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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7篇

时间:2022-08-31 11:10:04 来源:网友投稿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7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项目分类标准分主要内容工作要求评分标准自查检查加强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党员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7篇,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7篇

篇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限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项目分类 标准分 主要内容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自 查 检查 加 强 中 层以 上 领 导人员、 党员和 关 键 岗位 人 员 的反 腐 倡 廉教育 (30 分)

 10 分 以党员 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为重点对象, 深入持久开展理想信念、 职业道德、法律法规教育, 不断增强廉洁从业及党内监督意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无计划减 5 分; 未按计划完成减 5分/次

  每年至少组织两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 并做好学习纪录 未组织学习减 2 分/次 参加支部学习人数不少于 90% 未达 90%以上减 2 分; 无故缺席的, 减 2 分/人, 减完 5 分为止 10 分 支部和重点部门负责人带头自 学并积极参加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 各支部书记作专题发言每年不少于 1 次 未进行专题发言减 2 分

  重点部门负责人在支部会议上作专题发言每年不少于 1 次 未进行专题发言减 2 分 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规定自学活动。

 每年自学不少于 40 学时, 有自 学笔记 未完成减 3 分/ 人

 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于 10 月 10 日前完成作风建设学习心得体会(手写稿)

 未按时交学习体会减 3 分/ 人 4 分 组织开展对广大党员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 参加党课人数不少于 90% 未达到减 2 分/次

  6 分 组织开展对关键岗位人员 的廉洁从业或预防职务犯罪教育活动 参与每年两次专题学习人数不少于 90% 未达到减 3 分/次

  健 全 反 腐倡 廉 宣 传教 育 长 效机制 (24 分)

 4 分 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机制 建立支部反腐倡廉宣教工作小组, 并积极开展工作 未建立工作小组减 2 分

  未积极开展工作减 2 分 10 分 及时宣传报道本支部、 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动态 每季度在公司网页上登载稿件不得少于 1 篇 未达到要求减 3 分/篇

  特色活动报道加 2 分/篇 10 分 积极参加公司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 按照公司要求, 紧密联系实际, 抓好活动落实 未达到要求的, 减 3 分/项

 项目分类 标准分 主要内容 工作要求 评分标准 自 查 检查 积 极 推 进廉 洁 文 化建设 (16 分)

 6 分 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四进” 活动(即进班子、 进班组、 进岗位、 进家庭)

 各党支部、 各部门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并组织实施 未制定活动方案减 6 分

  未积极开展活动减 6 分 10 分 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开展公司廉洁文化建设活动 按照公司要求, 紧密联系实际, 抓好活动落实 未按要求开展, 减 10 分

  建 立 健 全反 腐 倡 廉“大监督”工 作 机 制(11 分)

 6 分 各支部按照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的要求, 一级抓一级, 分层次落实监督责任 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 做到支部监督部门、部门监督班组、 班组监督个人 未明确分工减 2 分

  所属部门或个人出现违法违纪问题, 实行一票否决 按时报送半年度工作总结 未报送减 4 分/次; 未按时报送减2 分/次 5 分 严格执行公司 党委关于支部民主生活会的有关制度 每半年召开一次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 其中包括一次领导人员廉洁自 律专题民主生活会 未完成减 5 分/次

  加 强 对 部门 中 层 人员、 重点部门、 关键岗位 的 监 督(8 分)

 4 分 部门重大事项决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部门重大事项决策有会议记录, 并及时进行部务公开 无记录减 4 分

  未进行部务公开减 4 分 4 分 中层及以上领导人员 认真总结个人履行廉洁自律承诺情况 签订廉洁自律承诺书 无故不承诺、 不报告的, 一票否决。

 每年 11 月底前进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报告 切 实 发 挥各 监 督 主体作用 (11 分)

 8 分 各党支部必须加强对支部所属各纪检委员的工作指导, 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督促其履行工作职责 未按时报送季度工作汇报表和半年度工作总结, 减 2 分/次

  工作到位、 效果明显, 加 4 分 3 分 加强支部所属部门职工民主监督, 发挥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积极作用 对员工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和反馈 未及时整改和反馈减 3 分; 有整改反馈的, 加 3 分

篇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件 6:

  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 2010 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单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考核项目 考

 核

 内

 容

 检 查 方 法 考

 核

 标

 准 基本分扣分得分基

 本

 情 况 1.组织落实情况。

  查看相关文件或会议记录。

                    1.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人员变化后未及时(1个季度内)

 调整的扣 0.5分。

                                      2 .纪检组长、纪检监察干部未按要求配备的扣 0 .5分。 1      2.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任务及责任分解情况。

  查 看 反 腐倡 廉建设工 作 要 点 及 工 作 任务责 任 分解 文 件 。

      1.无工作要点的扣 0.5分。

                                          2.工作任务未细化和明确具体责任人的扣 0.5分。

  1      3.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情况。

  查全体工作人员(含聘用半年以上人员)

 、 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的责任书。

  1.未签责任书的每人扣 1分。

                                      2.未按要求逐级签订和人员变动后(1个季度内)未签订责任书的扣 0.5分。

                                          3.责任书的内容未结合其业务工作制订的, 每份扣0.5分。

  2  4 .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廉洁从政自查情况。

  随机抽查 1名领导班子成员、 1名中层干部、 1名工作人员的自查材料无自查材料或自查发言会议记录的每份扣 0.5分。

  2 

  或自查发言会议记录。

  基本情况 5.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

  1.查阅检查考核方案及有关资料。

                        2.电话查询所属单位。

  1.无检查考核方案的扣 0.5分。

                                  2.未对本单位进行自查和未对所属单位全面进行检查考核的各扣 1分。

                                                  3.检查考核完成后未形成总结材料的扣 0.5分。

  1.工作人员被上级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或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追究责任的每起扣 2分。

                          2.中层以上干部被上级机关、 纪检监察机关给予撤职以上处分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项不得分。

  1.领导集体或领导干部被上级机关追究责任的扣 2分。

                                                                                  2.对管辖范围内领导集体或领导干部应追究而未追究责任的扣 1分。

  3     6.发生违法、 违纪问题, 被依法依纪查处的情况。

  查阅有关资料。

  3      7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责任追究的情况。

  根据出现的重大问题,查相应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情况。

  3      8.反腐倡廉建设信息报道情况。

  查被上级和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资料。

  被上级和其他媒体采用信息少于 6篇的扣 1分。

  1      履行责任情况 9 .领导集体履行责任情况:

  (1)

 党组(委)

 会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查阅相关会议记录。

  1.年度会议中专题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少于2次的扣 1分。

                                                            2.专题研究内容不具体、 记录不详细的扣 1分。

  2      (2)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与其他各项工作同研究布置、 同督促落实、 同检查考核的情1.查单位工作要点、 督查安排和工作总结材料。

      2.随机抽查 1份领导班子成员的讲话材料。

  工作要点、 督查安排、 工作总结、 讲话材料中无反腐倡廉建设内容的扣 1分。

  1   

  况。

  履行责任情况 (3)

 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查重大决策、 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 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情况的会议记录。

                                “三重一大” 事项未执行议事规则和有关规定的每件扣1分。

                                                                                                2      (4 )

 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的情况。

  抽查 2名新任职干部的选拔任用资料。

  1.未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扣 1分。

                  2.新提任的干部在一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扣 1分。

  2         10.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责任情况:

  (1)

 讲廉政建设党课情况。

  (2)

 主持(参与)

 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或活动情况。

  (3)

 重要信访件及上级交办件签批情况。

  (4 )

 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的情况。

  1.查讲课资料或抽查 2名党员干部记录。

            2.查会议和活动记录。

    3.查信访件及上级交办件签批材料。

                    4 .查听汇报的记录或汇报材料。

                            1.未讲党课的扣 0.5分。

                                              2.年度主持 (参与)

 会议和活动少于 4次的扣 1分。 3.重要信访件或上级交办件未签批的扣 1分。

          4 .无汇报材料或无听汇报记录的扣 0.5分。

          3      11.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责任情况:

  

  (1)

 与分管单位(部门)

 研究布置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履行责任情况 (2)

 到分管单位( 部门)督查工作的同时检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情况。

  随机抽查座谈了解 1名领导班子成员、 1个分管单位(部门)

 或查工作记录等相关资料。

            1.未一同研究、 部署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扣 1分;  2.未一同检查考核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的扣 1分;  3.未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扣 1分;   3      (3)

 向领导班子集体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

  12. 中 层 干 部 履行 责 任情 况 :

  (1)

 安排反腐倡廉工作的情况。

  1.查反腐倡廉工作安排的材料。

                            2.随机抽查 2名中层干部, 查年度内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1.所在部门无工作安排材料的扣 0.5分。

                  2.未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每项扣 1分。

                      3      (2)

 完成具体工作任务的情况。

  13、 工作人员参与反腐倡廉建设情况:

  (1)

 承担工作任务的情况。

  随机抽查 2名工作人员: 1.查部门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2.查参加学习记录或学习笔记。

  1.未完成交办具体工作任务的每项扣 1分。

              2.无参加学习记录或学习笔记的扣 0.5分。

  3      (2)

 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

  14 .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责任情况:

  

  (1)

 开展行政监察工作的情况。

  查开展行政监察的相关资料。

  1.未开展行政执法监察活动的扣 1分。

                  2.未开展廉政监察活动的扣 1分。

                            3.未开展行政效能监察活动的扣 1分。

                      3      履行责任情况 (2)

 廉政谈话、 任前廉政谈话、 诫勉谈话情况。

  (3)

 廉政档案建立情况。

  (4 )

 纪检监察改革创新课题研究情况。

  随机抽查 3名应谈话对象的谈话记录。

  未谈话和没有谈话记录的扣 1分。

  1      查看中层以上干部廉政档案。

  查课题研究成果书面材料。

  查上报的《反腐倡廉工作有关情况统计表》 材料。

  无廉政档案的每份扣 0.5分。

  1      无课题研究成果书面材料的扣 1分。

  1      (5)

 反腐倡廉材料上报情况。

  上半年未在 7月 5日前、 下半年未在 11月 2日前上报的每缺 1份扣 0.5分 2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15.惩防体系建设组织落实、 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情况。

  查相关文件、 记录和工作任务责任分解资料。

  1.未成立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扣 0.5分。

                                                                2.工作任务未进行责任分解的扣 0.5分。

                  3.责任分解未落实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和明确完成时限的扣 0.5分。

                                                          1 .未成立岗位责任风险防控工作工作专班的扣1分;  2 .无岗位责任风险防控工作工作方案的扣1分;  3 .未查找岗位风险点的扣1分;  4 .未建立防范措施的扣1分。

                                             1.对照省局党组文件,查开展宣教月 活动的相关资料。

                          4 .未组织勤廉先进典型评选的扣 1分。

  2       16 .勤政廉政岗位责任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情况 查相关文件、 记录和相关资料。

  4     17 .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

  1.未组织学习《廉政小故事》 的扣 1分。

  2.未按照要求安装廉政屏保的一台机器扣 1分。

  3.未组织《廉政准则》 学习、 测试等扣 1分。

  7    

  2.查学习教育活动考勤登记记录。

                                             5.未征集廉政警句格言的扣 1分。

  6.近两年未组织勤政廉政演讲比赛活动的扣 1分。

  7 .无学习教育活动考勤登记记录的扣 1分。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18.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勤政廉政书画比赛组织情况。

  1 .查看研究部署组织活动资料。

  2 .对照书画作品上报情况。

  未按要求上报书画作品数量的扣 1分 1   19 .制度建设情况。

  按照省局要求, 查看制度建设资料。

  制度不健全的每缺 1项制度扣 1分。

  3      20.监督制约、 源头治腐情况:

  (1)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

  召开座谈会或个别交谈, 了解党员干部有关情况。

  发现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扣 1分。

  1      (2)

 执行财务、 审计制度的情况。

  查财务帐户、 财务凭证、审计资料和公务接待规定。

  1.存在多头开户的扣 0.5分。

                                      2.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的扣 0.5分。

                          3.发现挪用专项资金问题的扣 0.5分。

                      4 .设置账外账或私设小金库的扣 1分。

                      5.固定资产投资、处置未按规定程序操作的扣 0 .5分。 6 .领导干部离任前后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扣0 .5分。 7 .未制定公务接待规定和未按规定落实的扣 0 .5分。

  1.未征求和归纳有关方面意见的扣 1分。

  2.未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的扣 1分。

                              3.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无整改措施或落实整改措施不到位的扣 1分。

                                                    4       (3)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查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关资料。

  5    

  4 .因政风行风问题被投诉并被上级机关、 当地政府部门查处或通报批评的扣 1.5分。

                              5.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被本地区评为后 5位的,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 。

  1.发现不作为、 乱作为问题的扣 1分。

                      2.年度未向当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的扣 1分。

                                                              3.受到当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点名批评的扣 1分。

  1.工程建设项目无当地政府(发改委)

 批复的扣0.5分。

  2.未按要求实施政府采购的扣 0.5分。

                      3.未落实招投标制度的扣 1分。

  1.未按规定登记的每件扣 0.5分。

                              2.未按规定受理的每件扣 0.5分。

                              3.未按要求初核和处理的每件扣 0.5分。

                  4 .信访事项处理不当, 导致越级上访的扣 1分。

      5.未按要求向有关方面反馈办件情况的每件扣 1分  。 未按要求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 2 5号前上报信访举报、 初核等 5项表格的每缺一项扣 1分。

  (《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统计表》 、 《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违纪线索统计表》 、 《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案件统计表》、《纪检监察机关复查复议复审复核案件登记表》   )

  惩防体系建设情况 ( 4)

 预 防 职 务 犯罪工 作 情 况。

  查开展工作的相关材料。

  3      ( 5)

 基础 设施 建设有关 情 况。

  1.查工程项目审批程序及招投标相关资料。

        2.查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2      (6)

 信访件处理情况。 查年度内所有的信访件。

  3    查信访统计报表情况。

  5    

  (7 )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情况。

  1.随机抽 5家药品、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名单。

  2.查信访件和等资料。

    3.查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资料。

                    1.发现企业未填报《湖北省药品、 医疗器械生产...

篇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41.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厅党组、局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被上级督查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扣4分。2.发生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行为,未主动查处纠治和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3分。3.对党中央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被上级督察、检查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扣3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42.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全面领导责任。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任务分工、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每年1月15日、7月15日前向局党委专题报告上一年度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情况。在每年12月底前完成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并做好考核结果运用。1.党委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缺1次扣2分。2.党委没有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目标分解、任务分工、细化落实措施的,扣2分。3.没有按时向局党委报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题报告的,迟一次扣1分;未报送的,一次扣2分。4.没有按时完成对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的,扣2分。5.没有对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进行约谈,组织整改、复查验收的,扣2分。

  6.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工作信息每年至少被驻厅纪检组网站采用12条,少一条扣0.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党委主体责任(40分)201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100分)检查考核项目全面领导责任(20分)第 1 页,共 14 页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 检查考核项目23.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落实党内监督主体责任,强化党内监督。抓好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注重审计监督,认真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离任审计等有关规定。1.党内监督制度、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的,党内监督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扣2分。2.被巡察单位未认真按要求整改落实厅党组、局党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未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报送整改方案、整改情况报告的,扣2分。3.审计查出存在严重问题的,未认真整改落实审计反馈意见的,扣2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4.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健全完善制度规范。1.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扣2分;2.未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的,扣2分。3.未按要求在民主生活会上就组织约谈函询、问责等问题进行说明的,扣2分。

  4.未按要求报送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的(向局党委报送、抄送局纪委、局组织部)扣2分;未按时报送的,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5.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治“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抓具体、补短板、防反弹,坚持扭住不放、寸步不让,继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努力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意见》,对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等问题深入纠治。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不到位,被上级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扣2分。2.党委对“四风”问题不主动纠治查处通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1分。3.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用超过年度财政预算的,每超一项扣1分。4.违反会风会纪,被省委省政府报的,每一起扣2分;被州市委政府通报的,每一起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党委主体责任(40分)全面领导责任(20分)第 2 页,共 14 页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 检查考核项目2

 6.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1.发生违规选人用人问题,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2分。2.选人用人工作中未落实“凡提四必”要求的,程序不合规的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7.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党委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决策程序,落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三重一大”集体讨论决策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1.集体决策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不健全的,扣2分。2.不严格执行集体决策制度、决策不民主、决策出现重大失误的,扣2分。

  3.主要领导未执行末位表态制度的,发现一起扣0.5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

 8.坚决惩治腐败。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同步推进、同向发力。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1.管辖范围内发生系统性、区域性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扣2分。2.对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不重视、不支持、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扣2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党委主体责任(40分)全面领导责任(20分)第 3 页,共 14 页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 检查考核项目59.做到“四个亲自”。党委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1.党委书记没有落实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的,扣3分。2.党委书记没有讲专题廉政党课的,没有亲自安排部署和带队检查考核的,扣3分。3.党委书记没有亲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扣2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5

 10.落实好党内谈话制度。党政主要领导重视和掌握干部队伍特别是班子成员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1.党内谈话制度不健全的,扣2分。2.党内谈话记录不健全的(党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谈话;行政主要领导与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谈话)扣2分。3.没有开展党内谈话的,扣5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3

 11.积极开展述责述廉。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时,党政主要领导要在本单位进行大会述责述廉,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书面述责述廉。1.按规定要求的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没有进行大会述责述廉的,扣3分。2.述责述廉报告主题不突出、内容不具体、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符合要求的,扣2分。被抽查核实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一人次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

 12.领导和支持工作开展。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2.纪检监察部门“三转”不到位的,扣2分。3.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没有完成驻厅纪检组网站学习任务(100分)的,一人次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党委主体责任(40分)第一责任人责任(15分)第 4 页,共 14 页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 检查考核项目313.落实“一岗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抓好业务工作的同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1.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导致分管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的,扣3分。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未按要求与分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提醒谈话;纪委书记与班子成员、局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无相关记录(痕迹)的,扣2分。党政班子其他成员没有完成驻厅纪检组网站学习任务(100分)的,一人次扣0.5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2

 14.加强督促检查。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定期与分管联系部门(单位)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1.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在安排部署业务工作的同时,没有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扣2分。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因督促检查不力,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不落实的,扣2分。

 3.被抽查核实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一人次扣0.5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纪委监督责任(30分)加强执纪监督(5分)515.履行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开展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省委实施办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执行省纪委省监委《关于对公职人员履职尽责情况加强监督的意见(试行)》。1.监督检查不力,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不主动查处,被上级查处、通报的,发生一起扣3分。2.年终综合考核未约谈排名末位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纪检组长,管党治党责任督促落实不力的,扣3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党委主体责任(40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5分)第 5 页,共 14 页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 检查考核项目强化执纪审查(5分)516.严肃查处腐败问题。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形成利益集团的案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金融信贷、设备物资采购、工程招投标等方面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1.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压案不查、查案不报、阻碍调查、掩盖袒护、通风报信或违反程序的,每发现1起扣2分。2.违反监督执纪工作规则,造成不良后果的,每起扣2分。

  3.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问题线索不认真及时调查处理的,未按时按质上报的,发生一起,扣1分。

  4.监督执纪工作中信访案件核实、党纪政纪处分没有相关台账资料或资料不全的每一起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严肃追责问责(10分)1017.严肃追责问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及省委实施办法,加大问责力度,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情况定期报告、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制度,以问责常态化促进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监督检查管辖范围内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按照职责权限对失职失责的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以及行使公权力的国家公职人员,按照《监察法》和有关党纪法规,给予严肃追责问责。1.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存在该调查不调查、该移送不移送、该问责不问责的,扣5分。2.问责工作不认真,问责事实调查不清、责任认定不准、问责方式不恰当的,扣2分。3.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没有按要求查处和通报曝光的,被上级问责、通报的,每项扣2分。4..被考核单位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被问责,给予党纪重处分,以及行政撤职、开除处分的扣5分,给予党纪轻处分、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的扣4分,给予组织处理的扣3分,其他形式问责的扣2分;其他班子成员被问责,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扣3分,其他形式问责的扣2分;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级干部被问责的扣1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纪委监督责任(30分)第 6 页,共 14 页

 分值 检查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考核方法 自评分 检查考核项目518.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坚决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腐败问题,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1.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不力的,扣2分。2.落实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不到位的,扣2分。3.脱贫攻坚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的,发现问题未认真整改和主动查处纠治的,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3分。4.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扣5分。平时考核为主,实地考核为辅519.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基层干部吃拿卡要、盘剥克扣、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情况。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1.发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主动纠治查处或通报上报,被上级查处、通报的,扣3分。2.查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

篇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40 分)

 (1)落实主体责任(10 分)。

 ①强化责任落实(4 分)。落实厅党组《2020 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约谈等工作,年内被厅党组、纪委监察或巡视巡察发现本部门未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的,发现 1 个问题扣1 分,扣完 4 分为止。

 ②强化“一岗双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4 分)。调研党风廉政建设 1 次以上,分别听取其他班子成员汇报党风廉政建设 1 次以上;召开廉政集体约谈会 1 次以上;对单位中层主要负责人开展“四必谈”;上党风廉政建设党课 1 次以上,每季度主持召开党组织会议学习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1次以上。总共 4 分,少 1 项扣 1 分。

 ③落实报告制度(2 分)。每半年向厅党组报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得 2 分,少 1 次扣 1 分。

 10 年底考核前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书记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抓好政治监督,严明政治规矩(10 分)。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坚持“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强化“四个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和 XX 省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确保落到实处得 5 分,否则不得分。严肃查处“伪忠诚”“两面人”,坚决防范在全系统发生“七个有之”问题,督促党员干部自觉规范工作时间之外的政治言行,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得 5 分,否则不得分。本单位出现违反政治纪律问题被处分的,该项不得分。

 1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 2 —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3)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0 分)。

 ①组织重视(2 分)。每季度传达学习《习近平扶贫论述摘编》、中央、XX省有关脱贫攻坚文件精神、研究扶贫工作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情况等得 2 分,少一次扣 1分。

 ②抓好“四项整改”整改工作(4 分)。完成“四项整改”工作任务得 4 分,整改工作质量差,被上级通报的,一次扣 2 分。整改不到位,影响销号的,该项不得分。

 ③开展“抓系统、系统抓”专项整治(4 分)。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的得 2 分,每少一项扣 1 分。按要求组织实施 2020 年专项整治工作得 2 分,未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该项不得分。对发现问题线索不报告的,每一条扣 1分,扣完 4 分为止。因开展专项整治不力被 XX 省通报的,该项不得分。

 10 年底考核前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书记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 (4)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0 分)。

 ①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检查(6 分)。开展机关作风专项检查得 3 分,对发现问题被通报的,1 次扣 1 分,扣完 3 分为止。坚守重要节日节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未按要求处理的,1 件扣 1 分,扣完 3 分为止。

 ②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 分)。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力,强化“景观亮化工程” 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整治的监督;继续推进“为基层减负”,减轻基层负担。如出现 “四风”问题被通报的,1 件扣 1 分,扣完 2 分为止。

 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集中整治(2 分)。对扶贫项目用地、定点扶贫资金、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生态修复工程等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每少一项扣 0.5 分,扣完 2 分为止。

 1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二)执纪审查工作(30 )

 分)

 (1)信访举报工作(3 分)。加强信访处置(3 分)。对厅机关纪委转办信访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调查,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调查结果得 3 分,迟报 1 件扣 0.5 分,不报、漏报 1 件扣 1 分,扣完 3 分为止。

 3 年底考核前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书记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工作(3 分)。因部署、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工作不力被上级组织或部门约谈、问责的,每件(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3 (3)落实纪检监察信访案件直报制度(4 分)。按要求上报信访案件得 4分,错报、漏报一次扣 1 分,发现故意隐瞒不报 1 次此项不得分。

 4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4)查办违纪案件(20 分)

 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班子成员发生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的,1 人扣 5 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含审判机关给予刑事处罚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案件,下同),再扣 2 分。

 ②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科室、二层机构的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发生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的,1 人扣 2 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再扣 1 分,扣完为止。

 ③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不力,疏于对所辖县(区)局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年内所辖县(区)局的领导班子成员受到纪律处分达 3 人以上(含 3 人),酌情扣 3—5 分,5 人以上(含 5 人),酌情扣 5—10 分。

 ④因轻微违纪被厅党组、市纪委诫勉谈话或书面通报批评的,1 人扣 1 分,属因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力的, 1 人再扣 1 分。

 ⑤单位主动发现问题线索(不含市纪委、派驻纪检组转办和司法机关移交的已经调查完成的案件线索),市局纪检机构予以立案审查并当年结案的,市局下辖(含县、市、区局)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l 人可加 2 分、其他干部 1 人可加 1 分。

 (注:满分 20 分,扣完为止;加分不得高于被扣分数,加分必须行文请示,并提供佐证材料。)

 2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 4 —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三)落实廉政 教 育 责 任( (10 分)

 (1) 开展经常性、主动性的纪律教育(8 分)。

 ①把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廉洁从政专题学习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②开展“柳江区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违纪违法系列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得 2分,否则不得分。落实厅党组部署的其他警示教育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③除厅党组部署外,年内自行开展其他形式的廉政教育活动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8 年底考核前 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党组书记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 分)。凡查结的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案件,所在单位部门一律要开展警示教育,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以案明纪、以案示警的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2 (四)加强纪检机构建设(5分)

 推进纪检机构建设(5 分)。有机构、有至少 1 名以上专职纪检干部,每项得 2 分,有年度工作计划得 1 分,若无,按对应分值扣分,扣完 5 分为止。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五)巡察工作(15 分)

 (1)市局开展对所辖县(区)局、二层机构巡察工作(5 分)。年内,对所辖县(区)局、二层机构三分之一以上进行巡察的得 5 分,每少 10 个百分点扣1 分。不重视巡察工作,年内不开展巡察的,此项不得分。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完成整改任务情况(10 分)

 ①正在整改的单位,积极配合巡察整改,落实厅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按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按要求整改到位的得 10 分。

 ②已完成整改的单位,积极配合检查验收、落实检查验收指出问题、按时上报验收通报问题情况报告的得 10 分。

 (注:整改迟缓的扣 2 分,敷衍整改的扣 5 分。整改不力,党组织或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被问责的,该项不得分。)

 1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厅机关各处(室、局)党支部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35 分)

 (1)落实主体责任(10 分)。

 ①强化责任落实(4 分)。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约谈等工作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②落实报告制度(6 分)。部门主要领导向分管厅领导汇报 1 次以上本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得 2 分,否则不得分。每半年书面向厅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得 4 分,少 1 次扣 2 分。

 10 年度考核前 厅机关各处(室、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5 分)。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3)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工作(10 分)。执行《2020 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桂自然资党发〔2020〕17 号),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得 4 分;开展廉政学习教育 3 次以上的得 6 分,少 1次扣 2 分。

 1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4)强化防范廉政风险(10 分)。

 ①持续加强监管,扎牢制度“笼子”(4 分),出台涉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业务类制度文件规定并执行到位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②积极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6 分),不认真开展排查,针对性差、敷衍了事,此项不得分。

 1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 6 —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二)纠正“ 四风 风”( 工作(30分)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0 分)。

 ①年底,结合述职述廉活动,部门主要负责人书面向厅党组报告 1 次本人和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②年内,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被上级部门通报的,1 次扣 1 分,扣完 5分为止。

 10 年度考核前 厅机关各处(室、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10 分)。

 ①抓好“四项整改”工作(4 分)。按照责任分工抓好整改落实得 4 分。牵头负责的整改任务整改不到位影响销号的,一项扣 2 分。整改工作被 XX 省通报的,一次扣 2 分。

 ②落实好结对帮扶责任(4 分)。年内每名帮扶干部进村入户 2 次以上得 4 分,不足 2 次的,每人次扣 1 分;帮扶干部不了解结对帮扶贫困户情况被 XX 省通报的,每人次扣 2 分,扣完 4 分为止。

 ③严格执行帮扶纪律(2 分)。帮扶干部开展帮扶违反纪律被发现或被举报并经查实的每人次扣 1 分,扣完 2 分为止。

 10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 (3)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 分)。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大力整治为官不为、为官不力,强化“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整治的监督得 3 分;为基层减负,持续推进减轻基层负担得 2 分。如出现“四风”问题被检查发现并被通报的,该项不得分。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4)严格遵守厅机关工作规定(5 分)。干部职工(含聘用、挂职)违反上下班和请销假制度被厅通报的,每人每次扣 0.1 分;参加厅重要会议严重违反会场纪律的,每人每次扣 0.2 分,扣完 5 分为止。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三)执纪审查工作(25)

 )

 (1)案件查处情况(15 分)

 ①部门处级干部发生违纪问题被 XX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立案审查的,1 人扣 5 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含审判机关给予刑事处罚后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案件,下同),再扣 2 分。)

 ②其他干部职工发生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的,1 人扣 2 分,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再扣 1 分。

 15 年度考核前 厅机关各处(室、局)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组织处理情况(5 分)。凡被 XX 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和厅党组诫勉谈话或书面通报批评的,1 人扣 2 分,扣完为止。

 5 (3)约谈提醒情况(5 分)。凡因自身问题被厅领导约谈的,1 人扣 2 分,扣完为止。

 5 (四)案件有关工作(5 分)

 办理纪检案件有关工作(5 分)。对厅机关纪委转办的举报件或者需要核查核实并出具相关材料及证明的,积极配合,按时按要求报送的得 5 分,不报、迟报、漏报或消极应付的,此项不得分。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五)上传下达工作(5 分)

 上传下达工作(5 分)。认真贯彻 XX 省纪委(含驻厅纪检组)、厅党组部署要求组织开展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其他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至厅机关纪委,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且不上报的每件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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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 — 厅直属单位党组织 2020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

 指标名称 目标要求及评分标准 分值 完成时限 责任人 目标值来源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30 分)

 (1)落实主体责任(6 分)。

 ①强化责任落实(2 分)。开展廉政提醒谈话、约谈等工作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②落实报告制度(4 分)。单位主要领导向分管厅领导汇报 1 次以上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得 2 分,否则不得分。单位每半年书面向厅党组报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得 2 分,少 1 次扣 1 分。

 6 年度考核前 各直属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2)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5 分)。组织学习党章党规、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民主集中制得 5 分,否则不得分。

 5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3)落实年度党风廉政工作(4 分。执行《2020 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桂自然资党发〔2020〕17 号),将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得 2 分,否则不得分。年内加强所属单位和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得 2 分,否则不得分。

 4 XX 省纪委工作要求 (4)强化防范廉政风险(6 分)。

 ①持续加强监管,扎牢制度“笼子”(4 分),出台涉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业务类制度文件规定并执行到位得 4 分,否则不...

篇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第二章

  考核内容及扣分标准

 第五条

 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责任的考核:

 第一章 总 则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细则xx管道公司廉政建设指标考核。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对所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党风值不超过100分,折算扣减领导班子综合绩效分值不超过10分。

 第三条 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未达到要求的,累计扣减分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量化考核管理。

 第二条 坚持定性考评和定量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政建设指标考核细则>的通知》(人事〔2014〕420 号)要求,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印发<党风廉纪委监督责任和业务部门监管责任,推动xx管道公司党风廉政

 第一条 为贯彻中央和上级精神,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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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每件扣5分。

 (二)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涉及所属单位党政正职的,一次性扣减30分;涉及所属单位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每件扣15分;同一案件涉及2名以上(含)除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以外的其他处级干部或科级正职干部的,每件扣10分。

 (三)累计扣减不超过 30 分。

 第六条

 监督检查及整改情况的考核:

 (一)对监督检查不配合的,每个问题扣10分;配合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5分。

 (二)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按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每个问题扣5分。

 (三)监督检查发现的同类问题在本单位或下属单位重复出现,每个问题扣2分。

 (四)累计扣减不超过 20 分。

 第七条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情况的考核:

 (一)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扣 10 分。

 (二)发生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每次扣 5 分;发生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行为,每次扣 10 分。

 (三)累计扣减不超过 20 分。

 第八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

 (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率 98%以上(含)、未达到100%的,扣 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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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签约率 95%以上(含)、未达到 98%的,扣 5 分。

 (三)签约率低于 95%的,扣 10 分。

 (四)累计扣减不超过 15 分。

 第九条

 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考核:

 (一)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及时给予纪律处分的,每起扣3分。

 (二)处分决定及相关材料未存入被处分人档案,每起扣2分。

 (三)受处分人员涉及工资(薪酬)变化的,未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每人次扣2分。

 (四)《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提出的建议,未及时落实,每条扣2分。

 (五)受处分人员在处分期间存在评选先进、列为后备干部、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提高级别和工资档次的,每人次扣2分。

 (六)其他涉及纪律处分执行情况的问题,每个扣2分。

 (七)累计扣减不超过 10 分。

 第十条

 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情况报告的考核:

 (一)未及时向公司纪委、审计监察处报告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人员变动等重要情况的,每起扣5分。

 (二)未及时向公司纪委、审计监察处报告本单位人员被地方纪委采取“两规”措施,被司法机关传讯、拘留、逮捕及潜逃等情况的,每起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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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累计扣减不超过 10 分。

 第三章

  相关内容解释

 第十一条

 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指本单位被上级或地方纪委、司法机关直接立案查处的、满足下述其中一项(或一项以上)条件的案件。

 (一)涉及所属单位科级正职及以上干部。

 (二)个人违纪违法涉及金额超过100万元。

 (三)单位违纪违法涉及金额超过1000万元。

 第十二条

 监督检查指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的包括但不限于合规监督、巡视监督、党风党纪监督、责任事故(事件)调查等监督检查工作。

 (一)不配合是指被检查单位相关人员无正当理由拒绝或拖延提供相关文件、纪要、记录、账册、凭证及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账号、密码;不接受或拖延接受就相关问题的调查、询问、谈话等;对检查组人员的调查、取证工作进行干扰;拒绝在已经查实的问题工作底稿上签字。

 (二)未按时整改、整改不到位,是指经检查组当场反馈,检查组出具工作底稿,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要求被检查单位进行整改,而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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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同类问题指在同一业务领域的同一业务环节出现违反同一党纪国法、规章制度同一条款的问题。

 第十三条

 未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指未按规定向公司相关部门报审“三重一大”实施细则并行文备案。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行为,指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人员未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或执行集体决策的;严重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行为,指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或领导人员未按“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定履行决策程序或执行集体决策,给企业造成财产损失或不良影响,经核查属实并追究责任的。

 第十四条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的计算方式。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约率=实际签约人数÷应签约人数×100%。应签约人指所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小队级以上(含)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

 第四章

 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的追溯

 第十五条

 党风廉政建设指标考核不受领导人员工作岗位或职务变动影响。

 (一)在考核年度内,领导人员出现应当扣减分数的情形,但职务或岗位发生变化(包括调离原单位)的,应按原职务(岗位)实际任职时间分段进行追溯扣减。

 (二)发现领导人员在以前年度有应当扣减分数的情形,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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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发现年度追溯扣减其当年的综合绩效分值。

 第五章

 综合扣分对应绩效合同分值的换算

 第十六条

 综合扣分对应绩效合同分值换算如下:

 (一)综合扣分累计达到100分的,对应绩效合同扣减10分。

 (二)综合扣分低于 100 分的,对应绩效合同扣分=(扣分总分÷100)×10。

篇六: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提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表

 考核单位:

  麦盖提县第二中学

 2009 年 6 月 15 日

 得分:

  90

  项目 分值 考核内容和标准 考核 得分 减分原因 领导责任 15 分 1. 建立党风廉政责任制, 有专人负责、 领导机构、 工作机制、 工作计划、 工作总结。(6 分) 6

 2.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将此项工作与其他工作同安排, 同部署。

 (3 分) 3

 3. 按时上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有关材料。(6 分) 5

 制度建设 10 分 制定和完善财务、 考勤、 保密、 信访、 收费、 招生、 校务公开等各项管理制度, 学校接待费用“零”控制制度。(10 分)

 10

 宣传教育 15 分

 1、 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件知识要有计划、 教材、 课时, 每年召开两次以上主题班会, 教职工每年学习不得少于 20 小时。

 (5 分) 4

 2、 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期间的各项工作, 有计划、 有安排、 有总结、 有学习内容、 考勤、 会议记录。(5 分)

 3

 3、 党风廉政学习重点的篇目有:

 贺国强:

 “在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 、《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县委王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纪委阿书记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建立健全教育、 制度、 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自治区关于对违犯政治纪律行为的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信访条例》、《关于山西省垣曲县原县委书记高峰参加培训期间酒后滋事处理情况的通报》 的通知(新党组通字[2008]94 号)

 4、 以教育月活动为契机, 做好对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邀请法制副校长(辅导员)

 对师生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将召开两次以上专题学习讨论会, 观看电教片 2 部以上。(5 分)

 4

 纠风工作 15 分 1. 严禁强行向学生推荐教辅材料, 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5 分) 5

 2. 严禁乱收费, 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学校统一规定项目和标准以外的费用。

 (3 分) 3

 3. 加强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建设。

 (2 分) 2

 4. 重视信访举报工作, 对举报问题处理不力, 导致越级信访、 集体上访的, 每起扣 5 分 5

 政务公开 18 分 1、 建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监督小组、 职责明确, 学校重大事项、 决策执行情况及时向群众公开。(5分)

 5

 2、 每年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党委报告校务公开工作情况。(2 分)

 2

 3、. 每年公布本单位财务收支和“两免一补” 落实情况至少 2 次; (2 分) 2

 4. 本单位人事、 津贴分配、 评优评先、 职称评审、 项目申报、 业务考试等重大事项公开、 透明。(5 分)5

 5、 有固定的校务公示栏, 有意见箱, 举报电话。(2 分)

 2

 6、 民主管理效能明显提高, 无违纪违法案件, 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2 分)

 2

 廉政文化建设 20 分 1、 有廉政文化建设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

 在学校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 形成思想政治教育部门及相关工作部门各负其责, 广大师生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 科学制定学校开展廉洁教育的计划和学校廉政文化建设的目标、 内容、 措施(4 分)

 4

 2、 有符合青少年认知规律的廉洁教育学习资料和辅导教师。

 把廉洁教育列为在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学校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 分类编写学习资料, 有计划地开展廉政文化专题教育活动。(4 分)

 3

 3、 有适应师生需求的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

 根据中、 小学生和教师的不同需求, 积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有影响力、 有吸引力的校园廉洁教育主题活动。(4 分)

 3

 4、 有固定的廉政文化传播渠道和阵地。

 主题班会、 学校广播、 报刊、 网站有廉政文化专栏、 专页, 学校文化活动、 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适当融入廉政文化建设方面的内容。(4 分)

 3

 5、 有工作特色。

 发挥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创新载体, 形成各具特色的廉政文化品牌。

 善于总结工作成效,及时报送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信息。(4 分)

 2

 干部廉洁自律

 7 分 1、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 分) 4

 2、 每年召开班子民主生活会不少于 2 次。(3 分) 3

篇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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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 年 党风廉政建设和 反腐 败工作 责任制考核标准 (适用于项目部)

 责任 考核 内容 分值 扣分标准 考核分 1.贯彻落实公司及本单位关于反腐倡廉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情况。

 3 1.公司及本单位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求未传达落实的扣 2 分。

 2.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安排、有部署、责任分工明确,扎实开展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层层签订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责任书情况。

 7 2.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初未制订工作计划的、责任分工不明确、工作不落实的,扣 2 分;对上级部署的工作敷衍、应付,效果不明显的,每一件扣 3 分;责任书未做到层层签订的,扣 2 分。

 3.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及时调整责任制组织机构,程序规范。

 3 3.领导班子成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责任制组织机构的,扣 2 分。

 4.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按要求向上级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

 5 4.项目部主要负责人未向上级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的,扣 2 分。

 5.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5 5.未按规定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的,扣 2 分/件。

 6.按照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要求,党组织书记主持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分工和重大问题的,会议记录规范。

 5 6.党组织书记未主持研究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分工和重大问题的,扣 4 分;无会议记录的,扣 2 分。

 7.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股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2018版)》,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三十个不准”等廉洁自律规定。

 10 7.不严格执行《准则》《条例》,股份公司《职工违纪违规处罚规定(2018版)》,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三十个不准”等廉洁自律规定,经核实情况属实的,每一人扣 5 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查处的,每一人扣 10 分。

 8.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命、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会议记录规范完整,能够准确反映决策过程及参加决策人员的意见。

 10 8.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应由集体讨论决定而未决策的事项,扣 3 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 5 分。会议记录不规范,会议决定的事项、过程不清楚,扣 1 分/次。党政主要负责人率先发表意见的,扣 2 分/次。

 9.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5 9.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每一人次扣 3 分。

 1

  10.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强化政治理论学习。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学习有笔记。

 10 10.项目部忽视政治理论学习或者学习内容空洞、形式陈旧、吸引力和效果差、流于形式,扣 2 分;项目班子成员未参加学习,学习没有笔记,每一人次扣 1 分。

 11.组织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业教育,不断丰富和拓展警示教育方式。重点部位张贴反腐倡廉宣传标语或宣传画,引导党员干部树立道德高标准,坚守行为底线。

 5 11.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规定动作不到位的,对廉洁文化建设不重视,工作推进不力的,扣 2 分。活动存在走过场情况的,扣 3 分。党政主要负责人未讲党课或做反腐倡廉形势报告,扣 2 分。廉洁从业教育未做到全覆盖,扣 2 分。

 12.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每年不少于两次廉洁提醒谈话。

 3 12.班子成员未按要求对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开展廉洁提醒谈话,扣 2 分。

 13.健全完善符合项目部实际的反腐倡廉制度

 5 13.应建而未建的反腐倡廉制度,每一项扣 1 分。

 14.积极配合上级各项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能够认真落实整改建议。

 5 14.不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检查,有干扰、阻碍、消极应付等情形的,每次扣 2 分;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每次扣 2 分。

 15.严格执行公司工程分包、物资设备采购及安全监管等相关规定,做到程序到位、操作规范。

 7 15.项目监管职责不履行或履责不到位,导致项目建设中出现违法违纪案件的,扣 10 分;工程分包、物资设备采购等程序不到位、操作不规范的,每一件扣 2 分。

 16.严格遵守财经工作纪律,加强资金监管。

 5 16.违反财经管理制度,私设“小金库”被查处的,扣 5 分。

 17.认真处理涉及廉洁从业方面的职工群众来信来访、举报。

 5 17.对信访举报处理不力,或打击报复举报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 分。

 18.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纪检监察组织,项目部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并落实相关待遇。

 2 18.项目部未配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扣 2 分;未落实待遇的扣2 分。

 分值满分:

 100 考核分合计:

  备注:各项不限于本项分值,可累计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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