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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调岗说明5篇

时间:2022-09-23 10:00:03 来源:网友投稿

职业病调岗说明5篇职业病调岗说明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北京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健康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职业病调岗说明5篇,供大家参考。

职业病调岗说明5篇

篇一:职业病调岗说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 2022 年北京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区卫生健康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根据《国家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2 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22〕201 号)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制定了 2022 年北京市卫生健康随机监督抽查计划,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抽查内容

  (一)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学校卫生管理情况;

  (二)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三)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和人员资质、药品和医疗器械、医疗技术、放射诊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方面情况;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情况;

  (四)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重点检查新冠病毒疫苗接收、储存、接种等情况;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五)消毒产品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经营情况;

  (六)开展抗(抑)菌制剂膏、霜剂型非法添加禁用物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此项内容纳入 2022 年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考评;

  (七)巩固打击非法医疗美容服务和非法应用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医学检验、健康体检、口腔、近视矫正等服务医疗机构以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二、组织实施

  (一)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开展随机抽查工作要求,卫生健康监督抽查工作全面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及时清理管理相对人本底数据库信息,进一步提高抽查工作的时效性。

  (二)抽查工作中的检测任务,原则上由属地疾控中心和市疾控中心承担,不具备相应检测能力的,可由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市、区疾控中心要严格检测工作,确保检测结果科学公正,并明确专人负责协调落实检测相关工作。市疾控中心负责市政自来水厂、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等市级抽检任务的检测工作,负责全市抽样检测的质控管理、技术指导和支持。

  (三)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区级财政部门资金支持,妥善安排好抽检检测工作经费,加大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经费保障力度。

  (四)市卫生健康监督所通过“北京智慧卫监综合信息平台”发布国家随机抽查任务。任务发布后,因执法人员借调、调岗、长期休假等客观原因难以执行抽查任务的,各单位可申请调整,调整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抽取人员总数的 15%。北京市随机抽查任务,继续按照北京市卫生监督“双随机”抽查规则要求执行。

 三、相关工作衔接

  (一)市、区疾控中心应及时完成抽检检测任务(含复检),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检测,并将结果通报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

  (二)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应及时登录“北京智慧卫监综合信息平台”填报抽查结果,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抗(抑)菌制剂生产企业的抽查信息报送,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全部检查任务和数据填报工作。

  (三)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工作数据收集、统计,及时将数据交换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并向市卫生健康委提交专题报告,总结分析随机抽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应对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加强“双随机 一公开”宣传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做好针对监督员和管理相对人的政策宣传,强化一线监督员的执法能力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提升管理相对人对“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知晓度,确保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对随机监督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协查。

  (三)市、区卫生健康委在抽查任务完成后,依据“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有关要求,及时将抽查结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附件:

 1.2022 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2.2022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3.2022 年学校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4.2022 年职业和放射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5.2022 年医疗卫生和血液安全监督抽查计划

  6.2022 年母婴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抽查计划

  7.2022 年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查计划

  8.2022 年消毒产品监督抽查计划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 年 7 月 25 日

 附件 1

 2022 年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一、重点抽检内容

  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加强公共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

 二、工作要求

  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在“北京智慧卫监综合信息平台”上发布国家随机抽查任务,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及时完成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和检测结果数据填报及审核工作,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全部国家随机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文字总结请在 11 月 15 日前通过监督平台消息留言以附件形式上报联系人。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监督所韩宇;联系电话:83366875。

  附表:2022 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表

  2022 年公共场所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监督检查对象(a)

 抽检要求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检验标准 1 游泳场所 国抽未覆盖到的,由各区进行全覆盖监督抽检。4 件/户(泳池水 3 件,浸脚池水 1件)。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1.泳池水浑浊度、pH、游离性余氯、尿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2.浸脚池水游离性余氯 《生活饮用水检验规范》(GB/T5750-2006)

 2 住宿场所 公共用品用具每户 61.棉织品外《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4 部分:公共

 件。

 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pH 2.杯具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 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 棉织品 PH值使用的是 GB37488里的标准,检验方法按 GB/T7573 执行 3 沐浴场所 公共用品用具每户 6件。

 沐浴用水每户 1件。

 1.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4 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 棉织品 PH值使用的是 GB37488里的标准,检验方法按 GB/T7573 执行

 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0.生菌、pH 2.沐浴用水嗜肺军团菌、池水浊度 4 美容美发场所 公共用品用具每户 6件。

 1.美容美发工具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 2.棉织品外观、细菌总数、大肠菌群、金黄色葡《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4 部分:公共用品用具微生物》(GB/T18204.4-2013)棉织品 PH 值使用的是 GB37488 里的标准,检验方法按GB/T7573 执行

 活美容场所违法开展医疗美容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b)

 萄球菌、pH 5

 辖区全部候车(机、船)室。辖区营业面积2000m2 以上商场(超市),影剧院,游艺厅、歌舞厅、音乐厅。

 每户 2 个点 室内空气中CO2、甲醛、苯、甲苯、二甲苯(e)

 《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 第 2 部分:化学污染物》(GB/T18204.2-2014)

 6 集中空调 每户 1 套系统,共 7件(含冷却水 1件,送风管道内壁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1.建立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c)

 2.建立预防空气传播1.风管内表面积尘量、细菌总数、真菌总数(f)

 2.冷却《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

 《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

 《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规

 总数各 2件)。

 性疾病应急预案情况(c)

 3.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卫生学评价情况(d)

 4.开展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情况 5.新风口、开放式冷却塔依水中嗜肺军团菌(g)

 范》(DB11/485-2011)《北京市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

 标准设置情况

 a.游泳场所按抽查任务的 100%进行检测,住宿场所、沐浴场所、其他公共场所按抽查任务的 50%进行检测,美容美发场所按抽查任务的20%进行检测。

  b.落实属地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要求即为合格。

  c.指《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 394-2012)规定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和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应急预案。

  d.使用单位需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报告复印件。

  e.只对 6 个月内进行过室内大面积装修的场所检测甲醛、苯、甲苯、二甲苯项目。

  f.使用无风管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g.使用非开放式冷却塔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该指标合理缺项。

  附件 2

 2022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抽查计划

  一、抽查内容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抽查集中式供水、小型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的卫生管理情况,抽查供水水质。推进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供水基本情况和卫生安全巡查档案。继续落实《北京市进一步加强农村供水规范化管理 2020 年行动方案》的指标要求。

 (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抽查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包括经营水质处理器的网店)、在华责任单位经营合规性情况,抽查输配水设备、水处理材料、化学处理剂和水质处理器产品卫生质量。抽查现制现售饮用水自动售水机的应用现场。

 二、工作要求

  (一)市卫生健康监督所依照职责,完成对市属自来水厂一年两次的枯、丰水期监督检查和水质抽检工作。

  (二)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完成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加强培训,制订方案,统筹安排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与北京市随机抽查任务。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及时通报、协查,重大案件要及时上报。

  (三)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供水水质的抽检及复检工作,按时将检测结果通报给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其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承担市属自来水厂一年两次的枯、丰水期水质检测和涉水产品抽检及复检工作。

  (四)市、区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要按照附表 1 和附表 2 要求,完成 2022 年抽查任务,并及时登录“北京智慧卫监综合信息平台”,完成个案数据在线填报,做好审核,于 2022 年 11 月 10 日前完成全部国家随机抽查任务的结果报送。

  (五)各区卫生健康监督所 2022 年 11 月 15 日前上报工作总结(内容包括问题、经验、建议等)和汇总表(附表 3-6)。工作总结以Word 版形式、汇总表以 Excel 版形式,邮件报送至邮箱wsjdssk@wjw.beijing.gov.cn。

 (六)市卫生健康监督所负责完成工作数据的收集、统计,及时将数据交换上报至“国家卫生健康监督信息平台”

  联系人:市卫生健康监督所吴杰、平志国;联系电话:83366857、83366859。

  附表:1.2022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2.2022 年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3.2022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实施情况汇总表

  4.2022 年小型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水质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5.2022 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6.2022 年涉水产品经营单位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信息汇总表

  附表 1

  2022 年生活饮用水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表

 监督检查对象(a)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 城市集中式供水 辖区城市城区和县城的全部水厂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 3.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出厂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和消毒剂余量 农村集中式供水(b)

 辖区农村全部设计日供水 1000m3以上水厂

 训情况; 4.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 5.水质消毒情况; 6.水质自检情况。(d)

 小型集中式供水 每个县、县级市辖区在用小型集中式供水的乡镇数的至少 30%(c)

 , 每个乡镇抽查 30%的设计日供水 100m3 以上水厂(c)

 1.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2.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 3.处罚情况。

 二次供水 每个县(区)10 个二次供水设施,不足 10个的全部检查(c)

 1.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情况; 2.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 3.储水设备定出水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 和消毒剂余量

 期清洗消毒情况; 4.水质自检情况;(d)

 5.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服务开展情况。

 a.不含学校内的自建设施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

  b.农村集中式供水为监督检查信息卡上标记类别为“乡镇”的集中式供水。

  c.各地在综合卫生监督档案、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档案或记录以及相关调查资料等信息的基础上自行制定清单并实施双随机抽查。

  d.水质自检包括委托检测。

  附表 2

  2022 年涉水产品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计划

 产品类别 范围和数量 检查内容 检测项目(a)

 输配辖区内 10 个生产企业,不足的全部抽1.生产企业符合《涉及饮用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

 水设备 查,每个企业抽查 1-3个产品 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情况; 2.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标签、说明书。

 水处理材料 化学处理剂 水质处理器 辖区内 10 个生产企业,不足的全部抽查,每个企业抽查 1-2个产品 1.生产...

篇二:职业病调岗说明

类别 主题事项 重点内容 标准依据 标准要求 评分说明 备注1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生态环境保护禁令》《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事件升级调查和升级处理补充规定》《关于严格落实“四条红线”要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事故的通知》1.三年内未发生一般C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或环境保护违法违规事件,无新增职业病发生,生产办公场所零疫情,生产现场未发生非生产亡人事件,无瞒报、谎报、漏报、迟报事故事件情况。2.无地方政府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处罚,无集团公司通报严重问题。3.现场验收未发现违反集团公司禁令行为、较大及以上安全环保隐患、关键风险领域“四条红线”及升级调查事件等情况。违反其中任何一条,直接取消该基层站队验收考评资格。2岗位职责(4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指导意见》建立覆盖全员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清单与岗位职责、业务风险相匹配,有明确的职责、工作任务、工作标准、工作结果和安全承诺,员工清楚责任清单内容。(4分)1.未建立清单不得分。2.缺少一个岗位责任清单扣0.5分。3.清单内容缺项或与岗位不匹配一项扣0.2分。4.员工不清楚自身岗位责任清单内容,一人扣0.2分。3职责履行(8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规定》员工主动履责,积极参加班组安全(HSE)活动,认真落实现场设备设施操作维护、生产运行安全操作职责。(8分)1.职责未落实一项扣0.5分。2.职责履行不到位一项扣0.2分。4基层站队可通过写风险活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风险辨识,建立危害因素清单(包括环境因素、职业健康危害因素、重大危险源等),并根据现场工艺设备和环境变化,及时更新清单,主要风险无遗漏。(4分)1.未按频次要求开展辨识不得分。2.未全员参与辨识,缺少一人扣0.2分。3.未建立危害因素清单扣1分。4.清单未涵盖常规和非常规活动、基础设施、设备、工艺、物料、人的行为、环境、职业健康、重大危险源等,缺少一项关键风险扣0.2分。5按照风险评估等级结果,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和风险防控措施,员工清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和应急措施。(4分)1.未明确重点防控风险控制措施一项扣1分。2.风险管控要求未明确到具体岗位一项扣0.5分,人员不清楚岗位风险及相关防控要求一人扣0.2分,防控措施未落实一项扣0.2分。6基层站队结合日常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排查,建立隐患台账,并及时更新。(3分)1.未按频次要求开展排查不得分。2.未建立事故隐患台账扣1分,台帐未及时更新一项扣0.2分。3.现场一般隐患未及时发现一项扣0.2分。4.不能处理的隐患未及时上报一项扣0.2分。7隐患整改销项前,制定落实有效的监控、防范和应急措施,告知岗位人员,现场隐患规范设置标志。(2分)1.未制定监控、防范和应急措施,一项扣1分。2.措施与实际不符,一项扣0.2分。3.员工不清楚现场隐患,一人扣0.5分。4.现场隐患未设置标志,一项扣0.2分。风险辨识及控制(8分)隐患排查治理(8分)集团公司级基层站队HSE标准化建设示范站队评审验收标准否决性指标集团公司《生产安全风险防控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方法》《职业健康危害识别管理规范》《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事故隐患管理办法》责任落实(12分)风险管控(16分)

 序号 类别 主题事项 重点内容 标准依据 标准要求 评分说明 备注8基层站队级隐患按计划得到有效整改,重大隐患及时上报。(3分)1.未按计划完成隐患整改销项,一项扣0.2分。2.隐患整改不彻底,一项扣0.2分;重大隐患没有及时上报,一项扣0.2分。9上岗资格培训(3分)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按照岗位任职能力标准和要求,组织新入厂、调岗或离岗6个月重新上岗人员开展站队级岗前培训,需持证人员持证上岗。(3分)1.未组织开展岗前培训不得分。2.人员未培训合格上岗,一人扣0.5分。10对新入厂、转岗和重新上岗员工开展入职前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强化员工自我健康管理的能力评估,评估结果有效运用。(1分)1.未开展入职前安全环保履职能力评估,一人扣0.5分。2.评估内容与岗位要求不符,一项扣0.2分。3.评估结果不合格人员独立上岗,一人扣1分。11根据岗位任职标准和员工实际能力,编制HSE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日常培训包含基层HSE标准化建设标准、健康素养等内容。(2分)1.未编制培训计划,不得分。2.培训内容、时限等不符合要求,一次扣0.5分;未包含建设标准、健康素养等内容,扣0.5分。3.计划未实施,且未做变更,一项扣0.5分。4.人员能力不满足岗位职责和能力标准要求,一人不符合扣0.5分。12建立健全员工HSE培训记录(包括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等),内容齐全、完整、准确。(1分)1.未建立培训记录,一人扣0.5分。2.记录不符合要求,一项扣0.2分。建立HSE文化栏、文化墙、文化角等,HSE文化氛围浓厚。(1分)未建立不得分;未维护、未更新或与站队HSE实际不符,一项扣0.2分。13外来人员教育培训(2分)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对所有外来入场人员进行入场(厂)安全教育,建立相关记录。(2分)未开展不得分,缺少一人扣0.2分。14开展基层站队定期检查、岗位巡检,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内容、标准、频次等,岗位员工清楚检查职责和要求,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3分)1.未制定检查表,一项扣1分。2.检查表内容不完善一项扣0.2分。3.岗位员工不清楚检查职责和要求,一人扣0.5分。4.未按频次开展不得分。5.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记录、报告、处理,一项扣0.5分。15定期对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查找系统性缺陷并改进完善。(2分)1.未开展不得分。2.由于人员不履职导致的重复问题,一项扣0.5分。16建立绩效考核标准,内容包含结果性和过程性指标,统计和跟踪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并定期考核。(3分)1.未建立考核标准不得分。2.考核标准内容不符合,一项扣0.2分。3.未定期考核扣2分。4.考核结果与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未有效结合,一项扣0.2分。17实施全员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开展全员安全生产记分考核。(2分)1.无记分标准或未开展全员记分管理不得分。2.记分管理不符合要求,一项扣0.2分。3.记分结果未进行考核和处理,一次扣0.5分。岗位日常培训(5分)日常检查(5分)检查考核(10分)集团公司《HSE培训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HSE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员工安全环保履职考评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标准化管理(48分)岗位培训(10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指标考核细则》《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记分管理办法》绩效考核(5分)

 序号 类别 主题事项 重点内容 标准依据 标准要求 评分说明 备注18建立健全覆盖全部生产装置、设备设施、仪器仪表、危险物品等生产作业活动的操作规程,关键操作步骤编制操作卡,内容准确、完整、可操作。(5分)1.生产作业活动缺少操作规程(操作卡),一项扣1分。2.操作规程(操作卡)存在缺陷,重要参数缺失,每项扣0.5分。3.现场无操作规程(操作卡)或操作规程(操作卡)为作废版本,扣1分。19员工掌握相关操作规程(操作卡)内容并能熟练操作,各项规定动作执行到位。(3分)1.操作人员不清楚岗位操作规程(操作卡),每人扣0.5分。2.现场操作不规范,一项扣0.2分。涉及装置开停工、检修的,编制并严格按开停工方案、检修方案实施。(2分)1.装置开停工、检修未编制开停工方案、检维修方案,一项扣1分。2.开停工方案、检修方案内容不完善,一项扣0.2分。3.开停工、检修方案落实不到位,一项扣0.2分。20所有非常规作业和高风险作业活动均开展了工作前安全分析,规范办理作业许可证,实施作业区域挂牌。(3分)1.作业许可证办理不规范,一项扣0.5分;未开展工作前安全分析或分析不准确,扣0.5分。2.作业许可证管理不规范,一项扣0.2分;未实施作业区域挂牌,一项扣0.5分。21严格承包商作业现场监督监护,作业现场涉及的气体检测、能量隔离、个人防护和应急等管控措施有效落实。(4分)1.现场监督监护、能量隔离、个人防护、应急等管控措施未落实,一项扣0.5分。2.作业人员现场存在违章行为,该项不得分。22 按规定履行作业许可的变更或取消。(3分)1.现场关键人员变更未按规定履行变更手续,扣1分。2.现场作业环境、条件、内容发生变化,作业计划发生重大偏离,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出现紧急情况,未按规定终止或取消作业,扣1分。3.作业许可变更或取消执行不到位,一项扣0.2分。23应急物资(2分)按照规定配备应急物资,建立台账,定期开展维护保养。(2分)1.未配备不得分。2.应急物资不符合配备标准,一项扣0.5分。3.未建立应急物资台账,扣1分。4.应急物资账物不符,一项扣0.2分。5.未定期检查维护应急物资,一次扣0.5分。6.现场应急物资存在缺陷,一项扣0.2分。不涉及的单位刨除折算24按照规定编制应急处置预案或处置卡,内容齐全、符合要求。(2分)1.未编制不得分。2.应急处置预案(卡)缺少一项,扣0.5分。3.应急处置预案(卡)内容不符合要求,一项扣0.2分。25员工熟知应急处置预案或处置卡内容,制定演练计划,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总结改进。(3分)1.员工不清楚应急处置预案(卡)内容,一人扣0.5分。2.未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此项不得分。3.按规定频次开展演练,一次扣0.5分。4.演练不符合规范要求,一次扣0.2分。26应急响应(3分)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启动应急程序,正确采取处置措施。(3分)现场模拟演练:1.应急处置程序错误,不得分。2.人员能力、应急物资、应急通讯等不符合要求,一项扣操作规程(10分)作业许可(10分)应急预案及演练(5分)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油气生产经营管理办法》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承包商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办法》《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办法》《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办法》《高危作业安全生产挂牌制实施办法》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强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五项规定》非常规作业管控(10分)常规作业管控(10分)标准化操作(30分)应急处置(10分)

 序号 类别 主题事项 重点内容 标准依据 标准要求 评分说明 备注27现场环境(3分)现场环境整洁卫生、舒适优美,无卫生死角;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就餐场所不与存在职业性有害因素的工作场所相毗邻;场地平面布局合理,工作场所生产区、非生产区和辅助生产区分区明确;生产布局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安全距离达标,作业空间足够,通风照明良好,安全防护区域明确,逃生通道畅通;野外施工营地设置、布局、卫生要求、厨房、营地宿舍符合要求。(3分)一项不符合扣0.2分。28标志标识(3分)区域分区标识明显,危险状况隔离完善,逃生通道等指示明确,设备及管线标识明显准确,仪表及按钮等控制对象清晰准确,风险警示标识内容完整、措施具体。(3分)一项不符合扣0.2分。29生产设备设施(6分)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办法》《装备管理办法》《装备管理检查细则》设备设施符合工效学要求和健康需求,性能良好、运转正常,工作空间安全、稳固和稳定;关键部位无明显腐蚀,现场无“跑、冒、滴、漏”现象;无超温、超压、超负荷现象;安全附件及附属仪表选型正确、齐全有效。(6分)1.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超期未检,该项不得分。2.设备设施及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未及时整改,一项扣1分。3.设备设施超设计参数运行,一处扣1分。4.设备关键部位有明显腐蚀,现场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一处扣0.5分。5.安全附件或附属仪表选型错误、缺失或未投用,一处扣0.5分。6.设备设施性能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处扣0.2分。30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2分)集团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办法》《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管理规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配备齐全、性能良好;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公示,超标得到及时治理。(2分)1.职业病工作场所未配备防护装备或设施,一次扣1分。2.防护装备或设施性能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处扣0.2分。3.未定期开展危害因素检测,一次扣0.5分。4.检测结果未及时公示、更新,一次扣0.2分。5.检测不合格未制定落实相应的治理措施,一次扣0.5分。31安全消防设施(2分)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个人防护装备管理规范》安全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投用;防雷防静电接地合格,安全检测设施、联锁报警装置设置完善,运行有效;个人安全防护用品按标准配备使用,满足现场实际需要。(2分)1.未按标准配备不得分。2.设备设施未按需使用,一项扣0.5分。3.设备设施性能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处扣0.2分。32环境保护设施(2分)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废水排放管理指导意见》《废气排放管理指导意见》《固体废物管理指导意见》环境保护设施配置齐全,完好投用;在线监测数据传输有效,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达标;废弃物分类贮存,规范处置,危险废物合法处置;现场标识清晰完整。(2分)1.环保设施未按要求配置、使用不得分。2.现场存在超标排放,一处扣1分。3.一般固废与危废、不同危废间未分类贮存,一处扣0.2分。4.废弃物贮存现场未设置标识或标识信息不符合要求,一处扣0.2分。5.设备设施性能存在不符合要求情况,一处扣0.2分。不涉及的单位刨除折算集团公司《安全目视化管理规范》《野外施工营地卫生和饮食卫生规范》现场区域(6分)设备设施(12分)标准化现场(22分)

 序号 类别 主题事项 重点内容 标准依据 标准要求...

篇三:职业病调岗说明

央电大法学本科《劳动法学》期末考试案例分析题库 (2016 年 1 月整理,更新至 15 年 7 月试题)

 29.赵某是一家保险公司的业务员,跟公司签有为期 1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赵某每个季度必须完成一定数额的销售任务,个人收入则主要来自销售提成。尽管赵某对保险推销工作满怀热情,不辞辛苦,但第一个季度下来,所签保险单寥寥无几,远远没有完成公司的销售定额。公司销售主管提醒赵某说,若第二季度仍完不成任务,他就将面临被解聘的可能。为了保住工作,赵某更加努力,第二季度的销售业绩比第一季度有所提高,但比公司的定额还是差了不少,公司销售主管口头通知他说,鉴于他连续半年都不能完成公司的任务,公司认为他不能胜任保险销售工作,因此决定解除与他的劳动合同,请他在3 天内办好离职手续。赵某万般请求,希望公司能再给他一次机会,被拒绝后,赵某又提出自己的劳动合同期限是 1 年,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公司销售主管以解除合同是因为赵某自己不能胜任工作,且事先又提醒过他为由,拒绝了赵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的要求,双方遂发生争议。

  试分析:

  (1)保险公司能否即时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

  (2)保险公司在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过程中有哪些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参考答案:(1)保险公司不能即时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 39 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甩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 26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赵某没有发生该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

  (2)《劳动合同法》第 40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依据上述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有:①公司虽认为赵某不能胜任工作,但并未对赵某进行调岗或培训②公司没有履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的程序。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46 条的规定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29.农村村民赵某常年在外打工,主要在建筑工地做小工,但一次不幸从脚手架上摔下,双腿残疾,从此失去劳动能力。其配偶因过度伤心导致精神失常,丧失劳动能力。赵某尚有一子现年八岁,正在读小学。很快,赵某一家很快便花光了当年获得的伤残赔偿金,全家生活陷入窘境。

 试分析:

 (1)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赵某一家哪些人可以获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待遇主要包括哪些供养内容? 参考答案:

  (1)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定,老年、残疾或者未满 16 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因此,赵某全家可以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2)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5)办理丧葬事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 16周岁的,还应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29.张某系某服装加工企业职工,在工作期间,单位曾要求所有未婚或已婚未育女职工缴纳一定的费用以当作日后的生育保险费,张某拒绝缴纳.2010 年张某怀孕,单位仅仅给予张某产前 15 天,产后 45 天的产假,其他费用一概不理。

  试分析:

  (1)该服装加工企业哪些行为违法?

  (2)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张某应享有哪些待遇? 答题要点:

  (1)该服装加工企业下列行为违法:强制女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做法违法,根据《企业女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规定,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应由企业缴纳。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女职工产假至少为 90 天,其中产前 15 天,产后 75 天,该企业仅给予张某产后 45 天的产假,属违法行为。

 张某还享有一系列的生育医疗服务,而该企业一概不理的行为也违法。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应享有的待遇包括:产假至少 90 天,其中产前 15 天,产后 75 天。生育津贴,如该地区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 90 天;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则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 90 天。张某享有的可以报销的医疗服务,主要包括检查、接生、手术、住院、药品、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等。

 29. 2008 年 2 月,李某刚好满 15 岁,初中毕业后李某即外出打工,并于同年与某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后厂长屡次不满意李某的工作能力,多次调动李某的工作。一年后李某无法忍受老板,辞去工作,并予 2009 年 3 月与某摩托车配件厂签订劳动合同。开始李某做搬运工,因为年龄偏小,工作·个月后于 4 月被调到流水车间。但是李某的业绩仍旧不如同车间的其他工人,老板无奈只能将其工资从 1500元/月降到 1200 元/月。2009 年 6 月,李某出差在外,因一起车祸致使其右腿骨折,回厂后,8 月份被调到厂长办公室任秘书。12 月份,因李某家人多次请求,李某正式辞去工作,回家养伤。

 试分析:

  本案中有哪些劳动法律事实?这些事实各自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怎样的变化? 答题要点:

  (1)李某于 2008 年同羊毛衫厂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因为李某当时只有 15岁,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其与羊毛衫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因为李某与羊毛衫厂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所以在此期间调动工作、辞去工作均不能引起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和消灭。(3)李某 2009 年 3 月与摩托车厂签订劳动合同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产生,因为此时,李某已经满 16 岁(4)2009 年 4 月李某被调到流水车间,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5)摩托车厂老板降低李某的工资行为也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6)2009 年 6 月李某车祸后回厂被调离原来的岗位,也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7)2009 年 12 月李某与摩托厂终止劳动合同关系,引起了劳动法律关系的消灭。

 29.成某大学毕业后未找到正式工作,为了减轻家人负担,他在一家出版社找了一份文字校对的兼职工作。工作时间自由,也没有固定工作量要求,成某可在家工作,最后按量计酬。可第一份校对成果上交已经数月,出版社未给成某支付任何报酬。成某致电询问,出版社却拖延不予理睬。最后,成某决定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权利,于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试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受理本案? 答题要点:

  本案中,成某从事兼职校对工作,既未去出版社上班,也没有受到出版社的管理,故双方形成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由于他们之间的争议不属劳动争议,故成某不能通过劳动法的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能受理成某的申诉,成某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9.杨某是一名兼职劳动监察员,其儿子由于经常无故旷工而被某宾馆除名。为泄私愤,杨某以有人举报该宾馆安全设施不合格为名,在未出示劳动监察证件的情况下,强行进入该宾馆的电表间拉掉电闸,致使该宾馆停业三小时,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和恶劣的社会影响。

  试分析:

  (1)请回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的劳动监察员的义务有哪些? (2)杨某的行为是否违反《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是,违反了该条例哪些规定? 答题要点:

  (1)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劳动监察员的义务有: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 2 人,并应当佩戴劳动保障监察标志、出示劳动保障监察证件。劳动保障监察员办理的劳动保障监察事项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杨某的行为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16、31 条规定的劳动监察员在履行职责时,必须承担相应的义务的规定。首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16 条规定:在进行监调查、检查的时候,劳动监察员必须出示劳动监察证件,并有两名以上监察人员参加,以及回避的规定。杨某没有执行回避的规定,也没有出示 劳动监察证件并且是独自一人强行进入宾馆电表间,因此违反了这一项义务的规定。其次,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 31 条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员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不得违法行使职权侵犯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杨某滥用职权的行为,违反了劳动监察员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秉公执法,不得滥用职权,不得徇私舞弊的义务。杨某在进入宾馆电表间后拉掉电闸致使宾馆停业,干扰了宾馆的正常运行和造成了经济损失。

 29.韩某于 2009 年 7 月 12 日与某汽车修配厂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报酬为每月 3000 元,有关责任的约定是,韩某若因工作失职给厂方造成损失的,韩某应承担赔偿责任。2009 年 9 月 29 日,在一次完成检修任务时,由于韩某擅自离开岗位给修配厂造成 5000 元的经济损失。厂方以韩某“工作严重失职”为由,决定由韩承担赔偿责任,并于 2009 年 10 月至 2010 年 2 月每月从韩某的工资中扣除1000 元,用于赔付损失。韩某认为修配厂每月扣除的工资过高,对此处罚不服提请劳动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试分析:

  (1)某修配厂是否可以扣除韩某的工资?请说明理由。

  (2)韩某认为修配厂扣其工资过高是否有法律根据?请说明理由。

  (3)此案应如何处理? 答题要点:

  (1)韩某工作失职造成损失 5000 元,应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据《I 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6 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2)韩某认为修配厂扣其工资过高有法律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6 条同时还规定,每月扣除的部分的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本案中,厂方每月扣除韩某的工资超过了 20%的标准,这部分不合法,应当按照最高限额 20%即 600 元予以扣除,多扣部分依法退还。

 29.刘某是某机械厂的一名工人,2007 年被选为厂团委委员。2008 年 4 月被选为市团代会代表,参加为期五天的团代会。刘某向厂长请假开会。厂长说马上就到“五一”节,正好是生产的旺季,现在厂里很忙,希望刘某不要去开会,但刘某还是坚持去开会了。会议结束后,刘某回到厂财务科领工资的时候,发现少了很多。经询问得知自己被扣发了外出开会期间的工资。刘某就此事与厂方进行了多次协商都没有结果。于是刘某向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了申诉,要求补发工资。机械厂认为,4 月是生产旺季,刘某请假不利于企业生产,允许其开会已经很照顾了,刘某五天没有上班,当然不能要求领取这五天的工资。

  试分析:

  机械厂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要求?为什么? 答题要点:

  该厂的做法不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第 51 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 10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视其提供了正常劳动而支付工资。社会活动包括: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会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其他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刘某正是依法参加社会活动,不属于无故请假的情况,也不属于一般的私人事务请假,因而他的

  工资不应扣除,应全额照发。

 29.张某多年来一直从事服装加工制作生意,2004 年 12 月 5 日招收了李某在自己家中为自己制作大衣的钮扣,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李某按张某的关于钮扣制作规格、交付时间等要求加工制作钮扣,张某按李某完成零件的数量支付报酬。李某按协议的约定,按期交付加工制作的大衣钮扣,但张某一直未按协议支付报酬。此后,李某多次向张某索要欠款,张某都以暂时没有现钱为由拒绝支付。于是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

 试分析:

  (1)张某和李某之间是什么样的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受到劳动法的调整?

  (2)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是劳动争议吗?为什么?

  (3)法院应否受理李某的起诉? 答题要点:

  (1)张某是和李某之间是劳务关系,不应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我国《劳动法》第 2 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在本案中,李某只承揽了制作服装配件任务,这种承揽关系是劳务关系。

 (2)本案中,张、李二人之间的争执不是劳动争议。我国《劳动法》第...

篇四:职业病调岗说明

件 1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核查要点 1.是否建立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2.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设置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的管理人员是否满足要求,职业卫生档案是否健全;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5.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管理、维护是否符合要求; 6.劳动者是否得到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且正确使用; 7.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是否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的劳动者培训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

 8.是否按照要求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包括劳务派遣用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护; 9.职业卫生应急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现场检查表参考样式见下表。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现场检查表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场所现场检查表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名称:

  项目 项目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1 责任责任 体系体系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还应包括职业卫生领导机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以及用人单位其他相关管理部门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

 2 规章规章 制度制度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包括警示与告知制度、申报制度、宣传教育培训制度、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等《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47 号)要求的管理制度。

  3 管理管理 机构机构

  3.1 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查阅用人单位相关文件,文件应明确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并检查机构或组织工作开展情况。

 3.2 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查阅文件,现场核实。职业病危害严重或劳动者超过 100 人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 100 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工作

 3.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

  项目 项目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3 管理管理 机构机构

 3.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记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按照省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档案样式的通知》 (辽安监安健[2013]84号)进行检查。

  4 前期前期 预防预防 4.1 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综合评估用人单位的工艺、技术、设备和材料的先进水平(与现阶段国内同类用人单位相比,主要考虑密闭化、机械化、自动化,低毒或无毒原料等因素)

 。

 4.2 不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查阅最新国家产业政策文件(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工信部相关行业准入条件)

 ,并进行核对。

 4.3 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 4.4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核实。

 现场查看有无中文说明书。

 4.5 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03)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有无警示标识、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

 。

 4.6 使用、生产、经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查看原料包装,有没有中文说明书。

 4.7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有中文说明书 现场检查(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豁免的放射性同位素除外)

 。

 4.8 不得转嫁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查阅有关用人单位文件和外包合同是否明确职业卫生管理责任,重点检查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状况,是否落实劳动合同告知、职业健康监护与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等情况。

  项目 项目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5 工作场工作场 所管理所管理

  5.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

 5.2 有害和无害作业分开 现场检查,主要检查接触矽尘、石棉粉尘、高毒物质岗位是否与其他岗位隔离,接触有毒有害岗位与无危害岗位是否隔开;有毒物品和粉尘的发生源是否布置在操作岗位下风侧。

 5.3 工作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工作场所不得住人 5.4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 5.5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5.6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配置冲洗设备 现场检查。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 (GBZ/T233)要求的设置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附录 A.4,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

 在酸、碱作业场所必须配备应急喷淋设备及洗眼器,保证一旦发生事故,劳动者及时获得冲洗。

 5.7 放射工作场所配置安全连锁与报警装置 现场检查。

 5.8 一般有毒作业场所设置黄色区域警示线、高毒作业场所设置红色区域警示线 5.9 专人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现场检查。

  查阅用人单位监测记录或报告,重点检查粉尘与高毒物品日常监测。

  项目 项目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5 工作场工作场 所管理所管理

  5.10 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现场检查核实。

 5.11 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现场重点检查存在矽尘、石棉粉尘、高毒和放射性物质的岗位。

 5.12 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或者有没有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

 5.13 在醒目位置公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仅针对可能产生急性中毒工作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5.14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告知 5.15 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5.16 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 6.1 本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落实情况 检查通过公告栏、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

 查阅资料,现场询问核实。

 如存在职业病或职业禁忌,抽查询问。

 6 防护防护 设施设施

  查阅有关防护设备采购合同等资料,核实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中投资预算落实情况。

 6.2 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齐全 现场查阅台帐。

 6.3 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 重点检查矽尘、石棉粉尘、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6.4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 查阅设施设计文件、检测报告。

 6.5 及时维护、定期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 查维修和检测记录。

  项目 项目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7 个人个人 防护防护

  7.1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组织实施 查阅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发票。

 7.2 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 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

 。

 7.3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现场查阅。

 7.4 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现场检查。

  8 教育教育 培训培训

 8.1 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8.2 对上岗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8.3 定期对在岗期间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9.1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核查培训证书。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检查培训记录,特别是接触危害岗位劳动者的培训。

 9 健康健康 监护监护

  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2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188)标准要求。

 9.3 禁止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检查有关劳动者调岗记录。

 9.4 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查阅劳动合同有关制度,以及现场询问劳动者。

  项目 项目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检查方法 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 9 健康健康 监护监护

 9.5 对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查阅有关制度、报销单据。

  9.6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9.7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9.8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补贴 查阅劳动合同,现场抽查劳动者。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现场核实。

 查阅发放和领取记录。

 10 应急应急 管理管理

 10.1 建立健全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项目针对存在急性中毒风险的用人单位,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明确责任人、组织机构、事故发生后的疏散线路、技术方案、救援设施的维护和启动、救护方案等(检查包括特殊应急救援药品的准备、没有救援条件的单位是否与最近有救援条件的医疗单位签订救援协议等)

 。

 10.2 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并保证其完好 10.3 定期演练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4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 现场查看有关记录。

 查演练记录。

 查阅报告情况。

 总计总计 (53 项)(项)

 合格

 项,不合格

  项,合格率

 %。

 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

 年

 检查专家签字:检查专家签字:

 年

 月

 月

 日

  日

篇五:职业病调岗说明

、 微型用人单位(20 人以下)

 职业卫生基础建设主要内容及检查方法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1 责任体系(5 分)

 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5 分)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

 责任制度应具体包括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 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 明确主要负责人为该单位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 明确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工作、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等重点工作的责任人。

 缺少有关人员职业病防治职责和义务文件的, 每缺少一人扣 1 分; 完全未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的, 不得分。

 2 管理机构、 制度 及档案 (10 分)

 2. 1 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3 分)

 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并当面核实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

 未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人员的, 不得分;已配备人员, 但管理人员工作欠佳的,扣 2 分。

 2. 2 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关键岗位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3 分)

 查阅书面文件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警示与告知制度、 申报制度、 培训制度、 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等。

 重点检查制度的针对性和落实情况。

 针对产生粉尘、 毒物、 物理因素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岗位, 应制定操作规程, 并在该岗位显著位置张贴。重点核实操作规程的可操作性。

 各项制度的内容不必复杂, 简单易懂可操作即得分; 制度不全的, 每缺一项扣0. 3 分。

 未制定操作规程的, 不得分;制定不全的, 每缺一项扣 0. 5 分; 操作规程未张贴的, 扣 1 分; 操作规程不具有可操作性的, 扣 2 分。

  2. 3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4 分)

 档案内容应当包括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关键岗位职业病防治操作规程;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报告与记录; 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 发放、 维护与更换等记录; 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 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 存在职业禁忌、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等。

 此项为否决项, 若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即视为未开展基础建设工作。

 职业卫生档案材料不全的, 每缺少 1 项内容, 扣0. 5 分; 已制定相关内容, 但不完善,每项内容扣 0. 2 分。

 - 2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3 前期预防(10 分)

  3. 1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5 分)

 查阅安监部门申报回执, 重要事项变更是否及时进行变更申报。

 此项为否决项, 若未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即视为未开展基础建设工作。发生重要事项变更未及时变更申报的,扣 2 分; 申报内容与实际不符的, 扣 1分。

 3. 2 对有危害的技术、工艺和材料隐瞒其危害而采用; 主要原材料(化学品)有 MSDS (物质安全数据表)(5 分)

 主要检查原辅材料 (化学品)的有毒有害成份是否明确 (检查用人单位对供应商有无提出书面要求, 且供应商是否提供)

 。

 化学品 MSDS 不完全的, 扣 1 分; 原辅料有毒有害成分不清, 且未向供应商提出书面要求的, 扣 2 分; 已向供应商提出书面要求但供应商未提供的, 扣 1 分。

  4 工作场所管理 (30 分)

 4. 1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4 分)

 查阅检测报告(关注检测时工况与气象条件)

 , 重点检查矽尘、 石棉粉尘、 高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质浓度或强度达标情况。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超标情况即扣 1 分;重点检查因素有超标情况的, 扣 2 分;检测点超标超过 50%的, 不得分。

 4. 2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3 分)

 按照《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33)

 要求进行现场检查。

 未设置报警装置的, 不得分; 设置报警装置不规范的, 扣 1-2 分。

  4. 3 有害、无害作业场所应分开, 生产区和生活区应分开设置。

 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 配置现场急救用品(3 分)

 现场检查, 有害、 无害作业场所是否分开设置; 生产区和生活区是否分开设置。

 现场检查(可参考《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GBZ1)

 附录 A. 4, 急救箱配置药品应与现场易致中毒物质相匹配,劳动者可及时获取药品)

 。

 有害、 无害场所未分开设置的扣 1. 5 分;生产区和生活区未分开设置的扣 1. 5分; 未配置现场急救用品的, 扣 2 分;配置急救用品不符合规定的, 扣 1 分。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4 工作场所管理 (30 分)

 4. 4 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3 分)

 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58)

 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 (GBZ/T203)

 现场查看主要产生粉尘、 有毒物质或放射性的设备, 有无警示标识、 中文警示说明和告知卡(重点检查存在矽尘、 石棉粉尘、 高毒和放射性物质危害的设备)

 。

 警示标识、 中文警示说明设置不完全的,每缺 1 项扣 0. 5 分; 设置不规范的, 扣0. 5 分。

  4. 5 按规定每年至少一次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价★(5 分)

 查阅用人单位由具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或评价报告, 并注重检查检测点是否满足《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159)

 选点原则与数量要求。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可代替现状评价报告。

 此项为否决项, 未进行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的, 即视为未开展基础建设工作。检测点选择或数量不符合 GBZ159 规定的, 扣 2 分。

  4. 6 签订劳动合同, 并在合同中载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 并载明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3分)

 抽查劳动合同是否有相关条款进行告知, 或者有无补充合同或专项合同。

 发现存在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情况的,不得分; 合同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 扣2 分; 合同中告知情况不完全的, 扣 1分。

 4. 7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结果告知(3 分)

 检查通过公告栏、 书面通知或其他有效方式告知情况, 现场询问 3 名劳动者。

 未告知的, 不得分; 3 名劳动者全不知晓的, 不得分; 3 名劳动者不全知晓的,扣 1 分。

 4. 8 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3 分)

 现场选择劳动者 3 名, 进行询问核实。

 未告知的, 不得分; 3 名劳动者全不知晓的, 不得分; 3 名劳动者不全知晓的,扣 1 分。

 4. 9 对于患职业病或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企业应告知本人(3 分)

 如存在职业病或职业禁忌, 抽查询问 1 名存在职业禁忌劳动者。

 未告知的, 不得分; 劳动者不知晓的,不得分。

 - 4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5 防护设施(10 分)

 5. 1 高毒、高危粉尘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备齐全(5 分)

 重点检查矽尘、 石棉粉尘、 高毒或放射性工作场所的设施配备情况。

 未设置防护设施的, 不得分; 防护设施设置不齐全的, 酌情扣 1-3 分。

  5. 2 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5 分)

 查阅设施设计方案、 检测报告, 并现场测量。

 检查现场未开启的, 不得分; 没有设计方案、 检测报告, 且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超标情况的, 扣 1. 5 分; 现场测量未达到设计参数的, 扣 1 分。

 6 个人防护(5 分)

 6. 1 按标准配备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2 分)

 查防护用品的生产许可证、 产品合格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以及产品说明书。

 配备标准参照《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T11651)

 。

 未配备防护用品的, 不得分; 配备防护用品不齐全的, 扣 0. 5-1. 5 分; 防护用品不全合格的, 扣 1. 5 分; 配备标准不全符合规范要求的, 扣 1 分。

 6. 2 有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发放登记记录, 并及时更换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1 分)

 现场查阅, 有无个人领用和更换签字。

 无登记发放记录的, 经询问劳动者, 酌情扣 0. 5-1 分; 记录上无领用及更换签字的, 扣 0. 5 分。

 6. 3 劳动者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2 分)

 现场检查, 记录未按要求佩戴劳动者数量。

 所有劳动者均未佩戴防护用品的, 不得分; 佩戴不正确的, 扣 1 分; 每发现 1名未佩戴或佩戴不正确的劳动者, 扣0. 2 分。

  7 教育培训(5 分)

 7. 1 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5 分)

 核查培训证书(可对主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考试)

 。无培训证书的, 不得分; 培训不完全的,扣 2 分。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8 健康监护(20 分)

 8. 1 按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2 分)

 检查劳动合同和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格式参见省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档案样式的通知》 (辽安监安健[2013]84 号)

 。

 未组织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 不得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不完善的, 扣 1分; 劳动合同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与健康检查项目不对应的, 扣 1 分。

 此项为否决项, 未组织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的, 即视为未开展基础建设工作。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不完善的, 扣1-2 分; 劳动合同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与健康检查项目不对应的, 扣 1 分。

 未组织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的, 不得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建立不完善的, 扣 1分; 劳动合同告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报告与健康检查项目不对应的, 扣 1 分。

 8. 2 按规定组织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5 分)

 检查在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重点检查体检项目与体检周期是否满足《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标准要求。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格式参见省局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档案样式的通知》(辽安监安健[2013]84 号)

 。

 8. 3 按规定组织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2 分)

 检查离岗劳动者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格式参见省局《关于印发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等相关档案样式的通知》 (辽安监安健[2013]84 号)

 。

 8. 4 禁止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调离并妥善安置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1分)

 检查有关劳动者调岗记录, 抽查 1~3 名有职业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有无调令。

 无调岗记录的, 经询问劳动者, 酌情扣0. 3-1 分。

  8. 5 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3 分)

 检查离岗劳动者劳动合同, 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自愿离岗者应有书面签字。

 抽查劳动合同, 存在离岗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 且没有离岗者签字情况的,不得分。

  8. 6 如实、无偿为劳动者提供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3 分)

 查阅劳动合同有关制度, 以及现场询问劳动者。

 经询问劳动者, 酌情扣分。

 - 6 -项目 主要内容 检查方法 扣分标准 得分 8 健康监护(20 分)

 8. 7 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2 分)

 查阅劳动合同, 现场抽查劳动者。

 经询问劳动者, 存在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不得分。

  8. 8 不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 婴儿有危害的作业(2分)

 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 , 现场抽查询问 3 名女职工。

 经询问劳动者, 存在安排孕期、 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有害作业的, 不得分。

 9 应急管理(5 分)

 9. 1 定期维护应急救援设施, 并保证其完好(3 分)

 现场查看有关记录。

 无维护记录的, 不得分; 维护记录不完整的, 扣 1-2 分。

 9. 2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及时向所在地安监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2分)

 查阅报告情况。

 发生事故但未报告的, 不得分; 报告不及时的, 扣 1 分。

 总计(31 项)

  注:

 1. 本表可用于 20 人以下(含 20 人)

 的用人单位在职业卫生基础创建过程中进行自评以及监管部门对企业进行考核验收;

 2. 每单项扣分不超过分配分值, 即扣完为止;

 3. 本标准所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可以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任;

 4. 带“★” 号的为否决项, 否决项通过考核后, 总评分在 90 分以上(不含 90 分)

 者, 即可评为“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示范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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