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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篇

时间:2022-08-31 08:10:05 来源:网友投稿

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篇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126·职业教育 科学咨询/教育科研 2021年第02期(总第723期)摘要:“互联网+&r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篇,供大家参考。

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4篇

篇一: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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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咨询 / 教育科研

 2021 年第 02 期 ( 总第 723 期 )摘 要:“互联网+”的兴起促进了各行各业的改革与创新,对于职业学校的教师来说,也应当紧跟时代的步伐,将信息化教学手段与课堂紧密结合,有机整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重构教学模式。不仅可以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可以提升教师的信息化教学水平,促进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为社会培养出合格的会计人才。关键词:蓝墨云班课 ; 辅助教学 ; 经济法基础一、研究背景《经济法基础》作为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的科目之一,具有理论性强,内容抽象,难以记忆的特点。学生在学习该门课程时大多存在畏难现象,学习效率不高,学习效果一般。本文通过在《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中引入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的实践研究,明确信息化辅助教学手段在职业学校课堂教学运用上的效果,并对其进行反思。二、基于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的《经济法基础》教学实践(一)课前准备阶段:教师提供学习资源,学生自主完成学习任务教师结合学情、考纲、教学内容等因素,利用蓝墨云班课中的资源库提前推送本节课的相关资料,吸引学生主动预习,并要求学生在预习后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学生利用生活中的零碎时间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对于预习中产生的困惑可在课堂上及时提出,师生共同讨论。除此之外,蓝墨云班课还设有助手功能,学生查看资源的情况能够及时反馈给教师,教师可以借助此功能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督促。(二)课中实施阶段:教师创设情境,学生积极互动1. 小组任务在上课过程中,将学生划分为若干小组,由组长负责整理本组的任务成果。教师采取师评、组间互评与组内互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多元化考核。既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也使得考核效果更具有公正性与客观性。2. 头脑风暴针对重难点,教师可利用头脑风暴模块推送相关问题,学生积极思考。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升学生主动参与的意识。也可以发挥集体的力量,增强团队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3. 发起举手或抢答教师可以在课堂回答问题的环节时使用发起举手和抢答的功能,在学生回答完毕后点击学生的头像即时评分,增添学生的经验值。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也可以使课程变得更加富有趣味性。4. 随机点名为了提升学生的课堂注意力,教师可以多次使用随机点名的功能进行提问,使学生保持高度集中的状态听课。随机提问基于蓝墨云班课的职业学校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实践探讨赵笳贝(南京商业学校 江苏南京 210000)形式也克服了传统教学中教师大多只关注优生或差生学习效果的弊端,使每位学生受到教师关注的机会均等。5. 发布测试在每节课的课尾,教师针对该堂课的重难点,布置相关试题,限定时间对学生进行课堂检测。系统可以自动统计出每位学生的正确率和完成时间,教师可以通过投屏的形式展示检测结果,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情况在班上的位次有所了解。对完成速度快且正确率高的学生,教师应进行表扬,增强其自信心,而完成速度较慢或正确率不高的学生,也应得到教师的鼓励与帮助。(三)课后提升阶段:知识回归实践作业是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的有效工具,也是帮助学生对知识进行延伸和升华的途径。教师在课后跟据本节课所讲授的知识点与学生的课堂反馈布置作业,学生可通过拍照、语音、视频等途径上交作业,形式多样化。取代了原有传统教学模式下单一的纸笔作业,既可以帮助学生真正掌握并灵活运用知识,也可以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三、基于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的《经济法基础》教学实践的效果(一)打破了课程教学时空的限制,满足学生个性化的需求传统教学模式下,大多是教师站在讲台上讲解知识,授课的时间与场所基本固定,学生与教师一对一单独沟通的机会很少。蓝墨云班课的运用可以让学生随时随地进行学习,针对课程中理解较为困难的知识点,可以反复观看教师推送的资源加以深入学习,大大增强了学习效率。蓝墨云班课的私信功能还可以单独与教师进行学术交流。不仅拓展了学生的学习的时间与空间,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二)提高了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探究能力、协作能力蓝墨云班课采用经验值分析的方法记录了学生的学习轨迹,实行过程性评价与终结评价相结合的动态考评分析模式。在小组分组作业模块中,加强了学生与学生间的沟通、交流,提升了合作共事能力。头脑风暴模块能够帮助学生弥补自身思维上的缺陷,而不同观点的相互碰撞、相互交融,可以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探究性。答疑与讨论模块则是能够加强学生与教师之间的沟通,帮助学生及时查漏补缺。教师在教学中整合多个模块,不仅趣味性强,也可以达到较为理想的教学效果。四、结束语对职业学校来说,信息化教学的普遍应用必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这不仅是出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锻炼教师教学能力的要求,更是与信息时代社会发展所匹配的必然结果。作为职业学校教师,应当紧跟时代潮流,积极学习,创新思考,积极推进教育模式的改进,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如何更好的服务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篇二: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COUNTING LEARNING215信息技术在职业院校经济法基础教学中的运用赵笳贝 南京商业学校摘要: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发展。以 2014 年 6 月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颁布为标志,开启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阶段。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信息化为中华民族带来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必须敏锐抓住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职业教育作为国家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时代背景下,肩负着“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历史使命。本文旨在通过借助信息化教学手段——蓝墨云班课,探索如何将信息化建设运用到会计课程的日常教学中,以达到全面推进复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的目的。关键词: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经济法基础;职业院校一、研究背景职业院校学生的学习能力相较本科生、研究生来说较为薄弱,学习动机不强,学习成绩也大多不够理想。同时,职业院校的教师大多也面临着许多教学困惑,如:学生生源差,影响教师日常教学的信心与积极性、无升学压力,教师易产生懈怠,对教研活动不够重视导致教学水平得不到提升、专业课教师下企业培训的机会少,教学中易导致理实脱节等问题。但职业院校的学生除了少部分会通过专转本考试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外,大多都将在毕业后都将直接走上会计工作岗位。随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取消,初级会计职称证书便成了会计专业的“入门证书”,该证书的取得,不仅是对学生在校期间专业知识学习效果与能力的证明,也是帮助学生顺利就业的加分筹码。如何借助信息化发展的历史机遇,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改变原有教学手段,丰富教学形式,提高教学质量,让教师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化成长的同时,帮助学生更好的掌握并灵活运用会计知识,顺利通过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提升岗位竞争力,便成了当下所急需面对与研究的问题。二、蓝墨云班课简介蓝墨云班课是由北京智启蓝墨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教学辅助 APP。是在移动互联网环境下,利用移动智能设备开展课内、课外教学活动,满足教师和学生课堂教学互动与及时反馈需求的移动智能教学平台。教师通过该平台创建班课,推送与教学相关的资料与任务,学生通过六位代码进入班课进行学习。这款 APP最大的特点在于学生可通过手机、平板等移动设备随时随地进行自主学习,教师亦可及时、动态获得学生的学习效果反馈并据此调整教学计划。三、基于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的《经济法基础》教学实践( 一 ) 课前准备阶段:教师提供学习资源,学生自主完成学习任务教师结合学情、考纲、教学内容等因素,利用蓝墨云班课中的资源库提前推送本节课的相关资料,如框架结构图、视频、微课、网页链接,吸引学生主动预习,并要求学生在预习后思考教师提出的问题。学生利用生活中的零碎时间随时随地进行学习,对于预习中产生的困惑可在课堂上及时提出,师生共同讨论。教师亦可针对预设学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推送问卷调查,根据学生存在的问题有的放矢的调整教学计划。除此之外,蓝墨云班课还设有助手功能,学生查看资源的情况能够及时反馈给教师,教师可以借助此功能对学生的预习情况进行监控与督促,提高预习效率。( 二 ) 课中实施阶段:教师创设情境,学生积极互动1. 小组任务。在上课过程中,可采取自由分组或随机分组的形式,将学生划分为若干小组,由学生民主推选出组长,负责整理小结本组的任务成果。教师在创建小组任务时,采取师评、组间互评与组内互评相结合的考核方式进行多元化考核。先由学生自评、组间互评,点出优缺点,最后由教师根据学生的作答进行总结打分。不仅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也使得考核效果更具有公正性与客观性。2. 头脑风暴。针对理解比较困难或易错的知识点,可以采取集体研讨的方式进行学习。即教师利用头脑风暴模块推送相关问题,学生积极思考,人人发言,相互感染。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提升学生主动参与的意识。也可以发挥集体的力量,增强团队意识,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3. 发起举手或抢答。针对《经济法基础》理论知识较多,内容较枯燥,学生学习兴趣不高的课程特点,教师可以在课堂回答问题的环节时使用发起举手和抢答的功能,教师在学生回答完毕后点击学生的头像即时评分,增添学生的经验值。不仅能够提升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也可以使课程变得更加富有趣味性。4. 随机点名。为了提升学生的课堂注意力,避免学生出现上课走神而影响学习效率的现象出现,教师可以多次使用随机点名的功能进行提问,使学生保持高度集中的状态听课。随机提问形式也克服了传统教学中教师大多只关注优生或差生学习效果的弊端,使每位学生受到教师关注的机会均等。5. 发布测试。在每节课的课尾,教师针对该堂课的重难点,发布相关试题,限定时间对学生进行课堂检测。系统可以自动统计出每位学生的正确率和完成时间,教师可以通过投屏的形式展示检测结果,让学生对自己的学习情况在班上的位次有所了解。对完成速度快且正确率高的学生,教师应进行表扬,增强其自信心,而完成速度较慢或正确率不高的学生,也应得到教师的鼓励与帮助。( 三 ) 课后提升阶段:知识回归实践作业是检验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情况的有效工具,也是帮助学生对知识进行延伸和升华的途径。教师在课后跟据本节课所讲授的知识点与学生的课堂反馈布置作业,学生可通过拍照、语音、视频等途径上交作业,形式多样化。取代了原有传统教学模式下单一的纸笔作业,既可以帮助学生真正掌握并灵活运用知识,也可以促进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发展。四、基于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的《经济

 216教学探讨 TEACHING DISCUSSION法基础》教学实践的问题( 一 ) 操作系统的不完善蓝墨云班课的使用需要建立在有良好网络信号的前提下,但根据学生的使用效果反馈情况来看,常常会出现卡顿、掉线、甚至学生端已经提交成功的作业系统没有显示的情况,进而导致教师漏判分的情况出现。有时在课堂上进行课中测验时,也会出现部分学生手机没有信号而无法进入测试界面的情况。这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学习进度,也影响了学生的经验值统计。( 二 ) 学生的使用情况无法进行有效监控学生在课堂中使用手机端蓝墨云班课时,教师无法做到实时监控每一位学生的屏幕,且蓝墨云班课在使用过程中可以随时退出,难免会出现有的学生趁机打开别的界面,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的情况出现,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蓝墨云班课的使用效果。( 三 ) 不能通过经验值完整有效的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反馈蓝墨云班课的大部分内容与经验值挂钩,学生每完成一项任务都会获得相应的经验值。但有的经验值获取比较简单,如资源的查看,不论是视频或是图片,只要点开浏览即可获得经验值,又如头脑风暴环节,哪怕发帖的内容质量不佳,甚至文不对题,亦可获取经验值。部分学生为了获取更高的经验值,并没有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水分较大。( 四 ) 题型不够完善虽《经济法基础》课程在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中,所有的题型均以选择题出现,看似使用蓝墨云班课可以满足全部需要,但在日常的学习中,学生的练习不应局限于此。而可供教师设置的题型匮乏,没有如填空题、业务填表题等题型,不能完全适应教学的需要。( 五 ) 制作课程资源工作量巨大完整的课程资源建设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这就对任课教师的信息化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对部分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老教师来说,并不能够完全熟练运用蓝墨云班课,如果在使用的过程中不能吃透蓝墨云班课的精髓,教学效果甚至有可能不如传统教学。五、基于蓝墨云班课辅助教学的《经济法基础》教学实践的反思( 一 ) 建设丰富的碎片化的教学资源在信息化背景下,教学资源的建设应具备丰富且碎片化的特色。教学资源的种类不应局限于传统教学中以 PPT 为主的单一形式,而是可以通过微课、FLASH、文档、网页链接、慕课等多渠道展开。同时,教师在创建教学资源时应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即不仅仅满足于书本知识,而是立足于实践,帮助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熟练运用所学习的会计知识,为日后胜任会计工作岗位打好铺垫。除此之外,教师所创建的教学资源还应具备短小精悍的特点,不宜过长,尽量使得学生在短时间内完成一个资源的学习,保证良好的学习效果。( 二 ) 教学由灌输知识的模式向引导启发转变传统教学模式下,教师大多采用 PPT+板书相结合的教学手段,学生学习被动,很少能够做到课前预习和课后复习。蓝墨云班课将课堂划分为三个部分:课前、课中与课后,通过不同的任务模块发布具体的任务,层次分明,脉络清晰,针对性强。教师可以通过不同的模块引领学生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将课堂由“以教师为主导”真正变为“以学生为主体”。( 三 ) 提升教师的信息化素养能否胜任信息化教学模式并获得较好的教学效果,对教师的信息化水平要求颇高。但目前我国许多职业院校的教师在对于信息化教学手段的理解和运用还有所欠缺,因此教育局和学校可以通过定期培训等形式,将教师召集起来统一学习,各个学校也可以外派教师去外校深造,回到学校后再与学校老师共同学习交流。( 四 ) 教学内容应符合社会与时代的需求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教材的内容也会与时俱进。教师在教学中应当在立足教材的同时,跳出教材的框架,主动更新会计专业知识,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大量现实案例与理论知识相结合,让学生学习到经济法领域更加前沿和完整的知识,提升自己综合运用的能力,达到培养经济全球化所需要的专业人才的目的。( 五 ) 引导学生树立主动建构知识框架的意识在结合蓝墨云班课进行日常教学的同时,鼓励学生善于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在教师提供现有教学资源的基础上,在学生能接受的知识能力范围内,适当扩充原有的经济法知识体系,以达到对课本知识的进一步研究的目的。通过知识体系的扩充,也可以提高学生对于书本框架知识的整合能力,并将这一能力延伸到其他会计专业课的学习中。六、结语对职业院校来说,信息化教学的普遍应用必将成为未来的发展趋势。这不仅是出于提升教师教学水平、锻炼教师教学能力要求的需要,更是与信息时代社会发展所匹配的必然结果。而当今时代对会计人才的高需求,也将促成职业院校在会计专业教学模式上做出与改变。在信息化教学背景下,职业院校所培养出的新时代会计人才也必将会促进会计行业人员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的提高,对经济发展有着重大意义。因此,广大职业院校应牢牢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紧跟互联网快速发展的契机,实现教学模式的转型,以达到课堂教学信息化、数字化的目的。作为职业院校教师,更应当主动学习,创新思考,积极推进教育模式的改进,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如何更好的服务于职业教育的发展。

 财参考文献:[1] 王晓磊,任胜楠 . 关于使用蓝墨云班课教学过程中的几点思考 [J]. 才智,2017 (19):214.[2] 胡伟芬 . 蓝墨云班课软件辅助教学的高职会计专业课程教学过程研究 [J]. 财会学习,2018 (05):152-153.[3] 余胜泉,路秋丽,陈声健 . 网络环境下的混合式教学——一种新的教学模式[J]. 中国大学教学,2005 (10):50-56.[4] 汪德露 . 基于信息化技术背景下的蓝墨云班课 APP 在教学运用中的模式探讨[J]. 教育现代化,2017 (04):26.[5] 杨一翁,张欣瑞,尚会英 . 微信与蓝墨云班课的应用——“互联网 +”时代下的新型市场营销教学模式研究 [J]. 中国集体经济,2017 (01):157-158.[6] 徐健 . 走向职校课堂教学实践的研究 [J]. 江苏教育研究,2017 (33):23-27.[7] 郑翔,丁琪,李佩 . 经济法课程教学中的问题与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运用 [J].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 上旬 ),2015 (03):33.[8] 丁蔚 . 高职会计专业《经济法基础》课程教学思考 [J].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8 (01):225-227.[9] 陈昌 . 浅谈会计专业经济法教学的问题和对策 [J]. 金融经济,2017 (04):205-206.[10] 曹冬梅 . 关于中职会计专业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思考 [J]. 职业,2016 (20):76.

篇三: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07<<NeW Curri cul um Research任务驱动教学三去在中职《圣-齐三去基础>冲的尝试◇ 浙江省绍兴县职业教育中心王国萍摘要:任务驱动教学法是将任务驱动的教学方式与探究性的学习方法结合起来,学生在典型任务的驱动下分组探究,自主学习、自行完成学习任务的教学法。文章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阐述了该教学法在经济法教学中的运用,并对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关键词:任务驱动教学法;经济法;反不正"-3竞争法;尝试;体会中图分类号:G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一0568( 2013) 08—0107—03一、任务驱动教学法的概念、特点、运作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法是一种建立在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基础上的教学法.它将以传授知识为主的传统教学理念转变为以解决问题、完成任务为主的多维互动式的教学理念:将再现式教学转变为探究式学习,使学生处于积极的学习状态.每一位学生都能根据自己对当前问题的理解。运用共有的知识和自己特有的经验提出方案,解决问题。任务驱动教学最根本的特点就是“ 以任务为主线,老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 ,改变了以往“ 教师讲,学生听” ,以教定学的被动教学模式,创造了以学定教,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学习模式。任务驱动教学改变了传统教学法的运作模式。传统教学运作模式通常是“ 三步曲” ,即提出概念一篇释概念一举例说明。任务驱动教学法则采用“ 四重奏” ,即提出任务一分析任务一完成任务一总结评价。这种教学方法以任务为核心,教学活动全程体现“ 任务”驱动。二、任务驱动教学法在中职《经济法基础》中的尝试笔者以《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例,阐述这一方法的运用。1.确定目标,提出任务。任务驱动教学法中任务的设计、提出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任务的完整性、难易程度,以及是否具有典型性、能否引起学生兴趣等方面都将直接影响课堂上探究式学习的效果。( 1) 教师要在总体学习目标的框架上,把总目标细分为一个个小的目标.并把每一个学习模块的内容细化为一个个容易掌握的“ 任务” ,通过这些小的“ 任务” 来体现总的学习目标。( 2) 任务的提出应避免庸俗化和片面化。注重由简到繁,由易到难,循序渐进,关注全体学生,忌过少、过滥,过急、过缓,过易、过难,过大、过空。任务的提出甚至可以由师生共同讨论或学生根据自身需求提出.这样的任务可能更符合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兴趣特点,能使学生根据自己的内在需要去探索和学习,充分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从而培养出独立探索、勇于开拓迸取的自学能力。例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教学目标是掌握不正当竞争行为,笔者把它细化为:学生能准确说出10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能说出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的途径:学生能分析案例中哪些行为属于正当竞争行为?哪些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学生养成自主分析和解决问题的习惯,学会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师生共同参与,提出了如下任务:①预习教材,找出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 此任务可细化为什么是欺骗性交易行为?包括哪几种?怎样判断商业贿赂行为中的“ 回扣” ?什么是低价倾销行为?哪些行为经营者低

 New Cumcul um Research>>108|教学新思维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但不属于倾销等10类行为。) ;②预习法律条文,查阅相关资料,找出解决纠纷的途径。此任务较难。需学生自主学习相关课外知识;③学生自由分组。分组时注意男女比例的搭配、学习能力层次的搭配和学生性格的搭配.选取组中的“ 中坚力量” 作为组长,负责组织协调本组的学习活动,并详细记录问题探究的进展,向教师汇报学习的情况。分组后,学生分析案例,进行角色分配。2.分析任务。给出任务后。教师不急于讲解,任务分析是必要的过程。教师通过启发和帮助,使学生对该任务进行分析,产生一系列需要分别独立或依次可以完成的子任务,并找出哪些要用到旧知识.哪些需要新知识,使学生明确学习目标,激发学习新知识的能力。一般来说,任务分析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任务分解.另一方面是找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笔者把书本上没有的法律条文、最高院关于本法的司法解释和相关的案例资料发给学生,强调发展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倡导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通过不同观点的交锋,补充、修正学生所提出的解决方案。3.完成任务。教师在此阶段.要正确引导学生,把握好任务的内容、进度和方法。在整个完成任务的过程中,学生各显神通,课本上的、课外的,旧的知识点、新的知识点都给用上了,充分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并加深巩固了所学知识,学生的思维能力和认知水平在完成任务的同时也得到了提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教学中,笔者组织、设置了案例:在销售过程中的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在市场交易过程中的欺骗性交易行为,在招投标情景下的各种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等等。由学生按已分成的小组如1~5小组分别演绎各商家、经营者,6~8组学生演绎法院、工商部门及其他监督管理部门解决纠纷。通过任务将学生置于复杂、真实的问题情景中.使学习知识的情景与以后应用知识的情景相似,帮助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明白不正当竞争行为,掌握法律的基本概念、原则和规则。4.总结评价。任务驱动的教学思想是将新知识分解到一些任务之中.淡化了知识的系统化、逻辑性及完整性,知识在学生头脑中是零散的。因此,任务完成后.教师要引导学生对所学的知识进行拓展和细化,并建立起与过去知识的联系,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记忆和理解。任务驱动的意义不仅在于提高学生的整体成绩,更注重的是激励学生.这就要求教师在最后的评价环节中一定要运用积极的评价机制。评价时,学生的“ 成品” 、“ 半成品” 、“ 成功的” 、“ 失败的” 应同样给予重视,要适时挖掘学生的闪光点,肯定学生的努力。对学习效果的评价总结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方面是对学生是否完成当前问题的解决方案的过程和结果的评价.即所学知识建构的评价;另一方面是对学生自主学习及协作能力的评价。具体可分为自评与考核。例如,在《反不正当竞争法》教学中,笔者设置了如下的评价表。自评( 学生) 考核( 教师)评价内容个人自评 组内互评形成性考核终结性考核在规定的时间里出色地完成任务( 10%)思考问题积极,探究意识强( 1Q%)个人表现知识迁移能力强,善于联想和想象( 10%)积极参与讨论,并有出色的见解和观点( 10%)能充分利用课本,新、旧知识连贯( 10%)知识应用能利用课外知识,进行自主学习( 10%)

 109<<New Curri cul um Research续表自评( 学生) 考核( 教师)评价内容个人自评 组内互评 形成性考核 终结性考核能与他人协商解决,与他人合作无间( 10%)合作交流能帮助其他同学进行学习( 10%)能积极准确地评价其他同学( 10%)完成情况 案例演绎完成情况( 10%)三、应用任务驱动教学法的几点体会任务驱动教学,通过解决一个个问题完成真实的任务,锻炼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1:3头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与人协作等能力.使学生对自己有了新的认识.提高了自信心,对于未来走向社会充满了信心。实践证明,任务驱动教学法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运用无疑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以下几方面:1.“ 任务驱动” 不能任意扩大。不是所有的教学内容都适合任务驱动教学法,有些教材内容缺乏带实际意义的综合性任务,有些只是一些小任务,实际上与传统的练习题无异,这些内容如一定要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可能会非常牵强,甚至会造成“ 为什么学生不积极参与完成任务?” 的尴尬局面。教学有法,教无定法。任何一种教学方法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并非放入四海而皆准,不可能具有完全的普适性。例如,《经济法基础》中,有些教学内容更适合传统的“ 讲授式” 教学模式,有些可能“ 案例法” 更为适合。2.课堂管理有待进一步改进。探究性学习法的课堂更“ 活” 了,学生较为轻松、自在,这也导致个别学生干扰他人;个别学生躲在同伴的背影中搭便车.滥竽充数、蒙混过关。完成任务的进度不一,有的组提前结束,有的组只能草草“ 收兵” ,造成课堂秩序混乱。因此,应采取措施在行动上约束学生,最好能使学生都“ 忙碌” 起来。3.教学目标容易片面化。任何一门课程都既含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又蕴含着深厚的人文知识.在教学目标上则体现为丰富的情感目标。任务驱动的教学形式使教学环境情境化、问题化,教学过程则要求既源于具体情境而又能超越具体情境,达到融知识、技能、情感于一体的至高境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强调了技能的训练,而忽视了人文精神的提升。总之,任务驱动教学法不仅仅要“ 授之以鱼” .更强调“ 授人以渔” ,代表着一种全新的教学理念.具有突破传统教学模式的变革意义,值得在法学教育中进行更广泛的尝试。参考文献:[ 1】戴国梁.论利用案例驱动教学法开展法律教学的模式明.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0,(1).【2】龚亚夫,罗少茜.任务型语言教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李友勇.任务驱动教学模式在高职民事诉讼法教学中的应用【J 】,民办教育研究,2010,(5).[ 4】何克抗.建构主义学习环境下的教学设计叨.中国电化教育,1998,(5).

篇四:中职生学习经济法基础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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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

 (

 学年

 第

 学期)

  专业名称

  课程名称

  授课教师

  授课班级

  授课章节 名

 称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1 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2 法律的概念特征及其效力

 授课课时

 2 课时 授课形式 新授理论课 使用教具 板书、PPT 教学目的 知识目标:

 1.让学生了解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了解法的本质 2.让学生理解法律的概念,熟悉法律的表现形式及法的特征 3.让学生掌握法的效力与法的体例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专业文章阅读能力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仔细、严谨的学习态度 教学重点 1. 法的概念和特征 2. 法的效力 教学难点 法的体例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更新:法律的概念 补充:法律的表现形式 课外作业 预习第三、四节内容 教学后记

  课堂教学安排 教学过程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1.经济法的课程属性

 经济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程,其内容涉及企业、公司、金融、会计、税收等各个经济领域,并成为企业、公司及相关人员行为处事的法律依据及标准。

 2. 学习目标:

 ①知识目标:学生具备一定的经济法知识或知识基础 ②能力目标:培养自己专业知识的阅读能力与分析能力 ③情感目标:敢于理性的表达自己观点 §1.1 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一.法的产生 原始社会:习惯,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劳动和生活中逐渐形成的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原始社会后期:

 社会大分工(畜牧业从农业中分离、手工业从畜牧业中分离、出现商人)

  氏族社会变化(血缘联合相对弱化、氏族内部人之间的平等关系打破、出现阶级)

 国家产生(法产生)

 法的产生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与国家一样)

 二.法律的历史发展

 1. 习惯法:不成文的形式 2. 成文法:公元前 18 世纪

 古巴比伦王国

 《汉谟拉比法典》

  春秋战国时期

 魏国

 李悝

  《法经》

 §1.2 法律的概念特征及其效力 一.法的概念及本质

 1. 法律的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2. 法律的表现形式

  1)宪法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 2)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课堂教学安排 教学过程 主 要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

 3)行政法规—— 国家最高行政机关的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等 4)地方法规 —— 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5)部门规章 —— 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如央行《支付结算办法》,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6)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7)国际条约或协定 2.法的本质:

 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2)法是统治阶级实现其阶级专政的工具; 3)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当时所处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二.法的特征 1. 法是调节人们行为的社会规范 2.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3. 法是明确规定人们的权利与义务的行为规范 4. 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三.法的效力

 1. 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 1)法律生效时间和终止时间问题 法律生效时间:① 法律本身就规定了生效日期 ② 从公布之日起生效 ② 以新法代替旧法 ③ 国家根据某种需要,明令宣布终止该法,并规定了终止日期 ④ 有权规定撤销违法的法律、法规 2)法的溯及力:该项法公布生效以前所发生的事件或行为,是否适用该法的问题。适用就具有溯及力;不适用则不具有溯及力。适用情形:A. 从旧原则:新法不溯及既往

 B.从新原则:新法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C. 从轻原则:视新法和旧法哪个行为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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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 就适用哪个法。

 2. 法律规范的空间效力——法律在哪些地方生效

 3. 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

 1) 属地原则:不管行为人的国籍如何,都适用行为属于国家的法律。

 2)属人原则:是哪国公民就适用哪国的法律,无论其行为发生地在何处。

 3)属地与属人相结合的原则:不管行为人的国籍如何,也不管行为发生地在何处,只要侵犯了该国利益就适用该国法律。

 4.法规体例(逻辑结构)

 1)法规的逻辑结构是指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说明法律规范是由哪些因素或部分组成的以及各部分之间的关系。

 2)一般认为法律规范由假定(或称条件)、模式和后果三个部分组成 假定:法律规范中适用法律规范的条件和情况的部分,行为发生的时空、各种条件等实际状态的预设。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 46 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模式: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行为规则部分,具体规定人们可以作什么或禁止人们作什么的部分。(可为、应为和勿为)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 58 条规定:任何机关和单位不得侵犯企业依法享有的经营自主权;不得向企业摊派人力、物力、财力……”。

  后果:指法律规范中指出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的部份。

 如:《税收征管法》第 60 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 2000 元以下罚款;……”。

 小结两节课内容,突出法律的概念与特征,强调法的效力的问题。

  授课章节 名

 称 第一章 经济法概述

 §3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4

 经济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授课课时 2 课时

 授课形式

 新授理论课 使用教具 板书、PPT 教学目的 知识目标:

 1. 让学生了解经济法的历史发展过程 2. 让学生理解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调整对象 3. 让学生理解经济法的地位与作用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专业文章阅读能力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仔细、严谨的学习态度 教学重点 1. 经济法的概念与特征 2. 经济法的地位与作用 教学难点 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经济法的特征、地位与作用 课外作业 1.什么是经济法?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哪些? 2.说明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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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习:法的基础知识

 §3 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一)经济法的历史沿革 1、产生 诸法合体,民刑不分 《汉谟拉比法典》 最早 《罗马法》 最发达、最完备 《国法大全》 我国 《法经》 1755 年 法国 摩莱里 《自然法典》 提出“经济法”现代经济法的开端:

 1906 年 德国 雷特 《世界经济年鉴》使用“经济法”2、发展

  资本主义国家经济法的产生发展,标志着国家权力对经济生活开始实行直接干预,以达到本国经济的目的。

  我国:

 解放前:民国时期 《公司法》

  土地革命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

  经济法与民商法、行政法不分

 1979-1992

 国家宏观调控主要靠计划手段 建国后

  经济法核心地位缺位

 1993 年至今 中国经济法迅速发展的时期 (二)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我国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国家需要干预的特定经济关系 1、市场主体关系

 调整国家与市场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主要解决市场主体规格、准入、行为方式等问题。如公司法、外商投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国有企业法、独资企业法 2、市场监督关系 重在发挥国家培育市场的功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安全的市场交易环境。如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

 3、宏观调控关系 通过经济法律的功能对市场运行进行适时的调控,重点解决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结构、速度、均衡等方面的问题。如会计审计法、财政税收法、金融法、计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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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经济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一.经济法的特征 1、经济法律规范的易变性

  与其他部门法相比,经济法律规范的变动性更大一些 2、公法和私法属性兼具

  经济法是以公为主,兼顾于私的法 3、程序保障的非独立性 在我国,与民法、行政法、刑法等部门法相比,经济法没有一个独立的程序法典与之相对应 二.经济法的地位与作用 1、经济法的地位 (1)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2)经济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部门 A、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共同点:同属于社会上层建筑中法制的组成部分,都以经济关系作为自己的调整对象。

 根本区别:经济法以对社会主义市场的宏观调控为出发点,民法与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相适应。

 具体区别:

 a、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对经济活动的协调与管理关系,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b、调整目的不同:经济法调整的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和国民经济的整体利益,民法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懂事民事权益。

 c、主体不同:经济法的主体地位具有不平等性,民法的主体是平等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d、调整的原则、方法不同:经济法调整的原则既要体现主体平等的一面,又要服从统一的国民经济计划,体现上下级的服从关系;在调整方法上,民法主要采取民事的方法,而经济法则采用经济、行政和刑事的综合方法。

 B、民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行政法调整行政管理关系,包括行政主体和行政行为等,而经济法调整的国民经济管理关系要比行政管理关系广泛、深入得多。至于经济法调整的特定经济关系,更是行政法所不可及的。

 a、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与法的主体不同:行政法不包括经济组织内部的职能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

 b、调整方法不同:行政法使用行政命令的方法,采取行政制裁的形式,而经济法采用隶属关系与平等协商的调整方法相结合,以追究经济责任、行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相结合的制裁形式。

 (3)经济法是一个具有较严密体系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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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经济法的作用 (1)保护各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 (2)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经济秩序 (3)巩固经济改革成果,推动经济改革发展 (4)促进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 三.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多种经济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的原则 3.合同自由的原则 4.诚实信用的原则 5.违法行为法定原则 6.经济管理权限和程序法定原则

 小结本节课内容,突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强调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授课章节 名

 称 第二章 经济法律关系 §1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2 经济法律事实

 授课课时

 2 授课形式

 新授理论课 使用教具 PPT、板书 教学目的 知识目标:

 1.让学生理解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2.让学生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及其确立 3.让学生掌握经济法律事实 能力目标:

 培养学生分析、归纳与总结能力 情感目标:

 培养学生仔细、严谨的职业操守 教学重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确立 2、经济法律事实的分类 教学难点 1.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2.经济法律事实 更新、补充、删节内容 第二节更名:由“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更名为“经济法律事实” 课外作业 1、什么是经济法律关系?它由哪些要素构成?

 2、什么是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 教学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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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举不同的社会关系:同学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师生关系、母子关系……这些关系中哪些是法律关系?

 §1 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1、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指经过法律规范调整形成的法律主体之间权利和义务性质的社会关系。

 2、经济法律关系 经济法律关系是指经济法主体在进行经济管理和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由经济法加以确认的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关系。(二)经济法律关系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统一 2、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的统一 3、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的统一 4、经济法律关系体现了当事人自觉实现和国家强制力保证实现的统一 二、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任何一种经济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内容和客体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经济法律关系;变更其中一个要素,就不再是原来的经济法律关系。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也称经济主体,是指享有经济权利、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1、经济法主体资格 经济法主体资格是指当事人参加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资格或能力。只有具备经济法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才能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承担经济义务。依法成立的经济法主体,只能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范围内参加经济法律关系,超越法律规定或认可范围的,则不再具有参加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

 2、经济法主体的范围 (1)国家机关 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等。作为经济法主体的国家机关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中的经济管理机关。

 (2)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 企业是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中最为重要的一类,是以营利为目的人事商品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的独立的社会经济组织。

 其他社会组织主要是指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3)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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