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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7篇

时间:2022-09-21 17:50:04 来源:网友投稿

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7篇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7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7篇

篇一: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除恶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扫黑除恶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要求,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办发〔2022〕13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工作目标,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领导,成立镇赉县安监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开展的专项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三、打击重点

 在局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安全生产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的黑恶势力。

 四、职责分工

 充分发挥安全监管职能优势,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主动排查发现、反映分管领域、行业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加强与政法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建立健全线索摸排核查责任制和问题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在安全监管职责范围内积极配合政法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打击

 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对政法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安全监管行业管理漏洞,要及时整改完善,加强行业监管,堵塞管理漏洞,严防黑恶势力滋生。

 1、监管科负责非煤矿山行业企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2、监察大队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企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

 五、工作举措

 1 1 、全面开展排查摸底。监管科、监察大队负责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区域、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政法机关查处。

 2 2 、加强安全监管与专项整治。一是深化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高危化学品的管控;持续开展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督促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危险化学品“一体化”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模块应用,实行信息共享,通报问题隐患,深入整治突出问题;强化监管执法,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发货和装载环节查验和登记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依法责令整改和处罚。二是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生产执法活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实施精准执法。三是进一步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危险化学、非煤矿山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导致公共安全事件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将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定期在媒体曝光。

 六、工作要求

  1、 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做出的一项重大部署,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依法履职、密切协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坚决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和整体仗。

 2 2 、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各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企业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迅速成立“一把手”挂帅的领导小组,亲力亲为、靠前指挥。要统筹整合各方资源,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形成扫黑除恶的强大合力。要勇于担当、敢于碰硬,旗帜鲜明支持扫黑除恶工作,为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3 3。

 、充分发动群众,加强舆论引导。要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扫黑除恶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主动发声、抢占先机,把县政府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措施和成效及时传递给群众,发动群众,打一场扫黑除恶的人民战争。

篇二: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方案 为加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与扫黑除恶斗争的有机衔接,根据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扫黑除恶斗争的有关要求,通过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推动相关案件(线索)查深查透,确保核查结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目标任务 对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和中央督导组、省督导组交办线索中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组织进行倒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

 三、工作步骤

 (一)全面排查梳理 1.从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督办案件和中央督导组、省督导组交办线索中梳理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以及久侦(查)未结的案件(线索)。(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 月xx 日前)

 2.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查办的涉黑涉恶案件中梳理“有黑无伞”“黑大伞小”的案件。(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 月xx 日前)来自:微信号 zq44597253,加入我们会员群,海量优质材料和 PPT 课件。

 3.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线索中梳理 3 人以上或 3 次以上反复举报同一对象的查否线索。(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 月 xx 日前)

 (二)逐案倒查核实 1.全国扫黑办、省市扫黑办督办案件和中央督导组、省督导组交办线索中已办结但群众仍反复举报的案件(线索):(1)全面阅卷,查线索是否逐一核查、结论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漏罪漏犯等问题;(2)回访被害人(家属)、举报人,了解对处理结果的意见、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3)讯问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服刑罪犯),了解团伙关系、幕后主谋,是否存在政法干警违纪违法行为等情况,发现新的犯罪证据和腐败问题线索。

 2.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有黑无伞”“黑大伞小”涉黑涉恶案件:(1)查阅卷宗,发现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关系网”线索,已发现的“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是否全部移交;(2)询问办案人,了解“无伞”“伞小”的原因,是否存在干预办案情况;(3)回访被害人(家属)、举报人,讯问犯罪嫌疑人,彻查背后的潜藏势力、依附关系,收集、深挖“关系网”“保护伞”及腐败问题线索;(4)明察暗访,深入开展线索收集;(5)针对当地干扰因素较大的案件,申请异地管辖。

 3.集中、反复举报同一对象并查否的涉黑涉恶线索:(1)查阅卷宗,看查否依据是否充分,无法查明的事实是否采取必要核查手段;(2)回访举报人,了解反复举报的原因,发现新证据、新线索;(3)询问办案人,了解核查过程中是否存在人为干预因素;(4)充分利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进一步拓展线索、收集证据;(5)对查结依据不充分的,由领导包案、挂牌督办。

 此次案件(线索)倒查,由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组织,县扫黑办、县纪检监察机关、县政法各单位具体实施,组建工作专班开展核查,逐案形成核

 查报告,提出明确处置意见。(责任单位:县教育整顿办、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完成时限:x月 xx 日前)

 (三)依规依纪处置 对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的“漏网之鱼”依法立案侦查;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移交纪委监委;对有关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缺失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县扫黑办、县纪委监委、县政法各单位,省级驻点指导组,完成时限:x 月 xx 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组织好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倒查工作,县扫黑办、县纪检监察机关、县政法各单位要认真履职,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认识开展涉黑涉恶重点案件(线索)倒查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受领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坚持实事求是。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敢于向涉黑涉恶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亮剑,是黑恶犯罪的一个也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的决不拔高凑数,真正做到“不枉不纵、不凑不漏”。

篇三: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镇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时,根据中央政法委郭声琨书记在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要求和省扫黑除恶领导组、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依据全省关于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意见,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坚决打赢这场硬仗,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根据三年为期的总体安排,紧密结合实际,进一步

 细化规则、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实施,力争通过全镇上下不懈努力,使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特别是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黑恶势力“保护伞”得以铲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要以“零容忍”态度,出重拳、下重手,迅速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的压倒性态势,最大限度赢得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

 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建立扫黑专业队伍,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广辟线索来源,积极主动出击,侦办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摧毁一批重大黑恶犯罪团伙,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

  三、主要任务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

 1.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村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

 2.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

 黑恶势力。

 3.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

 4.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等恶势力。

 5.在乡村、城郊、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6.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等破坏一方秩序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帮派势力。

 7.其他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 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

 组织开展涉黑涉恶线索大起底,拉出清单,确定重点,明确主攻方向,实行精准打击。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要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加强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情报信息的搜集、录入和管理,定期分析研判,全面掌握

 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要加大对部转、省转和市转、县转线索的核查力度,建立专班、确定专人,确保线索及时办结。

 (二)加大攻坚力度,高站位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要紧紧抓住在侦的影响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大要案件,综合运用多种措施,集中力量攻坚,全力推动专案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上级机关工作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把扫黑除恶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使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机制化和规范化。

 (三)提升打击质量,依法严惩、消除后患 在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各阶段,要充分体现依法严惩精神,快捕、快诉、重判一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成员,坚决打掉其嚣张气焰。要坚持打早打小、有黑扫黑、无恶治乱,确保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不构成犯罪的恶势力违法活动,要善于运用治安、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理,严防其坐大成势。

 (四)加强联席会议机制,坚持“挖根打伞” 按照涉黑案件中“保护伞”线索“双移交”的工作机制,对发现的“保护伞”线索,及时通报乡纪检、监察机关及组织部门,要坚持追根溯源,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组织机构和经济基础。同时,对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盯住不放,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五)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加强舆论宣传 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不断壮大正面宣传声势,充分展示镇党委政府扫黑除恶的决心和成效,在全镇营造同仇敌忾、

 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政策宣讲,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并及时核查反馈实名举报,严格落实保护措施。充分发挥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民文化乐园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作用,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活动,普及“扫黑除恶”政策知识,使“扫黑除恶”知识、法规、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发挥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群团组织网络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进“扫黑除恶”宣教引领工作,抵御有害思想、文化对青少年及基层群众的侵蚀,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做强“扫黑除恶”正能量文化支撑。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动员更多力量,营造人人了解、全社会支持、主动参与“扫黑除恶”进基层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村、各单位将“扫黑除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扫黑除恶”具体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责任到位。

  2. 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实行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各部门、各村(居)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掌握和汇总本村的进展情况。

篇四: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讲话和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努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中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排查梳理校园及周边涉黑涉恶和治安乱点案件线索,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严厉打击教育系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聚焦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预防校园欺凌行为及教育“三乱”治理,助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文明校园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教育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专项治理从春季开学开始。主要任务是把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教育系统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规范,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得到明显提升,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三、主要任务

  1.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各校(园)要按照县局印发的《泾阳县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泾政教发〔2018〕151 号)及《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泾政教发〔2019〕11 号)精神,结合实际,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下组,明确工作职责(悬挂上墙)。并按照以下内容建

 立台账资料:本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度汇编;县局印发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资料;落实县局文件精神的过程资料;校领导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纪要;本单位制定出台的涉及扫黑除恶的政策措施、规划计划等;本单位推进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进展和成效;校(园)长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情况;本单位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汇总、报送情况。

  2.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各校(园)要按照县局印发的《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泾政教发〔2019〕16 号)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的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宣传、再发动。要做到校校见横幅、设举报箱和宣传栏,人人有宣传单,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内容(详见附件 2)。通过集会、家长会、班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政策法律,消除他们思想上的疑虑并主动提供相关线索,全面提高师生、家长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度,力争实现“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覆盖整个社会”的良好效应。

  3.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各校(园)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定期开展学校周边环境专项治理,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整治周边环境乱点。严厉打击侵占学校公用财产,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面向在校学生非法贷款、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行为;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学生欺凌行为;在教育领域发生的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提供校园及周边黑、恶、霸人员侵害师生人身及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线索,彻底铲除隐藏在校园及周边的黑恶势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4.加强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各校(园)要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

 深入推进校园欺凌与暴力专项治理工作,加强日常管理,扎实开展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边界和行为底线,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习惯。要在开学初,全面开展“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做到深入排查到位,核实化解到位。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防体罚、虐待、性骚乱等侵害学生的行为,确保学生在校安全。

  5.加强教育系统“三乱”专项治理。各校(园)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治理教育“三乱”问题相结合,清醒认识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治理所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树立长期作战思想,全力推动专项治理向纵深开展。要防止教育“三乱”问题反弹,弘扬新风正气,打击歪风邪气,坚决纠正教育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聚焦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教育“三乱”问题,加大整治力度,推进各项工作,最大限度激发教职工积极性,最大程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努力树立风清气正的教育系统良好形象。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抓好工作落实。各校(园)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围绕专项治理的5项具体任务,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并于3月5日前报局安稳股。要正视问题,攻坚克难,在责任落实上再夯实、在宣传教育上再发动、在线索摸排上再深挖、在专项治理上再深化、在工作落实上再发力,进一步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要加大线索排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完善台账管理,做到有痕迹、有内容、有措施、有成效。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治效果。各校(园)要结合教育系统的行业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特殊人群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

 工作,要与其它部门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支持、协作、联防工作,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效,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三)注重收集,强化信息报送。各校(园)要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每月 22 日前书面向局安稳股报送教育系统专项治理线索摸排情况,遇有重大情况及时报送,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时效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自治区、市委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和区委 2020 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点。坚持把疫情防控和专项斗争统一起来抓紧抓好,以落实“一十百千万”行动为目标,全面做好教育系统行业乱象的排查和整治,确保扫黑、除恶、治乱、打伞、强基“五位一体”整体推进。不断推进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彻底整治本部门本行业乱点乱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市委、区委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涉及校园安全和扰乱校园正常秩序以及全社会关注的校园周边继续解决的热点、难点和突出问题,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抓手,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治理行业乱象相结合,坚持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确保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按照扫黑除恶“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总体部署,紧紧围绕区委扫黑办2020年工作目标,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到2020年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得到全面整治,行业管理得到明显加强,行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让广大师生安全

 感、获得感、幸福感明显提升。

  三、整治内容

  (一)校外培训机构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现象

  整治时间:2020年4月—6月集中整治,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对在校门口乱发传单的培训机构配合公安、市场监管局、执法局进行打击,对不符合实际条件的虚假宣传,协调市场监管局按照广告法进行处罚,推行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动态管理,公开符合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

  (二)校园外边隔墙送外卖现象

  整治时间:2020 年 4 月—5 月底,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加强对学生的教育。让学生明确外卖食品的安全性无法掌握,一旦发生外卖食品引发的食品卫生问题,责任很难理清。二是联合执法局和市场监管局对在校园门口对隔墙送外卖和流动小摊贩现象进行打击。三是提升校内食堂管理水平,从严格食材卫生,到丰富食堂菜品,再到不断推出风味窗口,以个性化服务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引导学生在校内食堂正常就餐。

  (三)教师“三乱”现象

  整治时间:2020 年 4 月-12 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强教师对《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义务教育法》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职教的能力,自觉抵制“三乱”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在校内公示项目,明确收费的金额,教师不得搭车乱收费。全面落实学校责任,逐级签订教师“三乱”责任状,对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和其他三乱现象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四)校园欺凌现象

  整治时间:2020 年 4 月-12 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加大校园欺凌宣传力度。利用校园广播、板报、黑板报、手抄报、国旗下讲话、校会、报告会、主题班团队会、征文比赛、演讲会、法制微电影系列漫画、短剧、故事等多种形式进行专题教育及校园网络广泛宣传校园欺凌的相关内容。要充分的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到校园给师生讲法制课,以案说法,来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加强学校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建立有效地学生反映校园欺凌行为的投诉渠道,要专人负责,要把投诉电话(固定电话和手机)在校园醒目处张贴,让广大师生和家长家喻户晓。

  (五)校门口交通安全乱停乱放乱象

  整治时间:2020 年 4 月-5 月,长期坚持

  整治措施:一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学校门口交通秩序乱象整治纳入学校综合治理和文明学校评比的一项指标,防止交通秩序乱象丛生的局面。二是加强管理力度。在校园门口一定区域内放置醒目的禁停标志牌禁止停车。在学校周边划出临时停车位供接送孩子的家长临时停车,并在现场设置醒目的提示牌。在上学放学高峰期,派民警或学校交通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畅通。三是加强学校教育。教育学生根据年龄特点上下学尽可能步行或骑自行车。定期召开家长会,签定道路交通安全协议,严禁在学校门口乱停乱放,共同维护学校门口的道路交通秩序。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教育系统行业乱象集中整治是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工作之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成立学校行业乱象整治领导小组,研究部署,督促落实,稳步推进行业乱象整治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充分发挥教育多种优势,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橱窗、各类竞赛、家长群广泛开展校园乱点乱象专项整治宣传,牢牢把握舆情主动

 权,倡导遵纪守法文明的好习惯。

  (三)强化督导检查。教育系统扫黑除恶领导小组不定期对校园行业乱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摸排不彻底、整治措施不力,治理效果不明显的学校在全系统通报批评。

  (四)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监管不力、整治不彻底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工作敷衍、虚假整治、失职渎职的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教育局扫黑除恶斗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第九次主任会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精神,根据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围绕“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常治”的工作要求,坚持政治站位、问题导向,统筹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紧盯当前涉黑涉恶犯罪的新形势、新领域、新动向,分析教育领域黑恶违法犯罪现状、成因、危害,加强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专项治理、源头治理,确保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教育领域得到根本遏制。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校园贷”专项整治。加强教育系统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行业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业监管秩序。配合县政法机关加大对教育系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进一步加强对“校园贷”的宣传,建立健全治理非法“校园贷”长效机制,加大不良网贷风险防范力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开展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加强对教职工和学生的管理教育,坚决杜绝扰乱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逐一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要逐个进行研究落实预防和处置措施,防范学生被黑恶势力拉通利用。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要做到重点监控,确保校园安全做到常态化监管。

  三、实施步骤

  自 2020 年 4 月开始,分三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2020 年 4 月)。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聚焦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对影响到校园周边环境的黑恶违法犯罪线索进行大摸排,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本领域内反映出的突出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列出问题清单、建立工作台账。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2020 年 5 月至 8 月)。重点做好深挖彻查,要深挖违法犯罪背后利益链条,对未有效履行监管职责甚至为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包庇的发现后要予以上报。对监管不力、整而不改、改而不清的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整顿,依法依纪追究失职、渎职责任。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2020 年 9 月至 12 月)。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在集中整治突出问题的同时,注重抓源头、健全源头预防、预警预测,通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明确责任分工,加强责任管理,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线索摸排到位。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三)强化总结汇报。县教育局专项办将不定期听取各学区、县直学校工作进

 展情况汇报。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学区、县直各学校要将阶段工作成效及时报局专项办 309 室。

篇五: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为全力做好宣传教育,保障居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现就全市民政系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贡献“民政力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确保江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坚持党的领导,发挥政治优势;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群众;坚持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

 三、目标任务

 民政部门承担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健全基层治理体系等职责使命,具有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独特优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要找准抓住重点部位重点

 方面,自觉发挥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成效。

 四、实施步骤

 2018 年进行部署,正式启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展开宣传发动,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定祥和的氛围。

 “2018 治标”,出重拳、下猛药、综合施策,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一场人民战争。

 “2019 治根”,组织和配合相关部门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和排查的线索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2020 治本”,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五、工作重点

 (一)聚焦基层组织建 设

 1.抓好换届选举。提前思考谋划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要会同组织、政法、公安等部门始终对准严格防范和依法打击涉黑涉恶人员操纵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争当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或者扶持代理人、插手村级公共事务、垄断农村资源、侵占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村)民等方面问题。各地要引导村(居)民在制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方案时结合本地实际设定好任职人选的

 “负面清单”,严格人选标准,细化明确资格条件,推动建立起组织、民政、纪检、政法、宣传、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的审核指导机制,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差额人选从严审查把关,确保换届选举的严肃性。

 2.整顿软弱涣散村(居)自治组织。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各区(市)县要建立民政与人大、纪委、组织、政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做到信息共享、资源互补,及时对自治组织中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依法建议罢免,履行职务终止程序,始终确保基层良好政治生态。

 3. 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联合市委组织部等市级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关于落实中央、省委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乡镇(街道)职能转变促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通知》,对新时代 XX 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做出全面部署。督促指导各区(市)县加快完成乡镇(街道)职能转变,实现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便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职能科学、运转有序、保障有力、服务高效、人民满意的乡镇政府服务管理体制机制。

 (二)推进基层有效治 理

 1.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区(市)县民政部门要指导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

 修订完善的过程中,把制定规范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作为推进依法治市精神在基层落地、生根、发芽的有效载体和依法治村(社区)的重要举措;注重实效,发挥村(居)民主体地位的作用,广泛征求辖区内村(居)民的意见和建议,突出公约的地方特色和可操作性,努力培养村(居)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习惯,夯实推进依法治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群众基础,激发村(居)民有序参与村(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的热情。

 2.加强村(居)务公开。指导村(社区)按照《XX 省村务公开条例》等文件规定,坚持以公开、透明为重点,大力推行阳光村(居)务,扎实做好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做到一般事项按时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公开,村(居)务、事务、财务全方位公开,确保村级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坚决铲除“村霸”等黑恶势力和“微腐败”滋生的土壤。

 3.开展示范创建。持续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创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创建工作指标体系,实行一票否决。

 (三)聚焦民生保 障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突出民政系统重点领域,扎实做好以城乡低保、退役士兵安置、流浪乞讨救助、

 孤儿弃婴收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殡葬管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等有关线索排查工作。

 1.要重点抓好低保专项治理。落实好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活动,全覆盖承诺不违规为亲属朋友办理低保。要切实履行低保兜底保障的重大政治责任,敢于担当、敢于亮剑,对胆敢向低保资金“打歪主意、下黑手”、“人情保,关系保”、“吃拿卡要、盘剥克扣”、“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制度不规范、程序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2.要重点抓好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殡葬是事关民生保障的大事要事,是廉政风险的高发点和利益角逐的关注点,要以落实惠民殡葬、发展绿色殡葬为重点,依法有序推进殡葬事业改革,坚决防止殡葬领城成为黑恶势力的“牟利场”。

 3. 要重点抓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发现和整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审核、办理、发放、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腐败问题、黑恶问题,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群众手中,充分发挥民政补贴资金惠民惠农的作用。

 六、工作方法

 (一)精心规划 。切实履行民政工作职责,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召开

 会议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动员,传达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部署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二)精心组织 。各区(市)县要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宣传打黑除恶斗争法规,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标语。采取设立大型宣传牌、出动宣传车、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集中宣传等形式,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到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同时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功能,广泛宣传宪法、刑法、社会治安及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精准部署 。充分利用自身工作职能,主动承担好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对民政系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强化特殊群体的安全监管,明确政策法律界限,统一执法思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案件移交机制,及时通报涉黑涉恶线索,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七、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 XXX 同志任组长,机关各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系统扫黑除恶工

 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要强化部门配合,坚持协同作战,持续有效推动扫黑除恶工作。

  (二)强化督促指导 。局党组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基层民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全面评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绩突出的个人,要大张旗鼓地表扬奖励。

 (三)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局领导督导联系点工作责任制,对因重视不够、发现不及时、工作不主动,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追责。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对应发现的问题而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按照失职、渎职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在 XX 市民政局官网公布投诉举报电话(XXXXXX),全力营造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

篇六: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x x 市水务局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一篇)

  按照市扫黑办《关于开展重点行业领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意见》和《自然环保水务领域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际和行业现状,为全面肃清行业乱点、乱象,进一步净化行业环境,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策部署,紧扣三年为期目标,深刻分析水务领域存在的监督管理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深入开展行业专项整治,再开展一次黑恶案件“回头望”、再深挖摸排一批问题线索、再彻底整治一批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一批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堵塞制度漏洞、补齐监管短板、建强行业领域监管队伍,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制度体系,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行业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

 二、整治内容

 (一)严厉打击涉水领域 突出问题,聚焦河道非法采砂、河道“四乱”、破坏水利工程设施、非法取水、垄断破坏水资源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深挖案件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具体责任如下:

 1. 始终保持严打河道非法采砂高压态势。加强对河道日常巡查,健全巡查制度和举报制度,坚持非法采砂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原则,严格按照

  2 《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和《刑法》等法律法规,执行高限处罚、依法移送工作要求,重大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规追索生态补偿。通过整治行动,年内非法采砂行为明显下降,达到既定目标任务。(牵头单位:水政执法大队,配合单位:河长办、水防中心、水保站)

 2. 严查破坏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对所有水利工程建设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碍工作等违法行为,发现线索及时调查取证、及时移交线索、及时打击处理,全面净化水利工程建设市场。(牵头单位:建管科,配合单位:水政执法大队、各项目法人单位)

 3. 全面摸排查处破坏水利工程、供排水设施等违法行为。对辖区所有水利工程、供水管网、防汛抗旱设施等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违规破坏、占用和乱接乱挖管道等违法行为调查取证,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涉及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相关线索(牵头单位:水政执法大队,配合单位:建管科、规计科、供水科、水管站)

 4. 全面整治河道“四乱”行为。对境内所有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建立整治台账,全面治理。完成河湖划界工作任务,插标亮界,深入宣传,确保河道环境名明显改善。(牵头单位:河长办,配合单位:水政执法大队、水防中心)

 5. 规范水资源管理。聚焦非法取水、违规取水、乱开乱采、破坏农业用水秩序、盗用镇村公共供水、垄断农村水资源等破坏水资源违法行为,

  3 开展全面排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情节严重的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实现水资源规范化管理。(牵头单位:水文水资源节水中心,配合单位:水管站、水工队)

 (二)深挖摸排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拓展发现渠道,通过群众举报、日常监督检查等途径,进一步核查水利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司法机关移交。进一步推进涉水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完善水务部门与政法单位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对发现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三)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推动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坚持边打边治边建,査漏补缺,修订完善制度措施,每个单位均要建立 1-2 项长效管理机制,消除监管盲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四)加强监督检査,跟踪问责。建立问题台账,加强统筹协调、督导督办,扭住不放,坚决整改落实,务求工作取得实效。对问题突出、治理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单位,依法依规依追究责任,同时深挖案件背后的“保护伞”问题线索,对发现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绝不姑息,依纪依法处理。在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收取“保护费”“封口费”情况,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净化行业领域监督执法环境。

 三、步骤安排

 (一)

 深入开展摸排核查( 202x x 年 年 8 8 月 月 6 6 日- -8 8 月 月 1 31 日)。充分运用群众反映线索、日常巡查发现等方式,对水务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易发、高发区域、场所进行再清理、再排查。畅通投诉举报途径,及时获取案件

  4 线索,对问题集中、矛盾突出的区域、企业,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

 (二)强力开展专项整治( 202x x 年 年 9 9 月 1 1 日- -9 9 月 月 1 31 日)。

 对清理出的黑恶乱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认真开展整治,有关情况问题,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对清理出的黑恶乱象问题,及时移交市扫黑办,做好配合调查,跟踪办理。

 (三)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202x x 年 年 0 10 月 月 1 1 日- -0 10 月 月 1 31 日)。建立健全水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线索研判和移送机制,进一步加强部门协调联动,把专项整治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各科室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部署上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上来,统一到局党委的安排部署上来,依法严惩水务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全面深入治理水务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深挖倒查违法主体及背后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势力或“保护伞”线索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重在落细落实,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统筹工作力量。各单位、科室要加强协调配合,落实责任,主动作为,主动担责,形成合力,进一步规范水务领域黑恶案件查处移送工

  5 作机制。对重大复杂黑恶案件的查处,及时主动与司法机关沟通协作,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整治效果。

  6 x x 县 住房保障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二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推进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扎实顺利开展,按照“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乱必治”的工作要求,根据县住建局统一部署,制定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的新动向,将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治理工作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力打击住房保障领域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切实维护我县住房保障领域的和谐稳定,形成平安和平、法治和平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更好落实本次住房保障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督查督办:

 组长:xxx 副组长:xxx xxx 成员:xxx xxx xxx 三、整治重点

 结合实际,重点整治在住房保障管理工作过程中群众比较关切以及反

  7 映较强烈的存在问题和不良现象:

 1.骗取棚户区改造补助资格、补助资金的; 2.住房保障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财产和住房等状况,弄虚作假或者釆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障房或者住房保障补贴的; 3.擅自将承租的保障房互换、出借、转租、抵押的; 4.拖欠保障房租金拒不缴交的,或者恶意串联和扇动拒缴租金的; 5.擅自对保障性住房进行装修、扩建、加建、改建、改变房屋结构或改变其使用性质的; 四、主要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相关部门要在强化日常监管工作的同时,利用宣传标语,网络平台、发放服务指南等手段,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公布行政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引导和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到反黑反恶行动中来,敢于揭发住房保障领域中的涉黑涉恶行为和不良现象。

 (二)扎实摸排和收集线索。相关部门需积极开展住房保障领域容易出现的黑恶案件线索进行摸排,并实行按月报告进度。一是要主动摸排,根据日常工作中掌握的信息和线索,进一步取证核实并上报;二是通过设立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斗争举报箱、在政务公开网站、保障房小区等公布举报联系电话等方式,广泛收集线索。

 (三)完善机制。建立信息报送工作制度,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收集,汇总、报送住房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进展情况每月报送,数据、信息随时上报。如被当地公安、纪检等单位认定为黑

  8 恶势力的,涉事企业或个人将被我局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x 202x 年 年 x x 月- -x x 月 月 x x 日底前)。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部署住房保障扫黑除恶治乱专项工作。

 (二)重点整治阶段(x 202x 年 年 x x 月- -x x 月前)。相关部门要按照整治重点进行执法检查,搜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依法依规查处。

 (三)总结阶段(x 202x 年 年 x x 月底)。各相关部门于 202x 年 x 月底前,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问题整改处理情况、典型案例、制度建设情况、下一步工作建设等)报送县扫黑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工作实际,针对问题突出的重点环节逐一进行排查,着力整治住房保障领域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认真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全面总结经验,注重建章立制,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二)严打违法行为。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存在的问题要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涉及到需移送其它部门进行查处的案件线索,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

 (三)注重举一反三。要及时梳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典型案件,强化警示震慑作用;要注重举一反三,认真分析发生案件的原因和教训,将本次住房保障扫黑除恶治乱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作为改进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促进住房保障这项民生事业健康顺利发展。

  9 x x 县农业 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第三篇)

  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推动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根据《xx 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市、县要求,围绕三年工作总目标,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为关键,以规范行业管理和创新社会治理为突破,坚持摸底排查清晰、整治打击精准、治理管控到位、建章立制全面,坚决“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使各领域乱象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最大限度地挤压涉黑涉恶涉乱犯罪的滋生空间,营商环境、市场环境、社会环境得到明显优化,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严惩。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整治的全过程,强化法制保障,明确政策界限,坚决依法依规抓整治。同时,始终保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高压态势,有黑必扫、有恶必除、有伞必打、有腐必反、有乱必治、除恶务尽,坚持打早打小,努力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坐大成势。

 (二)坚持标本兼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把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打财断血”和加强行业领域行政管理、创新社会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全面深入地摸底排查、治理管控和建章立制,使行业乱

  10 象得到明显遏制,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纵深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三)坚持依靠群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动群众参与到各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中,坚决落实举报保密制度和有奖举报办法,打消群众疑虑,调动群众举报的主动性和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全民参与、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整治重点

 (一)执纪监察组

 工作职责:发现、收集和甄别黑恶势力犯罪的“保护伞”线索,查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保护伞”的行为;查处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分子、干扰和阻挠办案的执法执纪人员;查处扫黑除恶工作中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等行为。(牵头单位:局纪检监察室)

 (二)项目工程建设领域

 工作职责:对农业系统近三年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进行排查梳理并分析,围绕恶意串标、围标、竞标、投标、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方面,定人定责进行重点深挖。在脱贫攻坚、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落实中涉嫌利用家族或宗族势力的“村霸”及背后的“保护伞”。(牵头单位:县高标办、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产业办、县新农村建设领导工作小组)

 (三)动物养殖和屠宰专项领域

 工作职责:严厉打击无证屠宰、私屠滥宰、畜禽屠宰中注水、添加其他物质和屠宰病死猪,扰乱行业发展秩序、欺行霸市等行为。及在流通经营领域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等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县畜牧兽医

  11 局)

 (四)农村集体资产清查及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核资清查工作,进行数据核实、量化;对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回头看”督导检查;开展全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业务培训会。着重解决农村宅基地产权纠纷多、人手不足,方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着力挖掘发现侵占集体资产,利用...

篇七:扫黑除恶倒查实施方案

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基层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决策部署,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镇持续深入开展“村霸”等黑恶势力及基层腐败问题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拓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不断优化净化乡村社会政治生态,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为抓手,紧盯“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问题,找准切入点,分类施策、靶向施治,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将问题整治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反腐“拍蝇”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要坚决严惩“村霸”等黑恶势力,又要深挖彻查对“村霸”等问题失职失责,甚至沆瀣一气、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以及以权谋私、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等腐败问题,不断增强斗争精神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既要推动真刀真枪解决“村霸”等黑恶势力突出问题,又要督促

 举一反三、补齐短板,结合基层换届工作,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创新方式方法,强化基层治理,弘扬新风正气,探索构建防范和整治“村霸”等黑恶势力滋生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结合我镇实际,重点围绕“四个紧盯”开展问题整治,确定 4 个方面 10 项重点整治任务。

 (一)紧盯“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持续深入从严惩治 1.严惩“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把严惩“村霸”等黑恶违法犯罪作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重点,依托群众举报、网络舆情、暗访检查等多渠道,及时发现、打击“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建立“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情报、线索收集、研判和预警发现机制,健全完善涉黑涉恶线索滚动摸排工作制度,切实做到发现在早,打击在小。(牵头单位:镇派出所参加单位:镇综治办、镇司法所) 2.聚焦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治。坚持“一案一整治”,深入剖析“村霸”等农村黑恶势力滋生发展坐大背后的问题和原因及时制发“三书一函”,提出加强监管治理的意见并强化跟踪问效。坚持同步“打财断血”,铲除“村霸”等黑恶势力经济基础。(牵头单位:镇派出所参加单位:镇综治办、镇司法所)

 (二)紧盯“保护伞”“关系网”和基层腐败,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3.坚持深挖彻查“打伞破网”。对专项斗争以来受理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大排查,紧盯尚未处置办结的问题线索,切实提高线索核查质效。加快已立案件办理进度,压茬推进办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和案件。将涉及“村霸”问题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作为基层监督执纪、审查调查重点。(牵头单位:镇纪委参加单位:镇组织部、镇派出所) 4.深入整治基层腐败问题。巩固拓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深入开展群众信访问题“三清三度”专项工作。针对脱贫攻坚政策延续落实、乡村振兴基础设施投入加大和惠农富农项目资金集中投放带来的廉洁风险,聚焦农村工程建设、三资”管理、现场交易等领域中小微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严惩与“村霸”相互勾连、利用“合法”外衣、借乡村振兴和“发展”之名侵吞集体资财、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巧取掠夺、吃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腐败问题。对排查梳理的把持基层政权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相关问题线索,排除千扰、查深查透,同步做好回访工作。(牵头单位:镇纪委参加单位:镇派出所、镇民政办) 5.强化“小微权力”制约监督。督促指导行政村建立完善

 小微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运行流程并动态优化调整完善,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健全完善基层“小微权力”监督机制,以开展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试点工作为抓手,结合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工作,着力打造“清廉乡村”,建立健全与的统筹协作机制,推动专责监督有效融入基层治理。(牵头单位:镇纪委参加单位:镇组织部、镇民政办) (三)紧盯农村党组织建设,严肃换届纪律风气 6.持续开展软弱澳散村党组织整顿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结合基层换届工作,持续整顿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班子配备结构不合理、党组织书记软弱无力,要调整撤换、选优配强,及时清除有涉黑涉恶背景的村“两委”成员,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镇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管理制度;对村级“三资”管理混乱、群众信访问题突出、社会矛盾纠纷集中的,要督促全面排查梳理,开展综合治理,及时化解矛盾,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利用黑恶势力和家族、宗族势力干扰村务、把持政权、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要依法严厉查处,有力促进基层组织建设。(牵头单位:镇组织部参加单位:镇综治办委、镇派出所、镇民政办) 7.严肃换届纪律净化基层风气。认真落实市县委换届工作部署安排,紧盯今年基层集中换届加强全过程监督指导。严把

 选人用人关,严格人选标准,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持凡进必审,严防“村霸”等黑恶和宗族势力进入村“两委”班子;严肃换届纪律,严格落实“十严禁”要求,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拉票贿选、干扰操纵等破坏选举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通过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干扰破坏选举的不法行为,不断增强基层组织对黑恶势力的“免疫力”。(牵头单位:镇组织部参加单位:镇纪委、镇派出所、镇民政办、镇司法所) (四)紧盯乡村有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8.健全村级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选优配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加大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指导力度,畅通网上网下村务公开监督渠道,发挥好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调贯通监督作用。开展培训增强村“两委”班子依法管理意识,搭建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监督平台,凡是涉及集体“三资”管理、发展集体经济和农村公益事业等村级重大决策事项,以及与多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推进基层民主协商,持续开展城乡社区居民协商试点建设和村级协商议事示范创新,不断提高村务民主管理、依法科学决策能力。(牵头单位:镇组织部、镇民政办)

 9.涵养文明乡风。结合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持续开展村规民约“大体检”,推动各村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时,发掘宣传优秀村规民约,有针对性规制防范“村霸”等黑恶势力举措,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新风正气宣传引导和示范带动村干部、党员带头遵守村规民约,督促村干部认真履职、干净做事,带领群众勇于向“村霸”等黑恶势力和歪风那气作斗争,多形式、多载体培有文明乡风,积极打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着力提升群众防范“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能力。(牵头单位:镇文明创建办参加单位:镇综治办、镇宣传办、镇组织部、镇司法所) 10.推动源头综合治理。积极创新实践基层治理的有效路径,建立健全乡村治理机制,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坚持寧头就打、有乱必治。进-步巩固专项斗争期间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成果,聚焦容易被“村霸”等黑恶势力染指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通运输、质量安全、自然资源等重点领域,健全完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机制。(牵头单位:镇综治办、县政府办公室参加单位:镇派出所、镇市场监管所、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镇民政办) 三、主要举措

 (一)加强线索排查处置。采取集中排查和滚动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排查深挖“村霸”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梳

 理发现其背后的基层腐败问题,建立专门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精准研判、优先处置。常态化抓好全国扫黑办 12337 智能化举报平合交办线索办理,加强定期调度遁报。对交办的重点线索提级办理、直查直核或交叉核查,定期组织拍查复核,单独建账核账销账,确保线索办结质量,推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线索能够成案。

 (二)不断深化以案促改。结合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及时通报曝光整治期间查处的典型案例,形成警示震慑效应。坚持边办案、边总结、边剖析、边警示、边整改的“五边并进”工作做法,针对滋生“村霸”等黑恶势力和基层腐败问题暴露出的基层治理短板和制度管理漏洞,充分运用“三书一函”等形式,推进查案治本,督促责任单位认真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固根本,发挥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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