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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3篇

时间:2022-08-27 09:20:05 来源:网友投稿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3篇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公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3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3篇

篇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安局队伍正规化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和全国“二十公”、省“十九公”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局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依据公安部 《2004-2008 年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纲要》 、省厅《实施意见》和县级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达标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 和全国 “二十公”、省“十九公”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政治建警、依法治警方针严格落实公安部《纲要》要求推进我局组织机构、教育训练、执法值勤、内务管理、监督制约和警务保障等方面的正规化建设全面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 为调兵山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2、工作目标

  领导指挥协调顺畅。全局机构设置和警察职务序列、称谓标准统一权责明晰。指挥机制高效有序、协调灵敏、警令畅通。

  训练体系健全完备。“三个必训”全面落实岗位练兵活动保持经常化、 制度化、 科学化 科技含量进一步提高 训练经费基本保障。民警政治、业务、体能、心理素质普遍增强。

 执法值勤规范合理。

 执法为民思想牢固树立 法律意识明显增强执法值勤制度完备勤务体系科学顺畅勤务方式务实高效。

  监督制约权威高效。监督制约机制健全监督力量形成合力。纪律作风明显改进公安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得到有效遏制。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忠于职守、雷厉风行、团结协作、无私无畏的优良警风基本形成。

  警务保障更加有力。公安装备和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公安科技水平明显提升公安民警待遇稳步提高。

  3、工作原则

  坚持政治建警。坚定不移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体民警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忧患意识、群众意识、法治意识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战斗力标准。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其根本目的是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战斗力。坚持以正规化建设促进公安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检验正规化建设成果。

  注重整体性。坚持提高个体素质与讲求整体优化并重。加大对民警个体的教育训练 提高个体的素质质量 同时 注重讲究结构优化包括机构设置的优化、警力配置的优化和素质结构的优化。

  关心爱护民警。从政治上关心民警、精神上鼓励民警、工作上爱护民警、生活上体恤民警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一切从实际出发。在软件建设上标准要高凡是能统一的则统

 一 在硬件建设上 实行分地区、 分阶段达标政策 不搞 “一刀切” 。

  二、工作内容

  一组织机构正规化

  1、理顺隶属关系。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直接管理以及公安机关领导干部任免等有关制度和规定。

  2、统一派出所级格。积极落实 12 个派出所配备副科级这项工作在 2005 年末结束。

  3、优化警力配置。派出所的警力保证占全局实有警力的 60%以上。今后一个时期局机关警力要保持零增长、重要部门适度增长、满足基层增长需求。

 新接收军转干部和在院校毕业生重点充实一线和基层保证基层一线需求。

  4、组建防暴大队。组建一支 40 人的防暴大队实行军事化、正规化管理集中食宿、集中训练。

  5、做好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职级待遇的提格工作。

  6、严格落实《辽宁省公安派出所所长管理办法》、《辽宁省公安机关中层领导干部竞争上岗暂行办法》和《辽宁省公安机关有关警种主要领导调整交流工作方案》。

  二教育训练正规化

  1、完善训练机制。建立完善训练激励机制将民警训练情况纳入考评内容与评先选优挂钩训练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2、局制定年度全局教育训练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教育训练工作。

 3、进一步完善我局同武警中队共同抓好民警训练基地建设保持同第二高中、小青矿共同使用场地训练工作关系。

  4、落实“三个必训”和基层民警每年接受实战技能集中训练不少于 15 天的训练任务。

  5、继续完善专兼职教官培训、施训机制。局定期对兼职教官进行培训、轮训。各基层单位兼职教官人员达到省厅规定要求并按要求组织本单位日常岗位练兵活动。

  6、 全局 50 岁以下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达到国家承认的初级以上水平并获得级别证书工作中能熟练操作使用。

  三内务管理正规化

  1、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实行明查暗访制度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2、进一步加强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市局制定派出所等基层所队统一的悬挂物和物品摆放管理、工作簿册等标准。

  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严格管理使用枪支市局有关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检查。

  4、严格落实公安部《关于统一规范全国公安派出所外观标识工作的通知》。

  5、全局警务车辆按公安部标准和样式喷涂统一外观。

  四执法值勤正规化

  1、全面实行执法岗位民警资格考试制度执法岗位民警必须取

 得执法资格未取得执法资格的民警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2、具有刑事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在办理刑事案件、查处治安行政案件中必须严格遵守《刑事诉讼法》、《治安处罚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执法活动。

  3、继续深化和完善“三大警务”改革建立严密的巡逻防控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社区警务和阵控警务建设。

  4、 以便民利民为原则 在进行治安管理、 户政管理、消防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中实施警务公开公布办案事程序。

  5、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办理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倒查制度。

  6、按照公安部统一要求完成对局指挥中心“110、119、120三台合一”工作强化指挥中心职能。

  五监督制约正规化

  1、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督察、审计部门作用建立上述四部门统一的监督机构。

  2、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五条禁令》等规章制度防止和减少民警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3、局和基层派出所健全定期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制度。其中局联系上述人员不少于 30 人城区派出所

 不少于20人 农村派出所不少于 10人 并每半年召开一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特邀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 汇报工作 征求意见和建议。

 六警务保障正规化

  1、逐步落实《全省县级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和公安派出所公用经费保障制度。

  2、逐步解决派出所办公用房并达到公安部和省厅标准。派出所内设置必备的值班室、接待室、户籍室、档案室、候问室和武器装备库等。

  3、建立调兵山公安四级联网并保证正常运行。

  4、派出所按照标准配备防弹背心、防弹钢盔、防刺手套、救生衣等必备防护用具 切实保护民警在执法值勤和抢险救灾中的人身安全。

  5、建立民警全员健康档案。每年组织民警进行一次全员体检落实民警休假和节假日休息换休制度。

  6、 健全民警执法权益保护机构 切实保障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

  三、工作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全面推进我局队伍正规化建设中各单位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进一步提高对正规化建设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在具体工作中全局各单位、各部门特别是基层窗口单位要突出强化管理意识正确处理建设与管理的关系要通过管理追求正规化的服务效益、执法效益、形象效益。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对正规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局成立正规化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富晓东副组长张维龙成员由局党委成员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张乃兴兼任成员马志国、郝立伟、董振武、朱文杰、赵士范、刘广宁、白彦杰、吴振国。正规化建设办公室负责全局正规化建设日常工作协调局相关部门跟踪各项工作进度组织检查指导和考核验收。各单位要建立领导机构和日常工作机构以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

  3、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是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主线。按照铁岭市局的要求2005 年我局申报省厅达标单位年底铁岭市局将进行考核验收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综合考评之中。

 局要求在确保达标的同时 全局各单位都要按照省厅两个 《考核办法》进行对照检查采取“缺什么补什么少什么建什么”的原则整体推进我局正规化建设水平。

  4、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各单位一把手是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正规化建设和省厅达标考核验收负总责。局正规化建设办公室协调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分工负责具体指导。十二月中旬拟组织对各单位进行一次模拟考核验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今年第一批达标。

篇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章 公安队伍建设

 一、公安队伍建设的涵义• 涵义:• 公安队伍建设就是在政治上、思想上、纪律上、作风上 工作能力上加强教育和训练,按照“依法治警、从严治警”的方针,坚持严格教育、严格训练、严格管理、严格纪律,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能够应付政治事件和治安事件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二、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基本要求(一)政治坚定(二)业务精通(三)作风优良(四)执法公正(五)保障有力

 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遵循的原则• 依法从严治警、坚持从优待警;• 夯实基层基础、加强全面建设;• 提高战斗力、增强凝聚力;• 发扬优良传统、勇于开拓创新。

 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内容和途径坚持执法为民,克服消极腐败现象把公安队伍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坚持从优待警,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民警向素质要警力,保持公安公安队伍先进性坚持科教强警,提高公安队伍战斗力

 五、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1.对党忠诚。其要点是:坚定信念,听党指挥,维护宪法,忠于祖国。2.服务人民。其要点是:热爱人民,甘当公仆,爱憎分明,除害安良。3.秉公执法。其要点是:不徇私情,不畏权势,严禁逼供,不枉不纵。4.清正廉明。其要点是:艰苦奋斗,克己奉公,防腐拒贿,不沾不染。5.团结协作。其要点是:顾全大局,通力协作,相互尊重,相互支持。6.勇于献身。其要点是:忠于职守,业精技强,机智勇敢,不怕牺牲。7.严守纪律。其要点是:服从领导,听从命令,遵守制度,保守机密。8.文明执勤。其要点是:谦虚谨慎,不要特权,礼貌待人,警容严整。

 六、人民警察的基本素质• 含义• 人民警察的素质,是指人民警察所具备的政治思想、业务能力、文化水平、心理特征、身体状况等方面条件的总和。

 人民警察的素质具体内容• 1.政治素质• 2.业务素质• 人民警察应具备以下基本能力:①专业能力。②分析能力。③应变决断能力。④群众工作能力。⑤语言表达能力。• 3.法律素质• 4.文化素质5 • 5.心理素质• ①具有良好的观察、记忆、注意、思维能力。②具有稳定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能够抵御错误干扰和各种诱惑,能慎独与自我净化。③具有宽广的胸怀、合作的气度和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6.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是指警察应具备的健康的体格,全面发展的身体耐力并对警察特定职务活动的适应性。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方面。

 人民警察的职业意识• 1.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 2.严格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 3.除恶安民的民主专政意识。4 • 4.不怕吃苦受累、勇于牺牲的无私奉献意识。

 人民警察纪律的内容• 1.政治纪律。• 2.组织纪律。• 3.工作纪律。• 4.保密纪律。

 七、人民警察的组织管理(一)

 人民警察的录用;人民警察录用的条件• 1.担任人民警察的条件• 1)年满18岁的公民。• 2)拥护宪法。• 3)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4)身体健康。• 5)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 6)自愿从事人民警察工作。

 2.录用人民警察的程序《人民警察法》第27条规定:“录用人民警察,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公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选用。”3.录用人民警察的原则公开原则。平等原则。竞争原则。择优原则。

 不得报考人民警察的情形• 《人民警察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警察: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②曾被开除公职的。•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作了进一步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人民警察:①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②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③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④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⑤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⑥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二)人民警察的辞退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①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二)人民警察的辞退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①不符合录用人民警察的条件,未按规定程序招; ② 连 。

 。

 不 收的 ; ② 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③ 不能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④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⑤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服从其他安排的。④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名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⑤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 天,或者1 年内累计超过30 天的。

 (二)人民警察的辞退•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仍不改正的,或者经培训试用后仍不合格的,应当予以辞退:• ①作风散漫,纪律松弛,经常迟到、早退或者上班时间经常办私事的;②遇事推诿,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的;③耍特权,态度恶劣,刁难辱骂群众,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④酗酒滋事或者经常酗酒的;⑤私自将警械、警服、警衔标志转借、赠送非人民警察的;⑥不按规定着装,警容不严整,举止不端庄的;⑦对遇有危难情形的群众拒绝提供救助的;⑧文化、业务素质低,不适应公安工作的。

 (二)人民警察的辞退• 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错误比较严重又不宜给予行政开除处分的,应当予以辞退:• ①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的;②违法实施处罚的;③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④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请客送礼的;⑤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或者受雇于个人、组织的;⑥给违法人员通风报信或者给违法活动提供保护的;⑦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的;⑧不执行上级决定和命令的;⑨在执行公务中贪生怕死,临阵脱逃的;⑩违反规定使用武器、警械的;利用职权牟取私利的;@有其他人,压制和报复检举人、控告人的;道德败坏,生活腐化的;$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

 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条件• 人民警察不得辞退的条件是:• ①因公负伤致残并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②患严重疾病或者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③在孕期、产期或者哺乳期内的。

 辞退人民警察的程序• 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讨论研究提出辞退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 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 4.被辞退人员对辞退决定不服,可以按照《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受理复核和申诉的机关,发现辞退决定错误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

 (三)警衔制度• 警衔是区分人民警察等级、表明人民警察身份的称号、标志和国家给予人民警察的荣誉。

 实行警衔制度的意义• 1.实行警衔制度是完善人民警察队伍管理制度的一项重大措施。• 2.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加强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 3.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增强人民警察的责任心、荣誉感和组织纪律性。• 4.实行警衔制度有利于人民警察队伍的统一指挥、管理和执行职务。

 授予警衔的范围• 1.公安机关(含设在铁道、交通、民航、林业、海关部门的公安机构)的人民警察;• 2.国家安全机关和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的人民警察;• 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 4.警察专业技术单位、院校、报社、医院中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人员。

 警衔等级的设置• 人民警察警衔设下列5等13级:• ①总警监、副总警监;②警监:一级、二级、三级;③警督:一级、二级、三级;④警司:一级、二级、三级;⑤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警监以上的是高级警官,警督是中级警官,警司、警员是初级警官。

 授予警衔的标准• 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①部级正职:总警监;②部级副职:副总警监;③厅(局)级正职: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④厅(局)级副职: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⑤处(局)级正职: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⑥处(局)级副职: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⑦科(局)级正职: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⑧科(局)级副职:二级警督至二级警:三三 司;⑨科员(警长)职 级警督至 级警司;⑩办事员(警员)职: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①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③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警衔的晋升、保留、降级、取消• 1.警衔的晋升• 人民警察的警衔等级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和条件下,经过考核方能逐级晋升。• 2.警衔的保留• 人民警察离休、退休的,其警衔予以保留,但不得佩戴标志。• 人民警察调离警察工作岗位或者辞职、退职的,其警衔不予保留。• 3.警衔的降级• 人民警察违犯警纪的,可以给予警衔降级的处分。警衔降级的批准权限与原警衔的批准权限相同。人民警察受警衔降级处分后,其警衔晋级的期限按照降级后的警衔等级重新计算。• 人民警察警衔降级不适用于二级警员。• 4.警衔的取消• 人民警察被开除公职的,其警衔相应取消。人民警察犯罪,被依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其警衔相应取消。

 (四)奖罚制度• 1.人民警察的奖励• 奖励,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对下级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实施的精神和物质上的嘉勉和表彰。• 个人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二级英模、一级英模)。• 集体奖励由低至高依次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2.人民警察的惩处• 惩处,是指公安机关为了维护整体利益并保证组织的正常运转,对违反组织纪律并造成损失的人民警察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措施。• 惩处的种类:• 行政处分• 警纪处分• 刑事处罚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基本内容• 1.宣誓• 2.内部关系• 3.警容风纪4 • 4.接待群众• 5.值班备勤• 6.处置突发事件

 公安部的“五条禁令”• 1.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2.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3.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 4.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 5.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THANK YOU!于远亮

篇三: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0 9 年3月第2期( 总第54 期)辽宁警专学报JO U R N A LO FU A O N I N GP O L IC EA C A D E M YM a r . 20 0 9N o . 2( S u m . 54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分析——基于心理契约的视角胡晓红( 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培训处。

 辽宁大连1160 36)摘要:

 警察是一种高风险、 高压力、 高负荷的特殊职业, 影响了公安民警的心理健康, 进而影响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因素不断增加。

 提高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求公安民警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尤其要使每个公安民警具有将个人努力奉猷给合作团队的意愿, 而形成这种意愿的前提就是增强组织与公安民警个体之间心理契约的契合度。

 把握好心理契约的契合度, 对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

 心理契约; 契合度; 公安队伍正规化中图分类号:D 6 31. 15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 0 8 —537 8 ( 20 0 9 )0 2—0 0 8 1—0 3心理契约是美国著名心理学家施恩教授提出的一个概念, 是个人将有所奉献与组织欲望有所获取之间, 以及组织针对个人期望收获而有所提供的一种配合。

 基于心理契约理论, 组织与个体双方会根据自己所理解的契约内容, 期望对方产生自己所希望出现的某种行为, 从而相应地尽到自己的义务。

 公安队伍正规化, 就是运用科学、 有效的标准来约束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形成符合公安队伍特点的组织机制、 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

 从二者的含义可看出如果基于信任关系建立起来的契约发生变化, 个人就会产生强烈的情绪落差, 随之而来的就是怠工、 离职等。

 尤其是警察特殊的职业个性, 信任关系的变化将直接影响公安民警的工作态度, 导致工作效率急骤下滑, 从而影响公安队伍的建设。一、 心理契约理论在公安系统中应用的必要性不断变化的国内外形势决定了公安机关的工作复杂程度, 这些变化使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面临很多实际困难。

 如何利用现有条件、 充分挖掘队伍潜力、 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 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我国部分省市通过实地考察、 访谈、 问卷调查等形式对公安机关收稿日期:

 20 0 8 —0 8 —26作者简介:

 胡晓红( 19r7 2一)。

 女, 辽宁大连人, 讲师, 学士。正规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分析。

 分析结果显示, 各地公安机关通过正规化建设有效地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 但同时也发现了相应的问题, 如在总体工作目标、 集体价值观、 公安队伍建设的主要内容、 加强和谐警队和警民关系制度建设、 服务于当地经济建设或建设平安大局的举措、 近几年最有特色或实效的工作措施或经验、 奖罚制度等方面, 集体大卷和个人大卷之间均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存在部分公安民警对正规化建设的意义认识不足, 心理有所抵触、 工作被动应付等现象。

 在公安队伍建设中, 心理契约起着中问者的作用, 它可以减少警队与公安民警个体之间的不安全感、 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从而形成对警队的归属感和忠诚感。

 只有通过了解心理契约管理的特征, 才能作出积极、 有远见的反应与对策, 并且通过互惠式的心理契约, 更好地吸引、 激励、 留住优秀公安民警。二、 如何利用心理契约理论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共同沟通协商这是组织与个体建立心理契约的第一个阶段。传递真实的信息是信守心理契约的基础; 组织和个体互相传递真实信息; 是构建双方心理契约的基・8 l・ 万方数据

 辽宁警专学报20 0 9 年第2期础。

 为实现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目标, 各地公安机关均以制度建设为出发点, 推出一系列规章制度, 这些规章制度在约束、 规范公安民警的行为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但也使公安民警丧失了一些自主精神和创造性。

 从本质而言, 这属于“机械员工” , 其劳动具有机械性、 强硬的规划性, 对于工作中的成果不容易直接评估。

 若只重视单纯的外部约束, 在各种繁杂的规章制度束缚和组织的严格监督管理下, 可能会出现公安民警的消极工作、 丧失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所以运用共同沟通协商, 可增加公安民警与组织的互相了解, 双方应就相关信息作全面的真实的沟通, 为构建双方心理契约奠定基础、 营造充分信任与亲密感的氛围, 从而在强硬的规章制度下也能发挥公安民警的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二)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根据美国行为专家格拉斯・霍尔的概念, 职业生涯是指在人的一生工作经历中所包括的一系列活动和行为, 组织生涯发展是将组织生涯管理和个人生涯计划活动结合所产生的结果。

 把个人职业生涯计划和组织的生涯管理两者结合起来, 通过组织内生涯发展系统来达到组织人力资源需求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需求之间的平衡, 创造一个高效率的工作环境。

 针对警察职业的特殊性, 管理组织更要实施科学的职业生涯管理。

 只有科学的管理, 才能创造好的工作环境、 团结的氛围, 作为个体的公安民警才会有工作热情, 从而提高集体作战能力。其次管理过程中的挑战性目标对个体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 这不仅是对公安民警能力考察的一个机会, 也意味着组织对他们的重视与尊重。

 研究表明, 建立挑战目标, 给公安民警提供更大的发挥才能的空间, 会提高公安民警对组织的心理认同度。在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中, 为加强队伍建设, 应有更多的挑战性目标来加固组织的稳定性, 从而增加公安民警对组织的认同, 刺激公安民警的工作激情。( 三)警察文化的建设激发组织成员活力的核心就是组织文化, 有良好的组织文化, 才会有充满活力的公安民警个体和更和谐的工作环境。l、 警察文化具有导向性作用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要通过公正、 文明执法和・8 2・严格的警容风纪体现出来, 其内在动力就是人们提倡的警察文化, 它可以对警察队伍树立良好形象给予明确的导向。

 这种导向可以拉近公安民警和人民群众的距离, 进而推动警察公共关系建设:

 一方面要把服务寓于管理之中, 把管理当作服务去运作; 另一方面要通过警察公共关系, 增强对人民群众的亲和力, 把社会舆论向有利于管理和服务的方向引导, 真正使人民警察队伍在社会中得到应有的地位, 受到人民群众的爱戴和拥护。

 例如, 首都警官合唱团坚持走进校园、 走入社区、 走出国门, 这个影响力不可低估。

 合唱团到德国去演出时, 德国人羡慕不已, 说想不到中国的警察有这样的文化修养、 有这样漂亮的警姿, 这种文化交流带来的影响已经远远超出了警察职业本身的范围。2、 警察文化具有教育作用警察文化是思想政治工作最有效的载体之一,或者说思想政治工作要借助警察文化的形式深入下去, 这是新时期思想政治工作的新方法。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 健康向上的警察文化, 使思想政治工作从内容到形式都更加深刻和丰富, 更容易为广大公安民警所接受, 也就能有效地占领公安民警的思想阵地, 从而更好地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 教育广大公安民警自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形成良好的精神风貌。3、 警察文化具有凝聚作用警察文化具有的同化作用和融合作用, 能够有效地沟通公安民警的思想和感情, 使他们对警察的价值取向产生高度的认同感。

 这样就有利于公安民警产生对警察职业的自豪感和对警察集体的归属感,激发公安民警献身公安事业的热情和建功立业的事业心. 使公安队伍产生巨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4 、 警察文化具有约束作用警察文化体现了“以人为本” 的现代管理思想。由于这种浓厚的警察文化氛围逐步渗透并植根于公安民警的思想深处, 因此会产生无形的强制作用和规范作用, 而且更加具有长期性和稳定性。( 四)和谐人际关系现代社会竞争程度的加剧导致人们愈来愈强化“自我” 意识, 认为只有通过征服他人才能获得自我认同。

 一部分公安民警在一定程度上也受到了这种以理性思维为主体的“自我” 观念的影响, 突出 万方数据

 胡晓红:

 关于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分析表现为组织内部人际关系的竞争性和敌对性。

 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 公安工作的完成依赖于协作、需要的是组织内部和谐的人际关系。

 因此, 强调和谐, 建设和谐警队尤为重要。

 心理契约体系的构建使组织内全体公安民警的意愿凝聚在“共同的事业” 中, 有助于公安民警个体在既定的组织愿望中认识到, “自我” 的价值需要在与其他组织成员的合作中才能体现, 必须把他人视为拓展丰富“自我” 生命维度的契机, 为实现共同的愿望而与他人合而为一。

 而这正是和谐人际关系的基础。( 五)素质建设素质问题在公安形象和正规化建设中是首要问题。

 加强素质培训、 增强实施素质管理、 提高工作满意度、 增进警民之间的和谐, 也是组织与成员之间心理契约内容契合的重要方面。

 素质管理是指在组织测评的基础上, 通过构建基于组织战略、组织结构和工作岗位的素质模型, 增进公安民警素质的过程。

 通过素质管理, 组织可形成适宜的公安民警素质组合, 公安民警则可不断提高工作胜任力和终身就业的愿望与能力。

 提高素质管理, 应改进素质保持、 增进和使用的管理制度和方法。

 素质保持管理, 即通过激励体系的构建把某种优势资源保留在组织内。

 组织要从公安民警的需要出发, 悉心制定针对公安民警的各项政策、 营造适宜的工作环境, 为公安民警能自愿性地高度融入并自觉努力达成组织目标创造条件。

 素质增进管理, 即通过公安民警培训和职业生涯规划管理, 建立组织内部职业生涯发展体系, 为公安民警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培训和晋升空间, 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岗位胜任力和终身就业能力, 满足公安民警的理想承诺要求, 树立公安民警的工作愿望, 帮助公安民警实现自我价值。

 素质适用管理, 即通过为公安民警创造发挥聪明才智的工作岗位、 环境和舞台, 使公安民警素质得到充分利用、 潜能得到充分激发, 其安全需求、 归属需求、 自尊需求及自我实现需求等得到持续性满足, 不断激发公安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实现公安队伍与公安民警个体的共同发展。总之, 心理契约在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无论是大、 小部门, 每个公安民警都有着潜在的对工作的热情和对其认同的渴望。心理契约是隐形的, 它不能给公安队伍建设带来具体的实施措施, 但它可以从另外一个视角使管理者在刚性的规则下发挥各种柔性的管理意识和关怀意识, 能使多数公安民警的心里期待与信念吻合,在其心里形成对工作的热情和强烈的自觉性, 并最大限度的激发公安民警的洞察力和创造性思维, 更好地为公安系统正规化建设作出贡献。( 责任编辑:

 刘洪秋)A n a ly siso n P o lice 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 tio n——B a sed o nP sy c h o lo g ic a l A g r e e m e n t P e r sp e c tiv eH UX ia o h o n g( P o liceT r a in in g D e p a r tm e n t, L ia o n in gP o liceA c a d e m y , D a lia nL ia o n in g1160 36, C h in a )A b str a c t:

 T h eh ig hr isk , g r ea t p r e ssu r ea n dh ig hw o r k —lo a d o fp o licin g p r o f e ssio nle a d toim -p a c tso np sy c h o lo g ic a lh e a lth o fth ep o lic e m a n , w h ic hc a n f u r th e ra f f ect th ein cr e a sin gf a cto r s o fP O -lice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 tio n . P o lic e m e n h a v e toim p r o v e c o r r e sp o n d in g c o m p e t e n c eS O a s to e n -h a n c e th ec o m p r e h e n siv e q u a lityo f th ep o lice te a m , e sp e c ia llyth ew illin g n e ssto co n tr ib u tep e r so n a lef f o rts to 山e tea m , inth ec o n d itio n o f in c r e a se d m e a su r e o fp sy ch o lo g ica l a g r e e m e n to fth epo lice-m a ll w ith th a to fth eo r g a n iz a tio n . Itgo fg r e a t p r a ctica l sig n if ica n cef o r th ep o lice n o r m a liz a tio n c o n —str u ctio ntoh o ldp r o p e rm e a su r e o fp sy ch o lo g ica l a g r e e m e n t.K e y w o r d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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