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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务合同样本,菁华1篇(范例推荐)

时间:2023-06-12 08:10:06 来源:网友投稿

2023北京市劳务合同样本1甲方乙方  文化程度  性别  法定代表人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市劳务合同样本,菁华1篇(范例推荐),供大家参考。

北京市劳务合同样本,菁华1篇(范例推荐)

2022北京市劳务合同样本1

甲 方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别  法定代表人 出生日期----年--月--日  或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邮政编码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属街道办事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月--日,其中试用期--个月。  本合同--------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作制。  执行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己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均日和*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补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加点的,甲方应支付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建全生产工艺流程, 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北京市有关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  第九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的的乙方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元。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按-----执行。  第十条 由于甲方生产任务不足,使乙方下岗待工的,甲方保证乙方的月生活费不低于---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  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第十二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 执行。  第十三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觉悟和职业技能。  第十六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七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八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八条规定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北京市劳务合同模板二】  编号: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为_________ 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_________。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_________ 。  第九条 甲方生产工作任务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费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执行。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  第十一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二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劳动纪律  第十四条 甲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依法制定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应遵守[、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素质。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劳动合同并及时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  (二)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发生变化的。  第十七条 当事人依据第十六条第(二)项的约定,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应将变更要求书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应在15日内(含15日)书面答复对方;15日内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变更本合同。  第十八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单位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可以接触劳动合同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从事有关行业、工种岗位规定,甲方无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30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的;  (二)因防治工业污染源搬迁的;  (三)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的。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解除本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伤残等级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在甲方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  (五)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六)建设征地农转非工人员初次参加工作未满3年的;  (七)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八)集体协商的职工代表在劳动合同期内自担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内的。  第二十三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予已办理相关手续。但乙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后,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  乙方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即行解除。  八、劳动合同的终止、续订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一)合同期限届满的;  (二)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三)乙方达到法定退休条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产、解散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期限界满前30日,甲方应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终止劳动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乙方1日工资的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本合同并及时办理续订手续:  (一)甲乙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届满后,未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乙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  出现本条第(二)项情况,双方就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时,续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从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个月;乙方符合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九、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应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均工资,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最多不超过12个月:  (一)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届满,因甲方原因未办理终止手续仍存在劳动关系,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应根据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乙方相当于甲方上年月*均工资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个月的*均工资高于甲方上年月*均工资,按本人月*均工资计发: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甲方裁减人员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计发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  第三十三条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的,除全额发给经济补偿金外,还需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50%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四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还应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五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损失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六条 甲方出资培训和出资招接收的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的赔偿标准为  第三十七条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规定的第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八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约定_________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九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_________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四十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章)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证机关(盖章)________________  签证员(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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