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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4篇

时间:2022-08-25 10:00:05 来源:网友投稿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4篇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 崇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崇府办发〔2007〕30号 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4篇,供大家参考。

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4篇

篇一: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

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

 崇府办发〔2007〕30 号

 县政府各委、办、局: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质量,推动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沪府办发〔2007〕20号)的精神,经县政府同意,今年下半年,将对本县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从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的高度出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当前的重点工作,对行政执法部门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以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研究并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意识和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为崇明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保障。

 二、组织检查部门

 一 1 一

 本县的行政执法检查, 由县政府法制办组织实施, 并邀请县人大、政协的有关部门参加。

 三、检查对象 主要是县政府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

 四、检查内容 县政府重点检查《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等5件地方性法规、 市政府规章的执行情况(具体目录附后)。

 除上述列入重点检查范围的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外, 其 他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应根据市主管部门确定检查的法律、法规或规章,检查本部门的执行情况。

 本次执法检查主要检查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近三年来的实施情况,如确定检查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实施期限不满三年的,就按实际执行的时间来检查执行情况。

 五、检查方式 采取自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的方式。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对贯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县政府法制办。

 行政执法部门开展重点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案卷、实地检查、网上听取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进行。

 六、时间安排 除列入重点检查的部门以外,其他县 一 2 一

 级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市主管部门确定的检查内容,在7月20日前,将本部门确定的重点检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名称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在8月31日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县政府法制办按照要求组织重点检查。

 县政府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七、具体要求 县政府各委办局要高度重视这次行政执法检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有关职能机构的作用,保证行政执法检查的顺利开展。

 县政府法制办在执法检查中,要在做好本县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的横向协调和组织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有关市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做到条块衔接,形成合力。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执法检查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书面自查报告要反映出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实际效果,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

 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行政执法检查认真分析总结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相关制度建设,促进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 一 3 一

 实施。

 各单位在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中,如遇到重要情况或问题,请及时与县政府法制办联系。

 二○○七年七月五日

 一 4 一

 附件:

 2007 年县政府行政执法重点检查的 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目录

 序号 法规规章名称 制定机关 实施部门 1 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 市人大 县教育局 2 上海市医疗机构管理办法 市政府 县卫生局 3 上海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市政府 县环保局 4 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市政府 县安监局 5 上海市查处车辆非法客运规定 市政府 县交通局

  一 5 一

篇二: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

政执法检查通知书范本

  根据《

  》第

  条之规定

  对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我局定于

  年

 月

 日至

 月

 日对你单位进行定期、不定期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检查内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检查内容

  。

 你单位近年来贯彻执行 1、

 5、

 2、

 6、

  3、

 7、

 4、

 8、

  检查人员

  检查方式

 其他事项为保证此次检查工作顺利进行要求你单位的代表及其他相关人员在场配合检查并提供以下资料 1、

  2、

  3、

  4、

 联系人

  电话

 二 0 一 0 年十月十五日

篇三: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

执法活动及案卷管理专项检查抽查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转发市检察院、市法制办、市档案局关于对行政执法活动及案卷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X 档发[2017]10 号)要求,现就落实“实地检查抽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全县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及各部门各单位目前正在开展的各类行政执法活动。

  二、检查抽查时间安排(2017 年 12 月 1 日—2017 年 12 月31 日)

  (一)12 月 1 日—12 月 5 日,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组织上报 2016 年 9 月 30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以来涉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的登记台账。

 (二)12 月 5 日—12 月 20 日,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案卷登记台账,随机抽取部分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检查,采取集中案卷、集中地点、相互评查的方式,由被评查的单位分管负责人及法制科长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行政许可案卷评查标准》《行政强制案卷评查标准》等文件规定对被抽查的其他执法单位的执法案卷进行分档评分,列出位次,并对评查情况予以通报。检查时间、检查地点等信息提前通知被抽查单位。

 (三)12 月 20 日—12 月 31 日,对现场执法活动进行抽查,重点检查现场执法人员是否“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是否按照法定程序的要求开展执法活动,是否按照规定的标准制作执法案卷。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提前通知被检查单位。

 三、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案卷集中、迎接检查等准备工作。每次检查活动结束后,联合检查组将及时向被查单位反馈意见,被查单位要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销号”,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县政府法制办和县档案局。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通报表扬;对落实不力、工作迟缓的部门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将根据情况依法依程序予以处理。检查抽查工作情况,邀请新闻媒体实时跟踪监督。

  XX 县人民检察院

  XX 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XX 县档案局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篇四: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通知

新区财政局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

  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优化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沈政法办发〔20**〕64 号)文件精神,结合区会议精神,经局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内容

  1.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执法行为制度落实情况;

  2.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情况;

  3.推行便民利企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制度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对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优化优化经济发展法治环境行政执法检查方案的通知》,逐项查看各项资料是否完备。

  三、检查指导标准

  (一)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等涉企执法行为。

  1.规范涉企行政处罚,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一是建立重大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涉企行政处罚要求**%案件都要纳入备案审查范围;二是重大行政处罚提请行政执法机关集体讨论前,须经处罚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三是行政执法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后的 15 日内,应向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2.严格控制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禁止无依据执法检查,落实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制度。一是涉企例行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由区政府批准并在区政府网站或报纸等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后实施;二是省、市、区政府临时部署的专项执法检查应当在检查后 30 日内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备案;三是行政执法机关建立执法检查批准、登记、出示《行政检查通知书》、检查结果书面报告等制度以及“双随机”抽查机制。

  3.建立涉企行政执法评价和日常监督机制。要将规范涉企执法工作纳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

  (二)规范行政执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1.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公开行政执法基础信息;严格执法资格考试和证件管理,健全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2.规范行政裁量权。细化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裁量权裁量指导标准并体现在各类行政执法活动中。凡有公示、提示、说明、示范、告知等作用的,在相应的场所应当有实物证明便于查看。

  3.加强执法过程控制。严格控制执法审批流程,健全执法权力制约机制,落实调查取证与处罚决定分离、处罚决定机关与收缴罚款机构分离制度。

  4.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设,改进监督方式方法,规范执法文书使用并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强化案卷档案管理,建立企业回访制度,加大违法行政行为责任追究。

  5.自觉接受“两代表一委员”、司法、舆论和社会监督。对反映问题重大、久拖不决的投诉案件,受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查办,限期办结。

  (三)推行便民利企措施,提高服务效能。

  1.行政执法机关要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不作为、乱作为等

 问题,细化工作措施,建立便企服务承诺制、责任制,制定便民利企具体措施,提高服务效能,并在区政府网站、网上政务大厅、办事窗口等信息载体设立企业服务专栏。

  2.推行权力清单。制定并公布权责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

  3.要完善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机制,及时曝光执法人员失信行为,建立失信责任追究制度。

  4.政务活动通过区政府网站、办事指南以及广播、电视、报刊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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