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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创建“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时间:2022-10-13 18:30:03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创建“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市公安局直属机关创建“四强”党支部实施方案(精选文档)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推进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切实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建设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的“四强”党支部为目标,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努力把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党的决定、宣传党的主张、团结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和公安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创建对象

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

三、创建原则

(一)遵循党章,落实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准确把握内容实质和精髓要义,严格落实《条例》关于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支委会建设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逐一对标对表,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党支部弱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和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

(二)夯实基础,强化功能。立足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以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为根本目标,以提升支部组织力为重点,持续打牢基层基础,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三)全员参与,整体提升。在全体党支部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的基础上,通过创建具有更强示范引领作用的“四强”党支部,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全面提升局直各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建设整体水平。

(四)增强活力,服务中心。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中体现“四强”标准,充分发挥支部和全体党员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党支部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能力,实现机关党建工作有创新、公安中心工作有突破,以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实际成效检验创建活动效果。

四、创建标准

对标对表《条例》规定要求,在全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实际,遵循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个方面的标准,创建**市公安局机关“四强”党支部。

(一)政治功能强

1.充分发挥政治领导力,成为团结、带领、凝聚党员群众的核心力量;

2.充分发挥政治引领作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同错误政治言行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3.严格贯彻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4.贯彻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建立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情况;

5.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公安部、公安厅决策部署和市局党委工作要求,把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到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和公安业务工作中去。

(二)支部班子强

1.党支部书记政治强、业务精、勇负责、敢担当、作风正,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

2.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奋进、坚强有力;

3.全面落实《条例》规定的党支部八项基本任务,坚持“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集体决议;

4.充分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推动党支部活动内容方式创新;

5.严格履行政治监督责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坚定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公安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

(三)党员队伍强

1.以提升素质能力为重点,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充分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

2.团结协作、互帮互助、奋进向上,荣誉感、归属感和责任感强;

3.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高昂的热情、更加旺盛的斗志、更加勤奋的工作立足岗位争优秀、服务中心创先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全面落实“四个铁一般”标准,积极投身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结合岗位职责为新时代公安工作做出更大贡献;

5.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警纪警规,创建活动开展以来无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
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进行教育整顿。

(四)作用发挥强

1.善于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工作,找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切实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2.积极探索党支部工作新方法、新路子,创新党建模式,总结党建经验;

3.紧紧围绕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埋头苦干、扎实工作,在本单位、本系统工作中创造一流业绩;

4.充分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本单位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5.不断探索社会治理现代化新路径,在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等方面有新举措、新作为。

五、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分为动员部署、达标创建、总结考核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20**年7月至8月)

机关党委下发创建“四强”党支部工作方案,各级党组织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有本单位特点的工作方案,对所属党支部提出具体工作要求,8月底前确定和申报1-5个党支部创建对象,确定1个品牌工作项目。各党支部研究制定创建措施,召开党员大会部署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全体党员深入了解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和标准要求,深刻认识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以昂扬的精神状态投身创建活动。

(二)达标创建(20**年9月至20**年12月)

1.整体达标(20**年9月至10月)。各级党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对标对表《条例》要求,紧扣市局机关党支部工作特点,对照以下6个方面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①组织设置规范。健全优化组织设置,按照合规、务实、管用原则,结合厅机关工作实际,做到应建尽建、设置规范、运行高效、调整及时。②支委会建设规范。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委会,支委会成员出现空缺及时进行补充。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③组织生活规范。认真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和国家机关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提升质量效果。“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按照《条例》规定落实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党课等制度。④功能作用规范。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公安部、公安厅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⑤党员队伍建设规范。推动党员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强化日常管理监督,切实增强党员意识,提升党员素质能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⑥制度保障规范。狠抓制度执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按期换届、请示报告、民主议事、基层党务公开等党支部工作制度。

各级党组织指导所属党支部对标对表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本单位党组织设置、支部书记履职、支部成员工作、支部组织生活制度落实等情况开展调研摸底,掌握情况、找准问题、分析症结、拿出举措,全员开展“达标”活动。20**年9月中旬前,按照标准化规范化标准对所属党支部进行审核,重点查看组织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党支部基本任务是否落实,“三会一课”是否符合标准和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是否严格,支委会班子是否健全,工作是否坚强有力等内容。对未达到标准化规范化基本要求的党支部书记及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必要时进行调整。20**年9月底前,各级党组织向市局机关党委提交全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情况报告,对所属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分类评估,针对个别未达标的党支部,逐一作出分析,提出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各党支部在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指导下,结合《条例》规定和支部实际,认真落实6个方面的规范要求,推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期达标。市局机关党委将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纳入政治巡察内容;
于20**年9月起会同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各单位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上门督查,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阅有关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2.全面创建(20**年11月至20**年12月)。各级党组织在全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党支部的基础上,结合市局局直各级党组织不同类型党支部的工作职责和性质特点,按照“四强”党支部标准,开展创建“四强”党支部活动。要强化对所属党支部创建活动的分类指导,重点培树表现优秀的党支部,使其尽快达到“四强”标准,并为其他党支部提供经验,树立榜样。要指导重点培树党支部研究确定支部建设中需要重点提升的项目、环节和内容,逐项列出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特别是要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提炼创新支部工作的经验材料或工作方法,培树本单位的品牌党支部,并于20**年11月中旬前将本单位重点培树党支部情况报送市局机关党委。市局机关党委适时通过上门调研、召开创建“四强”党支部活动推进会、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等工作,推动创建活动向纵深开展。同时,通过工作简报、宣传展板、电子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宣传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经验做法,在市局局直各级党组织营造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

(三)总结考核(20**年1月至4月)

各党支部开展达标自评,对创建活动进行总结,提交创新支部工作的经验材料和工作方法。各级党组织在全面总结的基础上,评出本单位优秀党支部,推荐参加市局机关“四强”党支部的评选。市局机关党委会同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考核组,对照“四强”标准,对参加评选的党支部进行考核并广泛听取党员群众意见,根据参加评选党支部提交的创建成果和考核情况,经征求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报市局党委审批,择优确定20个市局机关“四强”党支部。

六、命名表彰

(一)在20**年“**”前夕,召开市局机关创建“四强”党支部总结大会,对20个“四强”党支部进行集体命名表彰,并颁发奖牌、奖金。

(二)总结大会前后,市局机关党委和各级党组织利用宣传展板、电子公告栏等载体,通过文字介绍、图片展示、微视频展播等形式,集中开展“四强”党支部创建活动工作情况和优秀案例展示。

(三)持续加强创建工作,形成长效机制。对因工作滑坡、不再符合创建标准的“四强”党支部,经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撤销命名的意见,市局机关党委审核后撤销命名。“四强”党支部所属党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时,机关党委可直接撤销其命名。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创建活动,书记要牢固树立“首要职责是管党治党、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敢于斗争、担当作为,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定期听取创建活动情况汇报,帮助党支部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调动积极因素,提高创建成效,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主体责任。

(二)严密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指导所属党支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努力增强参与创建活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创建标准,主动查找差距,分析问题原因,集中进行整改,从中找到前进的动力和突破口;
要创新党建工作形式,打造党建特色品牌,严把创建质量关,努力推动支部工作全面上水平、得实效。

(三)搞好统筹结合。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活动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起来,与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和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紧密结合起来,与市局创建党建品牌活动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有序推进,以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新成效开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新局面。

(四)加强典型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及时挖掘、总结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积极打造富有新时代特征和公安特色的基层党建工作品牌,进一步营造崇尚先进、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要及时提炼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规范、完善并形成制度,创新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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