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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9篇

时间:2022-10-08 19:00:04 来源:网友投稿

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9篇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1***有限公司国有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9篇,供大家参考。

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9篇

篇一: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有限公司 国有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 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回头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省粮食局和省供销社组织召开的专题会议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做好 2022 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持 久性成效,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前途命运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工作,巩固深化前期国有粮食企业违纪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有效保障党和国家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

 按照省粮食局工作提示要求,压实公司主体责任,以“全面推进、聚焦重点、层层压实、确保实效”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查边改边治,督促补齐短板、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确保国有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工作开展得到有效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工

  2 黑龙江金田金谷粮食收储有限公司成立国有企业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总经理

 成

 员:*** 仓储科

 *** 安全保障科 *** 财务部 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材料整理、建档、归档,积极全力配合专项整治整改工作落实落靠。

 三、方法步骤

  为进一步做好 2022 年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持久性成效,按照省粮食局工作提示要求,进行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回头看”工作部署如下:

 (一)要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回头看"。采取自查方式,对自查自纠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对任务要求落实不坚决不到位、查出的问题不深入不聚焦、整改不主动不彻底的部门,一律"回炉补课"。

 (二)要配合督导检查切实加快整改进度。要推进自查自纠、专项巡视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切实加快整改进度,能完成的马上完成,能见效的马土见效。要建立部门联动、通报约谈等督导机制,对问题整改责任部门、整改责任人约谈提醒,吸取经验教训,今后工作要纠正工作拖拉、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配合巡查检查督查工作,提

  3 高整改质效。

 (三)要注重推动改革和建章立制。要把建章立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作为重点任务,本着边改边建的原则,对专项整治查找暴露出的管理短板和制度漏洞,认真剖析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系统梳理粮食安全各项政策制度文件, 加快健全企业内部管控制度,确保合规合法经营。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 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专项整治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要政治任务,要从讲政治高度切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作为省属社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持续抓紧抓实。

 (二)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标准。

 公司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委、省粮食局、农投集团、金谷集团工作要求,确保按时间节点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认真按照制定实施方案规范开展工作,做到工作落实有记录、有纪要,工作材料制作标准、上报及时、归档规范。

 (四)严明纪律规矩,做好保密工作。

 公司要以案为鉴,提高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做到积极应对、措施得力、不搞形式、走过场。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绝不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对自查中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上报上级纪检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做好保密工作,严守纪律,

  4 保护举报人,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交流、泄露自查自纠问题及案件查办信息。

 ***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5 日

篇二: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安排,xX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全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加强督促检査,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接收问题线索 x 起,立案xx 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 x 人,责任追究 x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x 起 x 人次。

 巡察办要按照中央、省市专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准备工作,确保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取得实效;各相关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督促、监督等职责,推动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县发改局和县粮食储备公司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做好粮食购销领域基础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准备,积极主动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资料信息;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迅速安排部署,研究落实措施,全县上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

 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xx 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有关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深入动员部署,召开全县动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作为监督查处的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x 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委任副组长,各监督检査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发展改革局、省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牵头抓总,通过沟通会商、研判评估、交办问题线索等方式,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要提高站位,展现责任担当。坚决扛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及时学习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在全力保驾护航专项整治工作中展现责任担当。

 二要精心组织,全力协调配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

 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对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題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深挖问题线索,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提供线索,及时妥善移送,全力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三要树牢导向,很抓落实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建立台账、厘清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问题整改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铲除“靠粮吃粮”的腐败“土壤”,在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中营造风清气正、为民服务的良好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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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打击粮食经营活动中扰乱市场持序行为、违法交易行为、价格违法行为为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区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

 二、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切实改变监管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成效。

 三、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市、区统一部署,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党组

 成员、副局长 XX 同志为副组长,相关业务股室局、各市场监管所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同时明确联络员一名,负责上下协调。

 四、工作重点 (一)压实粮食经营主体责任。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与社会民生息息相关,粮食加工品中大米重金属含量、黄曲霉等真菌毒素超标以及小麦、玉米等谷类加工品中呕吐毒素(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超标等问题时有发生。要结合实际,按照问题导向、靶向治理的原则,加强辖区粮食加工品生产单位的监管,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原料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等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对购进的每批次原料,索取留存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检验合格证明,对出厂销售的产品,要严格落实产品出厂检验制度,加强对重金属、呕吐毒素、黄曲霉毒素等真菌指标的检验检测,未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二)严格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粮食加工品生产单位的监管,深入排查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要重点抓好“五项”排查,即:粮食加工单位采购食品原料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对无法提供合格证明的食品原料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能否保证食品原料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在出厂检验中是否做好重金属和生物要素指标的检测,发现问题原料和成品是否按规定处置,生产加工过程是否符合《食品生产卫生

 通用规范》,是否将粮食食品加工设施或包装物与工业用途、饲料用途的粮食加工设施混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加强排查,严防工业用途、饲料用途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及粮食加工品流入群众消费市场、流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

 (三)加强粮食最低收购价格行为监管。对粮食储备企业是否及时公示最低收购价政策、明码标价、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最低收购价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四)从严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违法行为。重点检查销售粮食是否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等有关标准,是否短斤少两、惨杂使假、以次充好、囤积居奇、操作粮食价格、欺行霸市等问题,以经发现坚决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讲政治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及重点,按照区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全面开展大排查。要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原则,针对查找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在大排查基础上,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逐一

 整改。

 (三)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中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篇四: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某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报告

 某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

 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

 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

 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1 年 9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9月27日至10月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12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1 月至 2022 年 4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报告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和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安排,10 月18 日至 11 月 30 日,县委巡察组对我县粮食生产购销领域进行了专项巡察。巡察期间,召开了进驻动员会和专题汇报会,组织个别谈话 52 人次,发放民主测评表和征求意见表各 35份。对 6 个涉粮部门,9 个镇、街(社管中心),1 个成品粮油代储点和 2 个生产企业进行了走访调研。调阅经发系统党委及涉粮部门和所属国有企业十九大以来相关文件、会议记录等档案资料 43 盒、会计账簿 43 本、财务凭证 39 册。通过巡察,共发现面上问题 15 个,问题线索 1 件。现将巡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总体评价。

 **县经济发展局成立于 2002 年,2019 年 3 月机构改革将原粮食局的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管理,管理粮食、棉花和食糖储备等行政职责划入经发局。正科级建制,一正三副。主要负责全县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项目争取和管理、节能降耗、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经济体制改革、工业经济发展、价格管理、粮食收储、管理等工作。下设的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监管粮食储备和流通,政策性储备原粮 6000 吨由粮油购销公司(在原禹居粮站)承储,应急成品粮油 190 吨(面粉 100 吨,大

 米 50 吨,食用油 40 吨)由郭世清门市代储。购销公司院内新建现代化粮库三间,设计储量 10500 吨。十九大以来,经发系统党委按照市、县委安排和要求做了大量工作,但在粮食生产和购销领域发挥核心职能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干部担当作为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要求有差距。

 1. 党委“四个意识”不强,“两个维护”意志不坚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得不深、悟得不透,学用结合不紧密;对抓好粮食购销工作的重大意义认识不足,全县粮食生产和购销工作统筹谋划不够。一是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的主要内容。2017 年至 2021 年 10 月,县经发系统党委组织各类学习 157 次,其中涉及习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学习仅 2021 年 9 月 29 日 1 次。

 二是对粮食生产购销领域工作没有进行深入调研和专题讨论,未能从全局角度对粮食购销整体工作思考谋划。调研有课题计划无内容,专题讨论 0 次,无粮食领域五年目标规划。

 三是抓项目忽视了粮食领域工作,近三年的工作安排计划和总结对粮食领域

 有关工作只字未提。

  2.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要求方面打了折扣。一是没有按照陕政发[2015]41 号文件《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规定在每个乡镇、街道至少建立 1 个应急供应网点。

 二是没有按照《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于 6月 20 日之前报送各单位贯彻本通知的情况、三年行动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开展及整改情况。

 三是没有按照《202...

篇五: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县纪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安排,xX 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在全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紧紧围绕责任、作风、腐败问题加强督促检査,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共接收问题线索 x 起,立案 xx 件,处理违纪违法人员 x 人,责任追究 x 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 x 起 x 人次。

 巡察办要按照中央、省市专项巡视巡察工作要求,做好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准备工作,确保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取得实效;各相关派驻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协调、督促、监督等职责,推动党委、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抓好落实。县发改局和县粮食储备公司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迅速做好粮食购销领域基础数据及资料的整理准备,积极主动为开展专项整治提供资料信息;县财政、审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好监管责任,迅速安排部署,研究落实措施,全县上下各司其职、形成合力,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省纪委监委《关于在全省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后,xx 县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委有

 关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深入动员部署,召开全县动会议,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把“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作为监督查处的重点,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成立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x 同志任组长,分管副书记、常委任副组长,各监督检査室承担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县发展改革局、省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作为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各明确一名负责同志作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牵头抓总,通过沟通会商、研判评估、交办问题线索等方式,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及时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要提高站位,展现责任担当。坚决扛牢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政治责任,及时学习专项整治的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专项整治工作上来,在全力保驾护航专项整治工作中展现责任担当。

 二要精心组织,全力协调配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级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对辖区内涉粮重点问题、重点环节重点企业,认真排查梳理,形成问題清单,建立问题台账。深挖问题线索,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主动提供线索,及时妥善移送,全力配合

 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

 三要树牢导向,很抓落实整改。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全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存在问题,认真研究梳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问题,建立台账、厘清责任、明确时限,抓好落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以问题整改推动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提升,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全面铲除“靠粮吃粮”的腐败“土壤”,在全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中营造风清气正、为民服务的良好政治生态。

篇六: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22 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范文 2022 年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范文

  为深化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平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平安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觉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平安,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仔细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平安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相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

 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变更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长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悟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快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加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比照自查,对自查中发觉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看法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根据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详细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实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心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状况,着力订正看法不坚决、

 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峻缺位等突出问题,特殊是在落实粮食平安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状况,着力订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殊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状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

 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有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有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值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奢侈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修理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状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 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刚好支付售粮款、

 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平安管理的若干看法》(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平安管理的实施看法》、《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方法》等政策落实状况及详细执行状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状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务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状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修理项目干脆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打算动员阶段(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动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其次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11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根据职权法定、权责一样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实行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化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详细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状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状况,重要状况和重大问题要刚好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 年 3 月 12 日至 9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详细管用的防控措施。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楚、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刚好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主动协作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平安,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相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仔细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精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根据本级纪委监委详细支配,主动主动协作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状况。要把实行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心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恳求赐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主动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根据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

 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状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冲突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觉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亲密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化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平安管理的实施看法》、《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方法》,主动探究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平安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探讨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动穿透式监管,探究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长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状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详细时辰表和路途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究竟。

 (六)肃穆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加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觉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平安产生重大影响的;发觉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觉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肃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篇七: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某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方案

 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某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

 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

 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

 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亮剑 2021”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7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22 年 1 月 27 日至 3 月 11 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徐祖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2022 年 3 月 12 日至 9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2022 年 9 月至 2022 年 12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

 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

 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暨自查自纠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积极配合 XX 区纪委监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科学统筹抓好全区粮食系统专项整治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按照上级关于开展粮食系统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以最硬的作风、最实的举措,强化行政管理部门监管和国有粮食收储企业的企业管理、行业治理,进一步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粮食系统新风气,为促进粮食系统健康发展,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提供有力支撑。

 二、组织领导 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决定成立 XX 区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同时成立两个专班; 一是配合纪委调查组:XX 二是综合、督导、协调组:XX

 三、专项整治步骤及内容 整个专项整治工作一直持续到 2022 年 5 月份,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深入动员部署。9 月 30 日前,召开机关、局直属单全体工作人员和基层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动员会,就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专项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进行深入动员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

 (二)开展自查自纠。10 月 15 日前,对照以下几个方面深入自查自纠: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方面:1.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2.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二是监管责任落实方面:1.重点检查各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2.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3.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是基层粮食收储企业“靠粮吃粮”方面:1.收购环节,重点检查虚假收购、以陈顶新、先收后转、“转圈粮”、多扣水分杂质、压级压价、“打白条”、拖欠售粮款等问题;2.存储环节,重点检查亏库短量、虚报损耗套取资金、粮食品质下降、霉烂变质等问题;3.销售环节,重点检查空进空出、虚报损耗、掺杂使假、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吃拿卡要等问题;4.轮换环节,重点检查“空进空出”、虚假轮换骗取财政补贴、轮换超架空期等问题;5.利用职权虚报冒领、套取补贴、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开展督导检查。10 月底前,对机关各监管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1 月底前,在国有粮食企业全面清查的基础上,区级层面组织有关监管部门,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全面组织对区各国有基层国有粮食企业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配合案件查办。贯穿整个专项整治全过程,积极全面、准确的向纪检监察机关提供各类情况和材料,在业务方面全力配合,主动支持。配合查办涉粮腐败案件查处工作,同时加强以案为鉴的教育,让广大干部职工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五)全面整改提高。12 月上旬前,针对自查自纠和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建立...

篇八: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x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 xx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xxx 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批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 xxx 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批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xx 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 xxx 重要指批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

 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级压价,多除皮或有意压秤,虚增粮食收购价格;对收购的质量、标准把关不严,入库粮食水分、杂质超标,造成库存短少、质量下降;入库粮食以次充好、以旧当新,用新旧粮差价谋取非法利益等问题;故意拖欠粮款、冒领补贴,或者先收后转等问题;在粮食化验、检测、司磅、验收过程中故意降低要求和标准,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造成国有资金浪费等问题。

 8.销售出库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出库时,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或者拆分规避招投标、围标串标;违规加收出库费用、虚列运费、装卸费等支出项目;空进空出、掺假使假、吃拿卡要,私自出售“升溢粮”,通过虚假销售合同,销售不存在的“空气粮”等问题。

 9.存储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擅自动用政策性粮食,多报粮食损耗、虚报瞒报库存;亏库短量、擅自动用置换、盗卖储备粮等靠粮吃粮问题;以虚报粮食数量、账上序列库存等手段搞“转圈粮”,套取国家财政补贴;在粮食仓储设备等购买、维护、维修过程中是否存在虚报高价套取公款,通过特定关系人谋取私利问题。

 (四)从严从重查处一批典型案件。

 10.重点检查国有粮食企业落实粮食政策执行责任情况,从严从重查处乱投资,乱担保,钱权交易等问题。

 11.结合早稻收购专项检查、粮食流通“xx”专项执法行动、中晚稻收购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执法,从严从重查处不严格执行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规定、不及时支付售粮款、未建

 立粮食经营台账、未按规定备案等违反《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等损害国家利益、坑害种粮农民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推动完善体制,加强监管,健全长效机制。

 12.重点检查《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9]48 号)、《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政策落实情况及具体执行情况,深化粮食购销、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等问题。

 13.重点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着力解决政策性粮食经营管理违规违法问题屡禁不止、涉粮风险事件频发多发等突出问题; (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4.专项整治自查自纠过程中搞形式、走过场,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行为; 15.专项整治自查自纠中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粮食仓储项目建设问题 16.重点检查粮食仓储设施等项目建设情况审核把关不严,即拨付财政补助资金等,将仓储维修项目直接指定承揽,并放任其利用职务之便做生意等问题。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动员阶段(x 年 x 月 x 日至 x 日)。

 成立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或推进会,全面启动自查自纠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x 日)。

 (一)全面理清职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要求,根据法律法规和定职责、定机构、定编制“三定”规定,

 摸清职权底数。

 (二)查找风险点。采取“自己找、企业提、领导评、组织定”等方式,分层面深入查找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找准每一个具体工作岗位的粮食购销领域风险点,登记造册,建立《粮食购销领域风险排查情况统计表》,实行台账管理。

 (三)定期调度阶段。专班成员对辖区内政策性粮食存储库点每月巡查一轮,每半个月向专班联络员(xx)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x 年 x 月 x 日至 x 月)。

 针对查找出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廉政要求、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具体管用的防控措施。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风险点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持边查边整边改,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x 年 x 月至 x 年 x 月)

 要在巩固前阶段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按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健全完善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及风险点防控的相关配套制度,实现粮食购销领域风险防控的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责权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管理体系。

 七、工作要求 (一)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专项整治工作。要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省纪委省监委总体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和方法步骤,按照本级纪委监委具

 体安排,积极主动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二)主动向县委和政府汇报情况。要把贯彻落实 xxx和其他中央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系统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第一时间向 xx 县委和政府汇报重要批示精神,报告相关工作部署,请求给予高度重视、有力指导和大力支持,积极与财政、市场监管、农发行、中储粮直属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健全机制,形成合力。

 (三)全面开展大排查、大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开展履职尽责情况和工作作风问题自查自纠,对本系统国有粮食企业组织拉网式清查,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四)加快建立健全粮食购销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要压实地方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xx 省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xx 省省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五)狠抓落实务求取得持久性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

 县发展和改革委将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 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六)严肃责任追究。专班人员要增强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狠抓责任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处理。

篇九:粮食购销系统政治监督

 2022 年某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某县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情况汇报

 某县纪委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汇报

 2022 年某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根据《*》以下简称《方案》)精神,对照**年***月**日至**月**日,市委涉粮问题专项巡查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省***粮食储备库开展的专项巡查,反馈的**个方面、**项内容、**个具体问题,我县积极主动推进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我县粮食购销领域问题出现以来,特别是收到市委涉粮问题巡查组对***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省***粮食储备库专项巡查反馈意见以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巡查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主动增强担当意识,切实履行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的精神和要求上来,自觉增强对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在收到《工作方案》的第一时间,县委主要领导进行了统筹部署,安排县纪委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扛实扛牢监督责任,要求

 各涉及单位特别是涉粮问题凸出的单位高度重视此项整治工作,切实履行具体整改责任,加强沟通协调,注重统筹配合,共同把县委、县政府的整改主体责任践行到位。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推动市委涉粮问题整改,加强组织领导,我县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贯穿涉粮问题整改全过程。县委层面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为常务副组长,交叉分管涉粮领域的一位常务副县长、副县长为副组长,各职能涉及部门为成员的巡查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查整改工作的部署、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确保巡查整改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完成。县纪委监委也按照《方案》要求,成立监督检查组,对我县省级粮食储备库、县**局、**局、**局等实地走访,通过查阅整改情况报告和相关佐证材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次。一是查看各行业部门有无传达学习通知文件精神,以及安排部署本单位涉粮问题整改工作情况;二是查看是否按照粮食购销领域自查自纠台账内容开展整改工作,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当场反馈,要求加强加快认真推进整改工作。

 (三)压实整治责任。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粮食购销领域问题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压紧压实纪委监委的监督责任、问题单位的具体整改责任,我县通过多种方式切实履行整治责任,推动问题整改。一是县委书记、县长主动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积极安排部署、统筹推动,多次深入县发改委

 (粮储局)和***县省粮食储备库,实地查看了解粮食储备现状、轮换运转、购销和日常管理情况,重点督办市委涉粮问题巡查组巡查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二是县委、县政府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和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粮食安全领域的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三是县纪委监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积极组织县**局、发改委(粮食局)、**局、***县省级粮食储备库等单位召开全县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传达学习**、**、**等文件精神,各涉粮职能部门分别作了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四是各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目前市委涉粮反馈的**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个,其中一个因时间和程序需要正在整改,专项整治工作发现的**个问题已经整改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市委涉粮问题整改情况。反馈了**个方面、**项内容、**个具体问题,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条,整改措施已完成并长期坚持**条、正在推进**条,整改措施完成率**%、正在推进率**%。具体问题已完成全部整改**个、正在整改**个,问题全部整改率**%、正在整改率**%。

 (二)市纪委监委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个问题已全面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

 1.粮食局账目混乱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针对粮食局账目混乱问题,财政局联合发改委邀请第三方机构对账目进行了梳理,目前梳理完毕,再次对乱发补贴资金进行确认,结合账目情况进行检查。二是针对财政拨付资金进行统计,今后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和性质,并建立健全联查机制台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单位:县**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相关制度不健全,粮食出库制度存在着操作性不强的问题。部分制度不再完全符合当下工作开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储备粮的相关知识、轮换要求和相关规章制度;二是粮食购销、储备、出入库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归纳梳理;三是结合工作现状,修订完善原有操作性不强的制度,对《**省***储备粮质量管理制度》、《**省***粮食储备库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省***储备粮轮换管理制度》、《**省***储备粮出入库管理制度》等**项制度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结合当下实际工作,新制定了《***县**对县省粮食储备库监督检查办法》、《***县粮食安全保障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等 2 项制度,确保了真正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的工作格局。

 整改单位:县**。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对学习***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粮食安全领域的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学习不够,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将学习***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和支部集中学习会中定期组织全局干部的学习,加强对政治理论知识与业务的学习,提高对理论知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二是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坚决贯彻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和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粮食安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开展粮食安全和购销领域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不出现监管缺位情况。

 整改单位:县**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日常监管不严,执法力度不够,对粮食安全专项检查少,计量器具未按周期进行检查。

 整改落实情况:**局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联合县**等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对县城内、乡镇粮食市场进行了专项检查**次。重点对辖区内的粮食局、粮食储备库进行检查,现场查看米、面、油等粮食的采购渠道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是否齐全,大米生产企业是否取得粮食收购相关资质,并了解采购粮食的采购价格。同

 时,对是否存在无证照经营、粮油产品是否明码标价,产品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和所用计量器具是否检定合格等情况进行了检查。

 整改单位:县**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向粮食经营户宣传粮食安全不足,导致经营户对政策不够了解。

 整改落实情况:采取以发放和张贴宣传资料、悬挂横幅、滚动播放 LED、开展咨询服务、上门宣传等形势多样的方式对粮食经营者开展贴近实际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大国家对有关粮食安全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之深入人心。

 整改单位:县**局 整改进度: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是严格落实“三个责任”。有效发挥县委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的带头作用,加强研究谋划和督促指导检查,严格履行县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的“一岗双责”、第一责任人责任,按照省委“**要求,扎实改进作风狠抓落实,逐级持续传导压力,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抓好财政法律法规、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省党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坚持用制度管人、

 管权、管事,不断完善粮食领域的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腐败风险预警机制、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内部监督管理机制等建设;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重点环节、重要时间节点,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保持高压态势,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三是驰而不息整治“四风”。坚决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粮食工作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庸懒散慢虚”等不正之风,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二)强化问题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做到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问题,要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于还未整改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要紧盯不放,扎实推进,坚决完成整改,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三)强化成果巩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巩固落实整改成果与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和**历次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相结合,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结合粮食系统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完善,更加注重治本,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

 的问题,以制度建设的成效固化巡查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四)强化整改成效,推动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深刻汲取此次教训,积极组织相关管理人员进行学习和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其政治思想理论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注重培养一批政治意识强、熟悉财政法律法规的粮食领域人才队伍,为规范粮食工作打下坚实人才基础。二是以此次巡查整改为契机,把巡查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重点从“抓收购、管库存、保供应、稳市场”等重点工作入手,积极谋划和推进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各方面工作,把巡查整改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推进全县粮食工作再上新台阶。

 县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根治粮食购销领域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及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宜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责任、作风、腐败三个主题,突出购、储、销三个环节,紧盯人、财、物三个重点,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着力发现并解决我县粮食购销领域的腐败问题,真查、真纠、真改,确保粮食安全,在我县粮食系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推动我县县委和政府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督促有关方面堵塞漏洞,补齐短板,强化长效机制建设,切实改变监管缺失缺位的状况,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

 三、基本原则

 深刻领会此次专项整治的精神实质,迅速行动、主动履责、全面自查自纠。增强“四个意识”,坚持问题导向,逐个单位、逐个项目对照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归纳梳理。始终坚持边查边纠、立整立改,通过自查自纠和整改,使履职尽责意识进一步提升,工作作风进一步改进,工作态度进一步端正。

 四、组织领导 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按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粮食局)统一部署,在程峰同志领导下,组建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具体组成人员及分组职责详见通知。

 五、重点任务 共包括七个方面 16 项问题。

 (一)检查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

 1.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专项整治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着力纠正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等问题。

 2.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整治不力,监管监督长期严重缺位等突出问题,特别是在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在粮食购销领域履行领导、管理、监督责任情况,着力纠正放松粮食购销监管、忽视涉粮重大隐患纠治问题。

 (二)检查落实监管责任。

 3.重点检查粮食购销系统内部管理混乱、监督流于形式等问

 题; 4.重点检查管理监督缺失缺位、履职不公、执法不严、失职失责等责任问题; 5.重点检查内外勾结、设租寻租、贪污受贿等腐败问题; 6.重点检查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 (三)检查解决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靠粮吃粮”问题。

 检查辖区内国有粮食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层国有粮食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销售、存储政策情况

 7.收购环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粮食价格和数量与实际不符,低价入库、高价报账;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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