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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0篇

时间:2022-09-23 14:50:03 来源:网友投稿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0篇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10篇

篇一: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权责统一、失责必究;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为做强做优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第二条

 书记承担第一责任、委员分工负责,党建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主体明晰、责任明确、有机衔接的党建工作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体制机制到位、力量配备到位、领导推动到位。

 第三条

 本办法主要明确党建工作责任,适用于地市分公司党委、支部。

 第二章 党委责任内容

  第四条 党委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坚持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加强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

 织领导。主要职责如下:

 (一)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做好思想理论武装工作,学习党的理论和重要会议精神,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在企业的贯彻执行,把上级党组织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集体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事项,根据相关实施办法研究决定“三重一大”事项,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

 (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研究本单位中层干部考核任免及后备干部、人才队伍建设方案,建立完善与公司治理相统一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清单执行。

 (四)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在公司改革发展中坚持和落实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人员同步配备、党建工作同步开展,实现体制对接、机制对接、制度对接、工作对接,将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科学发展优势,在深度融合中创造价值、彰显价值。

 (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支持和检查纪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对党委委员、同级纪委及委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六)打牢党建工作基础,抓好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建设,确保党建工作落实落地。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公司改革发展、服务生产经营、服务党员群众的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七)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坚持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带头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改进思想作风,维护班子团结,树立良好形象,不断增强党委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八)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

 (九)领导工会、共青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领导统战工作。

 第三章

 党委责任履行

  第五条

 党委履行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加强党的建设规划,统筹谋划推进党的建设和改革发展,做到两手抓、两手硬。每年分别召开一次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党建重点工作。

 (二)适时召开党委会议,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听取党建工

 作汇报,集体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

 (三)加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和把关,根据上级党组织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等相关管理规定,按标准、按程序、按考察、按推荐、按监督执行,保证党委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的选任标准。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制度规定和程序,防止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四)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支持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

 (五)加强对党委书记和委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对党委书记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资金资产、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薪酬奖励等方面履职行权的监督。

 (六)定期组织中心组理论学习,每年不少于 12 次,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将理论学习成果体现在破解公司改革发展难题、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上。

 (七)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党委委员至少参加指导一个下级党组织的民主生活会。

 (八)加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党的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的工作经费,加强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规范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

 (九)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领导党内学习教育,抓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

 (十)定期研究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统战工作和群团工作,推动本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十二)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

 第六条

 党委书记履行本单位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

 (一)全面负责党的建设,统筹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主持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措施,抓好重点工作谋划、部署、推进和督查。

 (三)抓好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检查考核、责任追究,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抓党建工作述职。

 (四)带头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坚持民主集中制,做全面从严治党的表率,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各方面的监督。

 (五)带头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正确政治立场和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六)带头执行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党委委员和纪委及其委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监督。及

 时掌握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重要重大案件亲自督办。

 (七)主持开好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为党员讲一次党课。

 (八)带头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成功经验,加强具体指导。

 第七条

 专职党建委员履行本单位党建工作直接责任,主要包括:

 (一)协助党委书记统筹推进本单位党建工作,制定党建工作计划,提出工作思路和措施,抓好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二)根据党委确定的目标任务,协调各方力量抓好党建工作落实。

 (三)及时掌握党建工作动态,研究问题、提出建议,供党委决策参考。

 (四)组织执行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

 第八条 其他党委委员履行分管业务领域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责任。

 (一)积极履行“一岗双责”,把党建工作融入分管领域日常业务工作,做到抓党建与抓业务两手抓、两促进。

 (二)认真执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支持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对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三)加强对分管领域领导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从业教育管理监督,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定期研究分析分管业务领域的廉洁风险,采取防范措施。

 (四)每年至少与分管部门、联系点单位负责人谈心谈话一次;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为所在党支部党员讲一次党课。

 第九条

 省公司党委每年与地市分公司党委签订党建工作责任书,加强督导问责,推进责任落实。

  第四章

 党支部责任内容

 第十条

 党支部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党的自身建设和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最基本的单位,是联系员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完成公司各项工作任务的政治、思想和组织保证,必须充分发挥党支部在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的决议指示和本支部的决议,紧密围绕中心抓党建,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员工完成生产经营管理任务。

 (二)认真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章党纪党规和科学、文化、专业知识,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改进

 思想作风。

 (三)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和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廉洁从业教育,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与公司规章制度。

 (四)广泛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弘扬企业文化,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凝心聚力,激发保持员工创业激情。

 (五)领导和指导工会与共青团组织依照章程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联系员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员工正当权益,调动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注重在生产工作一线和青年骨干中发展党员。

 (七)参照《党委工作规则》、《党委参与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实施办法》,集体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要事项和“三重一大”事项,加强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集体决策、民主决策优势。

 第五章

 党支部责任履行

 第十一条 党支部履行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一)每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会议,加强计划规划,统筹谋划推进党建工作落实。

 (二)适时召开支委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上级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措施;听取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重大问题,部署重点工作。

 (三)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

 (四)加强选人用人工作的领导、把关和监督,严格执行“凡提四必”、“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等制度规定和程序,防止选人用人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五)加强对支部书记和委员的日常管理监督,特别是对支部书记在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资金资产、工程项目、招标采购、薪酬奖励等方面履职行权的管理监督。

 (六)每年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和战斗性。

 (七)定期组织支委理论学习,着力提高思想政治水平,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将理论学习成果体现在破解公司改革发展难题、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上。

 (八)加强党建工作基础保障。健全党的基层组织,严格落实党的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足额保证党的工作经费;加强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人员培训。

 (九)支持和保证纪检委员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党

 的纪律的行为。

 第十二条 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

 (一)全面负责党的建设,统筹抓好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二)召集支部委员会议或党员大会,研究决定党建工作重大事项,制定围绕中心抓党建的计划措施。

 (三)组织检查党支部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定期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严格组织生活,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断增强党的团结统一与活力。

 (五)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支部委员的工作,协调处理问题,充分调动积极性。

 (六)每年至少与班子成员、中层干部、党员代表谈心谈话一次,为支部党员上一次党课,做严格党内政治生活的表率。

 (七)每年要向上级党委进行抓党建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十三条 支部委员承担分管领域党建工作重要领导责任。

 (一)组织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

 1.了解掌握本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组织管理工作,检查督

 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与宣传、纪检委员配合,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培训,收集整理党员先进事迹,及时向党支部提出表扬奖励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标准,向党支部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做好党支部和党员的统计工作。

 (二)宣传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

 1.组织党课教育,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学习任务。

 2.了解党员和员工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的建议。

 3.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

 4.指导工会、共青团组织积极开展活动。

 5.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三)纪检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律检查工作。

 1.分管党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章党规党

 纪教育。

 2.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维护党员民主权利。

 3.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及时提醒、纠正各类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4.受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5.及时向党支部和上级党委、纪委汇报党风党纪情况。

 (四)群工委员职责 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群团工作。

 1.指导工会依照章程组织员工参与民主管理,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了解员工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开展文娱体育、心理疏导、帮扶救助等工作。

 2.指导团支部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开展适合青年员工特点的文体活动。

 3.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

 4.组织企业文化宣贯和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

 第六章 责任监督与考评

 第十四条 地市分公司党委(支部)每年向省公司党委报告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地市分公司...

篇二: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2 年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二篇

 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 一、党建思想认识高度统一,责任明确 我园党政领导通过不断深入学习十九大以来党的一系列政策文件,以及习总书记系列讲话,高度认识到党支部是党建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政领导同责,切实践行“一岗双责”。园长、书记既是党建的第一责任人,也是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保教主任在做负责教工作的同时,还要承担一定的党建责任。党建认识高度统一,党建责任明确,形成一级抓一级,一层管一层的“一岗双责”工作格局。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贯彻落实中共周至县教育局党委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党支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要求每位党员建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主体责任。3 月 15 日的“反对邪教、坚定信念”警示教育大会,支部书记一方面进行师德教育警示教育,另一方面要还安排幼儿园常规工作。保教主任吴荣华在 10 月 23日的保教工作会议上所进行的学习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引领学习,结合新常态,指出了前阶段保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分析了原因,提出了整改措施,特别就师德、幼儿安全离园问题作了重点强调。部分业务工作会议,不只是一个单纯的工作部署会,更是一场生动的政治思想教育活动,“一岗双责”得到了具体的落实。

 二、切合实际的政治思想教育先行先导 思想决定行动,政治思想教育先于启动各项工作。2022年,我园一直把政治思想教育放在首位,学习教育体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内容丰富,多种形式的集中学习活动 2018 年,我园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先后培训和学习了“两学一做——净化党员作风”、“党风廉政”、“十九大精神”“师德师风”、“以人为本,廉洁从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政治理论和时政热点问题解读,学习了党章和教育政策法规。

 一是领导干部引领学。开园工作以暑期政治理论学习而拉开序幕,第一季度党员大会均是以政治学习为开端,党政带头学习,认真撰写政治学习笔记。

 二是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分层学。开园之初我们迅速制定了支部学习计划,布置了学习要求。要求有计划、有笔记,学习有监督,把学习成果作为党员积分的重要参考。3 月底,我园根据县教育局党建工作精神要求,再次丰富了学习内容,每月一次集中学习,辅以自学,学习效果良好。如针对全体

 教师层面:以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有习总书记系列讲话、习近平谈治国理政、锻造周志铁军等。党员与委员会层面:有《党章》《换届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民主集中制、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等内容。

 三是有组织有重点地学。我园自上而下,从支委会到党员乃至普通教师,主要以传递社会主义价值观和强化党的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为重点开展学习教育。在领导与党员层面,我们以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主题开展学习。在广大教师层面,我们以作风纪律为主题重点学习。每次学习既有专题解读又有个人学习经验的分享。2022 年,“三会一课”、全体教师的专题学习活动 20 余场次,党政主要领导以及每位支委会成员都率先承担,组织学习。

 (二)结合单位实际以“两学一做”为中心开展一些列主题教育 我园除了开展集中培训学习之外,主要围绕“两学一做”这一中心开展一些列主题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教职工政治思想素质。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我园迅速制定《四屯镇第一幼儿园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同时建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任务责任清单。分别在园委会和教师中进行了“两学一做”学习总动员,并对我园“两学一做”的具体方案进行解读使全体教职工时刻保持高度的政

 治敏感性,筑牢防线,坚守底线,做一个守纪律、讲规矩的明白人。

 三、夯实组织基础,加强组织战斗力 1、严守政治纪律与规矩,严格党员发展与入党培训。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换届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党的政治纪律与政治规矩,民主集中制原则等相关内容,进行宣传动员和学习教育。

 2、严格落实党员干部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党员经常性教育与管理。有针对性的开展经常性的政治思想教育,打造三支过硬的队伍,提升领导干部队伍、党员队伍、教职工队伍的精神海拔。

 四、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整合,进一步形成特色。

 1、工作计划的高度统一。我们党建工作与保教工作协调统一。根据“创设有特色的园所文化;彰显有特色的保育教育;打造安全优质的后勤服务”的思路,我们制定了党建工作计划,其基本活动正式围绕这一思路而展开。如“党员示范岗”活动,从不同的方面来着力转变作风,推动实现党建工作目标。

 2、管理工作进一步整合。除落实党建“一岗双责”之外,我园党政工作同步推进方面还有一些好的做法。一是,周一办公室例会、教师大会,研讨和部署党建工作。周二进

 行党支部会议,安排常态化党员活动。二是,政治思想教育与保育教育工作相结合常态化,认真学习了全国教育大会讲话精神,坚定了全体教师对党的教育事业执着探索的信念。

 3、各项活动深度整合。本学期,我们根据各级党建工作要求和党建活动安排,结合单位实际进行了统筹规划,各项工作和活动统筹整合成就高效。如我们将“两学一做”活动与我园业务学习活动结合起来;将“师德师风”建设与党员学习教育积分结合起来;将党员“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与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亮身份”活动结合起来。各项活动进行了统筹整合,既减少了为了活动而开展活动虚的成份,又提高了活动效益,让活动落到实处。

 4、丰富支部活动内涵,凸显园本特色。改变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方式,即利用家长会,发挥优秀教师引领作用。如 12 月党员骨干教师赵露露主讲的“家园共育之亲子阅读”专题讲座,培训家长 100 多人,让曙兴村社区及周边社区家长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该活动凸显了办园理念,也丰富了园所文化。

 5、丰富群团活动内容,凸显园本特色。一是围绕办园理念开展活动。先后开展了体育游戏活动观摩课和“迎元旦”文艺汇演暨第五届亲子运动会”。每月开展钢琴考核,并安排专业老师进行业务培训,形成了师徒结对的良好局面。

 各类活动的开展丰富了教师的生活,陶冶情操,提升品

 位,凝聚爱园之心,激发敬业之情,建设一支富有战斗力的和谐团队,同时也丰富了园所文化内涵。

 主要存在的不足,一是落实各级活动整合统筹还不够深入,仍存在疲于应付而流于形式的现象。二是党建活动创新性不够。三是个别党员的先进性意识不浓,全体教师的精神海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支部工作和党员先进性离群众的期望还有距离。这些也将是我们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园所取得的成绩,不仅反映出园领导对党建工作的高度重视,还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对党建工作的高度认识和深刻理解,更是领导、党员、群众团结一心和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们将在 2022 年的工作中不断进取,创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幼儿园党建工作制度 育才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教育的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幼儿园法定名称:育才幼儿园第三条幼儿园占地面积:730 平方米第四条 幼儿园园址:齐海街邮政对面办学目的: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

 学校投资:35 万元. 培养目标:2 岁至 6 岁的适龄儿童第五条 举办者:杨桂

 兰女士,是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实行园长全面负责,有对幼儿园教职工的任免权,。

 第六条 本幼儿园自觉接受上级审批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督促管理。

 第七条 办学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守道德风尚。

 第二章 办学范围第八条 办学层次及形式:学前教育,全日制第九条 专业设置及学制:幼儿学前教育三年制(包括小班、中班、大班三个年龄段的 2-6 岁的健康幼儿及 3-7 岁的特殊儿童。)第十条 招生对象:适龄儿童;生源范围:齐海乡周边自然村第十一条 办学规模:现开设大中小 3 个教学班,目前在园幼儿 150 余人。

 第三章 组织管理第十二条 本单位实行园长负责制。

 第十三条:幼儿园办园指导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学前教育改革,树立以幼儿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实施素质教育,促幼儿全面发展,一切为孩子的发展,为一切孩子的发展,为发展孩子的一切,以"以人为本,重在发展"的管理,"宽松、和谐、平等、尊重"的人文环境,"主体探究型课堂教学"为工作目标,全面实施保教相结合的原则,同时为家长参加工作、学习提供便利条件,办好二级一类幼儿园。

 幼儿园办园目标是:幼儿成长的乐园;教师成才的学园;家长信任的家园;语言特色的校园。

 第十四条:幼儿园园风:合作、务实、创新、争效幼儿园师风:敬业、爱生、进取、奉献幼儿园教风:求知、求真、求实、求新幼儿园学风:

 第十五条:幼儿园向本学区招生,招生时间、新生入园时间均按县教育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幼儿园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县教育局审核、批准方可生效,全体教职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四章幼儿园的管理第十七条:幼儿园由教育局领导,幼儿园园长由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考核、评议和指导。

 第十八条:园长幼儿园园长的权利和义务:

 (一)在国家统一规定的目标指导下,决定幼儿园具体教育目标、规划幼儿园的发展、统筹安排幼儿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和总务行政工作。

 (二)向上级提出"组阁"建议,改变幼儿园机构组织和权限关系。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成绩并给予奖惩。

 (四)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支配幼儿园财政费用,规划和使用财产设备。

 (五)关心教职员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组织工作人员

 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干部竟聘制。副园长是园长领导教育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负责组织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并对教师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总务主任是园长领导幼儿园后勤工作的主要助手,具体管理幼儿园后勤工作,并对保育员、保健员、营养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指导,评议和考核。

 第二十条: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二级考核制,严格按有关法规及章程制度对教职工进行考核、奖惩、评议。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工作计划和园长布置的工作通过副园长和总务主任及教研组长等条线具体落实。

 第五章幼儿园的监督第二十二条:接受党支部对幼儿园的工作实施监督,切实保证幼儿园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和党的政策的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的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教代会审议、讨论幼儿园重大事项,并对园工作提出建议、意见,对园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实行园务公开制。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的工会维护和代表全体教职工的利益,集中群众意见、建议,对幼儿园实行监督和协调。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督导部门的督导评估;接受审计、物价、税务、公安、消防、卫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加强与社区的联系,建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听取家长和社区的意见,提高办学质量。

 第六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七条: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学前教育纲要》的要求,二期课改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教育观念,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确立园培养幼儿发展目标:好思考、喜探索、善表现、能合群、有责任。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促进幼儿全面发展。

 第二十八条:幼儿园以素质教育为核心,以科研为抓手,以科研促教研,以教研促教育,以全语言教育为主线,确立园全语言教育的目标是:以幼儿语言能力发展为手段,促进幼儿的创造性为核心目标的能力素质和人格素质的健康发展,获得打开知识宝库的钥匙,成为主动的学习者和学会学习的实践者。

篇三: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技术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为进一步明确学校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 XXX 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原则

 (一)总体要求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 XXX 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动抓,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教育建设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党教育兴国的宗旨来开展,促进教育发展的各项工作。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各个党支部的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发展的眼光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主要责任和工作目标

 (一)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规划、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领导和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支部书记,及时整顿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支部。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基层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服务一线和优秀教师中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5.关心爱护基层党务干部,为基层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6.做好基层党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

 (二)主要目标

 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学校各项教育事业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学校开展正常工作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统一领导。党委对本校基层党建工作负总责,党委书记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分管线条内的基层党建工作。党委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由党委统一领导,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党委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决定基层党建工作重要问题,督促完成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

 (二)深入调查研究。学校党委要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确定重点课题,组织力量进行调查研究。党委成员要经常深入各部门,总结推广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三)建立党员领导干部联系点。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各自分工,建立支部党建工作联系点。特别要注意在党组织力量比较薄弱、工作难度大的工作部门建立联系点。要经常深入联系点具体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上经验推动面上工作。

 (四)开展“两优一先”活动。根据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目标要求,深入开展“两优一先”活动,适时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五)搞好党建宣传。要把宣传党的先进性及先进性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通过党建园地、各种会议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光辉历史和新形势下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推广、介绍优秀党支部党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浓厚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党委要采取督查、巡回检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基层党建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注意检查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教师等基层党建工作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

 四、考核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学校党委每年底要在党委会上报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

 况,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履行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干部人事科每年底要认真做好考核评价,要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纳入中层干部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考核一并进行,必要时可以组织专门考核。要把考核结果作为中层干部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抓基层党建工作成绩突出的要予以表彰,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严重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篇四: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制度 一、 落实领导职责。

 将党建工作列入本支部工作大局通盘考虑, 制定出领导干部抓党建工作责任制。

 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并负责直接抓党的建设工作。

 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工作分工,明确任务、 落实责任。

 二、 健全工作机构。

 乡 党务工作机构为乡 党建办公室; 各村也要建立相应的党务工作机构, 确保党务工作有专人负责。

 三、 明确工作目标。

 制定出届期党建工作规划,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和努力方向。

 同时, 结合本单位特点和党员队伍现状, 实事求是地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明确党建工作目标、 任务、 措施、 责任人和时限。

 四、 建立专题议事制度。

 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 针对本乡 党的建设出现的新情况、 新问题, 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五、 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 不断推进党的建设民主

 化、 公开化、 规范化。

 各村支部每月向乡 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全面工作情况和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

 六、 支部班子换届。

 由群众和党员推选、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每届任期 3 年。

 选举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党务公开制度

  一、 各支部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外的, 党务工作情况一律向群众公开。

 二、 党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 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 工作目标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缴纳党费、 参与活动情况、 党员民主评议结果等为定期公开内容; 新党员发展公示、 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党员尽义务及为公益事业献爱心情况等为随时公开内容。

 三、 各支部书记为党务公开第一责任人, 要切实履行职责, 确保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务公开结合起来, 及时解答群众和职工的疑问和要求。

 四、 要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 及时了解群众反映和接受群众的检举。

 同时乡 党建办公室将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 及时作为各支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内情况通报和反映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工作制度, 就党总支、 支部听取党内情况反映和向党内通报有关重要工作事项, 作如下规定:

 一、 党总支、 支部要经常听取支部和党员干部的意见, 及时研究和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支部既要向党总支请示和报告工作,又要独立负责地解决自 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

 党总支和支部之间要互通情况, 互相支持和互相监督。

 所有请示和报告要进行书面记录。

 二、 支部班子及成员的民主制度、 工作作风、 重大问题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应定期或不定期地通过党支部或党总支反馈情况, 了解信息, 加强民主监督。

 三、 党委决定的重大问题, 除涉及保密的事项外, 一般情况要向支部进行结果通报或征求意见。

 支部民主生活会和支部成员个人述职征求的意见、 自查的问题、 梳理的意见及整改的措施等, 除另有规定的情况外,应向本支部全体党员通报。

 四、 各支部情况反映和通报, 要结合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进行, 一般情况半年进行一次, 并由党支部书记明确专人负责作好记录。

  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扬党内民主, 密切联系群众, 加强党外监督, 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现对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规定如下:

 一、 征求意见的事项

  凡是涉及“二重一大” 即:

 重大问题决策、 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申请的事项在研究决定之前, 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的意见。

 具体征求意见的事项主要包括:

 1、 本村发展规划;

 2、 项目建设;

 3、 村庄规划;

 4、 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5、 村内制度建设;

 6、 土地调整;

 7、 本村重大的经费开支、 财务预决算、基建项目;

 8、 党务、 村务公开工作;

 9、 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问题。

 二、 征求意见的形式

  坚持走群众路线, 让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本单位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 工作计划的制定, 让村两委工作更透明、 更公开。

 1、 沟通信息渠道, 各村支部采取设立信箱、 个别谈心、 召开座谈会等形式, 听取党员干部职工对本支部和本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尤其是在本单位重大决定形成之前, 要几上几下, 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充分采纳合理化建议, 使决策更具有科学性、 广泛性、 参与性。

 2、 各支部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和群众代表座谈会议, 适时通报有关工作完成情况。

 3、 大力推行村务公开制度, 通过召开各种会议、 设立村务公开专栏, 及时公布村务、 财务活动中的重要事项。

 三、 对群众意见的处理

  1、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收集到的群众意见, 对其中合理合法的意见要积极采纳, 对其中不合法、 不合理或暂时不能实现的意见和建议, 要落实专人向群众做好解释

 工作, 以求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2、 重大问题研究决策后, 要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再次征求群众意见; 如果群众有不同意见, 则还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 如果群众没有不同意见, 待公示期满后才能实施。

 3、 在实施过程中, 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乡 党建办公室要及时对违规违纪者要及时查处。

 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每个党支部和党员、 尤其是党支部成员的议论行为, 使党员和党支部少犯或不犯错误, 更好发挥党员、 党支部的作用, 特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 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每半年由党内外群众对支部班子、 党员进行一次评议。

 二、 制定群众举报制度, 在村委会办公室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 由专人负责。

 三、 制定信访制度。

 以村为单位, 成立信访接待室, 明确专人负责, 认真处理好人民群众对党支部、 党员的检举、 控告, 做好来信来访工作。

 四、 建立定期与群众对话制度。

 五、 对于群众在评议、 举报、 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 党支部要定期研究、 认真归纳整理, 对号入座, 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同时, 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六、 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 要表扬和鼓励, 对压制民主、 打击报复的行为, 将由乡 党委追究责任、 严肃处理。

  “三会一课” 制度 “三会一课” 是指党员大会、 党支部委员会、 党小组会和党课。

 按照党章要求, 各支部必须坚持好“三会一课” 制度。

 一、 党员大会

  1、 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召开。

 3、 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

 听取和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 指示; 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犯错误党员的处分和处置不合格的党员; 选举支部委员会;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等。

 4、 党员大会的议题应事先通知党员。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 对讨论决议事项, 应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形成决议。

 决议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二、 党支部委员会

  1、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 遇到重大问题可以随时召开。

 2、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主持。

 3、 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是:

 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工作部署;研究本支部工作计划和总结; 分析党员、 群众的思想状况, 研究党员和群众思想政治工作; 听取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的工作汇报;讨论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 讨论对党员的奖惩等。

 4、 按照“集体领导、 民主集中、 个别酝酿、 会议决定” 的原则, 建立并完善各项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 凡属重大问题, 都应集体讨论决定, 并做好记录。

 会议记录要以书面形式存档。

 5、 党支部会必须有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方能举行。

 会后要及时将会议情况向未参加会议的成员通报。

 党支部会研究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乡 党委汇报。

 三、 党小组会

  1、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

 2、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

 3、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贯彻上

 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议, 研究落实措施; 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和党的基本知识; 讨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发展党员、 预备党员的转正; 评选优秀党员; 讨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 开展以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谈心活动等。

 4、 党小组会的重点是开好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是听取党员思想、 作风和廉洁勤政、 学习、 工作情况汇报; 围绕一个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向组织表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交流思想;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 党小组会要有专人做好记录。

 四、 党课

  1—2 个月上一次党课, 党支部成员每年至少讲一次党课。

 内容根据乡 党委部署或自行确定。

 要结合中心工作, 结合本单位工作任务, 结合党员思想实际进行。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授课方式, 积极采用现代化手段, 强化党课效果。

 党课要有教案、 党员学习记录、 点名册等文字资料。

 建立使用好“五簿一册” , 即支部会议

 记录簿、 党员大会记录簿、 党费收缴记录簿、党小组会议记录簿、 党课记录簿和党员活动点名册, 确定专人进行记录和保管。

 记录内容要分门别类、 具体翔实, 载明会议时间、地点、 与会人员、 会议议题和所作决议等,做到党员的各种活动情况、 作出的决议都有据可查。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是乡 党建办公室依据党员标准, 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 工作、 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 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

 各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 评议时间一般安排在年中或年终,可与总结工作一并进行。

 二、 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全体党员,评议时以支部为单位召集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 评议要按照《党章》 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 对党员履行义务、 行使权利、 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

 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 合格、 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

 (1)动员教育; (2)

 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 (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

 向乡 党委报告评议结果;(5)

 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树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 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

 定改进措施。

 五、 评议结果在向党委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

 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 正确区分政策界限, 不能简单地“ 以 票取人” 。

 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 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 在认真调查核实, 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 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 审批、 宣布和教育转化。

 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 暂缓作出结论。

 提出的处置意见, 提交支部大会,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

 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 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促其转化。

 对不合格党员, 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 采取限期改正、 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 通过民主评议党员, 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 纯洁党的组织, 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发扬党内民主, 将支部工作置于全体党员的监督之下, 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特制定支部书记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制度。

 一、 党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 一般是每年年底结合工作总结同时进行。

 同时,也可以在某项全局性重要工作结束时进行专题报告。

 二、 报告人原则上是书记本人, 涉及专项工作也可由副书记或支部书记指定某个支部委员报告。

 三、 报告工作的主要内容:

 包括支部班子自身建设、 党员队伍建设、 党员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日常工作完成情况, 并提出下一阶段的工作意见等等。

 四、 报告工作之前, 要召开支部委员会认真研究报告内容。

 报告内容要实事求是,有针对性。

 报告结束后, 要组织全体党员认真讨论, 广泛征求意见。

 党支部要认真听取和研究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采取有利措

 施进一步改进工作。

 五、 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 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 以便了解党的工作, 加深对党的认识。

 六、 报告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存档。

 党员公示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 严格把好党员队伍“入口关” , 特制定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一、 实行公示制度, 就是把准备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和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的情况进行张榜公示, 广泛听取意见, 以保证新发展党员和将要转正预备党员的质量,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 对拟发展对象, 从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为发展对象并政审完成之后、 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纳该同志为预备党员之前进行公示; 对将要转正的预备党员, 在预备期满,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之前进行公示。

 三、 发展对象公示内容包括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 现任职务、 工作表现、 政治表现、 支部对其培养考察情况等。

 对拟转正的预备党员公示内容包括:

 姓名、 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 现任...

篇五: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为加强我校党支部及党员队伍建设,促使全体党员提高党员意识,规范言行,增强党性修养,促进我校党建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积极探索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达到“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组织,服务教学,促进各项工作”的目的,经支委会研究,特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党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部门(支委),年底进行全面地总结,接受上级党组织的检查考核。

 2.坚持党建例会和思想政治工作例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例会,对党建和党员思想政治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分析、梳理,从而有针对性地做好各项工作。

 3.党支部每年在“七一”前都要组织支部活动,树立典型,推动党建工作上新台阶。

 4.党支部每年制定党员教育计划、党员发展计划,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正确处置不合格党员,保证党组织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5.党支部每年确立一个党建课题,并进行认真研究探讨,寻找新的突破口,探索党建工作新路子。

 组织生活会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组织生活会,相互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一般半年召开一次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坚持“有话摆到桌面上”的原则,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原则性。支部委员必须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3.组织生活会,会前要做好准备,确定中心议题,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会上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认真进行善意的批评,讲者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闻者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会后要认真研究措施,切实进行整改。

  4.组织生活会要指定专人、有专本作好记录,按规定接受上级党组织的调阅或检查。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必要时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

 执行民 主集中制制度

 1.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并将会议的内容和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

  2.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无权修改或推翻支部大会所作出的决议。

  3.实行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重要问题集体讨论决定,支部委员既要对分管的工作各负其责,又要做到分工不分家,相互之间密切配合。

 4.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投票表决等规定的方式表决,形成决议。

 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党员纯洁性队伍的重要措施。

 为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一)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在年度结合党员目标管理考评进行。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1.是否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把远大理想同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

 2.是否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3.是否切实地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

 4.是否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考评时间

  党员目标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考评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十二月底或次年的一月初进行。

 (四)民主评议党员程序

  1.自我评议;

 2.党员互评;

 3.党外群众测评;

  4.党组织审定。

 (五)总结整改工作。

  考评结束后,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回顾总结评议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签订新一年的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

 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制度,主要指党员在支部以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形式的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两次,上半年在 6 月底前召开,下半年在 12 月底前召开。会议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全体党员,并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2.党支部书记、委员除参加党员民主生活会以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3.支部班子成员在会前要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听取或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4.民主生活会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和“团结 —— 批评和自我批评 —— 团结”的方针。应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以诚相见,相互监督与勉励,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5.会议基本内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本支部决议的情况,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6.对会上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对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将整改措施用适当的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党支部生活制度

  1.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支部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2.每月召开一次至两次支部委员会议。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

  4.每半年安排党员接受一次党课教育。

 5.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支部书记和委员除了参加党组织民主生活会之外,还要专门召开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

  6.适时组织党员开展灵活多样、严肃活泼、注重实效的各类组织活动。

  7.党员参加各类组织生活要做到有记录、有总结、有汇报。

 党员定期思想汇报制度

 为便于党支部对全体党员同志思想状况的了解掌握,畅通党支部与党员之间信息沟通渠道,促进本单位党员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每季度至少向党支部作一次思想汇报。汇报的主要方式:一是通过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会汇报思想;二是向党支部书记、支部委员口头汇报;三是学习情况汇报,要向党支部作出书面汇报。

 2.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一是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党组织交给任务的完成情况;二是近期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三是近期职工的思想情绪和要求;四是对党组织和其他党员的批评和建议。

 3.党员要襟怀坦白,如实向组织汇报和反映情况,自觉接受组织教育和帮助,党组织要认真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及时处理党员提出的各种意见和建议。

 4.因病不能做思想汇报的党员,支部负责人应登门探望,并认真谈心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是密切党群关系的有效措施,是一项富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为使我校党员联系群众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由党支部具体组织落实,每个党员联系群众的具体方法、数量,由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健全和完善党员结对帮扶制度,明确帮扶对象,制定帮扶措施办法,认真履行职责,全面完成结对帮扶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激励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

 3.党员联系群众的任务是:积极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人,密切党群关系。

 4.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 1 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认真开展好党员责任区、义务劳动等活动。

 5.按照党支部的工作分工,正式党员要及时向申请加入党组织者、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进行党性知识教育,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帮助他们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尽快成长。

  6.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一)党员目标管理内容

 1.根据党员岗位确定党员管理目标。不同岗位的党员目标管理制度应体现本岗位特色。

  2.党员目标管理内容应包括:组织生活出勤、工作目标达成、党员自我提高、遵守党风党纪、发挥先进性作用。

 (二)每个党员具体目标的制订,应遵循个人自订、党小组互评与支委会审定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三)小组对党员完成目标的有关情况逐月分别记录,每半年向支委会汇报一次

 (四)分为年终进行总评与民主评议党员相结合,按照目标管理内容的分解项目,采取百分制打分方法进行。

 (五)考评步骤

 1.自我总结评议;

 2.民主评议,征求群众和有关部门意见;

 3.支部鉴定,公布考核结果;

 4.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党员,进行相应的表彰和组织处理。

 党员发展工作制度

 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并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决心履行党员义务,主动提出入党申请。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3.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等方面表现突出,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在单位能起带头作用。

 4.能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职工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党支部会讨论审定后,再报局党委批准。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1.要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了解党员的义务和权利,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2.支部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支部组织的有关活动,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3.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和培养对象谈心,每个季度向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培养情况。

 (四)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

 党支部要对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了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并将考察意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五)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党委会研究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②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时期(政治事件)中的表现;③直系亲属以及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政审的基本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要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二)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三)校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四)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的主要议程和内容

 1.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考察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数需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5.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会前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有效票数内。

  6.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培养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等报局党委审批。

 7.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在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一)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通过党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党课教育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按时将考察意见填入《预备党员考察表》。

 (二)预备党员的转正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党支部应当及时讨论他们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并报局党委。具备党员条件的,应给予按时转正,并局党委审批;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可以延长预备期,但不能少于半年或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的资格。

 2.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应在预备期满前交给党支部。

 3.党支部对预备党员提出的转正申请应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一般不宜超过预备期满后一个月。

  4.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四、组织落实

 1.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支部书记要在一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2.支部要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3.发展党员工作实行“公示制”,向职工群众公布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基本情况,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

 4.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5.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有关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党费收缴制度

 为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好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共产党员每月向党支部缴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缴纳或不能按月缴纳时,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缴、预交或补交。

 2.共产党员必...

篇六: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建设是党的工作的属概念,又是党务工作的种概念,它是指党为保持自己的性质而从事的一系列自我完善的活动,不仅包括党务工作,还包括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党的建设关系重大、牵动全局。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一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职责的责任意识,不断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就健全和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责任制实施办法。

 一、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总体要求

 党支部书记是本支部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加强东娘娘庄联办小学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以落实责任制为动力,强化主体意识,落实管党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面推进东建设和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学校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整合力量,层层抓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党建工作放到学校发展的大局谋划中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第一要务来开展,促进学校各项工作。

 (三)、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覆盖面、改进工作方法,使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三、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一)、统筹谋划党建工作。把学校党建工作整体情况,统筹谋划基层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任务措施,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带头抓好组织实施。制定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等实施计划,及时督促和检查党支部工作的完成情况。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党支部制度建设,检查和监督制度的落实,促进党支部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和完善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制度,抓好党员的发展工作。

 (三)、强化党员队伍建设。全面保障党员权利,建立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着力构建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机制积极开党员主题实践活动搭建党员发挥作用平台。建立健全党员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党员作优化党员结构。

 (四)、构建协调互动格同。按照“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围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进步整合基层党建资原协调各方面力量积极探索抓党建、促经济、促发展的有效载体和工作机制。

 (五)、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完成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是党的意志和主张的具体体现,因此,党支部

 坚定、正确地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是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的根本保障。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二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我 X 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

 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

 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三篇

 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工作,安多县财政党支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从严治党的要求,以思想认识的正确导向、责任内容的量化设置、长效机制的建立健全、履职过程的督促检查为重点,全面落实财政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督查到位的党建工作的高速运转、为财政、审计业务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政党支部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支部书记次仁卓嘎同志及支部副书记彭熙同志经常提出党建工作的重点内容和重要思路,组织委员嘎措同志经常督促检查、亲力抓落实,不断强化党建工作的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坚持把转党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绩,将党建工作与财政、审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抓的更具体、更深入,全面形成支部书记转支委、支委抓党员的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明确责任任务。结合财政党支部工作实际,积极成立支部委员会及支部工作领导小组,为支部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规范党建工作责任落实。认真学习落实熊川书记在安多县 2019 年基层党建暨党风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七个带头”、当好“七个表率”及财政党支部“六新”活动的有序开展,财政党支部积极完善党费收缴制度、发展党员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支部党员例会制度、密切联系群众制度、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员谈心谈话制度、党支部党员学习制度等 14 个相关制度,并依据制度定期开展支部党员大会及支委会,按周进行周例会集中学习,开展“主题党日”等活动。

 四、推动党建责任落实。一是加大投入。为支部工作开展有据可依,认真制作党员信息栏、党务公开栏,及党建工作形象墙,彰显和突出财政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的鲜红的一面。二是密切开展服务基层工作。在服务好财政窗口业务的同时积极组织财政局全体干部职工密切联系乡镇,每位会计负责联系一个乡镇,负责乡镇财务所账务处理及领导干部工作交接等工作。

篇七: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学校党支部落实党建工作 责任制实施方案

 根据 XX 区教育党工委关于抓学校基层落实党建责任要求,我校党支部为切实落实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深入贯彻落实到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每个环节中,明确抓党建工作的责任,梳理抓党建工作的问题并对标进行整改,以责任、问题、整改三张清单为依托,严格落实我校党建工作责任,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全校党员教职工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同志系列讲话精神,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合格党员。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 XX 区党工委部署要求,着眼立德树人、强化思想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解决党员思想意识不纯、师风师德建设不严、规矩

 意识不强、组织生活不正常等问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树立清风正气,进一步强化宗旨观念,教育引导党员教师做“政治过硬、教书育人、实绩突出、爱岗敬业”的党员,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动力和政治保证,全面推进 XX 教育优质、特色、均衡发展,为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和学生、教师、学校的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总体要求

 (一)理想信念方面。系统学习党章党纪、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警惕性等问题。认清党章地位,树立党章意识;加强党规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学习系列讲话,落实讲话精神,抓好理论学习,掌握精神内涵,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深厚氛围。

 (二)遵规守纪方面。党员教职工重点解决职业道德意识不够强、为人师表不够,缺乏爱心,歧视、体罚学生;教学研究不够,课堂教学不严谨;从教不廉,课外搞有偿补课或从事有偿家教等问题。

 (三)作用发挥方面。党员教师重点解决思想固化,开拓创新不够,业务钻研不精,工作态度不端正,片面追求升

 学率,忽视潜心育人,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加强学习、认真履职、做好表率。

 (四)组织建设方面。重点解决“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不够健全,党支部生活不正常;党员发展重数量轻质量、重发展轻培养,思想入党不到位;党务干部队伍薄弱,党务知识缺乏,工作积极性不高,党务工作经费保障不足等问题。

 三、切实落实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

 1 、党支部责任:学校支部制定学习计划,定期组织集中学习,每次确定 1 个专题开展交流研讨。每月召开 1 次党员大会,每次围绕 1 个专题组织讨论。第一个专题,党员教师重点学习讨论能否坚持立德树人、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第二个专题,党员教师重点学习讨论能否坚持“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职业操守,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为学生服务、为社会服务作为行为指南和实践遵循。第三个专题,党员教师重点学习讨论能否遵守党章党规,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做到为人师表。

 2 、支部书记责任:指导全校党员教职工要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对照党章党规,对照讲话精神,

 对照党员要求,开展问题大排查,找出各自的差距,推进作风转变和效率提升。我们学校要着力解决的问题是:学习意识不强,重专业知识学习轻党内知识学习;指导学生耐心不够,缺乏针对性的措施等;规则意识不强,乱说乱发议论等;看齐意识不强,表现为满足现状,进取精神不够等。通过学习教育活动,以上问题必须立即改正,且不能再犯。

 3 、支部副书记责任: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学校党建工作,高质量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围绕“两学一做”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班子及其成员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会上,党支部书记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要结合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会后,要逐项梳理分析,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 、支部委员责任:严格程序严格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名党员都要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之间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帮助同志出发互相进行评议。结合民主评议,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党组织综合民主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确定评议等次,对优秀党员予以

 表扬;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

 5 、党员责任:着眼党和国家事业的新发展对党员的新要求,坚持以知促行,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强化政治意识,保持政治本色,把理想信念时时处处体现为行动的力量;坚定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践行党的宗旨,保持公仆情怀,牢记共产党员永远是劳动人民的普通一员,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加强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心存敬畏、手握戒尺,廉洁从政、从严治家,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线;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十三五”规划开局起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

 每个党员要对照查摆的问题,从现在做起,从自己做起,从突出问题改起,使学习教育过程成为校正自身问题的过程,其结果是要求党员教职工做到立足岗位作贡献,真心实意为学生、为家长、为教育服好务。

篇八: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一):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合作市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

 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二○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佐盖多玛乡中心小学党建工作实施细则

 (2013 年 5 月 15 日)

 总

 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甘南州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细则。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证教学、科研、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或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组织设置

 ■支部机构设臵

 (一)支部委员会:中心小学和仁多玛小学均设党支部。党支部设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职务,并由其组成支部委员会(共五人)。

 (二)党小组:支部按专业、年级组分为若干个小组,每组设小组长(视情况设副小组长)。支委会委员及党小组长均由正式党员担

 任,视情况可由预备党员担任副小组长。

 职能职责

 ■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单位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为随县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服务。

  ■学校党建工作在乡党委和局党委的指导下实施。

 ■学校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学校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达到:每月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委会或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至两次党课。要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工作,书记不在时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

 ■宣传委员的职责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党的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市局直属党委有关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结合全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组织教育党员实践“三个代表”,完成党章规定的任务和团结带领群众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保证执法、监管、服务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支部委员为直接责任人。

 第二章

 党支部的责任

  第四条

 党支部是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其基本责任是: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市直工委和局党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的状况,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向局党组全面汇报一次工作情况,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党员干部头脑,制定党员干部理论学习、业务学习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加强机关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规定设臵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并按期、规范地做好换届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和政治生活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机关党支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对党员进行严格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以及缴纳党费的情况。加强对直属单位党组织的调查研究和分类指导工作。党支部成员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做好工作。

 (四)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按照规定的监督内容和方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如实向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反映群众意见,定期向局党组报告党员干部思想和党员的违纪行为。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五)协助党组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和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行政干部的任免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不合格党员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七)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根据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关心干部成长。定期向党组和行政负责人汇报机关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加强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保证和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领导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支持他们根据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

 支部委员的责任

 第五条

 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和领导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主持研究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并组织实施;及时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二)认真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经常与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委员的积极性;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各工作中去。

 (三)主持召集支委会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四)抓好党员的管理教育工作,开展正常的“三会一课”组织活动;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作用。

 第六条

 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的意见;制定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等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搜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及时向支委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员的建议。【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二)做好支委会会议、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日常工作的记录,安排和组织好每月的党员组织生活。

 (三)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办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负责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

 有关材料的整理和保管,做好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协助党支部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和党费的收缴工作。【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

 第七条

 宣传委员的职责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宣传、教育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了解掌握党内外思想情况,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政治思想工作。

 (二)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工作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在党员中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

 (四)配合全局做好各项中心工作、重要计划部署的宣传,积极挖掘本支部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好人好事等工作。

 第四章

 党小组的责任

 第八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搞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其基本责任是:

 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三):2015 党建工作制度

 第 1 篇:党建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 2 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 400 元(含 400 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

 的 0、5%,400 元以上至 600 元(含 600 元)者,交纳 1%,600 元以上至 800 元(含 800元)者,交纳 1、5%,800 元以上(税后)至 1500 元(含 1500 元)者,交纳 2%,1500 元以上(税后)者,交纳 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

篇九: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1、三会一课制度 2、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3、党支部议事制度 4、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5、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6、党员谈心制度 7、党外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8、民主生活制度 9、党务公开制度 10、党员学习制度 11、党员管理制度 12、党支部工作制度 13、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制度 14、党支部“党员活动日”制度 15、处置不合格党员制度 16、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17、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制度 18、党内激励、关怀、帮扶制度 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1、党支部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无特殊原因,不得拖延。

 2、党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重要指示精神,讨论决定支部重大问题。

 3、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4、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党员每年应向党组织汇报一次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

 5、党支部每季度组织上一次党课或者看一次党员电化

 教育录相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马列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教育。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2、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3、制订本校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4、讨论送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5、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6、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议事制度 1、议事范围

  (1)讨论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和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2)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工作目标等。

 (3)研究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4)研究解决群团组织、职工群众提出的重大问题,处理重大突发性事件。

 (5)讨论决定党内干部的推荐、提名、任免以及后备干

 部推荐等事项。

  (6)讨论决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选拔和党员发展等工作。

  2、议事形式 (1)党支部采用召开支委会议的形式进行,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

  (2)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由书记主持,会议必须要半数以上的支委出席方可进行,讨论重大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支委出席。

  (3)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定,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对重大事项应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议事要求 (1)会前应把议事内容提前通知与会者,在充分调查研究、交换意见的基础上讨论决定,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2)与会者对集体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但必须坚决执行。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能按照原决定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党支部复议。

 (3)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分管支委抓紧落实,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4)严格执行党内保密制度,应该保密的内容要保守秘

 密,对因故缺席的支委要及时通报会议内容。

 (5)要认真负责地作好会议记录,记载要仔细、规范。

 四、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党支部认真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必须坚持发展党员工作方针: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必须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2、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并报上级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指定培养教育责任人,并按规定填写考察情况表。

 3、严格履行组织发展程序和审批手续。

 4、发展党员实行公示制和票决制。

 5、按程序开好接收新党员支部大会,填写好支部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加强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按季度进行考察,及时讨论能否转正。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是融党员教育、管理、监督于一体的有效形式,必须坚持和完善。

 2、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举行一次。

 3、民主评议党员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

 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教育为中心,紧密结合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际,对照员标准,检查和评议党员在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学校教育教学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每个党员在认真学习党建理论的基础上,联系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勇于解剖自己,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坚持标准,严格程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坚持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和处置的程序进行。要根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新时期对党员的要求,联系实际搞好个人对照检查,要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认真做好评议和定格工作,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优秀的要表彰,对确已丧失党员条件或有违法乱纪问题的党员,要认真查明,并按照程序严肃处理。

 6、严肃纪律,每个党员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积极做好发言准备,提高活动质量。

  六、党员谈心制度 为加强沟通,促进交流,融洽党员、党群关系,增进支部党员的团结和谐,特制订本制度。

  一、支部结合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活

 动,每年组织党员开展谈心活动,使谈心活动经常化、制度化。

  二、谈心内容主要围绕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意见和建议,加强沟通,促进交流。

 三、谈心对象主要分为四个方面:领子班子成员之间、党员领导干部与所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的谈心。

 四、谈心活动要普遍开展。党员要主动与广大教职工、对自己有意见的人和先进模范谈心交心,通过谈心活动找差距、明责任、定方向、增动力。

 五、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开展谈心活动,每月与党员、群众谈心不少于 2 次。

 六、谈心双方要端正态度,做到与人为善,坦诚相见,以利于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找准问题,形成共识。

  七、谈心活动要突出一个“真”字,即讲真话,动真情,亮真心。同时要做到五个必谈:一是工作成绩相对突出的必谈,及时告诫提醒,保持清醒头脑,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二是工作有失误和相对落后的必谈,帮助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振作精神,积极改进;三是工作生活困难的必谈,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使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四是有矛盾磨擦的必谈,消除成见,沟通思想,增进

 团结;五是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指出问题症结,进行教育引导,防止矛盾扩大化。

  七、党外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1、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注重把年轻较轻、知识层次高、个人素质好的青年及妇女列为入党的积极分子,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本单位人数,保持一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常数。党支部书记每年要亲自联系培养 1-2 名入党积极分子。

 2、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并分工专人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考察,填写好考察表。

 3、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

 4、经过 1 年教育、培训和考察,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基础上,经支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同意,列为发展对象,并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前的政审工作。

  八、组织生活制度 1、建立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学期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

 2、组织生活会应正确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性原则,坚持真理。

 3、组织生活会前应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并作好充分准备,努力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

 4、严肃会议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

  九、党务公开制度 1、公开内容包括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上级党组织布置的重大任务完成情况、发展经济情况(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班子建设及干部教育管理情况(班子人员职责分工、后备干部推荐及培养情况、干部任用公示等)、党员教育管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党员发展情况、党费收缴情况等)、对党群工作的领导情况、群众关心并要求公开的其他重要党务等。

 2、公开形式包括建立“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或印发资料等。

 3、公开程序是根据规定的公开内容进行整理,经过支部委员会讨论审核后公布。

  十、党员学习制度 一、为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提升党员为教育教学服务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习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排、有主题、有记录、有心得。

 三、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方针政策、党的会议精神、反腐倡廉教育、科学文化知识及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定期集中学习,其他学习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定期学习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法。

 五、凡党员学习日不准请假,更不准无故不参加。

 十一、党员管理制度 一、对党员的管理,做到:坚持党性原则、坚持民主管理的原则、坚持按级分层次管理的原则、坚持平等一致的原则、坚持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规范性原则、坚持激励性原则、坚持开拓创新原则。

 二、及时掌握党员的基本情况,做好统计调查工作;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三、进行争先创优活动。在党支部内开展争创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的活动,定期考核及评比表彰。

 四、民主评议党员和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工作。

 五、进行党支部组织生活,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员活动。

 六、加强宣传,进行党的先进性及廉政教育,加强群众监督。

 七、接转好“出”“进”党员的组织关系。凡是调动的党员要及时办好组织调动关系。

 八、掌握党费的标准,明确党费上缴的规定并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按时上缴到上级党组织。

 十二、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二条

 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工作业务,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本校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

 第三条

 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

 第四条

 党支部在教育局党委领导下工作。

 第二章

 党支部的组织设置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划分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

 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由支委会和选举人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县教育局党委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会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

 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以 3 到 5 人为宜。一般应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根据工作需要还可以设工、青、妇、保卫、保密委员。

 第八条

 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

 第九条

 支委会应由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的工作、有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三章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条

 党支部是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党联系群众的基本纽带,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矗 第十一条

 党支部要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基本任务是: ㈠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㈡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向党员布置工作任务,并检查执行情况。

 ㈢负责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㈣培养、教育入党枳极分子,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㈤做好党费的收缴工作。

 ㈥配合行政负责人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㈦认真听取教职工对党组织和学校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向党政负责人反映;协助行政负责人解决干部、

 职工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㈧领导本校的工、青、妇、团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㈨做好本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四章

 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和党小组长的职责 第十二条

 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㈠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支部工作计划和决议,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和决议。

 ㈢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㈣搞好支委会的思想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委员的作用。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代行书记职责。

 第十三条

 组织委员负责本支部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是: ㈠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提出加强组织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㈡加强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㈢负责“创先争优”、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等。

 ㈣负责党的发展工作。

 第十四条

 宣传委员负责抓好本支部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

 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

篇十:学校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党组织工作制度 一、 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保障监督作用。

 二、 组织党员和教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项方针政策,学习科学、 文化和业务知识, 提高为人民服务本领。

 三、 严格组织生活, 加强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管理, 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监督党员履行党员义务, 遵守党的纪律, 严守党的秘密。

 四、 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 党支部工作的意见,搞好党风廉正建设。

 五、 做好非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有计划地发展党员, 严抓入党质量关。

 六、 定期检查党员责任区工作情况, 抓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建设工作, 不断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途径。

 七、 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领导, 加强对共青团、 工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 协调党政工团之间的关系, 同心协力, 密切配合, 共同完成学校各项任务。

 八、 充分调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贯彻知识分子政策, 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努力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

 九、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大问题经支委会决议, 班子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问题, 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十、 党组织要重视自身建设, 经常讨论检查党务工作,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 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

 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坚持标准, 保证质量, 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 的方针, 按照《党章》 的规定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的要求, 严格履行入党手续,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 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

 一、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一)

 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1、 本人提出书面入党申请。

 对党有较明确的认识。

 积极靠拢党组织, 承认党的章程, 愿意履行党员义务。

 2、 拥护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支持改革开放。

 3、 在学习、 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较突出, 积极主动完成各项任务, 在群众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 热爱祖国, 能正确处理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作风正派,团结同志, 在群众中有一定的威信。

 (二)

 积极分子的确定 1、 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申请后, 支部书记要在两周内亲自或派专人与申请人谈话, 对其提出希望和要求, 制定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培养联系人。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应在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小组或培养联系人推荐, 经支委会或党支部审定。

 共青团员和 3

 5 岁以下的青年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还应经过团组织(团委)

 推优(推荐为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或优秀青年)

 。

 (三)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考察 1、 党支部定期举办党支部书记学习班, 明确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任务和作用, 明确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 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等工作。

 2、 举办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 对近期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教育, 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 纲领、 指导思想、 宗旨、任务、 组织原则和纪律, 了 解入党的条件、 党员的义务和权利, 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 树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

 培训班学习时间为 5-7 天, 证书 1 年内有效。

 3、 入党积极分子要主动向培养联系人或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要求每季度必须有一次以上汇报。

 4、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要经常主动地和培养对象谈心,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培养对象的思想、 工作情况和培养情况。

 5、 党支部可邀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 有意识地给他们布置一些社会工作, 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培养锻炼。

 6、 党支部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在考察过程中, 要广泛听取党内外人士的意见, 了 解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织活动的心得体会和思想反映, 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 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 (培养联系人要两人签名)

 。

 (四)

 确定发展对象和政治审查

 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 经党小组或培养人推荐, 支部在广泛听取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委会或党支部研究讨论通过, 可列为发展对象。

 2、 党支部对发展对象必须进行政治审查。

 政审的主要内容是:

 (1)

 对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的态度。

 (2)

 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历史事件 (政治事件)

 中的表现。

 (3)

 直系亲属及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3、 政审的基本方法:

 同本人谈话、 查阅有关档案材料, 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 解情况, 必要时函调或外调(对于多次外调无回复的,可由发展对象书面向党组织说明情况, 支部加意见)

 。

 4、 党支部按《发展对象 同志的材料》 目录表准备材料报组织人事科。

 5、 组织人事科审查发展对象材料, 填写好“发展对象情况表” ,对材料齐全, 填写规范, 程序正确, 党内外人士评价好, 符合入党条件的, 上报党委批准, 及时退回材料, 下发《入党志愿书》 , 并通知支部进行公示, 无异议的可召开通表会, 公示结果有意见的要及时请示党委组织部门, 再决定是否召开通表会; 对材料不够齐全和党内外人士意见不大一致的, 通过电话、 书面、 个别谈话、 或座谈会的形式,深入基层了 解情况, 需要时提前约发展对象谈话, 了解其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了其对存在问题的认识。

 二、

 预备党员的接收 (一)

 确定入党介绍人

 申请入党的同志必须有两名正式党员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 也可由党组织指定或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

 (二)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 1、 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 章程, 说明党员的条件、 义务和权利。

 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 政治觉悟、 思想品质、 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

 2、 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 并认真填写介绍人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任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 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后, 继续对其教育和帮助。

 (三)

 支委会审查 支委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 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 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四)

 接收预备党员支部大会 1、 发展对象汇报对党的认识、 入党动机、 本人简历, 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介绍人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

 3、 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议的情况。

 4、 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能入党进行充分讨论。

 5、 发展对象表态。

 6、 与会正式党员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建议发言不热烈或有不同意见时, 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赞成票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

 的决议。

 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7、 支部决议要反映发展对象的思想和现实表现、 主要优缺点,通表会时间、 应到会人数、 实到会人数, 其中正式党员人数, 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

 按照要求, 将《入党志愿书》 和通表会的原始记录、公示情况报告一并上报局组织人事科。

 5、 党委委派专人对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的预备党员, 及时进行谈话, 写出谈话记录。

 6、 党委会审批(3 个月内)

 。

 7、 批复, 退回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发《发展新党员批复通知》 、《预备党员考察表》 和《党费证》 。

 三、

 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和转正 (一)

 预备党员的教育、 考察 1、 党支部应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小组或党支部, 通过党的组织生活的教育和实际工作锻炼, 对他们进行教育和考察。

 2、 党支部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 个别谈心、 党课教育等,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每季度讨论一次, 发现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并及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 。

 (二)

 预备党员的转正 1、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前一个月, 向党支部递交书面转正申请。

 2、 党支部对提出转正申请的预备党员要在预备期满后一个月内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作出是否按其转正的支部决议。

 对符合党员条件

 的预备党员, 要及时给予办理转正手续; 对不完全符合党员条件的,需要继续考察教育, 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决议(决议要写进入党志愿书第 11 页)

 。

 对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经考察仍不符合党员条件的, 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3、 党支部在广泛征求党内外人士意见的基础上, 经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按《同志的转正材料》 要求, 将材料上报局组织人事科。

 4、 党委审批(3 个月内)

 。

 5、 批复, 退回入党志愿书等材料, 发《批复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 , 指导党支部将其有关材料及时退回有关部门存档。

 四、

 组织落实 各基层组织要加强组织落实工作

 1、 支部组织委员要努力做好或督促培养人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2、 培养人要对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认真负责, 做好积极分子的考察登记工作。

 支部要把此项工作列入年度考核内容, 以此增强党员做好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责任心。

 3、 入党的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调动工作时, 党组织要将培养教育和考核的材料转给调入单位党组织, 并将考察情况认真负责地介绍给调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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