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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6篇

时间:2022-09-21 11:50:05 来源:网友投稿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6篇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集团公司开展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创建评比工作 为进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6篇,供大家参考。

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6篇

篇一: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公司开展2021-2022年度“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创建评比工作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集团大力营造真情服务、文明服务、优质服务的浓厚氛围,着力打造 XX 民航服务品牌,不断提升集团全体职工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构建和谐企业,根据《集团年度“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创建评比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集团决定开展2021-2022 年度“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创建评比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对象

 :

 (一)评比数量及报送要求:集团每年将评选出 5 个“文明单位(部门)”、10 名“文明标兵”。集团各单位党委可根据各自情况进行申报,原则上一个单位每年最多可申报 1个“文明单位(部门)”(含所属分子公司或内设部门)、1-2 名“文明标兵”参加评选。

 (二)“ 文明单位(部门)” 评比对象:集团各单位及所属分子公司或内设部门。原则上向基层一线倾斜,以各单位分子公司或内设部门为主。

 (三)“文明标兵”评比对象:集团各单位干部职工。

 二、评比步骤

 (一)材料申报(5 5 月中旬之前)

 1.由集团各单位党委推荐报送 1 个“文明单位(部门)”、1-2 名“文明标兵”参加评选;

 2.材料申报要求:填写“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推荐申报表(附件 2、3),须经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党委(部门)公章,以 PDF 形式报送;另附文明事迹材料,如有其他相关活动、工作参考材料,也可作为附件一并报送。

 3.书面申报材料(电子版)请于 5 月 20 号(星期五)下午 4 点之前报至集团党委宣传部精神文明办公室张喆处。

 (二)考核评比(5 5 月下旬- -6 6 月中旬之前)

 集团文考核评比小组根据《方案》及考核评比细则(附件 1),通过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考核打分等方式,结合日常不定期抽查的结果,对申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考核评比。

 1. 初审(五月下旬)。考核评比小组对申报的单位及个人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按照细则筛选出基本符合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初步确定验收考核对象。

 在“文明单位(部门)”的申报对象中确定 7 个单位(部门)作为考核验收对象,“文明标兵”根据申报实际情况确定考核验收对象。

 2. 考核验收(6 6 月中旬之前)。

 (1 1 )查阅资料。对照考核方案及细则,现场查看相关资料。

 (2 2 )个别谈话。主要了解考核单位文明创建的成效、不足及对集团和本单位改进文明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

 (3 3 )考核打分。考核评比小组根据考核情况,逐条对照考核细则进行打分。

 3. 考核结果确定(6 6 月底之前)

 (1)“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的评比按量化标准、逐项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比总分为 100 分。考核评比结果按照考核分数高低进行排名。

 (2)集团文明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核结果初步确定表彰名单后,提交集团党委会审议。

 (3)集团文明创建评比工作领导小组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在集团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后进行表彰。

 (三)评比表彰

 1.对评选出的“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将在集团党委庆祝“七一”暨“两优一先”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2.“文明单位(部门)”“文明标兵”考核评比结果同时报送集团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作为评优选先、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文明单位(部门)”推荐申报表

 填报单位或部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单位或部门名称

 职工人数

 党员人数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 姓

 名

 出生年月

 党内职务

 行政职务

 文明创建 事迹摘要

 文明创建 事迹摘要

 申报单位或部门意见 (注明推荐意见)

 (单位或部门盖章)

  单位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考核评比 分数 考核得分:

  分 考核评比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集团文明创建评比领导小组意见

 年

 月

 日 集团党委 意见

 年

 月

 日 说明:“文明创建事迹摘要”字数应控制在 500 字左右,请用 A4 纸双面打印。

篇二: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2022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范文( ( 五 篇) )

  【篇一】2 2022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十一届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重点任务,持之以恒遵守中央各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地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纪律保障。现将 20_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866”衡量检验标尺和“111”督查落实细则,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廉政教育,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压力传导,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切实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于 4 月 25

 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责任体系再健全、责任清单再细化、目标管理再具体,与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69 份,逐级传导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督促、主动检查。

 二是扎实开展思想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在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六次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部门重要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新颁布党纪党规,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手抄“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做到了牢记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反腐守廉和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四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中央和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纪律规定,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权责意识。7 名班子成员均能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如实上报个人事项。根据市纪委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要求,围绕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下发了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 20__年度述责述廉工作通知》,安排全体科级干部分别于 6 月和 12

 月开展“两述”工作,不断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20_年以来,处理市纪委转办的有关信访问题线索 6件,市委组织部函询 1 件,12345 热线转办的投诉 2 起;对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 7 名同志和涉及经商办企业的 2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纪委进行纪律审查的 1 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开展了 20__-20__年纪委转办交办案件整理工作,共梳理出案件 11 件,整理完善档案卷宗 6 件。

 (二)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各项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月安排部署、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机关学习例会等制度,充分运用“在线学习”、“网络学习”、专题培训、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共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 7 次,学习各级纪委相关文件和作风纪律有关规定 6 次,开展学习宣讲 6 次,召开支部书记党课 2 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手抄“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做到了牢记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始终拧紧廉洁从政的螺丝钉,筑牢反腐守廉和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凡重大事项一律经局

 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升人社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专家组评审制度,健全审核流程。在慢性病鉴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流程中,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变局里说了算为专家委员会说了算,有效解决过去认定不专业、群众不认可的问题;实行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会议制度,由两个分管领导及负责退休审批的相关科室和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按照程序共同审核,每次会议专门记录,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公示;规范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或涉嫌涂改造假的,督促本人详细做出书面说明,在深入调查核实、准确把握事实的基础上,提交会议进行认定,多个相关科室参与讨论研判,提出精准的意见建议,坚决避免凭工作惯性和工作经验处理问题。有效保证了干部职工秉公用权,坚决杜绝徇私枉法。

 三是开展明查暗访,改变工作作风。局党组按照“明查暗访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下发了《市人社局开展“明查暗访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若干制度》,明确了制度落实、纪律执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督查内容 44 项,每月安排 4 名领导对局机关和社保大厅等重点部门进行明查暗访。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 11 次,发现工作纪律问题 19 起,公开作检查 2 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断规范,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

 四是创新优化服务载体,打造阳光政务。认真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和效能风暴行动,大力倡导“人社工作为人民”的理念,不断优化服务载体,全面启用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系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所有案件办理均通过网上受理、审查、审批和结案,实现仲裁办案和数据汇总的信息化和透明化,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着力推行“阳光政务”,认真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将优质便捷服务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主动公开就业信息、人事人才信息、工资和劳动关系信息、预决算、三公经费、法规政策等信息,截止目前,运用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 1047 条。

 (三)深化风险防控,紧盯重点领域和环节 一是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度。围绕农民工讨薪维权,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制度,创新在胜利路小区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完善农民工务工前信息录入,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花名册、工资表、考勤表进行动态监管,以长效机制保障有效监督。截止目前共收缴 6 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19.56万元,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 4 家企业农民工工资 41万元,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823 份。围绕社保基金安全,正式启用了社会保险财务 A++系统、智慧眼人脸识别系统,加速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积极推进社保卡

 发放,实现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基金财务核算、业务统计等工作有效衔接,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的技术手段得到拓展和强化,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的机会和空间。围绕人事考试安全,邀请纪委、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各类招考工作,并在考试后对考试结果进行书面评价,确保人事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圆满完成了 20__年度嘉峪关市公务员考录笔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社会治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考试。对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进行了升级改造,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考场分配、准考证和成绩单网上打印等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连续六年荣获全省优秀考点。

 二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实行“开门接访”、定期下访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局领导不回避、不推诿、不畏难,1-6 月局主要负责人接待上访人员 16 次,其他班子成员接访21 次。规范各科室的责任范围及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做好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办理市电子政府办公室及市委督查室转办的案件 5 起、信访局转办件 2 起、信访网转办件 20 件、其中国家件 1 起,答复率达 100%,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落实举措,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宣讲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反腐败意识,我局邀请市纪委同志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进行宣讲 1 次,邀请市检察院同志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 1 次。开展以我局王建功案和人社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的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2 次,在全局工作中较好的起到了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用“自己查、科室审、相互议、班子定”的方式,以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资金审批和使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自查工作,不断完善防控措施,重新梳理排查出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 144 处,各科室开展了一季度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上报廉政风险自查报告 30 份,排查完善覆盖率达 100%。

 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督促、主动检查,每季度开展分管领导和科长、科长和科员之间廉政谈话一次。上半年,局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 2 次、科级干部集体约谈 3 次,处级干部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 1 批次、各科室负责人和科员开展约谈 1批次,通过有重点、分层次的开展集体约谈,听取被约谈人廉洁自律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新的形势要求和基层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局系统党员干部对中央“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形势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还不强;二是部分党员干部仍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落实党建责任同岗位职责结合不够紧密,工作比较被动,缺乏特色;三是对各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个别科室、职工纪律意识淡薄,仍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请示报告不及时,管理存在宽松软散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注重“一岗双责”落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创新学习方式,强化纪律教育。积极开展班子成员分层次讲廉洁党课活动,实现廉洁党课全覆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尽职履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方面的特色做法。

 二是狠抓制度落实。我们将继续以明查暗访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全局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各领导分头负责,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目标要求,严格以制度促行动,努力使每一位同志能够将各项制度要求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三是加强监督检察。以行政执法、资金管理、干部队伍管理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件,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切实提高公信力。

 五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尽可能的创造条件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不同系统进行锻炼,不断开阔干部的眼界及工作能力,更好的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激发工作活力。

 【篇二】2 2022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022 年上半年,在厅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驻厅纪检组的有力指导下,我公司党委积极作为,以“六个聚焦”为切入点,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公司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和纪律保障。现将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聚焦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一是统筹谋划工作。召开公司 2022 年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省厅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公司《2022 年党建工作要点》,对全年党建和党风廉政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制定《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共同推动清风正气的形成。三是构建责任体系。公司党委书记与 18 名党支部书记签订年度党建目标责任书,纪委书记与 42 名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职责和各部门负责人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逐步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专责监督、党政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

 (二)聚焦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一是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 5 次,组织专题研讨 2 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筑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二是开展廉政教育活动。邀请省委党校教授为 100 余名党员干部作专题党课辅导,深化党员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组织全体在职党员参观革命旧址,开展现场教育,要求广大党员成为“领头雁”、争做“排头兵”、

 努力“树形象”,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三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通过集中学习、讲党课、专题研讨等...

篇三: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管理, 严肃劳动纪律, 根据《公务员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相关实施细则和办法, 结合本县实际, 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工作作如下规定。

 一、 工作纪律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坚持按时上下班, 严禁迟到、 早退。

 迟到、早退 5 次算 1 天旷工, 每旷工 1 天扣发 2 天工资。

 旷工连续超过 3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7 天的, 年度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

 ”; 旷工连续超过 15 天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 30 天的, 予以辞退。

 二、 假期的种类与待遇 (一)国内探亲假 凡在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 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与父亲、 母亲都不住在一起, 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但是, 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假期:

 职工探望配偶的, 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 1 次, 假期为 30 天。

 未婚职工探望父母, 原则上每年给假 1 次, 假期为 20 天。

 如果因为工作需要, 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 1 次的, 可以两年给假 1 次, 假期为 45 天。

 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 1 次, 假期为 20 天。

 中小学(含党校、 幼儿园)

 教职工因已按规定享受寒暑假, 故不再享受探亲假期。

  (二)年休假

 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 1 年以上的, 享受带薪年休假。

  1、 假期: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 年休假 5 天; 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 已满 20 年的, 年休假 15 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 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 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 20 天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 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3、 机关、 事业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休假, 当年休假不得在下年使用。

 对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 应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

 每应休未休 1 天, 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 300%支付, 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三)产假

 女职工因分娩和妊娠可享受产假。

  1、 假期

 (1)女职工正常分娩者(含提前或超期分娩), 给予 3 个月(90 天)产假。

 难产或双生以上的,增加产假 15 天。

  (2)女职工妊娠 3 个月内自然(人工)流产的, 给予产假 20~30 天; 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 给予产假 50 天。

 七个月以上早产的按正常产假处理。

  (3)妊娠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 若体力不支, 经本人申请, 单位批准, 可请假休息, 休息天数可计算在 90 天产假之内或作病假论处。

  (4)男女双方均属晚婚晚育(晚育指已婚妇女 24 周岁以上生育或晚婚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男方可享受 5—7 天护理假。

  (5)对计划外分娩和妊娠的, 按照省市有关部门规定办理。

  2、 工资待遇及其他规定

 正常产假不影响晋级和工资调整, 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和哺乳假的其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四)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疗养者可请病假。

  1、 病假假期及待遇:

  (1)病假在 2 个月以内的, 工资全额发给。

  (2)病假超过 2 个月不满 6 个月的, 从第 3 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 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 90%计发; 工作年限满 10 年的, 工资扣除工作性津贴后全额发给。

  (3)病假超过 6 个月的, 从第 7 个月起, 工作年限不满 10 年的, 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 70%计发, 工作年限满 10 年的, 工资按扣除本人工作性津贴后的 80%计发。

  2、 享受病假待遇的有关规定

 (1)职工在病假期间, 继续享受所在单位的生活福利待遇。

 (2)职工请病假需持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和建议书。

  (3)病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

  (4)除工伤外, 当年病假超过 2 个月的, 年度考核不得当年评为优秀; 病假超过 6 个月的当年不计算工龄, 当年考核不定等次, 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人员从第七个月起解除职称聘任资格, 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5)

 中小学教职工在每学期开学初就请病假, 在学期中途病愈上班, 如果本学校已无岗位,必须调整到缺编的学校工作, 如果其他学校无岗位编制, 即解除聘任资格, 按待岗处理, 待岗期间只发给岗位和薪级工资作为生活费。

  (6)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间休病假的见习期要相应延长。

  (五)事假

 1、 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均可享受事假待遇。

 请事假一天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

 当年事假累计少于或等于本人年休假天数, 本人又自愿放弃年休假的, 事假可以顶替年休假;当年请事假累计天数超过年休假天数的, 从超过之日起扣发本人一天的工作性津贴; 当年事假累计超过 30 天以上的, 从 31 天起停发本人工资。

  2、 事假期间如遇国家规定的周休息日和节假日不予计算。

  3、 全年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 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累计超过 30 天的, 本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不享受年终一次性奖金。

 专业技术人员从第 31 天起并解除职称聘任资格, 在本聘期内实行高职低聘(员级职称的降低一个工资档次)。

 (六)婚假

 1、 按法定结婚年龄结婚的, 可享受 3 天婚假。

  2、 符合晚婚年龄(女 23 周岁, 男 25 周岁)的, 可享受晚婚假 15 天(含 3 天法定婚假)。

  3、 婚假以请假之日起连续计算, 包括公休假及法定假。

  4、 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七)丧假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父母、 配偶、 子女)以及岳父母或公婆死亡后, 可请丧假料理丧事。

  1、 根据具体情况, 由本单位领导批准, 酌情给予 1—3 天的丧假。

 路程远的可适当给予路程假。

  2、 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车船费等自理。

  (八)寒暑假

 1、 中小学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寒暑假期带薪休假的权利。

 教师应利用寒暑假在保证休息的同时为新学期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充分的准备。

 本学期病假在 3 个月(含 3 个月)

 以上或者学期末、 学期初均请病假者, 不享受寒暑假, 寒暑假时间一并计入病假时间。

  2、 教职工在享受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寒暑假同时, 如需有关人员在寒暑假期间参加会议、学习、 加班等, 仍属工作时间, 应按有关规定按时参加。

  三、 请假的审批权限与手续

 (一)

 病事假的审批权限

 1、 职工请假, 需本人书面申请(请假条), 按管理权限逐级审批。

  2、 职工请假, 连续事假在 10 天以内或病假在 15 天以内的, 由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报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审批; 事假超过 10 天或病假超过 15 天的, 由单位审查、 主管部门审核登记,加注意见后, 按职工管理权限, 分别报组织部、 人事局审批。

  3、 各级领导干部请假审批权限

 县级领导干部、 乡 镇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党委书记请假, 由县委书记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县政府组成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请假, 由县长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 县人大、 政协、法检两院科级干部请假, 由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

  各乡 镇、 各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请假, 10 天以内由本乡镇、 部门(主管部门)、 本单位的主要领导审批, 组织部门备查; 10 天以上的, 经本乡 镇、 本部门(主管部门)

 主要领导审核并签注意见后, 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4、 所有干部职工连续请事假 5 天以上、 病假 15 天以上, 按管理权限审批后报人事局备案。

 (二)产假、 哺乳假、 婚假、 丧假审批权限

 1、 职工请产假, 由单位审核, 主管部门登记批准, 报组织、 人事部门备案。

 请哺乳假必须按病假程序办理。

  2、 探亲假、 婚假、 丧假由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审批。

  (三)年休假审批权限

 1、 各乡镇、 部门副职和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一般干部职工的年休假, 由单位

 审批, 报主管部门和组织、 人事部门备案。

  2、 县级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 镇、 各部门党政主要领导的年休假, 由县委、 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批。

  (四)

 请、 销假程序

 1、 干部职工请假, 应办好完整的请假手续。

 请假期满后, 请假人应向批准单位销假。

 病假者应持县级及以上医院或医疗机构康复证明(患传染病者须证明已无传染性)向单位提出销假申请, 办理销假手续。

  2、 若遇特殊情况超假的, 应办理续假手续。

 对于既无正当理由, 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四、 有关要求

 (一) 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严肃劳动纪律,严格按照本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并可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考勤细则。

  (二) 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要认真做好干部职工的考勤登记工作, 按月统计公布, 严格执行请销假和有关待遇等规定(有些工资、 津贴和奖金等扣发当月不能执行的, 到次月或年底一并结算扣发)。

  (三)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主要领导为各单位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必须秉公办事。

 如发现并查实在干部职工考勤问题上有弄虚作假或隐瞒包庇行为的, 或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等现象, 将追究相关领导和本人的责任, 个人私自聘用他人顶岗的时间全部按旷工论处。

 (四) 各乡 镇、 各部门(单位)

 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值班制度, 加强管理, 做到值班不脱岗, 排班、 交接班有记录记载, 保证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

 组织、 人事、 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考勤工作的监督检查, 定期、 不定期地采取查岗、 查考勤表、 查《平时考核手册》 的填写情况等办法, 及时纠正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以保证本办法的顺利实施和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 本办法下发后, 以前的有关考勤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 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 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 县人事局负责解释。

篇四: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3 篇

 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1

  上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纪委的正确指导下,县司法局党组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更加注重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和增强服务意识,纪检监察工作顺利推进。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健全工作机制。我局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切实把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局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股、室、所、处各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组织协调,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与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落实到位。半年来,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 次,研究制定了《盈江县司法局 XX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签订了《司法局党组 XX 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年初,局党组根据分工,落实了每个党组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分管领导与科室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个领导,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督促。同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对制度不健全、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导致党风廉政建设发生重大问题的相关责任人,要依照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在落实责任上做到二个明确:一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党政一把手是党风廉

 政建设第一责任人;二是明确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分管股、室、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二)注重预防,加强党风廉政学习教育

 局党组把反腐倡廉理论学习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 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我局坚持反腐倡廉“重在教育,重在预防”的原则,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夯实思想根基,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开展“两学一做”活动,充分利用周一学习例会,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交流心得、专题讨论等形式组织学习。重点学习领会好党的 XX、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情况、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委九届十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州委六次全会和州纪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德宏州治理庸懒散慢六条规定及实施细则》、 《德宏州治理行政不作为五项纪律及实施细则》、盈江县出台的相关实施办法和规章制度。通过学习加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引导党员干部爱党、爱国、勤政廉政。半年来,集中学习 16 次,领导班子集中学习 3 次,组织专题学习讨论 2 次。

 (三)完善制度,提供反腐倡廉制度保障

 1.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为了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局党组按照上级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不断强化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了用制度管权、按制度管事、靠制度管人的约束机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进一步完善《考勤制度》、《外出登记制度》、《领导带班督班制度》等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共盈江县司法局党组关于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及时调整了班子成员分工,明确了工作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公开权力运行清单。

 2.建立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实行领导带班督查制度,不定期对各项工作任务和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发现有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坚决按有关规定及时教育处理,保证县委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司法行政系统的贯彻落实,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确保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能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四)监督执纪,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

 1.认真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常态”。努力做好管住“绝大多数”,盯紧“关键少数”。从小事小节小错抓起,对党员干部工作、生活、作风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开展针对性谈话、常态化管理教育等方式,咬耳扯袖、提醒告诫,远离纪律和规矩“底线”,防止一时迷失,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半年共进行有针对性谈话 3 人次,提醒谈话 9 人次。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对自律不严、常态化监督不力而触碰 “底线”的,及时处理和约束,让戒尺高悬、警钟长鸣,才能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行有所止,以使本人和其他人从中吸取教训,以便在后来的工作中引以为戒,防止小错演变成大错、小患酿造成大祸,又帮助他们改正错误、治病救人。年初对违反上班纪律的 9 名干部进行了批评 教育处理。

 2.抓干部纪律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六严守六不准”等有关规定,更好地维护司法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严格上班纪律,落实考勤签到制度和上班期间外出登记制度。严格了车辆管理使用,节假日用车执行封存制度,尽可能减少会议,并保证各类会议的质量和效果,严格控制接待规格规模,节约用电用水、办公耗材等。建立完善信访接待制度,把工作作风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中,杜绝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工作中粗暴执法行为的发生,自觉维护司法行政形象。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 3 位干部办理婚宴进行了审核备案登记。认真执行廉政谈话制度,主要领导及时对苗头性问题个人进行提醒谈话 5 人次。

 3.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对岗位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职权目录,制作权力运行流程图,修改和完善配套制度,局机关 8 个股室按照公开的承

 诺书,认真履职,切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跟踪监控,通过述职述廉、舆论监督、信访举报和案件分析等,全面收集廉政风险信息,加快预防腐败信息分析和预警系统研发,定期进行分析、研判和评估,对可能引发腐败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处置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及时化解廉政风险。

 二、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局在党风廉政建设与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由于司法行政系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纪检信息报送不及时,部分信息质量不高;二是工作机制和规章制度有待于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措施的执行不到位;三是档案痕迹资料收集管理不规范;四是纪检组人员配备不足,人员抽调派驻频繁,影响工作开展。司法局纪检组只配备 1 名纪检组长编制,且从去年 5 月份至今,我局纪检组长被长期抽调到脱贫攻坚指挥部工作,严重影响纪检工作的开展。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坚持学习教育。继续推进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抓好“两学一做”活动开展,加强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认真组织司法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的教育方式,通过开展学习讨论、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不断提高其政治思想水平、业务技术水平,增强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以及防腐意识和抵御不正之风的能力,全面加强司法系统的自身建设。

 (二)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我局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借鉴其他单位的一些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

 科学的考评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把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变成干部职工经常的、自觉的行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执行力建设。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局党组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开展监督检查,下大力气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执行不力的问题。

 2022 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结 2

  20XX 年以来,区住建交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区纪委会议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党的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把从严治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住房、建设、交通运输和人防工作全过程,使各项反腐倡廉制度得到全面落实,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扎实推进。现就 20XX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20XX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1.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一是按要求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全区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暨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培训班,全体参训人员均按时按要求完成了心得体会撰写和网络学习。二是抓严抓实党组织学习制度,创新“学习强国”和“蓉城先锋·党员 e 家”等学习平台的使用,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是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学习内容,纳入《武侯区住建交局党组 20XX 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

 2.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是压实责任抓落实。召开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专题会议 3 次,深入研讨市委、区委“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聚焦住建交重点工作任务,一件件抓落实、抓兑现。二是理论知识系统学。坚持党组中心组示范学,将党史学习教育重点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统筹安排,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增强理论 功力,全年共组织 4 次党史学习教育专题中心组学习。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一推一答一读一卡一平台一讲堂”活动,每天推送“党史百年天天读”,第二季度每日开展党史知识抢答,组织青年党员“百年党史”带头诵读,每月组织送“政治生日贺卡”,每日督学“学习强国”,定期开展“追梦大讲堂”。今年开展《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等 5 场次党课宣讲。建立“学习强国”“日督促、周通报、月评比、年竞赛”机制,我局现有总积分 4 万分以上 13 人,人均日积分近 40 分。

 (二)坚持全面从严,切实履行管党治党责任

 1.落实“四责”协同机制。一是按照区纪委《关于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四责”协同机制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厘清落实职责定位,构建落实工作机制,推动“四责”协同机制落地见效。二是 3 月 24 日召开党组会研究制定了《武侯区住建交局落实“四责”协同机制工作任务清单》,严格落实我局的相关工作机制和工作重点,逐条明确具体任务、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三是结合20XX 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任务分工等要求,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制定切合实际的个性化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清单,并推动清单管理向科室站所、直属单位等基层单位延伸。20XX 年制定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 1 份,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 6 份,内设科室和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清单22 份。

 2.定期分析、研判、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一是局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季度对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听取领导班子成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

 并列入党组会议议题。截至目前,召开党组会研究党风廉政工作 6 次。二是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定期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三是扎实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工作。4 月份梳理确定局本级、各内设科室(事业单位)《部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23 份,其中高风险点2 条,中风险点 35 条,低风险点 34 条;梳理全员《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中个人高风险点 9 条,中风险点 67 条,低风险点 211 条。5 月 20 日召开党组会集体研究确定了 2 个高风险科室,13 个中风险科室和 7 个低风险科室。

 (三)坚持从严管理,推动作风转变

 一是持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相关实施细则,从基本行为规范宣传教育抓起,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养成公私分明、尚检戒娇的习惯。通过召开全局干部职工会议,干部职工微信群、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平台及时传达各级通报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持续强化警示教育。二是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坚持不懈整饬“四风”。坚决落实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的重要要求,大力推进“光盘行动”,全面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现象。针对滥伐奖金、津补贴和超标准发放绩效奖,以及违规吃喝、违规接待等突出问题,严格自查自纠,推动标本兼治。三是为加强队干部监督管理,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坚决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局党组召开专题扩大会上专题研究修订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作风纪律实施...

篇五: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市政务服务大厅 窗口及工作人员考核实施细则

  一、月度考核 (一)考核分值的构成

 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基础分为 100 分。

 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得分=基础分+加分合计-扣分合计。

 (二)考核基本数据

 通过上下班考勤、日常巡查、临时外出登记、书面请假、投诉处理等方式,对窗口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工作纪律、工作实绩、办事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进行全面打分,同时结合窗口人员的表彰奖励、信息报送、参加各种比(竞)赛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情况,得出窗口人员月度综合考核得分。

 (三)考核内容 1 1 、 出勤在岗

 (1)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打卡,1 次未打卡扣 2 分;在上下班时间段内迟到、早退的,每次扣 1 分;迟到、早退超 1 个小时(含)及以上的,按旷工 0.5 天处理。

 (2)请假制度 ① 工作人员因公 1 小时内临时请假外出必须在《临时外出请假登记簿》上登记,并注明外出地点、外出原因、出示有关证明,每月不超过 8 次,每超 1 次扣 2 分;弄虚作假被查实的每次扣 10 分。

 ② 工作人员请假半天由窗口负责人审批,报局政务服务股(督查管理股)审批。(窗口至少有一人在岗,一人窗口的,单位要安排好其他人员顶岗,并在书面请假报告上注明顶岗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③ 请假 1 天以上由局分管负责人批准,2 天以上的必须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

 ④ 因上门服务、现场勘察、业务培训、单位及上级机构集中抽调等因公业务工作需要,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8 个工作日,每超 1 个工作日扣 2 分,超 10 个工作日不考核。

 ⑤ 事假、病假一个月内累计不超过 5 个工作日的,每天扣2 分;累计超过 5 个工作日的,当月不考核。

 ⑥ 职工带薪年休假、婚假、产假等符合国家政策性假期,必须由窗口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经局主要负责人批准,一个月内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超过 5 个工作日当月不考核。

 ⑦ 请假必须事先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遇紧急情况可电话请假,事后补假条,否则记旷工。

 ⑧每月实际打卡次数不满应打卡次数一半(所有各类公、私假合计),当月不予以考核。

 (3)旷工每半天扣 5 分,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达 2 天的,当月考核得 0 分。

 2 2 、 工作纪律

 (1)玩手机、吸烟、离岗、岗内睡觉、吃早餐(零食)、串岗(扎堆)聊天、带小孩、未按要求着制服或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项,每次扣 2 分。

 (2)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局组织的有关会议、学习、文明创建和各种比(竞)赛等各项集体活动,落实局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故缺席或未完成工作任务的,每次视情扣 2 分。

 (3)让服务对象进入工作区的,每发现 1 次扣直接办理该对象业务的工作人员 2 分,同时扣窗口负责人 1 分。

 (4)在上级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和亲切服务等各种明查暗防中,被上级或有关部门、媒体通报曝光的,当月考核得 0 分,在大厅范围内通报的同时要求所在单位按作风建设负面清单管理。

 3 3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1)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每次扣 1 分; (2)当日被安排作为志愿者而不在志愿者岗位上工作或按要求未佩带志愿服务明显标志的,每次扣 2 分。

 4 4 、 规范办件和服务

 (1)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好等原因与办事群众发生争吵的,对外形象造成一定影响的,当月考核为 0 分。

 (2)因服务效率不高、办件超时等原因受到群众举报或投诉,经查实属窗口工作人员责任的,当月考核为 0 分。

 5 5 、 加分奖励事项

 (1)向局书面提出工作建议,被采纳的每件加 2 分。

 (2)好人好事(由窗口申报,局认定),每件加 2 分。

 (3)服务对象(企业或群众)对工作人员给予书面信函、送锦旗表彰的,每件加 2 分,被媒体报导的,每件加 5 分。

 (4)参加局组织的文明创建、上级和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种演讲、比(竞)赛等有关活动的,每次加 2 分;获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分别加 5、4、3 分。

 (5)获得荣誉加分(以提交文件为准,局收到文件的下一个月兑现奖励):为局(窗口)获得国家级荣誉的,获奖人加 25分(获得同级部门荣誉,降一级奖励,下同);获得省级荣誉的,获奖人加 20 分;获得市级荣誉的,获奖人加 15 分;获得县(市)级荣誉的,获奖人加 10 分。同一类型事迹获得不同层级的荣誉,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层级奖励。

 (6)信息采用加分(发表在县(市)级以上主要媒体、报刊的稿件以提交截屏打印件或复印件为准):发表在国家级主要媒体、报刊的稿件,每件加 10 分(综合采用、非主流媒体、同级部门媒体采用的稿件,降一级奖励,下同);发表在省级主要媒体、报刊的稿件,每件加 8 分;发表在市级主要媒体、报刊的稿件,每件加 6 分;发表在县(市)区级主要媒体的稿件,

 每件加 4 分;发表在局政务公开平台的稿件,每件加 2 分。同一类型稿件同时在不同层级的主要媒体、报刊上发表,不重复奖励,按最高层级奖励,一个月信息累计加分不超过 10 分。

 (四)考核结果、标准和程序 1 1 、 考核分值的确定。由政务服务股每月对窗口人员的各种考核数据进行统计汇总,作为当月考核得分和月度“优秀个人”、“服务之星”和“红旗窗口”评选的主要依据。

 2 2 、 月度“优秀个人”评选

 (1 1)

 )

 “优秀个人”基本条件:

 ① 当月考核得分为 95 分以上; ② 当月有实质性办件或实质性从事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工作; ③ 有服务对象(企业或群众)给予个人表彰(书面信函、送锦旗、媒体报导等)的优先考虑。

 (2 2)

 )

 “优秀个人”名额:不超过当月所有工作人员考核总数的 20%。

 (3 3)

 )

 “优秀个人”确定:政务服务股根据当月工作人员得分情况,拟好备选人员名单,窗口负责人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本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评价,按 20%比例拟出“好”评价人员,综合汇总后,经分管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月度优秀个人初步名单,经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3 3 、 月度“服务之星”评选

 (1 1)

 )

 “服务之 星”基本条件:

 ① 当月必须当选“优秀个人”; ② 当月服务要达到“五好”(工作形象好、服务态度好、遵章守纪好、服务效能好、廉洁自律好)要求。

 ③ 有服务对象(企业或群众)给予个人表彰(书面信函、送锦旗、媒体报导等)的优先考虑。

 (2 2)

 )

 “服务之星”名额:每月 10 名。

 (3 3)

 )

 “服务之星”确定:由政务服务股从当月的“优秀个人”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结合有一定数量办件和符合“五好”标准的前 10 位中择优选出,由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4 4 、 月度“红旗窗口”评选

 (1 1)

 )

 “红旗窗口”的基本条件:

 ① 窗口当月有一定数量的实质性办件; ② 窗口当月完成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③ 窗口当月至少有 1 人被评为“服务之星”; ④ 窗口当月无人员被办事群众投诉(经查实窗口人员存在过错); ⑤ 窗口当月无人员在上级和有关部分的各种明查暗访中违规违纪被记录或通报爆光; ⑥ 有服务对象(企业或群众)给予窗口表彰(书面信函、送锦旗、媒体报导等)的优先考虑。

 (2 2)

 )

 “红旗窗口”名额:不超过当月所有窗口总数的 20%。

 (3 3)

 )

 “红旗窗口”确定:由政务服务股根据当月“红旗窗口”评选的基本条件、所有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及当月办件情况,提出初步建议名单,由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五)考核奖惩 1 1 、 考核奖发放制度:严格按月度考核得分兑现工作人员月度考核奖。月度考核得分在 90 分以上的发放 200 元/月.人,低于 90 分的每分扣 6 元;低于 60 分的,不发放考核奖。获得月度“优秀个人”的另奖励 50 元/月.人,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获得“优秀个人”的,从第二个月起奖励 100 元/月.人;获得月度“服务之星”的另奖励 200 元/月.人,连续两个月及以上获得 “服务之星”的,从第二个月起奖励 300 元/月.人。

 2 2 、 考核情况通报反馈制度:月度考核结果通过政务大厅电

 视屏等形式发布,并视情向窗口单位通报反馈。

  3 3 、 谈心谈话交流制度:每月考核完毕,由政务服务股或分管负责人视情对考核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交流思想,提醒其加以整改,促进工作。

 4 4 、 与窗口单位沟通制度。结合月度考核情况,局视情向窗口单位通报窗口人员的工作情况及现实表现等,主动征求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协调解决窗口及工作人员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促进窗口建设和人员管理的不断规范。

 5 5 、 窗口负责人 和工作人员责任 制度。窗口负责人对本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批服务过程中的便捷性、违规性、随意性、服务态度、言谈举止、遵章守纪等情况负有监管责任,负责对本窗口工作人员违反审批服务和工作纪律等行为进行及时提醒、制止和监管。窗口工作人员之间也具有相互提醒、制止和监督的责任。在上级效能建设、文明创建和亲切服务等各种明查暗访中,窗口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行为被上级和有关部门记录或通报爆光的,窗口负责人和窗口人员不参与当月“优秀个人”“服务之星”的评选,窗口也不参与当月“红旗窗口”的评选。窗口一年内在各种明查暗访中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且一年内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局所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窗口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

 6 6、 、。

 退回制度。对违反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退回原单位,由窗口单位另行调整人员:

 (1)违规审批造成严重后果的; (2)一年内累计受到 2 次投诉的(经查实工作人员存在过错); (3)一年内因违规违纪累计受到 2 次在大厅范围内通报批评的;

  (4)一年内因违规违纪累计 2 次被上级或有关部门、媒体明查暗访记录或通报曝光的;

 (5)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年度考核 (一)市政府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评选 1 1、 、 “优秀等次”人员基本条件:本年度未发生被有责任的投诉、未发生因违规违纪被上级有关部门、媒体明查暗访通报爆光等情况、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 2、 、 “优秀等次”人员名额:依据市委、市政府对局领导班子和年度目标考核等次,确定年度公务员优秀等次名额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优秀等次名额。

 3 3、 、 “优秀等次”人员确定:由政务服务股根据本年度所有月度“优秀个人”统计汇总后的排名顺序,结合一年来本人的综合表现,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征求窗口负责人意见,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二)市人社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联合表彰为年度“先进个人”、“红旗窗口”评选 1 1 、 表彰为年度“先进个人”

 (1 1)

 )

 “先进个人”基本条件:

 ① 本年度未发生负有责任的投诉、未发生因违规违纪被上级有关部门、媒体明查暗访通报爆光等情况、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② 原则上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重复表彰。

 (2 2)

 )

 “先进个人”名额:不超过本年度窗口工作人员考核总数的 20%。

 (3 3)

 )

 “先进个人”确定:由政务服务股根据本年度所有月度“优秀个人”统计汇总后的排名顺序,结合一年来本人的综合表现,提出初步建议名单,征求窗口负责人意见,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2 2 、 表彰为年度“红旗窗口”

 (1 1)

 )

 “红旗窗口”基本条件:本年度窗口工作人员未发生负有责任的投诉、未发生因违规违纪被上级有关部门、媒体明查暗访通报爆光等情况、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

 (2 2)

 )

 “红旗窗口”名额:不超过进驻窗口总数的 20%。

 (3 3)

 )

 “红旗窗口”确定:由政务服务股根据本年度所有月度“红旗窗口”统计汇总后的排名顺序,按符合基本条件的要求,提出初步建议名单,经分管负责人审核,报局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确定。

 本《实施细则》自 2022 年

 月

 日起施行。

篇六:事业单位考勤制度实施细则2022

22 2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 十六篇 )

  一、 2022 2 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市人社局在市委、市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纪委第二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下,认真贯彻 X 届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两个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重点任务,持之以恒遵守中央各项规定精神,紧紧围绕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坚定不移地筑牢党风廉政建设防线,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推动人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利的纪律保障。现将 2022 年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履职尽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局党组始终坚持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贯彻落实 X 主体责任体系、X 衡量检验标尺和 X 督查落实细则,全面落实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廉政教育,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强化压力传导,推动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是理清工作思路,抓好“一岗双责”。局班子成员切实将主体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于 X 月 X 日召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责任体系再健全、责任清单再细化、目标管理再具体,与各分管领导和科室层层签订党风廉政目标责任书 X 份,逐级传导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督促、主动检查。

 二是扎实开展思想教育,筑牢廉政思想防线。在每月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上,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上级部门重要文件精神,重点学习了《X》等党纪党规,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并不断强化“四个意识”,有效提升领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全局干部职工手抄“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做到了牢记于心,外化于行,筑牢反腐守廉和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三是严肃党内 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和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全面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和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认真召开了 X 年度局党组 X 民主生活会和三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到了准备充分、程序严格、剖析深刻、批评严肃,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

 四是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加大对重大节假日期间的监督检查力度,在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前,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集体学习中央和纪委重要会议精神和纪律规定,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担当意识和权责意识。X 名班子成员均能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有关要求,如实上报个人事项。根据市纪委开展“述责述廉”工作的要求,围绕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下发了市人社局党组《关于印发开展 X 年度述责述廉工作通知》,安排全体科级干部分别于 X 月和 X 月开展“两述”工作,不断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用权、廉洁履职。X 年以来,处理市纪委转办的有关信访问题线索 X 件,市委组织部函询 X 件,X 热线转办的投诉 X 起;对省审计厅审计发现问题涉及的 X 名同志和涉及经商办企业的 X 名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纪委

 进行纪律审查的 X 名同志进行了诫勉谈话。开展了 X-X 年纪委转办交办案件整理工作,共梳理出案件 X 件,整理完善档案卷宗 X 件。

 (二)强化作风建设,促进各项权力规范运行 一是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党员干部廉政意识。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工作月安排部署、党组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机关学习例会等制度,充分运用“在线学习”、“网络学习”、专题培训、党支部书记上党课等形式,开展党员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升党员党性修养。共传达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 X 次,学习各级纪委相关文件和作风纪律有关规定 X 次,开展学习宣讲 X 次,召开支部书记党课 X 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手抄“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做到了牢记于心,外化于行,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意识和法制意识,始终拧紧廉洁从政的螺丝钉,筑牢反腐守廉和遵规守纪的思想防线。

 二是坚持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凡重大事项一律经局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不断提升人社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专家组评审制度,健全审核流程。在慢性病鉴定、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等工作流程中,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变局里说了算为专家委员会说了算,有效解决过去认定不专业、群众不认可的问题;实行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会议制度,由两个分管领导及负责退休审批的相关科室和相关业务经办人员按照程序共同审核,每次会议专门记录,并将审批结果及时公示;规范干部档案专项审核,对干部重要信息真实性存疑或涉嫌涂改造假的,督促本人详细做出书面说明,在深入调查核实、准确把握事实的基础上,提交会议进行认定,多个相关

 科室参与讨论研判,提出精准的意见建议,坚决避免凭工作惯性和工作经验处理问题。有效保证了干部职工秉公用权,坚决杜绝徇私枉法。

 三是开展明查暗访,改变 工作作风。局党组按照“明查暗访年”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下发了《市人社局开展“明查暗访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强化内部管理若干制度》,明确了制度落实、纪律执行、工作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督查内容 X 项,每月安排 X 名领导对局机关和社保大厅等重点部门进行明查暗访。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 X 次,发现工作纪律问题 X 起,公开作检查 X 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不断规范,工作纪律进一步严肃。

 四是创新优化服务载体,打造阳光政务。认真开展行风政风评议和效能风暴行动,大力倡导“人社工作为人民”的理念,不断优化服务载体,全面启用劳动争议仲裁办案系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所有案件办理均通过网上受理、审查、审批和结案,实现仲裁办案和数据汇总的信息化和透明化,案件处理的质量和效率不断提升。着力推行“阳光政务”,认真落实“五制”、“四公开”、“三亮明”制度,将优质便捷服务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主动公开就业信息、人事人才信息、工资和劳动关系信息、预决算、三公经费、法规政策等信息,截止目前,运用局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各类信息 X 条。

 (三)深化风险防控,紧盯重点领域和环节 一是加大重点环节监督力 度。围绕农民工讨薪维权,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应急周转金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制度,创新在胜利路小区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试点工作,完善农民工务工前信息录入,对用工单位的用工花名

 册、工资表、考勤表进行动态监管,以长效机制保障有效监督。截止目前共收缴X 家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X.X 万元,启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 X 家企业农民工工资 X 万元,开具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X 份。围绕社保基金安全,正式启用了社会保险财务 A++系统、智慧眼人脸识别系统,加速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积极推进社保卡发放,实现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基金财务核算、业务统计等工作有效衔接,促进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监督转变,防范和控制基金风险的技术手段得到拓展和强化,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的机会和空间。围绕人事考试安全,邀请纪委、组织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各类招考工作,并在考试后对考试结果进行书面评价,确保人事考试公开、公平、公正,圆满完成了 X 年度嘉峪关市公务员考录笔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及教育系统、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招聘、社会治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考核考试。对人事考试信息系统的软硬件进行了升级改造,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考场分配、准考证和成绩单网上打印等工作效率进一步提升,人事考试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连续六年荣获全省优秀考点。

 二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实行“开门接访”、定期下访和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局领导不回避、不推诿、不畏难,X-X 月局主要负责人接待上访人员 X 次,其他班子成员接访 X 次。规范各科室的责任范围及信访案件的办理流程,做好登记工作,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办理市电子政府办公室及市委督查室转办的案件 X 起、信访局转办件 X 起、信访网转办件 X 件、其中国家件 X 起,答复率达X%,切实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落实举措,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人心

 一是深入开展反腐败宣讲工作。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职工反腐败意识,我局邀请市纪委同志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甘肃省实施办法进行宣讲 X 次,邀请市检察院同志进行预防职务犯罪宣讲 X 次。开展以我局王建功案和人社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镜鉴的以案说法警示教育 X 次,在全局工作中较好的起到了举一反三的效果。

 二是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采用“自己查、科室审、相互议、班子定”的方式,以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行政执法、项目审批、资金审批和使用为切入点,深入开展自查工作,不断完善防控措施,重新梳理排查出科室及个人廉政风险点 X 处,各科室开展了一季度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上报廉政风险自查报告 X份,排查完善覆盖率达 X%。

 三是认真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逐级分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管党治党责任主动督促、主动检查,每季度开展分管领导和科长、科长和科员之间廉政谈话一次。上半年,局主要负责人约谈班子成员 X 次、科级干部集体约谈 X 次,处级干部和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约谈 X 批次、各科室负责人和科员开展约谈 X 批次,通过有重点、分层次的开展集体约谈,听取被约谈人廉洁自律和履行“一岗双责”的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虽然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省委、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新的形势要求和基层期盼还有一定距离。一是局

 系统党员干部对中央“越往后执纪越严”的新形势还缺乏应有的认识,党章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还不强;二是部分党员干部仍有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落实党建责任同岗位职责结合不够紧密,工作比较被动,缺乏特色;三是对各项制度的落实还不到位,个别科室、职工纪律意识淡薄,仍存在上下班迟到早退、请示报告不及时,管理存在宽松软散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注重“一岗双责”落实,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一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落实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认真开展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这一政治要求切实转化为我们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规矩。

 二是创新学习方式,强化纪律教育。积极开展班子成员分层次讲廉洁党课活动,实现廉洁党课全覆盖。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宣传教育,强化工作人员学习教育培训,提升尽职履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报送,积极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方面的特色做法。

 三是狠抓制度落实。我们将继续以明查暗访和干部作风建设作为今年全局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各领导分头负责,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的目标要求,严格以制度促行动,努力使每一位同志能够将各项制度要求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

 四是加强监督检察。以行政执法、资金管理、干部队伍管理为重点,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及时处理各类信访举报件,加大监督力度,坚决惩治违法违纪行为,发挥案件查处的威慑力,切实提高公信力。五是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尽可能的创造条件让干部在不同岗位、不

 同系统进行锻炼,不断开阔干部的眼界及工作能力,更好的培养复合型人才,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激发工作活力。

  二、X X 学校党支部 2022 2 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总结

 上半年,我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全面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切实做到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现将我支部 2022 年上半年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党建工作计划总结如下:

 一、抓实思想建设,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支部把深化理论武装作为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坚持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坚持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相结合,坚持抓“关键少数”和抓“绝大多数”相结合,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坚持每周一例会学习制度,注重运用“学习强国”“党建+”“终身教育学习网”等载体,重点“学理论、学法规、学党史、学业务”,深化“两学一做”。

 一是学习新思想。持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 X 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教育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教育局党组决定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学习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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