撰写学习体会、考察报告或政务信息并交流相关成果。

  二、工作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第五条

 遵照国家法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早退和上自由班。严禁上班时间随意串岗闲谈、打电脑游戏、在网上聊天,办理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六条

 局机关工作人员离开局机关,应口头或电话向办公室主任或当日值班人员通报去向,以便办公室掌握人员动向。

 第七条

 机关工作人员实行签到制度,必须自觉到一楼打卡签到。签到时间为上午 8:30 前,下午 2:30 前,如因特殊情况不能签到的,要向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值班人员应做好记录。凡无故不签到的,一律作旷工处理。

 第八条

 凡请假,必须先写假条,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履行请假报批的,视为旷工。满假后要立即回办公室及时销假,如不能按时返回岗位的,应及时续假,超假不归而又不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旷工。

 第九条

 班子成员请假,报经主要领导审批;股室人员请假3 天以内的由分管领导审批;3 天以上,5 天以下(含 5 天)的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5 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

 第十条

 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鼓励年休假。休假期限按国家规定执行。凡休假者,经股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主要领导审批。请假、休假者均要将审批手续分别报办公室和政工人事股备案。

  第十一条

 办公室要将请假、休假及旷工情况进行公示,每月公示,年终通报。

 第十二条

 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葬假、工(公)伤假、探亲假、带薪年休假等。

 第十三条

 凡违反请假、休假规定的,按上级相关文件进行处罚。

 三、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各种公文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及市委、政府决策,公文写作、办理必须符合规范。

 第十五条

 公文文稿由相关股室拟稿起草、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审稿,主要领导签发,办公室印发。

 第十六条

 收文处理。由办公室收文后及时登记,然后贴《阅文签》,由办公室主任签署处理意见后送相关领导传阅并签批处理意见,需相关股室办理的,由办公室提供复印件并按领导签批意见办理,原件一律留存档案室。

 第十七条

 严格文印制度,限制文件印发量。任何材料未经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同意不得打印复印。无特殊情况不得在外打印资料,确需在外打印的,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其他任何人不得在外挂帐签字打印材料。

 第十八条

 印章管理。印章一律实行专人管理,并建立完善印章管理人员职责。建立印章使用登记制度,使用印章一律登记。

  对涉及全局的、人事的、资金的或重要材料的用印,必须由主要领导先签意见后盖章,其他按分工情况由各分管领导签文同意盖章。凡未经批准私盖公章的,一律视为违规违纪行为,必须严格追究印章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财务(财产)管理制度 第十九条

 机关各项经费,实行钱帐分管、 “一支笔”审批,实行先批后支。

 第二十条

 机关办公用品购置,由股(室)提出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采购。大宗物品的采购,按相关规定执行。除单位购置低值易耗品外,必须实行签字认领备案登记。

 第二十一条

 按预算属正常开支的由分管机关领导审批。预算外的开支在 5000 元以内的,经主要领导同意后,由分管机关领导签字报销,开支在 5000 元以上的由局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二十二条

 因工作需要下乡或出差、开会的,经请示报批后实施。下乡或出差后按规定标准报销相关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下乡、出差补助及交通住宿费用等报销标准按市政府财政部门相关文件执行,非紧急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第二十四条

 职工报销的各类票据、金额,必须真实合法并符合相关规定,票据报销必须注明用途、时间、经办人。出差在外开支必须经随行负责人审核签字,没有随行领导的必须经同行人员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分管机关的领导签字报销。

  第二十五条

 在职干部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医疗保险和离退休人员的福利费、医疗保险等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单位财产(含代管的房产)每年进行一次清理登记,建立帐簿,明确管理及使用人责任,严防损失。若有损坏和丢失的要照价赔偿。干部职工因调离或退休等原因离开单位时,应对其管理或使用的公物进行清点验收,调离人员应自觉交清手中的公物和档案资料。

 五、文档及保密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

 建立档案查阅登记制度。本单位形成的文件、上报资料、领导班子会议及财务、人事方面的记录资料等,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复印外借,因工作需要必须借阅的要履行借阅手续,如实进行登记,用完后要及时归还,未经允许不得转借或将档案带回家中。

 第二十八条

 档案管理人员应按要求做好防潮、防蛀、防盗、防火工作,保证机关档案的安全和完整。各股室的公文必须妥善保管,年终一并送还办公室,由档案管理人员按照《档案法》规定对文件资料在次年初进行整理归档。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保密守则,工作人员对本单位业务工作的保密事项不得向外泄漏,对领导谈话中涉及财务、人事等方面不宜外传的内容,严禁传播。

  六、计生、综治、安全制度 第三十条

 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第三十一条

 计生专管人员对本机关及租房户的计生工作负责,要管理好本单位常住人口的计生工作,特别是对租房户的计生工作要摸好底,盯紧盯死,决不能出现计划外生育。凡出现计划外生育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三十二条

 综治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分管领导与各股室负责制,干部职工严禁打牌赌博,更不得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等活动,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实行“一票否决”,股(室)不评先、个人不评优并扣发年度奖,在安全工作中造成重大损失或造成重大影响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切实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机关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由办公室内保人员负责管理,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的安全、消防责任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强化重点部位的防范管理,办公室要经常性地组织检查督办活动,及时消除各种事故隐患,确保机关安全。

 七、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三十四条

 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或高消费娱乐活动。

  第三十五条

 禁止异地部门间没有特别需要的一般性学习交流、考察调研,禁止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

 第三十六条

 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三十七条

 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不得要求将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产生的费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

 第三十八条

 局机关的公务接待工作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并具体承办。

 第三十九条

 上级机关的领导、省内外单位与我局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口、对等接待。

 第四十条

 所有接待事项,必须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报批,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报销。

 第四十一条

 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严格陪客人数,杜绝奢侈浪费。

 第四十二条

 区别不同接待对象,确定在局签约的不同宾馆(饭店)接待。需安排在其他地方就餐的,需经主要领导同意。

 第四十三条

 所有接待都要由接待经办人如实填写《接待申报审批单》,写明来客姓名、单位、职务、人数、来访目的及活动天数,由承办股室经办人签字,签单时需注明招待对象和时间。如来客方没有公函,需要附上接待电话记录等相关要件。

 第四十四条

 接待来访的客人,相关股室报分管领导后由局

  主要领导审批,办公室据实安排接待。

 第四十五条

 接待应邀的客人,邀请股室应事先征得局领导同意,办公室根据局领导的指示负责安排接待。

 第四十六条

 直接与办公室联系的接待,办公室应向局领导报告后安排接待。

 第四十七条

 确属特殊原因没有正常审批程序的公务接待,须向局领导说明原因;接待工作结束后,由负责接待的股室人员补齐审批手续。

 第四十八条

 接待对象确需安排住宿的,由办公室负责安排在定点宾馆(饭店),省部级干部按有关规定报市接待办安排,收费标准按办公室与定点宾馆(饭店)签订的协议价格执行。费用由接待对象支付。

 第四十九条

 公务接待中一般不安排宴请,确需宴请的,一般只安排一次。接待客人原则上只接待到达或离去一餐,同时相关接待要件必须齐全。

 第五十条

 接待标准: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档餐饮场所;任何时间、任何接待一律不准饮酒;厅局级干部及其随行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 120 元,处级及处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 80 元。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超过 3 人,客人超过 10 人的,陪客人员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八、值班制度

 第五十一条

 节假日时办公室安排值班人员实行白天轮流值班,特殊情况需值夜班的临时安排。

 第五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值班记录和公务电话记录,落实领导交办的会议通知和其它事项,以及接待来人来访,处理突发事件。遇有重大事故要及时报告,如因失职造成工作失误的,必须严肃问责。

 第五十三条

 值班人员要自觉打扫清洁卫生,保持办公室整洁。

 九、机关大院日常管理制度 第五十四条

 公共区域(包括楼道及会议室)的卫生、院内绿化区的花草树木的种养、楼道花草的摆放、公共设施的保护整理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第五十五条

 各股室的室内卫生由各股(室)自行负责,院坝、走道、卫生间、大会议室卫生由门卫负责。

 第五十六条

 办公场所的卫生必须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随脏随扫,时刻保持清洁。局机关负责的责任路段每周五下午集体打扫一次,分组轮流实施,凡无故不参与的,视为旷工处理,每月一通报。

 第五十七条

 绿化区应保持花木四季常青、整体美观、干净

  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饭盒,乱倒垃圾、茶水。严禁在办公室走道堆放垃圾、杂物。

 第五十八条

 机关职工做到穿着整洁、仪表大方。公共场所不吸烟,上班期间不喝酒。坚持体育锻炼,保持身心健康。

 第五十九条

 办公室负责统筹安排、组织协调、检查日常卫生与绿化工作。

 第六十条

 机关门卫实行值班制度,门卫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日常巡查和来客来访登记。严禁乞讨人员、产品推销员、废品收购员进入院内,对可疑人员要严格盘查。

 第六十一条

 提倡节约用水用电用气,各股室下班时要自觉关好门窗、天然气、自来水,切断空调、电脑、电灯等设备电源,严禁非本局人员晚上及节假日进入办公楼。

 第六十二条

 除本局车辆及职工车辆和外来办事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原则上不准停放在机关大院过夜,前来办事的车辆实行进出登记制度,并按顺序车头朝外摆放整齐。

 第六十三条

 严禁小孩进入大院玩耍嬉戏,防范损坏花草树木行为。

 第六十四条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院内,都必须遵守本局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如造成财产损失,须照价赔偿。

 第六十五条

 机关大院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各股室积极主动配合,共同维护院内秩序。

  十、房屋、水、电、气管理制度 第六十六条

 机关所有房屋、水、电、气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六十七条

 租用本单位宿舍、门面由办公室根据局集体研究意见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签订合同、收取租金、管理水电气。其租金标准应与市场同步,商业价值高的地段门面,租金标准原则上不得签定一年以上的时间,租金一次性交清,不允许本单位职工担保说情。房屋租赁期间,用户自行维修卷闸门、水电等设施。原已出售房屋的水、电、气表及费用由住户负责。水电气费原则上按月收取,最长不超过一个季度。

 第六十八条

 水电气设施、房屋的改造维修由办公室负责。租赁方未经单位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否则予以赔偿,造成重大损失或安全事故的按法律程序和合同要求追究责任。入住户不得擅自安装水电气计量器具,如有破坏水电气设施行为的按水电气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罚。

 十一、附则 以上十项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篇八: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企事业单位日常管理制度汇编

 全文共 1 14 4 篇制度,7 70 000 余字

  请在这里输入单位/ 组织名称 二○一九年三月

 机关单位日常制度汇编 目录 1. 会 议 制 度 2. 日记载周安排月通报制度 3. 学习 制 度 4. 考勤请假制度 5. 值

 班

 制

 度 6. 信息报送制度 7. 文印管理制度 8. 党支部工作制度 9.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0. 财务管理制度 11. 公务接待制度 12. 车辆管理制度 13. 卫生(创卫)制度 14. 违反机关作风纪律内部处理规定

  会

 议

 制

 度

 一、局党委会议 1.局党委会议原则上定期召开,需要时也可随时召开,由局党委书记负责召集、主持,党委成员参加,党务干事负责做好会议记录工作。

 2.党委会议内容 根据党章的规定和 XX 局实际,党委会议主要是对党务方面的工作和必须经党委会议决策的事项进行研究讨论。

 3.党委会议议事原则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问题应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让每个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包括不同意见。在决策重大事项的会议上,党委成员应对决策事项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一般应采取“票决”方式。党委形成意见,作出决定后,持少数意见的同志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党委会议在讨论研究问题过程中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执,双方人数接近,一般暂缓作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

 二、领导班子会议

 1.领导班子会议由局长负责召集、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参加。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工会主席列席会议。

 2.会议内容:

 (1)讨论、决定全局重要或重大事项; (2)研究讨论“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3)讨论通过重要规章制度及考核办法; (4)研究系统内部机构设置、人事变动与奖惩事项; (5)研究需要领导班子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局务会议 1.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召集、主持,局领导班子成员、局属各股室负责人参加。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讨论贯彻意见; (2)讨论或安排部署全局重要或重大工作事项; (3)讨论通过班子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4)研究需要局务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

 四、全体干部职工会议 1.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召集、主持,全局干部职工参加。

 2.会议内容:

 (1)传达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并予以安排部署或落实;

 (2)安排部署全年或阶段工作、重要专项工作和日常工作; (3)检查听取和通报总结全局全年或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4)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 (5)宣布有关决定,通报有关情况; (6)讨论通过班子会或局务会决定的有关事项; (7)研究需要全干会决定的其他事项或需要全干会安排的其它工作。

 五、局党委会、班子会、局务会和全干会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考勤、记录和做好服务。

 六、会议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参会人员要针对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最后由主持会议的领导拍板决定;会议决定事项或安排的工作任务,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各相关股室配合,做好组织实施或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对无正当理由久拖不办的,由监察室进行组织纪律处理。

 日记载周安排月通报制度 为了规范内部管理,改进干部作风,特制定本制度。

 1.日记载:全局干部职工要养成记写工作日志的良好习惯,每天记录好自己当天所做的主要工作,以备检查考核使用。办公室在每年元月份及时给全局干部职工配发统一的工作日志本,并定期进行检查通报。检查时由分管领导签字,办公室加盖局机关公章。

 2.周安排:各股室负责人每周一全干会汇报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本周重点工作;每月第一周周一全干会,由各分管领导汇报安排当月重点工作。局办公室根据各分管领导的汇报及主要领导强调内容,列出我局当月重点工作清单,并上报县委办、政府办。

 3.月通报:局办公室要及时收集和检查全体人员当月学习笔记、工作日志、考勤、信息、值班、创卫及月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于次月 10 日前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个人和股室考核的重要依据。

 学

 习

 制

 度

 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切实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特制定本学习制度。

 1.全局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由主持机关日常管理的领导负责,办公室具体安排。

 2.全局各股室每年要结合股室工作职能,举办 1-2 次专题学习讲座;授课人员要提前认真准备好学习资料并送呈分管领导和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核把关。

 3.日常学习的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中、省、市、县的宏观经济政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及经济业务知识;

 4.坚持每周三例会集中学习制度,如遇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后,可根据时间进行调整。

 5.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全年组织 1次学习笔记展评活动,评选出 2 名优秀,并在个人半年、年终考核中给予适当的加分奖励。

 考勤请假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内部管理,按照县委《六项规定》《四条铁律》和《XX 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1.全局考勤工作实行点名、签到和定期通报制度,具体由办公室负责。周一、周五上午和周三下午实行点名到岗制,其余时间实行签名到岗制;召开的各类会议和全员参与的一些重大活动实行点名到岗制。

 2.全体人员必须按时签到,坚决不得代签,一旦发现有代签现象,代签者按迟到论处,被代签者按未签到论处。

 3.因病、因事需要请假人员,要提前填好请假条,按审批程序办理好手续,安排好手头工作后,方可离岗;确因特殊原因未能履行请假手续的,假后要补办手续,否则按旷工论处。

 4.事假以天为计算单位,期限每次一般在3个工作日以内,全年累计事假原则不得超过 20 个工作日。

 5.对请假时间到期后,仍未上班且没有例行续假手续的人员,按旷工处理,并从当月开始停发工资。

 6.同志请假半天以内需要股长审批,一天需要分管领导审批,一天以上需要主要领导批准;股室负责人请假半天需要分管领导批准,一天及以上需主要领导批准;病假 7 天以上,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请假 15 天以上的要报请县委组织部或人社局审批备案;同时,按照 XX 号文件要求,扣除相应工资和津贴;单位组织的一些大型活动原则上不允许请假。

 7.因公下乡、出差或者外出要提前向办公室报备,并按程序填写好下乡出差审批单或者外出登记表。

 8.领导班子成员请假也要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县上有关规定,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报请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

 9.局监察室负责班内抽查和人员外出核查工作,每周至少检查一到两次;局办公室根据领导指示不定期进行抽查。

 10.为了维护干部职工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认真落实带薪休年假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班内工作效率,所承担工作任务务必在班内时间完成,原则上不提倡班外加班,因特殊情

 况或全局组织的一些重大工作需要加班的,牵头股室要提前填写加班审批表,并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批准后,财务人员可按规定发放误餐补助。对于全年请假最少的 2 名同志,在年终考核中给予适当的奖励。

 11.考勤管理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凡制度中与县委、县政府文件精神不一致的,以县上文件为准。

  值

 班

 制

 度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局领导班外带班制度,周内班外时间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周末和节假日值班实行全员轮流制度,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班外值班主要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处置突发事件,负责有关紧急文件及政务处理工作。

 3.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24 小时开通通讯工具。确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必须自行联系其他工作人员代替值班并保证按时到岗。

 4.值班人员注意要做好交接和衔接工作,实行本人签字和责任追究制度。

 5.办公室负责每月 28 日前,将次月班外值班和节假日值班人员安排表,报送县政府应急办和县委办。

 6.值班领导和局监察室每周要至少抽查一次值班情况,对于不按要求值班的同志,每月进行一次通报。

 信息报送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推动信息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充分发挥信息工作在服务发展和提升部门影响力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信息任务。全局同志每人每月完成一篇信息或分析任务;局领导班子成员全年每人牵头完成一篇调研报告。

 2.发布程序。发布信息、分析,需先经股长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然后在办公室进行登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发布:相关事件信息报道按时限原则,重复内容不予采用、不计任务。

 3.考核办法:将信息工作纳入机关内部考核工作范畴,办公室每月 10 日前,通报上月信息工作完成情况,并对超额完成任务的部分给予奖励。同时,年底评选出 2 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奖励标准。对每月超额完成任务的信息进行奖励,超额完成一篇奖励 15 元;对于在省市调研分析评比中获奖人员给予一定奖励;办公室以季度为单位发放信息奖励。

 文印管理制度

 1.文件的起草、校对、印制、装订及分发由需要发文的股室把关,并负责到底; 2.文件格式审核,由办公室负责把关; 3.机关印章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 4.以局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正式文件必须经股长、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逐级审核签字,然后到办公室挂号、登记,并及时付印; 5.以局名义出具的各类资料、证明等,必须经股长、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6.印章使用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于一些紧急和重要的文件,领导外出不在的情况下,承办人可通过电话请示领导,待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办公室可先行用印,承办人员要及时完善手续并报办公室存档。

 7.对需要外出打印的材料,实行批准制度。经办人须先填写好外出文印申请单,经办公室或主要领导审批后,方可外出办理。

  党支部工作制度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5.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6.配合人事部门对机关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7.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每个共产党员要在政治上、思想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要经常认真学习《党章》《准则》及有关党纪法规,严格执行本局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增强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自觉性。

 3.严以律己,廉洁奉公,严守党纪法纪。坚持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假公济私,坚决同各类腐败分子做斗争。

 4.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密切党群关系。

 5.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对于职权范围内的事,要敢于负责、务实创新、提高效率。

 6.增强团结,协调工作。要严格遵守民主生活会制度,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谈心,沟通思想,统一认识,齐心协力搞好本职工作。

 7.发扬民主,接受监督。坚持依法办事,实行政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群众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当好人民公仆。

 财务管理制度

 1.全局一切经费支出坚持局长一支笔审批制度。费用和票据报销原则上要在该项工作结束之后一周内核报,否则不予报销。

 2.报销票据必须填写完整规范,印章清晰,注明用途及经手人,先由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再经财务管理人员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最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报销。

 3.报销出差、值班和下乡补助时,要提供必要的证明依据;报销标准按照县上的规定,并结合我局实际执行。

 4.日常办公用品购置,由各股室负责人到办公室进行登记,办公室初审后送主持日常工作的领导审核,并经分管财务的领导审签后交财务人员办理。特殊用品购置需要各股室负责人填

 写好申购单,送分管领导、主持日常工作领导和主要领导审签后办理。

 5.建立财产使用登记制度。股室财产由各股长负责,办公室要对全局重要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并由各股室负责人签字确认。领用办公用品同样实行签字确认制度,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需要照价赔偿。

 6.人员岗位调整时,个人使用的电子类财产原则上跟随人走,其余财产由财务管理人员做好监督移交。

 7.财务人员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全心全意为局机关及股室各项工作搞好服务,做好保障。

 公务接待制度

 1.全局公务接待工作原则上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2.接待人员执行任务时要热情大方,仪表端庄,服装整洁,语言文明。

 3.公务接待一律实行主要领导审批制度...

篇九: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编者按:为了方便全院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警学习掌握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增强全员遵章守纪意识,不断提升机关管理水平,切实改进司法作风,院办公室将我院近几年制定出台的关于机关安保、涉诉信访、行政管理、职业行为等制度规范辑印成册,发放给每位干警,供大家学习、执行。

  市中院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

  目

 录

 机关安保制度

 1、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出入人员安全管理和当事人接待工作的通知 2、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3、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卫安全保卫工作细则 4、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值班工作制度 5、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法官人身安全保障的意见 6、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从源头治理入手着力营造和谐安全诉讼环境的通知 7、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涉诉信访工作制度

 8、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9、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做好涉诉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 10、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涉诉信访当事人行为的指南 11、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院领导分案由接访日规定 12、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信访工作流程管理暂行办法

 13、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导引员岗位职责及相关要求

 行政管理制度

 14、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行政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15、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制度 16、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厉行节约的意见 17、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立卷归档办法 18、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规范立卷归档和案卷管理工作的意见 19、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保密规定 20、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

 职业行为管理制度

 21、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职业行为规范(试行)

 22、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职业纪律规范 23、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和其他干警职业道德规范 24、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文明礼仪规范 25、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 26、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改进机关人员工作作风五项制度(试行)

  一、机关安保制度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出入人员 安全管理和当事人接待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院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警安保责任意识不断增强,认真履职、协同配合,机关安保制度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为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安全保障。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当事人、来访人员、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不走安检通道,规避“凡进必检”制度;有的干警来客不迎送、不登记,让来客随意出入机关;有的部门和干警接待来访人员不主动,有时甚至出现推拖、无人负责的情况;有的干警不认真执行“专区接待”制度,仍然在门口等非接待场所接待来访人员;有的干警以工作忙为由,使当事人在接待室久候;有的干警不随手关闭安全门等。这些问题给机关安全带来隐患、给来访人员带来不便,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安全管理,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好来访人员接待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是要严格落实“凡进必检”制度。严禁当事人、来访人员及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从机关前后大门出入。对上述人员必须坚持“凡进必检”制度,一律要经过安检通道进入审判区、办公区、接待区。

 二是要严格落实“来客迎送”制度。对来院办事的客人,接待部门和干警要到门口迎接、办理入院登记,接待完毕后要将客人送至门口、办理离院登记。门卫值勤人员要审查入院人员的身份证件,认真做好来客登记。

 三是要随手关闭安全门。干警在出入机关大门和办公楼时,要随手关闭安全门,严防当事人及其他人员不经安检通道直接进入机关。四是要严格落实“区分隔离、专区接待”制度。四是要严格落实“区分隔离、专区接待”制度。要认真执行审判区、办公区、接待区隔离制度,在专门接待区接待当事人和来访人员,严禁在办公室和大门外等其他场所接待上述人员。五是要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好当事人和来访人员接待工作。五是要改进司法作风,切实做好当事人和来访人员接待工作。对来访人员,导引室工作人员要及时联系归口部门负责人安排接待事宜,因客观原因无法与部门负责人取得联系或部门负责

 人借口不安排接待的,可直接通知该部门主管院领导安排接待。部门负责人和主管院领导接到导引室工作人员的通知后,要迅速责成专人接待或亲自接待,如认为不属本部门接待事项的,要积极协调其它相关部门接待,坚决防止无人负责、相互扯皮的情况发生。除正在庭审不能脱身的情况,负责接待的干警不允许以其他理由拖延接待,让来访人员久等;接待要文明热情、细致周到,认真解答和办理来访事项。

 全院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安保责任观念,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强化良好习惯作风的养成,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各部门每周例会除将政治学习、司法业务作为重点内容外,还要把安全教育、安保管理及司法作风建设列入重点,经常性地进行提醒、警示;各部门要利用一周(8 月 1 日-5 日)的时间集中开展以“强化机关安保和司法作风建设”为主题的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干警认真学习关于机关安保和来访接待等内部管理制度。

 安保职能部门要加强管理,履职尽责;其他部门和广大干警要树立全局观念,服从统一管理,严格执行制度;监察室要对上述安保、接待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有关责任人员及时诫勉警示,对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河北省秦皇岛市法院安全防范工作规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人民法院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市法院办公场所、审判法庭、派出法庭及广大干警的人身安全,根据全市法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人民法院安全防范工作,要坚持人人有责,全员参与、全员防范的方针;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权责对等,权责挂钩。

 第三条 不断加强安全防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和完善安全防范工作制度;成立安防工作领导机构,定期分析、排查安全隐患、堵塞安全漏洞;制定防范工作预案,真正结合预案搞好演练,提高快反能力和正确应对能

 力。

 第四条 人民法院安全防范工作,应当遵循预想情况,超前谋划,严格措施、狠抓落实,刚柔相济,果断处置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全市两级法院均应建立安全防范工作领导机构(简称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章立制、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安防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条 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常务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监察室主任、信访办主任、各业务庭长、司法技术辅助室主任、计财处(科)长、法警支(大)队长为成员。

 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警支(大)队,由法警支(大)长任办公室主任。

 安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分队(见安防工作标准)。

 第七条 人民法院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防工作预案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工作;负责定期分析安防形势,检查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查找和堵塞安防漏洞;负责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演练和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置及善后工作的处理等。

 第八条 人民法院安防工作领导小组,应当与当地公安、武警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相互交流沟通情况,逐步打造人民法院与公安、武警共同应对突发案件的联动平台。

 第九条 人民法院安防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上级安防工作精神的传达贯彻,督促全市法院按上级要求抓好落实。必要时,组织全市安防工作检查,检查情况通报全市法院。

 第三章

 思想教育

 第十条 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广大干警的安全防范意识。全市两级法院领导和全体干警务必站在法院建设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在当前社会矛

 盾错综复杂的环境下做好安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通过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增强全员防范的意识,确保人员不出问题,案件不出问题,庭审活动不出问题,装备设施不出问题。

 第十一条 加强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真正做到“公正、廉洁、为民”,立定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风险和隐患。要教育法官严格遵守最高法院的“五个严禁”和“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公平、公正、公开”且在审限内及时办理好每一个案件;要积极履行当事人权利及诉讼风险告知义务,耐心细致地做好明法析理及判后答疑工作,尽力消除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努力化解当事人对法院的不满乃至怨恨情绪,力求案结事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第十二条 加强对司法警察的教育,努力做到依法执勤,文明执勤。司法警察在执行警务保障任务时,要严明纪律,严防乱用强制措施,做到依法、文明、热情、周到;谋事要有前瞻性、预见性,措施要有科学性、可操作性。

 第十三条 加强对司机的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要教育司机严格职业操守,严守工作纪律和交通规则,不酒后驾车,不开斗气车,不开霸王车,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章

 机关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四条 两级法院各部门应当严格遵守院里的有关规定, 任何人不准在办公区接待、会见当事人,并严格遵守法官不准单独会见当事人的工作纪律。

 第十五条 全市法院广大干警应当积极配合门卫安检工作, 不准引领未经安检的任何人员进入办公区;不准乘坐外单位车辆进入院内,不准搭载当事人等外来人员进入院内。

 第十六条 各院上下午均应安排 2 人在引导室进行接待,所有来访人员统一由引导人员进行引导,根据案情安排当事人分流和联系相关业务庭进行接访。

 第十七条 机关门卫要认真履行职责,重点做好联系、登记工作和课余时间的机关警卫工作。

 第十八条 法警支(大)队每天应安排充足的警力负责大门口来访人员的管控疏导、安全检查和接访人员的安全监控工作,坚决杜绝未经联系和安检的当事人会见法官和进入审判区、办公区。

 第十九条 法警支(大)队安检人员要熟练掌握和使用安检设备、以刑事庭审的标准做好安全检查工作,切实做到所有进入法院的当事人均严格进行了安检。同时,要注重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搞好自身防护。

 第二十条 不断加强安防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安防系数。具备条件的法院大门口应安装红外监控系统,办公区大门安装门禁系统。条件差的法院也应千方百计改造和完善安防设施,提高安防等级和安防可靠程度。

 第五章

 刑事庭审安全

 第二十一条 刑事案件的庭审活动是法院安全工作的重点,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次庭审活动。业务庭应提前掌握利害双方当事人的主要情况,要主动向法警支(大)队通报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法警支(大)队要根据案件情况和本队警力在位情况合理配备警力,周密部署,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二条 业务庭是庭审活动的组织者,有义务协助法警支(大)队做好安全工作。业务庭和法警支(大)队共同对庭审安全负责。审判长是庭审的具体组织者和指挥者,对庭审安全具体负责。应着力做好重点旁听人员的思想工作,使其配合庭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当发生重大突发情况时,业务庭领导或审判长负责及时请示相关领导,拿出正确的处置意见,组织好应对工作,警队要主动搞好配合,确保庭审安全。

 第二十三条:警队在保障庭审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押解规则》、《看管规则》、《值庭规则》和《安检规则》,确保每个环节安全顺畅。

 第六章

 民(商)事、行政审判庭审安全

 第二十四条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民(商)事、行政案件的庭审安全工

 作,着力做好安检和值庭工作。要不断加强基础建设,完善安检设施,落实安全措施。要加强警队与业务庭之间的配合,努力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二十五条 民(商)事、行政审判过程中,业务庭负责人和主办法官要切实了解和掌握诉讼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力争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第二十六条 各业务庭应当将本周开庭计划(包括具体时间和地点)于上周五送警队,以便于警队统筹协调进行保障。

 第二十七条 当庭审活动确实存在安全隐患时,业务庭主办法官或庭长应当提前一天将情况通报警队,警队应根据案情和警队在位人员情况安排警力进行保障。巡回审理到县区开庭的安全问题由所在地法院保障。

 第二十八条 当庭审过程中出现当事人或旁听人员扰乱法庭秩序或有过激行为的苗头时,审判长应当及时通知值班法警到庭协助处置;值班法警当发现情况复杂自身难以处置时,应迅速报告警队领导,请求警力增援;遇有突发暴力行为等情况时,在场执勤法警应迅速采取果断措施,予以控制,必要时审判长应迅速报告主管院长,对严重滋事者采取强制措施。

 第二十九条 各业务庭要与法警支(大)队建立顺畅的联络机制,至少要熟知法警支(大)队领导两种以上的联络方式,以便于突发情况出现时能及时与警队领导进行沟通。

 第七章

 执行工作安全

 第三十条 执行部门在组织具体执行活动时,要切实搞清被执行人的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尽一切可能使其配合执行。当被执行人抵触情绪较大,拒不配合,且存在安全隐患时,应讲究执行艺术,尽力避免发生不测事件。

 第三十一条 执行工作确需警力配合时,一般情况应当提前三天与警队沟通情况,特殊情况下按院领导的指示执行。

 第三十二条 案件复杂并存在安全隐患,执行局若需警力配合,应当将安全隐患的主要...

篇十: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汇编目录

机关规章制度汇编

  X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目

 录

 1.管委会工作职责…………………………………………(1)

 2.办公室工作职责…………………………………………(2)

 3.招商发展局工作职责……………………………………(3)

 4.土地规划局工作职责……………………………………(5)

 5.建设管理局工作职责……………………………………(6)

 6.财政局工作职责…………………………………………(8)

 7.机关工作制度…………………………………………(10)

 8.首问负责制……………………………………………(12)

 9.学习培训制度…………………………………………(13)

 10.公文运行制度……………………………………… (15)

 11.会议制度………………………………………………(18)

 12.档案管理制度…………………………………………(20)

 13.印章管理制度…………………………………………(21)

 14.保密制度………………………………………………(22)

 15.督查制度………………………………………………(23)

 16.请销假制度……………………………………………(25)

 17.“三公”经费公开制度…………………………………(26)

 18.财务管理制度…………………………………………(27)

 19.办公用品购置与管理制度……………………………(32)

 20.车辆使用管理制度……………………………………(33)

 21.公务接待管理办法……………………………………(35)

 22.办公室节能降耗制度…………………………………(37)

 管委会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在开发区贯彻实施;

  二、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经盟委、行署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投资者在开发区的投资项目;

  四、按照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对开发区的土地实行统一管理;

 五、统一规划、管理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

  六、管理开发区的财政收支;

  七、依法协调管理开发区的工商、税务、人事劳动、统计、审计、物价、土地、城建、环保、公安、司法等行政工作;

  八、兴办、管理开发区的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等社会公益事业;

  九、领导和组织开发区内机关、企事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行使盟委、行署依法授予的其他职权,承办盟委、行署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围绕开发区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二、参与开发区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和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工作; 三、负责开发区公文处理、会务接待、信息督查、机要保密、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老干部工作;

 五、综合协调开发区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六、依法对开发区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七、负责信访外事工作; 八、为开发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九、研究策划开发区的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十、负责研究制定并执行开发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文化娱乐活动; 十一、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开发区事业的宣传工作; 十二、研究制定并组织落实开发区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计划; 十三、负责研究制定开发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规划、计划,加强开发区工会、共青团、妇联的组织建设; 十四、研究制定开发区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开发区的计划生育工作。

 招商发展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锡盟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负责研究制定开发区对外招商引资、对外开放和国内横向联合的有关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协助有关部门协调投资者、合作者在合法权益保护、中介服务、投诉调解等方面的工作; 四、负责开发区对外开放和横向联合的调研、信息反馈、统计工作; 五、负责“一厅式”办公管理工作; 六、组织编制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年度计划以及专项发展规划; 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自治区实施细则的意见,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协调和监督,引导和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

 八、指导促进开发区市场体系的建立,组织制定市场发展规划、总体布局与重大调控政策; 九、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转向; 十、研究提出投资和建设领域重大措施; 十一、安排建设项目计划,审批或转报基本建设项目;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基本建设年度计划实施及重大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三、搞好宏观经济的预测、监测和分析; 十四、研究提出开发区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和利用国外资金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十五、提出开发区利用外资的总规模和投向;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开发区计划、投资体制和重点项目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十七、负责拟定行业计划,审定工业布局、生产方向和规模,督促、检查、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十八、负责指导工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能源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十九、指导企业改革内部经营机制,优化劳动组合; 二十、协助审计部门对开发区企业的经济效益、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二十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开发区科技发展规划战略,并组织实施; 二十二、负责科技群众团体的组织建设; 二十三、统筹协调开发区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 二十四、管理科技事业费、科研三项费和科技发展基金,并监督使用情况。

  土地规划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土地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编制开发区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国土开发、整治、保护的总体规划; 三、统一管理开发区土地地政、地籍工作,调处土地权属纠纷,主管开发区土地调查、统计、定级、登记、发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土地评估工作; 四、主管开发区土地划拨、出让工作;统一审核、划拨建设用地,承办开发区管委会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负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的组织、协调、审查、报批和出让方案的落实; 五、负责监督管理开发区土地使用情况,查处违法行为; 六、负责开发区的各项基本建设工程的设计和审定工作,负责各项建设用地规划的选址、审查、报批和竣工验收; 七、负责开发区的各项建设工程的放线勘测工作; 八、负责监督管理开发区规划执行情况。

  建设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开发区建设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办法,并组织落实和监督检查; 二、综合管理开发区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入区单位建筑企业的资格审查,并实施监督管理; 四、负责开发区排污管理的监督; 五、会同财政等部门管理好用好开发区建设、维护的专项基金; 六、负责开发区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建筑材料质量检验(包括混凝土钢混预制件)工作;

 七、负责建筑施工企业的资格审查、审批、申报晋级工作; 八、负责对开发区建设设施公用事业管理监察,开发区建筑物的拆迁整修工作; 九、负责开发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监察工作,负责主管开发区爱国卫生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开发区卫生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 十、依法管理开发区房地产开发市场,办理房屋开发、拆迁企业资质初审; 十一、对开发区房屋产权产籍进行管理; 十二、负责开发区内房屋交易及中介服务的管理; 十三、负责开发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实施; 十四、负责开发区物业小区的管理; 十五、负责对商品房预售的规范管理; 十六、协助公安部门治理开发区交通秩序。

  财政局工作职责

 一、根据开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制定开发区财政发展规划、计划; 二、编制开发区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三、检查分析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并提出增收节支措施; 四、参与开发区宏观经济的决策和管理; 五、贯彻执行国家失业保险基金和职工退休养老基金的财务制度; 六、办理和监督开发区生产性专项基金、行政、社会保障、公共事业经费等支出; 七、管理开发区基本建设款,审核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

 八、负责制定开发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九、负责开发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审批和收费票据的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导开发区会记工作; 十、负责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处理产权纠纷,进行产权登记工作; 十一、培育和发展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并进行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考核国有资产的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监督、考核和评价企业国有资产的资产负债,经营损益等财务状况及经营效益状况; 十三、监督检查国有资产评估法规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对资产评估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决定评估项目的立项并负责确认评估结果; 十四、指导和监督各专业经济管理部门工作; 十五、依法对开发区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职能; 十六、负责组织和部署开发区的区情普查、专项调查及其它调查; 十七、统一审核和管理开发区的基本统计资料,开展统计分析研究,定期向管委会和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专题分析,实行统计监督; 十八、负责开发区经济责任、财税金融、行政事业审计工作。

 十九、负责开发区“三公经费”公开公示事宜。

  机关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的行为,加强机关工作作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全面做好各项工作,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特制定本制度。

 一、机关全体人员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机关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定和盟委、行署的重大决策,自觉遵守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加强政治理论、业务学习,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

 三、机关全体人员要保持和发扬良好的思想作风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识大体,顾大局,在工作中既分工负责,又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氛围。

 四、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率,改进服务方式和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照上下班作息时间规定,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工作岗位。因故不能按时上下班的,必须按规定提前请假或报备。对迟到、早退和擅离职守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对屡教屡犯的,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纪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下三条 15 款和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

 六、工作要尽职尽责,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得随意拖延本应及时处理的业务。凡是自己职责内的事务,必须亲自处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七、上班时间,工作人员要穿着整齐,坐姿端正,办公桌保持整洁干净。工作时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工作时间和工作日中午不得饮酒,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一经发现,对违纪较轻的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纪三次有以上的停职返省,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予以严肃处理。

 八、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爱护公物。办公设备做到清洁、卫生、定期维护。

 九、认真搞好室内外卫生,做到办公用品摆放整洁有序,室净窗明。

 十、要清正廉洁、克己奉公,正确对待使用手中的权力,不徇私情、不贪赃枉法,树立机关良好形象。

 十一、对机关工作人员全面推行目标责任考核制,对学习、考勤、参加集体劳动等制度实行考分制,全面推行奖惩制度。

 首问负责制

 一、对前来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局室办事的人员,开发区工作人员都要积极、主动接待,不得相互推诿或不理不睬,凡接受询问的第一人,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要热情接待来访客人,耐心解答提出的问题,积极帮助办理有关事项。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不推不让,能立即办的事即来即办,不能当时办的事,要耐心细致地解释清楚,并告知办理时间,必要时约好主动上门服务;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要热情解释,并主动告知应该去的部门地点、前往路线和具体负责人员。

 二、对前来 XX 经济技术开发区各局室办事而找不到相应部门的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都要主动询问、热情引领,直至把来客送到要办事的地点,即为“主动引领制”。引领人员要态度和蔼、不急不燥,仔细询问来客要办的事项和所找的部门人员。

 三、对所有来访人员,机关工作人员都要礼貌相待,起身相迎,文明服务,即为“礼貌接待制”。在客人进入办公室和询问事项时,工作人员在答话的同时,要起身站立、笑脸相迎,不得无动于衷、目中无人。接待客人要态度热情、

 说话文明、举止得体、程序规范,一般请客人坐下后方可入座位,为其办理相关事宜。要做到进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

 学习培训制度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高标准完成开发区各项工作,形成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的有效机制,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强化机关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自治区、盟委、行署和市委、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党风廉政建设知识;现代经济、科技、法律、时政及其他相关业务知识;按照要求不断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一)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认真组织好集体学习。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专题培训和双休日讲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利用“周五学习日”,提前精心设计主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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