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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宣传总结10篇

时间:2022-06-10 15:10:02 来源:网友投稿

民法宣传总结10篇

民法宣传总结篇1

  每当我们随意地翻开报纸,轻松的心情总会被一些沉重的新闻所打破。这些触目惊心的数字告诉我们:危险、伤害事故在我们身边频频发生,威胁着我们的生命,这血的教训一次又一次地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的警钟:生命诚可贵。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学们,我们一样拥有美好的未来,一样是祖国未来的栋梁,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法制”这一基础上,都需要我们时刻尊敬法制,对法制问题严肃。

  法制是法律和制度的总称。统治阶级以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管理国家事务,并且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也是统治阶级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国家权力建立的用以维护本阶级专政的法律和制度。

  法制在我心,我们就会拥有爱,当我们心藏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就不会感情用事,我们就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我们会维护国家和人民以至社会,当我们的行为都很好,很规范了,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就会伴随着我们健康快乐的成长,做我们想做的事。法制在我心,爸爸、妈妈就不再担心我们放学的路上遇到坏人;我们的美丽的家里就可以不再象金丝鸟住的鸟笼,四处都安有防盗窗;我们就可以广交朋友,不再害怕上当受骗。法律是一种至高的信仰,我们都生活在有秩序的法制时代,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们应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犯罪为耻。惨痛的事故时有发生,家人撕裂肺的哭叫,亲朋好友痛哭流泪,自己伤心欲绝。可是,亲人的痛哭能挽回那不可替代的生命吗?自身的悔恨能换回昔日健康活泼的身体吗?遵守能维护自身及他人生命安全的法律法规真的就那么为难勉强吗?

  总而言之,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法制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国家无法制则不能立足于世界,更不用说在世界上建立自己的威信。无论是一个学生,还是一个集体,都要以法为重。法制并不是限制人身自由的枷锁,而是制定、保护和维持国民生活秩序的有利工具。因此,我们每位学生都应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学生。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

  再看看社会上的种种现象吧。有的执法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有的企业家为谋取暴利将法抛于脑后,违法生产经营,大肆造假售假,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为不劳而获,怨恨报复,把法置之度外,杀人放火、抢劫、横行霸市等等,虽然,这些违法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但是这些行为却对社会、对孩子们遗害无穷。试想,假若人人都自以为是,轻视法律,那么那些由于缺少知识而心灵受污染的孩子们又怎能做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呢?

  法无处不在,但不要将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因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所以,将“法”根植于我们的内心,成为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使命。

  努力把!只有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我们才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民法宣传总结篇2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农村、深入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呈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5月18日,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在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法治文化广场举行。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现场驻村工作队通过发放《民法典》宣传页、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详细讲解《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此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场活动结束后,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三级高级法官胡正伟,为村两委、在村党员、脱贫户和部分农家乐经营户带来了一场“民法典与乡村振兴”的法治公开课。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要和关注热点问题,重点宣讲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5月20日,省法院机关“送法小分队”集结出发,前往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典”亮美好生活,送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培训和法律咨询。

  省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朱红祥详细解读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理论意义和实践需要,并结合具体案例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培训活动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案例分析生动透彻、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法律咨询现场,由民一庭法官朱红祥、民二庭法官助理刘毅、民三庭法官助理黄亮组成的专业普法团队,针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活动总计发放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手册、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余人次。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省法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服务对象几千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民法宣传总结篇3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典法宣传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做好民法典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营造干部职工懂法、学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按照xx《民典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单位于9月上旬开展了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一、高度重视,营造良好学法氛围

  9月3日,我单位组织召开了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部署会议,会议由xx主持,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在会上宣读了《省xx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方案》,向全体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对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进行了部署安排。

  二、积极宣传,推进普法工作落实

  按照民法典学习宣传部署会的要求,我单位征订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发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读本,组织职工开展《民法典》集体学法课堂。

  活动期间,干部职工通过微信群积极分享《民法典微讲堂》、《走进民法典》等优秀的宣传节目,同时,我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通过“普法网”“法网”等学法网站进行了民法典知识自主学习。

  三、统筹规划,形成学法长效机制

  为多层次、多途径、多角度开展好普法宣传工作,维护并扩大民典法学习宣传工作成效,我单位将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列为普法学法的重要任务,把民法典列为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列入干部培训计划。同时,把民法典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专题集中学习。推动民典法学习长效化、常态化。

民法宣传总结篇4

  近日来,xx区以施行《民法典》为契机,全力推进《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为着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深化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坚持学习贯彻,制定计划“系统学”。区委依法治区办采购xx本《民法典》,向各单位免费赠阅,助推全区上下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制定系统的学习培训计划,将《民法典》纳入区委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内容,区政府常务会开展专题会议集体学习,将《民法典》作为当前及今后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确保精准适用,突出重点“深入学”。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研读《民法典》条文、记录讨论笔记和分析热点案例,对《民法典》的立法主旨、新增内容及其在日常工作中的法律应用等问题进行系统地分析与学习。尤其是要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践做好法律咨询与公证服务,强化理论实践,深化学习效果,提高民事法律专业素养。邀请公职律师开展专题讲座,针对民法典的编纂历程、编纂意义、基本结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地解读,对准确把握、领会和贯彻落实好民法典,具有积极的指导作用。

  三是优化法治环境,深入组织“全员学”。区委依法治区办下发《关于加强<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助推各行业、各领域掀起学习热潮。星甸街道开展“民法典与生活同行”主题宣传,并建设“民法典”宣传广场,打造特色普法阵地,解决好学习宣传“最后一公里”,使民法典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到。区司法局结合社区开展“送法进工地”“知法于心守法于行”等专题活动,为群众讲解最新法律规定,提升维权意识。

  四是加强宣传普及,营造氛围“广泛学”。积极运用新媒体“两微一端”和法润民生微信群、网格治理工作群推送相关学习内容,形成正面宣传、积极引导的浓厚氛围。同时,将广泛宣传《民法典》作为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志愿工作的重要内容,引领全区党员机关干部与普法志愿者当好《民法典》的护 法卫士和普法先锋,进一步推动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民法宣传总结篇5

  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推进《民法典》贯彻实施,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近日,泰安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走进东平县接山镇姜庄村、肥城市孙伯镇五埠村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为开展好此次普法活动,市住建局精心筛选了《民法典》实施以来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制作成宣传彩页进村入户发放给村民。通过细致科普知识、热心回答问题、简要介绍案例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使法律条文生动化、形象化,把群众爱看、想看、愿看的民法典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民之所需、民之所盼送到群众心坎上。

  “修建房屋时可以向邻居临时借道吗?”“可以,但是不能危害相邻院落房屋的安全,不能损害邻居的利益。”活动现场吸引了众多村民驻足参与,共发放宣传材料1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0余人次。通过面对面交流、零距离普法,在场村民纷纷认识到《民法典》不仅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更是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村民们表示,这样的普法宣传接地气、听得懂、学得进、记得住,真正为他们解决了一些法律上的困惑,帮助他们了解了相关法律知识,营造了学习宣传民法典的良好法治氛围,增强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

民法宣传总结篇6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系列普法活动,让“民法典”走进农村、深入企业,为基层群众和企业员工呈上一份丰盛的法治大餐。

  5月18日,民法典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之“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在谷城县城关镇老君山村法治文化广场举行。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设立法律咨询点,为现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活动现场驻村工作队通过发放《民法典》宣传页、解答法律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并详细讲解《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以此引导村民学法、懂法、守法,让《民法典》的精神深入到老百姓的日常生活,依法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现场活动结束后,省法院驻老君山村工作队三级高级法官胡正伟,为村两委、在村党员、脱贫户和部分农家乐经营户带来了一场“民法典与乡村振兴”的法治公开课。针对农村干部群众法治需要和关注热点问题,重点宣讲民法典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

  5月20日,省法院机关“送法小分队”集结出发,前往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典”亮美好生活,送法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民法典培训和法律咨询。

  省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朱红祥详细解读了民法典颁布实施的理论意义和实践需要,并结合具体案例审理中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培训活动主题鲜明、内容详实、针对性强,案例分析生动透彻、通俗易懂,引人入胜。

  法律咨询现场,由民一庭法官朱红祥、民二庭法官助理刘毅、民三庭法官助理黄亮组成的专业普法团队,针对企业经营和员工就业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答疑解惑,为企业发展提供精准的法律服务。

  活动总计发放民法典、民法典宣传手册、民营企业常见法律风险防范问答手册等法治宣传资料400余份,接受现场咨询30余人次。

  “八五”普法实施以来,省法院深入学校、企业、社区、乡村开展了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50余次,服务对象几千余人,营造了良好的民法典学习宣传氛围。

民法宣传总结篇7

  2022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二个“民法典宣传月”。作为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一、你知道什么是民法吗?

  民法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仅次于宪法。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为准则,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据。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法典》是一部保障人民权利的法典,是回应和满足人民需求的法典,是夯实和延续法治中国的法典,同时也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承载着几代立法者、法律工作者乃至亿万人民的梦想。

  二、民法典的由来

  1986年4月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被学者称为“准法典”。

  2002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民法典草案,但由于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学术观点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终未能实现。

  2016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2017年3月15日,民法总则经全国人大审议通过,我国将正式全面开启民法典时代。

  2019年12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公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三、民法典的基本内容

  《民法典》对我国所有现行民事方面法律的编订和修撰,并且对现行法律中部分内容进行了完善,更加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益和需要承担的民事责任,对我国公民来说是具有重大意义的。

  《民法典》共计7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以及附则。在《民法典》实施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四、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民法典》的制定与颁布,昭示了党和国家对人民权利的珍视与保障,也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民法典》明确了解决各类民事纠纷所适用的基本法律规则,保证法官正确审理民事案件、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颁布后让各个民商事单行法在民法典的行使下,构成一个完整的、系统化的整体;

  《民法典》形成更加完备、更加切实的民事权利体系,形成较为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

民法宣传总结篇8

  为大力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县实际,岳阳县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了以“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为主题的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开展好全县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我县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乡镇、各学校都成立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专门领导机构,制定了活动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全县形成了乡镇、社区、学校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格局。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政法委综治办、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等五家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年全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工作任务,落实了工作责任和措施,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格局,确保了这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协调配合,突出教育内容

  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期间,全县上下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的教育形式,以部门为依托,以活动为载体,社会人人动员,学校个个参与,部门积极配合,各方齐抓共管,让青少年在活动中每时每刻、每处每地都置身于教育的氛围之中:

  (一)大力开展了在校生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治办牵头县教育局以及各乡镇组织全县学生通过开展法制主题班会、案例剖析、法制讲座、图片展览和参加法制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了宪法、国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县三中组织了新墙镇司法所、派出所、交警中队等单位对高一新生11个班集中法制授课。主要由派出所钟警官宣讲了“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交警大队向警官宣讲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课”。整个课堂听课秩序井然,老师讲的头头是道,学生听的津津有味。整个课程生动有趣,学生通过学习这些常识,给予他们在今后的学习生活中以正能量。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

  为加强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9月县法治县办、县教育局联合下文及时调整了全县各校法制副校长。9月23日至30日,组织法制副校长到全县所有中小学校上了一堂生动的《学习宪法知识,了解我国的基本制度》。县一中、二中、职中邀请法制副校长进行专题讲座、组织了主题班会,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县一中还组织了岳阳县青少年法律知识“综治杯”竞赛,全校二千多名学生参加竞赛活动。

  (三)大力宣传和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

  借此契机,全面加强学校法治示范校创建活动,加强督查,提出要求,落实创建方案,认真抓好法制教育的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各校通过校会、班会、座谈会、电子屏幕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教职工依法治校、依法办事、依法从教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有利于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舆论氛围。目前,有一中、二中、职中等十所学校申报县法治示范校。

  (四)高度关注农村留守儿童、特殊儿童群体的健康成长

  县三中学、月田小学等21所学校印制宣传资料,深入社区、村组,积极开展法律“五进”活动,形成家、校、社会三维网络共同教育态势,为留守儿童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帮助农村留守儿童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五)认真组织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活动

  县禁毒办9月23日至9月30日,利用案例展板分批到城区学校,宣传禁毒知识,教育学生远离毒品,加强自我保护。县委政法委组织公、检、法、司、团委、教育局等单位,于9月26、27日,在全县高级中学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巡回警示教育,极大地提高了青少年学生预防犯罪能力。

  (六)加大宣传力度

  加强法治教育宣传营造活动氛围。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周”的活动组织,通过张贴宣传标语、挂横幅等形式,形成全县上下统一宣传的浓厚氛围。县教育局收集了“法制宣传教育周”的相关标语35余条,要求在各中小学校的校园内外张贴,如“法制宣传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学习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争做守法公民”等,对青少年起到了耳濡目染、潜移默化的作用。活动期间,全县各地共办好了近138期法制宣传园地,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法制知识,营造了宣传声势。

  三、完善制度,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成效

  我们充分利用学校这一主阵地,把法制教育作为全面加强学生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纳入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全县各中、小学均聘任了法制副校长,负责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预防犯罪教育,各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每学期要认真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青少年法律知识竞赛活动、办好一块法制宣传栏、开好一堂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组织一次法制讲座。法制副校长在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帮助学校开展依法治校工作、协助整治优化校园周边环境、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中发挥积极作用。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和未来,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决定着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意义十分重大。我们将以此次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继续深入扎实地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为切实增强未成年人法制教育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传播法律知识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作出新的贡献。

民法宣传总结篇9

  我校根据《海南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在各年级思想品德学科教学中,全体教师能自觉地按照《法制宣传条例》规定的“渗透点”,适时适度地渗透相关法制知识和法制理念的教育。近两年来,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成效得到更好的凸显,教育依法治教的责任感更大的提高,学生遵纪守法的意识有了不断的增强。现将《思想品德》课落实法制教育教学工作总结如下:

  一、利用好教材,强化法制教育

  思想品德教材中涉及到很多法律知识,如教材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有关保护隐私、保护受教育权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内容等。课本内容紧贴学生实际和时代特点,选材丰富多彩,并且都是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规律来编写的,浅显易懂,学生很容易接受。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婚姻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内容,涉及到七、八、九三个年级的学生,这就为我们切实利用思想品德课教学对学生进行进行知识链接式的法制教育,让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使学生理解、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理,了解宪法和有关部门法的基本精神和规定提供了便利。在课堂教学中,要注意思想品德学科教学和法制教育的有机结合,只有将法制教育融入到品德学科教学中,才能避免把法律当标签生搬硬套、牵强附会的怪相,才能真正达到“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二、注重课堂体验,落实法制教育

  “法制源于生活,寓于生活,用于生活。”将法制教育融于课堂教学活动中去,丰富学生们的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是思想品德教师的一个主要任务。要引导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法制教育活动,在教育中育人。如参加法制讲座和模拟法庭、法制图片展、观看法制教育光盘、法律知识竞赛、失足青少年现身说法等等活动,让学生在教育实践中体验法律的作用,并引导学生养成依法自律、依法做人、依法维权的习惯,在潜移默化的感性教育中,触发学生对知法、守法必要性的理性思考。思想品德课教师要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特别注意了解和搜集一些与教材内容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例,尤其是那些贴近学生生活的具体案例和材料,并把这些案例、材料制成电脑课件,在课堂教学中创设情境、以案说法。这样不仅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让学生对法制教育产生兴趣、丰富学生的想象力、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遵循“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思维发展规律,让学生通过思考、交流、体验来理解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而且也促进了教师自身素质的提高。

  三、思想品德学科教学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渗透法制教育

  教育无小事,要想减少青少年犯罪首先就要从预防入手,让他们懂得法律知识,提高法制意识,自觉地远离罪恶。在学生日常管理实践中,要善于抓住发生在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小事,适时地利用板报、墙报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并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让学生收集整理法律知识和案例资料,让他们在收集、整理的过程中提高法律意识。如针对学生上课迟到、上课不注意听讲、不完成作业、随地吐痰、乱扔纸屑等现象,帮助学生分析这些问题的危害性和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让他们认清“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等错误认识的危害性。

民法宣传总结篇10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

  结合街道实际,成立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办事处主任谭建容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政法书记熊军同志担任,成员有街道综合科、综治科、经济科、市政监察五桥大队、财政所、文化站、派出所、百安工商所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经济科,金英碧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打非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组织各有关部门人员认真学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主要文件,包括各项治理工作方案和重要工作通知;制订了《2018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和要求,同时按照上级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打非工作顺利推进。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项实施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街道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工商所等相关单位实施非法集资专项治理等工作,抓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采取社会全面排查、行业排查、社区警务、信访接待、发动群众监督等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同时加强非法集资宣传工作,紧紧围绕非法集资零目标,要求各条线加大宣传力度,一旦发现,及时上报,严肃处理。先后组织辖区村居书记、主任、领导小组成员、辖区企业,召开打击非金融活动座谈会三次,首先从思想上让他们认识到宣传活动的重要性。利用街道的赶场天,到街上发放宣传资料累计2000余份,利用村居的公示栏张贴宣传标语20余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次,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增添工作措施,维护社会稳定

  1、坚持统筹领导。在区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打非办”)统一组织协调下,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由街道牵头组织辖区派出所、工商所、辖区各行业主(监)管部门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形成合力,并积极协助配合街道开展工作。

  2、摸清风险底数。街道充分调动各方力量,针对重点领域、行业、动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全面分析监测非法集资风险状况。

  3、强化应急维稳。坚持整治与维稳并重,实时掌握、处置涉稳苗头风险,进一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协同处置工作,统一应急维稳宣传口径,有效化解风险隐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4、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着力落实监管政策和措施,明确监管责任,严防监管真空。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今年街道辖区内无重大风险案件;无区域性、行业性非法集资,潜在风险苗头得到及时控制;重点行业主管、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行业运行更加规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通过街道和各村居广泛宣传,严格清理推介非法集资的广告咨询,使公众风险意识进一步增强;涉稳隐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处置,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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