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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治安中的问题6篇

时间:2022-08-31 0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社区治安中的问题6篇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当前城市社区治安管理中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r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区治安中的问题6篇,供大家参考。

社区治安中的问题6篇

篇一: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城市社区治安管理中

 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近年来,“和谐社会”与“中国梦”是中国的两大主题词,而安全和秩序既是和谐的前提和基础,亦是“梦”之起始,故构建以社会治安体系为核心的既符合我国国情,亦可以同世界接轨的城市社区安全体系,以实现城市社区的平安、有序。切实保障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安全和我国公民以个人、家庭安全为前提的安居乐业,有力地支持并促进我国和谐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成为当前的热点话题。

 在经济、科技文化建设高速发展的今天,城市社区的两大特征——人口密集、楼宇聚集,社区治安一旦失控,所波及的范围较之从前更大,将造成无法估量的损失。由自然因

 素、人为因素以及其相互累加所引起的安全隐患,使城市社区治安管理面临巨大挑战。而城市社区安全的构建既是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城市公共安全管理“脉络”的关键环节。

 一、现阶段我国城市社区治安管理中存在的困境 (一)城市社区现代化安全技防设施覆盖率低

 在侵财类案件高发的社区中大多数社区的公共区域照明、社区围墙、地下停车库等基本安防设施均不符合安全标准,大部分社区没有监控视频(或监控视频覆盖率不足)、预警设施,例如一些社区进出口未设置铁门、围栏等人行障碍物,社区四周没有围墙,社区内部设有大量商铺,属于全开放社区;另一些社区虽在进出口处设有横杆式道闸,四周建有 1.5 米高围墙隔离外部区域,但社区内部设有大量对外营业的商铺,社区外部人员可随意进出消费,社区呈半开放状态,一些社区的一侧沿马路建造,设计时基本以开放式为主,围墙高度最低处不足 1 米,并与周边公园内隔断门相连,公园内人员可随意进出该社区,后虽经加装铁丝网等简易防护措施,但防范效果并不理想。在案件高发社区中,存在社区与社区相连,出入口与出入口相通等情况,社区与社区相连、出入口与出入口相通在给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的同时,也给社区管理增加了难度。

 (二)社区安保力量不足

 这主要表现在两个问题上,其一是人数上的明显匮乏。寥寥可数安保人员管理偌大的一个社区,即使是最基础的防控措施——巡逻都无法符合安全标准。其二是人员能力上的不足。当前众多社区在招聘保安过程中由于受到各方面因素(例如薪资水平、工作强度、职业发展空间等)的限制,导致社区保安人员的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业务知识和技能缺失。另外,以上海市为例,在侵财类案件高发的社区中,多数在职社区保安年龄结构在 40 至 50 岁之间,收入为全市最低生活标准,又受在职人数所限,每日在岗时间过长等原因,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自觉履职意识差,公安机关对保安队伍管理亦无行之有效的抓手,监督效果不理想。

 (三)社区治安管理运行机制不畅

 基层公安机关作为治安管理的中坚力量,其工作成效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治安管理的整体工作效能。目前公安机关的行政管理部门很难及时、准确地掌握基层各警务区的社区警务情况,这主要是因为扎根社区里的社区警务室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渠道不畅,造成整体联动性不强的局面。同时警力配置也不合理,公安机关内部警种设立过多、分工过细,造成警种之间各自为政,难以形成合力。

 同时社区内各单位和部门之间也缺乏协调运作。在社区内存在居委会、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群防群治工作小组、治安保卫委员会等多个单位,除了上述这些部门外,各企事业单位自有的治安保卫部门、社区保安人员等也参与局部的社区治安管理。但上述各单位的安保力量缺乏统一协调配合,没有最高效地发挥整体社区治安防控作用,造成社区内安保力量不足,社区保安工作积极性不高,以及保安自觉履职意识不强等问题。

 因此,需要社区内各单位之间打通沟通渠道,相互配合形成社区治安的合力,在全社区范围内合理高效地安排治安防控力量。

 (四)社区治安管理力量分散

 社区治安管理的力量的构成应当是非常丰富、广泛的,主要包括有:专业保安队、治安志愿者队、治安信息员队、治安保卫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等,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社区治安防范力量状况仍属匮乏,上述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基本处于群龙无首的状态,既没有相关部门牵头组织协调,也无法通过自有渠道沟通联合,建成有力的防控网络,更谈不上有一个严密的、牢固的防范力量体系。

 目前很多城市社区是由多个原有居委会和农村改制合并而成,造成现有工作岗位及人员缩减,但原有的工作量却并未减少。社区内仍存在相当一部分社区干部对社区治安防范工作缺乏经验,表现为社区治安保卫组织力量薄弱,同时部分社区群众工作职能已名存实亡,基层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压力愈来愈大,造成一些社区不安定因素。社区义务群防群治队伍力量字面上数量众多,但实际能发挥作用的却凤毛麟角。相较于世界发达国家城市警察占人口比例,我国公安机关的总警力仍处于严重不足的状态;基层派出所对社区治安保卫委员会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同时,碍于各地方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财政收入总量有限,部分地区的社区治保干部的经济待遇往往得不到保障。

 (五)社区群众参与意识不足

 对于社区群众来说,其主要缺乏的是治安责任意识。长期以来,对于社区公共安全的治理形成了警察“包打天下”的局面。在公众的观念中,政府才是提供公共治安服务的垄断经营者,警察就是维护社区治安的唯一力量,如果出现社区治安形式的恶化,则必然认为是警务部门失职所致。

 事实上,社区安全秩序的维护最基本、最主要的力量应该是公众自己,即做好自我防范,即使没有主动参与到各种治安防控活动中,也不應因为自己的行为而对社区治安防控

 活动造成妨碍或者破坏。事实也证明,公安机关只是社区公共安全的指导者,真正长效的防控机制还是依靠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中从自我做起,慢慢培养而形成责任意识。

 其次,社区群众缺乏治安信息意识。治安信息意识的缺乏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对于社会上出现的各类治安现象无法进行准确辨别和分析,无法发现治安现象的规律和特点,继而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容易被犯罪分子欺骗,特别是对发生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盗窃、诈骗等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缺乏相应了解,从而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造成了不应有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也正是因为社区居民群众治安管理参与意识的不足,导致了社区平安志愿者队伍群众参与程度低,手段机械单一,无法对犯罪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也无法形成群防群治的效果。

 二、整合机制视阈下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的完善与思考 (一)引入非政府组织( NGO )

 无论是在发展中国家还是在发达国家,非政府组织都活跃于社会各事务领域,积极参与各级各类公共事务,并致力于解决各种社会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人权、走私、毒品、全球冲突等问题的治理上都表现出巨大的作用和影响力。当前随着非政府组织对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影

 响和作用日益突出。就社区治安管理而言,非政府组织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化解社区矛盾,促进社区和谐。社区矛盾的激化,往往演变成治安问题,在化解社区出现的各种矛盾方面,非政府组织的参与非常重要。非政府组织的公益取向和志愿组建形式,使得非政府组织更能够和社区群众进行有效沟通,更能了解社区群众的真实想法,从而能够和社区群众保持更为密切的联系。如果有冲突发生,非政府组织可以充当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在缓解社区矛盾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最大限度实现对社区居民利益的有效协调。

 2.表达民众诉求,沟通政府与民众的关系。有的影响社会安定的因素直接源于民众诉求渠道的不畅通和对政府管理和决策的误解。非政府组织一方面通过发挥其桥梁和纽带的作用,有利于群众充分了解政府决策的理由和依据,进而认同政府的决策,增进政府与群众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可以发挥其作为政府“智囊”的作用,集中民意、民情,把分散的利益诉求和个人意见集中,以和平、理性的方式向政府反馈,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和资讯,使政府的管理和决策更为反映实际情况和符合民意。

 3.援助政府与公众应对公共危机。非政府组织是除政府以外公共应急资源的募集者,可有效弥补政府公共应急资源

 短缺,并通过其广泛动员政府财政体系之外的社会公益资源向危机受害者提供援助。同时借助社会公众对非政府组织的信任与认同,非政府组织能够获得更为准确的信息,具有更强的社会沟通优势。当公共危机发生后,非政府组织可以把政府应对危机的重要举措和防治知识传达给群众,充当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信息沟通的纽带,帮助群众消除恐慌心理,避免流言的产生和传播,提升群众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非政府组织具有“专业性”的能力优势,特别是研究型非政府组织,因此它们对于某一类公共危机具有超前的预见性和敏锐的洞察力,同时能提供专业的救援、医疗、心理干预、环境保护等服务。

 (二)补强社区安全技 防设施

 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前些年,城市社区居民家庭主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普遍是通过自行安装防盗窗、防盗门,这种方式在一定的历史发展时期、一定的经济条件下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也日益更新换代,变被动防范为主动防范是城市社区治安管理的基本发展方向。主动防范主要体现在防盗报警系统、电子巡更管理系统、住宅社区周边防盗报警监控系统、出入口与停车场管理系统、楼宇对讲或可视对讲系统等多种主动安全技术防范

 设施,极大地提高了安全技术防范的科技含量,实现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增强居民的安全感。

 1.“人脸识别”进区到户。在我国社区管理试点创新项目中,出于对社区内实有人口情况的掌握,以及限制可疑分子及犯罪分子进入的目的,将传统意义上的社区及楼宇门禁的涵义进行了扩展。通过邀请专业公司独立开发系统,实现人脸识别进区到户的功能。即通过在小区和楼宇出入口安装“人脸识别智能门禁”,在出入口就对进出社区、楼宇的人员进行人脸识别比对,结合传统的车牌识别比对系统,在人员(或车辆)进出小区的时候,系统显示其个人信息用于比对,如登记照片、所住楼宇、车辆型号、牌照信息等。而未登记人脸识别的人员根本无法进入小区,只能在社区保安处登记进入。

 2.系统数据库全面掌控。在进出口“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的支持下,在社区系统后台建立起一个即时更新数据库,系统数据库根据门禁系统提供的人员进出信息,可随时查看现在小区内人员情况。如有多少人在户,有多少人外出,有多少车辆停驻,多少车辆离开,一目了然。

 3.提供便利全面办理。针对以别墅住宅为主的社区,出租现象较为普遍,导致了外来人口变动较为频繁的现状。为了保证“人脸识别智能门禁”的制度长期有效的落实,可在社

 区管理站登记办理门禁人脸识别登记的服务窗口旁,建立便利“一条龙”式服务,为办理人脸识别的外省市人员,一并办理相关居住证件,以借此保证外来人口人脸识别登记办理的覆盖率。同时为了解决小区封闭式管理后会给居民房屋出租带来的不便,可在小区管理站专门设立房屋租赁窗口,对小区房屋租赁实行集中管理。形成房主登记,管理站公布,统一招租的形式,把外来人口的管控工作真正做到“从源头抓起”。

 (三)整合社区治安资源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区治安管理最突出的表象是警察治安管理,而公共行政管理行为及社区治安力量只是警察治安管理的随机补充,其显著特征是把国家与公民、市场与计划、社区自治组织自主治理与警察治安管理看作是两个迥然不同的范畴或领域。片面地强调社区治安管理体系内各要素之间的统治与被统治、管理与被管理、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一味地强调警察才是社区治安唯一的合法权力;不认同社区治安是政府、警察与社区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过程,不主张社区治安管理体系是当代民主在社会公共安全领域中的一种新的实现形式。社区警务理论认为,遏制违法犯罪的真正资源存在于社区群众之中,警察是遏制违法犯罪的重要力量,但不是唯一的力量。

 从法律上来看,任何政府都有责任保障本国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等基本权利,使本国公民可以在一個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中生存和发展。虽然人民群众在实际生活中都会寻求各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安全需求,但归根结底,政府都是一个国家满足社会治安需求最重要的组织。社会治安的规模效益及公益品属性使政府成为满足社会治安需求无可替代的选择,而政府本身所拥有的法定统一性和强制性,也赋予了它是比较经济和适合的社区治安防控产品的供给者。

 在这个方面,警察工作的效用主要体现在发动社区治安组织和市场参与到社区治安公共管理中。以警察治安管理为主导,社区治安公共管理为主体,两者相互整合的社区治安防控网络表现为营造了由政府、市场和社区自治组织共同组成的具有互补作用的社区治安治理体系的“小警察,大治安”,即由政府、警察和社区自治组织等多元主体对社区治安进行民主治理的社区治安防控管理格局;同时也摈弃了传统的“大警察,小治安”,即以单一庞大的警察体系为主体对社区安全进行严密专业化管控的社区治安管理模式。

 通过社区群众治安治理的政府和社区互补、互动机制,司法服务进社区、警务活动进社区,来实现警务作风与方式改革,将社区治安管理寓于社区服务之中,既融洽了警察与社区公众的关系,又提高社区治安防控效益和警察工作效率,

 体现了社区治安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社区群众与警察在社区治安防控领域和谐有效的合作。

篇二: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势下 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XX 古称“香山”,属 XX 省不社区的地级市。XX 年,该市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市。十多年来,该市以此为契机,坚持“包容增长、共建共享”“抓社区治理就是抓发展”的思路,大力推进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全覆盖示范市建设,全面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并且有效地将政府公共服务、文体卫生、就业培训、法律援助、治安防范等延伸至基层社区,逐步突破城乡人、内外地两种人的身份壁垒,努力推动全民共享经济、共享服务、共享发展机遇等,从而推进了和美幸福 XX 建设的进程。可以说,XX 通过社区各主体的合作治理及一系列制度安排,实现了社区发展和社区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也探索了新型社区治理的新体制新机制。透视其社区治理的轨迹,充分体现了“主体多元、内容广泛、工具多样、

 研究先行”的特点,具体表现为高度重视、正视问题、走向善治。

 一、认清创新社区治理的重大意义 社区治理,即社区建设,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现代社区建设,是社会建设的基础工程,最能体现社会治理的内在实质,就是要引领全体居民村民自己动手、人人参与、全民共建,以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的多元主体作用;加强现代社区建设治理,非常合于以人为本的社会建设理念,通过全民共建,实现人人共享幸福美满生活。加强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善治,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倡导的社会建设内容,也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应该说是关注民生、实现“源头治理”利国利民的伟大事业。

 一是加强社区 治理、创新社会管理是巩固执政党地位,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的内在要求。通过加强社区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社区基层民主,完善社区民主选举制度、社区民主管理制度,以基层民主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创造良好条件。

 二是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社会管理是坚持民生导向,密切党群关系的现实需要。社区与居民群众联系最直接最密切,社区居委会不大,却是服务市民的窗口和桥梁。社区居委会的成员来自最基层的市民,他们与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因而,增进党和群众的联系就需要加强社区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使社区服务向个性化、多样化和人性化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是加强社区治理、创新社会管理是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智慧城市的重要途径。加强社区治理,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过程,是加强城市管理,创建文明城区的过程,也是推进经济发展,优化城区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福祉,增强城区凝聚力、发展力的过程。可以说,有利于社区居民综合素质的提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进城乡文明和社会文明建设。

 四是加强社区治理、创新 社会管理是转变政府职能,构建和美社会的必然要求。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社会结构的变化,城市社区已经由原来单纯的居住区发展成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单位人”变为“社区人”,“乡下人”变为“城里人”,社区管理难度逐渐增大。而思想文化互相激荡,文化多元日趋明显,就显得加强社区文化建设尤为迫切。这就决定了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社区治理创新,破除城市二元结构,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正视社区治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众所周知,我国城市管理实行的是行政直线型体制,而基层则实行的是社区群众自治制度。地方政府通过乡镇对社区实行综合治理,居委会在乡镇的指导下实行自治。在这种直线型管理体制下,地方政府扮演着一个集指挥监督、考核服务于一体的角色。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目前社区治理中还存在制约社区发展的一些突出问题。XX 也不例外,主要表现如下:

 (一)社区治理经费不足

 几年前,中组部、民政部等 10 部委就做好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意见,XX 市政府也提出了一些具体要求。但政策有了,却缺少一个有力的部门来督促落实。社区办公条件不强,一些公益性服务设施也不够健全,满足不了社区群众的需要。由于社区治理经费财政投入少、资金来源渠道狭窄,而政府部门的不少工作又进入社区,却没有落实“费随事转,权随责走”,从某种程度上影响了社区治理的正常进行。本来依照《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可以兴办一些服务性事业,但地方政府对社区文体诸活动的设施在场地、租金、税费、引资方面没有切实可行的扶持办法和政策。这些难免影响社区治理和社区的健康发展。

 (二)社区成员参与程度不高

 社区成员是社区治理的主体,其参与程度和自我管理水平,是社区治理的生命力的关键所在。当前,一些社区居民、成员单位、驻区企业、社会团体等缺乏对社区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因而参与自治的积极性不高,主动关心社区治理的也不多,致使大量的社会资源得不到很好的开发利用,导致社区治理出现了“上热下冷”的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讲,如果社区治理缺乏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社区建设就不能说是成功有效的,共驻共建共享就会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三)社区治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

 近几年,农村社区工作队伍整体素质有了一定的提高,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也都有所改善。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不断追求,居民对新时代的社区服务要求也愈来愈高,社区工作的领域也愈来愈广。目前,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和创新服务水平还存在不小差距。社区工作者薪酬偏低,工作负担较重,社会认知度低,造成治理骨干缺少、服务意识不强、队伍建设不力。这些问题如不抓紧解决,势必影响和美社区建设的创新发展。

 (四)社区管理职能有所错位

 根据《居委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是“ 三自管理”的基层自治组织。但实际存有职能错位、承担行政职能较多的现象。社区居委会的自治职能很难履行好,居民代表会议、居务公开等也近乎流于形式。党政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指导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几乎成了領导与被领导的关系,社区居委会很大程度上成了政府的准下属机构,社区“行政化”色彩较为明显。这种城区、居委和乡镇、村委职能错位的乱象,应该从体制机制上得到根本改变,以利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社区、新农村建设的持续健康推进。

 三、在实践中不断提高社区治理水平 (一)探讨模式,实行最佳治理方式

 XX 的社区治理实践表明,“XX 模式”正在打破横在城里人、农村人之间的公共管理壁垒,通过社区这个组织,让更多的公共服务有效地进入基层社区,使国家的公共政策得到更好的落实,从而提高了基层自治水平。

 1.“2+8+N”社区治理组织模式。“2”指的是,社区组建一个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搭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8”是指,社区服务中心负责 8 项业务,即“党建业务、群团和志愿服务、民政残联、劳动社保、文化体育、人口计生、国土城建、综治信访维稳”等。“N”指的是,根据当地居民实际需

 求培育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模式探讨的意义:促进经济先发地区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机制创新,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参与基层民主的机制创新,促进农村社区外地人与本地人沟通融合的机制创新,激发各阶层民众社区参与热情,加速了人的城镇化。

 2.“一员一委一中心”社区治理组织建构模式。“一员”,指社区居委会中的特别委员,具体是居委、村委会通过“推荐加选举”的方式,在外来人口聚集居点,聘任优秀异地务工人员代表为居委、村委会两委特别委员(简称特委)。特委与其他两委委员共同参与有关社区事务管理、监督评议等自治工作。“一委”指的是,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这个协调委员会是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内有影响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社会组织、居民代表等共同组成,且依照共驻共建共享的原则参与社区治理。“一中心”指的是,社区服务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设置高标准的社区服务大厅,作为政府在社区的延伸组织,联通市、镇行政部门与服务大厅的对接,进一步提升公共管理水平,为社区居民办理提供 8 大类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主要成效是:促进了社区和谐稳定,实现了社区居民自治的新跨越,整合了社区治理的各种资源,推进了基层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也促进了社区治理水平的提升。

 3.1+2+3+N 模式。XX 市东区竹苑社区建议,“1”指的是,社区组建行政服务中心和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以承担全社区建设服务管理职责。“2”是指各小区成立综合服务协调管理中心,承担本小区建设服务管理职责。“3”是构建社区与建驻单位联动互助协调管理,营造团结和谐的环境。“N”是指社区和小区社会组织,代表未来的方向。进而形成一个社区、小区、驻建单位三个层面、三者结合共创城市社区建设新局面的态势。

 4.1+5+N 模式。即“1”个农村社区建设协调委员会;“5”个重点推进的项目是平安出租屋建设、全民创食安、全民参与矫正社会工作、全民修身、全民公益等;“N”是指,当地居民实际需要培育的各类社区社会组织。中央编译局共建中国社会创新(XX)基地,2015 年 6 月对“l+5+N”项目体系展开了研究,给以了高度评价:认为 XX 市在摸索出“2+8+N”社区建设模式基础上,审时度势、因势利导转向“一员一委一中心”,可以说,既是对原有模式的继承,更是对原有模式的创新与发展,难能可贵。

 (二)抓住重点,实现关键工作的突破

 1.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业。公益性服务方面。进一步加强社区就业、治安法律服务;发展社区的文体科教服务;完善社区医疗卫生保健体系;构建完整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加大社

 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保障力度;建立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经营服务方面。拓展社区商贸服务范围;促进社区文体服务业发展;规范社区物业管理;大力发展家政服务业,提升社区家政服务质量。重点建设工程方面。大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工程;专业特色街区打造工程;社区居家养老工程;社区服务人才培养工程;镇区社区服务平台建设;社区服务业品牌培育工程。

 2.促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合。一是促进四个转变。即从短期滞留向落地归属转变,从零散外出向居家迁移转变,从打工谋生向追求发展转变,从劳力雇用向资源分享转变等。二是促进共建共享。顶层设计上促进社会融合,政治地位上促进参政议政,政策制定上促进民生需求,公共服务上促进社会均等,权益保障上促进社会和谐。三是促进五破五融。破解意识形态的地域差异,促进思想观念的融合;破解基层建设的单一结构,促进社会管理融合;破解制度设计的多元结构,促进工作生活融合;破解户籍制度的城乡藩篱,促进身份地位融合;破解资源红利的历史壁垒,促进生产生活融合。

 3.创新社会合作模式。发挥自发性社会合作模式的功用,让社区不仅成为生活场所,更是成为心灵的“家园”。有两个方面需要关注:一方面注重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理论研究表明,一个群体的意见,可以由它本身表达,亦可以由这个群

 体中的某个人或群体外代表这个群体的个人来表达,但更有效的是应有这个群体内部培育产生出来的一定团体表达。当前,治理主体参与的关键是,要提高弱势群体的参与度,以改变利益表达不充分、不平衡现状,使其利益表达走向组织化、合法化、正常化。另一方面注重道德重建。从社会建设角度来看,改善民生是应对社会矛盾变化的战略措施,社区治理是应对社会矛盾变化的战术措施,而道德控制则是应对社会矛盾变化的长效措施。只有真正做到寓德治于社区治理之中,使之社会主义道德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为性的社区合作、社会和谐就会蔚成风气,共驻共建共享就会成为广大社区成员的共识。

 4.推进社区协商民主。扩大参与,建立基层党组织以引领带动的多主体参与格局。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作用;扩大协商参与的主体。整合延伸,将体制内外的协商资源融合起来。对基层现有的协商资源,可采取“横向整合”、“纵向延伸”的方式综合利用。拓展协商内容,以增强基层民主协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多渠道收集议题信息;注重提炼群众反映的议题信息的共性,开展集中协商。创新协商方式,实现基层民主协商形式的多样化。广泛采用“民主理财日和民主议政日”、居民论坛、居民民主评议会、社区民主恳谈会等协商方式;注重信息化协商。优化整合协商的议题信息收集、议題确定、协商对话、共识意见落实、效果追踪及反馈环节。健全

 相关制度,推进基层民主协商的规范化、持续化。完善基层民主协商的程序规则;健全基层民主协商的考评制度。培育文化,营造积极参与、理性包容的浓厚协商氛围并形成制度使之固化。

 5.构建社区电子网络服务平台。加强村(社区)党员的网络教育管理。完善村(社区)网络支部,实现网上教学在线互动,使网络成为党组织生活的新平台。加强全市行政服务机构网络体系建设。逐步实现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和镇区行政服务分中心、村居社区服务中心三级行政服务网络的上下联通,审批业务数据互通互联统一交换,形成全市统一的行政服务网络服务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作用,提高治理效益。做到社区治理的日常工作,要及時录入电子台帐并自动生成各类报表,有关部门的数据在保密的前提下实行数据共享。各部门的考核应尽量利用电子日志进行实时考核,不能仅靠单独检查纸质档案,应该通过信息化手段最大程度地减轻社区工作负担,以了解引导群众、联系服务群众、听取群众的呼声,创新社区自治方式,达到社区善治的效果。

 (三)加大激励,调动治理者积极性

 1.完善社区工作人员的薪酬、职称和晋升等制度。建立健全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定期增长制度、休假制度和激励制度,以培养其社会认同感。加大从社区优秀管理人员中考录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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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前 社会 治安综 合治 理存在 的 主要 问 题 及 对策殷 可 忠18 91 年中 央 正 式提 出 解 决 社 会治安 问 题 要 实 行综合治理。在此 后 1 0 年 的 实 践 中,社 会 治安综 合治 理的概念、任 务、措 施 等 逐 步得到 了 丰 富 和 发展。19 9 1年 党 中 央、国务 院 和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分别作 出 了 ( 关 于 加 强 社 会治 安综 合 治理 的决 定 )。1 0 多年 来,在 党 中 央、国 务院 和 地 方各 级 党 委、政府 的领导 下,整 个综合 治 理 工 作在 不 断地 向 前推进,各个部 门齐抓 共 管,广 大 人 民 群 众积极 参 与,取 得 了可 喜 的 成 绩。众所 周 知,改 革开 放 以 来,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建设 进人 了一 个新 的 历史时 期,政治、经 济、文 化 等各个 方 面都 取得 了 长 足 的进 步,生 产 力 得到 空 前 的发 展,综合 国 力大 大加 强,人 民 生 活 水 平大幅度 提 高。做到 这些,如 果没 有 良 好 的 社会 环 境作保障,是根 本 不 可能 的。要 创 造 良好 有序 的 社会 环境,就 必须 要 解决 好 社 会 治安 问 题,而 解 决社 会 治安问 题 的根 本 出 路 是 实 行综 合治 理。这 是从 整 体 上 说 的,这 是 主流,是 应 该充 分 肯定 的。但 是,用“一 分 为 二”的 观 点看,当 前社会 治安综 合 治理 工 作 也 还 存 在 不 少 问 题,突 出的 表现 是发 展 不 平衡。存 在的问 题有客 观原因,也 有 主 观原 因。那 么,当前 社 会治安综合治 理 工 作存 在的 主要问 题 是什 么 呢 ? 我 认 为,可用“三 个度”来 概括,即思 想 认识 上 缺 乏 深度,领 导 重 视上缺 乏“实”度,综治 工 作 上 缺 乏 力度。所谓 思 想 认识 上 缺 乏 深 度:一 是对社 会 治安与 综合治 理 的 关 系缺 乏 深 刻认识,只 知道 搞好 社 会 治 安 的重 要,因 为 社 会 治安 不 好 会 影 响社 会 稳 定,至于 如 何才能 搞 好社会治安 则 缺 乏 研究,对综 合治 理 是解 决社会治安 问 题 的根 本 出 路 更是 缺 乏 深刻 的 认识 理 解。二是 对专 门 机 关 工 作与 群 众路线 的 关 系缺 乏 深 刻 的 认识,认 为解 决 社 会治安 问 题,是 政法 部 门 特别是公 安机 关 的 事,没 有 很 好地考究社 会 治安 问 题 涉 及到 方 方 面面,没有 各 部门、各基层 单 位 和 广大群众 的 参 与,是 根 本 不 可能 搞好 的。三 是 对 严厉打击与严 密 防范的 关 系 缺 乏 深刻 的 认识,认 为搞好社 会 治安 只 要 坚 持“严 打”,对 严 重 刑 事 犯 罪 分子给予狠 狠 地打 击 就 成,而 往往忽视防范 的重 要性,更 没 有 认 真 地去 研究 防 范 工 作 如 何 搞好。所谓领 导 重 视 上 缺 乏“实度” :一是有 的 领 导 对社 会 治安 综合 治理 的 重 视,往往表现 在 会 议 上、口 头上,至 于 如 何 落 实,有 没 有 落实,则 很少 过 问。二是 有 的 领 导 对社 会洽 安综 合治 理 工 作中 的 实 际 问 题 没有着力 去 研究 解 决,如在 协 调 方 面 遇到 的 问 题,特别是人、财、物方 面的 困 难,往 往 是 一 推 再 推,拖而 不 决。三 是有的领导对把社 会 治安综.1·

 合 治 理 工 作 落实 到基 层 重 视 不 够,没有 采 取得 力 的 措 施,致 使 有些地 方 基层 综治机构 不健全,个 别 的 甚 至 无 办 公 地 方,无 经费,人 员不 到 位,使综合 治理 工 作 很难开 展。所 谓综 合 治理 工 作缺 乏 力 度:一 是有 的 地方社会 治 安综 合 治理委 员 会议 事 不 力,有的 综治 委很 少 开 会,个 别 的 甚 至一 年开一次 会都很 困 难,开 会 时往往有 不 少 委 员 请 假,很 难到 齐人 开 会。二是 不少 地 方综治办缺 乏 权 威,有 的 地 方综治 办 主 任 没有 按 照 中 央 和省 的 有 关 规定 高 配,至于 基层 综 合 办 则 更 是兼 职多,专 职人 员 少,在 一 定 程 度上 影 响 了综治 办 的 威 力。三 是 行 使“一 票 否 决 权”不 够 有力,在实 践 中,执行“一 票 否 决”遇 到的 问 题 和 困难不 少,在 具体操作 中 不 如执行计 划 生 育“一票 否 决”那 么 容易,那 么 有力。针对 上 述 存 在 问 题,我认 为 至少可 采取如 下 四 个 方 面 的 对 策:一、在 思 想认 识上,要 把社会治安 与 综 合治 理 紧 密 联 系 起 来,深 刻 认 识 解 决 杜会治安 问 题 的 根本 出 路 是 综 合 治理。第 一,社 会 治 安 问 题是 多 种 复 杂 因 素 造成,必 须 实 行 综 合 治 理才 能 根 本 解 决。社会治 安 向题 包 含着 多 种 复杂 的 社 会 因 素,各 种 违 法犯 罪 现 象 的 出 现,有 复 杂 的思 想根 源和社 会 根 源,可 以 说 是 一种“综 合 症”。多种 复 杂 因 素 造 成 的 问 题,也 只 有从 多 方 面 着 手,采取多种措 施 综合 治 理 才 能解 决。例如,加 强 政 法工 作,开 展 专 项斗 争,固然 能有力打击、揭 露 和 震 慑 违法犯罪 活 动,取得阶 段性效 果,但 必 须 同 时 辅 以 发 展 经 济,加 强 管理,抓好教育,从 多 方 面解 决 问 题。就拿 我省 实 践 情 况 来 说,这 几 年来,每年 总要 打 几个“严打”战役 和 开 展除“七 害”、打 击“车 匪 路霸”、反走 私 等专 项 斗争,均 取得 了 比较 好 的 成 效。但是尽管我 们 花 了 那 么 大 的力 气,治安 形 势 仍 然 比 较 严 峻。这就 充分 地 说明了 社会治 安 是 一 项 覆盖面 宽、涉 及面 广、难 度 较 大 的社 会 系 统 工 程,光 靠 几 个战 役,光 靠 一 两 个 部 门 的 力 量,光靠 一两种手段方 法,是难 于 扭转 严 峻 的 治 安形 势 的,要 从 根上 解 决社会 治 安 问 题,必 须 走综 合 治 理之路,别 无选 择。第 二、社 会 治 安 问 题涉及 到 方 方 面 面,必 须 实 行 综 合 治 理才 能 根 本 解 决。长 期 以来,人 们对 社 会 治 安 的 理解 主 要表现为“小 治 安”观念,把 它 仅仅 看 作 是有 关 政法 部 门的 事,所谓“政 治稳定 看 党 委,经 济 稳 定看政府,社 会 稳定看政法” 。由 于 治安 眼 界 狭窄,认 识偏 差,从 而形 成实 际上 搞“治 安”的只 有政 法 几家,有 时往往 甚 至 由“公安一家 独 跳” 。这种观念 必 须 改 变,要 变“小 治 安”为“大 治安” 。拿1 9 8 3年 的“严打”斗争 来 说,当时 政法 部 门 特别是 公 安 机 关,的 确 下 了 很大 气 力,扫 除 了 社 会 上 大批流 氓 团伙,狠狠地 打击 了 犯 罪 分 子 的嚣 张 气 焰,然而 社 会 治安 明 显好 转 局 面 的时间 不 长,这 就有 力 地 说 明 了 解 决 社会治 安 问 题,单 靠 公安机 关 或 政 法 部 门 是远远 不 够 的,应 该 全社会参与,应 该 在党委、政 府的统 一 领 导 下,实 行 综 合 治 理。五、六 十年代 的 社 会 治 安稳定,除 了 当时的历 史 条件 等 因 素 以 外,最根 本 的 一 个 原因,是 群 众 热 心 治安事 务,积极参与并 大 力 支 持 治 安 工 作。这几年犯 罪 增多,治 安形 势 严 峻,加 上 警 力 不 足,整 治 社 会治安更应 自 觉地坚 持 党的群众 路线,坚 持专门 工 作 与 群众路线相结合 的 方针,广 泛地 动员 群众、组织群 众 积极 参与 社 会治 安综合治 理,充分发 挥各部 门在 维 护 社会治 安中的职能 作 用,齐抓 共管,打“总 体 战”。第 三、社会 治 安 问 题 需 要 标 本 兼 治,必须 实 行 综 合 治 理 才 能 根 本 解 决。现 在社 会 上·2·

 有一种 看 法,认 为尽 管公 安机 关破 案不断提 高,但 治安 问 题 越 来 越多,社 会 犯 罪 并 没有减少,于 是 责怪 公 安 机 关 打 击 不力,这 是 一种 误解。这 里 实 际上 涉及到 打击、控制 和 防范 的问 题,涉 及到 治 标 和 治本 的问 题。治“标”可 以 急 功 近 效,但 无 法 解决 根 本 问 题,而 治“本”则 非公安 一 家 所能办 得 到 的,要 靠 全社 会综 合 治理。综 合 治 理坚 持“打防并举、标 本兼治、重 在治 本”的原 则,它的工 作 范 围 包 括“打击、防 范、教 育、管 理、建设、改 造”等 六 个 方 面,把 治 标 和 治 本 的 各 项 措施 紧密 结 合 起 来,从 根 本上减 少 产生 治安 间 题、违法犯 罪 的 社 会 因 素。因 此,不 打 不 行,光 靠 打也 不 行,必须多管齐 下。打 击是 首 要环 节,没有打 击 或 打 击 不 力,就 不 能及时遏 制 犯 罪 分子 的嚣 张 气 焰,发 案 率 高,人 民 群 众缺 乏 安全 感,防范措施就难 以 落实;同 样,没 有 防范或防范 不 力,打 击 的 成 果就 不 巩 固,甚 至 会 出现 打 不 胜打 的局 面。所 以,要想 从 根 本 上解 决社会治安 问 题,必 须打 防 并 举、标 本兼治,实 行综 合 治理。二、在领导 皿 视 上,要 健全 完 替 领 导 体 制,切 实 加 强 党 委、政 府对 杜会治 安治安 工作的 领 导。1、党 委、政 府 要切 实加 强 对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的 领 导。社 会治 安综合 治 理是 一 项全 社会 的 共 同 工 作,要把 各方 面 的力量组织 协 调 好,必 须有 一 个 强 有力 的 指 挥中 心,那就 是党 委领 导。大童 事 实 表 明,社 会 治安 综 合 治理工 作涉及 党、政、军、群、司 法等各个方面,没 有党委 领 导 不行;社 会治 安综 合 治 理 许 多 工 作 是 政府 的职 责,而 且 工 作 需要 人、财、物 作 保 障,没有政府 的领导 也不 行。因 此,必 须在 党 委 的 领导下,依 靠 全 社 会 的力量,采 取各 种 措施,各种方 法,实 行 综 合治理方 针 才 能 奏 效。社会 治 安 综合治理 中 的 每一 个 方 面 的 工 作,以至 每 一 项 措 施 的 贯 彻 落 实,都 需 要 各级 党 委的重 视 和 支 持,需要党的 基层 组织的 积极 工 作,努 力 奋 斗。2、建 立 强 有 力的 杜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 工 作 机 构。各 级社 会治 安 综合 治 理委 员 会 是党委 和 政府领 导 社 会治 安 综 合治 理 工 作 的 参谋 和 助手,是 协 助 党 委、政 府 抓社 会治 安 综合治理 工 作 的 常设议事 机 构。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理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是本 级 社会治 安 综合治 理委员 会 的 日 常 工 作 机构,负责 本 地 区 综 合治 理的 具 体组织、指导、协 调、监督 等 工 作。事实 证 明,为 了 使 综 治 工 作机 构 有 权 威,能 强 有 力 地行 使 职 能,更好 地协 助 党 委、政 府担负 起“保 一 方平 安”的 政 治 责任,综 治委 和 综治 办 的规格要 提高。在这 方 面 我 省 做得 很好。中 央 广 东 省 委、广 东省人 民 政府 《 关 于 加 强 社 会 治 安 综 合治 理 的 决 定 》 明 确 规 定:“综治 委 主 任 由 各 级党 委 或 政 府 的一 把 手 担 任”,“省、市、县 ( 市 )、镇 (街 道 ) 都 要 成立 综 合 治 理办公 室,省 定 为副厅 级,地 级 市为 正处级,县 ( 市 为 正 科 级,镇 为副科 级” 。这 就 有 力 地 加强 了 综治 机 构 的 建 设。3、充 分 发 挥 综 治 办 具 体 指 导 协 调 作 用。综治 办对 其领 导 机构综治委来 说,又 是一个综合 性 部 门。但 也不是 包 罗万 象,而必须 明 确界 定 综治 办 的 职责任 务。至 于 如 何 发 挥好综治办 的指导 协 调 作 用,至 少要注 意 以 下 四 个问 题:一 是 不 要 代替 专 业 部 门 的 工 作。综 合 治 理 的 工 作 方 针 是 要 全党 重视,各 方 负 责。为此,各行各 业 各 个方 面 都 要 结 合 自 身专 业 工 作 贯彻这 个方针,加 强 管 理,这 才 能 持 久坚 持。二是要 充分 发 挥 综 治委成 员 部门的职 能 作 用。综 治 委 成 员 部 门是开展社 会治 安 综 合 治理 的 主 力 军,要 充 分 发 挥 各 成 员 单位 的 优势,依 靠 各 有 关 部门 共 同 参与,齐抓共管,综治 办 主 要解 决光靠 一 两 个 部 门 难 以.3.

 解 决 的突 出 治安 间 题。三 是要 妥 善 地 处 理 好 与 政 法委机 关 的 关 系。中 央 明 确规 定,县 以上 综 治 办 与 政 法委 机 关合 署办 公。鉴 于 综治 办 主 任 已 经 高 配,为 了 解决“两 张皮”的 问题,根 据 中共 中 央 办 公 厅1 9 9 5年 2 8 号 文 的 意 见。省 以 下 ( 含省 ) 各 级 社会 治安综 治 理委员 会 办 公 室主 任,可 由 本 级政 法委 员 会 的 副书记 或 秘书 兼 任。四 是要贯 彻 好 属 地 管 理的 原则。这 也 是中 央 明 确规定的。这就 要 综 治 办 认真 做 好协 调工 作,使 省、市、县 直 属单 位 以 及 条条管 的 部 门,要按 照属 地管理 的 原则,在 搞 好 社 会治 安治理 工 作 上,放 下 机关 的 架 子,甘当 综 合治 理 的“卒 子”,服 从 当 地 社 会 治 安 综 合 治 理机构的 指 导 和 检 查监督。三、在 基 层 工 作上,要 讲 求 实 效,认真抓好创 建安 全 文 明 小 区 (村 ) 工 作。有的 同志 形象地 比 喻 说,“基 层 基 础工 作 是 搞 好社会 治安综 合治 理 的 金 钥 匙” 。那么,从 社 会治 安 综 合 治 理 的 角 度来 说,如何 有针 对 性 的、讲 求实效 地做好基 层基 础 工作;如 何在 新的形 势 下,特 别是 从 社 会 主义 计 划 经 济 和 社会 主 义市 场 经 济转 变 的 转 型 时期,怎 样 才 能 避免 一 般 化 而 有创 造 性 的 做好 基层 基 础 工 作 呢 ? 实 践经验表明,我 们 省委、省...

篇四: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治安工作问题报告范文 加强社区治安工作,努力为居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的治安环境,是社区建设的一项要务。尽管相关部门在加强社区治安工作、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不少可借鉴的工作经验,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有待解决。

 一、社区治安问题情况介绍 1、社区居住人口结构发生变化,使得社区治安更加复杂化。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及城市发展进程的加快,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急剧增加,给社区治安管理带来新的问题。由于流 竽 入人口的居住不稳定,给治 Ⅶ 安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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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城市中无业人员闲散 波 于社会,增加了社会不稳定 错 因素。这类人群以青少年为 别 主体,也有部分下岗人员,  人数逐年呈上升趋势,部分 汴 人终日无所事事,收入无着 纛 落,就干起犯罪勾当。还有 侍 些浪迹社会的青少年,本身 斥 思想意识有偏差,再加上受 赜 外来腐朽思想的侵袭,为追 謦 求享受,没钱花就去偷去抢 硌 ,有些甚至结成团伙,犯科 总 作案,危害群众,破坏社会 ┗稳定。

 3、群众居住格局 此 改变,给盗窃作案有更多的  可乘之机。

 当前城市居民大  多以居住商品楼房为主,且 殛 大多没有实行封闭式管理, 歉 同一楼层或同一楼道居住的  人大多是门一关,互不相干 麒 ,彼此联系和交流甚少,这  就给不法之徒提供了犯罪得 悲 手的机会。

 4、社会防范 兜 体系不完善,不能及时有效  遏止犯罪事件的发生。首先 肿 是认识上有偏差,有些部门 靡 、有些人认为抓治安是公安 竞 机关和居委会的事,因此参 锗 与齐抓共管的主动性和积极 胰 性不够。其次是管理力量不 妊 足,就派出所来说,目前 1 名民警负责联系 1 至 2 个居 患 委会,其单枪匹马要承担起 敷 指导一个社区的治安工作,  在时间和精力上显得不足。

 二、社区治安处理办法 1 耠 、建立完善的社区治安防范 嵫 体系。首先,解决好思想认 弹 识问题,通过宣传动员,使 鳙 社区所辖的每一个单位、每 酾 一户居民、每个人都达成共 衙 识,即管好社区治安,确保 宸 社会稳定,人人都有责任和 选 义务,进而更加积极主动地 菊 参与治安共建活动。其次, 腺 是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的作 砘 用,整合好社区治安力量,  形成相关部门配合、社区居 馨 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 吲 群众广泛参与的治安工作格  局。

 2、构筑坚实的治安 泷 工作基础,努力营造良好的 蒴 社区法制环境。运用多种形 前 式,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 壳 法制教育和法律咨询,社区 凑 居委会要与上级相关部门紧 夯 密配合,经常性

 开展这类宣 诃 教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的 粒 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护自身权 怛 益的能力。

 3、积极开展 健 民事调解工作,消除社会矛  盾,改善人际关系。社区居 讼 委会要选拔思想好、责任心  强,而且善于做群众工作的  同志担任调解干部,同时上  级要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  ,提高调解干部的综合素质 寄 。调委会在开展民事调解工 烁作外,应特别注意抓苗头抓 孤 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努力 裳 提高调解率,严防民转刑案  发生,维护社区安定团结。

 4、依靠社会的力量,成立 ㄢ 有居委会干部、离退休人员 蒿 和居民积极分子参加的帮教 桡 小组,建立并落实帮教工作 涓 责任制,积极有效地做好两  劳释放人员的帮教和安置工 脬 作。同时大力加强外来人口 栾 的管理,加强对重点人口的 呻 监控。

 5、深入开展创建 土 文明社区活动,加强社区文 吡 化建设,因地制宜地组织开 烹 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丰 耠 富多采的文化、体育、科普 庶 教育、娱乐等活动,吸引更 骘 多的居民群众参与,从而提 讽 升市民文化素质,陶冶情操 磐 ,努力减少犯罪的发生。

篇五: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自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策略被提出之后,大量实践证明其能够有效解决我国的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保证社会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指明了方向。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会衍生出许多新问题,因此,必须创新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使其朝着法制化方向发展,才能真正解决社会中存在的治安问题。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存在的弊端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建设的具体措施。

 一、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作用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可以加快社会法制建设的步伐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于一种约束社会行为的具体措施,涉及范围广阔,同时可以影响到党、政以及军建设,和国家法制建设的方方面面密切相关。例如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社会治安管理、宣传法制知识、监督经济市场等这些不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要内容,也是我国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由此可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多方面内容都和执法工作紧密相连,同时直接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的利益。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法制化能够以法律形式确定综合治理中的权利与义务

 目前,单一的采用社会舆论难以有效解决社会治安中存在的问题,而且大部分部门都认为社会治安不属于自己的工作范畴,推卸责任。有的部门开展了此项工作,但是缺乏责任心和积极性,致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无法落到实处。但是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纳入法律范围之内,而且以法律形式确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权利与义务,可以有效的巩固相关部门的权利,使每个公民都承担起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

 二、目前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存在的弊端

 (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不健全

 虽然我国已经建设了一些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但是其内容落后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际需求,使得大部分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都必须依靠政府政策进行,各种治理措施无法落实到位。首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不完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人类的交往范围不断扩大,其社会关系日趋复杂。现有的法律体系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速度,无法解决一些新领域出现的问题,从而使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其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社会化组织没有受到法律制度的保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必须通过国家政府部门和不同的社会组织一起完成。但是,由于法律建设较为落后,限制了各类社会组织的发展。大部分组织被忽视,处于无人管理的状态,导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无法落实到位。最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法律衔接不紧密。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之间呈现出衔接不紧密的特点,有的法律之间甚至存在冲突现象。因此,国家应该尽快解决这一问题,才能发挥法律的价值。

 (二)地方性法规存在問题

 地方性法规必须具备地方特色和自己特殊的功能。首先,保障国家法律顺利实施。需要地方立法机关细化国家法律中的基本原则,从而制定出和当地情况相适应的法律细则。其

 次,地方性法律必须独立自主的解决当地的问题。最后,地方应该积极进行治安综合治理事务立法探索,为全国性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积累经验。但是,目前我国的地方性治安综合治理法规存在较多问题,大部分法规缺乏地方特色。有的法规直接相仿其他法规,内容空洞,原则笼统,操作性不强,缺乏地方特色;有的地方性法规直接使用政策性标准来代替,只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缺乏明确的制度体系、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从而无法发挥地方性法规的价值。

 (三)地方性文件和社会主义法制不相符合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也在不断进步,尤其是我党和政府部门都积极采取了一些政策性措施,下达文件来解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这是非常重要和有效的,但是其中有一些文件上面存在许多弊端。首先,一些内容超越了发文机关的法定职权。例如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的文件规定必须由上机部门来决定使用的措施。有的地方机关自作主张的规定了一些国家宪法和法律才能决定的和国家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义务紧密联系的内容。其次,透明度不高。我国法制要求,公民遵守和执行的事项都必须是公开透明的。但是目前许多地方制定的和公民利益相关的规定,宣传力度很小,广大民众基本都不清楚。另外也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执法犯法的现

 象。由于人们缺乏法制意识,导致在实际生活当中不按照法律办事,也不遵守法律,对于违法犯罪现象没有严格处理,严重影响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治化的具体措施 (一)明确工作任务和目标,落实责任制

 新形势下,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由各级党委以及政府统一领导,各个部门之间要齐心协力,一起协同负责管理,形成强大合力,同时依靠广大民众的力量,采用各种有效措施,例如政治、经济、法律、教育以及行政等来治理社会治安,打击犯罪以及预防犯罪,进而维护社会稳定,为国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核心目标是维护社会稳定,控制一些重大恶性以及经常发生的案件,尽可能的减少社会丑陋现象,从根本上改变治安混乱的区域,实现良好的社会秩序,增强民众的安全感和信任感。

 (二)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由党统一领导进行,凝聚各方力量,采取多种措施,处理和预防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因素。因此,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树立先进的观念,统筹力量,整合资源,创新手段,健全管理机制,创建全社会共同管理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才能真正的

 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首先,处于网络时代,信息作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必须实现共享,加强合作,才能发挥最大价值。因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应该创新形式,建立全社会共享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改革传统的工作理念和模式,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系统化。重视合作,增强团队意识,互信互助,共同建设和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任。加强互通、交流与共享,才能汇聚资源力量,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和质量。其次,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核心是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保证其能够各归其位、各尽其责。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证明,只有号召全社会共同参与,才能实现社会治理的价值,完成社会治理任务,这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强大动力。因而要在全社会开展安全文化教育,创造安全氛围,提高全社会人民的主人翁意识,从而形成一种自治、自主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局面。创新工作模式,例如提供公益岗位、实行举报奖励等方式来鼓励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工程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中,从而实现人人负责,人人管理的良好现象。

 (三)明确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和目标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划分为党政机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部门,每个区域都担负着自己的责任。地方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把党和国家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政策落到实处。整体规划本地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和任务,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协调好各个部门以及各个单位之间的关系,指导其正确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从而形成促进发展的强大合力,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步伐。

 (四)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新时期,我们也应该以全新的思维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因此,建设科学合理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尤为重要。积极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解决社会治安中的重点和难点,加快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步伐。例如使用大数据技术,全面挖掘信息,加强分析和研究,提高预防的科学性和打击的准确性。处于数字化时代,我们可以建立全网监督系统,对人流、物流以及信息流实施全程监督和追踪,这是解决防控社会治安问题的有效途径。使用信息化技术整合警务资源,群治队伍,创新和精简社会治安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效率。充分利用覆盖全街的数字化监控网、全警参与的社会巡逻网以及群防群治的社区(乡镇)防控网等, 从而提高整体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五)完善依法惩治违法犯罪体系

 国家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尽可能的减少不和谐因素,维护社会稳定平安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违法犯罪的动机和空间也在不断扩大,增加了打击和预防防范打击难度。因此,我们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打击重点突出的犯罪行为,治理治安混乱的区域,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要重视研究各类犯罪特点和规律,把传统手段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相互结合,创新打击和防范理念以及模式,从而提升打击和预防违法犯罪工作能力。国家应该利用好刑事政策,提高依法打击犯罪的成效,从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秩序,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惩治民族分裂、黑势力、涉枪涉暴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改善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平安稳定,使人民群众对我党充满信任和支持。另外,根据犯罪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的处理普通犯罪分子。这样以来能够有效的降低社会对立面,帮助他们走出阴影,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要善于使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效力,解决社会治安难题,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從而构建良好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处于社会主义转型的新时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制化建设能够有效的完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革新工作,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更加系统化、信息化以及现代

 化,从而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效率和水平,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奠定基础。

篇六:社区治安中的问题

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及

 对策建议思考

 积极创新社区服务,实现社区服务的有效供给是创建和谐社会,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现实需要,是践行党的宗旨,贯彻群众路线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基层民主自治,加强社区建设的永恒主题,是落实民生优先,满足居民现实需要的具体体现。XX 区民政局作为指导社区建设、加强社区服务的政府职能部门,主要从实现群众生活需求入手拓展社区服务内容,改进服务手段,强化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机制,不断提升社区的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

 一、社区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 、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社区是居民共同的家园,社区的有效治理必须依靠居民积极参与。但现实情况是居民对于社区举办的活动参与度不高,特别是商品房小区,大多数居民只有在办理相关手续需要社区盖章时才与社区发生联系。

 参与社区活动的内容也大多集中在文娱活动、治安巡逻、志愿者活动、社区选举、参加社区座谈会等,而且频次偏低、年龄偏大、人群相对固定,被动参与多,主动参与少;身体性参与多,思想性参与少;“在场”式参与多,意见性参与少。

 2 、社区自治功能还有待增强。一是社区治理角色错位尚未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组织之间权责边界不清晰,社区居民委员会行政负担过重,社区社会组织服务能力偏弱。二是社区治理多元参与需要加强。政府部门在公共服务领域包办过多,居民自治活动的内容和载体相对单一,社会力量、市场主体参与社区建设缺乏长效机制。三是社区治理资源分配不均。老旧城区社区硬件资源相对不足,部分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老化,亟需更新换代;新建社区便民服务网点较少,便民服务需要加强。

 3 、政府购买服务力度不够。目前,社区组成人口构成复杂多元,人们频繁职业流动,形成了多元主体共存的社区服务格局。以上现象都从客观上决定了社区服务需求的差异性,社区服务的外延大大扩展了。目前政府购买提供的社区服务内容较为单纯,购买的范围和力度还不够。

 二、XX 区社区治理工作做法

 1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社区治理用“ 巧” 力。区委、区政府从健全保障机制入手,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提供公共服务方式,确保社区治理有政策支持、有阵地办事、有人做事、有资金保障。一是抓政策落实,健全制度架构。相继出台了《关于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XX 区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XX 区十佳社区自治服务品牌创建工作方案》等社区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建立了“选聘结合,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模式。社区两委成员实行居民化、义务化,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实行聘用制,按照常住人口规模配备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职数,常住人口 X 万人以下配备 X 人、常住人口 X 万至 X 万配备 X 人、常住人口 X 万以上配备 X 人。“选聘结合、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了社区管理体制。二是抓资金保障,健全支持体系。区财政根据社区规模大小为每个社区提供工作经费 X 至 X万元,每年为两保人员和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单独安排人员经费 X 余万,每年安排 X 万元专项经费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为考取社工证的工作人员发放 X 元奖金。三是抓服务用房,强化基础建设。将社区办公服务设施提质改造列入“十大民生工程三年行动计划”,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 亿元,集中城管、园林、市政合力,对水表、电力、燃气铺设、地下管网等十个项目进行提质改造。通过社区合并、购买、开发商提供、棚改新建等方式,完成 X 个社区的办公

 服务用房达标建设,新增用房面积约为 X 平方米。抓好活动阵地建设。按照多元开发、集约共建、有效利用原则,挖掘社区办公阵地以外的单位用房、社区公园、居民楼栋、党员家庭等资源,共打造社区党员教育活动基地近 X 个、先锋工作室 X 余个、党员服务站 X 个和党员中心户近 X 家。四是抓队伍建设,提升业务素质。将社区主职每年分批选送到浙大、清华、复旦、中山等名校培训,重在拓展思维视野;将社区“两委”成员纳入区委干部培训范畴,定期轮训提升技能;每年安排专项经费对社区基干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目前我区有获证的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共 X 人。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进行提标,目前社区工作人员人均年工资水平为 3.5 至 X 万元。

 2 、增强社区活力,社区治理重“ 内” 力。我区紧紧围绕社区这个基础平台,加强自治组织建设,增强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一是搭建居民参政平台,提升社区民主自治。推进社区共商、共议、共管的“三共”管理模式,建立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主导、片区管委会主理、庭院理事会协理、群众参与的“1+4”共商模式;形成了社区大事由社区党总支提议、社区议事会商议、社区党员大会审议、社区代表大会决议的“2+4”共议模式;定期召开民情汇报会进行点评,开展群众评议社区工作人员、党员联系户评议社区党员、评议党总支和社区活动的“3+4”共管模式。

 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提升社区治理能力。抓好网格阵地建设。按“一网四图”模式,将全区划分为 X 个党建网格,成立网格党支部或党小组 X 个,组建网格服务团队 X 个,将社区直管党员、机关联点干部党员、在职党员沉入网格,实行组团式、专业化、联动式服务。三是社区减负增效,提升社区服务效能。结合社区职能职责,根据我区社区工作实际,对社区原有的部门延伸到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工作职责进行了清理、规范、整合。清理后,凡不属于社区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区直部门或街道不得随意转嫁给社区。切实减轻社区负担,提升社区工作效能。

 3 、发展社会组织,社区治理强“ 合” 力。社会组织是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和依托。我区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和扶持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破解社区服务力量不足的问题。一是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每个社区至少有 7 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从社会治安服务队、医疗服务、未成年人帮教、关爱老人服务等方面为居民群众服务,有力的补充了政府公共服务,丰富了社区精神文化生活,形成了生动活泼的局面。二是积极探索社区服务市场化运作模式。率先将市场机制引入社区服务领域,重点培育和扶持万众和社区服务网络公司、常青树老年公寓、心翼会所等专业化、规模化社区服务企业开展社区服务,承接政府职能,延伸政府管理服务触角。开通了 96880(就来帮帮您)服务热

 线,为社区居民提供家政、养老、精神慰藉、医疗卫生、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实现了服务网络全覆盖。三是打造了丰富多彩的社区服务品牌。各社区结合各自实际创新社会管理,为辖区居民提供特色服务,如西湖社区创新推出了关爱空巢老人的“寸草心”系列服务活动,让“白领社区”充满了儿女情;德政园社区开展了“党员 110”活动;锦林社区的“淘书吧”,为社区居民开展图书快递服务;韶光社区的“小蜜蜂”爱心驿站,为辖区内小朋友提供义工服务活动开展的平台;XX 街道“汉道工作室”,开拓了社区社会工作职业化服务新局面;滩头坪社区的“达佳工作室”,通过金牌义工王达佳带动辖区内青少年开展义工活动;丰泉古井社区建立的“庭院帮帮站”,为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化龙池社区的“档案一本通”、“圆桌会议”工作模式,议解居民身边事,真正直通百姓心底。社区服务在实现了“一街一特色、一社区一品牌”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社区多亮点”的服务格局。

 三、对策与建议 1 、不断增强社区居民自治功能。充分利用政府财政预算中的惠民资金,紧紧围绕激发社会活力和提升服务能力的工作重心,注重多元治理,通过合理运用民情恳谈、社区听证、社区论坛、社区评议等对话机制,不断创新基层民主协

 商制度,最大限度地激发和增强社区活力,将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定权切实交给群众。

 2 、充分发挥多 元主体的积极作用。发挥多元主体在社区治理中的协同协作、互联互补、相辅相成的作用,提高行政效能,厘清基层政府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职能边界和工作关系,积极推进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切实为社区减负增效。强化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社区自治组织的主体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加强对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指导监督,增强驻区单位在社区治理中的责任,推动形成共驻共建、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结构。

 3 、不断壮大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继续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在服务中实施治理、在治理中体现服务。积极构建行政机制、市场机制和志愿者机制有效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和功能,广泛吸纳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企业信息资源,促进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共同发展。积极推进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加快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促进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利用“社区、社团、社工”三社联动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提高社区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推动建立以社区为平台、

 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支撑的社区服务新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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