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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3篇

时间:2022-09-23 0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3篇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 幼儿园安全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对策幼儿园安全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对策仁沙幼儿园2017年秋 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3篇

篇一: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

园安全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对策幼儿园安全事故分析与安全管理对策仁沙幼儿园2017 年秋

  是指入园儿童在 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 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幼儿园组织的外出活动(如郊游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它主要是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幼儿园组织的外出活动(如郊游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一、什么是幼儿园安全事故?

 二、幼儿园事故分哪几种类型? (四类) 1.设施设备伤害 2.保育教育伤害 3.儿童自身伤害 4.幼儿相互之间的伤害

 三、 引发幼儿园事故的常见原因 1.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2.幼儿园保教管理问题 3. 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 4.幼儿自身问题

 幼儿园安全管理意识淡薄 1.重教学轻安全 2.侥幸心理过重 3.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4.安全检查监督不到位,缺少安全防范措施

 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 教师不注重幼儿安全教育,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又有畏难情绪,认为幼儿对有些安全内容很难理解,家长只看成绩。

 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 家长缺乏安全教育意识,幼儿自我保护能力差。现在的独生子女,就如温室里的花朵,倍受父辈、祖辈的溺爱。

 幼儿自身问题 幼儿年龄小,正处于身心逐步发展的阶段,缺乏生活经验和各种社会方面的、自然方面的生活常识,他们头脑中没有“危险、伤害”等这些概念;缺乏分辨安危的能力,更谈不上具有自我防护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然而又好奇、好动、好探索,在活动中对危险事物不能作出正确判断,不能预见行为后果,面临危险也不会保护自己。

 教育教学活动安全

 潮安县幼儿园游戏时儿童致伤潮安县某幼儿园,2007年11月2日,许辉鹏的母亲接到学校打来的电话,说辉鹏在做游戏的时候,被小朋友许润澎撞了一下.当时老师误认为他跌倒起不来是扭到脚,但当拉他起来时,辉鹏满身大汗,已不会说话。许母将已昏厥的儿子送往医院。经医生诊断,两人相撞倒地时脑部正好撞在坚硬的水泥板上,造成重度颅脑外伤,出现颅内血肿、脑疝症状,伤情十分严重。

 监护和监护人(一)监护。监护是为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保护人的制度,目的是为了维护无民事行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因为他们年龄小、智力水平不高,没有明辨事理的能力,还不能用自己的行为来独立表现自己的意志,即是说,他们不具有或不完全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民事行为能力,从而必须由他们的监护人代为进行或者他人在征得被监护人的监护人同意后进行。

 (二)监护人。监护人是对被监护人依法享受监护权并承担监护职责的人。监护的设立必须由法律加以确认。我国法律对监护人作出了如下规定:1、《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对设立监护人的顺序和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首先把未成年人的父母设立为监护人。3、认定其他监护人的条件是“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4、其他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兄、姐。③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以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④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幼儿园与幼儿的法律关系关于幼儿园与幼儿间的法律关系,法学理论上主要有以下三种观点:(1)监护关系说。该说认为,在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幼儿实际处于学校的管理控制之下,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已转移到幼儿园,幼儿园应承担监护责任。监护关系可再分为监护权委托转移说和监护权自动转移说。(2)契约关系说。幼儿园与幼儿及其家长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幼儿园在接收未成年人入学之日起就在事实上与幼儿及其监护人分别确立了默示契约关系,根据这一安全责任契约,幼儿园负有保障幼儿人身和财产安全的义务,“幼儿缴费、报到、注册是契约的成立生效要件”(3)教育、管理、保护关系说。此观点认为,幼儿园与幼儿之间是一种发生在育人过程中的特殊的教育法律关系,幼儿园幼儿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权力和义务,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具有过失,幼儿园就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幼儿园与学生的关系应该属于哪种类型?第一,监护说不符合我国民法的有关规定。(1)《民法通则》第16条没有将学校列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范围;(2)我国的监护制度是以监护人和被监护人间的血缘、身份关系为基础的,根据《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只有在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不能做监护人,其他亲戚朋友也不愿做监护人的情况下,才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由此可知,监护职责的承担应以特定的身份为前提,以法律明确规定为要件,而学校与学生之间不存在这种身份关系。第二,契约关系说将幼儿园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完全归为潜在的服务合同关系没有法律依据。双方当事人不存在意思表示的自由,也不存在经济利益上的等价,因此,幼儿园和幼儿之间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关系。

 《教育法》是规范幼儿园与在校幼儿之间法律关系的基础,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学校代表国家实施教育职能,对学生享有独立的、支配性的管理权,这种权力为法律所授予并为教育职能所必需,具有行政权性质,如对教学的安排、学籍的管理、学生的奖励处分,而学生接受学校教育、管理既是其权利也是其义务。同时,《教育法》第42条第4项和第81条也确认了学校与其学生间的民事关系,即当学校侵犯学生的人身、财产权益和其他合法权益时,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可以确认中小学校与在校学生之间法律关系既不同于纯粹的行政关系,也区别于民事法律关系,其性质应是复合型的教育法律关系。

 幼儿园承担的责任也仅就其过错而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60条就此作了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

 幼儿园赔偿应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所谓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行为人仅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我国民法确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也就是说,要使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必须认定行为人有过错。而认定行为人有过错必须同时具备四个要件,即损害事实、违法行为、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然而《民法通则》第159条对监护人的规定则不同了: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侵权责任法第38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第 32 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珠海"黑心"幼儿园长受审 克扣孩子伙食费90万元

 2011年5月初珠海市“创艺幼儿园”因拖欠教师工资被老师曝光该园克扣幼儿伙食费,幼儿园原厨师也爆料,孩子们每天吃的饭钱只有1元,根本吃不饱,幼儿园教师及孩子家长集体向该幼儿园讨说法。5月10日离职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就此事到派出所报案。随着警方的深入调查,该园原园长即实际投资人莫某珠被当地检察机关以职务侵占罪和诈骗罪批准逮捕。香洲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11月,被告莫宝珠(女,50岁,香港人)以徐某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莫宝珠为实际出资人。2006年4月,莫宝珠以该公司的名义登记设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间,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务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90万元

 黄美梅曾任这家幼儿园的会计。她提供的2010年11月的伙食费实际支出账单表明,当月真实的买菜款仅为8040元,比虚假的账单少48826元。据此推算,每个孩子日均花费不到1元钱。即使加上煤气费、油米钱和厨师费,每月实际支出远低于每个孩子每月交的210元。以代购保险之名骗6万该事件被曝光后,该园原会计黄美梅及学生家长到派出所报案,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被告莫宝珠明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不得向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向每位学生收取30元保险费,先后骗保费约6万元,其中4500元用于购买“校方责任险”,其余5.55万元被其占为己有。

 女童幼儿园午休后猝死 园方被判担责三成2010年的10月9日,“宁宁去上学前还又蹦又跳的,没有任何异常。”黄女士表示。下午3时09分,幼儿园通知说宁宁抽筋了,要急救。5分钟后,待宁宁的祖母最先赶到幼儿园时,宁宁已经全身冰冷,停止了呼吸和心跳。金苗幼儿园负责人表示,当日中午前,宁宁在幼儿园未见任何异常。下午3时左右,老师发现只剩宁宁没有起床,正欲叫醒其才发现宁宁状况异常。“宁宁脸色苍白、全身冰冷、四肢无力。” 保育员杜女士回忆,“但她还有知觉,还能睁眼看我”,赶紧把宁宁抱到校医院进行抢救,并拨打120急救电话。3时15分左右,救护车到达现场,经抢救5分钟后被宣布死亡。事后,经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宁宁系因患间质性肺炎(重型)致急性呼吸功能衰竭死亡。相关医学专家介绍,宁宁患的重型肺炎,发现及时并保证通风,立即输液急救,完全可以抢救过来。

 金苗幼儿园并不认为存在任何过错,拒绝赔偿和道歉。海珠区法院一审判决金苗幼儿园对宁宁的死亡承担三成责任,赔偿共计17余万元。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宁宁死亡固然与其突发严重疾病有关,但金苗幼儿园未能及时发现宁宁病发,导致延误抢救时间具有一定的因果关系。原本校方应在规定的14时45分叫醒宁宁,但却延误15分钟才发现宁宁的异常,金苗幼儿园未尽管理、保护义务,应当承担30%的赔偿责任。金苗幼儿园认为宁宁的死亡是一场意外事件,提起上诉。庭审中,幼儿园的保健员是否需要具备急救能力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宁宁的家属认为,幼儿园在发现宁宁异常后,没有对其进行合理的急救措施,幼儿园没有配备相应的医疗设施,保健员缺乏基本的急救常识,没有对宁宁进行人工呼吸,也没有对宁宁进行供氧急救,只是拨打120急救电话,导致宁宁发生急病时得不到有效的抢救,最终病亡。

 幼儿园老师用熨斗烫伤7名幼儿 辩称其摔伤

 2010年12月14日下午4点,家住兴化城区的程思侠女士,前往当地板桥幼儿园接6岁的儿子小崔回家。让她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早晨上学还好好的儿子,脸部两侧严重受伤。老师马上解释。“你孩子是在洗手间不小心摔伤的。”回家后,小崔一直呆在厕所里不肯出来,也不肯说出受伤的真正原因。后来,儿子一名同学开口称,小崔的脸是被老师“用烫衣服的东西烫的”。与小崔一同被老师烫伤的还有6名同学。该恶劣事件发生后,警方迅速介入 。用电熨斗烫孩子的女老师易某,今年30岁,至今未婚。易某烫孩子脸部时,班级另外一名老师正好外出拿水,听到教室里一片哭声后,这位老师冲进教室,从易某手中夺下电熨斗。

 兴化市公安局对肇事幼儿教师易某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决定。昨天,7名幼儿中已有两位正常上学,另有两位伤情较重的幼儿应家长要求往上海治疗。板桥幼儿园的负责人已经对肇事的易某作出辞退决定。这名幼儿园老师伤害了7名孩子,到底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抑或是更严重的刑罚,应当是值得认真对待的。依据法规,行政拘留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但不构成犯罪,而警告、罚款处罚不足以惩戒的情况。在这起事件中,7名幼儿受伤,其中两人伤势严重,是否留疤还未有定论,而此事给幼儿留下的心理伤害短期也是难以化解的。伤情鉴定虽不是处罚的唯一依据,但却是重要依据。在没有确定的伤情鉴定的情况下,警方就作出处罚,可能有点“操之过急” 。

 四龄童时常上课讲话 老师为其嘴巴贴封条福州4岁男孩小扬,在福州乌山西路一高档小区幼儿园上课时,因为老爱讲话,嘴巴被老师贴了“封条”。小扬回家后,跟妈妈林女士说他不想上学了。

 2011年11月23日下午,小扬回家后一直哭个不停,还说他不想去上学了。在林女士的一再询问下,小扬才说出上课讲话,嘴巴被王老师贴了粘纸。24日,不管林女士如何劝他,小扬就是不肯去上学。“孩子的心理受到了伤害,我一提起去上学,小扬就哭。近日他和几个小伙伴在楼下玩耍时,小伙伴开玩笑说他要回幼儿园上学了,他哇的一声又哭了。”事发后,当班的王老师给林女士发了一条短信道歉,短信上老师向林女士解释了当时的情况:23日下午上完英语课,她给孩子们讲解晚上的作业,小扬和旁边的小朋友讲话,王老师提醒小扬不要讲话,可是小扬不听,越讲越大声,老师提醒了几次都没有效果。王老师情急之下,在小扬的嘴上贴了粘粘纸。王老师说,她很快就把粘粘纸拿下来了。事发幼儿园的陈园长说,她们了解到的情况和王老师的说法一致。王老师的做法不对,学校...

篇二: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

儿园教职工安全责任制度

 一、认真学习幼儿教育知识,爱岗敬业。尽心尽职做好保教工作。

 二、为人师表,关心幼儿,爱护幼儿,不体罚幼儿。

 三、努力钻研业务工作,加强学习,提高保教质量。

 四、积极主动做好幼儿家访工作, 保持与家长联系工作。

 五、教职工要服从领导的安排,认真完成幼儿园和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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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幼儿园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及管理制度

园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保障 1、防火 (1)、学校消防设施到位,并教会员工使用灭火器。对火着重地更要加强防范。

 (2)、每月请专业人员检查电路、开关等用电设施,保持完好无损。

 (3)、工作人员下班前必须拔掉电线插头,关闭各种电器。(包括蚊香、电蚊香)。班级有保育员负责检查,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

 (4)、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厨房开火操作时,操作人员不得离开灶台,发现漏气即时报修。

 (5)、班级无明火,如要用必须有成人在 场 场照看,加强对幼儿的用火安全教育,不玩火,不藏有危 险 险的物品。(如打火机、火柴等)

 2、防水、防滑 ( 1 1)、畅通下水道、污水道,及时排除积水。

 (2)、 雨 雨天走道有水,及时铺上防滑地毯,幼儿活动场所有水及 时 时用干拖把拖干净。

 (3) 卫生间地面有水及时用干 拖 拖把拖干净,并及时铺上防滑地毯。

 (4) 下雨天, 值 值早班的教师要让家长把雨具放楼下,并

 把楼梯及时用干 拖 拖把拖干净。

 (5)、下午拖地前先带幼儿到活动室。

 3、防走失 (1)、加强早晚护导工作,保证每个时间 段 段幼儿都在教师监护下,下午要交代值班教师看护幼儿, 方 方可下班。

 (2)、加强门卫管理,门卫全天候不得离 岗 岗,定时上锁,幼儿中途离园,必须到班主任处登记出具 中 中途离园证明,门卫核准后方可离园。

 (3)、闲人禁 止 止入园(包括精神不正常、小商、小贩等)。

 (4)、 家 家长接送幼儿高峰期,门卫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 走 走孩子,防止幼儿独自离园。

 (5)、班内教师不得将 幼 幼儿交给幼儿亲属之外的人,有不认识的人接领需打电话 给 给家长核实后方能放行。

 (6)、外出活动变换地点先 清 清点人数,防止幼儿走失。

 4、防烫伤 (1)、厨房 工 工作人员严格规范操作,开始点火操作时开小量煤气,防 止 止点火时冲气冲火烫伤员工。

 (2)、幼儿不得进厨房 和 和开水间。

 (3)、厨房夏天先烧汤,待凉后再发送到 班 班上,发送到班上时应加盖,装幼儿食物食品的盆、桶放 置 置高处。

 (4)、各班保温桶内装满温开水,热源不得 进 进入班级,教师水杯放在壁橱里。

 (5)、保教人员为 幼 幼儿盛汤、盛面条、盛馄饨时应等到稍凉以后再由老师端 给 给幼儿。

 5、防跌伤、摔伤 (1)、加强幼儿日常生 活 活、活动安全,午睡巡视等。

 (2)、检查园内、班内 设 设施,尖锐棱角处、地面高低不平处及过滑之处均要采取 措 措施消除隐患,改造不适合幼儿的设施。

 (3)、添置 大 大型玩具、其他运动器械时要检查论证是否适合幼儿使用 , ,是否安全。使用过程中每周由专人定期检查,发现螺钉 松 松动,玩具脱落、破损,需立即报修。

 (4)、园内尽 量 量减少台阶,有尖锐棱角的台阶均实施软包装或进行改造 。

 。

 (5)、幼儿上大型玩具时,教师要加强巡视,保证 幼 幼儿在保教人员的视线范围之内。

 (6)、教师带班时 不 不能离开幼儿,组织幼儿户外活动时不得聚集闲聊,注意 调 调节幼儿活动量,防止因幼儿活动量失控而跌伤。

 (7 ) )、组织幼儿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线路和地形, 确确保一路无事故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外出时注意交通 安 安全,保证每个幼儿有座位,注意幼儿头、手不能伸出窗 外 外,防止车内设施伤着幼儿。带幼儿走在马路上时,教师 走 走在靠马路中间的一侧,幼儿走在靠人行道的一侧。在上 下 下楼梯的

 时候,都应靠右走。

 6、防戳伤 (1)、班 内 内不置尖锐玩具和有毒的塑料制品玩具,棉签之类的尖锐 物 物品、教师用剪刀、包括自带玩具等需放置高处,幼儿用 剪 剪刀需是圆头剪刀。

 (2)、周清洁玩具时剔除破损玩 具 具,防止破损锋利玩具戳伤幼儿。

 (3)、园内班内在 幼 幼儿活动之处不得随便牵拉绳子。

 7、防食物中毒 ( 1 1)、不购买变质、腐烂的食品,不购买熟食荤菜,不做 凉 凉拌菜,幼儿不吃隔夜食品,豆浆要煮开。

 (2)、严 格 格保管幼儿食品,加强厨房和食品仓库,非有关人员不得 入 入内,厨房内不接待任何生人下班前厨房上锁。

 (3)

  、采购员把好食物“进口关”,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检查 登登记后方能存入库房。每日按要求认真执行“尝菜制”, 做 做好当日记录,并监督食堂工作人员落实食物“留样制” , ,当日食物留存 48 小时,幼儿无异常情况后方能销毁。

 (4)、保育主任每周四对食堂实行大检查制度,提出发 现现的问题,并责令限期整改,不定时进行抽查对出现的问 题 题及时提出,确保幼儿安全。

 (5)、食品卫生管-理 - -员每天坚持卫生、食品检查,对发现的过期食品、有异 味 味食品等及时报告以便销毁。

 (6)、各班班长、教师 坚 坚持每天的检查与观察制度,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 报 报告幼儿园办公室。

 8、防药物事故 (1)、防药品 放 放置保健室,并由专人负责,内服药、外用药分开摆放, 定 定期处理过期药品,分发幼儿服用药品时核对班级、核对 姓 姓名、核对剂量、核对用法。

 (2)、灭蚊灭鼠时周密 安 安排,确保幼儿不接触灭虫药。不得在校园内散播灭鼠灵 等 等,消毒液、消毒药片等危险物品由专人保管,不得放入 食 食用瓶中,并有明确标志,放置高处并加锁。

 检查 抓 好 好幼儿园的安全工作,重在落实,为了保证幼儿园安全工 作 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安全检查工作制度如下:

 2、班 主 主任、保育员负责本班的安全工作,按要求做好安全工作 记 记录,发现安全隐范及时处理,如不能自行处理的及时上 报 报有关领导。

 3、保安负责全园的房屋(门窗、玻璃、 天 天花板等设施的检查)、大型玩具的检查,并做好台帐。

 4、聘请专业人员对园内特种设备、电器、电路等作专项 检 检查,并做好记录。

 5、食堂人员做到每日一检查,做 好 好记录。

 6、安全工作检查小组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对 检 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马上解决 。

 。

 7、各负责人对自己所负责范围的安全工作定期向领 导 导小组汇报并要开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8、检查是为了 更 更好的开展工作,各责任人不得弄虚作假,要如实汇报工 作 作,接受领导的检查及群众的监督。

 措施:

 1、学校 成 成立安全、消防领导小组,有专人负责安全、消防工作, 有 有安全、消防应急预案。具体如下:组长:陈桂英 副组 长 长:钟琼芬 (校园环境、设施设备)

 组员:陈小清( 食 食品)、吴美玲(幼儿活动)

 2、制度及有关安全、消 防 防知识、制度宣传教育到人,警示牌制度上墙。包括新入 园 园的家长、新进人员。

 3、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人, 层 层层负责。每年与部门及员工签定安全、消防责任书。、

  4、消防器材使用方法教会到人,自救方法教育到人。

 5、保证安全、消防道道畅通,安全出口标志明显,每学 期 期进行一次安全、消防自救演习。

 6、制度执行情况与 奖 奖惩挂钩,检查与反馈相结合,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相关 人 人员做好日、周、月安检工作,做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 反 反馈、处理。

 附:岗位安全要求

 门卫管理制度 幼儿 园 园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和物质进行 有 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我园的门卫由综合素质好, 责 责任心强,身体强健的人员担任,并且经过正规培训的保 安 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 度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 度 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 卫 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 验 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 进 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 外 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 须 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 放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 度 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 门 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 登 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

 的,幼儿园门卫有 权 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 幼 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 工 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 门 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幼儿园 找 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 人 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 幼 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 师 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 幼 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 , ,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 制 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 学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 园 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 领 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 强 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 师 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保健老师责任 (1)、 把好 幼 幼儿晨检关,观察了解幼儿的健康状况,检查幼儿是否携 带 带危险物品,

 (2)、 幼儿所带药品家长应注明班级 、 、姓名、服药时间、服药剂量,并请家长签名,保健老师 喂 喂药时做到“四核准”(班级、姓名、药名、剂量),幼 儿 儿药品有专用药箱存放。

 (3)、保健室常用药品及器 材 材应分类放置,做好相关药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登记工 作 作,并及时做好清理,确保药品的安全、有效。

 (4)

 、 、做好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5)

 、 、严格落实全日观察制度,及时和教师沟通情况。

 (6 )

 )、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加工、 保 保存关。

 (7)、加强体弱儿、特殊病例、生病幼儿的 观 观察与指导,做好个案跟踪记录。

 教师责任 (1)、 根 根据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制定出适合本班的安全教育计划 、 、工作措施。

 (2)、加强对幼儿的安全常规教育,加 强 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通过讲故事、做游 戏 戏,甚至借助电视新闻,教给孩子紧急状况下的应变措施 。

 。

 (3)、随时检查幼儿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 , ,及时处理解决。防止碰伤、摔伤、抓伤、烫伤、撞伤、 吞 吞食异物或幼儿将异物放入眼、耳、鼻、口内等事故发生 。

 。一切涉及安全的用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

 (4)、 加 加强班级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要尊重、爱护幼儿,严禁 虐 虐-待、歧视、体罚、变相体罚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 为 为发生。

 (5)、杜绝幼儿走失现象的发生,变换活动 地 地点应清点幼儿数量,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 6 6)、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 等 等,教会孩子熟记各个紧急电话号码,包括“110”、 “ “119”等,以及父母办公室联络电话,甚至记下附近 可 可以提供援助的朋友电话,以备不时之需。

 (7)、接 送 送幼儿必须固定接送家长,如临时更换家长必须事先告之 , ,写好委托书。防止冒领、错接的现象,以保证幼儿的接 送 送安全。

 (8)、开学前全面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 加 加强体弱儿、特殊病例、生病幼儿的观察与照顾。

 保育 员 员责任 (1)、保育员操作、清洁工具用品用后及时放 置 置规定处,平时将操作间上锁。

 (2)、杜绝热源进教 室 室,电器设备应使用合理,随开随关,放学打扫完之后关 闭 闭所有开关、门。

 (3)、幼儿的教玩具应该符合安全 卫 卫生要求,严格按要求卫生消毒制度,及时对教玩具、活 动 动室、卫生间进行清洗、消毒。

 (4)、定期对班级设 施 施进行安全工作检查。班级的活动室、寝室、盥洗室等设 备 备设施要经常进行安全例检,发现隐患及时上报、清除。

  (5)、协助教师做好幼儿一日活动的安全工作,加强 体 体弱儿、特殊病例、生病幼儿的观察与照顾。

 (6)、 按 按要求做好离园前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食 堂 堂人员责任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卫生法》进行 食 食品加工操作,做到按时间节点、按操作要求进行食物的 挑 挑拣、清洗、加工、烹饪、储藏等。

 (2)灶台、消毒 机 机、开水机等做到专人负责,操作时不离人,及时按操作 要 要求进行相关的清洗、关闭,做到一物一档案,定期清洁 、 、保养。

 (3)、严格按《食堂人员岗位职责》执行。

 (4)、按要求做好离园前安全专项检查,并做好相关记 录录。

 (5)食堂重地禁止无关人员出入,及时上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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