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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8篇

时间:2022-09-10 19:30:05 来源:网友投稿

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8篇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1 基层党建制度汇编 中共XXX委员会20XX年3月 2目 录 1、“六议三公开”制度…&hel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8篇,供大家参考。

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8篇

篇一: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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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党建制度汇编

 中共 XXX 委员会 20XX 年 3 月

 2 目

 录

 1、“六议三公开”制度…………………………………… 3 2、“双述双评制度”……………………………………… 5 3、“三会一课”制度……………………………………… 7 4、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7 5、XX 县乡(镇)村干部全员走访联系群众制度……… 8 6、XX 县乡(镇)村干部轮流驻村坐班制度…………… 10 7、XX 县村级组织“民事代办”制度…………………… 12 8、XX 县乡(镇)干部记写民情日记制度……………… 15 9、XX 县社区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 ………………… 17 10、XX 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 19 11、XX 县村(社区)干部教育管理制度……………… 23 12、XX 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 …………………31 13、村党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34 14、村委会工作职责……………………………………… 35 15、村监会工作职责……………………………………… 36

 3“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村级重大事项。“四议”即:党支委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过程和结果公开。

 一、实施“四议两公开”的主要内容 1、民主自治范畴之内的重大事项:涉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本村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订;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的规划、落实;集体土地承包、租赁、征用、出让和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本村建设规划;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集体经济项目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建设承包;集体房产、场地的租赁;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举债;文化事业的建设;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集体资金的支出等。

 2、有关政策的落实:如生育证的发放、人口出生情况,节育落实情况,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低保户确定、“五保户”对象的确定及供养;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款物的分配发放等。

 3、县乡党委、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涉及基础建设,土地整治,环境卫生整治,村发展大局的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二、实施“四议两公开”的主要程序 1、党支部会议提议:村内重大事项的提议,首先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由党支部提议,形成初步意见。

 2、“两委”会商议:根据党支部会议提议意见,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科学论证,发表意见,并通过口头、举手、无记

 4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

 3、党员大会审议:把“两委”会形成的商议意见交党员大会审议。每个党员都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同时,商议意见审议通过后,每个党员要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奠定基础公务员学习社群(ID:ixuexiqun)。

 4、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把党员大会审议意见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对村民代表会上代表的意见建议能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答复的做好解释,并指定时间予以答复。

 5、决议的公告: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应采取适当形式由村委会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告,广泛听取意见。

 6、决议的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要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通报决策的执行进度、账目、预算等,主动接受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实施结果的公示: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

 5“双述双评”制度

 一、“双述双评双公开”的对象 “双述双评双公开”的对象为各站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

 二、“双述双评双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站所负责人和各村支部书记分别根据其工作分工情况进行述职。主要报告: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决定等方面的情况;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和完成的情况;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处理、落实情况等。

 1、围绕中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三农”工作情况; 2、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情况; 3、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情况。

 (二)廉洁自律情况 主要报告:1、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情况,是否有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利、作风不实或法制观念淡漠,工作方法简单粗暴等问题;2、执行党纪政纪和本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是否有铺张浪费等行为;3、个人及家庭重大事项办理的情况,是否有以权谋私、为个人或亲属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4、个人工资报酬及其他收入情况;5、有无收受礼品礼金情况;6、有无公款报支个人通信费用情况;7、本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8、有无参加赌博情况;9、其他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

 三、“双述双评双公开”的方法、程序 “双述双评双公开”工作由乡党委组织。每年组织一次述职述廉和群众测评,年底在述职述廉和群众测评的同时,还要开展组织考评。

 “双述双评双公开”的程序:

 61、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各站所负责人分别通过座谈、个别走访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有针对性、高质量地撰写个人述职述廉报告。

 2、召开述职述廉大会。述职述廉大会由乡党委组织。述职述廉大会的出席对象是:各村负责人和基层站所服务对象的代表。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由“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逐一进行述职述廉,报告履行职责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参加会议的代表可以对述职述廉报告发表意见,“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应按职责分工作出解答,或在会后予以答复。

 (2)党员干部和群众代表对照“双述双评双公开”标准,对“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履行工作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开展民主测评。

 3、组织考评。首先由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填写农村基层干部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考评意见表,对每位“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作出评价,然后由乡党委根据个人述职述廉、群众反映的意见和群众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测评结果,结合年度工作考评和考察,对每个“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形成综合考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基层站所负责人的综合考评意见应同时反馈给上级主管单位。

 4、公开结果。要在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中公开以下内容:(1)“双述双评双公开”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和群众民主测评、组织考评结果;(2)落实整改的措施和结果。

 7“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最基本的制度。“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按时上好党课。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的一项制度。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目的是通过对全体党员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通过民主评议和组织考察,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表彰优秀党员,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公务员学习社群(ID:ixuexiqun)

 评议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具体到一个地区、一个单位,可以根据以上原则要求,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具体的评议内容。

 8 XX 县乡(镇)村干部全员走访联系群众 制度

 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转发《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意见〉的通知》(甘办发[2014]49 号)精神和市委《关于进一步落实好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关制度的通知》(定群办发〔2014〕55 号)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促进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乡村干部全员走访联系群众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服务群众、服务民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为目的,树牢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

 第二条

 乡村干部必须重视调查研究。

 (一)各乡镇要紧扣影响和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调研主题,开展调查研究。

 (二)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 120 天,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不少于 60 天,其他党员干部不少于 40 天。

 (三)乡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专题向县委书面汇报一次走访联系情况,其他党员干部一季度向乡镇党委汇报一次。

 第三条

 乡村干部联系群众必须做到全覆盖。

 (一)乡镇担任实职的领导干部,在原有联系户不脱钩的基础上,按照每年科级 1 户的标准在所联村内增加联系特困户。每名乡村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不少于 20 户,务必做到联系群众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是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了解社情民意、反映群众利益诉求,谋划发展思路、解决发展难题,疏导群众情绪、做好

 9思想政治工作,帮助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

 (三)建立干部联系服务群众“民心卡”,将联户干部姓名、职务、电话号码和农户基本情况、经济状况等内容填写在“民心卡”上。

 (四)乡村干部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遍联系户,入户走访情况和群众反映问题要及时记录在“民心卡”和《民情日记》上。

 第四条

 坚持做好接访下访工作。

 (一)乡镇主要领导每周至少安排 1 天时间接待群众来访,其他班子成员随时接待群众来访。

 (二)乡村干部接访可采取定点接访、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上门回访等多种方式,方便群众参与。

 (三)接访下访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秉公办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依照法律程序公正处理公务员学习社群(ID:ixuexiqun)。

  第五条

 乡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市委“八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

 第六条

 乡村两级干部走访联系群众情况每年向乡镇党委书面报告一次,并作为本人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向所在单位干部群众述职,接受组织监督;向所联系的基层和群众进行通报,接受基层和群众评议。

 第七条

 县纪委、县委组织部要采取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群众测评和个别访谈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检查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干部,在提拔使用、评优选先上予以体现;对严重脱离群众、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10 XX 县乡(镇)村干部轮流驻村坐班制度

  根据《中共 XX 县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意见》(通群组发〔2014〕1 号)、《关于在全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广泛深入开展两项重点活动的通知》(通群组发〔2014〕5 号)和《关于全面推行乡村干部轮流驻村坐班制的指导意见》(通群组发〔2014〕6 号)精神,使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问题有人管”,固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乡(镇)村干部轮流驻村坐班的成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轮流坐班对象为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

  第二条

 轮流坐班要本着“为民服务、便民办事”的原则,坚持周一至周五至少有一名驻村干部或村干部在村级活动场所轮流坐班。各村每周至少确定 1 天为集体办公日,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一次乡镇驻村干部、村干部参加的全体坐班人员会议,回顾总结上周处理村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纠正不足,共同研究解决村内重要事项和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条

 轮流坐班的主要任务是:处理村内事务,办理村民事项;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组织远教学习,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畅通群众反映合理诉求的渠道;接待村民来访,化解各种矛盾,调处民间纠纷。

 第四条

 按照简单事情立即办,重大事情承诺办,疑难事情配合办的原则,对当场能够解答的、当场予以解答办理,对需要协调解决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及时协调办理,对需要请示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请示后答复村民,对需要到乡镇办理的、乡村干部要积极帮助代办或领办。

 11第五条

 坐班时,每天必须签到,并记录当天村民来访和办事情况,遇到突发情况要及时向乡镇主要领导报告。

 第六条

 坐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严禁擅离职守。《坐班记录》由本人亲笔签名,不得代签或补签,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要经村党组织书记批准并安排其他人员坐班。制定轮流坐班安排表,并将轮流坐班人员的姓名、职务、电话等联系方式公布于众...

篇二: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各项规章制度 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一):党建工作各类制度

 党建工作各类制度、规定和职责

 一、党支部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局(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参与本单位业务经营和企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决策。

 3、负责企业中层负责人的培养教育和管理工作。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和组织发展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领导工、青、妇组织,促使其发挥职能作用。

 6、抓好本单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治安、计划生育等工作。

 (二)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发动党员、职工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完成上级党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议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组织检查计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3、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做好宣

 传教育和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4、主持支委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制定党的工作、生活及其它规章制度,抓好制度的落实和检查。

 5、经常与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领导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各组织关系。

 6、按时主持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加强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

 7、认真履行党建第一责人的职责,不折不扣的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各项任务。

 (三)宣传委员职责:

 1、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基本路线和时事政策。

 3、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开展群众性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通讯报道,办好本单位宣传阵地。

 (四)纪检委员职责:

 1、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对党员进行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教育,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教育党员正确行驶权利,同违法和败坏党风的行为做斗争。

 3、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纪的情况,调查处理违反党章和党纪的案件。

 4、负责处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开展针对性教育,帮助工作,鼓励他们积极工作。

 5、向支委会和上级纪检委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及纪检工作情况。

 6、按照上级要求,实理求是的及时申报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五)组织委员职责:

 1、掌握支部组织状况,做好支部在组织方面的管理工作。

 2、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纪律教育和培训。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培养教育考察入党积极分子。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二、党支部大会制度

 1、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

 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它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2、会议准备

 由支部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大会决议

 支部委员会把准备付诸表决的问题提交支部大会,组织党员进行充分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决议。

 4、大会次数

 一般每3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

 5、会议记录

 每次举行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详细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到会人数及名单、缺席人数及名单、会议议题,每名党员的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二):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党建工作制度汇编

 一、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二、党建工作责任制

 三、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四、组织生活制度

 五、学习制度

 六,发展党员制度

 七、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九、党内关怀帮扶制度

 十、党员挂牌上岗制度

 十一、党务公开制度

 十二、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十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十四、诫勉谈话制度

 十五、党支部对所属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的考核评价制度和党员干部业绩考评制度

 十六、“三会一课”制度

 民主集中制(党支部议事决策制度)

 1、决定重大问题,在进行集体研究决策前,要先将相关情况在内部进行通报.使班子成员有充分的思考时问,相互协商、交换意见,避免准备不充分、仓促议事的现象。

 2、凡是党组织决策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召开咨询会、座谈会、听证会,或通过个别访谈的方式,邀请领导、专家、下级单位负责人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反复征求意见。

 3、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必须由会议决策。党组成员必须全部参加会议,表决时,同意人数必须达到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才算通过。

 4、决策形成后,在执行过程中,党组织要严格执行程序,确保不省略、不颠倒其中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党组决策形成后,明确每个领导成员所负的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处理,遇事敢于负责,协调各个方面抓好落实。

 6、重大问题未经党组织讨论表决而做出决定的人有责任制止,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纠正意见。

 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组织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

 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组织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区”和下属党支部(小组)党建工作。

 4、党组织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5、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组织成员要分别在各党支部(小组)建立联系点,进行帮扶指导,使党员领导干部在一线指导党建工作成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同时,各党支部(小组)成员联系普通党员群众,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党建工作格局。

 6、党组织书记亲自抓好一个“责任区”和一个联系点,并联系一个党员和贫困户,以点带面,推动整体党建工作。

 7、明确“党组织集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副书记具体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四个责任主体。

 8、党组织要落实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经费,组织党务干部进行系统的集中培训,规范党组织办公室的硬件建设,配齐配全电教

 设备等,抓好党建相关制度上墙。

 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以支部所属建制为联系范围,按照入党联系人联系对应入党积极分子,其他党员分别联系普通群众的原则,每位党员至少联系 1 名群众。支部所在单位党员数多于群众数时,可以按党小组联系群众。

 2、党员要虚心听取所联系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承诺活动,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3、开展谈心活动。党员要经常主动找所联系群众交心谈心、交流思想。做到每 2 个月对所联系群众谈一次话。向他们宣传解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随时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他们的困难和问题。

 4、各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听取关于“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对“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5、应将党员联系群众“一帮一、一对一”结对情况逐级上报。上级党组织定期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工作落实情况。

 党建各项规章制度(三):2016 日常工作承诺书

 日常工作承诺书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1、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 “三新”主题教育活动

 《个人工作承诺书范文》《2016 年最新工作范文》

 关于《2016 年最新工作范文》的文章《个人工作承诺书范文》正文开始>>

 一、积极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

 1、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开展 “三新”主题教育活动,并经常性的在全体干部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找缺点、树典型、评先进。充分调动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不断提高乡、村干部工作水平。

 2、组织 30 名乡村干部赴山东、河南、杨凌学习金银花栽植技术;组织 80 名乡、村干部赴其它兄弟乡镇学习专项工作经验,如新农村建设、“一事一议”等;组织村两委会成员及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在乡机关开展培训班四期,并积极配合县级机关做好干部培训工作。

 3、加强全乡青年干部培训力度,特别是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培养教育。选派优秀青年干部驻村开展工作,通过在村上参与协调解决矛盾,开展计生等工作,切实加强青年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

 4、按时参加“彬县党建讲坛”。领导干部要按照县委组织部的要求按时参加县上举办的讲座,并结合工作实际勤思多想,不断开拓进取、创造性工作。

 二、加强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1、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加强机关干部日常管理。

 制定车家庄乡政治业务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机关食堂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落实办理,保障机关干部做事有章可循,切实加强机关干部管理。

 2、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机关干部工作报告制度,机关干部每月月末填写工作报告单,回顾和总结当月工作及其完成情况,由乡党政主要领导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点,以提高工作效率,并为科学考核干部提供依据。

 3、建立健全干部责任追究机制。

 对村两委会干部实行干部责任追究,对工作不积极、与乡党委、政府不能保持一致,有抵触情绪、产生严重后果的干部,乡党委、纪检委将依据相关条例对其责任追究,轻者党内警告、记过,重者直接进行免职,以此促进全年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4、建立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领导干部有党建工作联系点,年初乡党委研究决定,乡党政 9 名领导分包 9 个重点支部,明确责任和职责,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责任,每月到联系点指导一次工作,每季度到点讲一次党课,每半年为点办一件事实,努力把联系点建成党建示范点。同时要求每季度对各联系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

 三、抓好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的建设。

 1、抓好村级阵地建设工作。今年,在继续完成权家桥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同时,争取资金启动建设席家店、马家斜、新庄村村级阵地建设。

 2、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党员发展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今年要做好 09 年预备党员考察转正工作,使全乡党员累计达到 267 人。并培养发展预备党员 20 人,发展入党积极分子 50 人,及时向党内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发展 35 岁以下年轻党员,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结构。

 3、搞好党员服务队建设。吸纳一批新的党员服务志愿者,加入党员服务队行列,进一步扩大党员服务队规模,在原有服务队的基础上,根据村情实际、组织一些专业服务队。完善党员服务队工作计划,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成果显著的为民服务活动,搭建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有效平台和载体。

 4、及时更新完善流动党员信息,加大外派流动党员管理支部的建设力度,建立与所在党委的定期联系沟通制度,加强流动党员的联系、教育、管理和服务,并随时与流动党员的家属联系,了解他们的生活现状。

 5、抓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

 严格按照县委要求做好全乡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做到专人专管、设备专用,及时对党员信息更新。

 6、落实“三会一课”、***评议党员、党委中心组学习、基层党组织定期学习制度,对不合格党员及时按照程序进行组织处理。

 7、对大学生“村官”加强教育管理。明确岗位目标,乡镇主要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要做好帮带工作,不断提升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发挥他们的才能,将他们培养成农村工作的能手。

 8、推行村党支部书记“一定三有”制度。建立健全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确保村干部“劳有所得、干有所盼、病有所医、退有所靠”。

 9、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各村党支部必须按月按标准收取党费,每季度按时向乡党委缴纳一次。乡党委每半年足额向县委组织部党费专户缴纳党费,做好下拨党费的管理使用工作,杜绝胡支乱花。

 10、全面利用各村村级远程教育网络,保证致富信息及时进村入户。

 四、继续深化“升级晋档、科学发展”活动。

 1、培育新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全乡各村升级晋档速度。

 认真开展 “一事一议”、“一村一品”工作,扎实深入调整产业结构,优化投资环境,促进农民增收。积极搞好升级晋档的资料整理工作,建好农民增收明白卡,按村装订成册。积极建成枣林、黄白、席家店 3 个“升级晋档、科学发展”示范村。

 2、搞好党员致富示范点建设工作。

 以农民增收为目标,全力抓好枣林、马家斜、闫家河金银花种植示范...

篇三: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部 工作制度汇编(13 个制度)

 目 目

 录 录

 1、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2、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3、组织生活会制度

  4、三会一课制度

  5、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6、党员学习制度

  7、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8、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9、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10、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

  11、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12、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制度 13、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 党支部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履行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结合本支部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党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大会和支部全体党员负责,接受他们的批评监督,每年至少向全体党员报告一次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必须认真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由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讨论决定,涉及方针、政策方面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每半年应召开一次支委民主生活会。

 (四)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工作原则。

 (五)党支部委员会要认真坚持“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定期组织并主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和上好党课,组织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并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其他形式的活动。

  二、党员大会议事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支部全体党员参加,讨论决定下述重大问题: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制订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

 (二)听取、审议、通过支委会工作报告。

 (三)制订本单位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四)讨论送训、培养建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和处分违纪党员。

 (五)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六)讨论决定党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党支部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工作,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确定好组织生活会的重点议题。

 (二)组织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其他重要问题。

 (三)组织生活会要遵循“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教训,通过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四)针对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每次组织生活会都要切实解决 1-2 个实际问题。

  四、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大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主要任务是:讨论和批准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

 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主要议题是: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四)上党课:每季度上一次党课,围绕当前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教育等。

  五、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好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到每半年讨论一次发展党员工作,原则上每年发展 1—2 名新党员。

 (二)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入党自愿、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三)、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不断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对入党积极分子要进行经常性的培养教

 育,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四)党支部讨论吸收新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严格按党章规定程序办理,并做到手续齐全、材料规范。

 (五)实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确保新发展党员质量,严禁弄虚作假和突击发展党员,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严肃查处。

 六、党员学习制度

 (一)支部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做到学习内容明确、学习时间有保证。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12 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 6 天。学习时要认真做好笔记,讨论时发言要踊跃。

 (二)党员要根据支部学习计划,制订出个人学习计划,认真抓好自学。学习理论要结合实际,在提高自身素质上下功夫。

 (三)支部组织党员学习的基本内容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及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等。

 (四)学习方法要灵活多样,经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心得交流。充分发挥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每年组织党员观看电教片不少于 12次,并在《一册三簿》上做好观看和讨论记录。

 (五)支部对每次学习的情况要认真做好记录。党员要做到不

 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病不能参加集体学习的,要提前请假。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学习教育的党员,支部应区别对待,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搞好学习教育。支部主要负责人必须参加上级党组织开展的“述学、评学、考学、督学”活动。

  七、党籍、党费管理制度

 (一)所有党员应接受所属支部的领导和管理,党员应积极参加支部组织开展的党的组织生活;外出党员或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的,事先必须向支部请假,并坚持每季度向支部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党员必须完成支部所布置的各项任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党员的组织关系由党委建档管理,党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转移组织关系时,由支部出具介绍信,党委负责做好接转工作。

 (三)党员必须按中组部的文件规定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支部每季度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负责将所收党费如数、及时地向上级党组织交纳。

 (四)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 6 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处理。支部大会应当作出除名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八、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

 (二)民主评议要依据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和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的具体要求,并根据

 当前形势和党的任务对党员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党员队伍的实际情况确定具体内容。

 (三)民主评议开始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认真搞好听取意见、学习教育和自我总结等准备工作。

 (四)民主评议活动中,党员要向支部大会作个人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情况的自我评议,然后进行互相评议。评议时要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表率。

 (五)民主评议后,支部要将评议情况向全体党员通报。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表扬;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区别情况,分别作出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处理。

  九、发 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发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基层党(总)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总)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XX 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2、不经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

 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8、入伍、入学、外出务工以及支部撤并前,突击吸收发展党员的;9、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10、违反党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基层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1、对发展党员工作不重视、未制定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或发展计划未经党委会集体研究确定的;2、发展党员未按计划的,或增补计划未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就发展的;3、违反培训考试制 XX 治审查制的有关规定的;4、未进行预审考察或预审考察走过场的;5、对党员发展公示过程中群众的举报查处不力,造成发展工作被动的;6、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未召开党委会的;7、以权谋私,干预下属党组织正常发展工作的;8、伪造材料,制造假党员的;9、重点预审对象未及时与县委组织员办公室通气而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基层党组织的责任追究,主要采取取消党建工作先进参评资格和党建工作目标考评结果降低一个档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方式进行。

  (五)对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按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区别处理。情节较轻的,对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党内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工作岗位,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等处理。

  十、 发展党员工作重点管理制度

 (一)对发展党员工作措施不得力、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基层党组织,根据不同情况,分级实行重点管理。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 2年未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列为基层党委重点管理单位;对党外群众比较多且连续 3 年未发展党员、或党员结构比例严重失调的党支部和基层党委,列为区委重点管理单位。

 (二)、对列为重点管理单位的党组织,由上一级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促其整改,整改期限为一年。对思想重视不够、认识不到位的党组织,要找其主要负责人谈话,帮助提高认识;对发展党员重点不突出、结构不合理的党组织,要帮助分析现状和原因,科学制订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业务不熟、操作程序不规范的党组织,要对书记、组织委员进行业务培训,帮助其熟悉业务;对班子涣散、工作乏力的党组织,要加强对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并派驻指导员协助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对经教育改变不大的相关责任人,坚决予以调整。

 (三)对各级重点管理单位的整改情况实行定期督查和年度考核制度。各基层党委每季度要对重点管理单位进行一次督查,县委组织部每半年组织一次检查。对整改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建立“重点单位”管理档案,一年一考核、三年一验收,实行动态管理。

 十一、发展党员工作“三个民主测评”制度

 (一)为保证发展党员工作质量,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各党支部须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三个阶段组织开展民主测评。

 (二)民主测评大会由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召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吸收预备党员两个阶段的民主测评工作可结合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进行。支部党员总数在 15 人以下的,原则上所有党员都要参加民主测评;支部党员总数在 15 人以上的,参加民主测评的党员不得少于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邀请参加民主测评的群众不得少于参会党员的二分之一。参加预备党员转正阶段民主测评的党员数不得少于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三)各基层党支部在测评开始前,要介绍测评对象的基本情况,并由测评对象作思想汇报。

 (四)测评对象获得优秀票和合格票总数达 80%以上的,民主测评过关;60%—80%的,由支委会研究处理;40%—60%的,予以延期处理;40%以下的,予以取消资格处理。

 (五)民主测评表和测评结果应及时封存,由各基层党支部存档备查。会议决议及测评情况汇总表统一放入本人入党材料内。

 (附:民主测评表样本 4 份)

 附表 1:

 ××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测评表

 申请人姓名 年 龄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入党时间 测评意见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 2:

 ××党支部讨论接收预备党员民主测评表

 发展对象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 务 测评意见 优秀 合格 基本 合格 不合格

  中共××支部委员会

 ××年××月××日 附表 3:

 ××党支部讨论预备党员转正民主测评表

 预备党员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文化 程度 职 务 预备 ...

篇四: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基层党组织工作制度有哪些

 浏览次数1718 次悬赏分0 | 解决时间2009-9-30 21:44 | 提问者二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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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任务

 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制定本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的计划、 安排和措施。

  3、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做好人才的选拔、推荐及培养教育工作加强管理监督的力度为商业企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4、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和发展党员工作讨论接收新党员及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5、密切联系群众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党员和群众的工作、思想、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6、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的政治责任心和工作紧迫感。鼓励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营造求真实务、真抓实干的良好工作作风。

 7、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要支持配合行政领导做好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行政工作和业务经营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工作职责

 1、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

 ⑵做好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⑶处理好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人才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

 ⑸参与研究决定本单位改革发展、创业竞赛、招商引资、创建平安、构建和谐等工作及其他重大问题。

 ⑹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⑺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2、党总支(党支部)书记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是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由支部委员会选举并报经贸局党委批准或由经贸局党委直接任命产生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决定主持党总支(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⑴负责召集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研究安排党总支(党支部)工作将党总支(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⑵积极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深入了解和掌握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⑶检查督促党总支(党支部)工作计划或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⑷经常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负责协调党、政、工、青、妇的关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⑸搞好党总支(党支部)班子建设抓好党总支(党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增进团结充分发挥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⑹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等情况。

 3、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职责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自觉维护书记在集体领导中的核心地位维护班子的团结。

 ⑴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①了解和掌握党总支(党支部)的组织状况 根据工作需要 提出党支部 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②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收集、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党总支(党支部)提出表扬和奖励建议。③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④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⑤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不设纪检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检方面的工作也由组织委员负责。

 ⑵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负责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②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的教育。③教育广大干部和职工学法、懂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处理好党员和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深入细致的开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做到警钟长鸣使本单位违纪违法事件降到最低限度。④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的纪律的情况对违反党纪的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⑤受理党员的申诉和对党员的控告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 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等。⑥在查处案件中做到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循私情严格保密按照《党章》、《准则》、《条例》办事。

 ⑴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①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②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③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④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三、工作制度

 1、集体领导制度

 要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为了集中经验和智慧 增强团结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有关政策性、原则性等重大问题都要由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个人无权改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决定。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必须服从和执行集体的决定不得有任何与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集体决定相违背的言行。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个人做出决定时事后要迅速向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报告。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各自的分工范围坚决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并能积极主动、独立地处理好各自分管的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对于在工作中发现的情况可在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内部提出讨论但在没有重新做出决议以前要维持原决议。

 2、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包括“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和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制度、党政工团或党工团妇联席会议制度。开好以上会议应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加强上下、左右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参会人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⑴党员大会以党支部为单位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其主要内容包括听取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通过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和总结讨论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等。对需要立即讨论决定的问题党员大会亦可随时召开。

 ⑵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分别由党总支书记、党支部书记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安排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研究讨论党总支(党支部)职责范围内的有关问题。对需要立即研究的问题党总支(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亦可随时召开。

 ⑶党小组会议由党小组组长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总支(党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

 ⑷党课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党课应当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等。授课人可由本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承担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或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⑸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分别由党总支、党支部召集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支部书记会议联席听取各支部汇报、交流、座谈、总结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主要经验以及存在的困难、问题和下步打算研究安排下步商业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 党小组组长联席会议听取各党小组组长汇报分析党员干部思想研究安排下步党员思想教育工作。

 ⑹党政工团联席会和党工团妇联席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统一协调安排工作。

  3、请示汇报制度

 ⑴党总支(党支部)应按时向经贸局党委(商管办党总支)汇报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⑵党总支(党支部)常规工作要定期请示汇报紧急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重要问题要单独请示汇报一般性事情要综合请示汇报。

 ⑶党总支(党支部)对于全局性的重要问题要经领导集体研究对于涉及局部专题性的问题要向分管领导汇报。

 4、党内思想汇报制度

 党内思想汇报是党员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与党组织保持经常联系、沟通求得帮助指导的一种方式。思想汇报有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按类型分又可分为党员日常思想汇报、外出流动党员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转正思想汇报等。思想汇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党的性质、纲领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 学习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知识的体会 参加党组织活动的体会与收获贯彻执行党的决议和党交给的任务 履行党员义务和行使党员权利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个人进步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个人当前的思想状况和打算等。

 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主动向党组织进行思想汇报是要求进步和相信组织的表现党的组织对此应当提倡和欢迎并应负责地接受汇报针对不同情况给予指导帮助。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时应当坦率、真实勇于谈出自己的真实思想和遇到的矛盾问题以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对汇报中不正确的思想党组织应善意引导和帮助不能采取打击和排斥的态度。对汇报中涉及个人秘密或不宜扩散的内容党组织应负责地予以保密。

 5、开展“七·一”系列纪念活动制度

 每年中国共产党成立纪念日前后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党内评比表彰、专题组织民主生活会、座谈会、发展党员、新党员入党宣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党的基本知识竞赛、党员电化教育、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扶贫济困帮扶慰问、便民服务、义务劳动、参观革命纪念地等为主要内容的“七·一”系列纪念活动。

  6、党内谈心交心制度

 党内谈心交心活动是指同志之间相互交流思想、交换意见的一种形式。有集体谈心交心和个别谈心交心之分。谈心交心的目的在于沟通思想解决矛盾增进团结。开展谈心活动首先要做到以诚相见有求团结的真诚愿望和实事求是的精神这是最重要的。其次要有耐心。不急不躁不怕反复。一次谈不成反复谈一时解决不了的认识问题待时机成熟再解决。第三要讲究方式。谈心交心活动要善于选择时机找准问题。针对不同人的不同性格特点采取不同的谈心交心方法。

 7、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意见的落实情况。坚持组织生活会制度对于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有着重要作用。通过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换意见沟通思想互相帮助可以达到纠正缺点、错误消除思想和工作上的分歧增进团结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目的。

 党总支(党支部)班子成员过双重民主生活会,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党总支(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党总支和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8、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工作制度

 ⑴加强党员的教育。党支部以提高党员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重点健全学习制度做到时间、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包括...

篇五: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层党组织的基本工作制度 (一)党的生活制度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八条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是党章规定的一项制度,是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组织保证,也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一切党的组织,都必须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必须自觉地参加组织生活,并在组织生活中认真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接受党的教育和监督,增强党的观念和锻炼,不断克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自己成为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自觉地接受党支部的教育和监督,密切同群众的联系,了解群众的情绪和要求,不断改进领导作风。对各级领导干部党员,党支部或党小组应及时将活

  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动的时间、内容通知他们。本人则应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参加党支部或党小组的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事先请假。

 1. 党内生活的基本准则 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党内生活基本准则,党章中有明确规定,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政治上,全党同志都必须坚持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自觉地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在组织上,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组织纪律,坚持党的集体领导,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3)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在作风上,必须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言行一致,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不利用职权谋私利,敢于同各种错误倾向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4)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在业务上,必须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学习文化科学技术知识。

 (5)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在党内斗争上,必须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正确对待犯错误的同志。

 2. 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

  (1 )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最高权力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大会通过选举(推荐)事项时,本支部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表决通过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的决议等事项时,到会有表决权党员应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才能召开,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及选举(推荐)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的代表(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预备人选);讨论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违纪党员的处分、不合格党员的处置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处置;讨论决定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或有关事项。

  (2 )

 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应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支部委员全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支部委员全议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分析研究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制订教育管理监督措施;讨论制订完成生产和工作重大问题的方针办法;研究选举(推荐)事宜和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研究表彰

 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等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研究需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有关问题,并提出初步意见。

 (3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党小组会应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情况随时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思想和工作;讨论选举事宜、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讨论表彰

  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先进、处分违纪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问题。

 (4 )

 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党课教育每季度至少一次,应围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和党的优良传统作风以及如何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等主要内容对党员进行教育。主要采用集中授课或电化教育等形式,授课过程中要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

 (5 )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主要内容包括:检查支部党员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坚持党性原则,密切联系群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及上一次组织生活会所制定的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

 (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就是按照党章规定的

  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党员条件,通过对党员的教育和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党员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评价,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

 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措施。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先进,清除腐败分子,严肃处置不合格的党员,从而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 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 (1)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出贡献; (3)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做到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

  (4)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5)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在个人利益同党和人民的利益发生矛盾时,自觉地牺牲个人利益。

 2. 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方法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党员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骤: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应在党委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有步骤地进行。一般经过学习教育、自我评价、民主评议、组织考察、表彰处理等五个环节,以进一步提高党员争做新时期合格党员的自觉性,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基本方法和步骤:

 (1)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进行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的教育; (2 )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总结; (3)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党支部委员会根据评议情况,将每个党员的主要缺点转告本人,并监督其改正; (5)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能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和各项纪律,为政清廉;能否在工作、学习中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紧密结合工作和每个党员的思想实际,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着重检查解决以下问题:能否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能否认真执行上级制定的廉洁自律的各项规...

篇六: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20 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汇编(13 项)

 1、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2、基本组织制度类 2.1 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2.2 民主生活会制度 2.3 党员学习制度 2.4 “三会一课”制度 3、党组织工作类 3.1 党员管理制度 3.2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3.3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3.4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3.5 党费收缴制度 4、民主管理类 4.1 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5、党风廉政建设类 5.1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5.2 党内监督制度 1、党建工作责任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党建工作实行支部委员会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的原则。党支部书记为抓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和支部委员根据各自分工开展工作。

 二、工作责任: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执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协助行政领导完成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二)定期分析机关党的建设状况,研究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和措施,明确责任人,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过好双重组织生活,按时收缴党费,按照规定及时调整党费交纳比例。

 (五)围绕中心任务,积极主动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质量。

 (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抓好党风党纪教育,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和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八)组织党员开展群众工作,积极参加各项社会性义务活动,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三、支部委员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2、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部委员自身的学习,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1、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2、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

 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同各种违纪行为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3、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4、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5、经常向支部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三)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督促党员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配合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和纪律教育。

 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掌握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4、接转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5、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

 (四)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任务,根据上级党委的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计划和意见。

 2、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时事政策,组织党课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鼓动活动,活跃

 党员和群众的文化体育生活。

 4、搞好党报、党刊的发行工作,办好本单位的宣传阵地。

 四、责任考核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接受局党委的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机关支部应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整改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党员、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相结合,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考核结果应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使之成为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一项依据。

 (三)落实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情况,机关党支部应在年度总结中向局党委作出书面报告,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

 五、责任追究 (一)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受到上级党组织批评、被责令限期改正的,机关党支部书记应在支委会上作公开检讨,并及时研究改进意见,在限期内作出改正;单项工作受到批评的,分工负责该项工作的支部委员也应在支委会上作自我批评,并协助书记积极研究落实改进意见。

 (二)党支部不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不正常,班子软弱涣散,对工作造成影响的,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无起色的,建

 议提前改选该支部。

 (三)支部书记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的,党支部应及时给予教育。教育无起色的,应及时予以调整。

 2、基本组织制度类 2.1 机关党支部民主议事决策制度 一、机关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由书记召集主持,书记不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会议的议题由书记确定,或由书记委托副书记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一般应在会议召开两天前通知到各委员,会议有关材料一般应同时送达,凡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不研究讨论,不搞临时性动议。

 三、议事范围:

 ①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议,解决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保证上级党委指示的贯彻实施。

 ②对机关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作出决策。

 ③研究分析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情况和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状况,指导群团组织工作。

 ④讨论决定干部奖惩。

 ⑤需要会议决定的其它事宜。

 四、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应在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能举行。委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五、会议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会议决定每个事项的,应逐项表决,推荐升干部和决定干部的奖惩事项,应逐个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

 六、会议应有专人记录,并将记录存档作为依据。经会议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名义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副书记签发。

 七、支部委员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实行民主、科学的决策。一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应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二是方案提出后应广泛征求意见。三是召开支部委员会要充分讨论,进行表决。

 2.2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使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党支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制度。

 一、民主生活会应遵循的原则:

 1、参加会议的人员要敞开思想,各抒己见,沟通思想; 2、坚持实事求是,与人为善,真心诚意帮助同志的态度; 3、正确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4、虚心接受他人意见,从而增强团结,改进工作。

 二、民主生活会应紧密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要本着“团结——批评与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和原则性,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不能把民主生活会开成汇报工作或研究部署工作的会议。

 三、召开时间: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具体时间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确定,一般应安排在 8至 10 月份。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

 四、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改进工作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 5、上级指定的内容及其他重要问题。

 五、每次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准备,与会人员要根据会议的主题,联系自身的思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发言准备。要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对党员的意见,以便更好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因故不能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人员要提前请假。

 六、对于党员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明确具体人员负责落实,支部书记应加强检查督促。

 七、民主生活会后,要及时向上级组织、纪检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八、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党内外群众反馈,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2.3 党员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党员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的要求,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理论水平,创建模范党支部,结合机关支部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交通运输局党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要求 (一)每年年初根据局党委的统一安排,制定机关支部学习计划,学习计划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紧紧抓住如何深入学习,怎样学以致用这个重点,突出主题、形成特色。

 (二)学习采取自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法。重在平时自学,每位党员干部每周不少于安排 2 个学时自学,做到学习有安排、有资料、有读书笔记、有心得体会文章。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学习文件、主题发言、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看辅导录像、参与社会实践、送出培训等形式,深化学习效果。

 三、学习时间 机关支部组织集中学习,根据局党委年度学习计划进行,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 2 次,每年不少于 24 次,也可根据工作情况进行调整。

 四、学习准备与考勤 (一)机关支部学习的内容、时间,原则上按照年度计划进行,特殊情况或需要调整学习内容或时间,由机关党支部书记确定。支委会负责准备学习资料,拟定学习安排,通知与会人员,并做好考勤、会议记录、信息报送等工作。

 (二)严格学习考勤。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度,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须向机关支部书记请假,并主动做好补课工作。。每季公布出勤情况,确保参学率 90%以上。

 五、学习检查 统一配发学习笔记本,党员干部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党支部采取检查学习记录、读书笔记、个别谈话等方式检查党员干部的学习情况及效果,并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六、学习考核 年末对党员干部学习成效进行综合测试,成绩优秀者给予表扬。年度学习缺勤 10 次(含 10 次)以上,无故缺勤 2 次(含 2 次)以上,年度学习测试或笔记检查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年度评先评优不予以考虑并通报批评。

 2.4 “三会一课”制度

 一、机关支部党员大会 (一)主要任务:

 1、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问题,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3、接收新党员; 4、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二)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一般程序:

 (1)会前准备工作。支部委员会确定会议的议题,并就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和方案;发出会议通知,通知的内容包括会议的实践、地点、内容、议程等。

 (2)会议开始。宣布会议开始,报告应到人数、实到人数(应超过应到党员数半数以上方为有效)、缺席数及缺席原因;宣布会议议题。

 (3)讨论。党支部提出意见和方案,大家围绕议题进行讨论,党员发表意见。

 (4)表决。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进行表决。有应到会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赞成,决议方可通过。

 (5)宣布表决结果。形成决议。

 (6)总结。主持人简要总结,并对如何落实大会决议作出具体部署。

 整个会议要制定专人进行记录,内容包括:

 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党员出席缺人数、中心议题、党员发言要点、讨论中的不同意见、最后作出的决定等。记录要妥善保存并存档。

 二、党支部委员会 (一)按照党章规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2 年或 3 年。

 (二)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三)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四)会议主要内容是: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传达会议精神;通报支部工作情况,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部署工作;汇报、交流思想心得,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通过党员发展、转正。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

 开好党小组会注意抓好四个环节:

 (一)会前要与党...

篇七: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汇编

 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的程序:

 (1)要求入党的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

 (2)在准备发展其入党时,必须填写《入党志愿书》;

 (3)有两名正式党员负责介绍,并要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上级党组织要派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

 (5)接收新党员时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并作出决议;

 (6)上级党组织在审批接收新党员时,要召开委员会集体讨论审批;

 (7)申请入党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要进行入党宣誓。

 2、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知识。

 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新党员的支部大会程序:

 (1)申请人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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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入党介绍人介绍申请人有关情况;

 (3)支委会向大会报告对申请人审议的情况;

 (4)与会党员对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6)如同意接受申请人入党,支委会应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经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及时报上级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转正需要履行的手续:

 (1)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向所在党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经过;

 (6)报上级党委审批;

 (7)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委审批结果;

 (8)支部书记要同新党员进行一次认真的谈话,提出新要求;对延长预备期和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她们。

 5、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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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人)负责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介绍人)意见。

 (3)支部委员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决议。

 (5)支部大会决议要填入《入党志愿书》,支部书记签名盖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能够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6、私营企业主入党工作要把握以下几点:

 (1)在确定发展对象时,要注意考察她们的入党动机、个人历史、政治表现。还应把握以下具体要求:财产来源合法,用之得当,模范守法经营,自觉依法纳税;关心爱护员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品行良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群众公认;积极支持建立企业党组织和工会、共青团组织,为其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

 (2)在接收预备党员前,党委要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报县委组织部门审查。审查合格后,由企业支部大会讨论,经过后报党委批准。

 (3)在私营企业主入党后,要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解决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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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入党问题,使她们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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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制度

  1、建立党的基层组织的要求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村、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它基层单位,凡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有 3 名以上正式党员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规模以上(从业人数为 50 人以上且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必须全部建立党组织。

 2、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情况

 一般情况下,党员超过 100 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可下设若干总支部或党支部;有党员 50 人以上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总支部,可下设若干支部;有正式党员 3 人以上又不足 50 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委批准,可建立党的支部;正式党员不足 3 人的,可集中建立综合支部。

 3、基层党组织设置的组建、审批程序

 基层党组织设置组建、审批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党组织设置的申报、审批阶段;第二阶段为党的委员会选举及选举结果审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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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教育培训制度

  1、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方法途径:

 (1)抓好学习培训。

 (2)加强实践锻炼。

 (3)严格组织生活。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时间要求

 每年参加所在党组织集体教育活动的时间,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不少于 12 天,其它党员累计不少于 6 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体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区别对待,有的可采取送学上门等方式落实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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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流出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在党员外出前进行教育并提出要求,按规定登记并发放《流动党员活动证》。

  (2)掌握外出党员的流动去向、外出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等情况。

  (3)了解党员外出后的思想、就业和生活等情况,及时向外出流动党员通报党组织的重要情况,通知外出流动党员按规定参加党内选举等重要活动。

  (4)外出流动党员返回后,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等有关材料,及时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

  (5)了解预备党员外出期间的表现,按规定做好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2、流入地党组织的主要责任:

 (1)认真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做好外来流动党员身份确认工作。

  (2)加强对外来流动党员的经常性教育和管理,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的一个基层组织,组织她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3)关心外来流动党员,为她们的就业、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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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在《流动党员活动证》上如实填写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等情况,及时将外来流动党员的重要情况反馈给流出地党组织。

  (5)做好外来流动人员中预备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3、对流动党员的基本要求:

 (1)外出前,应向所在党支部报告外出事由、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领取《流动党员活动证》。

  (2)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及时到流入地党组织报到,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规定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3)主动与流出地党组织保持联系,每年至少向流出地党组织汇报一次外出期间思想、工作和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情况。外出地点、就业单位、居住地和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流出地党组织和有关党组织报告。

  (4)外出返回后,及时将《流动党员活动证》交给流出地党组织查验,如实向党组织汇报外出期间的情况。

 4、《流动党员活动证》由流动党员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或组织生活所在党支部每年审核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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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关系转接制度

  1、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凭证

 党员组织关系包括正式组织关系和临时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中共共产党党员证明信或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

 2、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使用范围

 党员外出地点或工作单位相对固定,外出时间 6 个月以上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外出时间 6个月及 6 个月以内的,一般应当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信。外出地点、时间不确定的,一般应当持有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短期外出开会、参观、学习、实习、考察等,时间在 3 个月及 3 个月以内,无需证明党员身份的,可不开具党员组织关系凭证。

 3、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

 根据中组部有关规定,下列党组织能够在全国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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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根据省、市委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各乡镇场、街道党(工)委,党政机关、党的关系隶属市委领导的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党的基层委员会(不含企业、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分党委),以及党的关系实行垂直管理的系统所属基层党委,能够在全省、全市范围内直接转移和接收党员组织关系,还能够直接接收中组部规定的可在全国范围内相互接转关系的单位转来的党员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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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费收缴制度

  1、党费交纳的基数。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计算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包括:机关工作人员(不含工人)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薪级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津贴补贴;企业人员工资收入中的固定部分(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活的部分(奖金)。

 2、交纳党费的比例。每月工资收入(税后)在 3000元以下(含 3000元)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 0.5%;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 5000元)者,交纳 1%;5000元以上至 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 1.5%;10000元以上者,交纳 2%。

 3、实行年薪制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当月实际领取的薪酬收入为计算基数;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4、不按月取得收入的个体经营者等人员中的党员,每月以个人上季度月平均纯收入为计算基数。

 5、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每月以实际领取的离退休费总额或养老金总额为计算基数,5000元以下(含 5000元)的按0.5%交纳党费,5000元以上的按 1%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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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农民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元-1元。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 0.2元。

 7、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经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党员应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能够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能够委托其亲属或者其它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 6个月。

 8、党员一般应当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交纳党费。持《中国共产党流动党员活动证》的党员,外出期间能够持证向流入地党组织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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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费使用制度

 1、党费的使用范围

 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2、党费使用的程序

 党费的使用和下拨,必须集体讨论决定。请求下拨党费的请示,应当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不得越级申请。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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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指支部(总支)党员大会、支部(总支)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1、支部(总支)党员大会

 ( (1 )支部大会的次数

  支部大会一般是三个月召开一次。

 ( (2 )支部党员大会的举行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支部副书记主持。会上,要组织党员就大会准备决定的问题,进行充分的酝酿讨论;然后,按照规定的表决方式举行表决,形成决议。每次支部大会,都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出席人、缺席人、会议议题、每名党员发言内容、决议的内容及表决情况。

 2、支部(总支)委员会

 ( (1 )会议的次数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应每月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能够随时开。

 ( (2 )出席会议人数

  每次支部委员会必须有半数以上的支部委员到会,否则,它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如遇重大问题急需做出决定,而能到会的支部委员又不过半数,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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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决定。

 3、党小组会

 会议的次数

  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安排或本单位的实际适时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4、党课

 党课教育是党组织用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一般每季度讲授一次。

 搞好党课教育要着重抓好两个环节:

 ( (1 )要抓好选题。党课教育的具体选题一定要与党的中心工作和党员的思想实际紧密结合,做到有的放矢。

 ( (2 )要抓好课后的学习讨论。授课后一般应组织党员进行深入讨论,并联系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进行对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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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基层党组织各项制度

部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 全面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在铁路跨越式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依据铁道部政治部第二次修订的《铁路企业党支部建设纲要》 , 结合我站党支部建设的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坚持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中心任务, 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以改革的精神, 不断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 提高创造力、 凝聚力、 战斗力, 把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的组织者、 推动者和实践者, 为实现哈局跨越式发展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党支部建设的基本原则:

  (一)

 坚持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

 紧密围绕企业改革和发展, 加强管理、 提高效益、 保证运输安全生产、 稳定职工队伍开展党内活动, 做好各项工作。

 把确保企业中心任务的完成和促进各项工作作为党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二)

 坚持全面建设。

 把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 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 既立足于做好经常性工作, 又抓紧解决当前的突出问题, 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三)

 坚持从严治党。

 严格党的生活, 严肃党的纪律, 弘扬正气,抵制歪风。

 健全和完善党内自我纯洁机制, 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

 坚持发展党内民主。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建立健全反映党员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 不断扩大党员对党支部工作的知情权、 参与权、监督权, 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

 坚持与时俱进。

 适应铁路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形势需要, 解放思想、 实事求是、 与时俱进, 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 解决新问题, 增强党支部的生机与活力。

  第四条 根据《党章》 规定, 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宣传和执行党中央、 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 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团结、 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 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及决议, 学习党的基本知识, 学习科学、 文化和业务知识。

  3、 对党员进行教育、 管理和监督, 提高党员素质, 增强党性,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 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 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 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 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 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5、 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 发现、 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 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 明才智。

  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 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重视在生产、 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 、 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 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 不得侵占国家、 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8、 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 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上述八项基本任务, 党支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五条 不同类型党支部的任务   一、 车间党支部   车间党支部在站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要任务是:

    1、 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正确执行上级党委和本支部大会的决议,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党委、 党支部的决议在车间的贯彻落实。

    2、 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 有效参与车间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对车间的生产经营和行政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

    3、 领导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物质文明、 政治文明、 精神文明建设, 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 有道德、 有文化、 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充分调动党员、 职工的积极性。

    4 、 领导和支持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 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

    5、 协调行政负责人、 工会、 共青团等各方面的关系, 创造团结紧张、 严肃活泼的政治局面, 共同完成车间的各项任务。

  

   6、 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听取群众对党支部工作的意见, 关心群众疾苦, 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创造性。

    7 、 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主要通过抓班子的学习提高, 抓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 抓各项组织制度的落实, 抓党内开展活动等, 充分发挥支部领导班子的“龙头” 作用,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 科室党支部   科室党支部在站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既要履行教育管理好科室的党员干部的职能, 树立起良好的科室党员干部形象, 又要发挥好职能科室的作用, 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当好参谋。

 科室党支部在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八项任务的同时, 应结合科室工作特点, 做好以下工作。

    1、 支持和协助科室负责人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善于把党支部工作与科室职能工作结合起来去做, 共同研究决定科室重要问题,调动大家的积极性, 共同做好科室的工作。

    2、 组织干部认真学习政治理论、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科学文化知识及业务技术知识, 提高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 增强干部准确把握上级精神、 驾驭局面、 指导工作的能力。

    3、 负责做好科室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心科室干部的学习、 工作和生活, 帮助他们解决学习、 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充分发扬民主, 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努力营造民主、 和谐的工作氛围。

    4 、 协助干部人事部门对科室干部进行定期述职考核和民主评议。

 对科室干部的任免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 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   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 紧密结合集体经济的组织特点、 经营特点开展工作, 为集体经济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集体经济组织党支部在认真落实党章规定的八项任务的同时, 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 引导和监督企业依法经营, 照章纳税, 把握好企业的发展方向。

    2、 有效地参与生产经营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 支持行政负责人依法行使职权, 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3、 结合生产经营实际, 适时组织党员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 坚持组织制度, 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搞好自身建设。

  

  第二章 党支部建设的标准 第六条 党支部建设的标准是:

  ㈠支部班子好, 整体合力强。

 支部一班人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批示, 自觉实践“三个代表” 要求, 讲学习、 讲政治、 讲正气, 坚持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的原则。

 支部成员懂经营、 会管理、 团结协作, 勤政廉洁, 作风扎实, 开拓进取, 锐意改革, 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 表率作用突出, 较好地带领党支部融入中心发挥作用, 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在党员和职工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㈡党员队伍好, 先锋作用强。

 党员能认真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学习文化科技知识和本职技术业务, 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良好的工作生产技能, 模范遵守党纪政纪, 作风正, 形象好, 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在车站深化改革、 安全生产、 经营管理、 队伍稳定等各项工作以及社会生活中, 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和屏障保证作用, 经得起改革发展中困难和风险的考验。

    ㈢思想工作好, 实际作用强。

 有一个党政工团共同负责、 一岗双责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队伍和健全并运作良好的工作机制, 职责分工明确, 方法形式多样, 行之有效。

 能定期分析并全面、 准确的掌握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 能及时解决职工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 “三项工程”推进有力, 职工队伍稳定, 工作积极性高, 无违法犯罪。

    ㈣发挥作用好, 整体功能强。

 能有效融入中心, 良好地发挥服务保证和监督职责, 有效地参与研究解决同级行政重要问题, 并支持其行使行政职权。

 勇于带领党员在争难险重中攻坚克难, 带领职工群众全面完成运输和生产经营各项任务, 促进车间或班组管理质量不断提升, 消灭各类安全事故和路风严重以上不良反映。

    ㈤基础工作好, 管理机制强。

 组织及制度健全, 落实、 运作机制有效, 工作程序规范, 基础资料齐备, 管理工作严谨, 组织生活和党内活动质量高, 能够按照建党工作方针, 积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第三章 保证党支部组织健全 第七条 党支部设置原则:

 本着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 有利于开展活动, 有利于发挥作用的要求, 设置党支部。

 党支部的设置一般应与同级行政组织相对应。

 要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进行调整。

  

 第八条    党支部设置规定:

 一般情况下, 凡有正式党员超过 3 人、不足 50人的可设立党支部; 党员超过 50人、 不足 100人的可设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不足 50人的, 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 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

 党支部的设置和撤销, 都必须由上级党组织批准,未经批准的, 不准随意设置和撤销党支部。

  第九条    正式党员 7 人及以上的党支部, 一般应设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应根据本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 由上级党组织确定。

 一般情况下, 委员职数应是单数, 且不超过本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 以 3至 5人为宜, 最多不超过 7人。

 党员人数不足 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立支部委员会, 只设支部书记 1 人, 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 1人。

  第十条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小组的划分要根据党员数量、 分布情况和便于活动的原则设置。

 一般应与行政组织相对应。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 3 名党员, 其中至少要有一名正式党员。

 有的支部党员人数较少, 党员的工作岗位相对集中, 活动方便, 也可以不再划分党小组, 由党支部直接组织党员活动。

 原则上较大生产班组要有党小组。

 党小组长要由素质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要注意党员的合理分布, 努力做到艰苦岗位、 要害部位、 关键岗位、 生产班组有党员。

   第四章    加强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支委会成员应由政治坚定、 事业心强、 作风正派、 群众威信高, 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较强工作能力的正式党员所组成。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 3 年, 要按期进行换届改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 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在任期内应保持委员会成员的基本稳定。

 委员出缺时应及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补选, 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补选的委员任期与本届委员会相同。

 支部书记岗位空缺, 而本届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时, 可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补选产生新的书记, 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直接任命。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和下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 副书记的产生, 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 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 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选举时, 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 实行差额选举, 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 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当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必须

 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有效。

 新产生的支部委员会应将当选的支委名单和分工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

  第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实行集体决策重大问题的制度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 支部全体党员和上级党组织负责, 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

 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 支部委员会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 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

  (二)

 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三)

 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 按期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四)

 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关心群众的政治、 经济、 文化生活。

  (五)

 领导工会、 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工作, 充分发挥其作用。

  (六)

 参与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第十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要把加强党支部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建立健全党支部委员理论学习制度, 完善检查考核机制。

 要以创建学习型支部班子为目标, 采取自学、 集中学、 理论研讨、 现场调研等方法, 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创新工作成果, 努力解决车间( 部门)

 在生产、 工作和职工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提高理论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六条    要加强党支部的作风建设, 树立立党为公、 执政为民意识, 密切联系群众, 关心群众疾苦, 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坚持每年一次的党员和职工群众评议党支部制度, 把党员和群众对党支部和班子工作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党支部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十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支部书记( 必要时可设副书记)、 组织委员、 宣传委员、 纪律检查委员, 还可设青年委员、 女工委员等。

 职责分工是:

               ㈠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 按照支部大会、 支部委员会的决议, 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是:

  1、 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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