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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本书作文600字3篇【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26 09:10:08 来源:网友投稿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我背诵三字经。后来,还送给我一本《三字经》。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更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教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第一本书作文600字3篇【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我第一本书作文600字3篇【优秀范文】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1

  在我刚刚呀呀学语时,妈妈就教我背诵三字经。后来,还送给我一本《三字经》。那是我人生的第一本书,更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教师。这本书深深地吸引着我。书中三字一句,两字一韵,不仅读起来琅琅上口。而且讲述了很多生动有趣的历史人物故事。简短的语言中,却蕴含着许多深刻的道理。在我成长的道路上,它给了我许多人生的启迪。

  从“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中,我知道每一个小学生,犹如一块璞玉,不经过精雕细刻,怎能成为一件精致的玉器呢?我们从小就要立鸿鹄之志,要珍惜每一分钟,刻苦学习,长大才能做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一而十,十而白,百而千,千而万”又告诉我积少成多的道理,而且不管做任何事情,都要有恒心、有耐心,要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从“勤有功,戏无益,节旨在,宜勉力”中,我又读懂了游手好闲、不求上进的人是不会有作为的,而勤奋好学的人,才会事业有成。我常常用这些话来告诫自己,使我有了更多刻苦学习的动力。

  《我特别喜欢读“孟母择邻”的故事。“昔孟母,择邻处。子不学,断机杼”,讲的是孟母三迁和孟子逃学后,母亲剪布教子的故事。它告诉我们学习不仅要有好的方法,而且要有好的环境,特别是要持之以恒,不能半途而废。我还喜欢听黄香的故事。“香九龄,能温席。孝于亲,所当执”中,黄香只有九岁,就懂得孝敬父亲,冬天把被窝捂热后再请父亲睡。这个故事,使我很受启发,我要向黄香学习,做一个孝敬父母的好孩子

  《三字经》教育我们要孝顺父母、礼貌待人、珍惜时间、勤奋好学,这些都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深远而持久地影响着每个中华儿女。它的确是我们每个人人生路上的良师益友,是我们成长过程中必不可少的一本文学书籍,让我们身边更多的人汲取精华,幸福健康的成长吧!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2

  书,是我生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牢牢地占满了我的生活空间:书桌上摞着书,三个书架上全是书,床上摆着书,地上放了好几箱书。看着这么多的书,我真记不起来哪本是我的第一本书。

  我的第一本书一定在这里!可是,他在哪个书架上哪个书箱里呢?我到陈列着旧书的角落里寻找。最终,一本装帧精美、略显陈旧的书吸引了我的目光。它不是很厚,开本较大,棕色封面,中间有一个卡通的米奇头像。头像上方的一行字告诉读者,这是为纪念迪士尼在*畅销X周年而发行的漫画书。是爸爸从深圳给我买的。

  轻轻地翻开书页,我仿佛看到一个三四岁的儿童欣喜若狂地从刚出差回家的父亲手里接过一本漫画书,兴奋地跳到床上,兴致勃勃地开始看。那个小孩儿边看边笑,一口气就把它看完了。那个小孩儿,就是我。

  第二天,我就把这本漫画书带到了幼儿园,和小伙伴们一起分享漫画中的快乐。但是,回家后我却挨了妈妈的一顿责骂。因为原本崭新的书已经有多处损坏。书角层层卷起,书脊也有破损。

  虽然这本书已经不再崭新,但是我还是很喜欢它。每天放学回家我都会放弃下楼和小伙伴玩的时间来看这本书,以至于我把每一个情节都记得清清楚楚。我最喜欢庇兄弟盗鸭堡的故事了。愚笨的庇兄弟在贪吃、心急、无知等的驱使下最终以失败被捕告终。还有唐老鸭开万能搬运公司的故事,最后它由于吓破了胆,不得不到医院治疗。这些小故事虽然情节简单,却在我幼小的心灵里种下了幽默的种子。

  这本书给童年的我带来无穷的快乐,也让我养成了喜欢阅读的好习惯。每当父母给我买了新书、新杂志,我总是把其他事放到一边,迫不及待地、如饥似渴地读起来。旅游时也必定逛当地的书店。我的这第一本书的书名是《让笑声飞翔》。我的悦读生活告诉我要“在书香中飞翔”!

我的第一本书作文600字3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我的第一本书,至今对它的喜爱仍是依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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